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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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5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第1609121
(香港悲歌再無道之道在矢口賤言中)

民監署述評:對上文章論淪不道。原因居四可證其中,其詳其理其責。
第一,偽政。事理不符政制,不得有違一國兩制,非法擾政擾民亂港。
第二,偽法。基本法何理?何義?文文不是條條非!互相不容互相欺。
第三,偽官。官不法言論疵,不得公理不得公評,狂言妄聽自欺欺人。
第四,偽理。理不符實荒繆,本為不得憲政也不得人心,何稱基本法。

大是大非棄理性,為官賤亂言,猶如瘋犬吠。聲不道其理,口臭不得洗。土匪惡霸囂,賊痞衙堂坐。香港敗在裡,官黑結劣紳。國賊盤勢盜,違法統港權。人盡皆知道,可惜官賊猖。天理棄一旁,荒廢基本法。25/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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