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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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7日 星期六

民監署第1604044檔案
是非不得鼓吹 事實排在眼前  

(賴賬大象伕梁君嘴臉)(不良郡恥,無梁難此。天地無間,語荒不比。口舌無非,梁上君子。)   民監署倡議:叩請梁振英特首應盡責承擔責任,別再自欺欺人而自作聰明,口洩三謊;也別以身試法再次觸犯天規擾亂政綱和五常常規矩紀。  古曰:話不能亂說,事也不能亂做,現實時勢的事實更不能亂序違規任意篡改。何況梁君所犯都是行政嚴重失職已屬事實行為、涉國法及民意嚴懲對象的律紀不可饒恕階段的時刻,本署希望梁君應該可止而止,承擔責任、守護法紀、貫徹基本法不變樣依實執行。此乃梁君應負的責任,何況仁義道德盡失致至今已成為歷史史冊中記載的文本,應該需要收斂時刻;更不應該把自己的罪過移戈社會,真的自己不須要良心、但香港社會面對世界、必須需要良心和良知。才能令香港繁榮致永久穩定!  梁振英特首、所執行的獨裁暴治政策,導至致今所爆出救港自治團體出現、本為梁君責任何來豈能不分皂白,不論是非而矢野道雄自戲自欺?  天規也。天下無不是非。是是非非依皂白。實事求是定自然。此就是法定的天理也是天規。所以天下者不得不依也不得不從,相反者稱逆天。  民監署公開通告:梁振英無條件必須立即辭職,否則香港必亂。因為此人已成為香港社會的真正反動勢力,再也不適宜和不可能任職香港社會和香港政府政壇職銜,理由何在?有七理共賦事實的實際指證所在。第一,言之無信。第二,行為不正。第三,作風邪惡。第四,無能效政。第五,無虛不就。第六,作為重私。第七,無惡不誠。所以,此非利益香港的人物。(此七理,有何不符事實、本署承擔對質辯辨責任指究。)    民監署嚴正宣佈:本署非有政治和把政關係的組織,也無參政和求利的意慾。祇有一個責任的義務承擔諾言所範之實;原因,本署完全看透梁振英的本能,及香港社會的需要、港府和港民的安危處境。因此,不得不以目前香港政府和人民、與中央處在被挑撥和挑釁的時候,作出揭開真正的矛盾和關鍵時刻作出公正指證行動而已,消滅禍患、別無他想。   此事不得不究,歷史史冊例例鮮明,致今發生已成危急,禍害中央與香港名符其實。希望梁振英特首知而之止,以功贖過以身作則效忠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和港民。叩請港府行政政務司林鄭月娥司長、必須履行職守負操行責任解救此禍患。懇望立法會曾鈺成主席,就職責所在必要承擔必須的工作需要進行以實以法執法。此是民監署的懇誠、求各位香港所有的官員和人民,共同承擔應有職責和自然先天理性職能拯救香港。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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