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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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8日 星期日

民監署第1608086檔案
(袁國強依仗偽政勢力觸犯基本法99/104條)

民監署就律政司長違反基本法訟,以知法犯法罪行追究責任內容如下:內容如下  蘋果要聞2016810  壹錘定音︰袁國強摧毀法治的血手印(李慧玲)
(政府要求參選人簽署新增確認書,但梁天琦簽了確認書仍然被拒參選,惹來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長袁國強如是說:「在律政司的立場,我們不會要求人大常委作出釋法!」
信嗎?不是不想信,是不能信。這句話很語言偽術,「律政司的立場」不提釋法,但按《基本法》,提請釋法的是特首。何況一旦北京落柯打,袁國強敢駁嘴?香港人從未見過,也估計不會。要律政司搬龍門,一定容易過叫袁國強為捍衞法治向北京諫言。
這才是真正悲哀所在:香港人根本不信任這位律政司司長。
袁國強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罔顧對公會獨立性的質疑,堅持接受內地委任他做廣東省政協,首次有公會主席在位時願意淪為政治花瓶,而且是省政協而不是全國政協,當時也有人揶揄袁國強賣得太便宜。但8年之後,袁國強被委以律政司司長,可見當時「付出」並非無償。
袁國強擔任律政司司長後,除了和梁振英同流合污,未見過他挺身為港人做一件維護法治的事,更不堪的是,甚至沒講過一句公道話。
今次僭建確認書,又單憑主觀意志否決個別候選人參選,都有袁國強的血手印,最可惡是梁、袁不肯承擔,聯手諉過公務員。袁國強這幾天兩度解釋為甚麼梁天琦在短短半年由可以參選變為不可參選,龍門隨意搬,最先說梁天琦補選時沒提港獨,被篤爆梁天琦當時有提港獨就改口「不會只看一些單字」,歸根究柢就是理屈詞窮,只能隨口噏推搪過去。
一個念法律的人,不單沒有好好守護法治,反而親手摧毀法治,令人鄙夷。香港人不想再有釋法,不能靠這些人承諾,我們只能靠自己守住門口:發聲、投票,或者其他自己的方式。)

民監署強調:梁振英為首的偽政(政權)政策,禍國、禍港、殃政、殃民,令香港行政全面崩潰;令法治一敗塗地,令政制政策面目全非,令其嚴重違反國家憲政、策畧、的基本法徹底淪喪,陷入絕境無處可能生存。而且以無惡不作的暴治黑勢力,強加行政部門對其行使非法執法至違法犯法、成濫政濫權濫法。此非一般惡行,涉及反動派黑勢力集團實行賣國、賣港、賣政、賣民權的事實行動。就此以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興波作浪,公開橫行霸道蠻不講理侵犯民權、法治及行政責任制政策。此禍禍極不淺,禍害非常。而且嚴重程度悲不可抑,令國家和香港必遭連環破壞和演變成政權動亂盪遷。步步逼緊香港人走上獨立管治,自力更生,活在一個有自治、自主、自權、自強的新邦國土企立世界昂揚屬實。此非不然本為固然,本為自強力度不非的香港固本實力;何懼山水無依、何懼自力無從、何必處於講槍有槍講炮有炮的暴治法度下跪著生存。坦白告訴它們:香港的天地,永遠屬於香港人民的天地。香港的主權也永遠屬於香港人民的主權。任何人都不得剝奪侵犯。任何政權也不得隨意欲所慾為的行為,自稱霸權主義囂從不道、囂梟自薦自喜不畏人責人棄,而荒唐亦亦戀霸野心束修自好自愛、易道世界共同榮枯益已益人。就袁國強此等敗類、不知世面天地何常不菲所有,有為人間無所不求不有盡是盡非皆全報應不虛以實。欺世行為沒有不有報應現象。10/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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