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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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7日 星期六

民監署第1602022檔案
(法援理案  有負事實  必須交待)  有一事涉法援處,理案有違職責,檔案M15616/11 CD20,有關案件有詐,而且存在欺騙刑案事件。但無法對該案無能者聯絡,故此求警方幫手尋找和跟進該案。  報警檔案:中區16010957 黃大仙16008660  事因本署職員昨午在香港法援處辦理案件,當場發現該案的事主處於十分的無奈對法援處苦苦哀求,有關檔案誠理為盼。但結果發現人情不予職責所為,而產生有情與無情之間的人間不倖兩立。  在本署的職責範圍也不得不受理此案,原因社會上和法律上人人皆為平等,沒有分別老弱殘健都要互相關懷和互相幫助。所以在法、在理、在情,法援處和警方都有責任所在其中,本署也不列外,大家都有此責難辭之責。  就香港這個文明法治世界顯赫著名城市,更加要樹立風範鼎力相助弱勢社群。但經昨午情形,有違人倫常理。存在三個不可能的對口情況,發生有疑問的悲情所現在即。於無可解釋:  就香港這個文明法治世界盡著名城市,更加要樹立風範鼎力相助弱勢社群。但經昨午情形,有違人倫常理。三個不對口情況在即無可解釋:  第一  在何無希望中情況下,有人能幫助他的人;不可能等幾分鐘就等不得,不辭而去之道理。此理實在是不可能的事實,也不是談及所不過的情由所在。  第二  有可能被法援處人員故意趕走,或弄虛耍弄。需要警方介入,方能作證該案事實的情節因果所在。  第三  當場情況,實際因由必須由始至終,法援處、一定會明白,如此看來就理所測,此案五年不得審理,必有蹊蹺存在不得告人秘密,或有惡勢力橫行其中。  所以本署不得不求警方協助調查,經本署電話查詢法援處行政部,但回覆道明沒有警方所能,此案不得由他人所代,固此恕本署無能為力。但法援處和警方,也應該對此案依例法律程序,給予老人家的一份熱心愛慕和關心。獻出一顆為香港政府做出一個,光明磊落的責任真誠公僕。若有需要本署責無旁貸。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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