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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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8日 星期日

民監署第1608095檔案
法援署嚴重違反基本法 實行偽政策監用權政法)

(香港法律援助署失職)有關資料明顯濫權濫法濫政、非法執法違憲亂紀,實行無政府狀態以、無法無天的官官相護公開偽政行為蔽案。觸犯基本法明章條例共九條,突顯充分證據以法犯法實行偽政政策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十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監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禁止對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剝奪居民的生命。  
第三十五條  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得司法補救。  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香港居民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保障的其他權利和自由。  
第四十二條  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  
第四章: 政治體制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 八 )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第六節: 公務人員  
第九十九條  第二段,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第一百零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但法援署由知法犯法,公開以挑戰和破壞基本法方式、實施偽政政策而坦然違反行政政制責任。已經浮現高層人士、其中作繭自縛不法理據,違背職責和職業道德。


根據民監署的檔案顯著、法援署事實不瑕以例違例。以法違法。以政違政。形成事實執行偽政策略施政方針,挑釁基本法剝奪民權、政權、國權,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的國章憲策。令國家主權和祖國統一、及中英聯合聲明的國際聲譽,成一敗塗地甚至屍骨無存。雖然權強可橫治,但法治不能脫離基本法,更不能脫離實事求是的立場主張政制。法援署更為輔助政府實行法治政策不偏不倚的機構,引導走向基本法準則、貫徹現行行政文明法治,和公平、公正依法施政作用。但在現實情況,恰恰相反而且針對、實行公開破壞香港特區政府自古以來的法治精神消失無蹤。如此行為涉及偽政府組織行動,不但行政失職而且判國罪行其實。就基本法基本明顯不過其中九條法規,而且由十幾宗司法覆核有證有據的事實上,以不負責任和實行偽政策畧俯諸枉法。此不道行為在司法方面豈可逍遙法外,而耍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橫行。民監署就組織諾言的責任,負起該訟以司法覆核訴狀法援署。日期由138月15日至16年8月19日正式向其實行追究責任,香港法律援助署非法執法,實行偽政府政策違背政府責任制實行、直接觸犯基本法共九條。  22/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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