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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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0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8143(國賊無道連群囂無理 捍衛香港擁護基本法  公有義務責任應承擔 鏟除賣港匪誅黑勢力)民監署控告何君堯  身居賣港破壞法治
罪行惡劣勾國賊糾黑幫勢力,公開宣示擾亂社會公德準則的公有義務責任。就特區政府及基本法生存的空間,處入黑暗時期失去所有權力和本份承擔職責。民監署就職責範圍工作的責任,涉責無旁貸處難辭其咎,因此流氓行為地痞風格反社會必須懲治。罪行三是三非無不就:三非「非法律反法律。非責任逆責任。非事實毀事實。」三是「是正義而不義。是可行逆不行。是反動偏行動。」此等行為劣本可誅,但糾結國賊、聯盟黑幫凝聚一股官匪賊霸就利益形成犯罪集團公開出賣香港。
第四十二條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
第九十九條  二段  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有關文件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等重要理念,亦訂明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各項制度。
背景  在1984 年12 月19 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當中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會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五十年不變。根據《聯合聲明》,這些基本方針政策將會規定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稱《基本法》)在1990 年4 月4 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已於1997 年7 月1 日生效。

2017年8月31日 上午6:303萬人聯署促港大炒戴耀廷  【東方日報專訊】「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囚六至八個月,但佔領中環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至今仍逍遙法外。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去信促請港大辭退戴耀廷的教席後,本周二再發起網上聯署,要求港大革走戴耀廷。截至昨晚十一時,有逾三萬人參與聯署。港大校長馬斐森表示,近日及數年前共收數以百計的信件,要求港大辭退戴耀廷,但他指校方無權干預教師在教室以外的行為。  何君堯發起的聯署,以「促港大辭退『歪論邪說』的戴耀廷」為題,內文寫有「你想香港動亂嗎?」、「你想學生被誤導犯罪嗎?」、「你同意法律學者帶頭叫人犯法嗎?」,呼籲各界支持聯署要求港大革走戴耀廷。截至昨晚十一時,有逾三萬人參與聯署,當中有一千八百多人聲稱是法律界人士,約一千六百人聲稱為教育界人士,何君堯在周二晚於社交網站的直播中表示,希望聯署人數能夠超過四萬人。  馬斐森:難規管校外行為  馬斐森昨日出席新生入學禮時表示,最近收到數封要求港大辭退戴耀廷的信件,而二○一四年亦收到數以百計類似信件,作為校長會尊重畢業生或其他人士的意見,但並不完全認同信件的內容。他又透露曾與戴耀廷會面,但並非商討有關信件的事,因校方無權干預教師在教室以外的行為,教職員有權在校外自由表達意見,但若情況發生於校內,大學則會非常關注,惟目前沒有證據於校內發生。他強調,如有學生或教職員違反大學規定,會有程序處理。  學生會會長致詞惹爭議  對於本身是港大校友的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早前被判囚,馬斐森指自己並非法律專家,無意評論刑期,但尊重法庭的判決,學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他又表示,明白學生的動機,以及對未來的關注,但不能因此就可以在犯法後免於受罰,重申若師生有需要,校方會提供支援。  此外,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致詞時表示,希望學生追尋及學習真理,不要對錯誤的事視而不見,又稱周永康、梁天琦等港大舊生是值得學習的人,因他們為未來奮鬥。不過,文學院新生文同學表示,黃在入學禮中提及要在政治上追求真理,是「有啲敏感,唔使提咁多」,發言應將焦點放在學術上。入讀法律系的王同學認為,周永康的領導才能值得學習,但未必要跟從周的政見。31/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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