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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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 星期二

民國署檔案1708132(揭特區偽政實際破壞香港法治已成真賣港  民監署就職責以實事求是進行面析因與果)君臣有義責任坦承  賊子當道是非顛倒
自然生成實際所有,因果存在是非造就。由此觀之敗國無不腐臣濫法,暴君定有弄權毀國。就香港特區政府已誕生廿年也死亡廿年,幾人知道幾人同情?就利益集團誘賣港匪、勾盜國賊、糾流氓撐地痞就官當權,敗國亂港毀滅香港政府法治精神毀於一旦。就當前三權違憲仍然極端成合作地步,在公開囂不從實而自欺欺人現象,民監署豈能就職責背棄組織承諾而閑俯瞰臨視若無睹嗎?就此事宜民監署有權、也有義務責任懇求配合特首,對此行為作出追究及以法緝捕違法罪者。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8/21-8:47批大律師公會聲明無助維護法治 吳靄儀:「歪風論」是法理?是應用得體的法庭語言嗎?  吳靄儀  雙學三子及新界東北案16名社運人士被上訴庭改判監,法官就公民廣場發出的判詞也引起爭議,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周五罕有發表聯合聲明,指「未見有任何迹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在報章撰文,稱「(聯合聲明)維護的不是法治的尊嚴,而是維護一份裁決的權威不容質疑。」  吳靄儀在《明報》專欄提到,「最多人引述的一例,黃之鋒等人的判案書中的『一鼓(股)歪風』論,是引述法理及應用得體的法庭語言嗎?」  她稱判訊中「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而重判三名答辯人,「意在阻嚇『歪風』,是法律以內的因素嗎?原審法官裁斷三人一直主張行動和平理性非暴力,而上訴庭則斷言三人只是「自欺欺人」,這也是符合法理嗎?」  她認為,蠻橫的判決,令政府最忌憚的青年領袖即時喪失政治前途,「能怪人認為其中有政治考慮嗎?恐怕聯合聲明難以服眾,聲色俱厲,不但無助維護法治的尊嚴,反而損害了大律師公會的公信力。法治的尊嚴,由監察法治的質素做起,大律師公會有盡這方面的責任嗎?」  她認為,維護法治的尊嚴、維持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和尊重,不是單憑嚴厲阻嚇公眾對法庭裁決不表尊敬就可以做到的,「法治的威嚴,來自法理的證明與審判的公正,所以才有『秉行公義,必須有目共睹』的名言,而法庭的態度、法官的行為言語,直接影響公眾對司法是否公正的觀感與信心。當裁決的結果明顯不公,而法庭的裁決用詞主觀傲慢,超出了司法應有的理性語言與持平態度,各界反應強烈是理所當然。如果憤怒不是無因,而是正直的人誠實的感受,嚴詞呵責滅聲,不但無助於維護法治的尊嚴,反而令公眾感到法庭原來與專制政權一樣專橫,感到對法治失望。」  林鄭月娥在回應政治犯事件的記者會中,完全暴露個人以至整個政府的扭曲法治觀。講得再多都是三幅被:無政治原因、法治好好、不要攻擊法庭。
2017/8/22-13:38逐點擊破林鄭的秦朝法治觀  與其由她繼續廢話, 不如和大家一同拆解一下。  一)無政治原因?  三個重奪公民廣場案的被告,本身已承擔其公民抗命的法律責任,完成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理內部反對一意孤行提出上訴。 覆核過程中代表政府的律政司,多次將行動與暴動類比。政府運用其無限資源及法律程序將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朋友送入監獄,又怎可能沒有政治考慮在背後?  刑期覆核並不是最大問題,但選擇性覆核就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雨傘運動中有兩名男子向黃之鋒投擲雞蛋,是真正的使用暴力,最後法庭罰款了事,又不見律政司作出相應上訴?更不提濫用暴力的警察連被起訴都沒有。 如此粗暴的上訴,又怎能和政治脫離關係?  二)法治好好?  我不知道香港政府為何還有膽量說出法治很好,過去他們多次提出人大釋法破壞香港法治,政府用法庭作道具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將作為香港基石的三權分立精神破壞得體無完膚。  林的口中的香港法治從來只停留於有法必依的層次,但是能否以法限權甚至以法達意,又是另一回事。現在法律面前明顯不是人人平等,政府一方有無窮無盡的資源去作岀打壓,資源有限的抗爭者根本難以對抗政府心中的所謂法治不過是政府透過嚴刑峻法去維持管治。  三)不要攻擊法庭?  首先,我必須嚴正指出政治檢控/政治覆核的指控並不是針對法庭,而是針對律政司和政府的行為。  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不可以否定判決,對於法庭的裁決,我們都有不同意的權利。這正是為何有上訴機制設立的原因,政府的刑期覆核又何嘗不是反對法庭的判決?那香港政府是否牽頭攻擊法庭?  有時,對於政府只懂得搬龍門, 真的覺得他們好可憐。連以理服人的本事都沒有。  最後,我們必須警惕政府口中所說的法治,諸子百家當中就一門名為法家,主張以法術勢管治。他們的法治,他們的法,就是透過嚴刑峻法,確保政權管治,法律就是為掌權者服務的工具, 總之有權柄的就是對的,聽起來是否很像香港現在的情況?但真正的法治,是期望透過法律為社會保持公平公義,而不是作為扼殺異見的工具。林鄭的法治觀,思想還停留在專權暴政年代,又試圖把我們帶進更封建的時代,有這樣的政府,除了反抗根本別無選擇。  林鄭說法治很好,對,法家的法。

2017/8/22-16:29再評三子被囚 彭定康:責任在港府身上 質疑上訴為阻參選  「雙學三子」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被判囚。《金融時報》昨日刊出末代港督彭定康的來信,形容事件中責任明顯落在港府身上,又質疑刑期覆核的決定實質上是要阻止三人參選立法會。  彭定康指,三子被囚實為香港政府的嚴重錯誤,難以說服國際社會,本港的自由、多元生活方式未有進一步惡化。他強調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決定刑期覆核上的角色顯著,「這個令人遺憾的決定,責任明顯落在香港政府的肩膀上」。他指對於香港人以及全球關注香港狀況的人而言,都會認為政府此舉是為了阻止三子參選立法會,亦是北京收緊香港自由願景的活生生例子。  他認為,政府今次令人遺憾的決定,並不能夠削弱香港對民主的野心,反而會造成反效果。當迫害他們的人之名字早被遺忘,且化成歷史灰燼之時,雙學三子的名字仍然會被人牢牢記住。  上周彭定康已就事件表態,當時他在愛丁堡一個書展活動上表示,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三人的名字將會被人們記住,「我想他們會被記住,他們的名字會被記住,久遠至到時已沒有人記得我是誰,或甚是沒有人記得(國家主席)習近平是誰。」他形容大家應該為這些孩子感到驕傲。22/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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