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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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07109(論國政必須根據事實 法理文明非朝令夕改  證歷史可知法律嚴明 賣港賊官匪同道囂張)民監署斥偽政賣港  追究責任理道通明
土匪生賊子穹蒼亂世,惡霸養流氓地痞橫行。自古法自尊嚴方能安撫朝政,亂則奸臣輩出腐政弄權,天下大亂民不聊生黑道猖獗。香港政府被偽政出賣一無所有,難道香港人就此乖巧伏服嗎?無能的政府稱用人唯才豈不是笑話!律政司司長不知法律,政務司司長不懂理政,特區首長不能守護特區政府,政制事務局局長不明基本法主義,警務署署長黑道邦交,保安局不就職責保來不安,申訴專員公署不訟行政失職官員,廉政公署不查高官貪賄,法官違反司法守則勾國賊從黑幫。黑政策屢屢出臺,流氓手段亦行亦兇,地痞當官稱用人唯才,偷竊公帑稱配合國內發展,引鬼入屋稱香港政策需要,無法無天號中央有權,違法亂紀求人大違憲,出賣香港謂政權屬中央所有。如此賤格官員智能不如雞犬聰明。
就「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的職責範圍工作,必須需要行動作為。責任有五:其一,行政長官及所有高官都許願諾誓必須要履行責任效忠擁護特區政府及基本法。其二,法律落成後不得更改、包括中央政府一視同仁無特權和例外。歷朝違者除三族九族之罪難免,(天子犯法庶民同)。其三,香港天地非中央所有,本為自然現象產生,任何人都不得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而遵守國際諾言(此乃天理常識非逆道可行)。其四,統天下順其自然方得民心,否則非法政權(無道行為屬逆天號偽政稱非法政權)。其五,香港偽政賣港但香港人不賣,自己捍衛自己香港(無需要條件非法勒索)。以上五點乃天經地義行為,香港政權港民取代,再不需要賣港官僚苛喜有加(三賣港政)。民監署有權也有能力向中央取回港人應有公道,還香港人的所有、包括回歸當時的完整基本法,及追究賣港行為責任者繩之以法。

賣港匪「袁國強」官賊兩道無窮賤言篇  2017/8/3-16:07袁國強新說法撐一地兩檢 引中國憲法:人大常委最高權力,有權決定香港制度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等官員今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一地兩檢回應議員質詢。袁國強在發言中強調,由人大常委為「一地兩檢」作決定,提供了穩妥的法律基礎,他又引用多條中國憲法,說明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以及人大委常的職權包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上周四已有類似觀點,她拋出中國憲法第62條,認為人大常委會可以行使職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呢一個權喺香港一定有效嘅,因為佢係全國有效,所以人大決定既會用基本法,亦會用憲法畀佢嘅權力,呢個係我嘅估計」。  袁國強在會議上率先發言推銷一地兩檢,強調以「三步走」方式設立一地兩檢,有法律基礎。  袁國強列舉三條中國憲法條文,包括由憲法5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以及憲法62條第13款,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包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袁國強認為,上述條文顯示,由人大常委通過決定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能夠為一地兩檢提供穩妥的法律基礎。」  袁國強稱,社會上有聲音指,今次會開壞先例,破壞一國兩制,但特區政府不認同,強調一地兩檢是為高鐵發揮最大效益,背後完全無任何政治原因,期望社會不要以陰謀論、不必要和無事實基礎的猜測。  他希望,「三步走」包括第一步內地與香港特區建成合作安排、第二步合作安排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能夠趕及在今年底前完成。  03/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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