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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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08129(黑法官楊振權當真賣港匪身份)民監署追究賣港匪黑幫勢力
2017/8/18-10:00如果林鄭有政治智慧,應該特赦被重判者  東北與公民廣場案,各被覆核刑期者,慘被重判,至今未看到行政長官有大動作回應,如果林鄭有政治智慧,應該特赦他們。下文,我將詳述原因。  以往,我曾撰文指出政府告政敵,是香港政治新加坡化,但告來告去的地方,不止新加坡,還有台灣,民進黨大老蘇貞昌,曾勝訴而不追殺政敵,海量汪涵,至今仍為台灣人所稱道。  今次與七警案所不同的,是七警是政府的自己人,但十六名被告,是政敵,而且得到廣泛同情。特赦自己人,是徇私。特赦政敵,是寬容而大公無私。相信除了最激進民主派支持者,中間選民,沒有一個會反對。而且,歷任行政長官一直有用這個權力。  今次覆核,是上任梁振英搞出來的,林鄭雖云是上屆政務司司長,但不要忘記,她上任後,提出很多與前朝不同觀點,今次是大好機會,撥振英之亂反正,所謂的大和解,此刻正正是付諸實行的契機。  再從政治層面著眼,今次各被告如真的獲釋,他們將無所適從,因為林鄭任期內,再反對政府,看在旁人眼裡,是忘恩負義,變相砍掉他們的政治資本。引用大陸作例子,以往所以不少政治犯獲批准保外就醫,就是只要他們在監獄,便仍有影響力,放了出去,能量遞減。劉曉波死在獄中,令中共受到國際輿論聲討,就是這個道理。黃之鋒雖不及劉曉波,但他在國際知名度,不可以說不大,連 CNN 也有專頁介紹他,關他多一天,國際輿論便聲討政府多
一天。  我真心希望,林鄭能撥振英之亂反正。畢竟,這幾年發生太多事,香港人真的需要休息。

2017/8/18-16:25【監禁三子】判刑法官曾出席反佔中團體酒會 梁振英袁國強同場 張達明:若知涉政治應避嫌  「雙學三子」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9.26公民廣場案」昨被上訴庭改判囚68個月。作出判決之一的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被網民發現,曾出席由反佔中律師、前民建聯成員陳曼琪任創會會長的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的活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該會並非「打正旗號」的政治組織,相信未構成違反《法官行為指引》,但若楊官是得知該會曾涉及很多政治活動,而他知道自己須處理佔中相關案件,「其實應該避嫌」,但無資料顯示楊官知道該團體這麼多的事情。  根據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網頁顯示,楊官於2015年曾出席過該會聖誕酒會,同場還有時任特首梁振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慧珠等,但該會新聞稿將楊振權的名字誤寫為「楊震權」。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除陳曼琪是前民建聯成員外,兩名副會長黃國恩及盧懿杏亦為民建聯成員。陳曼琪於佔領運動期間,曾代表潮聯小巴就旺角佔領區申請禁制令,該會亦於佔中醞釀期間,於20148月設立反佔中義務法律諮詢熱線。  《法官行為指引》列明,法官應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組織,或與之有聯繫或參與政治活動,例如,法官應避免出席與政治有關的集會或示威活動。  政治組織或活動  76. 法官應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組織,或與之有聯繫,或參與政治活動,例如,法官應避免出席與政治有關的集會或示威活動。法官當然可自由行使選舉權利。  77. 假如法官的近親是政界的活躍份子,法官應緊記在審理某些案件時,可能會令外間認為有欠公允,那麼法官便應考慮,是否需要取消自己聆訊那些案件的資格。  名義上算是專業組織  對於楊官有否違反《法官行為指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立場新聞》表示,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名義上算是專業組織,並非「打正旗號」的政治組織,楊官此次只是參加一個公開的聖誕活動,相信未構成違反指引。  張達明指,當時沒特別跡象顯示,楊官須處理涉及佔中的案件,加上不可假設他知道該團體過往的工作,「表面上是一專業團體,律政司又在,不似是三教九流」。張達明認為,若楊官是得知有關團體曾涉及很多政治活動,而他知道自己須處理佔中相關案件,「其實應該避嫌」,但沒資料顯示楊官知道該團體這麼多的事。  王式英:法官人生很孤獨  對於法官應否參與社交活動,退休法官王式英於退休前往來的對象,僅限於其家人、非常親密的朋友,與及極少數的律師。王式英前年接受《立場新聞》專訪時形容,「法官的人生是很孤獨的。」正如《法官行為指引》第 21 條指:  …法官在庭外與何人交往及參與哪些活動等,都可能影響外界對法官的觀感。  因此,法官在社交上,難免受各種限制。王式英稱:「間中妻子和我會一同出席社交宴會。這時候,經常會有獲邀律師在最後一刻表示無法參與。這是因為他正在處理的案件,與我的法庭有關。那名律師明白,如果他出現,那我就要被逼離開。」他又指:「這在香港是很常見的做法,目的在避免法官受到任何不能接受的影響。與之相比,中國司法界並不覺得律師與法官私人交談有甚麼問題,有時候他們談的還是案件本身。」  楊鐵樑:社交要留意,選朋友要小心  另外,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10多年前於訪問中表示,法官一般私生活相當嚴謹,因為法官言行代表司法部,隨時影響司法部聲譽。  以他作首席法官時代為例,法官最少在衣着、飲食、消遣和交朋結友方面都很自律,「社交要留意,選朋友要小心。即使認識(某些人),如果聲譽不好,就不交往」。19/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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