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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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08139(司法與法治本為名詞非可代表實事求是  萬事在於自然因由原始方可稱實際證據)法理成章非編制可成  公然規律須由始末定
無識法官有何用 狼心狗肺祿享彰 嘆人間悲憫誰憐
2017/8/28-7:00林鄭大狀公會夾計補唔到鑊  林鄭終於知道大鑊了,上周日十萬群眾為東北及公民廣場案判囚而上街,特首召集所有問責官員在政務司官邸開腦震盪大會,但結果就po咗食滷味燒腩仔圖片上社交媒體,那種傲慢,叫人憤怒。當日政府只係求求其出份新聞稿,試圖匿在兩個律師公會背後。可能見到勢色唔對,袁國強先至做鍵盤戰士,整篇低水平文章當交差,一味話冇政治檢控。然後就叫陳智思去商台解畫,又再出動大律師公會兩任主席譚允芝及林定國,否認有政治犯。最後出場就由林鄭出發去天津前作出一番剖白。林鄭指「自己不鍾意製造社會矛盾,近日幾宗法庭覆核刑期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有人擔心及批評香港進入威權法治年代,用法律去打壓或分化社會,我清楚明確強調這不會發生,不是施政取向。」  林鄭言論及一輪民意攻勢,出於政治降溫需要,但公眾唔多受落,因為法治不保之觀感,係過去幾年日積月累而成,並非局限於今次兩單刑期覆檢案。而大律師公會三任主席披甲上陣,試圖說服公眾香港司法獨立不受影響,也冇作用,反而火上加油。首先兩會聯合聲明有姿勢冇實際,根本無法針對市民針對律政司檢控政策為主。跟住第一個當炮灰石永泰,輕挑態度令市民着晒火,一句「求仁得仁」擺明撩交打,之後補鑊經已冇用。到譚允芝解釋何謂政治犯,以往未有google大神,大家唔敢挑戰精英權威,𠵱家要服眾?難矣!  我唔認為大律師公會經已染紅,問題出於經過旺角騷亂後,大狀們對「冇底線抗爭」反感,在2017年初譚允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上,已經清楚表明,她亦提全世界都陷入民意兩極化,媒體攻擊法官現象普遍化,所以當覆核刑期案判後群情洶湧,大律師公會站出來。但公眾眼中只會認為他們為虎作倀。評論時事,我經常提到一個標準,叫做「成唔成比例」,過去面對人大釋法,DQ六位人民選出代議士,公會有否以今日相同力度去維護法治,批評人大釋法及律政司追殺劉小麗、長毛等四人的行動呢?有否動用到三任公會主席四出上電台,接受電視訪問去表達反對人大釋法及DQ多四位議員的立場呢?  對於觸發群眾憤怒的上訴庭判詞,左味十足攻擊戴耀廷,石永泰認為有些少情緒化,屬小罵大幫忙,正由於案件敏感,一個上訴庭副庭長為何如此草率、粗疏呢?當日英國法院覆核脫歐公投需國會批准,英國法官也受到傳媒起底攻擊。當時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克爾勳爵表示:「只會就法律問題以外的事情或論點作出判決。這並不是說我們沒有個人看法,但我們都深切意識到,我們需要擱置個人觀點,將法律應用在案件上。」上訴庭判詞中一番不開名攻擊戴耀廷言論,是法律?個人意見?還是黨的路線?為何石永泰、楊振權、何君堯一波又一波攻擊追殺戴耀廷。大家似乎忘記了佔中案第一批被告九人包括「佔中三子」將短期內在區域法院開審,早前法官已批評控罪分拆成多條罪名,令案情複雜,希望有法律精英,包括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們,可否告知公眾,這是一貫正常檢控做法嗎?  佔中是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公民抗命行動,至今四年政府只懂躲在法院背後對付抗爭者,至今四年未嘗進行獨立調查,公開報告,找出事實,給香港人作政治上交代。66年九龍暴動、67年左派暴動,政府均有獨立調查報告,梁振英、林鄭月娥、袁國強等人逃避政治責任,最後只有犧牲法治,這是香港宿命,不以個人意志轉移!
2017/8/28-9:09撰文回應林鄭 黃之鋒母:你可理解我對兒子 能夠擇善固執的欣慰? 雙學三子判囚後,特首林鄭月娥回應事件,稱自己作為母親,理解幾位母親的心情,而被批評。黃之鋒母親今在《香港01》撰文回應,「我疑惑,妳真的理解嗎?」她反問「身為母親,你可理解我對兒子能夠『擇善而固執之』的欣慰?」  她反問,當林鄭重提2014年10月21日,與五位學聯成員包括羅冠聰、周永康,就政改公開對話時,已表明無論理想有幾崇高,都應該以合法、合理合情的方法爭取,「可有記起席上那張從未兌現『成立多方平台』的空頭支票,以上一番話是否同為廢話?」  黃之鋒母親反問林鄭自詡於火紅的年代曾經參與過社會運動,卻又安然全身而退入職政府,以至位極特區之首時,「妳理解孩子們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爬欄進入原為『門常開』變『門要關』的『公民廣場』,卻被加罪等同『暴力』、『暴動』,要被重審追加刑期至六至八個月,並在五年內被強制剝奪公平參選權的『阻嚇性刑罰』?」  她反問,沒有87枚催淚彈,就沒有雨傘運動,為何追究的對象不是擲下87枚催淚彈、傷盡港人心的發號施令者?  黃之鋒母親又問作為母親的林鄭,「身為母親,你可理解我對兒子能夠『擇善而固執之』的欣慰?生於斯、長於斯,之鋒就讀直資中學,大可隨同學們升讀英美學府,對香港的困境置身事外,不聞不問,卻以『當仁不讓』、『莫以善小而不為』的心態,於14歲之齡成立學民思潮,以微小的力量,守護香港。」  黃之鋒母親稱,會一起守護香港逐漸消失的公義法制,不讓政府選擇性檢控及執法,隨時隨地搬龍門,把良心公義之士的反對聲音滅聲,葬送整整一代年輕人的未來,她會一起守護我們的下一代,鍥而不捨,要求政府信守承諾,兌現「真普選」的期票,讓市民享有民主自由,同心建構一個更美麗的香港,「苛政峻法,豈能鎖得住香港年輕一代對公義民權的追求?」
2017/8/28-10:44接受《眾新聞》訪問 胡紅玉倡律政司長檢控權交刑事檢控專員近日多名社運人士及前學生領袖被改判監禁,不少人質疑法庭判決及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屬政治決定。前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接受《眾新聞》專訪,提議律政司司長交出刑事檢控權予刑事檢控專員,以增加律政司在檢控方面的獨立性,減少檢控決定政治化,在律政司作為政府法律顧問以及檢控角色之間建立一道「防火牆」。  胡紅玉提及雙學三子被囚一案,認為律政司的確有權力提出刑期覆核,難指提出刑期覆核有問題,亦未見法庭裁決有法律以外的因素。但她認為,由於案件與政治性質掛鉤,難免引起外界對覆核決定批判及揣測。她認為,雙學三子一案源於政改爭議,強調政治問題必須政治解決。  提議透過憲制慣例或立法處理 增加獨立檢控說服力  具體操作上,胡紅玉建議透過憲制慣例,或者立法在憲制層面列明,檢控決定由原本司長轄下的刑事檢控專員處理。如須律政司司長在例外情況下介入檢控決定,亦可列明介入準則,增加獨立檢控決定的說服力。「起碼制度上有平衡,在憲制範圍內設防火牆,對政府也有好處,解故仔都容易一點!你現在說沒有政治因素,是基於什麼去講這一句呢?」

28/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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