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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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9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8119(不義不忠黑道囂蠻橫 遵守基本法公民義務  任何人士若居留香港 都必須責任履行守護)國賊匪糾禍國殃港  民不聊生追究責任
民監署職責所在履行工作難免,必須依法執行在監察範圍權力和承擔。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二條: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的義務。但有關張曉明身任國官豈違憲破壞香港法治精神。理據有五:一,違反國策破壞基本法。二,參與及擾亂港府行政「違反政制及文明制度」選舉、司法公正。三,挑撥香港法治橫行以「偽憲釋法」侵犯法官公正理念主宰受腐蝕。四,培養流氓參與亂港治安「制造恐怖治港擾民」俗稱維穩費資源支援。五,糾結三共亂港「撒播謠言」公開徹底破壞及侵犯港民權益和捍衛香港特區政府、基本法的職責應有義務責任。以以上五點有關事實必須訟告張曉明繩之以法。就司法制度追究此責任。
2017/8/10-2:25關於被捕支援,我們要知道的是......  最近筆者重讀雨傘運動時的紀錄,發現民主運動參加者在201471日的佔領遮打道行動中的被捕支援跟現時被捕支援出現落差,有可能是由於疲累,也有可能是因為政治光譜的不同令支援變得尷尬。  但有鑑於近日出爐的判決出現前所未有的重刑,連本來判社會服務令的928重奪公民廣場案都極不樂觀,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作為支持民主、同情抗爭者的我們應如何承接輕則判社會服務令、重則入獄三年以上的被告?  現時情況有多嚴重?  1. 抗爭者面對的控罪與罰責沉重  以往社運人如果面對政府打壓,他們多犯的是公安條例下的刑事罪行(非法集結、擾亂秩序、阻差辦公),輕則罰款了事、重則監禁一星期。但隨著2014年抗爭頻密、衝突激化,抗爭要面對的刑責有可能高達710年的監禁。特別是暴動案,好些素人不但不從屬政治團體,也沒有家人全力支持,卻已經在入獄3年期。當中,大部份均是30歲以下的青年人,或許是帶有對社會的不滿及無力而犯下罪行,但公眾層面他們卻是沈默的一群,甚至需要面對前途茫茫,承受「廢青暴民」的指控。  2. 法律資源的限制  同時有那麼多單的政治案件,到底有多少個律師可以幫忙接,又有多少大律師願意接這類的案件?大律師全港約1400人,幸好近年來有不少大律師願意接政治案件,甚至最近經驗豐富的大律師都有接下暴動、藐視法庭等辯護工作。至於律師行,有鑑於案件增加、受法援協助的比率也不高,加上一般商業律師事務所多不參與,訴訟為主而又會接政治案的律師事務所實是寥寥可數。儘管同情政治訴求,如果每單案件都只能收取平常案件費用一半,或法援所提供平常費用的4成,甚或義務,相信律師事務所也會陷入困難。一環扣一環,抗爭者進入法律程序後沒有金錢支援的話,也是更孤立無援。  3. 法律程序帶來的是公共問題變成個人負擔  a) 時間。法律過程花耗時間有可能長達3.5年(例如東北抗爭從146月到現在178月),抗爭者個人感覺生死未決,時常擔心無法作更多的生涯規畫。  b) 家人關係及個人心理質素。抗爭者走上街頭不一定得到家人支持,假如遇上家人決絕反對,甚至會影響被告的個人決定,例如認不認罪、如何表述自己理念、求情信等。法庭背後更多是抗爭者與家人之間的衝突。  c) 青年人的前路。如果個人要面對3年以上的監禁,他們個人如何面對自身期望以及前路茫茫呢?之前有讀到感人故事,有一位爸爸知道兒子被告,便決定要出來開IT公司,等兒子出來之後有容身之所。這個個案已經是相對幸運...  d) 訟費。刑事案件多不能承擔訟費,但可能還是有法律費用。至於司法覆核案或藐視法庭案件或禁制令案件,對方(例如律政司、香港大學等)以及法庭都會有可能要求抗爭者付訟費。一天的聆訊可能已經有高達數十萬的費用...  下一步,有什麼可以做?  1. 除了要繼續籌錢之外,也要確定資源流到不同的抗爭者的手中。除了守護公義基金及雨傘援助基金,我們也許要思考如何令資源流到最缺關注的、寂寂無名的素人抗爭者。  2. 政策倡議。如何令公共議題的代價可以共同承擔?一方面是建立公益訴訟的渠道,讓司法覆核案件不需由個人承擔,亦可減低法庭負擔;另外是容許法律眾籌,支持有公眾利益及法律重要爭點的訴訟得以進行。另一何近日顯然的方向是改善監獄人權,這個當然是讓所有囚犯的權益受到尊重,但也是讓抗爭者在監獄中也感受到公眾、政治盟友的支持及關注。  3. 法律改革及倡議。之前多篇文章也提到刑法與政治案件的互動;也希望邀請大眾對憲政及法治有關的討論。最終公眾教育及倡議是對於鞏固法治及法律普及教育必不可少的一步。  例如:本來於一般刑事案件,法官必然會考慮被告的動機,但一旦案件涉及政治,罪行的政治性質卻往往被視為完全無關,以維持法庭中立、去政治化的角色。(連結)  例如:憲法的目的是要規範政府架構及權力,以及保障人權。我們不但要有明確清晰的權力分配,更要切合香港社會、法制及民眾的需要。沒有一個國家或政體會以行政部門要求法庭執行憲法為名,容讓行政及司法制度箝制民主制度。 候,媒體持續的關注讓我們了解到抗爭者的聲音。但時至今天,我們公眾都未必知道被判刑、被控告的同伴的聲音及背景。每個人走出來的原因都不一樣,有些比較豪氣正義,有些是不滿宣洩,但在走法律過程時,這些政治訴求在現行制度下都會壓下去,令大眾得到抗爭者無因由擾亂的印象... 這雖然與刑事訴訟的邏緝有差異,但卻未必無益。

2017/8/9-20:03【一地兩檢】料方案獲通過 陳永棋:拉布者是精神有問題  過百個政商界人士今天成立慶祝國慶68周年籌委會,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提到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時,指民調已顯示得到市民支持,預料會獲立法會通過,又指反對通過的人是「自己撼頭埋牆」,如果就此拉布更加是「精神上有少少問題」,「好事一件,佢咁樣都要反對,你話係咪黐黐哋?」  他又指反對一地兩檢方案的法律界人士是「讀法律讀到懵懂晒」、「亂安啲嘢去講」,認為危言聳聽無作用,至於會否有方法說服反對者,他則謂:「有時有啲人黐黐哋,佢自己都知道係黐黐哋,好難說服,嘿嘿,一定有政治目的。」  他認為,一地兩檢並無牴觸基本法,亦獲得市民支持,事件已告一段落,他完全無想過會不獲通過。  同場的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於致辭時指,上月再有4名立法會議員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港獨分離勢力受到沉重打擊,基本法和全國人大釋法的權威得到應有彰顯,認為「現在回過頭來看,印證了彩虹總在風雨後的這句話」。10/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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