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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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08127(為守護香港法治權益地位而努力奮鬥不屈就爭取固有天地自然自治符光明正大自強)寧可棄偽政組新政  不願就國賊禍香港
民監署提倡港人:併肩作戰鏟除賣港匪滲入特區政府,耍司法、真弄權、勾國賊、亂法治;就當前析無政府狀態儼然霸道瘋狂,由無法無天急進破壞法治;就基本法及本地法和周文王八百年文明統治法,都完全違逆至極端地步。就民監署職責範圍涉責無旁貸難辭其咎責任承擔,盼馬道立仗公義撐法紀就責任乎!
引用文章2017/8/17-22:48支援我們第一代的政治犯,我們午夜的太陽!  無論是東北案被告囚禁8個至13個月,或重奪公民廣場3子判囚68個月,我也認為沒有令人信服的基礎和理由。律政司對年輕被告人「嚴打」的態度已背離了公法檢控的基本精神,法庭對年輕學子的嚴刑苛待,已令良好市民難以不對司法公正信心動搖。  無論加諸這些大好青年身的罪名是甚麼,他們的行為公眾完全看得見,他們的刑罰與過失不成比例,公道自在人心,他們良善為人爭取公義之心不容置疑,加諸他們身上的暴力,哪怕名義上如何合法,也將會令這個政權永遠失去這一代,令人心回歸更加遙遙無期! 香港不能失去這一代。我看到的是這些站在最前的青年勇於承擔,勇於面對嚴峻後果,我相信他們有能力從經驗中學習,在逆境中變得更加堅強,他們是我們黑暗的午夜中燦爛的太陽,愛護他們,照顧他們的需要及支持他們的家人,應是我們每一個還活在相對自由之中的人的責  《消失的檔案》導演羅恩惠,翻查出六七暴動期間,面臨推翻政府的威脅的真正暴動,處理持械禁錮他人及恐嚇傷人、投放炸彈企圖傷人等案件,法庭尚能克制,港府尚會尋求法外施仁;同一套法律制度,在殖民地治下的施行,顯然與回歸一國,太平盛世之下的施行並不一樣。為何會這樣?這二十年間發生了什麼變化?  這個無疑是必須嚴肅探討的問題,不了解今日狀況的形成,就無法真正改變現狀;但這一刻我們要的是行動起來,組織起我們的支援隊伍,彼此鼓勵,分擔工作,務求照顧在各個監獄服刑的年輕人的需要,經常以書信、探訪,傳達我們的關懷與外界的訊息,使他們知悉社會上發生的大事小事,讓他們與我們分嘗苦樂;我們要經常以通訊、聚會,讓所有關心他們的人都能分享他們的消息近況,讓他們的家人知道我們和他們一樣為這些年輕人自豪,在漫長的日子裡,我們要善用每一天,鞏固我們的公民社會,為他們回到我們中間積極準備。  他們的遭遇,好比晨鐘暮鼓,警醒我們社會要變,對政治、政黨、議會的思想方式要變,對守護真正的法治和民主、人權自由的信念要更上層樓,失去參選的權利,不但不會阻止他們成為真正的政治領袖,反而正好讓我們走出議會的迷津 — 很多很多新的意念要整理,要在激辯中成形,強權打壓不會令我們消沉,苦難與不平已將我們團結在一起,互相扶持,無畏無懼是我們的前路!
2017/8/1722:14迫害的輪迴  中共希望的三權合作,已經達成了。  先是新界東北刑期覆核,重判所有被告入獄813個月。再到今天重奪公民廣場覆核,三人被判監68個月。  對於認為這是依法判決,無可奈何的人,請想想,法庭這一連串判決,在客觀效果上,已經將體制內外抗爭之門完全封死。  街頭抗爭,和平遊行示威集會,有如石沉大海,政權充耳不聞,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一旦將行動「升級」,只要帶有丁點「暴力」原素,甚或人群中擦槍走火,即使未有帶領抗爭(例如新界東北案中的黃浩銘),都要面對層出不窮的司法手段,非法集結、公眾妨擾等 一系列羅織的罪名,但求以最嚴重的指控令抗爭者入獄,若原審判得「輕」,律政司會追擊到底提出刑期覆核,直到法庭「識做」為止。  而一旦這些抗爭者被判入獄超過3個月,未來5年都不能參加任何議會選舉,等同被剝奪政治權利,亦即是黃之鋒等人目前的狀況。  再加上行政機關「發明」的確認書,在議員宣誓過程中透過釋法和法庭判決僭建的種種效忠要求,在中共和港府眼中「不聽話」的反抗者,將消失於議會體制,一旦他們走上街頭,又要面對無盡的檢控,判監後喪失參選權,撤底陷入政權設計的迫害輪迴。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吳文遠,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林朗彥,本土派的梁頌恆、游蕙禎和梁天琦,想參選的被拒,在議會的被DQ,在街頭的被拘捕,再因法庭的判決失去參選權。  一個個反抗者,已經成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政治犯,倖存的只能乖乖躲在安全區當「忠誠反對派」。克制地抗爭,在建制派壟斷的議會中,象徵式地投票反對。  這是政權的迫害輪迴,法庭,不管是迫於無奈,或是主動配合,都已經成為了迫害的幫兇。
2017/8/17-22:10【公民廣場案】路透社引政府消息:袁國強推翻檢控人員建議 堅持上訴  「雙學三子」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因926公民廣場案,今日被改判囚68個月,引發國際社會關注。《路透社》引述政府高層消息稱,高層檢控人員原本不建議就刑期覆核,但律政司長袁國強堅持上訴,終令三子入獄。  《路透社》今日引述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府高層消息稱,案件早前判三人不用監禁,當時律政司內的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政府上訴。不過袁國強卻推翻檢控人員的建議,堅持重開雙學三子的案件。  報道引述律政司方面回應,稱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內部討論作回應,但重申所有決定均是依照《檢控守則》、有關法律及相關證據作出  另外律政司在晚上9時許發聲明,指外界的政治迫害等指控全無基礎,本港司法獨立「不可能被質疑」。聲明指,從判案書可見法院是用法律角度處理本案,不可能存在任何政治動機。
香港電台-港聞2017817日 下午10:02黃之鋒母責政府扼殺年輕人熱誠 反問為何香港墮落至此  黃之鋒母稱律政司扼殺年輕人的滿腔熱誠。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2014年闖入政總東翼前地案,被上訴庭改判入獄6個月。黃之鋒社交網站專頁,晚上登出他母親於判刑前數小時,寫給黃之鋒的信件。  信件提到,黃之鋒自201114歲時成立學民思潮起,家人共聚天倫日子越來越少,回家吃晚飯已是人生大事,竭力付出的背後只為堅守「和平非暴力」原則,建構更美麗的香港。  黃之鋒母親表示,兒子已履行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卻鍥而不捨,扼殺年輕人的滿腔熱誠和理想,對社會的願景與抱負,反問為何香港墮落至要如此對待這一代的孩子。  她又提到,黃之鋒的英文名來自聖經中的約書亞,上帝曉諭約書亞說,在任何事上都要常常自省,按真理而行,就可剛強壯膽。18/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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