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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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1日 星期四

1150民監署檔案2006116(為官不足做賊有餘 非官禮神州香江金融國  新政新規人性禮儀 廿億同胞德聚光復統治)惡人猖聖賢現履責神州  無良人不道行為畜牲般
能人德政、賤人暴治、自在良知有別,香江歲月、光輝映神州!
2020/6/11-19:39立場訊:兩男被指腳踢及以傘襲警 加控暴動非法禁錮改可囚終身傷人罪 被告母批律政司濫告  去年11月13日發起的三罷「晨曦行動」中,一名學生及一名酒吧侍應因腳踢及用遮擊打疑似便衣警員事後被捕,各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11日)提堂,控方打算向兩被告分別加控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兩罪,另再加控被告李樂恆一項非法禁錮罪,並申請申請案件押後至7月6日再訊獲批,以準備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並處理修訂及新增控罪之程序,期間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王家俊(19歲,學生)及李樂恆(22歲,侍應),原各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們去年11月13日在銅鑼灣金百利商場地下襲擊男子X。  被告原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AOABH)為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最高可判監3年;而現時檢控的傷人罪俗稱「傷人17」,即同是《侵害人身罪條例》的第17條,即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受殘害、外貌毀損、成為傷殘或身體受其他形式的嚴重傷害,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被告之一李樂恆的母親聯絡《立場新聞》,對於兒子被加控更刑罰更重的傷人罪、最高刑罰達監禁10年的暴動罪,以及非法禁錮罪,相當不滿,「律師都話,中咗真係冤獄。」她指和兒子一家人居於銅鑼灣,出現在銅鑼灣非常合理,認為律政司濫告製造恐慌:「我個仔只是個20歲出頭的青年,剛剛踏足社會,現在強加罪名,係咪換要人人都苟且偷生?」  有市民於去年11月中一連五日三罷及堵路,其中11月13日有疑似便衣警員在銅鑼灣金百利商場與人爭執,繼而遭多人踢及用遮擊打。兩名被告事後被捕,據知其中一名被告是懷疑便衣警員的中學同學,雖然被告蒙面,但因兩人曾對話,被告因而被認出身份。案件編號:ESCC 2634/2019
2020年6月11日上午10:19香港電台-港聞  鄭家朗:教育局抨擊史無前例 鄧飛:學校需按指引做  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將於星期日發起罷工罷課聯合公投,收集學生對反對「港區國安法」的意見及罷課意向,教育局去信全港中小學校長,強烈譴責有關行動。平台發言人鄭家朗形容,當局是史無前例最嚴厲的抨擊,批評當局恐嚇學生,立法後不能隨便批評政府。  鄭家朗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時表示,過去參與罷課才會遭受譴責抨擊,但今次只是公投,學生並非在上課時間進行,毫無法律風險下也遭受當局抨擊,認為是國家安全立法的前哨戰。他觀乎趨勢,日後不僅遊行示威,就連基本的聯署公投等最和平的表達方式,也都會被全部禁止,言論表達自由將被壓縮。  致電同一節目的教聯會副主席鄧飛認為,當局態度及力度較以往強硬,以往是校本處理,現在是更清晰明確。他說,老師缺席是講求信字,若因病請假需出示病假紙,緊急事假則指紅白二事,如果教師最終被發現因罷課請假,校方有相關機制處理。  鄧飛說,即使學生有家長信請假,校方也不一定要批准,絕大多數中學都是政府資助,學校有責任按教育局的指引及政策去做。
2020年6月11日上午10:14【國安法】楊潤雄:公投無意義 籲學生無謂浪費時間【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教育局反對政治帶入校園,專業的教師更加不應該告事假參與罷課,若老師罷課為紀律問題,屬於紀律問題,局方亦會嚴肅跟進,而相關組織發起的公投實際上並無意義,呼籲學生無謂浪費時間。  楊潤雄表示,教育局反對任何形式罷課的態度基本上無改變,教師只可以用事假處理紅白二事等緊急事務。如果教師以罷課為由不上課,屬於紀律問題,校方作為僱主需要按程序採取行動,局方亦會嚴肅跟進。而罷課的學生應交由學校處理,若個別學生屢勸不改,學校應平衡訓輔中的懲罰及輔導,要令學生了解相關後果。  楊潤雄指,對於罷課公投不是分裂國家行為,但公投背後是推動反對港區國安法,當局不能接受,公投在本港制度上並不存在,亦無法律基礎及效力,相關組織發起的公投實際上並無意義,呼籲學生無謂浪費時間。  他強調,校園內可以有討論空間,但學生要理解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是要保障國家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要了解如何堵塞漏洞,大家有責任及一定要同心保障國家安全,理解法律,知法守法。  他又解釋,因為目前全港學校仍處分階段復課,但有團體發起罷課,因此要去信全港中小學校長是重申大原則及立場,因為網上散播很多不實的訊息鼓吹罷課,此舉是希望避免校園混亂,可以幫到學生及學校強調並非政治問題。

2020年6月11日上午5:45東方日報 警設新部門 專責執行港版國安法【本報訊】全國人大早前以高票通過制訂「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消息指,本港警方將設立新的專責部門以執行相關法規,以便在規例生效首日即可執法;該部門將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搜集情報、進行調查及培訓人員等,日後或會加入其他紀律部隊人員。警隊已展開成立新部門的前期工作,包括審視資源調撥、人力及器材規劃等。  據了解,新設部門會學習如何在實際情況中應用「港版國安法」、搜集相關法規下視為非法行為的情報和證據、設有行動隊伍,以及制訂相關的長遠發展策略。部門設立初期會有一定數量的人員,並會按需要逐漸增加人手。  將參考澳門執法經驗  對於全國人大的決定列明,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消息指,暫未知警方的新部門將會如何與有關機構合作,又認為中國當局擁有更廣泛的情報收集網絡和更高的分析能力,可作更高層次的分析,有助了解香港整個形勢。  而任何人在本港執法,須符合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有保持緘默權利、有律師代表等,而澳門將成為香港執行相關法例的參考。  保安局前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認為,過去警隊在情報搜集及分析方面的工作做得失色,理應加強。  為配合全國人大建立「港版國安法」的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政府回應指警隊計劃就相關執法事宜成立一個專責小組,職責包括搜集情報、調查和培訓人員,人員數量按需要設定。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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