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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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

1149民監署檔案2006115(官不為民生民必為官死 國乃民家非官僚第  中交部不得囂香江政事 兩國道不同禁參議)正邪兩道河井分別混淆  香江國履神州聖賢尊嚴
統神州香江責無旁貸,守文明法治(聖賢德治)更難辭其咎;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繼英殖文化興隆,訓誡國賊廿三年暴侵恥辱國無民家、法無理容、政無民權,在政在責簡直野蠻劣態惡極至殘;諾無信行不規履不正比土匪惡霸流氓地痞賤!
2020/6/10-18:36立場訊:外交部發近3000字長文 為港區國安法護航 稱各界歡迎立法 籲愛港人士勿杞人憂天  北京擬強推「港區國安法」,引發國際社會反彈,中國外交部今日發表一篇長近3,000字的文章,為國安法護航。文章聲稱香港政府及各界均歡迎立法,「很多國家和國際人士」認為立法符合法理及國際慣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應支持。外交部亦指立法不會影響港人權利自由,並有利維護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  外交部:立法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外交部今日在網站上發表題為《關於涉港國家安全立法你需要了解的6個事實》的文章,稱香港特區政府、各界團體和人士均歡迎和支持人大決定,很多國家和國際人士認為,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勢需要、人民期待、國際慣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應支持中國全國人大的決定」,又批評個別外國政客妄加評論、橫加指責,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以列點方式,梳理有關國安法的「6 個謬論」。外交部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歷來是各國中央事權,並指建立健全香港特區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形勢所迫,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指英方已履行完《中英聯合聲明》條款  文章指,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香港分裂分子打出請求外國對華制裁,甚至邀請美軍登陸香港的旗號,同時外部干預勢力和台獨勢力加大干預香港事務,是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及危害國家主權。  對於英國近日積極就事件發聲,外交部重申回歸後《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與英方有關的條款已全部履行完畢。《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和干預香港事務的權利。  指愛港人士無需杞人憂天  外交部又指,國安立法不僅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對絕大多數在港愛港、遵紀守法的香港居民和外國人士而言,完全沒有必要杞人憂天、對號入座。  文章亦指立法將使香港有更加完備的法律體系、穩定的社會秩序、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將更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外交部反斥修例風波使香港痛失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地位,GDP十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失業率創下近十年新高。
2020/6/10-16:46立場訊:【7.1 闖立會案】王宗堯、孫曉嵐等12人遭加控暴動罪 梁繼平等3人被票控進入會議廳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城大學生會編委會記者黃家豪、「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畫家」等逾10人,被指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案件今提訊,其中一名被告獲撤控。另外,當日曾於立法會內代表示威者宣讀聲明的梁繼平亦與另外兩人,各被票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惟當中只有吳志勇今日到庭應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獲批,涉及5宗案件的12名被告,現均各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兩罪,控方又申請押後至8月3日再訊獲批,以準備文件將轉介區域法院處理,屆時控方將會申請所有案件合併處理。  至於沒有到庭應訊、案件首次提堂的梁繼平(26歲)及范俊文(27歲),控方則申請再派傳票。  而原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的文家健,今日沒有到庭應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出通緝令。文家健另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指他於今年1月19日,於灣仔站A出口外管有危險藥物,即一條手捲煙內有0.05克草狀大麻。被告的代表律師指,今日凌晨1時半曾聯絡被告提醒他今日到庭應訊但不果,被告胞姐表示被告昨晚沒有回家,亦沒有聯絡家人,裁判官最終批出通緝令。  當中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的周樂謙(29歲,車房工人)則獲撤銷控罪。辯方申請訟費,指控方並無實質證據指控周,控方反對指被告自招嫌疑,並指當日於立法會宴會廳內找到一張寫有「林鄭下台」的紙張、紙上有周的指紋,但承認控方並無證據顯示相關紙張何時被帶入宴會聽,但強調法庭應考慮當時的整體情況,認為當日除非是示威者,否則一般市民並不會進入,裁判官不接納控方的反對理據,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另外,控方亦落案控告三名被告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包括當日於立法會內代表示威者宣讀聲明的《學苑》前任總編輯梁繼平、及另外兩名被告吳志勇及范俊文。吳另被控一項暴動罪,將於另外11名被告的案件於區域法院合併處理。  12名被告依次為黃家豪(20歲,學生)、羅樂生(19歲,廚師)、何俊諺(21歲,運輸工人)、畢慧芬(24歲,無業)、孫曉嵐(23歲)及潘浩超(31歲,無業),藝人王宗堯(41歲)、馬啟聰(30歲,記者)、沈鏡樂(23歲,地盤工人)、劉頴匡(26歲,兼職電話投注事務助理),文家健(21歲,學生)及吳志勇(25歲),12人均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兩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連同眾被告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及沒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潘浩超另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及刑毀三罪,除畢、潘兩人外,其餘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案件編號:ESCC2241、2255、2316、2745/2019;ESS46507-9/2020

2020/6/10-16:32立場訊:羅冠聰網列多名前警員立會保安資料 私隱專員調查要求刪文 羅冠聰:涉公眾利益 不會刪除  在上月初內會主席衝突中,立法會保安被質疑偏袒建制派議員。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在社交網站發文,列出五名立法會保安的資料,包括全名、在立法會的職位、過去的警察職級,指大部分立法會保安曾任警員,因此傾向建制派;羅冠聰今日在 fb 發文,指收到個人私隱專員公署來信,表示要調查該帖文,又問他會否移除帖文上立法會保安的資料,羅冠聰表明不會,更質疑政府是否「全面袒護」警方。  羅冠聰表示,私隱專員公署稱要調查相關帖文,是否有違反《私隱條例》,公署未有直接要求刪除帖文,但有查詢他是否願意移除帖文上,五位立法會保安部高層的資料。羅冠聰稱已回覆公署不會移除帖文資料,並指相關資料來自報章報道,發布目的是讓公眾知情及監察立法會保安人員的言行,了解立法會保安組的運作以及高層人員的背景資料,以判斷他們有否濫權和失職,關乎公眾利益。  羅冠聰又稱,假若所有被視為對警方「不利」的公開資訊都無法自由流通,傳媒以及個人評論者便難以用輿論監察政府,制衡警察濫權而造成的不公義,因此不會退讓。1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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