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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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5日 星期四

1165民監署檔案2006131(聖國的正氣統國為民 神州文明四不銘千古 香江正統古國承傳地 因天時地利人和構成)統一神州香江聖國承擔 傳「四不」文明民監署責任 心懷大志廿億同胞同心孤詣於聖國迴環神州大統燎原之際,星火盼極即成真當前瞭現,奮鬥也罷抗爭也行都是可行的眼前必經事實。國有難匹夫責已燃眉之實,也急於目前所得需要;香江歳月安在不安的無道時期有何可盼?可盼得就是靠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已誕生目前,逐步成統一神州聖國事實。古有「堯舜選賢」德治。周文王「四不」文明理國。大唐盛世擴疆。宋王坐井觀天。一帶一路強國。何啟悟? 偽政末日的猙獰可見它可惡真面目,再不抱希望的事實狡官詭變多端「妖法國安擾民不安」「臭理出臭口當真理」「賤人賣港求榮走紅」「出賣良知成高官例」「說真話不得進政壇」五惡陋習成禍港真面目。民監署證:此非港人及世界各國可行的接受事實和責任! 香港電臺新聞:香港自治法「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容許制裁美方認為損害香港自治的個別人士或企業,以及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銀行。法案亦已提交獲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審議,預料可獲通過,之後交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推動這項跨黨派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頓發言時指,法案向北京發出清楚訊息,損害香港自治會招致後果。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則認為,這次可能是阻止北京摧毀香港僅存自由的最後機會。」 2020/6/25-13:22立場訊:聯合國 7 人權專家致函王毅 質疑港區國安法未符國際人權準則 促重新考慮 七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致函中國外長王毅,對於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決定表示強烈關注,質疑「香港國安法」未符合國際人權準則,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又指法案針對的行為過於空泛,甚至令人擔憂日後的反政府示威都會跟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剝奪民眾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信件建議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國安法》草案,確保法案符合中國在香港議題上的國際責任。 簽署信件的 7 名特別報告員,分別在人權、專門監察反恐、任意拘留、法外及任意處決、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少數群組等有深入研究。今次是聯合國專家自去年 6 月反送中運動以來,至少第 5 次公開就香港情況致函中國。 未能保證香港國安法 符合國際人權法 信件首先表示對於全國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表示強烈關注,又指「香港國安法」未能保證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特別是《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人大決定未明確定義哪些行為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此舉將令人民的基本自由受到限制和侵犯,促請中方重新審視和考慮法案,「以確保該法律符合中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人權義務。」 信中提到,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第 39 條在香港仍然適用,同時政府以國家安全或者反恐而限制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具有真切的理由,而且不應該濫用國家安全或者反恐的法律,去剝奪個人行使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以非暴力方式行使這些權利不是刑事犯罪」。 條文過於空泛 憂反政府示威淪為「恐怖活動」 信件又提醒中國政府,應該將法律條文寫得足夠精確,讓人清楚哪些行為會構成刑事犯罪,不應該訂立定義不明確,以及過於空泛的法律。信件指,「香港國安法」針對分裂活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或進行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海外勢力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 4 大範疇進行懲治,但是人大未提供具體定義,指出哪種具體行為會落入上述 4 大範疇當中。信件甚至擔憂,當局會將合法的和平示威和公民抗命等反對政府的行為,都將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因而以「香港國安法」進行懲治。 信件又說,雖然現時並無國際條約定義恐怖主義,國家必須確保反恐法例限於適切及準確地懲處恐怖主義行為,嚴格遵從合法性、必要性及合乎比例的原則。信件強調,任何因為法例不清或歧視成分而作出的拘留行為,都可能被視作任意拘留。 列出問題要求中方回應 信件除了促請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香港國安法」之外,又提出多條問題希望中方回應,包括條文如何和《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符、「香港國安法」會否設有追溯權力,草案中恐怖主義的定義為何、怎樣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比例的原則,以及要求解釋有否設有監督機制,確保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不會侵犯香港人的人權。 2020/6/24-17:18立場訊:國安維穩模式下,苛政將猛於洪水 大約十日前,人大常委譚耀宗才說過,港版國安法的條文會寫得很清楚,令市民不會「誤闖禁區」。但毫不使人驚訝,他在最新評論中打倒昨日的我,稱有關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保留對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條文沒可能寫得具體,因為「寫不盡」。 一時一樣,按政治情勢和需要而不斷轉換「紅線」,對當權者無比有利,平民百姓就毫無保障,正是香港人最抗拒的處事方式。官方喉舌猛吹,國安立法有利香港穩定發展,莫說與客觀事實不符,完全毋視美國反檯的翻天衝擊;就算過到這一關,香港都不會有運行。在劇烈的政治地震後,或有一段喘息時間,但都只是讓權貴階層把握最後機會,榨乾香港的油水。之後,由無限量寬、中美貿易/金融戰、經濟下行、失業潮、武肺、人口老化、社會心理的嚴重創傷……所形成的完美風暴,在加速主義的推動下,終將香港推向民怨總爆發或/及大國戰事的前沿。 有關國安法對港人的政治、人身和言論自由的徹底傷害,很多學者專家詳細分析過,不贅。比較少人談及的是對民生的全方位負面影響。預料國安法立法後,美國會有大動作,但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全面發功。在美中兩國來回出牌的對戰過程中,香港庫房的千億儲備,將成為權貴階層的肥豬肉,作為效忠主子的打賞。 看看這幾天的新聞:空置稅終止審議、政府鬆手派錢保僱主和大企業(惠及基層的福利開支的入息/資產審查就嚴苛得多)、港府不經招標直接批工程給中企,但在此艱難時期,公屋加租9.66%,市建局土瓜灣項目把強制收回、原本是平民居住和做小生意的土地全用來興建貴價的私人豪宅,同一時間,官媒指政府有計劃在桂山島填海起公屋把基層發配邊疆。 末世氛圍下,有權有勢者盡最後努力,刮得幾多得幾多,偏偏香港最重要的財金功能正急速敗壞,經濟進一步靠北水,而中國本身危機極大,連地攤經濟這招也焗住用上。屋漏逢洪水,香港政府的儲備只會一步步被分餅仔分掉。以政府劫貧濟富的作風,財政枯竭,開刀對象當然首推一般市民,越基層將越無助。只是到時要批評政府,便有可能背負顛覆的罪名了。26/06/2020

1165民監署檔案2006131(聖國的正氣統國為民 神州文明四不銘千古  香江正統古國承傳地 因天時地利人和構成)統一神州香江聖國承擔  傳「四不」文明民監署責任
心懷大志廿億同胞同心孤詣於聖國迴環神州大統燎原之際,星火盼極即成真當前瞭現,奮鬥也罷抗爭也行都是可行的眼前必經事實。國有難匹夫責已燃眉之實,也急於目前所得需要;香江歳月安在不安的無道時期有何可盼?可盼得就是靠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已誕生目前,逐步成統一神州聖國事實。古有「堯舜選賢」德治。周文王「四不」文明理國。大唐盛世擴疆。宋王坐井觀天。一帶一路強國。何啟悟?
偽政末日的猙獰可見它可惡真面目,再不抱希望的事實狡官詭變多端「妖法國安擾民不安」「臭理出臭口當真理」「賤人賣港求榮走紅」「出賣良知成高官例」「說真話不得進政壇」五惡陋習成禍港真面目。民監署證:此非港人及世界各國可行的接受事實和責任!
香港電臺新聞:香港自治法「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容許制裁美方認為損害香港自治的個別人士或企業,以及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銀行。法案亦已提交獲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審議,預料可獲通過,之後交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推動這項跨黨派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頓發言時指,法案向北京發出清楚訊息,損害香港自治會招致後果。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則認為,這次可能是阻止北京摧毀香港僅存自由的最後機會。」
2020/6/25-13:22立場訊:聯合國 7 人權專家致函王毅 質疑港區國安法未符國際人權準則 促重新考慮  七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致函中國外長王毅,對於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決定表示強烈關注,質疑「香港國安法」未符合國際人權準則,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又指法案針對的行為過於空泛,甚至令人擔憂日後的反政府示威都會跟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剝奪民眾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信件建議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國安法》草案,確保法案符合中國在香港議題上的國際責任。  簽署信件的 7 名特別報告員,分別在人權、專門監察反恐、任意拘留、法外及任意處決、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少數群組等有深入研究。今次是聯合國專家自去年 6 月反送中運動以來,至少第 5 次公開就香港情況致函中國。  未能保證香港國安法   符合國際人權法  信件首先表示對於全國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表示強烈關注,又指「香港國安法」未能保證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特別是《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人大決定未明確定義哪些行為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此舉將令人民的基本自由受到限制和侵犯,促請中方重新審視和考慮法案,「以確保該法律符合中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人權義務。」  信中提到,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第 39 條在香港仍然適用,同時政府以國家安全或者反恐而限制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具有真切的理由,而且不應該濫用國家安全或者反恐的法律,去剝奪個人行使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以非暴力方式行使這些權利不是刑事犯罪」。  條文過於空泛    憂反政府示威淪為「恐怖活動」  信件又提醒中國政府,應該將法律條文寫得足夠精確,讓人清楚哪些行為會構成刑事犯罪,不應該訂立定義不明確,以及過於空泛的法律。信件指,「香港國安法」針對分裂活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或進行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海外勢力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 4 大範疇進行懲治,但是人大未提供具體定義,指出哪種具體行為會落入上述 4 大範疇當中。信件甚至擔憂,當局會將合法的和平示威和公民抗命等反對政府的行為,都將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因而以「香港國安法」進行懲治。  信件又說,雖然現時並無國際條約定義恐怖主義,國家必須確保反恐法例限於適切及準確地懲處恐怖主義行為,嚴格遵從合法性、必要性及合乎比例的原則。信件強調,任何因為法例不清或歧視成分而作出的拘留行為,都可能被視作任意拘留。  列出問題要求中方回應  信件除了促請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香港國安法」之外,又提出多條問題希望中方回應,包括條文如何和《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符、「香港國安法」會否設有追溯權力,草案中恐怖主義的定義為何、怎樣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比例的原則,以及要求解釋有否設有監督機制,確保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不會侵犯香港人的人權。

2020/6/24-17:18立場訊:國安維穩模式下,苛政將猛於洪水  大約十日前,人大常委譚耀宗才說過,港版國安法的條文會寫得很清楚,令市民不會「誤闖禁區」。但毫不使人驚訝,他在最新評論中打倒昨日的我,稱有關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保留對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條文沒可能寫得具體,因為「寫不盡」。  一時一樣,按政治情勢和需要而不斷轉換「紅線」,對當權者無比有利,平民百姓就毫無保障,正是香港人最抗拒的處事方式。官方喉舌猛吹,國安立法有利香港穩定發展,莫說與客觀事實不符,完全毋視美國反檯的翻天衝擊;就算過到這一關,香港都不會有運行。在劇烈的政治地震後,或有一段喘息時間,但都只是讓權貴階層把握最後機會,榨乾香港的油水。之後,由無限量寬、中美貿易/金融戰、經濟下行、失業潮、武肺、人口老化、社會心理的嚴重創傷……所形成的完美風暴,在加速主義的推動下,終將香港推向民怨總爆發或/及大國戰事的前沿。  有關國安法對港人的政治、人身和言論自由的徹底傷害,很多學者專家詳細分析過,不贅。比較少人談及的是對民生的全方位負面影響。預料國安法立法後,美國會有大動作,但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全面發功。在美中兩國來回出牌的對戰過程中,香港庫房的千億儲備,將成為權貴階層的肥豬肉,作為效忠主子的打賞。  看看這幾天的新聞:空置稅終止審議、政府鬆手派錢保僱主和大企業(惠及基層的福利開支的入息/資產審查就嚴苛得多)、港府不經招標直接批工程給中企,但在此艱難時期,公屋加租9.66%,市建局土瓜灣項目把強制收回、原本是平民居住和做小生意的土地全用來興建貴價的私人豪宅,同一時間,官媒指政府有計劃在桂山島填海起公屋把基層發配邊疆。  末世氛圍下,有權有勢者盡最後努力,刮得幾多得幾多,偏偏香港最重要的財金功能正急速敗壞,經濟進一步靠北水,而中國本身危機極大,連地攤經濟這招也焗住用上。屋漏逢洪水,香港政府的儲備只會一步步被分餅仔分掉。以政府劫貧濟富的作風,財政枯竭,開刀對象當然首推一般市民,越基層將越無助。只是到時要批評政府,便有可能背負顛覆的罪名了。26/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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