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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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星期二

1171民監署檔案2007137(大丈夫自己有難自己當 香江事港人自己擔 別落難拿香江國來頂禍 英雄自己過自己擋)多謝北京政府的好意 資源心思留照顧國民

1171民監署檔案2007137(大丈夫自己有難自己當 香江事港人自己擔  別落難拿香江國來頂禍 英雄自己過自己擋)多謝北京政府的好意  資源心思留照顧國民
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是一個空無任何官權可掌的「文明社會地位崇高信譽融合國際共同發展的友邦海港」;就任何來香江合法經營者一律一視同仁,沒有任何國號之稱更無主權可言之謂,是繼神州聖國(自古文明德政風度)攜世界手,倡共同友誼,靠各自懇誠合理同等地位經營金融貿易行業,繁榮發展成互利互敬的平等!
2020年7月1日上午10:26香港電台-港聞  蓬佩奧︰港區國安法實施對香港是悲傷的一天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回應「港區國安法」在香港正式實施,警告將對北京採取新的反制措施,又形容北京對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對香港和中國愛好自由的人民來講,是悲傷的一日。蓬佩奧表示,將按總統特朗普指示,取消給予香港各項特殊待遇的政策,又說在北京吞噬香港、實施獨裁統治的同時,美國不會袖手旁觀。美國將與香港民眾站在一起,回應北京對言論、新聞、集會自由及法治的攻擊。
2020年7月1日上午10:08香港電台-港聞:社民連十多人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剝削港人自由  社民連成員,包括梁國雄、吳文遠和黃浩銘等十多人,由灣仔修頓中心地下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他們高舉寫有「結束一黨專政」等標語,沿途高叫「抵抗國安惡法」口號,現場有軍裝警員上前截查社民連成員,並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他們在早上約8時出發,遊行至萬麗酒店外行人路,梁國雄表示,因為警方搜查,延遲了起步,他不滿中央強行通過港區國安法,認為剝削港人自由,要求廢除。
2020年7月1日上午10:01香港電台-港聞  林鄭月娥稱未來日子將聚焦發展 努力解決香港各項問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將有效遏止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讓香港局面可以穩定下來,未來日子特區政府會聚焦發展,努力解決香港各項問題。林鄭月娥出席各界慶典委員會的活動啟動禮,她說,在回歸後香港享有基本法下的種種制度優勢的同時,香港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方面還需完善,在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傳上有待加強。她指出,在實踐一國兩制中時遇到問題,加上本地及外部勢力傳播的反中央、反政府思想和行為,為香港的穩定帶來極大風險。林鄭月娥說,去年6月以來,香港社會飽受暴徒的破壞,經濟民生受到重大影響,反對勢力鼓吹港獨及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政權,並要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和發展利益,肆意破壞香港繁榮安全穩定。她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已經聽取特區政府及香港各界的意見,結合香港的具體情況。
2020年7月1日上午9:54【七一回歸】駱惠寧指國安法是港人保障權利自由的「守護神」【星島日報報道】今天是香港回歸23周年,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席慶回歸酒會時表示,對於香港成功實踐「一國兩制」感到自豪,強調對於大部分香港人來說,「港區國安法」是保障權利自由、安寧生活的「守護神」,並得到包括港人在內的全國人民支持。駱惠寧表示,香港回歸前,港人只能做二等公民,無民主權利可言,而在經濟上英國從香港獲取大量利益。他引述資料指,於1950年至1997年間,香港負擔駐港英軍軍費達221億港元。而香港在回歸後,港人不但能成為主人公,享有民主權利及自由,經濟上毋須向中央繳稅,亦毋須負擔駐軍費用,中央更推出一系列惠港政策,協助香港發展。在香港經歷沙士及新冠肺炎兩次疫情時,內地均保證醫療物資的供應,顯示中央是真心為香港好,抱有最大的關切。駱惠寧強調,「港區國安法」是對體制有力的維護及完善,對於大部分港人來說,是保障權利安全自由,安寧生活的守護神。而隨著時間亦會證明是由亂到平的轉折點,是重大的里程碑。
2020年7月1日上午9:04【國安法】指條文清楚到明罪行 邱騰華:可釋投資者疑慮【星島日報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落實國家安全法律是填補香港漏動,形容是有充分法律保障,相信條文清楚列明四類行為之外,所有投資者無需擔心,會繼續與商會解說國安法條文。有關美國取消出口證豁免,禁止軍用物資出口至香港,邱騰華表示,兩地貿易必然是雙邊互利,香港是戰略物資有嚴謹管理制度,若美國單方面取消出口證豁免,會構成不方便,現階段未見大幅度影響貿易,而有關進口物資一年佔大約四至五億美元,未佔重要份額。

2020/7/1-2:05立場訊:【國安法生效】傳媒引警消息:舉港獨旗、喊港獨口號俱違法 任何警員可執法 可行情況先警告  港區國安法已生效,警方消息人士指,如今天在街頭有人展示港獨旗幟,在可行情況下會先給予警告。而無綫新聞、東網報道則指,如果集會或遊行揮舞寫有「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及「藍白旗」等旗幟或橫額,都屬違反《港區國安法》。另外如高呼「香港獨立」、「成立香港國」、「香港獨立是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自強」,即使是明示或暗示,亦屬違法。 警方早前已反對民陣七一遊行申請,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天亦已駁回民陣上訴。不過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今日表示,他以個人身分,提早宣布堅持七一舉行反「港區國安法」遊行,主題同樣是「反對國安惡法,堅持五大訴求」。  遊行訂於明午 2 時集合,3 時起步,由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他呼籲市民屆時和平表達意見。  港區國安法已生效,當中第 20 條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警方消息人士指,今天在街頭如看見有人揮動港獨旗幟,會在可行情況下先行警告,但任何警員都可以執法 ,之後調查如果涉及國安法,會交由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人員跟進。  據報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警發指引  而東網及無綫新聞指均指,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警員發出相關執法指引。無綫新聞指,警員要考慮有關行為是否有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目的或意圖。報道指,指引舉例若在集會或遊行揮舞寫有「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及「藍白旗」等旗幟或橫額都屬違反《港區國安法》。  至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否違法,報道引述消息就指難以列出所有例子,強調任何明示或暗示「香港獨立」的旗幟或橫額,都屬違法。而揮動藏獨、疆獨及台獨等,其他分裂國家的旗幟同樣屬違法。  無綫新聞指,警方會就相關行為錄影或蒐證,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即時拘捕,而扣留的時間初步跟現時一樣,即最多 48 小時,至於會否有特別的拘留地點,消息指仍在考慮中。01/07/2020

1170民監署檔案2006136(不懼天滅也望地生 戲政權顛行政慘禍香江 神州賢聖德治英明 民監署倡護港政履古法)自滅朝綱因惡法橫行 不得民心民反抗爭成

1170民監署檔案2006136(不懼天滅也望地生 戲政權顛行政慘禍香江  神州賢聖德治英明 民監署倡護港政履古法)自滅朝綱因惡法橫行  不得民心民反抗爭成
無人性者執政如餓狼捕獵,港人誓守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偽政末日的猙獰,可見它可惡真面目,再不抱希望的事實,「狡官詭變多端」「妖法國安擾民不安」「臭理出臭口當真理」「賤人賣港求榮走紅」「出賣良知成高官例」「說真話不得進政壇」五惡陋習成禍港真面目。
致所有收件行政機關及部門主宰官啟:「盡責承擔 履行職守 效忠港人 擁護神州聖國文明法治」
通告:民監署強調特區政府是港府行政政府,非北京政府也非鄭月娥賣港匪首的政府。職責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的承擔;非履行侵犯港政的非法境外惡法(包括國安法)。事實:目前在過度中轉正為「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的地位、繼承神聖神州文明法治統一立基進行中,所以在過度中所有(鄭月娥及北京偽政權的法度和政策)無須理會。出賣港政官員的薪酬全部停止。違反者必遭追究責任甚至追討懲罸,理由:屬北京政府官員。特此宣佈  29/06/2020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致聯合國及各國友邦國的國家主宰者啟:香港民監署(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證明於六月四日的事宜內內如下:{民監署:主持港府成為「神聖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以法成立,向聯合國通報。原因: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都失效。理由:香港不立國就會被境外惡勢力侵犯和吞噬。此是民監署職責所在而必須履行的工作承擔應有義務責任。也是,為神州文明法治的精髓文化保留唯一聖土。更是,做好神州聖國的復興籌備基地。真正是達成為中華大同的情懷溫床。所以,就目前的步驟、是在國際眾目睽睽的惡劣情況下,開出此路為中華大眾、及神州子民、有一所歸宿的自己地方。在三匪三賊的無惡不作,無法無天成蠻不講理的不堪設想情況下、唯一的可行文明出路。望廿億同胞淚下齊心協力!證明資料:<1141民監署檔案2006107(神州廿億同胞攜手 向全世界人民併肩發展  別戀極權討回民權 為文明解放神州再輝煌)非法暴治猖駭目驚心  抗爭以文明討回政權>}

2020年7月1日上午12:19香港電台-港聞   港區國安法刊憲生效 可基於國家秘密毋須設陪審團審理《港區國安法》昨晚11時刊憲並即時生效。政府表示,《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理由,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理;如果原訟法庭在無陪審團情況下審理,應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至於採用的法治原則,政府說,會涵蓋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推定、「一事不二審」,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等。  《港區國安法》有66條、分6章,涵蓋總則、罪行和處罰、法律適用和程序等。就有關規定的犯罪案件,政府說,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區行使管轄權包括立案偵查、檢控、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至於「特定情形」的定義,涉及3個情況,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審訊方面,當局說,各級法院「指定法官」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外,應公開審判,判決結果亦應公開宣布;重申「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長官經諮詢港區國安委、以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由各級法院法官中作出指定。  至於駐港國安公署的角色,當局說,除了在極少數特別情形下、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外,公署將負起監督、指導、協調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包括分析形勢、分享信息等。當局指,公署人員需要遵守全國性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接受國家監督機構監督,經費則由中央負擔。  警務處今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政府會盡快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年度報告。2020/6/30-15:02立場訊:港區國安法通過 日本指令人遺憾 美共和黨參議員:習近平將承擔嚴重後果  人大常委會周二早上(30 日)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國際社會紛紛對此表達不滿,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指「令人遺憾」,將損害香港「一國兩制」制度的公信力,台灣總統蔡英文則指,國安法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有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更指斥中國主席習近平,要為破壞香港的自由承擔「嚴重後果」。菅義偉在記者會上被問及「港區國安法」被通過時表示,若屬實是「令人遺憾的事」,指此舉將會損害香港「一國兩制」制度的公信力。他又指,日本政府將繼續與涉及的國家合作,以適當應。菅義偉又表示,日本將繼續與美國和中國緊密溝通,指中美兩個全球大國保持穩定關係,對地區和國際安全十分重要。總統蔡英文今早出席活動後回應,通過「港區國安法」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對於中方無履行對港人承諾感到非常失望。她又指早前成立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於明日 7 月 1日正式開始運作,進一步為港人提供人道協助。(見另文)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柯頓(Tom Cotton)今早則在 Twitter 發表聲明, 指責習近平和其共產黨流氓(thugs),必定要為粉碎香港的自由面對嚴重後果,提出美國政府應考慮所有選項,拒讓北京以香港的特殊金融及經濟地位得益。共和黨眾議員瑞戈格爾曼(Denver Riggleman)亦發文,轉載港人日前到英國駐港領事館對「港區國安法」沉默請願的報道,指他與自由和勇敢的香港抗爭者站在一起感到驕傲,斥國安法嚴重違反追求和平繁榮者的權利。而「港區國安法」通過後不久,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 Twitter 發文,指責中共威脅限制美國公民入境,是北京拒絕接受破壞對香港人承諾的最新例證,「我們是不會因此被嚇倒而不採取行動」。而歐洲議會早前則以大比數通過決議,抗議「港區國安法」立法,法案一旦實施,要求歐盟入稟海牙國際法院控告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英國駐聯合國大使  Julian Braithwaite 本月中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言時,亦表明中方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方則反斥英國干預中國內政。01/07/2020

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1169民監署檔案2006135(非法執法非同小可 行政失職知法犯法源頭 賣政求榮高官慣例 鄭月娥匪首罪責無旁貸)國安非法本無法可法 成香港偽政投中獻法

1169民監署檔案2006135(非法執法非同小可 行政失職知法犯法源頭  賣政求榮高官慣例 鄭月娥匪首罪責無旁貸)國安非法本無法可法  成香港偽政投中獻法
2020年6月28日下午6:19港版國安法:區議員徐子見林兆彬 在旺角涉非法集結被捕【on.cc東網專訊】旺角今日(28日)有網民發起「628靜默遊行」,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和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今日下午分別在Facebook(Fb)發文,確認自己被捕消息。晚上約10時,徐子見Fb再度更新,指徐疑因血糖過低而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林兆彬在傍晚約5時50分,於其Fb帳戶貼出發文指,自己即將涉非法集結罪被拘捕,現場有大量普通街坊路過,共涉及41男12女。徐子見則是在傍晚6時在Fb專頁發文指自己在旺角被拘捕,「現場消息指會被送到紅磡警署,並將以非法集結拘捕。」
2020年6月27日下午8:42香港電台-港聞曾國衞︰對「港區國安法」渴望已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對「港區國安法」渴望已久,又稱國家對香港很包容,但包容不等於縱容。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國家為香港設立國安法是對香港的愛護及關懷,公務員要盡所能,對現任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完全忠誠。
2020/6/28-20:06立場訊:【628 靜默遊行】警噴椒拘逾50人 男童親睹父親被捕 痛哭揮手送別  原定今日(28日)舉行的反對港區國安法遊行遭警方反對,有網民另發起「628 靜默遊行」,由佐敦沿彌敦道步行至旺角。遊行隊伍下午約3時起步,警方多次舉藍旗警告,並於多處截查民眾,傍晚警方在兆萬附近出動胡椒噴霧,有市民及記者中椒,又於登打士街彌敦道交界包圍約50人,將他們帶上警車,兩名區議員林兆彬、徐子見亦被捕。  被捕人士當中包括一名父親,而母子二人則在封鎖線外徬徨等候,兒子親見父親被捕一度被嚇哭,最終母子只能向警車揮手送別。  下午2時許,佐敦港鐵站內外已有大批警員在場戒備,佐敦道、彌敦道交界有年輕人被警員截查,警方一度拉起封鎖線。 約3時起有市民在佐敦起步,沿彌敦道遊行往旺角方向,期間有人高呼「七月一、維園見」的口號,警方舉起藍旗軀散在場民眾。  警方下午約3時半於專頁發文指,有群眾在佐敦步行往油麻地方向,期間有人叫囂及喊口號,更一度走出馬路,警方在油麻地甘肅街附近向人羣舉起藍旗及發出警告,指他們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雖警方在彌敦道沿途不斷攔截,仍有部份遊行市民行過油麻地,下午近4時陸續有遊行市民抵達旺角。其間防暴警察突然衝入登打士街,截查十多名沒有穿黑衣的市民。在旺角砵蘭街,警方亦於麻雀館外截查約十人,一名灰衣年輕男子被捕,附近的朗豪坊商場正門關閉。  下午近5時,警方封鎖彌敦道行人路,導致大批市民在登打士街聚集並要求開路,增援警察到場舉藍旗並驅趕市民至H&M。期間在兆萬中心附近有警員跌倒,同時有警員與在場巿民有爭拗,疑因民眾與他們的距離過近而出動胡椒噴霧,有市民及記者中椒。  警員封鎖彌敦道行人路其間,一度包圍在場記者不讓他們離開,當中包括本網記者,警方要求記者展示記者證及穿上螢光衣,近10分鐘後才讓記者離開。  下午約6時,警方在登打士街彌敦道交界包圍約50人,並陸續將他們帶上旅遊巴送走,被捕人士包括多名身穿螢光衣的急救員,除年輕人外亦有部份是長者。區議員林兆彬近6時於Facebook專頁發文指,包括他在內,會有41男12女被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又言現場大部份是「普通路過」的街坊,其中一名發起6.28反國安法遊行的區議員徐子見,他的Facebook專頁於6時透露他被以非法集結拘捕,會被送到紅磡警署。  被捕人士當中包括一名父親,其母子則在封鎖線外等候。小男孩目擊父親被防暴警察拉走後泣不成聲。該母親多次向防暴警察查詢,又指有車上的閉路電視證明一家三口從未分開,但最後交涉不果,二人只能揮手送別警車,並不斷高呼「爸爸!爸爸!」

2020/6/28-16:39立場訊:陳太有功於香港無愧於心  近日陳方安生女士宣佈退出政治工作,她發表簡短聲明,公開自己的選擇,這是對香港社會負責任的表現。  筆者無條件支持陳太的決定,她的聲明雖然簡單,但合情合理,筆者和眾多香港市民一樣,對此事樂觀其成。  一個八十歲的老人,勞碌一生,又剛剛經歷喪女之痛,身心疲累之餘,正應該爭取有限時日,好好安排自己晚年的日子,與家人有更多共處的時間,做一點未做而又不能不做的事。任何人在她的處境,都有理由這樣做。  筆者想跟陳太說,你為香港和香港人所做的事,已經足夠多了,是時候放下肩上重擔,回到日常生活,保養身體,涵養精神,平心靜氣過日子。香港有七百萬人,每個人都應該付起自己的責任,本來就不應該把政治重擔放到你肩上。年輕人血氣方剛,中年人經驗豐富,他們的勇氣與智慧都足以應對世道變遷。事關幾代人的福祉,應該由他們去面對自己的命運,去為自己和子孫爭取更美好的未來。你應該放下社會重責,回歸私人空間,頤養天年。  陳方安生女士為香港奔波勞碌了一生,前半生作為政府官員,為打造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盡自己的心力。其間經歷香港最豐盛的好日子,又經歷政權交接之際的種種風波。在她擔任政務司長期內,明顯感受到來自北方的不同政治文化的侵擾,她在個人事業最高峰時急流勇退,表現了一個有獨立意志和自由精神的現代人的風骨,這已經足以作為所有公務員的楷模。  陳太退休後仍關心香港,參與不同的社會事務,支持香港人維護香港傳統價值的社會活動,甚至身先士卒,以民選議員的身份進入立法會,監督政府施政。直至近年,她成立民間研究機構,為「一國兩制」把脈,並四出奔波,伸張香港市民的政治訴求。作為一個傑出的香港女性,她的生命已經足夠豐盛,她已經不負此生。  時至今日,陳太累了,因喪女之痛難以自持,眼看香港政治每況愈下,她心力不濟,意興闌珊,如果她選擇退出,這都是正常人的正常反應。每個人都是凡人,誰都不必也不應做超乎自己承受能力的事,香港不需要偉人,也不需要烈士,香港需要的,只是每個人永生不渝的對香港的愛。  筆者希望陳太退出江湖後,除了好好安排自己的生活之外,如有可能,不妨抽出一些時間撰寫自己的回憶錄。她在港英時代踏入仕途,又在特區政府任高階官員,親身接觸過不少英國與中共高官,對中外不同的政治文化有深刻了解,又諳熟官場來龍去脈﹑人事變遷,這些寶貴的個人經歷,都應該存留下來,供後代參考。陳太的家庭背景,既有軍政素養,又有藝術氛圍,她秉承中西文化交融薰陶,既有政治歷練,又有人生智慧,如能以個人一生的經歷,總結為人處世的經驗,對於後代香港年輕人,也必是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  陳太大學修讀文學,自己本有足夠能力執筆,但如精力不濟,需找人代筆,也一定有後輩樂於效命。如需要物色執筆人選,建議她徵詢一下劉紹銘﹑盧瑋鑾﹑鄭樹森三位教授,他們對香港文學界有深入了解,不少學生後輩都是精英,可以提供人選讓陳太參考。  世事大變,香港風雨飄搖,來日大難,陳太與七百萬香港人仍會守望相助,雖然退出具體工作,相信她的心還會牽掛香港市民。不管如何,陳方安生女士已經在香港歷史上留下她的足跡,人生在世,毀譽不足論,不求留芳百世,但求無愧於心。

2020年6月27日 星期六

1168民監署檔案2006134(士有志何愁正不成 邪惡成魔禍國殃政難免 香江歲月依舊奮鬥 倡文明守法治仍然自創)偽政當道香港的不幸 香江金融國成立有幸

1168民監署檔案2006134(士有志何愁正不成 邪惡成魔禍國殃政難免  香江歲月依舊奮鬥 倡文明守法治仍然自創)偽政當道香港的不幸  香江金融國成立有幸
民監署倡:不畏偽政氾、不懼極權濫,此乃港人鬥士的勇氣可貴。立國已定志士可用,非香港獨立而香江統一神州立基大業的可敬;就廿億同胞邁進世界和平大道。
被指棄保潛逃 港獨聯陳家駒:離開不表示已放棄 籲年輕人留有用之身 勿忘獨立夢想  港區國安法預料將於在未來三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審議通過,早前據報已棄保潛逃的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今天(28)在Facebook發文,指自己已經離開香港,但「我的離開並不表示我已經放棄」,又呼籲年輕人在「英美公佈逃走方案時留有用之身離開」,但強調香港獨立的大門已經打開。...陳家駒在帖文中提及《中英聯合聲明》不合乎國際法等多項香港有權獨立的理據,表示在國安法通過後,這篇文章將不能被合法分享,未來的抗爭會日漸困難,但相信在國際戰線及法理依據上,香港獨立的機會都在倍增,希望港人不要放棄。  陳家駒又稱,過去一年已有很多犠牲,而前途會更痛苦,呼籲年輕人在英美公佈逃走方案時,留有用之身離開。  陳家駒在2018年成立學生獨立聯盟,主張香港獨立,被控去年6月10日在灣仔參與非法集結,保釋期間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一次。陳家駒被捕後,曾分別前往台灣及日本參與活動,至本年1月仍有在港參與遊行,至6月初曾傳出潛逃的消息。另外,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黃台仰、李東昇等亦已離港逃往德國。
2020/6/28-9:43立場訊:回應李怡DQ論:不如讓北京親自DQ基本法【文:籠外人】近日李怡提出大規模DQ論作為9月立法會選戰的策略,意即由大批反國安法的參選人報名,然後讓北京將大量參選人DQ,這個北京親手製造的震撼彈將引起國際廣泛關注,國際線手足能以此為契機,盡力遊說國際制裁中共,實現攬炒。筆者認為DQ是可預視到會出現的情況,抗爭陣營有必要盡早作出準備如何回應DQ。李怡的說法是:索性不搞初選,容讓北京大規模DQ。筆者不同意前者,政客參選正是為了勝選,事前打定輸數,而不考慮萬一北京無DQ的情況下要派什麼人選出戰,等於臨渴掘井,因此初選依然有其必要性。不過筆者就非常認同後者:引北京DQ製造震撼。北京DQ反國安法的參選人,抗爭陣營的支持者當然十分反感,但這不足以令抗爭陣營拉攏到最多的反對聲音,如果能夠令較保守的群眾和外國政府都反對DQ,這有助抗爭陣營贏得最多的合法性。  如果要令反對攬炒的保守派(淺藍者)和不想大力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例如德國)都有更明確和強硬的立場去反對DQ,最直接方法是令北京連最保守的政治路線都一併DQ,目標就是迫北京「DQ基本法」。筆者提議抗爭陣營找一個素人,以捍衛基本法的保守派定位出選,並以此作為政綱:本人擁護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之精神,但本人認為中央政府近年之言行有違反基本法之疑。(一)有關港澳辦與中聯辦不受基本法22條限制之說,跟中央政府過去的講法相反,涉嫌違反「港人治港」之原則(二)有關中央政府擁有香港「全面管治權」之說,涉嫌違反基本法12、13、14 條,「除國防、外交外,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三)有部份港人在放棄有違基本法的政治主張後,依然不能根據基本法26條享有條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四)國安法可能包括「特首可指定某些法官審案」的做法,涉嫌有違基本法19條「人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原則(五)中央政府未容許香港「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涉嫌違反基本法附件一的承諾(六)本人同意日本侵略對中國造成極大破壞,但學生不能在文憑試表達「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說法,則涉嫌違反基本法35條就學術自由之原則(七)就有關港台節目不能發表諷刺特區政府和警察之意見,以及警察多次禁止集會、遊行,涉嫌違反基本法27條保障港人就言論、集會、遊行之權利(八)對於中國民航局要求國泰航空禁止曾參與和支持非法遊行示威的人員在飛往內地的航班工作,此舉涉嫌違反基本法第5條此舉涉嫌違反基本法第5條「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就以上八項中央和特區政府涉嫌違反基本法精神和原則的事件,本人要求中央和特區政府予以糾正,道歉並公開承諾不會重犯。  這個「政綱」的一方面是要守護基本法的精神和原則,要求中央政府自我約束,另一方面它同時是一份北京違反基本法的罪狀。筆者相信捍衛基本法是保守派和外國政府的底線,相信他們在不談攬炒的情況下會接納這些觀點,而北京會否DQ持這些持最保守立場的人呢?事實上這是一個兩難局面,如果DQ的話,等於將所有基本法精神拋諸腦後,甚至容不下對一國兩制實踐的批評,北京不再在鏡頭前面扮一國兩制依然健在,基本法的精神變成「北京說有,就有」的局面;如果不DQ的話,豈不是承認這些「涉嫌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北京過去的謊言要怎樣圓謊呢?一國兩制的失敗,在於北京和港人雙方對基本法的詮釋截然不同,如果用一個港人角度出發的基本法作為政綱是不被容許,筆者相信北京此舉必令更多過去不願睡醒的人驚醒,一覺醒來,一國兩制已經消失殆盡⋯⋯
2020年6月28日上午7:38新華社批美方在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Now新聞台】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批評美國「加碼」干預香港事務,在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  文章指,美國國會參議院日前通過「香港自治法案」,聲稱將因涉港問題,對相關中方官員實施簽證限制措施,並制裁相關金融機構,再次向世界顯露其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霸淩行徑與蠻橫嘴臉,做法摻雜強烈意識形態偏見和冷戰思維。  文章又指,當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制定正在穩步推進,絕大多數香港民眾熱切盼望香港在法律保障下,恢復安寧與穩定,美方卻一而再再而三粗暴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赤裸裸暴露了其利用香港問題,牽制和遏制中國發展真實意圖。  文章呼籲美方徹底丟掉干涉他國內政的「不良習慣」,真正認清香港的形勢與民意,不要低估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決心,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顯得毫無價值。
2020年6月28日上午6:00國際特赦關注港區國安法或令港人面臨被任意拘留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除非有採取保障人權的措施作為基礎,否則中國政府制定港區國安法,將會令所有香港人面臨被任意拘留及不公平審訊的風險。  組織中國組負責人說,香港正處於不確定與動蕩未來的懸崖邊緣,認為港區國安法威脅港人目前享有的自由,要求中國政府放棄立法計劃,直至能夠保證立法在各方面都符合人權。  組織同時關注涉及國家安全而被扣留的人,會否受到與其他刑事案疑犯不一樣的對待,包括被關押在特別拘留設施,或被無限期拘留,甚至送返內地,又認為行政長官有權挑選哪些法官可以審理案件,可能阻礙司法獨立。組織認為,雖然中方承諾尊重對人權的承諾,但如果無法律保障及執行法律的規定,這些都顯得毫無價值。28/06/2020

2020年6月26日 星期五

1167民監署檔案2006133(統無能惡法凌民敬 治無方賤人坐衙堂 要政不得理違法猖 狡官臭理服眾艱難)德政德治國家我作主 賢能理政官為民作父

1167民監署檔案2006133(統無能惡法凌民敬 治無方賤人坐衙堂  要政不得理違法猖 狡官臭理服眾艱難)德政德治國家我作主  賢能理政官為民作父
神聖神州我國文明德治冠世,理政有方無須任何法律嚴苛。聖賢必競情理符合實際彼此交流結晶予仁義慈善而至,統有方自在負責任盡忠職守,為官難在清官正。
2020/6/27-12:35立場訊:【國安法壓港】記協去信人大委員長要求撤銷立法 質疑條文衝擊司法獨立、新聞自由「香港國安法」預計下星期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記協昨日(26日)去信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回應上週六(20日)發表的說明摘要,指說明當中,未有提及具體條文保證媒體編採自由不受影響,不但未能釋除新聞工作者疑慮,不少條文和規定更直接衝擊司法獨立,令新聞自由、記者人身安全更缺乏保障。記協要求人大常委撤銷立法,如必須進行就應先公開和廣泛諮詢。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昨日亦強烈要求,人大常委會在表決前應公開草案具體條文,又表示已經向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反映意見。  憂法案對現行制度帶來「不可想像影響」  記協的信件指,在草案說明摘要公布後,附則提到本地法律如與「香港國安法」不一致,就以「香港國安法」為準,另外人大常委會具備「香港國安法」解釋權。記協認為「香港國安法」擁有凌駕地位,「對現行法制帶來不可想像的影響,對現行保障人權自由、新聞自由、記者採訪自由等法例帶來不明朗和嚴重衝擊」,要求《草案》列明,條文必須符合《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香港的部份,和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準則。 立法不可影響司法獨立  信件亦關注草案指,特首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中央對案件有管轄權,可將案件轉到中國大陸審理,認為有關規定破壞司法獨立,強調獨立的法院,和對基本法內列明的範圍有明確管轄權,才能維護法治,保障市民人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  要求本地案件本地審理  另外,記協亦「極度關注」中央有權直接管轄部份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規定,擔心案件交由中國大陸審理,如涉及傳媒,「將會因為兩地傳媒角色、做事方式和制度不同,香港新聞工作者現在享有的權利,將難以得到合理保障。」記協說,香港傳媒工作者清楚知道法律界線,只要不逾越,無須擔心法律風險,或報道批評北京及香港政府及官員的言論,可能觸犯國安法,也不須擔心被逼交出筆記、受訪者聯絡方式等新聞材料,要求所有在香港境內發生的案件,都由本地法院處理。 記協最後表示,香港國安法是回歸後最重要的一條法例,不但影響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亦影響750萬人的福祉和香港未來發展,「一國兩制成敗對整個國家發展很重要,不能有錯」。  記協問卷:98%新聞從業員反對立法  記協早前發表問卷調查,指98%受訪新聞從業員反對訂立「港區國安法」,近9成人認為立法將嚴重影響新聞自由,亦有92%受訪者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記協已在 17日去信栗戰書,表明反對人大直接制定香港法律,並建議讓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去信譚耀宗反映  另外,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昨日亦發表聲明,表示非常關注「香港國安法」草案,條例影響深遠重大,社會各界亦已表達不同意見。聲明指當局雖一再強調「香港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但公眾至今仍未看到條文具體內容,因此強烈要求,人大常委在作決定前公開草案具體條文,讓各界有機會表達更全面的意見,亦有助新聞工作者準確深入報道及分析。協會又已向人大常委譚耀宗反映,同時促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廣納意見,確保香港的新聞、言論、出版及資訊自由流通,不會被削弱,以釋公眾及新聞業界的疑慮及擔憂。
2020/6/27-11:23立場訊:不同宗派基督徒《蘋果》刊聲明 :內地國安法劣跡斑斑,強烈反對港區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預料(28日)在未來三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審議和通過,有基督徒於今天(27日)的《蘋果日報》刊出全版廣告表達強烈反對,「作為基督徒,我們定必歇力追求公義,雖然勢弱言輕,決不虛作無聲!」  聲明批評,國安法在內地實行 27 年「劣跡斑斑」,「利用惡法使政府的濫權合法化」,以此法案不斷打壓及懲治異見人士、維權人士及揭露社會真相的人士。他們表示人大急速提案立國安法,顯示「政權以更大及不合理的暴政,鎮壓所有反對的聲音」,徹底破壞中國對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承諾,摧毀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城市的根基。  聲明由宣道會的陳建榮及播道會的楊樹榮發起,以「一群來自不同宗派的基督徒強烈反對訂立『港區國安法』」為題,廣告右側印上不少人熟悉的聖經金句「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五章24 節)。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早前在台灣開辦「中山銅鑼灣書店」的開幕日,台灣總統蔡英文就是送上這兩句賀詞。  聲明指出,有九個基督徒群體,相繼就反對訂立「港區國安法」發起聯署,超過 7,000 人簽署。當中附上曾發起聯署明關注「港區國安法」的基督徒群體,包括「一群宣道人」、「一群播道人」、「一群信義人」、「一群聖公會人」、「一群浸信會人」、「一群神召會人」、「一群循道衛理人」、「一群中華基督教會人」,以及「榮光敬拜事工」。

2020/6/27-11:12立場訊:51名聯合國專家批中國人權 促撤回港區國安法 設機制監察香港新疆西藏人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再審議「港區國安法」之際,51 名聯合國獨立專家發表聯合聲明,向中國發出警告,呼籲聯合國要建立機制調查中國人權狀況,特別是香港、新疆和西藏的狀態,又促請國際社會重新關注中國人權,確保中國尊重人權及履行國際承諾,採取緊急行動監測中國的人權實踐,例如任命特別報告員、專家小組、秘書長特使等進行每年中國人權報告。  51名聯合國獨立專家聲明中提及香港的示威抗議中,「警察過度使用武力而不受懲處、涉使用化學劑對付抗議者、涉嫌在警察局對女抗議者性騷擾和侵犯,以及涉騷擾醫療工作者。」他們譴責中國鎮壓香港的抗爭運動。聲明又指出,新疆及西藏民眾受集體壓逼、律師及維權者遭拘留、起訴及失蹤等問題,認為現時應該重新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  聯署專家同時批評,北京在無任何有意義的諮詢下在香港推行《國家安全法》,違反中國國際法律義務及嚴重限制香港的公民及政治權利,指「中國國家安全機關,也將可能首次獲權『於需要時』在香港設立機構」為例,指草案或會剝奪港人自治權及基本權利,損害公平審訊的權利。他們促請中國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中英聯合聲明》規定的責任,撤回《國安法》。  聯署專家敦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採取緊急行動,包括舉行特別會議,評估聲明中提及中國侵犯人權的總體情況,建立一個公正而獨立的聯合國機制,例如委任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專家小組或秘書長特使,以密切監測中國的人權狀況,並每年提交報告。又促請所有會員國和聯合國機構在與中國交流中,均應明確要求中國履行其人權義務。  聯署專家成員中有8名是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當中涵蓋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法官和律師獨立及私隱權等工作範疇。27/06/2020

1166民監署檔案2006132(事實是根本責任乃承擔 政制法律司法三立 勞佩玲赤身露體違政策 觸犯公堂尊嚴履行)法援亂政制剝奪訟權 不規11條荒謬絕倫廢

1166民監署檔案2006132(事實是根本責任乃承擔 政制法律司法三立  勞佩玲赤身露體違政策 觸犯公堂尊嚴履行)法援亂政制剝奪訟權  不規11條荒謬絕倫廢
致秦庭豐行政主任啟:關於勞佩玲非法行使11條法援條例觸犯侵犯司法政制規則的公平公正準則。有關30個拒援案件勞佩玲無權以非法行為執法,必須有法庭禁令,否則涉違法行為。所以,30個個案下星期一,29日一併重新接納跟進。
民監署證:「賣港特首被革職,任命賣法求榮蘇文隆非法法官涉反動行為,任命屬無效」。
港府行政拒惡法襲港,因由香江金融國繼神州聖國文明法治,以選賢制度權宜由下至上推薦,嚴禁委任。過度政府各行政主宰官,一律以公投形式產生!
2020年6月26日下午7:06判社工劉家棟罪成囚1年 蘇文隆下周一坐正主任裁判官【on.cc東網專訊】司法機構今日(26日)宣布委任3名主任裁判官及1名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下周一(29日)起生效。3名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的司法人員中,其中一人為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蘇早前主審社工劉家棟疑阻礙警方防線推進的案件時,指劉要求警方放慢步伐,等同要求警員背棄職責,裁定劉阻差辦公罪成,重囚1年,又拒絕對方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引起社工界不滿。其餘任命中,嚴舜儀及徐綺薇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潘弘翰則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2020/6/26-10:01立場訊:【惡法日誌】人人頭上一把刀  還記得,年前雨傘運動期間,夏愨道有異象,馬路上出現傘陣、營幕、自修室、畫廊、連儂牆、垃圾回收站。某些主流傳媒也有異象:眼見此等香港奇景,視若無睹,不予報道;抗爭者心聲遭壓縮,夏愨村等同無存在過。記者質疑主管編採方針,得到的回覆是:他們佔路犯法,不能美化犯罪,不能鼓勵違法行為。同樣情況亦出現於反修例運動。  報道就是美化鼓勵?那麼,各種衝擊、暴力,理應都屬犯罪,這些主流媒體卻酷愛鋪天蓋地播完又播。  國安法通過後,對傳媒最直接影響,乃這些染紅媒體的新聞主管應該很高興,法律利器在手,立刻自宮淨身,自我審查,大條道理「依法」、「不能鼓吹違法行為」,一切敏感主張、標語、口號,統統消失,甚至連「國家安全」亦只能擁護,不容討論。  言論禁忌的軌迹,不能研討、不能聯署的議題愈來愈多,傳播學者 Hallin 的「認可爭議圈」概念 (Sphere of Legitimate Controversy),可形象化地了解。  想像有三圈同心圓,我們把社會上可爭議的事情分為三類,最內一圈是「共識圈」(Sphere of Consensus),是社會的「內核」,乃一般大家都認同、毋須爭議的核心價值,例如人權、自由、民主、權力制衡、傳媒監督等。  中間一圈,是「認可爭議」(Sphere of Legitimate Controversy),即平日我們於傳媒中常見的爭議,例如民主步伐、要不要填海、要不要禁電子煙、是否同意垃圾徵費、應否徵收樓宇空置稅、救市如何救、國安法討論等。傳媒角色,正是要提供平台,容納多元意見,讓不同聲音交鋒,希望真理越辯越明,社會進步。  邊陲最外圍一圈,乃「越軌之圈」(Sphere of Deviance),置於此圈之事,乃社會禁忌道德不容之事,傳媒甚少以客觀持平方式探討利弊,例如吸毒、孌童癖、自殺方法等;也包括很多傳媒不主動跟進,甚至索性不報道的政治禁忌:如藏獨、疆獨、台獨、法輪功、軍隊國家化、秘密警察運作、領導人私生活等。  三圈之界線可以游移、可擴大縮小,正是輿論角力場。近日國安法律武器出鞘,黨國打手正試圖把「愛國」、「國家安全」插進內核共識圈,以之為前提,凌駕人權自由等核心價值,例如,國安法只能贊成,不能反對,在學校裏,贊成國安法是教育,反對國安法就變成政治;一條法例怎麼寫、應否立法,都不容爭議。  好些往日理所當然的話題或行為則被視為十惡不赦,如討論應否愛國、討論港獨議題、舉行民間公投、試題討論中日關係利弊、學校如何處理中學生示威、公務員行使權利參與政治等,甚至「黃色經濟圈」、皆被踢進「越軌」的範疇,不容思辯討論,當權者更要秋後算賬,反對國安法的參選人可能被 DQ,學生示威要校長跪低負責,更勒令旁觀者表忠同聲譴責,沉默有罪。  國安惡法,紅線不限於緊箍傳媒,商人不表忠後果自負、藝人不做護旗手休想吃飯、公務員效忠不夠誠意要你宣誓簽生死狀、老師要教育學生國安法好好好扯國旗妙妙妙、法官的司法獨立將會變成林鄭一人的司法獨立、傳媒之路固然滿布地雷陣、網民貼文也要思前想後,書商賣書都要計算風險。人人頭上有把刀,法例未通過,一切已經在發生。

2020/6/26-8:47立場訊:美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 可制裁官員警察企業銀行  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法案是針對北京強立「港區國安法」,容許華府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和企業。  根據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法案涵蓋中共支持打壓香港自治的個人、企業、鎮壓示威的香港警察,以及推動「港區國安法」的中國官員。另外,跟這些個人及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significant transactions)的銀行或金融機構,都可能面對制裁;禁止其與美國對手交易,及限制做美元交易。  《香港自治法案》是由美國跨黨派參議員 — 民主黨的范霍頓(Chris Van Hollen)及共和黨的圖米(Pat Toomey)於上月提出。范霍頓發言時說,參議院向北京清楚表達一個訊息:若損害香港自治,就要承擔後果。他又說中國政府剝奪香港人的權利、扼殺目前享有的自由,不能接受。圖米則說:「今日參議院與香港人站在同一陣線,抵抗中共。」  法案將會送至眾議院審議,預料將獲通過,之後由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  路透社報道,法案本來應可於上星期通過,但特朗普政府指示共和黨參議員 Kevin Cramer 提出技術修訂。報道認為這突顯了特朗普一方面想達成中美貿易協議,但另一方面中美就國際影響力及人權問題衝突矛盾的複雜局面。  美國國務卿需於法案生效 90 日內及未來每年向國會呈交報告,認定哪些人令中國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中對香港的義務,授權美國總統制裁相關人士及與其有業務往來的銀行,措施包括凍結資產、拒發簽證等措施。  參議院同日亦通過由共和黨參議員 Josh Hawley 提出的決議,當中指出中國提出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呼籲所有自由國家堅決反對中共摧毀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和人權的運動。 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總監帕德森(Johnny Patterson)表示,美國踏出了重要一步,法案將授權制裁金融機構,很多國企都利用香港市場融資,此舉將令中共政府直接感受到持續損害香港人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代價,相比美國撤銷香港的特殊關稅地,更具針對性。27/06/2020

2020年6月25日 星期四

1165民監署檔案2006131(聖國的正氣統國為民 神州文明四不銘千古 香江正統古國承傳地 因天時地利人和構成)統一神州香江聖國承擔 傳「四不」文明民監署責任 心懷大志廿億同胞同心孤詣於聖國迴環神州大統燎原之際,星火盼極即成真當前瞭現,奮鬥也罷抗爭也行都是可行的眼前必經事實。國有難匹夫責已燃眉之實,也急於目前所得需要;香江歳月安在不安的無道時期有何可盼?可盼得就是靠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已誕生目前,逐步成統一神州聖國事實。古有「堯舜選賢」德治。周文王「四不」文明理國。大唐盛世擴疆。宋王坐井觀天。一帶一路強國。何啟悟? 偽政末日的猙獰可見它可惡真面目,再不抱希望的事實狡官詭變多端「妖法國安擾民不安」「臭理出臭口當真理」「賤人賣港求榮走紅」「出賣良知成高官例」「說真話不得進政壇」五惡陋習成禍港真面目。民監署證:此非港人及世界各國可行的接受事實和責任! 香港電臺新聞:香港自治法「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容許制裁美方認為損害香港自治的個別人士或企業,以及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銀行。法案亦已提交獲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審議,預料可獲通過,之後交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推動這項跨黨派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頓發言時指,法案向北京發出清楚訊息,損害香港自治會招致後果。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則認為,這次可能是阻止北京摧毀香港僅存自由的最後機會。」 2020/6/25-13:22立場訊:聯合國 7 人權專家致函王毅 質疑港區國安法未符國際人權準則 促重新考慮 七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致函中國外長王毅,對於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決定表示強烈關注,質疑「香港國安法」未符合國際人權準則,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又指法案針對的行為過於空泛,甚至令人擔憂日後的反政府示威都會跟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剝奪民眾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信件建議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國安法》草案,確保法案符合中國在香港議題上的國際責任。 簽署信件的 7 名特別報告員,分別在人權、專門監察反恐、任意拘留、法外及任意處決、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少數群組等有深入研究。今次是聯合國專家自去年 6 月反送中運動以來,至少第 5 次公開就香港情況致函中國。 未能保證香港國安法 符合國際人權法 信件首先表示對於全國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表示強烈關注,又指「香港國安法」未能保證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特別是《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人大決定未明確定義哪些行為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此舉將令人民的基本自由受到限制和侵犯,促請中方重新審視和考慮法案,「以確保該法律符合中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人權義務。」 信中提到,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第 39 條在香港仍然適用,同時政府以國家安全或者反恐而限制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具有真切的理由,而且不應該濫用國家安全或者反恐的法律,去剝奪個人行使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以非暴力方式行使這些權利不是刑事犯罪」。 條文過於空泛 憂反政府示威淪為「恐怖活動」 信件又提醒中國政府,應該將法律條文寫得足夠精確,讓人清楚哪些行為會構成刑事犯罪,不應該訂立定義不明確,以及過於空泛的法律。信件指,「香港國安法」針對分裂活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或進行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海外勢力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 4 大範疇進行懲治,但是人大未提供具體定義,指出哪種具體行為會落入上述 4 大範疇當中。信件甚至擔憂,當局會將合法的和平示威和公民抗命等反對政府的行為,都將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因而以「香港國安法」進行懲治。 信件又說,雖然現時並無國際條約定義恐怖主義,國家必須確保反恐法例限於適切及準確地懲處恐怖主義行為,嚴格遵從合法性、必要性及合乎比例的原則。信件強調,任何因為法例不清或歧視成分而作出的拘留行為,都可能被視作任意拘留。 列出問題要求中方回應 信件除了促請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香港國安法」之外,又提出多條問題希望中方回應,包括條文如何和《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符、「香港國安法」會否設有追溯權力,草案中恐怖主義的定義為何、怎樣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比例的原則,以及要求解釋有否設有監督機制,確保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不會侵犯香港人的人權。 2020/6/24-17:18立場訊:國安維穩模式下,苛政將猛於洪水 大約十日前,人大常委譚耀宗才說過,港版國安法的條文會寫得很清楚,令市民不會「誤闖禁區」。但毫不使人驚訝,他在最新評論中打倒昨日的我,稱有關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保留對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條文沒可能寫得具體,因為「寫不盡」。 一時一樣,按政治情勢和需要而不斷轉換「紅線」,對當權者無比有利,平民百姓就毫無保障,正是香港人最抗拒的處事方式。官方喉舌猛吹,國安立法有利香港穩定發展,莫說與客觀事實不符,完全毋視美國反檯的翻天衝擊;就算過到這一關,香港都不會有運行。在劇烈的政治地震後,或有一段喘息時間,但都只是讓權貴階層把握最後機會,榨乾香港的油水。之後,由無限量寬、中美貿易/金融戰、經濟下行、失業潮、武肺、人口老化、社會心理的嚴重創傷……所形成的完美風暴,在加速主義的推動下,終將香港推向民怨總爆發或/及大國戰事的前沿。 有關國安法對港人的政治、人身和言論自由的徹底傷害,很多學者專家詳細分析過,不贅。比較少人談及的是對民生的全方位負面影響。預料國安法立法後,美國會有大動作,但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全面發功。在美中兩國來回出牌的對戰過程中,香港庫房的千億儲備,將成為權貴階層的肥豬肉,作為效忠主子的打賞。 看看這幾天的新聞:空置稅終止審議、政府鬆手派錢保僱主和大企業(惠及基層的福利開支的入息/資產審查就嚴苛得多)、港府不經招標直接批工程給中企,但在此艱難時期,公屋加租9.66%,市建局土瓜灣項目把強制收回、原本是平民居住和做小生意的土地全用來興建貴價的私人豪宅,同一時間,官媒指政府有計劃在桂山島填海起公屋把基層發配邊疆。 末世氛圍下,有權有勢者盡最後努力,刮得幾多得幾多,偏偏香港最重要的財金功能正急速敗壞,經濟進一步靠北水,而中國本身危機極大,連地攤經濟這招也焗住用上。屋漏逢洪水,香港政府的儲備只會一步步被分餅仔分掉。以政府劫貧濟富的作風,財政枯竭,開刀對象當然首推一般市民,越基層將越無助。只是到時要批評政府,便有可能背負顛覆的罪名了。26/06/2020

1165民監署檔案2006131(聖國的正氣統國為民 神州文明四不銘千古  香江正統古國承傳地 因天時地利人和構成)統一神州香江聖國承擔  傳「四不」文明民監署責任
心懷大志廿億同胞同心孤詣於聖國迴環神州大統燎原之際,星火盼極即成真當前瞭現,奮鬥也罷抗爭也行都是可行的眼前必經事實。國有難匹夫責已燃眉之實,也急於目前所得需要;香江歳月安在不安的無道時期有何可盼?可盼得就是靠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已誕生目前,逐步成統一神州聖國事實。古有「堯舜選賢」德治。周文王「四不」文明理國。大唐盛世擴疆。宋王坐井觀天。一帶一路強國。何啟悟?
偽政末日的猙獰可見它可惡真面目,再不抱希望的事實狡官詭變多端「妖法國安擾民不安」「臭理出臭口當真理」「賤人賣港求榮走紅」「出賣良知成高官例」「說真話不得進政壇」五惡陋習成禍港真面目。民監署證:此非港人及世界各國可行的接受事實和責任!
香港電臺新聞:香港自治法「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容許制裁美方認為損害香港自治的個別人士或企業,以及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銀行。法案亦已提交獲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審議,預料可獲通過,之後交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推動這項跨黨派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頓發言時指,法案向北京發出清楚訊息,損害香港自治會招致後果。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則認為,這次可能是阻止北京摧毀香港僅存自由的最後機會。」
2020/6/25-13:22立場訊:聯合國 7 人權專家致函王毅 質疑港區國安法未符國際人權準則 促重新考慮  七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致函中國外長王毅,對於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國安法」決定表示強烈關注,質疑「香港國安法」未符合國際人權準則,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又指法案針對的行為過於空泛,甚至令人擔憂日後的反政府示威都會跟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剝奪民眾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信件建議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國安法》草案,確保法案符合中國在香港議題上的國際責任。  簽署信件的 7 名特別報告員,分別在人權、專門監察反恐、任意拘留、法外及任意處決、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少數群組等有深入研究。今次是聯合國專家自去年 6 月反送中運動以來,至少第 5 次公開就香港情況致函中國。  未能保證香港國安法   符合國際人權法  信件首先表示對於全國人大訂立「香港國安法」表示強烈關注,又指「香港國安法」未能保證完全符合國際人權法,特別是《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人大決定未明確定義哪些行為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此舉將令人民的基本自由受到限制和侵犯,促請中方重新審視和考慮法案,「以確保該法律符合中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人權義務。」  信中提到,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第 39 條在香港仍然適用,同時政府以國家安全或者反恐而限制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具有真切的理由,而且不應該濫用國家安全或者反恐的法律,去剝奪個人行使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以非暴力方式行使這些權利不是刑事犯罪」。  條文過於空泛    憂反政府示威淪為「恐怖活動」  信件又提醒中國政府,應該將法律條文寫得足夠精確,讓人清楚哪些行為會構成刑事犯罪,不應該訂立定義不明確,以及過於空泛的法律。信件指,「香港國安法」針對分裂活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或進行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海外勢力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 4 大範疇進行懲治,但是人大未提供具體定義,指出哪種具體行為會落入上述 4 大範疇當中。信件甚至擔憂,當局會將合法的和平示威和公民抗命等反對政府的行為,都將恐怖主義活動混為一談,因而以「香港國安法」進行懲治。  信件又說,雖然現時並無國際條約定義恐怖主義,國家必須確保反恐法例限於適切及準確地懲處恐怖主義行為,嚴格遵從合法性、必要性及合乎比例的原則。信件強調,任何因為法例不清或歧視成分而作出的拘留行為,都可能被視作任意拘留。  列出問題要求中方回應  信件除了促請中方檢討及重新考慮「香港國安法」之外,又提出多條問題希望中方回應,包括條文如何和《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符、「香港國安法」會否設有追溯權力,草案中恐怖主義的定義為何、怎樣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合比例的原則,以及要求解釋有否設有監督機制,確保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不會侵犯香港人的人權。

2020/6/24-17:18立場訊:國安維穩模式下,苛政將猛於洪水  大約十日前,人大常委譚耀宗才說過,港版國安法的條文會寫得很清楚,令市民不會「誤闖禁區」。但毫不使人驚訝,他在最新評論中打倒昨日的我,稱有關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保留對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條文沒可能寫得具體,因為「寫不盡」。  一時一樣,按政治情勢和需要而不斷轉換「紅線」,對當權者無比有利,平民百姓就毫無保障,正是香港人最抗拒的處事方式。官方喉舌猛吹,國安立法有利香港穩定發展,莫說與客觀事實不符,完全毋視美國反檯的翻天衝擊;就算過到這一關,香港都不會有運行。在劇烈的政治地震後,或有一段喘息時間,但都只是讓權貴階層把握最後機會,榨乾香港的油水。之後,由無限量寬、中美貿易/金融戰、經濟下行、失業潮、武肺、人口老化、社會心理的嚴重創傷……所形成的完美風暴,在加速主義的推動下,終將香港推向民怨總爆發或/及大國戰事的前沿。  有關國安法對港人的政治、人身和言論自由的徹底傷害,很多學者專家詳細分析過,不贅。比較少人談及的是對民生的全方位負面影響。預料國安法立法後,美國會有大動作,但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全面發功。在美中兩國來回出牌的對戰過程中,香港庫房的千億儲備,將成為權貴階層的肥豬肉,作為效忠主子的打賞。  看看這幾天的新聞:空置稅終止審議、政府鬆手派錢保僱主和大企業(惠及基層的福利開支的入息/資產審查就嚴苛得多)、港府不經招標直接批工程給中企,但在此艱難時期,公屋加租9.66%,市建局土瓜灣項目把強制收回、原本是平民居住和做小生意的土地全用來興建貴價的私人豪宅,同一時間,官媒指政府有計劃在桂山島填海起公屋把基層發配邊疆。  末世氛圍下,有權有勢者盡最後努力,刮得幾多得幾多,偏偏香港最重要的財金功能正急速敗壞,經濟進一步靠北水,而中國本身危機極大,連地攤經濟這招也焗住用上。屋漏逢洪水,香港政府的儲備只會一步步被分餅仔分掉。以政府劫貧濟富的作風,財政枯竭,開刀對象當然首推一般市民,越基層將越無助。只是到時要批評政府,便有可能背負顛覆的罪名了。26/06/2020

2020年6月24日 星期三

1164民監署檔案2006130(暴政統治永無國安 文明法治才是安國之本 神聖國泰民安永寧 極權何來德治思維行為)無道與有道素不相關 香江國繼承神州統政

1164民監署檔案2006130(暴政統治永無國安 文明法治才是安國之本  神聖國泰民安永寧 極權何來德治思維行為)無道與有道素不相關  香江國繼承神州統政
民監署代香江金融國政府公開發出命令,鄭月娥(賣港匪首)涉勾盜國賊、違反神州聖國的文明治國制度,在港(非法行為散佈國安妖法擾民)令香江國民恐懼;特此對其反動罪行作出緝捕歸案,此責任交由執法部門承擔若有包庇罪加雙!
2020年6月24日下午5:40官指警不可信 無業漢涉掟磚襲警獲判無罪【on.cc東網專訊】去年11月8日大批市民在銅鑼灣悼念墮樓不治的科大學生周梓樂,當晚警方拘捕多人。其中34歲無業男子林耀庭被指當日在崇光百貨外向一名軍裝警署警長擲磚,因而被控一項襲警罪,林受審後,今(24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指,控方傳召的兩名警員證人的證供不可信,其中聲稱受襲的警署警長魯君樑,他在書面供詞聲稱自己被擊中左胸,但呈堂影片卻沒影到他被擊中,他才在庭上改稱沒被擊中。魯否認因為翻看影片後才在庭上改口供,但法庭認為他未有就書面供詞的說法提供解釋,遂拒絕接納其證供。  至於另一名作供的警員謝南偉,法庭不相信他有親眼目睹被告掟磚,因為從呈堂影片所見,謝在案發時是望向右邊,而掟磚的方向則是左邊,當謝轉頭望回左邊時,示威人群及掟磚人已經四散。基於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成功舉證,法庭遂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林耀庭獲判無罪後,在庭外向記者表示「鬆一口氣」,他透露受官司及社會事件影響,他患上焦慮及抑鬱症。另外他被捕時曾遭警員用膝壓頸,現時他在街上見到警員及警車仍猶有餘悸。
2020/6/24-15:28立場訊:喪母23歲舞台設計師企圖擲汽油彈縱火 認罪判囚4年  去年10月「18 區開花」示威活動中,23歲舞台設計師涉於將軍澳企圖點燃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兩罪。被告自去年被捕後遭還押逾7個月,終於上月中獲准保釋外出照顧病母,但其母數天後病逝。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法官胡雅文今日(24日)判處他入獄4年。  辯方早前於庭上讀出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發生反修例示威前一直努力工作,希望養活父母,報答養育之恩:自運動發生後,面對社會不公,公義未能彰顯時,他和身邊的人迫不得已要發聲,社運和家庭的選擇亦令他困擾。被告於還押期間明白到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加深雙方矛盾,亦對已故母親感到自責,只想繼續照顧相依為命的父親,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被告姚少康(23歲,舞台設計師),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兩罪,控罪分別指他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管有兩支汽油彈;以及在同日同地點有意圖及企圖縱火,企圖用火損壞他人財產或生命。  他另涉去年9月於牛頭角襲擊一名男子,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否認控罪,案件將於6月 26日裁決。案件編號:DCCC57/2020
2020/6/24-13:10立場訊:葉巧琦:指定法官審議國安案件屬篩選 與委任法官是兩回事 林鄭偷換概念 「港區國安法」未見條文,只見草案說明,當中提到中央授權行政長官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惹來損害司法獨立質疑;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反駁,稱由特首指定法官並不罕見,又指香港部分專門法庭的專職法官,都是由行政長官委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於商台節目上說,指定法官審議國安法案件屬篩選程序,與委任法官是兩回事,批評林鄭月娥偷換概念,混淆視聽。  葉巧琦指出,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出「指定法官」的做法,是從《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名單揀選法官審理國安案件,葉巧琦批評是將法官分類,屬篩選程序。她說,目前特首在司法機關可以說是無甚角色,法官審理哪些案件、進駐哪個法庭,是先由各法院最高級法官推薦,再由特首委任。她質疑,「憑咩特首會對法官專長、理解深入過司法機構?」認為指定法官絕對是行政干預,如果落實會削弱司法獨立。她認為,退而求其次的方法仍然是要按委員會或首席法官推薦指定法官,並且在推薦時要寫清楚理由。  她強調法律只是賦予特首法官的委任權,但特首昨日的說法似乎令人覺得「司法方面,特首都有權去干預、參與」,特首有責任澄清。過去特首會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或首席大法官的推薦,委任法官,她印象中特首從未試過不接受推薦法官。  她指出,特首既擔任「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委員會成員又包括負責檢控的律政司,但特首同時可以指派法官,當中有明顯利益衝突。她認為香港司法獨立的形象相當重要,但現時草案內容難令大眾對制度有信心。  大律師公會過去四度發表聲明,指對通過港區國安法感到憂慮。昨日的聲明提到,指定法官做法是「史無前例」,且將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

2020/6/23-20:31立場訊:【國安法壓港】大律師公會第四度發聲明 斥特首指定法官審案損司法獨立  新華社日前公布「港區國安法」的草案說明後,多個法律界人士及組織,如大律師公會、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法政匯思、以至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等,均先後表示對部分內容的憂慮,特別是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的部分。大律師公會今日再發表聲明,明言此做法是「史無前例」,且將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此前大律師公會已曾三度發聲明,指對通過港區國安法感到憂慮。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日前出席《城市論壇》時,亦提到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屬行政干預,是「聞所未聞、聽所未聽」,公會指,香港的司法獨立可體現於三方面,即法官的任命是基於其專業資格及相關的經驗、法官任命過程中政府只有最低限度參與,以及法院事務及調配資源,包括指派案件的主審法官,應交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  公會又稱,在現行制度下,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包括行政長官在內,並不會自行指定、或指派個別法官去審理某類型或某宗案件。聲明提到,按新華社報道,行政長官將被賦權,指定一名或若干名法官,審理某一特定的刑事罪行,而這是違背《基本法》的本意及精神,並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印象上、或實際上的威脅。  公會解釋,日後港府將是國安法下刑事案件的檢控方,行政長官日後亦會擔任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因此若由特首指定法官,將有損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而確保將會通過的國安法例,不會破壞香港在《基本法》下設計的憲制結構,是「至為重要」。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周日(21 日)出席《城市論壇》時,指國安法規定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屬行政干預,做法是「聞所未聞、聽所未聽」,令人憂慮損害司法獨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3 日)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則主動提及由指定法官處理特定類別案件,無論在香港或其他地區均非罕見,例如本港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以及暫委法官等,都是由特首委任,她又不點名反葉巧琦,指「如果有人話行政長官委任法官處理某類案件『聞所未聞』,係有少少孤陋寡聞。24/06/2020

2020年6月22日 星期一

1163民監署檔案2006129(國禍民哪有民危國 香江國承神州法治 自在天時地利順天 應民意拒極權霸道)君德治利民暴治禍民 官害民惡法何來國安

1163民監署檔案2006129(國禍民哪有民危國 香江國承神州法治  自在天時地利順天 應民意拒極權霸道)君德治利民暴治禍民  官害民惡法何來國安
非國度能力何來國安?沒理政責任怎能安民?天道自然萬物,順所需所求應得應有,盡責盡能應盡義務盡忠職守此稱德政有方!否則稱偽政賣港罪成!
2020/6/23-08:09立場訊:李國能:中央管轄國安法案件 特首指定法官 損司法獨立  港版國安法盛傳月底通過,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透過《明報》、《南華早報》發表聲明,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就國安法的說明文件。李國能認為,文件提及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做法損害司法獨立。他提到,文件提到中央機構或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仍然會破壞《基本法》下香港法院獲授權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力。  李國能又認為,草案條文至今仍未公布,實屬不幸(unfortunate)。  李國能在聲明就立法對司法機構的兩點影響評論,第一是法工委文件中提及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他認為做法損害司法獨立(detrimental to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李國能解釋,按照基本法,特首根據獨立委員會(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官;挑選法官是基於其司法、專業能力,法官獨立行使司法權力,不受任何干預。司法機構則獨立於行政機關,負責決定由哪一位法官審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干預。李國能認為,行政長官不具備法官的經驗、專業能力,去指定法官,而且行政長官身兼日後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不宜指定法官。  至少確保特首挑選法官   基於首席法官或委員會建議  他指出,若果不接受上述看法,至少應確保行政長官指定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是基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確保是專業及獨立的決定。  第二點是,法工委說明文件提到中央機構或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李國能指,這惹起極大憂慮。他認為,中央機構一旦行使管轄權,有關案件將在內地處理及審理,被告將不享用香港司法程序的保障;即使中央只會在「極少數」行使管轄權,仍然破壞《基本法》下香港法院獲授權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力(would undermine the independent judicial power which our courts are authorized to exercise under the Basic Law.)。  李國能在聲明中提到草案條文至今仍未公布,實屬不幸(unfortunate),但值得注意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說明文件,表示會跟隨香港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假設;說明文件沒有建議法例具追溯力。  全國人大會議 6 月初通過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李國能當時撰文回應,指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無期,認為人大為香港立國安法是「可以理解及合理的」。但他稱,實際立法內容必須與普通法原則一致,他提出7項建議,包括法例不具追溯力、罪行定義必須合理確切、在港公開公正審訊、調查權力須受香港法律規管、搜查處所及監聽電話須獲得司法授權。對於當時有建議禁止外國護照法官處理國安相關案件,李國能回應指,這項建議有損基本法保障的司法獨立原則。

2020/6/22-17:12立場訊:未成年被捕女學生:遭警揸胸、搜身時女警羞辱、頭靠下體 事後確診PTSD曾嘗試自殺  反送中運動期間,警方屢被指控以性暴力侵犯、羞辱示威者。一名去年9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被捕的17歲未成年女學生今日出席記者會,指控有女警在拘捕她後「揸」她的胸部數次。她被帶返沙田警署搜身期間,有女警近距離靠近她赤裸的胸部和下體,並以侮辱言語羞辱她。她之後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曾三度嘗試自殺但獲救,需入住精神科病房。但記者會不設對K同學的答問環節,對於事件當中部分細節未有機會提問;《立場新聞》正向警方查詢,等候回覆。  受害人K同學今在Stand With You創辦人吳傲雪及社總理事陳虹秀、外務副會長張志偉陪同下見記者。K同學憶述,她當日被捕後帶上警車期間,警員不斷以侮辱女性的粗口辱罵她,有女警「揸」她的胸部數次。她馬上大叫「唔好揸我個胸」,有群眾發現,該名女警才收手。  她被帶到沙田警署後,曾多次要求去厠所但不獲理會,她向警員表達去厠所是基本人權,但女警冷笑回應,「依家你係犯,所以你嘅自由係由我哋話事」。在警署,K同學被索帶反鎖逾一小時才鬆綁和獲准去厠所,而去厠所時女警全程直視,她感到羞辱。她曾6次提出要求致電家人和律師,但均未有警員理會,最終她在整個被捕過程都未能打電話通知家人。  警察其後向她進行三級搜身,她先要脫去所有上衣,搜查完上半身後,再脫去下身衣物全身赤裸。K同學指,有女警在搜身過程將頭靠近她的胸部和下體,並以侮辱的說話羞辱她。K同學感羞恥和無尊嚴,「好似被人當成一隻動物」被打量。  她事後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並曾三度嘗試自殺,其中一次她曾試跳軌但獲救,之後需入住精神科病房。她認為警方將被捕人士當作發洩仇恨工具,以性暴力侵害被捕人,「是想侮辱、摧毀我哋,希望我哋冇專嚴,希望我哋滅聲,甚至後悔自己發過聲指責警方同政權不公。」她批評,警方從來沒有為濫權濫暴負責,她不會以當事人身份向警方投訴,因為她害怕投訴後,反會被警方再次拘捕。  吳傲雪:接多宗性暴力求助 受害人情緒受極大困擾  曾報稱被遇警員性暴力對待的Stand with you創辦人吳傲雪則指,組織至今已收到50位以下曾受警方性暴力對待的受害人求助,但無披露確實數宗受害人當中有男有女,最大年齡只有20多歲,主要曾遇警方言語暴力和不合理身體接觸。她表示,全部受害人均在事後深受情緒困擾影響,對於自己未能反抗性暴力感到內疚,部分人因此更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後群和焦慮症等。  她又表示,受害人當中有超過一半被控襲警,包括K同學,質疑控罪是警方的報復行為,她多次呼籲市民不應對任何受害人評頭品足,反而應該鼓勵他們、與其同行。  社總:未成年被捕人士受不合理對待 促社署介入  社總理事陳虹秀批評,K同學在被捕後要三級搜身「極不合理」,過去社工接觸過的案件中,只有藏毒類案件或會進行三級搜身,K當時亦未有傷害自己,身上無危險品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三級搜身根本無需要。她又批評,警方未有在未成年的人士在被捕後,安排家人、律師或社工陪同三級搜身,已足以造成心理創傷。  她又質疑社署未有就K同學的事件主動介入和提供支援,指根據「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社置有責任主動介入並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並要求警方參與,確立案件是否構成性侵犯,但過去一年,仍未見社署有採取上述行動。  社總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則希望是次K同學公開她的經歷,可以鼓勵其他受警方不合理對待的受害人勇敢面對。社總強烈要求警方必須尊重被捕人的合法權益,停止任何形式不合理行為,並促請社署支援有需要的受害人,特別是未成年人士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社總又呼籲,如有市民有K同學被捕時的影片,可向社總提供。23/06/2020

1162民監署檔案2006128(非法政權非法行為 何來合法本違法亂紀 統治以民為敵必敗 京港偽政同根生禍港)流氓猖獗成地痞當道

1162民監署檔案2006128(非法政權非法行為 何來合法本違法亂紀  統治以民為敵必敗 京港偽政同根生禍港)流氓猖獗成地痞當道
民監署倡: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是神州聖國領土而立,非同港殖時代,是堂堂正正的聖國統一未來立基文明法治!

2020/6/21-15:04立場訊:人大常委制訂的「港區國安法」究竟違反幾多次《基本法》條文?  千呼萬喚始出來,喺美國同歐盟等外國勢力強烈表態反對「港區國安法」嘅同時,傳來人大常委會閉會會議並無表決的消息,令一眾愛國愛港人士深感憂慮,會否好似「逃犯條例」咁壽終正寢。果然黨同國家唔係林鄭月娥,唔會咁易令人失望;同日傍晚新華社就發表了「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說明」,首次披露有關法案的內容細節。相傳條文文本連林鄭以特首之尊向中央索取都以「保密」原因慘吃閉門羹,所以有理由相信一眾香港市民同林鄭都係同時根據同一個source知道一直瞓身支持緊啲乜。  咁就好啦,以後林鄭又好、鄭若驊又好,都唔駛俾人問到口啞啞,連自己sell緊啲乜都唔知。不過該「說明」同三十幾年前訂立嘅《基本法》當然有唔少並不相容嘅地方,咁究竟「港版國安法」又違反咗幾多條《基本法》嘅條文?  1. 繞過本地立法會,直接將「港版國安法」放入附件三宣佈實施  第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第十八條(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關於立法方法,都講咗好多次,由人大常委繞過本地立法會係違反《基本法》賦予香港嘅立法權力。而人大常委將全國性法律放喺附件三喺香港直接實施,一係就係香港無權立法,不屬於自治範圍,一係就係全國性嘅法律要經過本地立法過程實施,好似「國旗法」、「國歌法」等,但係「國安法」本身就係「廿三條」嘅自治範圍,所以成個立法過程係偏離咗《基本法》嘅設計。  2. 在港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國家安全公署」等體制外的太上皇  第二十二條(1)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嘅本質就係不受中共嘅制約,由香港人自己選出自己的行政、立法機關,除軍事、外交外享有自主嘅權力。宜家喺香港設立第四個駐港機關,加設「國家安全公署」,講到明要「監督、指導、協調」香港政府,即係話由特首以下,都受中央大員嘅監督,各級官員都要聽從指導,各個部門都必須受協調,咁「高度自治」又從何說起?  第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  既然喺特首之上有「國家安全顧問」,又有「國家安全公署」嘅監督,咁顧問、公署又有誰監督呢?佢哋又算唔自算「行政機關」嘅一部份呢?推廣在港教育係咪屬於本身嘅自治範圍呢?雖然寫就話要遵守香港法律,但係唔守又如何呢?試問守護「國家安全」嘅公署、顧問又點會違反香港法律呢?相反,指責公署、顧問違法會唔會先係「危害國家安全」嘅短板?  3. 律政司設專門國家安全犯罪檢控部門  第六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內部設立專門檢控部門,係咪受「國家安全公署」節制?係咪受顧問嘅指導?咁律政司仲「不受任何干涉」?點樣先算係「干涉」,點樣先係依法作出「指導」?  4. 由特首指派各級法院法官審理涉國家安全案件  第八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雖然《基本法》訂明香港「行政主導」嘅體制,但係「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嘅概念亦可見於《基本法》嘅架構同終審法院案例判詞。就好似最近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過程,先由一個司法推薦委員會提名,再由行政長官提案,最後由立法會通過任命議案,目的就係體現司法獨立,不單獨受行政干涉嘅表現。另外,《基本法》亦定明法官行終身制,確保法官嘅任免唔會單單由行政機關單獨操控。  喺目前嘅司法系統,邊個法官審邊單案全由司法機關內部制定,林鄭都無置喙嘅空間。但喺日後由行政長官直接指派法官去審關於「國家安全」嘅案件,等用粗暴地將行政之手插入司法系統,將白色恐怖同寒蟬效應擴展到各級法官。長遠而言,法官嘅意識形態同判案標準會唔會受到影響?會唔會主動迎合行政長官以至背後嘅公署、顧問嘅心意去判案?有資格審國家安全案件會唔會對升遷有正面影響?呢堆問題嘅答案不言而喻。  5. 國家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第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  國家安全公署擁有嘅「管轄權」非常模糊兼可疑。何謂管轄權?指執法、檢控、審判權?定係移交疑犯嘅權力?定係推翻終審法院判決嘅權力?何謂「極少數」?個界線係邊?黎智英、黃之鋒等係咪就係極少數之二?呢一切喺「說明」入面並無任何表述。中共一向都係有權用盡,人大釋法權越嚟越頻繁、主動,中聯辦、港澳權行使佢哋嘅「管治權」去到無孔不入嘅地步,試問日後中共會點演繹呢個「管轄權」?要依靠中共自我克制根本就係緣木求魚,不設實際。  6. 「國家安全法」係本地法律具有凌駕性  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喺「港版國安法」入面附則有一句;「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呢句等用將一條放喺附件三嘅法律賦予凌駕其他法律嘅地位。  《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賦予咗《公民權利和政枱權利國際公約》憲制地位,而Cap.383《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則將公約寫成本地法律,令到公約本身可以在港執行,並擁有凌駕性嘅地位。因此所有限制人權、自由的條例,不論係公眾安全、公共衞生、風化、個人權利同「國家安全」都不得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否則有機會被法院判「違憲」。近年無論係挑戰《公安條例》、「國旗法」,以致最近嘅「禁蒙面法」等司法覆核案件,法律理據都係基於《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賦予對人權自由嘅保障,所有限制都要符合「合法測試Legality Test」,「合比例性Proportionality Test」,歷史上亦有好多案件係因此而成功修改本地法律。  但係一旦「港版國安法」立法後,寫明「若與本法不一致,則適用本法規定」,咁當同《香港人權法案》相抵觸,係咪永遠都係「國家安全」行先,係咪再凌駕係《人權條例法案》之上?該附則中更加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換句話講,終審法院並無權去依據公約或人權法案去判定該法係違憲,等同廢咗第三十九條武功。  第十一條(2)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  更加有趣嘅係,第十一條講到所有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咁如果《國家安全法》同《基本法》相抵觸,咁邊個有凌駕性?  最後,仲有《基本法》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一條放喺附件嘅法例,就等同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被賦予嘅行政、立法、獨立司法權、終審權全部剝奪,跟住,行政當局、執法部門、律政司、資深大律師都話你知係「合情、合理、合法、合憲」。  當然,上述一切所謂嘅「違反」《基本法》條文都係純粹基於一般正常人對普通法嘅理解,但係永遠「偉光正」嘅人大常委喺黨中央嘅領導之下,係永遠唔會錯、永遠唔會違反《基本法》。因為世上只有人大自己先有解釋《基本法》嘅權力,何況,就算要修改《基本法》,都係人大「舉手之勞」,咁試問佢哋又點會違反自己訂嘅遊戲規則呢?22/06/2020

2020年6月21日 星期日

1161民監署檔案2006127(賣港賣國都不得 民監署證香江國際金融國 有資格敢當國主 統神州興中華和同全世界)境外惡勢力休得無禮 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

1161民監署檔案2006127(賣港賣國都不得 民監署證香江國際金融國  有資格敢當國主 統神州興中華和同全世界)境外惡勢力休得無禮  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
偽政權集體求榮賣港圖利,此行為稱賣港之實,次之成賣國,再之成漢奸。理由:我國聖地自古是文明法治社會,以選賢德治的主統行為,國民為主、民主國政都是賢聖者民政一家之最提倡。香江有文明法治水平,繼承神州聖國的傳統治國地位,不需國安關照!
2020年6月22日 上午8:09【Now新聞台】《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署名文章指,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文章指,人大常委審議港區國安法,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邁出重要的一步,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的香港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保證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令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文章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題中應有之義,亦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港區國安法是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裝上殺毒軟件,懲治港獨、黑暴和攬炒勢力,打擊極少數犯罪分子。  文章又指,中央對香港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必須有實際抓手,才能真正震攝群邪,而香港有團體在八天之內,收集到292萬簽名支持制定國安法,是人心思定,撐國安立法已成為主流民意。
2020/6/20-20:40立場訊:【國安法壓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破壞司法獨立猶如人治 梁家傑:等同架空基本法  人大常委今日完成初審「港版國安法」草案,新華社傍晚公布部分細節,包括草案將授權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安相關案件、中央將會在港設置「駐港國安公署」,以及在特定情況下,公署及國家機關可對「極少數」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葉巧琦接受《立場》電話訪問時表示,現時已公佈的國安法細節明顯抵觸《基本法》,國安法在法律上具凌駕性,對本港司法獨立「破壞相當大」。  葉巧琦表示,現時公佈的港區國安法附則訂明,任何香港法律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的地方,將適用國安法的規定,並規定國安法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變相訂定國安法在法律上具凌駕性,本港法庭無國安法解釋權。  葉巧琦認為,如果國安法具凌駕性,對《基本法》及司法獨立破壞力很強,「我覺得係有人治的感覺」。她又指現時公佈的細節訂明,國安法相關的案件會交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法官審理,變相容讓行政插手司法,有違三權分立原則。 草案訂明,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及國家相關機關只會在「特定情況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不過葉巧琦認為有關定義並不清晰,「極少數係幾多?700人是否極少數?但如果影響700人的人權、自由,都已經係好多。」葉巧琦又憂慮,港區國安法將授權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提供諮詢意見,行政長官委任法官、檢控或執法等決定,有可能受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影響。  梁家傑:國安法與原有司法體系切割 比人大釋法更嚴重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接受《立場》電話訪問時表示,現時已公佈的條文指明,港區國安法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並將另就執行、檢控及審訊等程序另定部門處理,可見「港版國安法」將會是自成一體的法律,與香港本來的司法體系完全切割。  梁家傑形容,現時公佈的條文訂明,任何香港法律與「港版國安法」不一致的地方,將適用國安法的規定,並規定國安法的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所有,變相本港法庭日後必定要接受中央對國安法的法律解釋,無權提出質疑或宣布國安法違憲無效。  梁家傑形容,港版國安法已等同架空《基本法》,將「兩制」的防火牆打穿,司法獨立名存實亡,「連第158條(人大釋法權)都不如」,「以後已經無人權法呢支歌仔唱。

2020/6/20-17:02立場訊:鐵幕將至陣地戰應全面起動 今日,是罷工罷課公投之日;公投仍在初期籌備階段,國家機器已空群出動,抹黑,威嚇,可見罷工敲中了政權的痛處。  罷工為何令政權如此畏懼?因為,工會戰線是威權社會下,維繫公民社會活力的重要平台。  中共不顧國際壓力,速立國安法,撕破一國兩制的面具向港人報復,未來對香港的干預只會愈趨明顯、粗暴。國安法一立,將會有更多組織,機構以及公司被政權粗暴取締;公權力亦會日漸擴大,政權及黑警會有更多手法打壓群眾運動。  港人即將面臨一場漫長而艱難的政治戰役。體制對個體的打壓,自己隻身面對確難抵擋,面對極權的步步進逼,連結同路人一齊抵抗、維繫公民社會、建立民間自行運作的「平行機制」,與政權分庭抗禮,尤其重要。  香港運動「多戰線並行」已是共識,而講起工會威水史經常會提及的波蘭「團結工會」,亦是政治運動多線並行下的產物。波蘭反抗運動絕非朝夕間形成,由1950年代開始,異議力量已經嘗試從多種路徑推動變革:體制內曾有波共黨內知識份子提出改革、派代表向政府遊說、學生帶領的大規模遊行、多輪的大規模罷工示威。歷次罷工都有出現勇武抗爭,更曾以火魔法燒毀當地祕密警察總部,但體制內外的抗爭都被波共政府嚴厲打壓,甚至出兵血腥鎮壓。 1980年,波蘭一場罷工演變成了一次全國性的社會運動,令波蘭人開始相信民眾力量有機會帶來改變,紛紛加入工會。團結工會當年會員人數一度接近一千萬,佔波蘭全國人口三份之一;獨裁政權自然容不下獨立的公民組織,血腥鎮壓抗爭活動,逼害團結工會成員。  工會轉至地下化發展, 建立龐大的教育、出版網絡。雖然抗爭行動變成較零散和短暫,但仍持續向政權施壓,最終逼使波共與團結工會展開談判,促成1989年6月4日舉辦國會大選。團結工會在選舉中徹底擊敗執政黨,更在東歐鐵幕國家引起骨牌效應,引致蘇聯最終解體。  在巨大壓迫下,公民社會如何保持活力和韌度?團結工會抗爭的關鍵就是「社會自我防衛」(self-defense of society),由民間形成一種社會制度,設法防範威權入侵社會以至個人領域。  運動不只在街頭,民間自救亦是主軸。  由「統一戰線」到未來的國安法年代,中共會繼續全方位控制社會各界,上至商人老闆,下至文康團體、婦團、學生會。公司、商業機構、公務員將面臨更大的政治壓力,被迫表忠,支持社會運動的員工亦會被整肅。面對統戰,民間要建立「社會自我防衛」的據點,工會網絡、黃色經濟圈,區議會聯合會議,都是重要的平行制度。  街頭、國際及議會三大戰線鼎立外,工會運動作為戰線的潛能實不容忽視。目前香港已經有逾50個新工會成立,涵蓋各大產業,更多次發動工業行動,包括二月的醫護大罷工,成功逼使政府局部封關。  工會戰線爆發如此大的能量,政府必定會設法阻止這套平行體制壯大,立即打壓:醫管局聘請律師團隊,準備秋後號召罷工的醫管局員工陣線;新公務員工會的主席顏武周以及司庫賴嘉欣相繼被降職;面對新工會湧現,大量工會登記註冊停滯不前,勞工局以行政手段拖延,局長羅致光更指完成所有工會註冊需時五十年。  面對恫嚇,工會及學生表明不讓步,不退縮。所以民主陣營的每一位都必須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  冷戰至今,世界格局已經大變。沒有一條路寫包單會成功;今日的罷工公投值得參與,更重要的是,香港人需要認真看待工會戰線,加入工會,為長期戰作好準備。22/06/2020

2020年6月20日 星期六

1160民監署檔案2006126(香江國成立不許侵犯 自有行政能力別禁匪擾 政局公投自訣擇主統 世界同仁親和自敬敬人)香江國承神州聖賢德治 倡友誼世界併進禮文明

1160民監署檔案2006126(香江國成立不許侵犯 自有行政能力別禁匪擾  政局公投自訣擇主統 世界同仁親和自敬敬人)香江國承神州聖賢德治  倡友誼世界併進禮文明
民監署代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宣誓:誓詞「我國履行神州聖國而立於文明法治的<國之民之主權>一切民主為主導所有,實行真正的<國為民家,民為國主>的立國精神,和同世界昌盛繁榮同體關係,<親如鄰睦如胞>和平互勉互勵」同根生而同花果達至一家和同為剛紀。(信德道行)四不虛,(禮誠謙尊)四至真,此八賢乃稱智。(仁慈愛忍)四必就,(廉恥是非)四要分,此八能乃稱慧。智慧、是人格尺度,竅門、是人生生機,職能、是責任的根本,承擔、是為人風度。高官若無智慧、竅門稱廢,再無職能、承擔稱賤。今日的香江不是以前的香港,再不相信中英聯合聲明更不相信基本法的一國兩制。香江國國民不再受欺凌欺騙了!
2020/6/20-17:40立場訊:【國安法壓港】歐洲議會譴責國安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譴責妄評香港事務 勿低估中國立法決心  歐洲議會以大比數通過決議,強烈譴責中國制定「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駐港公署今(20日)發文指,個別西方政客、國際組織負責人和歐洲議會近日對香港事務妄加評論,嚴正譴責。發言人指「港版國安法」保障香港大部分居民安全和自由,「讓他們享有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發言人又指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立法的意志和決心。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稱,嚴正譴責、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個別西方政客、國際組織負責人和歐洲議會近日對香港事務妄加評論、無端指責,肆意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發言人表示,一些人打著人權、法治的幌子,「妄評中國內政」,無法掩蓋傲慢偏見和肆意干預別國內政的本質,又批評這些人號稱保障人權,但片面地將保障人權與維護國家安全割裂,經常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無視《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少有7處提到,可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人權。  發言人又指,香港國安立法只是打擊「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居民,「讓他們享有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在街上講幾句實話而不被 『私了』的自由。」  發言人強調,「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一國」原則動搖,「兩制」就無從談起,「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 

2020/6/20-17:40立場訊:【國安法壓港】歐洲議會譴責國安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譴責妄評香港事務 勿低估中國立法決心  歐洲議會以大比數通過決議,強烈譴責中國制定「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駐港公署今(20日)發文指,個別西方政客、國際組織負責人和歐洲議會近日對香港事務妄加評論,嚴正譴責。發言人指「港版國安法」保障香港大部分居民安全和自由,「讓他們享有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發言人又指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立法的意志和決心。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稱,嚴正譴責、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個別西方政客、國際組織負責人和歐洲議會近日對香港事務妄加評論、無端指責,肆意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發言人表示,一些人打著人權、法治的幌子,「妄評中國內政」,無法掩蓋傲慢偏見和肆意干預別國內政的本質,又批評這些人號稱保障人權,但片面地將保障人權與維護國家安全割裂,經常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無視《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至少有 7 處提到,可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人權。  發言人又指,香港國安立法只是打擊「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居民,「讓他們享有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在街上講幾句實話而不被 『私了』的自由。」  發言人強調,「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一國」原則動搖,「兩制」就無從談起,「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 2020/6/20-13:34立場訊:大律師公會列十五項國安法關注點 指未諮詢公眾令人驚訝 設特別法庭、限法官國籍難符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結束,部分媒體引述消息指,人大常委今日未表決「港區國安法」草案。大律師公會整理了有關港區國安法爭議的15項問答(Q&A 全文),現時訂立港區國安法提出多項質疑及憂慮,當中包括政府未有計劃諮詢公眾令人驚訝,本港法院實質上未必有權詮釋國安法等。大律師公會又指出。部分建議如設立特別法庭,只准中國籍法官審理國安法相關案件等,亦有違反《基本法》條文之嫌。  下文為大律師公會Q&A部分重點:甚麼是國家安全法例?  大律師公會指,不同國家地區均設有國家安全法例,以保障國家安全,免受間諜活動,叛亂行為及恐怖主義等威脅。不過,國家安全法所涵蓋的範圍及其對人權之保障,均受國際原則約束,其中最著名包括有《約翰內斯堡原則》及《鍚拉庫扎原則》。  《約翰內斯堡原則》規定,以保護國家安全為由而限制人權自由,其「真正目的」及「實際效果」必須為保障國家存亡或領土主權免受武力攻擊或威脅,否則法律限制並不正當。  《鍚拉庫扎原則》亦規定。只有為保護國家存亡、領土完整或政體獨立免受武力攻擊或威脅的情況下,政府才能以國安為由限制人權,國家安全不能被用作打壓針對反對力量或壓迫人民的手段。  將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在制定後的法律地位為何?  大律師公會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非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否則不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全國性法律一經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將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公布或本地立法方式實施,之後便會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有權增減《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  公會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但公會特別提到,前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於2015年表示,國家安全法例並不屬於這些類別。  在國家安全法實施之前,公眾會被諮詢嗎?  大律師公會指出,一般情況而言,現時並無任何規定要求當局必須在全國性法律公布實施之前諮詢公眾。根據《基本法》第18條訂明,全國人大常委在在增減《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前,只須要徵詢(i)基本法委員會及(ii)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  不過大律師公會指出,過往在港公佈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例如《國籍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駐軍法》等,均不影響香港居民的個人權利及自由。  大律師公會認為,現時擬議的國安法直接影響香港居民的個人權利及自由,而當局未展開正式公眾諮詢,做法前所未見,令人驚訝及憂慮。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院能確保擬制定的「港區國安法」符合《基本法》和《公約》嗎?   大律師公會認為這並沒有清晰的答案。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在網誌指:「要求屬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設實際的」,大律師公會認為此說法進一步增加了港版國安法的不確定性,因內地詮釋法律的方法可以令詮釋有寬闊的空間。公會指,例如人大2016年就立法會議員宣誓事件解釋《基本法》第104條,及最近中聯辦指稱不屬第22條所指的「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有權對香港內部事務行使監督權,正是兩例。  大律師公會又指,如果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原則詮釋「港區國安法」,或宣布「港區國安法」因違憲而無效,人大亦可根據《基本法》第158條重新釋法,甚至根據中國《憲法》第45條對港區國安法作解釋,香港法院似乎要根據人大常委的法律解釋行事。   大律師公會指,最終香港法院可能實際上並不享有任何自由去詮釋「港區國安法」,或決定相關罪行或條文是否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相符。  「特別法庭」:在擬議的《港區國安法》下可以設立特別法庭處理根據《港區國安法》檢控的案件嗎?設立特別法庭有甚麼利弊?  大律師公會認為設立特別法庭的建議未必符合《基本法》。  《基本法》第81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區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專門法庭。高等法院設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原在香港實行的司法體制,除因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而產生變化外,予以保留。」  《基本法》第86條亦訂明:「原在香港實行的陪審制度的原則予以保留。」  「特設法官」---外籍法官能否或應否被禁止或排除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  大律師公會指,針對法官任命的國籍要求將會牴觸《基本法》。第9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第82條亦明確訂明終審法院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大律師公會認為,如果港區國安法就法官的國籍提出特定條件,而原因是要求法官以愛國原則審理案件, 這將會冒犯司法獨立的原則。 中國內地國家安全機構---它會在香港做甚麼?它的人員是否受香港法律約束?大律師公會引述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早前指,中央政府在「極其特殊情況下」應對該些案件保留管轄權,而日後在港設立的國家安全機構,必須有權「監督」執法工作。  大律師公會認為,目前尚未清楚這機構具體是什麼、該機構會否是《基本法》第22條定義下「中央各部門在港設立的機構」,也不清楚該機構人員是否須遵守香港的法律。 21/06/2020

1159民監署檔案2006125(抗爭是人性本能 侵犯民意偽政府行為)正義道路上行為受侵犯必需反抗,不然非人道正統行經常理。港人受非法統治時可一並推翻偽政權責任!

1159民監署檔案2006125(抗爭是人性本能 侵犯民意偽政府行為)正義道路上行為受侵犯必需反抗,不然非人道正統行經常理。港人受非法統治時可一並推翻偽政權責任!
2020/6/20-15:18立場訊:警察專捉街站學生,中共針對罷課公投  鄭家朗有信心罷課公投人數達標「證明到廣大民意喺我地嗰邊,就係具殺傷力嘅武器。」Jason是在6.12於銅鑼灣擺設6.20公投街站,被警方拘捕的三人之一。他是大專生,另外兩人是中學生。  正由於街站中有中學生,為免違反限聚令連累到他們,大夥很有識地分開兩隊,每隊都不逾八人,他們一直都在擺站,自信沒有犯法。  鄭家朗說原來公共關係科(PPRB)曾與他們溝通,嘗謂「放心啦唔會搞你地嘅」,結果卻作不得準。現場有兩隊防暴警,一隊駐守軒尼詩道,另一隊駐守東角道。夜晚八點左右,銅鑼灣匯聚了大批民眾紀念反送中運動一周年。軒尼詩道的防暴警舉起藍旗半晌,東角道的防暴警在毫無示警下突然發難。期間防暴警指著街站;「係依班人喇!」眾人見勢不對立即收拾物資,卻在警察包夾下無路可逃。東角道的防暴警很快就抓住Jason,兩名女生雖逃往金百利廣場,仍遭警察窮追不捨而無法倖免,其中一人更遭警察跪頸制伏而一度留醫。他認為警察故意針對街站,因為「非法集結」而被捕的他們都拿著直幡。羈留期間警察不住恥笑他手持的「香城中學」直幡,「你弱智?」  警車上還有一老伯因「行為不檢」被捕,「你睇吓我而家對你幾好?你冇做錯嘢就唔會搞你。嗱後面個阿伯因為鬧我地,所以咪捉埋佢囉。」Jason不解為何警察那麼直白,坦誠抓人純因不忿被罵。他詫異警察的舉動,自忖學生公投相較過去一年運動不過「微不足道」,他認為政權以牛刀殺雞是想「殺雞儆猴」。「以前冇諗過擺街站都會被捕。」然而經此一年,大家都已經豁出去,他會繼續投身運動。當國安法登臨香港,Jason與友儕都希望有所作為。「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 由三個組織合作而成,包括Jason身屬的「青年政治關注組」,還有「香港思流」與及「香港眾志」。平台遂聯絡「三罷聯合陣線」舉行聯合公投,藉此彰顯民意。Jason說:「每張票都代表每個人嘅聲音,話畀大家有幾多同路人。」民間的迴響似乎未如理想,但香港眾志的鄭家朗則頗有信心。鄭家朗同意罷工比較困難,但學生的參與更為積極,公投前已有三十多間中學的關注組索取傳單。鄭有信心罷課公投能夠超過一萬人的門檻(實體兼網上投票),如有六成人贊同兩條議案,反對國安法並響應罷課,便會付諸實行,惟細節未有定案。不過他亦補充不宜「老定」,中共及港府輪番譴責,終究對學生帶來壓力。「咁簡單都唔做?有啲人就係咁簡單都唔做。依個關鍵時刻需要展示民意,需要重燃番抗爭意志。」「政府最缺乏嘅就係民意授權,成日講廣大市民支持國安法,但從來冇民意基礎,冇實際數字。如果我地證明到廣大民意喺我地嗰邊,就係具殺傷力嘅武器。」然而票站的數目有限,他透露覓地甚為艱難。「好多謝願意借出場地嘅朋友,佢地背負住好大壓力都願意承擔。」鄭家朗更遭中共首次點名,但他不以為忤。「人民愈受壓,就愈會起來反抗。罷課嘅懲罰一次比一次嚴厲,但出嚟嘅人依然咁多。」
2020/6/20-14:58立場訊:【國安法壓港】數百培正師生校友實名聯署反立法 「喇沙仔」蘋果頭版廣告「不願被代表」  人大將強行訂立港版國安法,逾300個傳統名校培正中學的師生校友,今日在《蘋果日報》和《明報》刊登實名聯署聲名,表明反對國安法,「捍衛最後自由」;另一間名校喇沙書院,亦有自稱「一眾不願意被代表的喇沙仔」在《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表明反對國安法。  發起聯署的培正中學反送中關注組指,他們在6月13日發起聯署眾籌一星期有超過700名校友及師生聯署或捐款,網上實名聯署的校友及師生達超過513個,當中353人更實名登報聯署。但他們指出,不少校友表示礙於工作崗位或家人憂慮無參與聯署,較一年前更普遍,反映《國安法》雖未立法,已營造白色恐怖和寒蟬效應,「一旦《國安法》實施,恐怕實名聯署此等和平的表達方式亦成絕響」。  他們在報章刊登的聲明指,人大粗暴頒佈港版《國安法》,完全缺乏法治及民意基礎,無視香港司法及立法制度與中國大陸之別,以政治凌駕法律,徹底摧毁香港人權自由價值,「為法治釘上棺蓋」;隨著反送中運動一周年,港府侵害港人權利的意圖越見明顯,「儘管時局艱難,但我們絕不委曲求全,定必為捍衛自由而抗爭到底」,要求立即停止訂立《國安法》,尊重一國兩制及中英聯合聲明,並回應五大訴求,又希望培正師生、校友秉承學校教誨,「以良知捍衛最後一絲自由」,聲明又強調不代表校方、或全體教職員校加、學生立場。  除了培正外,亦有「不願被代表的喇沙仔」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廣告,表明反對國安法,明顯是為回應星期五,有自稱「一群喇沙書院跨年代的舊生」在《星島日報》刊登廣告,表態支持國安法。  「不願被代表的喇沙仔」的廣告,寫有「國家克己 香港復禮」大字,並以hashtag方式加入其他訊息,「就係想講喇沙唔會得一把聲」、「只怕失去發聲的權利」。
2020/6/20-9:23立場訊:關注立法會選舉 蓬佩奧:若中國對待香港有如深滬大陸城市 美將撤港特殊待遇  路透社報道,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五(6月19日)表示,如果中國像對待深圳和上海一樣對待香港,美國也會一視同仁地對待它們,而非如自治城市那樣給予特殊待遇。  蓬佩奧在網上舉行的哥本哈根民主峰會上發表演說稱,定於9月在香港舉行的選舉將「告訴我們所有我們需要了解的中國共產黨對香港自由的打算」。  他還表示,美國目前正處於誰應該對限制香港自由負責的決策過程中。  蓬佩奧是在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楊潔篪進行了數月來的首次面對面會談兩天後發表上述演說。楊潔篪表示,華盛頓在努力修復關係的同時,需要尊重北京在關鍵問題上的立場,停止對香港等事務的干涉。  蓬佩奧說,他與楊潔篪的對話「非常坦率」,華盛頓方面仍然沒有從中國得到它想要的有關疫情的答案。  蓬佩奧說,「如果中國共產黨像對待深圳和上海一樣對待香港,我們也會一視同仁地對待它們。」  「如果美國和香港之間存在任何獨特的、與我們與北京之間的協議不同的協議,我們將摒棄所有這樣的協議。」  蓬佩奧敦促更多的歐洲國家政府就中國問題發聲,他說,美國及其盟友需要「摘下經濟關係這副金色眼罩」,看到與北京打交道的風險。

2020/6/19-23:34立場訊:【11.11 三罷】便衣警自己跌倒卻稱受襲 22歲女獲影片證清白 擾攘7個月撤控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三罷,一名22歲女子於理工大學校園內,被一名自己跌倒的便衣警指她襲警,並於5個月後起訴她,案件今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辯方則透露,早前獲得一條影片,證實被告從沒有接觸過便衣警的身體,控方指稱的案情與實際情況截然不同。  被告曾曉慧原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理大陳麗玲樓附近,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A」。控方今撤回控罪。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控方表示沒有反對。但因辯方申請的訟費超過三萬元,如控方有異議,將交由聆案官評定。  辯方在庭上透露,早前獲得一段影片,清晰拍下案發情況,指一名相信是警員的人士,先在被告身後,其後撞到被告;被告未有轉身,但該疑為警員卻自己跌倒,再在地上用警棍指向被告。辯方要求法庭記錄,被告從未接觸過該名疑似警員的身體卻被控襲警罪,至今天才獲撤控。案件編號:KCCC808/2020  20/06/2020

2020年6月19日 星期五

1158民監署檔案2006124(蘇文隆黑官審案狡顛 臭理瞞真相原由舞弊 抗爭不公黑警違職責 衛民安成警暴理何在)緝捕黑法官民監署職責 擒黑警罪濫告難辭其咎

1158民監署檔案2006124(蘇文隆黑官審案狡顛 臭理瞞真相原由舞弊  抗爭不公黑警違職責 衛民安成警暴理何在)緝捕黑法官民監署職責  擒黑警罪濫告難辭其咎
蘇文隆失職罪成!理據一,撐警濫捕濫告屬包庇及教唆罪行;理據二,故意破壞及挑釁社會工作者的義務責承擔成剝奪;理據三,妨礙司法公正、破壞社會公義、毀滅道德責任良風;理據四,賣政求榮、公職私圖成出賣公堂尊嚴和廉潔;理據五, 隱瞞法官水平準則違反法官公平公正基本知識和職能公義;第六,故意破壞社會真理及良知品行優秀者名譽摧毀及侮辱。就這樣的狡官不訴諸追究罪行責任,民監署何來對得起組織承諾和社會文明的公義、良知扶危助困人間溫馨和諧的寄托? 民監署敬告所有公職人員,香江國際金融國是神州聖國的唯一承傳文明法治地方,決不容許匪賊侵犯!
2020/6/17-16:45立場訊:【7.27元朗衝突】社工劉家棟遭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囚一年 官:警推進時有權衝撞示威者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註冊社工劉家棟被指於去年7月27日元朗衝突中,擋在警方防線前,以身體撞警員的盾,阻礙警方推進。他早前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今(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處即時監禁一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亦遭拒。署理主仼裁判官蘇文隆明言,社工要求警方減慢速度,與示威者保持距離等同要求警方背棄職責,放棄驅散,要求完全不合理。裁判官強調,沒有人可以阻擋警員的去路,正如沒有人可以阻擋警方追截劫匪。 劉家棟(23歲)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元朗泰祥街交界,故意阻撓警員15781陳沛杰執行職務。 蘇文隆在判詞中表示,現場非法集結,示威者無權佔領車路,警方必須以合理武力驅散,恢復交通。警方不斷警告在場人士,惟人群未有散去,反而用強光照射警方、挑釁、向警方投擲雜物。而且現場有狀似記者的人徘徊,警方需要提防他們突襲。警方小心翼翼向前行,行動有成效,使示威者後退,但大伙沒有按指示離去。  蘇文隆強調,警方的職責不是與示威者一同非法遊行,警方需要驅散示威者,將示威者逼上橫街,人群才會逐步瓦解。因此,他認為警方有權衝上前推撞示威者,不然示威者怎會解散、現場秩序怎會恢復。過程中,部分人士被警方推撞倒地,身體有碰撞是不可避免,所有人必然預料會受傷,毋須他人提醒,此處沒有討論的空間及澄清的餘地,否則後果自負。 官:沒有人可阻擋警員去路  蘇文隆指,被告以較慢的步伐後退,用手撞盾,成功逼使涉案警員轉向左邊。他強調,沒有人可以阻擋警員的去路,正如沒有人可以阻擋警方追截劫匪。被告聽到警告卻沒有離開,被告的堅持不但為涉案警員帶來不便,而是根本性地打擊警員的工作,等同阻礙。  蘇文隆表示,現場警方以寡敵眾,警員必須團結形陣,惟被告破壞陣勢、入了陣形,打開警方防線缺口,拖慢及打亂警方推進,使致警方幾分鐘後才可以重整旗鼓。蘇文隆重申,警方的做法合理、合法、合比例,是處理現場困局的唯一方法。社工要求警方減慢速度,與示威者保持距離等同要求警方背棄職責,放棄驅散,要求完全不合理。  蘇文隆續指,被告身處現場必然目睹現場群情洶湧,而且被告作為成年人必定知道警方的職責,他的要求荒謬、不應該、更遑論有必要。 他裁定被告心底知道自己的阻撓是不必要且不應該,因此辯方指被告意在保護示威者安全離開的說法不成立。他裁定被告故意並成功阻撓正在正當及恰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裁定罪成。考慮到被告當時聯同2名社工阻撓警方,屬非小規模的阻撓,而且現場示威者眾多,情緒難以控制,被告等人的行為使警方行動難上加難。考慮到實際情況,判處即時監禁一年。  判刑後,辯方表示情況出乎預期,未有事前向被告索取上訴意向,要求休庭片段。及後,辯方在庭上透露會作刑期上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申請遭拒絕,劉家棟須即時入獄。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社工,自小關心社會,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包括關注學生自殺情況及智障人士權益。辯方重申,被告案發時一心想只想將後面跌倒的示威者情況告知警方,而且被告當時曾經與示威者溝通,得知示威者有意離開,目的與警方一致,只要需時離去。被告身處現場,親眼目睹警方在上一輪推進時,有示威者被夾到動彈不得,他希望警方推進時能顧及情況。辯方又指,被告作為被工被定罪後已屬違反紀律,有機會被紀律制裁。被告被捕後右眼眼角有瘀傷、頸部受傷需要帶頸箍,已承擔了後果,希望法庭判處罰款。  辯方指被告當時手持社工證叫「我冇郁呀」  案件審訊時,辯方曾指,被告案發時曾經在警方防線前說話,但警員陳沛杰聽不到。被告的目的,是想協助示威者與警方溝通,警方向前推進時,被告與警方保持2米距離,他一直後退,從沒有停下,被告的身體並沒有碰到陳沛杰的盾牌。被告是遭一名持圓盾的警員推撞,他才被推入防線、碰到其盾牌。被告在防線內一直試圖舉高雙手,手持社工證並大叫「我冇郁呀」;惟陳沛杰不同意辯方案情。案件編號;FLCC3419/2019
2020/6/17-13:50立場訊:英國終於挺身捍衛香港?【文: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近幾週,英中關係的「黃金時代」開始走向黯淡。 英國最近加入澳洲、德國等多國行列,要求中國當局允許對新冠病毒的起源進行獨立調查;與科技巨頭華為合作的熱情已逐漸降溫。多名英國國會議員加入新成立的國際跨黨派聯盟,關注中國的消極作用。此外,若北京對香港實施嚴苛的國家安全法,英國政府將為與英國有聯繫的香港人提供避難管道。 這是否反映英國對香港政策將出現根本轉變?英國於1997年僅憑一紙承諾香港自治的條約將其移交中國管治,但當地民主制度近年來迭遭北京侵削。 直到最近,英國對北京打壓香港自由的主要回應仍然有氣無力。2019年9月,當香港警察以實彈攻擊示威者,英國外相呼籲官民對話。2020年4月,當香港當局逮捕數名當地最富盛名的民主派議員和活動人士,英國外交部表示「關切」。當北京於2019年7月片面宣佈《中英聯合聲明》不再有效,英國外交部僅表示「無法接受」,沒有任何進一步行動。  為香港抗衡中國並非易事,但英國也不是無計可施。英國應該邀集理念相同的盟邦,對今年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採取一致立場,制止北京以各種手段削弱泛民黨派的民意基礎。  英國讓部分香港人獲得居留權的決定值得歡迎,但細節仍不夠明確。英國政府也應為香港面臨政治迫害人士提供避難所。一旦英國新設立的針對性制裁機制正式實施,應將涉及重大人權侵害的香港和中國大陸官員列為首批制裁對象。 英國政府正在徹底檢討外交政策---應一併檢討對港政策以及要求北京尊重香港自主權何以失敗。 既然英國政界終於開始質疑中國政府在全球事務中的作用,香港和香港人的前途理應成為英國對中政策的重中之重18/06/2020

1157民監署檔案2006123(香江國神州聖地 統在精神治和諧廿億同胞 選賢德治統聖國 文明法治可效國成民家主)真的假不得假的真不了 治天下兒戲不得也不行

1157民監署檔案2006123(香江國神州聖地 統在精神治和諧廿億同胞  選賢德治統聖國 文明法治可效國成民家主)真的假不得假的真不了  治天下兒戲不得也不行
以下文件付送廿九個行政機構直接的郵件內容之一部份文件實錄。
致所有行政機構部門主宰官啟:(相關內容夾件中)此文件為申請法援(九案)訴訟中。神州聖地「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統一立基、文明法治>再度發揚」,攜世界人民手,併肩發展走向世界和同 (星火相傳,再接再厲)廿億同胞,同心同德,守護神州文明聖國而努力!民監署宣佈:不再是特區政府,是堂堂正正的神州聖地的<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地位,取代神州基業(文明法治精神發揚光大)承擔責任 此致16/06/2020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民監署證:境外國歌法不符在香江實施,特區偽政權的法度一律無效通知。
,監署證:香江是神州傳統文明法治的承傳國,所有將來一及施政不得有失
,民監署代香江國宣佈:政權轉移由各行政機構自行選賢公投決擇良才當政主宰。
,民監署倡:政權轉換理在正義,別就錯放過該罪者將功贖罪將功補過。
,民監署舉證吳重儀非法法官「流氓理案」追究責任及過往審案重新查核。
,民監署提倡鏟偽政採取擒賊擒王進行,必須果敢全面執行,保障行政穩定。
,民監署強調:公務員守護中立正義是理所當然,反國安法是應盡義務責任行為。
,民監署倡:香江立國是神州子民責任,是神州聖國的唯一國土可行統一。
,民監署代香江國行政政府宣佈,神州古國文明法治由香江國繼續發揚立基成就。
法律援助署鄺寳昌署長啟:(有關文件轉送十個相關行政機構共履責任)
該「2000/12/15日有關案件判詞」民監署必須的需要貴署提供,因為牽涉二千多罪案有關直接及簡直作用。若不履行職責,民監署要向法援署及高院兩者「作出追溯賠償給民監署<八千萬港幣>和港府<八千億港幣>的行政失職作出賠償費用」補償民監署、港府行政所受工作上的損失費用代價。理由行政失職侵犯法理及剝奪應有守護港政權利益、和責任導至司法不公,及妨礙事件錯誤至嚴重禍害、不能自止而禍患不斷串連誕生 而造成各方面的嚴重多重損失和殃及無辜的受害者所有賠償。  因民監署昨天(16/06/2020下午4點35分)同秦庭豐主任查詢,「稱:蔡楚如謂不會提供,也不會理會,更稱沒有補充。因此該事件確鑿別無可解而作出興訟需要。」此致  17/06/2020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20年6月17日下午12:08香港電台-港聞  譚耀宗︰倘中央認為必要 犯國安法人士內地受審是選項  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日在北京開會,審議港區國安法並無在今次會議議程內。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提到,人大常委會可以加開會議。他又指,中央會保留管轄權,處理極特殊、嚴重的國家安全案件,若中央認為觸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有必要移交內地受審,亦是一個選項。
2020/6/17-2:23立場訊:連鎖童裝店設民主女神像 老闆:昐教孩子民主自由  一座 2 米高的香港民主女神像,昨晚(16 日)起落戶在荃灣愉景新城的童裝店 Chickeeduck。老闆周小龍今日親自到場監督擺設,更在店內放置有關民主的兒童圖書,期望童裝店可以成為小孩學習民主自由意識的地方。  在設置香港民主女神像之前,周小龍稱做足手續,強調有知會這個新世界旗下的大商場,「發了電郵,只是附了照片以後就沒有回覆」 ,他評估,只是把一個藝術品放在自家店內,應當是沒問題。  周小龍口中的藝術品,在他人眼中卻可能是個政治符號,而且店內還擺放了便利貼供人書寫,又著同事買了有關民主、投票制度等的兒童圖書。周小龍說得輕鬆,希望可以激發起小朋友的興趣,「小朋友問是甚麼,媽媽爸爸就可以作為契機解說甚麼是民主自由」,就算小朋友不明白,也可以讓他們了解到,示威者從來不是高官口中的「暴徒」,僅僅是拿著傘的普通人。  作為第一間擺放民主女神像的連銷零售商店,而且在一個大型商場內,自然格外引人注目,生意人周小龍不違言,擺設能夠吸引人流,「人流多啲、生意好啲」 ,又認為在市道差的情況下,商場「和你唱」這樣的和平活動反而可以帶旺人流,只是警察進入商場,店舖才要關門,做不成生意。  然而明確的政治表態,也可能流失一批客人,日後亦難以打入內地市場。周小龍承認有這樣的可能,但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都支持民主的,若有爭議,亦顯示了不同意見可以共存。至於內地市場方面,他笑言朋友形容今次的行動是「自焚」,自己亦認同,要在內地做生意就少不免要自我噤聲,但另一方面又覺得,「做生意都要有骨氣,不能因為怕政治打壓就不做應做的事,將來怎同子女交代呢?」
2020年6月17日上午2:18香港電台-港聞  歐洲議會草案呼籲就北京制定港區國安法訴諸國際法庭  歐洲議會提出跨黨團決議草案,強烈譴責北京推動制定「港區國安法」,呼籲歐盟及成員國考慮向國際法庭提出訴訟。  草案指北京日益干預香港事務,認為在香港實行國家安全立法,嚴重威脅「一國兩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草案呼籲歐盟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以及正進行的雙邊投資協議談判,向中國施壓,要求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  草案又呼籲聯合國委任特使,監察香港情況。  預計草案在今個星期稍後表決。歐盟領袖預計下周一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舉行中歐領導人峰會視像會議。

2020/6/16-18:58立場訊:戴啟思:國安法如逆向逃犯條例 容許大陸人員找上門  北京擬強推港區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昨日更表明在特殊情況下中央保留對國安案件的管轄權。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今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稱,北京的做法有如去年的《逃犯條例》的「逆向工程」,只是由上次將香港人送返大陸受審,改為大陸人員找上門。  戴啟思強調他尚未知道港區國安法的內容細節,但認為法例似乎是普通法及大陸法的怪異混合體,「目前看來,它聽起來像是《逃犯條例》的逆向工程。今次不是你去大陸,而是大陸來找上門」。  鄧中華昨日表示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主要責任」,執法和司法由特區完成,但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中央亦要保留對案件的管轄權,但他強調中央管豁的案件「少之又少」,不會取代特區有關機構的責任,亦不會影響特區的獨立司法及終審權。17/06/2020

2020年6月15日 星期一

1156民監署檔案2006122(神州文明治國籃圖 一規三則四不六十四驗 四千零九十六取證 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據)聖賢(德治)國泰民安 國策簡抉繁理為摘要

1156民監署檔案2006122(神州文明治國籃圖 一規三則四不六十四驗  四千零九十六取證 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據)聖賢(德治)國泰民安  國策簡抉繁理為摘要
憲法:根據周文王理政籃圖所輯錄(簡政繁理)政策,一規三則四不為綱取索64驗。
一規:<民抉政策 選賢德治>為國法憲章;治國標準(國是民家 民是國主)據<否><泰>取錄,「政、民取法」同等待遇。
三則:三原則(一,公投為法治之終。  二,民意為施政之效。  三,行政職責與"自然常識、配合實事求是"為統治標準原則)。
四不:     
其一「國策,稱(不法)之遵至尊!」理由:無中而有,有中則無,千法萬法正義盡在其中。 
其二「國政,稱(不衙)之威至嚴!」理由:萬理居於實事求是而合乎自然正氣,慷慨理政不阿,令民眾遵守、信任行政處於公道。 
其三「國刑,稱(不牢)之簡至敬!」理由:犯法受簡<就地受刑>令犯者免罸而得悔改即悟可效,愛心自敬而敬人、成犯者楷模以楷而仿傚儆自薪。 
其四「國經,稱(不稅)之無至滿!」理由:財經居民方裕才能百花齊放奮發圖強,稅金在百家爭鳴繁榮富強樂捐助稅,賦國責任愛民如子,愛國如家的國責民擔;經貿,遍地開花,昌盛市井每個角落如繁鬧市;人人均富。政民親如骨肉,家國不分彼此,何來民不為國驕 國不為民喜(聖賢德治)?以上所述是周文王八百年文明治國方針。
五環: 簡序(一民二國三管四政五統六制七治八守九法)稱簡政;統有方:「一五九民統法九五一法統民。二五八國統守八五二守統國。三五七管統治七五三治統管。四五六政統制六五四制統政。」此稱<五環曰聖、互持稱賢>。
八道:繁序理政(陽陰定律<天地否、地天泰>。動謠得真<雷風恆、風雷益>。冷暖探情<水火既濟、火水未濟>。曠隱取證<山澤損、澤山咸>。) 此八道於稱履繁。
六十四簡證: 稱六十四驗: 姤、遯、否、觀、剝、晉、大有。地、復、臨、泰、大壯、夬、需、比。雷、豫、解、恆、升、井、大過、隨。風、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水、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火、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山、賁、大畜、謙、睽、履、中孚、漸。澤、困、萃、咸、蹇、損、小過、歸妹。」此曰天正氣現象,是以字意理解屬道義正理。
四千零九十六經輪:本是六十四簡證中互相持有而產生六十四應驗的同等互驗,形成同等不同效應的論述;稱配合變易、內中隱藏有五行、時節和限局專責及動靜行為作用。最主要案發效果和事發原始、都必須存在在需要時突顯主原有確實證據,故稱4096演義
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實踐:是由四千零九十六經中,再由各自的六十四簡證互相持有;在六十四應驗的同等互驗,形成同等不同效應的論述稱配合變易。其中各有變動其中的配位一至六步驟的部落隨時都會變遷,內中情由都需要根據實質取代應證、作為主導校量根本的同時、各行各素、各有千秋、各顯自然甚至或單獨變動在眾所互相應變之中,取捨真假及旁係、直係和主僕關係。對現實中充當無限的直接和簡直影響相扶或相害。
因此在治國中不能體現出本能自當危機重重,理政成為無方而展示無能。法利於民而定,非以惡法懲民。政以法而為,非濫權成濫政導至違法亂紀自毀政制。聖者曰賢,道者稱正,邪者號偽。立法都是處政無方而為,從來沒有稱國不安而立法。國不安,都因朝綱不良而理政無方,從來沒聽過不受尊重而造成也沒聽過受尊重而國就可安。這樣的理念簡直荒謬痴人發癲瘋夢幻之輩!自然常識都不知道,豈能夢想統治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力無四兩想頂千斤!人不象人、狗不似狗,何不自量身世素質何等慢慢口出狂言也不算遲?別以為熊貓是國寳必竟是純遁畜牲而已?今天的特區偽政,簡直是一群受訓的山川野狼?祇能狐假虎威自作威風凜凜,出賣港政求榮還有怎麼本事?民監署成五年多,已立案譴責追究行政失職一千一百五十六案宗、法庭及行政積壓個案八百多宗。請問這群撐立法者,誰來解答這個問題?民監署證:神聖神州聖地(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國已成立於繼神州文明法治再度發揚),統一神州立下基礎,邁向世界和同,共逸廿億同胞樹立自我領土,再度走向文明法治的偉大聖國神州為世界文明之最,攜世界人民手並肩走向和平共處新時代!

民監署倡:所有可以同行的同胞不分任何身份共赴守護神州聖國香江!  15/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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