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18年1月20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801016(問心無愧自當清官 罪行屢屢何來不腐  回歸前後同人為政 敗成傀儡偽政當道)黑幫結盟成賣港匪  國賊橫行禍港害民
(賤人的言論涉公開破壞香港法治,傀儡特首虛偽當成賣港行為千真萬確事實。)引言: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表示,中環西環走在一起,是為香港 國家及年輕人好,未來一定會越多走在一起。「很多朋友跟我說,佢哋話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這句話說出了行政長官和我兩個人的共同心聲,(也是香港同胞,也是很多青年朋友的心聲,因為中環西環行埋一齊,係為香港、係為國家 係為青年朋友以後的發展做嘢嘅,你哋已經睇到,我哋以後一定會越做越多,我哋一定會越多行埋一起,越多的成果俾大家睇。」) 將於下月卸任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曾依賴中聯辦官員聯絡立法會議員,或為政府議案「拉票」,做法雖不合適,但強調從來不存在「西環治港 。引文2018/1/19-15:46立場訊鄭若驊的死罪「缺乏政治觸覺」  【文:陳堡明(香港領先研究所總)】  僭建算什麼?像建制派那班人講,不少獨立屋的業主,都會靜靜雞搞僭建,這是常識吧?唐英年僭建過,梁俊英都僭建過,甚至走到一些舊區,天台和露台的僭建,都不是一些罕見的事情。最大的問題反而是,你明知道自己僭建,知道自己準備被任命為政府官員,為什麼不上任前拆除呢? 
更爆炸的事還在後頭,特首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爆料,指原來鄭若驊還有六宗仲裁案要處理。先不論林鄭月娥究竟是想轉移視線,還是知道件事無得遮,不如自己先行落手引爆,但是當年強國袁出任司長前,還懂得辭掉仲裁員的身份,為何鄭若驊又不能將手上的案件推掉,交由其他人處理呢?
從種種事跡,令我相信鄭若驊最大的問題,不是僭建,也不是繼續任仲裁員,而是毫無政治觸覺。
有了2012年特首選戰,唐英年因為僭建而民望插水的先例,鄭若驊明知自己將要進入熱廚房,竟然屋企有僭建,還抱著一個僥倖心態,認為不會被揭發。一個曾經專責處理僭建的人,還有一個土木工程師的丈夫,說自己不知道家中有僭建,更加是個笑話。即使一個普通人去租樓或者買樓,地產經紀或者律師都會話你聽層樓有僭建,這是常識吧?
到僭建被人揭發後,鄭若驊的處理和應對手法,更加突顯她的危機處理能力,完全是近乎零。當年梁振英出任特首後,同樣地被人揭發有僭建,他都立刻認錯並處理。連梁振英死不認錯的人,都選擇在這個時刻認錯。鄭若驊呢?她則選擇扮傻。當你選擇去扮傻的時候,你是期望香港市民接受這個解釋嗎?還是其實你不是扮傻,而是當香港市民傻的?
看着今日的鄭若驊,不禁使人想起當年的梁錦松。他當年偷步買車,最終也因此下台。正如黃子華在棟篤笑裡講過:「如果你識偷步,你是不會在那時選擇偷步」,梁錦松就是沒有足夠的政治觸覺,發現財政司當時買車會有利益衝突,才會造成偷步。說到底,便是梁錦松政治觸覺太低,但是他有一點比鄭若驊好,便是偷步買車事件揭發之後,他懂得鞠躬下台,不像她這樣賴死不走。
當然,留下鄭若驊這位豬隊友在林鄭身邊,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總好過她離職之後,換上一個聰明的混蛋。畢竟,在北京步步進逼的今天,由一個政治觸覺零蛋的人出任律政司,負責推動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國歌法和廿三條立法,說不定會鬧出不少的關公災難,從而刺激起民眾的反彈,令政府再失民心。
2018/1/19-13:23立場訊 確認輸  【文:蒞地基督徒】  信念與真理是不能退讓...屈服當權者的威脅或利誘更是不可退讓的底線。
2016年立法會選舉,眾志等...自決派、泛民、部分本土派參選人也不簽確認書,並直指其非「確認書沒有法律依據」。
印象深刻的是,在2016 年一次選舉論壇中,我與社民連的黃浩銘、泛民等人,譴責個別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行為。
「今天我打倒昨天我」  然而,政府未說不簽確認書,取消參選資格。參選人卻怯於被DQ ,便先自我審查,並簽署確認書。
再者,跟據上屆立法會選舉經驗,無論有沒有簽確認書,當權者也可以「洗橫手」強行DQ 合資格參選人。
「今日割一城 明日割十城」  屈服當權者的淫威,等於告訴當權者,「威脅」是有用的。民主派簽署確認書後,當權者便有「先例」可援,日後更可撓過立法會,直接在確認書追加條款,例如認同共產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如果「不簽」便否定之前「簽」的決定,才去說服公眾。如果是「簽」那麼「六四晚會」連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也不能叫。道德力量盪然無存,自己屈服強權,如何教市民不服從。
信念不能移,香港人更無路可退,真的希望所有仁人志士堅守信念,有光榮和尊嚴重返議會。
2018/1/18-9:19【不斷更新】梁天琦等被控暴動罪今開審 法庭暫禁報道詳情
2016年年初一旺角騷亂事件,被控「參與暴動」「煽動暴動」等罪名的梁天琦等人,今天在高等法院開審。原來的8名被告之一「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早前沒有到警署報到,與另一被告李東昇同樣未有如期歸押,法庭已經向二人發出拘捕令,由於兩人早前日並無出席預審,二人的案件將分案處理。本案餘下的6名被告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
13:15】案件押後至星期一早上九時半續審,屆時法庭將聽取被告人答辯。
10:30】法官彭寶琴宣佈,經控方的申請及經聆聽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及代表辯方的大律師陳詞,及鑒於有須要避免妨礙本案法律程序的司法風險,法庭命令禁止以任何形式發佈本法律程序於2018年1月18日在未抽選陪審員前進行的聆訊,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可報道的內容僅限於法庭的身分和法官的名稱、被告人的姓名年齡和職業、被告人面對的控罪或其概要、本案法律程序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的名字、當本案程序被押後時的押後日期和地點、關於保釋的安排、就本案控罪而言被告人是否根據公眾資助安排獲得法律代表。
違反命令可被視作藐視法庭。

第一被告梁天琦共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兩項暴動、一項煽惑暴動及一項襲警罪。第六被告林倫慶被控三罪。六人各控罪詳情如下:19/01/201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