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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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801006(無道亦成貪官兮有道自在忠良  選才不德公道難庸人自擾其中)廢才是非多原因在貪
民監署釋:官者質素必精,行事自當優越;處事能力貞厚誠懇,確保政務公道果敢。相反則禍國殃民卓不目驚心,此者何能可擇為官?香港政府若無能人坐鎮,難抵國賊禍政屢屢。民監署倡:無能特首不可擇庸官作為輔弼護政。
2018/1/8-19:12立場訊 鄭若驊丈夫潘樂陶 承建逾4億高鐵工程 伙國企中國建築做生意 六年奪政府近百億合約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後即被揭其居所僭建,也間接自爆相鄰的獨立屋業主工程師潘樂陶是她丈夫。潘樂陶在工程界行內有相當地位,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多年來是該界別建制陣營的選委,去年提名林鄭月娥參選特首。潘樂陶70年代創立的工程公司安樂,與多個私營機構有生意來住,近年承接多單政府及公營機構的工程合約,包括承接價值超過4億高鐵工程合約,又分別伙拍國企中國建築、中國港灣接下政府價值30多億元工程,近六年透過合資及獨營公司,奪得政府接近百億元的合約。 
潘樂陶在工程界有甚高知名度及地位,其創立的安樂工程集團,近年發展迅速,曾參與「e-道」、「淨化海港計劃」及建造「環球貿易廣場」等大型項目。
安樂涉足眾多大大大小工程,近年創立安樂創新科技的公司涉足數據中心。《立場》翻查物流署網站,近六年來,安樂透過獨資、以及合資投得至少28項工程,承接工程金額高達94億元。其中,最大的兩宗工程分別與國企合資,包括2013年與國企中國建築,承接大埔濾水廠工程及其輸水設施擴建工程合約。
與國企中國建築、中國港灣合組公司  中國建築是鉛水風波源頭啟晴邨的承建商,因此集團參與興建大埔濾水廠,在鉛水風波爆出時受到關注。此外,安樂在前年聯同得利滿、國企中國港灣合組聯營公司,奪得新圍污水處理廠工程,合約高達31.4億元。
安樂另一個生意拍擋是曾因經營堆填區違規排污被定罪(被罰款20萬元)的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兩公司合組聯營公司,在2013年取得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合約工程達20.1億元。
生意排檔因經營堆填區違規排污被定罪  不單這三單大型工程,安樂過去六年獨資奪得政府合約達9.8億元,包括各類中小型工程。安樂旗下安樂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參與「e道」系統開發,過去幾年接連奪得多份入境事務處的合約,包括約9000萬元的新出入境管制系統、約5300萬元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供應出入境管制系統,以及價值約1.6億元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車輛自動清關支援系統。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後將會接手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工作。 翻查廣港深高鐵工程的招標紀錄,原來潘樂陶旗下安樂,亦參與兩宗高鐵工程包括「隧道通風設施及緊急救援處樓宇設備」、「石崗列車停放處樓宇設備」,兩項工程同樣在2011年批出,兩份合約分別價值2.97億元以及1.4億元。
公司捲入歐文龍貪污案  安樂的客戶包括新鴻基地產、恆基等。據《蘋果日報》2013年報道,歐文龍貪污案在澳門審訊期間披露,澳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於2004至2006年就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工程批出多份合約,涉及金額逾3億澳門元,獲批合約的包括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以及潘樂陶任股東及董事的安樂工程有限公司等相關聯營公司。  安樂工程前經理方鎮猷,被指曾將188萬支票存入與歐文龍關係密切的地產商人林偉控制的戶口。潘樂陶當時未有回應報道。
安樂工程集團網頁顯示,該集團有16間附屬公司,並於澳門、北京、上海、廣州及南京有辦事處,共聘用2,700名員工,每年營業額超過40億港元,業務涵蓋屋宇裝備工程、環境工程、升降機及扶手電梯、資訊及通訊系統等。
潘樂陶與結婚逾40年的前妻簡麗群於2010年正式離婚,但二人的分家產官司至2014年7月才終審審結。案件披露,潘於1995年成立家族信託基金,基金持有其名下公司安樂工程集團逾八成股份,案件於2011年原審時,基金累計估值逾15.6億元。簡認為應瓜分信託基金的一半,終審法院判其前妻最終獲勝,可獲7.66億元。換言之,安樂工程集團的估值至少達十數億元。
77歲的潘樂陶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前身「香港工業專門學院」,上世紀五十年代加入機電署學徒培訓計劃 ,之後赴英進修,考獲英國工程師資格。
任選委提名林鄭   與中聯辦合作辦業界交流活動
潘樂陶在政界有一定影響力,他於1998年擔任工程師學會會長,自1998年擔任工程界選委。2012年以「票王」姿態當選工程界選委,去年特首選舉中提名特首林鄭月娥。而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則提名了唐英年。潘曾擔任不少公職,包括2000年獲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他現為智經研究中心顧問。
潘樂陶在2015年參與專業人士內地研習團,擔任香港建造專業人士上海研習團的隨團顧問,由中聯辦教育部葉水球處長安排聯絡此行程。另外,他曾擔任中國航天科技及歷史文化考察團的團長,為年輕工程師安排內地交流考察,有關活動同樣由中聯辦參與安排及協調。
2018/1/8-17:11立場訊 不是僭建問題 是操守問題與誠信問題
其實僭建違法,不需要是土木工程師或者大律師也知道,而鄭若驊同時有這兩項資格,又是香港負責檢控的律政司司長,不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在上任前沒有這個警覺性。
如果是十年前,她沒這個警覺性還不是死罪。可是現在不是十年前,經歷過唐梁僭建事件後,一個負責檢控mm工作的律政司司長,不可能不知道那種大規模的僭建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必定會損害她的公信力。如果她不知道的話,那是無能(incompetent),如果她明知也照上任的話,那是明知故犯,這牽涉到的是為官的操守問題。兩者都是大問題。
在曾蔭權年代,林鄭做發展局長的時候,全個政府高層都因為僭建問題而尷尬,由特首到司局級官員也要公開交代。
到了唐梁之爭,唐英年的僭建地牢,成了他的最後一口棺材釘。梁振英在電視上口口聲聲批評唐英年,曾經這樣說:
「你嘅僭建問題唔係單純嘅­僭建問題,而係公開咁向市民講大話,隱瞞你嘅僭建問題,直至到有­傳媒圖文並茂咁刊登,你先出呢老老實實承認,你隱瞞僭建呢個事實­」
對於一個政府高層來說,僭建本身不一定會死,但講大話就會。 
後來,梁振英這人渣也被揭發講大話。可是他已經登位,沒有人可動他。你們怎樣罵、怎樣在立法會問、怎樣報導,他就是厚著面皮不斷用雙重否定句講大話。
現在鄭若驊被揭僭建,她的僭建要等傳媒揭發才承認,這已經是一個重大的能力或操守問題。更大的問題,是她說那間屋買的時候已經是那樣子,這說法十分可疑。傳媒找來Google的衛星圖,懷疑那些僭建物是買入後才出現的。如果屬實,那就是律政司司長公然蓄意說謊,這就不是僭建問題,而是誠信問題。
要進一步求證的話,那就要從地政總署測繪處買入航空照片,這很可能會進一步求證到鄭若驊是否說謊。
另外,當年林鄭屬下的屋宇署對唐英年的僭建進行嚴厲的刑事調查,又傳召證人、又到場徹底檢驗,最後檢控業主代理人。現在林鄭做了特首,基於事件的嚴重性,屋宇署是不是應該一視同仁,以同樣的規格對待?是不是至少應該調查清楚究竟僭建物是什麼時候和什麼人建造的,再搞清楚刑事責任誰屬?搞清楚事實之後,公眾便知道鄭若驊是否說謊了。
如果律政司司長的個人誠信有問題,那將會嚴重影響整個律政司的工作,他/她還是不是合適的人選?

如果屋宇署不嚴正進行刑事調查的話,那就是今日林鄭的標準,已打倒昨日的林鄭標準,那是護短。這是不是大家想見到的政府?08/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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