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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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 星期六

1091民監署檔案2004057(追究非法法官罪行 以實事求是中採納證據  理由不符現行準則 其罪就在若不合理更成)法官無道違背天理正氣  成偽政利用破壞港法治
此案未有證據符合事實情節的理據,作可罪之稱:大聲公襲警 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肉隨砧板上 顯法治不彰  去年7月7日旺角發生衝突,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控以大聲公推撞警員關志豪長盾,以及用大聲公令警司高振邦耳朵痛楚,區諾軒早前裁定兩項襲警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在判刑後表明,堅信自己無罪,將就定罪提上訴  區諾軒又表示,此案並非他面對的唯一案件,尚有數宗案件纏身,「政治形勢不容樂觀」,但他強調自己作為前立法會議員,代表香港市民的聲音,無論如何都會與香港人一起從容面對,奮鬥到底,「幾艱難都好,都要撐住! ;他進入法庭前則指,自己「肉隨砧板上」,正正是目前法治不彰的例子。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於庭上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十分正面,感化官建議他接受81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亦願意履行。不過希望被告可獲判時數較短的社服令,又指本案與一般刑事案不同,被告當時出發點純粹想警方注意,履行議員職責,但不成功,不是要令任何警員受傷,事件中亦無任何警員身體永久受傷。辯方續指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況且他現已不是議員,經歷今次事件後,亦意識到要引起警員注意及使用揚聲亦有限制,區諾軒亦準備前往日本深造就讀博士課程,預計今年9月開學,故希望可以盡快完成社會服務令後前往日本。  裁判官指,考慮過案發經過、被告背景、求情信內容、社會服務令內容等後,接納感化官所指認為被告有所悔疚,亦有信心他可完成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處區諾軒接受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今年1月開審,高振邦當時供稱指,區諾軒曾以粗口指罵他「X你呀」,他回應對方指「你係議員,你講粗口 ,高又形容區諾軒當時手持大聲公「追住我嗌」,他曾多次要求區不要將大聲公「擺咁埋」但不果,由於他當晚要執行職務,對右耳不適不以為意,但不適情況持續,影響睡眠及耳內有風聲等,他覺得「唔對路」遂前往求診,醫療報告則指他急性聽力損失。  當日負責築防線的警員關志豪則作供指,他案發時奉命於彌敦道一帶築起防線清場動,期間聽到區諾軒及譚文豪不停要求見指揮官,當中區諾軒「針對我叫我毅進仔,大力用Mic(咪高峰)打我長盾3次」,當時「覺得有啲驚,因為佢係一個議員,估唔到佢會對警方防線作出一個衝擊行為」。   控罪指,區諾軒(32歲)於去年7月8日約凌晨0時25至31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663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2020/4/25-9:21立場訊:不只看刑期長短 判刑原則更為重要【文:腸】2008年時上訴庭講過,蓄意傷人罪成「一般而言」個判刑範圍係3-12年,但實際刑期始終都係由原審法官視乎情況決定。  粗略睇過案例,用刀傷人性質本身已是嚴重,基本上起點6年走唔甩。 有啲案係黑社會攞牛肉刀互劈,最後受害者死咗變埋誤殺,(唔認罪下)都係得6年; 遊戲機中心畀人屌老母,即刻喺街買牛肉刀返嚟從後偷襲,無傷到內臟但都危殆,起點6年、認罪後4年; 同人爭女,班馬攞牛肉刀鐵通係卡拉ok房斬/扑另一批人,「只係」扑穿頭斬傷手,但因為係集體行兇而且有預謀困受害者喺房,起點7年、認罪後,4年8個月;劉進圖案刀手都係用牛肉刀,明顯意圖打擊新聞自由、計劃精密、受害者永久傷殘,19年;今次單案兇徒只有被告自己一人、未經真正意義下的「挑釁」、有預謀攞刀但又唔算精心策劃、受害者傷及內臟幾乎致命、醉酒行兇(係加刑因素)。  我純粹個人感覺,7-8年起點都不過份,但6年係咪「明顯過輕」呢?喺鼓勵更新而非懲罰的大原則下,又未必。  但判刑嘅嘢,唔係淨係睇刑期長短;有時判刑理由所反映的原則,因為對未來案件有參考作用,可能更為重要。  畢竟「正義不僅要伸張,還須彰顯於人前」。  至於郭生的諗法點樣藍黃有別、前後不一甚至顛倒黑白,我諗大家都已經講晒,我就唔講了。2020/4/25-9:18立場訊:區議員仇栩欣:極權操控為所欲為光復立會背水一戰【文:仇栩欣(東區城市花園區議員)】港澳辦及中聯辦於早前高調批評立法會內會委員會選舉主席的方法、以及現時香港警察高調搜捕十四名泛民主派人士,顯然是一個政治算帳的行為。  首先港澳辦及中聯辦兩個中共的機構高調發表對港事務的評論,明目張膽干預本港立法會的日常運作,然後建制派的爪牙立刻配合,大肆挑戰本港其他民選議員的抗爭行動,非在這武漢肺炎的非常肆虐時期火上加油,而且令到市民大眾齊心抗疫的時刻再度燥動起來。這個舉動,不但是向全港七百萬名市民宣戰;而高調將郭榮鏗議員與「攬炒」「破壞」等詞扯上關係,作出無理指責,顯然是習近平、駱惠寧等人的政治操作,為的就是九月份立法會選舉保住保皇黨過半數的議席!  其次,警方搜捕的目標,大都是泛民主派圈內有名的社運人士。觀乎被捕人士的背景,他們大都是倡議「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理念,按道理應與警方經常提及的「暴力行為」扯不上關係,但警方近乎失控的拘捕行為,按照平常的政法學理論,已經解釋不了他們背後行動動機。唯一想法是,香港的警隊已經徹底淪為中共國安下的執法工具,而林鄭月娥及鄭若驊就只是這次行動的橡皮圖章。  於這個表面上齊心抗疫,實質任意打壓異己的政權,希望各位為香港追求民主的社運姊妹弟兄,作最好的準備,及最壞的打算,迎擊中聯辦於未來排山倒海的亮劍。
2020/4/24-19:40立場訊:法官稱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兇徒情操高尚 林卓廷:顛倒黑白是非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日就將軍澳景林邨去年8月的「連儂隧道」斬人案判決時指,考慮任職導遊50歲男子受社會運動影響犯案,又指他事後關心傷者「情操高尚」,予以減刑。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判決感到震驚,強烈批評法官「毫不掩飾政見」,難以置信社會「黑白是非顛倒至此」。  林卓廷指,看過報導得知法官在判詞中對去年的社會運動評價極之負面,對兇徒非常同情,甚至指兇徒事後關心傷者「情操高尚」,毫不掩飾自己的政見和對反政府者的厭惡不滿,「極之震驚」,「初頭以為係假新聞,無諗過香港嘅法庭,可以有法官,咁樣將黑白是非顛倒到咁嘅地步。」  他反問,法官判詞中指去年的社會運動是恐怖主義,「唔通,呢個持刀公然斬人嘅人,佢嘅行為又係咪恐怖主義呢?係咪影響穩定和治安呢?」他批評法官美化兇徒惡行,甚至blame the victim,指是女傷者試圖推開施襲者才導致情況惡劣,「難道受害人,試圖叫個人離開,就值得畀人斬?值得畀人斬到命危?」  他又不滿法官接受被告隨身帶刀是自衛的說法,「原來香港可以隨街持刀自衛?香港係咪瘋狂到咁嘅地步?」而判詞中無譴責被告殘暴行為亦太過分,「係咪鼓勵緊支持政府、藍絲陣營,隨時可以帶刀自衛?當有人唔同意佢政見,就可以斬人四五刀?」他指,法官此次傳達了極壞訊息,沒有制止暴行,「錯得好緊要」。25/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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