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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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

1081民監署檔案2004047(黑政濫權非法執法猖 賣港匪身份更突顯中  追究責任鄧炳強犯法 賣港政求榮曝露黑警)黑特首當道出賣港政  眾高官成它淫物玩具
狡官不斷出現,國賊非法行為違憲,無能國寇聲譽敗露顯然,令自敗其身而愧辱國魂其道。香港人履其本份義務責任(守護香港)乃理所當然 天經地義之職責何來有錯?鄭月娥三匪首 鄧炳強三匪手此是罪大惡極,罪魁禍首必遭應得報應而罪責難逃。民監署證:香港政府不是鄭月娥黑勢力的天下,也不是國寇橫行及國賊 赤匪囂張的舞臺;更不是黑警演武之地;民監署有責任追究黑警的違法及偽政賣港責任,因為港政必須由港人自治 由港府官民共同履行職責的義務懲罰這群得俸祿賣港政狡官。2020/4/18-14:36立場訊:【4.18大搜捕】公民黨前議員吳靄儀  將到中區警署接受拘捕  警方今日拘捕十多名民主派人士,據了解警方亦曾上門,嘗試拘捕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 資深大律師吳靄儀;公民黨公布,吳靄儀會在下午3時,到中區警署接受被捕。 消息人士指,警方今早曾到吳靄儀家中打算拘捕,但吳不在家。消息指吳靄儀中午時身處位於中環的律師樓,公民黨黨友余若薇與吳會面後離開。  吳靄儀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之一,基金支援因參與反修例抗爭而被捕、受傷的人士。
2020/4/18-13:30立場訊:警方再次大搜捕的重點:不只拘捕,而是情報收集! 可以預料,十多位民主派人士的電話,也會撿取作為證物,亦不意外即使我和周庭經已入稟司法覆核,法庭也極可能會一如既往批出搜查令,容讓黑警使用黑客軟件破解他們的電話。 按照目前法庭入罪門鑑,未必十多人均會罪成判刑,但單讓黑警取得這十多人的電話,能夠讀取所有Whatsapp和Telegram的對話,以及看到所有手機照片,定必大大增強黑警情報網的完整程度。 所以,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就算拉完告唔入,告入唔洗坐監,淨係拎到曬李柱銘黎智英等政治人物所有相同對話,都已經夠大獲同痴線,你話大陸情報機關同香港唔係互通,講都無人信啦。  點都好,法庭批出搜查令既門鑑,不合理地寬鬆,就一於睇下黑警會幾時申請破解呢十幾部電話,法庭又會拖到幾時先肯排期處理司法覆核,香港人又會再對香港司法制度有新一層次既理解。 至於國際輿論,要知道拘捕被稱為「民主之父」的李柱銘,以及獲美國副總統及國務卿接見的黎智英,一定會引來極大關注,對他們三十年來於西方政界結識的老朋友,一定會就此表態。  全球正受中國製造的武漢肺炎所困,香港政府得閒到大搜捕,為國際戰線的輿論關注助燃,相信疫情過後國際間對中共追究時,香港問題必是不能忽略的一環,黑警軍政府所作的一切,眾人定必看在眼內。
2020年4月18日now.com 新聞【多人被捕】民主派:政府利用法律令反對陣營噤聲【Now新聞台】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政府趁立法會審議防疫抗疫基金拘捕多名民主派成員,是趁火打劫,利用法律令反對陣營噤聲。
2020/4/18-12:05立場訊:【大搜捕】警拘李柱銘等逾十民主派人士 曾上門欲拘吳靄儀及黎智英 涉去年反送中遊行  綜合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FB專頁發佈的消息,李柱銘、黎智英、區諾軒、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單仲偕、李卓人、蔡耀昌、黃浩銘、吳文遠、岑子杰、皓桓等十數名民主派人士在今天同樣因去年數宗案件被捕。《無綫新聞》說,被捕人士在去年3次遊行涉嫌「非法集結」。  消息人士向《立場新聞》表示,警方曾上門打算拘捕大律師吳靄儀,惟吳不在家。  根據蘋果日報的直播報道,港島總區重案組今早(18日)採取行動,前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加多利山大宅,表示要展開調查,不過黎智英當時不在大宅內,警員一度等候黎回家,其後離開。  林卓廷:最少13人被捕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FB說,被捕人士最少達13人,包括李柱銘、黎智英、何俊仁、楊森、蔡耀昌、區諾軒、李卓人、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陳皓桓、岑子杰、何秀蘭。警員亦到達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住所,預計也會拘捕他。社民連亦有表示,梁國雄、吳文遠、陳皓桓被捕,不過岑子杰不在名單中。  區諾軒團隊在FB說,區諾軒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團隊已安排律師跟進,至今已是區諾軒第3次遭到警方拘捕,他亦有一宗案件於下周五(24日)判刑。 吳文遠FB專頁亦表示,吳文遠今早被警察上門拘捕,被捕原因為參與及組織去年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遊行,正前往長沙灣警署。 警方在2月28日亦曾經拘捕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以及李卓人,當時3人各被控以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去年 8月31日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另被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將於5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020/4/18-9:54立場訊:政制事務局認證:中聯辦是基本法22條中央政府屬下機構 中聯辦發表聲明,回應指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以此證明兩辦並無觸犯條文,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然而,翻查資料,2007年政制事務局在遞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編號CB(2)898/06-07(02)的文件中明確指出,中聯辦屬於基本法第22條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理由之一是港府早在2000年1月21日刊憲,列出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  此外,2000年,中聯辦的前身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當時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問到「該機構曾否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精神,就更改名稱一事徵求特區政府的同意」,時任署理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當時回應指「中央人民政府曾就決定聯絡辦名稱一事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而特區政府對此事並無不同意見」,足以顯示中聯辦權力是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制。否則,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時,中央人民政府並無需要就決定聯絡辦名稱一事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以體現《基本法》第22條的條文內容。 因此,任何重申「兩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限制或引用其他《基本法》條文解釋「兩辦」在港角色的說法並無事實根據。相反,「兩辦」聲言可在香港行使監督權,包括過問和監督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事務,顯然是有意延伸不合法的權力,以圖干預屬香港範圍的自治權,絕對是對《基本法》以至一國兩制的錯誤解讀。

2020年4月17日香港電台-港聞:張建宗:兩辦表態不構干預 鄭若驊:實際操作香港負責  對於中聯辦再作回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兩辦對香港事務發表意見,是理所當然及天經地義。他說,無論從憲制層面,管治層面還是實際操作上,兩辦對香港事務的表態及關注絕不構成任何干預。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實際操作仍由香港負責。18/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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