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1086民監署檔案2004052(莫為生想必成死戀  爛刀一把何懼銹不思磨   極權濫政猶如自殺  神州河山秀麗民當創就)爛政滾香港再繁榮  港人撐倡港人治港
一群猛獸呼嚇不了港人膽,難得受驚反成自畏;一群庸官成不了才畫虎,難成就威嚴反變為自欺而欺人。一陣陣臭風狂吹,仍然污不得也化不了自然的芳香美味。天機自在天然常態規律的準則,地氣離不開自然昇華的煙霧,人和少不了人間溫馨現象的實事求是。事緣永遠是社會上的正氣,沒有正氣何來事緣?此稱有道,相反謂邪、屬惡號不仁不義也。回歸廿三年遇不上一位良才得道賢聖統治者,因上無道下無能。就根本的人性都沒有存在何有德賢可談?建國七十年,回歸廿三載憲法和基本法祇是騙術普及化赤身露體的公開迷術,(可有、可無、可是、可非)而已,簡直是與虎謀皮。就目前的特首都是賣港匪的本能,包高官也不例外,不出賣香港當不了高官,賣越盡官越高。民監署倡港人衛港政是順天意的義務職責,鏟除偽政是替天行道的先天公義,頭可斷,港府政權民權不可無;血可流,國賊赤匪賣港匪不得久留 香港天地是港人的固有生存地。
2020/4/22-16:53立場訊:李柱銘《華郵》發評論 批北京持續扼殺香港自由 極權統治有如瘟疫襲港  武漢肺炎下香港反修例運動近乎停頓之際,警方於 18 日「大搜捕」,拘捕 15 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李柱銘今日(22日)在《華盛頓郵報》刊登文章,指香港人目前面臨兩種來自中國的「瘟疫」,除了武漢肺炎外,還有對港人基本人權的威脅,武肺病毒可以期望有疫苗,但一旦香港人權法治倒退,極權統治這「致命的病毒」就會一直毒害香港。  李柱銘在文章中指,鄧小平曾向世界承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但習近平上台後,逐步收緊對港管治,2014 提出對港所謂「全面管治權」,近日又任命立場強硬的駱惠寧出任中聯辦主任,明確提出要盡快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加上兩辦發聲明引發的廿二條爭議,聯辦和港澳辦聲稱不受基本法 22 條規限,可以在不違反基本法下干預香港事務,都反映習近平決意「扼殺香港的自由」,他們 15 人被捕不過是「大計劃的一部分(part of a larger plan)」。

2020/4/22-14:32立場訊: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大舉鎮壓 北京「重新解釋」基本法,懲罰民主派人士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中央政府及香港當局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再次打擊民主運動,反映北京欲加大力度對香港實施直接管治,侵犯基本人權。  2020年4月18日,香港警方逮捕15位著名民主運動領袖,指控他們在2019年全港抗爭期間「組織和參與非法集會」。此前數日,中國中央政府駐港代表對香港《基本法》作出重新解釋,干涉本地政務。  「編造罪名逮捕香港最知名民主派人士,以及實際上改寫《基本法》等做法,符合中國共產黨統治作風的所有特徵,」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北京似乎想利用新冠病毒疫情,進一步重擊香港人的人權抗爭。  4月13日,代表北京駐港的中聯辦和港澳辦批評香港半民主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拖延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兩辦聲明進而威脅相關民選議員,要為「玩忽職守」承擔「嚴重後果」。這是兩辦首次如此高調干預香港事務。  根據「一國兩制」安排,香港在外交與國防以外的所有事務應享「高度自治」。作為香港實質憲法的《基本法》進一步在該法第22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4月15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視頻講話中表示,香港需要「儘速」推動國家安全立法。《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制定國安法律,但香港人二十年來一直不歡迎實施該法的動議,並且通過大規模示威遊行加以抵制。  4月17日,中聯辦為其聲明辯護,表示該辦和港澳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拘束。中聯辦主張,兩辦不是第22條所稱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而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中聯辦對《基本法》的重新解釋 ── 它本來無此權力 ── 與《基本法》規定相反。《基本法》並未賦予兩辦對香港政府管理事務具有任何監督權力。  香港政府2007年發布的一份文件也表示中聯辦是依據第22條設立的。緊跟在中聯辦主張新的立場之後,香港政府在幾小時內先後發佈了三份聲明,起初內容牴觸中聯辦聲明,最後卻同意兩辦不屬第22條相關部門。  15位民主派領袖於4月18日被捕,所涉罪名是參與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民主示威活動。他們包括:李柱銘,81歲的大律師及民主派政黨民主黨創辦人;吳靄儀,大律師及前立法會議員;黎智英,媒體大亨;以及黃浩銘,另一民主派主要政黨社會民主連線主席。15人全都獲得保釋,預定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批評香港《公安條例》,其中規定30人以上示威活動的主辦人必須提前7天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該聯合國機構表示,這條法例「可能助長過度限制」集會自由權。  該案所涉及的10月份兩宗示威活動未獲警方許可,8月份的示威則僅允許集會 ── 而非遊行 ── 儘管主辦者民間人權陣線富有組織群眾和平示威的經驗。不顧警方對集會自由的不當限制,三場活動均有數十萬人參加。這些示威活動過程大體平和,尤其是開頭幾個小時。儘管有些示威者攻擊親北京機構,但均被警方排除,而警方通常使用過度武力。  中國政府近期的行動,反映其對香港2019年民主抗爭支持者的鎮壓升級。去年6月到12月,全港7百萬居民至少有2百萬人上街抗議,起先是為了反對一項允許香港當局將嫌疑犯移交中國的法律修正案,因為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並不公正。  後來,抗議逐漸演變成對北京和港府一再剝奪港人權利表達廣泛不滿,這些權利在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均獲得明文保障。  2019年6月起,當局逮捕近8,000名示威者,卻未曾起訴任何據可靠舉報使用過度武力的警方人員。有些法官對司法權遭到政治干預表示憂慮。政府施加於候選人和政黨的限制,將嚴重妨害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現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中,逾半已被控刑事犯罪。2016年以來,已有多位民主派人士在參選立法會時,甚至在當選後,被北京和香港當局取消資格。  各國政府應當明確施壓香港當局,撤回對15名民主派人士的指控,停止引用第23條侵犯基本權利,並且保障在立法會選舉中參選和投票的權利。各國政府也應考慮針對在香港實施嚴重人權侵犯的大陸和香港當局實施制裁。  「北京似乎想利用新冠病毒危機,迫使其他國家保持沉默,」理查森說。「但中國政府導致疫情大流行的人權壓迫正在香港全面體現,各國政府必須採取強有力措施加以回應。」22/04/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