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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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 星期四

1095民監署檔案2004061(德政有方國法廉政 無道行政民反戈亂難寧  聖賢治國親民法明 昏君禍國與民為敵殘暴)明君安良國繁百家爭鳴  無能匡政民不聊生哀鴻
政策與憲制本同根源,管治與法治涉水火不容,法律管行政政策管制度,制度管政權此稱常態;但目前政策與憲制本同根源,管治與法治涉水火不容,法律管行政,政策管制度,制度管政權此稱常態;但目前香港行政形成不規現象,屬違法亂紀的無法無天至無惡不作;對事實責任徹底扭曲職責違政制,令法治亂成一團糟。賣港求榮已成習慣,出賣政權求愛國榮譽也顯普極化;不論憲政,不究政策,不顯政制,不倡法治,已成政權侵犯憲法而憲法扭曲法治;法治變成打壓民權,民責變成抗爭,制度變為官口任由放肆成是非不分皂白不問。這樣的香港政府豈不是魔妖的特色?而構成三匪,三賊的真正惡霸土匪極權反動派的黑勢力?惡劣行為比黑社會更甚?完全是國匪的禍國殃民偽政權真相。
2020/4/30-10:10立場訊:民主不是訴求【文:二百萬三罷聯合陣線】如果要談過去接近三十年香港民主運動的最大敗筆處,就是把「民主」當成一個獨立的政治訴求,然後奢望可以在中共的管治底下「爭取」回來。企圖將「民主」與其他領域切割是荒謬而且不切實際的。 從最上層談起,是由基本法所建構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行政主導」。用所謂「憲制性文件」限制香港的政制框架,以極強力的「行政主導」以及先天被閹割的立法權和人大釋法權,確保三權均在中共的控制之下。  其次,是功能組別以及特首選委的「小圈子」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官商勾結」把戲,又或者現在稱之爲「紅色經濟圈」,所謂不民主的政治架構同時與經濟架構掛勾。談的是中資企業以及親中的香港工商界別所壟斷的經濟架構,是透過與中共的利益交換來搭建。中共容許這些「紅資」霸佔香港市場以及中國的商業利益,換取工商界對中共在政治上的支持和忠誠。同時,又透過土地利益來培植地產商的勢力,換取商界龐大的政治支持。  除了商界還有大家關心的人口政策。雙非、單程證的問題不是單純的人口或勞動力問題,而是牽涉中共的政治盤旋,以大量的中國移民實踐「洗血」,確保能貫徹中共對香港的全權管治。在此之上,是關乎教育的問題:普教中、國民教育等等,不詳談,大家都懂的。  簡而言之,要將「民主」從以上所談的種種制度、政策問題脫勾本來就是自欺欺人之舉。香港的民主問題,同時是經濟架構的問題、社會制度的問題、法制的問題、教育政策的問題、人口政策的問題、土地的問題……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民主運動,講「民主回歸」。主權移交後,是「又傾又砌」。經過雨傘的轉捩點,是本土思潮的興起。今日,當我們高呼「時代革命」之時,不能再「懵盛盛」以爲「民主」就是五大訴求最後一項的「雙真普選」,然後努力「爭取」。認清現實,要民主就要整個社會從制度上、從根本上翻天覆地的改變。如果沒有這個覺悟,到五十年後政府終於處理完所有新工會申請,你還是不會「爭取」到民主。改變,由個人開始,由今天開始。
2020/4/29-12:10立場訊:魯比奧等8美國會議員聯署 指香港近月局勢惡化 促蓬佩奧速全面落實《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國會多位跨黨派議員周二(28日)聯署,指香港近月的局勢正惡化,促請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盡快全面落實《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國務院將提交國會的年度報告中,反映香港近日一連串打擊自由及自治事件,包括警方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以及中聯辦與《基本法》22條的爭議等,並提出美國當局的相應行動。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今日(29日)在 Facebook 專頁發文,指美國國會多位跨黨派議員聯署去信蓬佩奧。參與聯署的包括法案主要推手之一、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Mar4co Rubio)、國會中國執行委員會主席兼民主黨眾議員麥高文(James McGovern)、共和黨衆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 等,這八位參議員及眾議員都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共同發起人。  眾位議員在聯署信中,提到香港近月的情況正在惡化,即使仍在應對新冠疫情,特區政府繼續仍在打壓民主運動,包括警方早前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其中一名被捕者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信中形容他為推動香港民運的「中流砥柱」。信中又指,中共推動23條立法,將以國安之名,進一步打擊香港的自由及自治,提及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行使權力主持內務委員會,卻遭港澳辦及中聯辦點名指責他違背議員誓言,信中稱這是北京過去要移除民主派議員時所用的技倆。  此外信中又提到,兩辦聲稱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這說法與過去有關兩辦在港角色的聲明,有大幅度的改變,將會影響香港的自治。  聯署人表示,對香港近日情況深感憂慮,指北京正加速削弱香港的法治及自治,促請蓬佩奧盡快全面落實《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國務院將提交國會的年度報告中,反映香港近日情況,並就香港惡化中的局面,提供一系列美國當局將採取的行動,「香港的未來對美國以至國際社會驗說,十分重要,美國政府若未能就北京企圖侵食香港的自治作出應對,將會破壞港人的自由及人權、香港作為美國伙伴的重要角色,以及在國際經濟上的獨特地位」。
2020/4/29-10:00立場訊:大律師公會去信政制局長曾國衛 促交代中聯辦「監督權」何來  中聯辦和港澳辦早前點名炮轟公民黨郭榮鏗一事,被質疑違反基本法22條,干預香港事務,中聯辦其後發聲明指其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大律師公會本周一(27日)去信新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要求解釋中聯辦的地位及功能,以及聲稱對特區政府的監督權(supervision over the HKSAR)法理依據何來。  大律師公會的網站上載了給曾國衞的信,表示政府早前推翻中聯辦受基本法22條約束的說法,此舉令公眾和大律師公會感到驚訝。又指中聯辦的聲明不單指自己不受 22 條約束,更指其與港澳辦對特區政府擁有「監督權」。公會提出一系列問題要求曾國衛回應,包括:●如果中聯辦不受22條約束,那麼中聯辦是根據什麼法律基礎運作?其功能是什麼、權力又是否受限制?●所謂的「監督權」是由什麼時候開始,其所涉的範疇是什麼?●如果「兩辦」對特區政府有監督權,與基本法第48(2)條,特首是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有沒有抵觸?●基本法有條文保障一些機構獨立不受干預,包括廉政公署,司法機關等,「兩辦」的監督權又是否延伸至這些機構?●中聯辦的監督權是否涵蓋律政司,這會否違背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信件指,曾國衛應該向公眾交代清楚,以及詳列相關的法律原則和條文,又說相信曾國衛都會同意,當一個重要的憲法問題受威脅時,任何無根據的斷言都是不可接受的。 大律師公會的信件有寄副本予特首林鄭月娥和律政司長鄭若驊。立場新聞已向律政司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正等候回覆。30/04/2020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1094民監署檔案2004060(作惡一朝臭名歷古 勸君別忌稱呼而錯中錯  黑警白警正邪之別 不黑自白需要改邪歸正)神州文明統治揚世界  宋王坐井亂朝綱奸為
禍國殃民國泰民安本屬成語功過之稱,但今成香港現實淪危之際此涉香港之堪患;可見,前者不行正道之規,後者更為無道之禮已成回歸廿三年的誕生妖孽惡種現世。悲則亡國、苦則禍港,行政違憲毀基本法不忠不義;政偽成是非顛倒皂白不分胡作非為;敗國奸臣屢出不絕而滔天罪行充沛極端亡國滅港將至,就目前顯然公開而猖獗無阻;民監署檔案:一千九十四案宗中、惡行記載多為行政失職形成賣港、禍國、求榮而造成即亡國滅港地步!
警方今午(28日)拘捕兩名《壹週刊》記者,《壹週刊》指當時記者正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警務處助理處長、西九龍總區指揮官陶輝(Rupert Dover)相關的調查新聞,譴責警方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見另稿)。警方其後於 FB 發聲明,斥壹週刊「無故擄走」言論為失實指控,指二人是因為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而被捕。不過警方消息人士向《立場新聞》承認,二人被捕前已表明記者身份。  警方今日發稿解釋,是接獲市民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認為批評壹週刊的言論「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民監署強調:此屬故意行為,涉案情節嚴重,不但破壞警規而且刻意行政失職、更可怕的是知法犯法及執法違法、更可惡的是行為不檢兼品德敗壞,形成罪不可赦必須緝捕歸案以儆效尤。其中涉嫌合謀故意報假案,形成濫權濫政濫法之實須投訴,報案處理。
2020/4/28-18:42立場訊:深水埗指揮官出席區議會 被斥「黑警」稱不被尊重 隨即離場  深水埗區議會今日召開大會,會上議題包括「強烈譴責多次暴力襲擊民選議員」,警方派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和深水埗警民關係主任陳志宣代表出席。會上公民黨美孚北區議員李俊晞稱呼警員是「黑警」,透露他2月落區監察警員執法時,曾經被警方以粗言辱罵;區議會主席楊彧勸籲,警方要求楊彧仲裁是否容許區議員以「黑警」稱呼,楊彧無要求他收回言論。  何啟軒不滿,「即係你認同佢以『黑警』形容警察」,感到不被尊重和受不公平對待,隨即和陳志宣離場抗議。  議員於會議廳內請願   民政專員促返原位  「強烈譴責多次暴力襲擊民選議員」的議案,由公民黨美孚南區議員周琬雯提出,她表示早前兩名區議員李文浩和劉家衡被「藍絲」建制人士不斷騷擾和襲擊,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巡區時亦被「23 同盟」暴力對待和推落樓梯,要求警方盡快交代調查進展。  多名和議的民主派議員站在周琬雯身後,拿起標語單張請願,民政專員李國雄就提出規程問題,指各議員應該返回座位,「大家有座位表,要有規矩咁開會,我唔想市民睇到我哋區議會冇規冇矩。」他要求楊彧處理,「不如休會啦」,但楊彧沒有宣布休會,伍月蘭就將標語單張放到李國雄桌面,李國雄想將單張交給楊彧,楊就回應「你俾我做咩啫,人哋俾你呀。」 何啟軒之後回應,指區議會大會是公開場合,警方不適宜公開討論述案件詳情,以免影響調查,又指法律面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  李俊晞複述警員粗言辱罵  及後李俊晞發言時表示,原本安排了抗議信予警方,但警方不肯接信,質疑是「身有屎」,他又指現時議員遭受的暴力對待,「唔單止(來自)藍絲暴徒,黑警亦都係參與其中」,之後分享他2月14日在美孚執行職務時,曾經被警員以粗言辱罵,對方又拒絕出示委任證,「我複述返,『屌你老母做區議員又點呀,依加踢你竇唔撚得呀!』」,「點解我要複述,係因為佢當時真係咁講。」楊彧提醒李俊晞注意用詞,「但如果你只係複述,我都喺度譴責返執法人員當時的做法。」  指揮官斥區議會主席認同「黑警」字眼  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備悉伍月蘭的情況,如果有任何詳情歡迎她跟警方聯絡;何啟軒又要求楊彧仲裁,是否容許議員以「黑警」形容警察。楊彧詢問李俊晞會否收回言論,李俊晞指當時警員的言論已經違反守則,令警隊蒙羞,「一個講粗口的警員,唔值得人尊稱佢做『警察』」。楊彧指李俊晞已經回應,不會再叫他收回言論,何啟軒就回應「即係你認同佢以『黑警』形容警察」,感到不被尊重和不公平,離場抗議,同行的陳志宣亦離場。

2020/4/28-14:18立場訊:【連儂牆斬人】張達明:律政司覆核刑期責無旁貸 郭偉健判詞欠事實基礎  將軍澳景林邨「連儂隧道」去年8月20日發生斬人案,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4月24日)就被告洪震承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45個月,惟郭在判詞中指明白及同情被告所為,引起爭議。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社會對判詞中說法有質疑,理應透過上訴機制處理,就算最終不影響被告刑期,上訴機制亦有助釐清原則性問題。張達明形容,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是「責無旁貸」。  張達明又指,司法機構在另一宗涉及反修例運動案件換走郭偉健,做法罕見,反映司法機構看到社會對判詞有極大爭議。 張達明今早接受商台訪問,再評法官郭偉健在斬人案中的判詞。張達明質疑郭撰寫的部分判詞欠缺事實基礎,例如被告自己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曾承認自己帶著兩把刀,一把用來鏟牆上的便利貼,另一把刀用來「保護自己」,換言之即有可能用來攻擊他人。張達明指,如果是在其他案件,被告這句話已會被理解成為有攻擊的意圖,但郭偉健在判詞中卻裁定被告沒有預謀傷人,觀點值得商榷。 張達明:郭偉健偏離普通法法院角色  張又指,根據過往的案例,如果案件所涉的暴力行為不太嚴重,而受害人曾對被告作出挑釁,法庭是可以將其納入考慮;但上訴庭過往亦表明,如果事件牽涉嚴重暴力,事件背後的原因,如被告失業、失戀,均不能構成減刑理由。張達明相信,上訴庭不會接納區域法院判詞所指,可以用被告對連儂牆的標語反感,來解釋被告作出的暴力行為。 張達明表示,雖然法官是社會組成的一部分,對社會事件必然有自己的看法,但郭偉健法官在判詞中表示出強烈看法和感受,令人憂慮他在案件事實裁定中受自己看法影響,出現偏差。張又指,辯方律師提被告求情時,都只是沿用一般的求情理由,例如認為被告有悔意,而沒有評論社會事件,但郭偉健反而在判詞中加入大量律師並未提及、他自己對社會事件的看法,是偏離了普通法法院一般的角色。29/04/2020

1093民監署檔案2004059(緝捕偽政拯救港政 天經地義職責理所當然  港人自治驅趕國賊 基本法監督權在港民手)憲法亡基本法生天意  二理一竅神州早實行
偽政包括三匪(赤匪賣港匪政匪)三賊(國賊賣國賊盜國賊),性質:三匪與三賊犯案程序及犯法情由是一致,內容有五 (1,以極權濫政;2,以案由濫法3,以命令濫權;4,以責任濫規;5,以法律濫職。)情節有六 (1,行政失職;2,以法犯法;3,以權弄權;4,以上侵下;5,以騙濫責;6,以誘濫職。) 此非香港的政府可行的行為,就事實情況港府官民必需要盡忠職守為香港的政治法治都要中立而誠,對國家對香港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效國忠港名符其實。國乃家之居、家本國之實,民無國不行、國有官須賢,官不賢政敗、國不道民苦; 因此今日的香港正處此況之中、官禍民亡政之基民必反而亡國。
2020/4/28-10:54立場訊:【萬國時空】解構一國兩制 —「高度自治」Vs「全面管治」,沒有防火牆的世界  香港1997年的主權移交,雖然是中英聯合聲明的產品,但中國同時強調基本法屬於「授權法」,這和多年前薩爾蘭「回歸」西德依據「德意志聯辦共和國23條」並不相同,並沒有任何聯邦制的特色。習近平上台後,強調「全面管治權」,雖然表面上依然說是「全面管治與高度自治有機整合」,但新作風明顯不過,一切也由「授權法」的屬性開始。由於任何涉及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國家利益的本地事務,現在都被演繹為「一國」層面,這樣的「高度自治」還剩下多少,就不言而喻了。
2020/4/27-21:57立場訊:林鄭,你賣港 林鄭中途大換班,民望愈低,愈有得留低,酷吏與打手穩坐高位,潛伏的黨員開始出櫃。她說:向前看。「向前看」,這是中央對林鄭說的,代表既往不咎,過去一年的爛攤子,暫時拋諸腦後,你有更重要的任務。「向前看」,也是林鄭對內閣倖存者與上位能吏說的,今後同坐一條賣港的船上,以後全新玩法,要掃除心障,學懂活用武器,中央要焦土攬炒,三屍十一命負責分配髒活,點火助燃,交貨。「向前看」,也是林鄭對自己說的,因為過去一年的所作所為,自己也不堪回首,掌大權而自挖深淵,攬香港陪葬。 明日,4.28反送中遊行一周年,那天十多萬人上街,數量超乎預期,但林鄭還有充足時間力挽狂瀾。那天的香港,沒有蒙面警察沒有橡膠子彈;去年的春天,香港人不認識汽油彈,年輕人玩抖音,忙着排隊買喜茶;還只是一年前,我們沒聽聞過香港人要流亡海外,沒想過警察濫捕七千多人,多過全港監獄在囚人數。 沒有林鄭的貪功擦鞋,不會為了一宗台灣殺人案急推送中法;沒有林鄭的剛愎自用,不會拖沓半年,令民憤爆發令抗爭進化;沒有林鄭的死不悔改,不會失去幾代人心,令《願榮光歸香港》響徹全城。  權大責大,能種之惡亦巨。這場攬炒敗局,始作俑者是林鄭,火上加油是林鄭,點燃核彈也是林鄭。  作為特區之首,林鄭的恥辱柱上有三個不滅印記,一是無能,她說自己一無所有,能倚仗的只剩下三萬警察,結果縱容警暴,毀滅一支警隊;二是無恥,號稱領導特區新時代,她發掘殖民地封塵惡法對付市民,時光倒流五十年,一朝回到帝國主義殖民時;三是虛偽,不要忘記,疫症爆發叫人「同心」時,林鄭不忘上書中央打小報告,數臭醫護、建制派與行政會議成員。  如今,一聲「向前看」,中央發功,林鄭班子手上沾滿鮮血:大搜捕泛民,向和理非大中華膠宣戰;警察政府預先張揚,動用新武器反恐法鎮壓異己;走樣變形基本法新一輪扭曲,拆除基本法二十二條嚴禁干預的枷鎖後,亮劍對準郭榮鏗及一眾泛民議員,大規模DQ先下手為強;酷吏接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活用選舉法例以行政手段操控選舉;同時默許警員濫用檢疫禁聚措施,為疫症新常態長期禁集會做準備。  網上流傳一張林鄭競選特首時公開的舊照片,是她年輕時邂逅丈夫的合照,照片解說提到他們在劍橋相識,實際上相片背景,是奧地利薩爾斯堡一座大宅,這裏是經典電影、美麗童話一樣的《仙樂飄飄處處聞》取景場地。那些年,花前月下,初戀無限好,林鄭念社會學,想必有心服務社群,可能還有點赤子之心,加入政府不久,即被送往劍橋深造,復遇上終身伴侶;湖畔留影,林鄭的笑靨,充滿自信喜悅,前路坦途,想必自覺有無限可能,雄心壯志。  林鄭競選特首時發放的舊照  四十年後,升到高位,就你一人,回望年輕時,你可會感到辜負了自己,忘記了初衷?林鄭去年曾反駁:「說我賣港?我怎麼賣港?」一年後的今天,最平和的香港人也可以肯定地說:林鄭,你賣港。

2020/4/27-21:33立場訊:鄭若驊重申22條不適用於中聯辦 稱推動制裁別國才算干預  立法會今日舉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講解政府推廣法治的工作。會上鄭若驊被多名民主派議員批評,指她是民望最低官員,又就兩辦監督權風波等事質詢她。鄭若驊重申,基本法第22條不適用於中聯辦,但表示中聯辦仍需要守法,法律理據是憲法第五條。她在會後記者會又舉例,指有國家發表報告,制裁別國,認為這才是干預,因為本身沒有權力。  鄭若驊:中央有監督權 不存在干預  鄭若驊到立法會講解推展法治的工作,例如會訂立專門數據庫,制訂客觀審視方法,提高法援資格限額等。會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責她沒有捍衛司法獨立、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愧為司長,又問及基本法22條的風波。鄭若驊說中聯辦前身是新華社,在1997年前已經存在,不是第22條中,需要香港政府同意才能成立的部門,第22條不適用於中聯辦。  但她說,根據憲法第5條及國務院國函,中聯辦仍必須遵守法律。她又重申,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中央授予,中央有監督權,不存在干預。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則問到,是否代表任何政府官員,曾經說中聯辦受制於基本法22條的話,都是錯誤。鄭若驊認為楊的問題「太廣泛」,又說不知道以往官員的說法。楊岳橋再追問,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就兩辦的聲明,律政司有否提供法律意見,鄭若驊拒回應,指屬於政府內部工作。  律政司人員著書教避「法律陷阱」被調職  民建聯葛珮帆提出,早前有律政司人員出版書本,而書中內容有教導青少年如何走法律的灰色地帶之嫌。鄭若驊指不評論現時發生的案件,但根據基本法99條,公務員必須持平及保持政治中立。而事件中的人員已經調離相關部門,做其他工作。她又說,將來律政司人員在本身工作外,有其他工作的話,必須向上級申請。  獨立議員何君堯則沒有提問,所有發言時間均用作發表意見。他認為大眾對基本法認識不足,期望律政司多在民間做教育工作。他又指「叫唔醒裝睡的人」,但又說「不過陳志全OK,佢有啲sense。」 會議後鄭若驊在回應記者提問時,再解釋「干預」的說法,指是本身沒有權力,才算是干預。她又舉例指,有國家發表報告,或制裁其他國家,才算是干預,因為本身沒有權力,但中聯辦獲授權關注香港,就不算干預。28/04/2020

1092民監署檔案2004058(沒有能力莫掌政 救己無能求人百千般無奈  政權不道施何道 禍港殃民成妖魔偽政當真)政府職責守護港政  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國家無道禍國殃港,港人救港政府是正義職責所在,非暴徒也非不愛國、愛港。那班披著愛國愛港的羊皮狼才是真正的暴徒賣港匪。民監署成立五周年多,一目瞭然是非何在,誰是官誰是賊,誰是在出賣香港的政權民權和法治。就這次國賊轟動摧毀憲法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外,更可恥的是瘋狂實行對守護香港政權者非法行為的野蠻打壓;更可惡的是,以法違法毀法甚出賣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政府。
2020/4/26-14:10立場訊:中央想令香港繼續「繁榮穩定」需對民意實事求是【文:南渡】繁榮穩定一直是中央政府、內地輿論和學術界對於香港《基本法》實施的期盼和理想目的。但是基本法的實施卻往往事與願違。原因之一是內地一直沒有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一個事實,那就是香港已經今非昔比了。在《基本法》制定的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維護當時剛剛靠成功的工業化邁入發達地區的香港的「繁榮穩定」仿佛只需要政府繼續保持其小政府角色,同時維護政治和社會「不出亂子」即可。但時移世易,香港這座城市已經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市場不再是完全不受監管的自由主義經濟,港府也不再是不承擔社會責任的小政府,香港社會也已走過了那個被認為只會搵錢政治冷感的時代。在這種時勢下,要讓早已被地產金融綁架的、進入了後工業化時代的香港的繼續繁榮,需要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進行利益的再分配。這個負責任的政府,在許多港人看來,只有一個普選之下產生的政府進行再分配,才具有認受性(legitimacy),或者簡單來說,才值得信任。這是香港過半數市民的共識,也早已為多個民調所確認。事實上,這一點在《基本法》實施的當初,曾經也是中央和香港的共識,所以「普選」才被訂明在《基本法》內。對很多港人來說,如果沒有民選的政府,想要繼續的繁榮穩定是不可能的。不僅如此,由於缺乏民意代表,港府在政策上長期偏袒由少數地產、商業霸權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團,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不升反退,更加劇了普通香港市民對於香港能否繼續繁榮穩定這一前景的不確定感。  同樣重要的是,由於在港府在制度上缺乏足夠的民意代表,香港近乎自由的社會和表達權利就變成了激進民意的揚聲器。於是,在歷次社會、政治運動當中,許多香港市民都把握這種來之不易的機會,對政治議題進行「一次過」的表達。而由於難以掌握大權,即使是民主派議員,也傾向於當激烈表達意見的批評者,而不是當一個建設者。這種因缺乏足夠民意代表帶來的政治參與的稀缺感,進而引發的政治無力感,是香港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在一系列政治運動中越發激進的根本原因。在另一方面,隨著中國內地的經濟騰飛和中央政府對自己的制度越發自信,兩地之間價值觀的沖突日趨明顯。內地對港「以父之名」的家政邏輯漸漸抬頭,將香港斥之為「不肖子孫」的言論居然甚囂塵上。近一年來,甚至在香港爭取普選、爭取責任政府的聲音也被內地官方主導的輿論污名化為“港獨”。在一國兩制沒有重大制度性變革的情況下,卻發生兩地社會、輿論的進一步撕裂,乃至無法溝通的奇景。  在這樣的環境下,繼續要求香港「履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義務」,進行「二十三條立法」,無異於緣木求魚,甚至招致市民的極大反感。最近一段日子發生的因港澳辦、中聯辦對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事項發聲而引發的中央駐港機構是否構成「中央干預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內部事務」的巨大風波,背後所反映的也是這一一國兩制的實踐運作至今最深層次的衝突。如果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以及後面提供支持的中央政府的信任問題不解決,一切憲制層面的變革都會難以啟動。如果繼續無視香港的民意,不拿出解決問題的真誠去討論香港的普選進程,那就可能連香港目前的「繁榮穩定」都無法繼續維持。對中央政府及其代理人來說,實事求是,才是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
2020/4/26-10:28立場訊:張建宗斥議員拉布「有破壞沒建設」 依法控民主派15人 促外國勿干涉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26日)發表網誌批評議員「拉布」,他說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進行第16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形容他「毫無寸進」,又批評部分議員蓄意窒礙政府施政,指他們「明顯玩弄程序,千方百計阻撓選舉」,對此感到極度憤慨和失望。  網誌中表示,立法會內會長期停擺,導致多項法案及附屬法例未能在內會處理,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形容「拉布」的議員是「有破壞,沒建設」,期望議員盡早通過涉及1,200億元的《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  網誌又提及,立法會的會期只尚餘三個多月,如「拉布」持續,所有未完成審議的法案會在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即告失效,批評「拉布」的議員罔顧公眾的利益,嚴重浪費社會資源,又說「政治攬炒」只會令香港進一步陷入困境,認為「拉布」不符合市民的期望,損害香港的利益。  警方上星期一日內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張建宗批評,本地以至外國某些政客對警方作出偏頗的評論、無理的指控,又說執法機關和律政司均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調查和檢控,他表示任何人包括外國政府或國會議員,均不應干涉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或企圖干涉律政司的檢控決定。

2020/4/25-23:29立場訊:助理喊口號遭中年漢鐵枝襲擊受傷 與疑兇同被捕 區議員張可森:法官「情操高尚」論助長打人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日前為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判詞,指同情被告受社會運動影響才犯案,引起社會嘩然。屯門區議員張可森的議員助理昨晚(24日)於荃灣高叫抗爭口號,疑引起一名中年漢不滿,並以鐵枝施襲。助理出手制止,過程中手臂和頭頂被打中,中年男子亦報稱腳趾公受傷。事後議員助理與施襲者同被捕。張可森批評,法官日前言論助長「藍絲打人」風氣,慨嘆「社會愈來愈唔安全」。  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向《立場新聞》表示,他的助理Leo昨晚和兩名朋友在荃灣散步至楊屋道時,約10時許響應網上號召高叫針對警隊的抗爭口號,疑引起附近一名中年男子不滿,從對面馬路衝上前指罵,雙方口角數句後,中年男子拿出一條裝修用鐵枝襲擊他們,Leo嘗試制止對方,過程中手臂和頭頂被打中,中年男子亦報稱腳趾公受傷。街坊見狀報警,警察到場拘捕二人,Leo到醫院驗傷後,凌晨約5時以 500元保釋離去。  張可森指,幸好其助理身體壯健,傷勢不算嚴重,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他批評昨日法官郭偉健的言論,「令到藍絲打人更加肆無忌憚,擔心會陸續有來。」他指,法官的言論有違專業,變相鼓勵更多暴力事件出現,「法律唔止係要去懲罰,更重要的是公眾教育,話畀人知咩係啱咩係唔啱。」他勉勵香港人要多強身健體,「個社會已經唔正常,出街可以好危險,大家要識保護自己。」26/04/2020

2020年4月25日 星期六

1091民監署檔案2004057(追究非法法官罪行 以實事求是中採納證據  理由不符現行準則 其罪就在若不合理更成)法官無道違背天理正氣  成偽政利用破壞港法治
此案未有證據符合事實情節的理據,作可罪之稱:大聲公襲警 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諾軒:肉隨砧板上 顯法治不彰  去年7月7日旺角發生衝突,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控以大聲公推撞警員關志豪長盾,以及用大聲公令警司高振邦耳朵痛楚,區諾軒早前裁定兩項襲警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在判刑後表明,堅信自己無罪,將就定罪提上訴  區諾軒又表示,此案並非他面對的唯一案件,尚有數宗案件纏身,「政治形勢不容樂觀」,但他強調自己作為前立法會議員,代表香港市民的聲音,無論如何都會與香港人一起從容面對,奮鬥到底,「幾艱難都好,都要撐住! ;他進入法庭前則指,自己「肉隨砧板上」,正正是目前法治不彰的例子。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於庭上求情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十分正面,感化官建議他接受81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亦願意履行。不過希望被告可獲判時數較短的社服令,又指本案與一般刑事案不同,被告當時出發點純粹想警方注意,履行議員職責,但不成功,不是要令任何警員受傷,事件中亦無任何警員身體永久受傷。辯方續指被告重犯機會近乎零,況且他現已不是議員,經歷今次事件後,亦意識到要引起警員注意及使用揚聲亦有限制,區諾軒亦準備前往日本深造就讀博士課程,預計今年9月開學,故希望可以盡快完成社會服務令後前往日本。  裁判官指,考慮過案發經過、被告背景、求情信內容、社會服務令內容等後,接納感化官所指認為被告有所悔疚,亦有信心他可完成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處區諾軒接受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今年1月開審,高振邦當時供稱指,區諾軒曾以粗口指罵他「X你呀」,他回應對方指「你係議員,你講粗口 ,高又形容區諾軒當時手持大聲公「追住我嗌」,他曾多次要求區不要將大聲公「擺咁埋」但不果,由於他當晚要執行職務,對右耳不適不以為意,但不適情況持續,影響睡眠及耳內有風聲等,他覺得「唔對路」遂前往求診,醫療報告則指他急性聽力損失。  當日負責築防線的警員關志豪則作供指,他案發時奉命於彌敦道一帶築起防線清場動,期間聽到區諾軒及譚文豪不停要求見指揮官,當中區諾軒「針對我叫我毅進仔,大力用Mic(咪高峰)打我長盾3次」,當時「覺得有啲驚,因為佢係一個議員,估唔到佢會對警方防線作出一個衝擊行為」。   控罪指,區諾軒(32歲)於去年7月8日約凌晨0時25至31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663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2020/4/25-9:21立場訊:不只看刑期長短 判刑原則更為重要【文:腸】2008年時上訴庭講過,蓄意傷人罪成「一般而言」個判刑範圍係3-12年,但實際刑期始終都係由原審法官視乎情況決定。  粗略睇過案例,用刀傷人性質本身已是嚴重,基本上起點6年走唔甩。 有啲案係黑社會攞牛肉刀互劈,最後受害者死咗變埋誤殺,(唔認罪下)都係得6年; 遊戲機中心畀人屌老母,即刻喺街買牛肉刀返嚟從後偷襲,無傷到內臟但都危殆,起點6年、認罪後4年; 同人爭女,班馬攞牛肉刀鐵通係卡拉ok房斬/扑另一批人,「只係」扑穿頭斬傷手,但因為係集體行兇而且有預謀困受害者喺房,起點7年、認罪後,4年8個月;劉進圖案刀手都係用牛肉刀,明顯意圖打擊新聞自由、計劃精密、受害者永久傷殘,19年;今次單案兇徒只有被告自己一人、未經真正意義下的「挑釁」、有預謀攞刀但又唔算精心策劃、受害者傷及內臟幾乎致命、醉酒行兇(係加刑因素)。  我純粹個人感覺,7-8年起點都不過份,但6年係咪「明顯過輕」呢?喺鼓勵更新而非懲罰的大原則下,又未必。  但判刑嘅嘢,唔係淨係睇刑期長短;有時判刑理由所反映的原則,因為對未來案件有參考作用,可能更為重要。  畢竟「正義不僅要伸張,還須彰顯於人前」。  至於郭生的諗法點樣藍黃有別、前後不一甚至顛倒黑白,我諗大家都已經講晒,我就唔講了。2020/4/25-9:18立場訊:區議員仇栩欣:極權操控為所欲為光復立會背水一戰【文:仇栩欣(東區城市花園區議員)】港澳辦及中聯辦於早前高調批評立法會內會委員會選舉主席的方法、以及現時香港警察高調搜捕十四名泛民主派人士,顯然是一個政治算帳的行為。  首先港澳辦及中聯辦兩個中共的機構高調發表對港事務的評論,明目張膽干預本港立法會的日常運作,然後建制派的爪牙立刻配合,大肆挑戰本港其他民選議員的抗爭行動,非在這武漢肺炎的非常肆虐時期火上加油,而且令到市民大眾齊心抗疫的時刻再度燥動起來。這個舉動,不但是向全港七百萬名市民宣戰;而高調將郭榮鏗議員與「攬炒」「破壞」等詞扯上關係,作出無理指責,顯然是習近平、駱惠寧等人的政治操作,為的就是九月份立法會選舉保住保皇黨過半數的議席!  其次,警方搜捕的目標,大都是泛民主派圈內有名的社運人士。觀乎被捕人士的背景,他們大都是倡議「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理念,按道理應與警方經常提及的「暴力行為」扯不上關係,但警方近乎失控的拘捕行為,按照平常的政法學理論,已經解釋不了他們背後行動動機。唯一想法是,香港的警隊已經徹底淪為中共國安下的執法工具,而林鄭月娥及鄭若驊就只是這次行動的橡皮圖章。  於這個表面上齊心抗疫,實質任意打壓異己的政權,希望各位為香港追求民主的社運姊妹弟兄,作最好的準備,及最壞的打算,迎擊中聯辦於未來排山倒海的亮劍。
2020/4/24-19:40立場訊:法官稱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兇徒情操高尚 林卓廷:顛倒黑白是非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今日就將軍澳景林邨去年8月的「連儂隧道」斬人案判決時指,考慮任職導遊50歲男子受社會運動影響犯案,又指他事後關心傷者「情操高尚」,予以減刑。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判決感到震驚,強烈批評法官「毫不掩飾政見」,難以置信社會「黑白是非顛倒至此」。  林卓廷指,看過報導得知法官在判詞中對去年的社會運動評價極之負面,對兇徒非常同情,甚至指兇徒事後關心傷者「情操高尚」,毫不掩飾自己的政見和對反政府者的厭惡不滿,「極之震驚」,「初頭以為係假新聞,無諗過香港嘅法庭,可以有法官,咁樣將黑白是非顛倒到咁嘅地步。」  他反問,法官判詞中指去年的社會運動是恐怖主義,「唔通,呢個持刀公然斬人嘅人,佢嘅行為又係咪恐怖主義呢?係咪影響穩定和治安呢?」他批評法官美化兇徒惡行,甚至blame the victim,指是女傷者試圖推開施襲者才導致情況惡劣,「難道受害人,試圖叫個人離開,就值得畀人斬?值得畀人斬到命危?」  他又不滿法官接受被告隨身帶刀是自衛的說法,「原來香港可以隨街持刀自衛?香港係咪瘋狂到咁嘅地步?」而判詞中無譴責被告殘暴行為亦太過分,「係咪鼓勵緊支持政府、藍絲陣營,隨時可以帶刀自衛?當有人唔同意佢政見,就可以斬人四五刀?」他指,法官此次傳達了極壞訊息,沒有制止暴行,「錯得好緊要」。25/04/2020

2020年4月24日 星期五

1090民監署檔案2004056(行政違法法官責有千斤 判案違逆天理造成  真相不得實事求是冤案 公堂侵犯司法公正)司法不公法官罪成  違法亂紀濫政慣例
無常識何知天理?國家違憲成敗政何忌旗污?案屬提醒有何罪?
2020年4月24日下午3:31侮辱國旗判社服令律政司上訴得直 跟車工改囚20日【星島日報報道】21歲跟車工人去年9月22日參與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hop」行動時,涉嫌與示威者大叫口號,輪流踐踏國旗,再把國旗連垃圾手推車推進水池。他早前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上月指判刑明顯不足而向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今午宣佈書面裁決,指被告侮辱國旗的行為惡劣,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改判被告監禁20日。  申請方為律政司,答辯方為21歲羅敏聰。律政司在申請上訴時表示,羅積極參與一連串侮辱國旗的行為,參與程度屬中度至高度,質疑原審裁判官低估案情嚴重性,亦沒有充分考慮加刑因素。答辯方則指羅完全符合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條件,感化官原本只建議判80至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已按本案情節提高至200小時。  潘兆初首席法官、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及彭偉昌上訴庭法官今午開庭宣布判案理由撮要,潘官指考慮國旗法立法目的旨在全面保護國旗免遭侮辱,以維護獨有象徵國家尊嚴、統一及領土完整之國旗的合法利益。潘官指案發時人數眾多,羅與其他示威者一邊叫口號,一邊把國旗拋高,又有人拱手搭橋讓人龍邊穿越邊踐踏國旗,儼如在嬉戲,經審視後認為羅侮辱國旗的行為惡劣,嚴重貶損國旗所代表的國家尊嚴。  上訴庭考慮到羅夥同多人在大眾面前公然以一連串不同的手法侮辱國旗,又把國旗從新城市廣場帶至東鐵沙田站,再帶到新城市廣場和大會堂中間棄掉。而羅亦把國旗猶如垃圾般放入垃圾車,把裝著國旗的垃圾車踢進水池,行為明顯表達對國旗輕藐、污蔑、嘲弄、鄙視和棄絕,亦有鼓動在場其他人的效果。  3名法官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的判刑選擇,並認為量刑基準不應少於4個月,但考慮到羅認罪、已完成64小時的社會服務、刑期覆核一向對刑期的再行減免,最終判其監禁20日。  報稱任職跟車工人的21歲被告羅敏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控罪指羅於去年9月22日,沙田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
2020/4/24-13:28立場訊:港澳辦扭曲《宣誓及聲明條例》 胡亂DQ議員資格  港澳辦早前發出聲明批評郭榮鏗刻意在內務委員會選主席時拖延,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又說他蓄意違背誓言「鐵證如山」云云。港澳辦聲明最後「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及聲明條例》也規定,任何人作出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的誓言,已在任的人士必須離任」,揚言恐嚇DQ郭榮鏗。  港澳辦的聲明看似有法律根據,但可惜中共仍然是本性難移,故意扭曲法律,誤導公眾。過往,中共任意解釋基本法,破壞香港法治。如今,港澳辦更扭曲本地法例,試圖胡亂DQ議員資格。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本部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a)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及 (b) 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港澳辦引述此條文,卻刻意扭曲為「任何人作出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的誓言,已在任的人士必須離任」,刪去了「邀請」及在「作出」與「誓言」加插了「的」字,完全偏離法例的原意。  前者是關於任何人獲邀請宣誓,但卻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後果;而港澳辦扭曲為後者,即宣誓後拒絕或忽略誓言,在任者便須要離任。游蕙禎梁頌恆便被法庭裁決違反上述條文而被取消其就任資格。相反,郭榮鏗已經完成宣誓,並就任立法會議員。如果他被指違反誓言,便應該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49B條處理,由立法會議員動議譴責,最後獲得出席會議的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現在立法會便成立了調查委員會處理譴責周浩鼎及鄭松泰的議案。  簡而言之,港澳辦刻意扭曲《宣誓及聲明條例》條文,介入立法會事務,完全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
2020/4/24-13:19立場訊:涉將軍澳「私了」便衣警X21歲女經紀被控暴動禁錮傷人 今遭加控蒙面罪 去年10月,有便衣警員疑混入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遭識破,被示威者「私了」。一名21歲保險女經紀被指用錘子擊打便衣警7下,被控暴動、非法禁錮及有意圖嚴重傷人三罪,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今加控被告違反「反蒙面法」獲批。被告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再訊。  女被告吳婉菁(21歲,保險經紀),被控暴動、非法囚禁他人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她去年10月13日,於將軍澳唐俊街與唐德街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便裝警員X,對他造成不利,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及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今遭加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指她當日在現場,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  案件編號:ESCC207/2020

2020/4/24-12:47立場訊:【林子健案】被拒上訴至終院 官:沒有合理勝算 亦無合理成功上訴機會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訛稱在油麻地被操普通話男子擄走施虐,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個月,其後再遭高院駁回上訴。林子健早前在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被拒,須即時入獄繼續服刑。法官李運騰今日(24日)頒下判詞,指出林子健沒有合理勝算,亦無合理成功上訴的機會,因此駁回其申請。  上訴爭議是關於原審裁判官裁定負責拘捕林子健的警員擁有特別知識,可以「特設專家」身份在庭上作認人程序。該「特設專家」在調查時翻看逾千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並與林子健相處8小時,他認定閉路電視片段中蒙面男子是林子健。對此,林子健一方要求終院𨤳,「專家證人」所適用的法律原則、規限和指引是否與「特設專家」不同;法官可否透過觀察「特設專家」的證供,作出與「特設專家」證供不一、矛盾或額外的裁決。  法官李運騰今日頒下判詞,指出裁判官有權決定「特設專家」的哪些證供是應予接納和不應接納,亦須顧及「特設專家」的證供只是案件整體證據的一部分。裁判官就事實的裁斷,考慮到所有證據。由於這些法律原則早已被確立,而本案亦衹涉及法庭如何根據案中證據運用相關的法律原則,因此申請方提出的法律爭議並不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也沒有合理成功上訴的機會。  此外,李官表示看不到裁判官在裁決的過程中,有任何不恰當地偏離早已被確立的法律原則的地方。申請方亦未能指出裁判官的指引有什麼錯誤或不足夠之處;如果有的話,如何影響定罪的穩妥性。因此,李官同認為,申請人提出的法律爭議純屬學術議題,與裁判官的裁決無關。 基於申請方提出的法律爭議不涉及任何「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也沒有合理成功上訴的機會,因此李官駁回林子健的申請,拒絕批出上訴終審法院的許可。24/04/2020

2020年4月23日 星期四

1088民監署檔案2004054(誤國禍民殃政極權違憲 非法統治地痞作風  與民為敵賣國和邦亂象 神州不倖山川淪喪)港府官民同心協力  守護港府政權民權
兇徒侵犯港政,港匪賣港服從,喪政喪權辱港甚至毀基本法。民監署追究責任成就未能,狡官敷衍工作承擔而未履可效成失職,鄭月娥賣港特首,名符其實也罪責難逃。國賊的野蠻非能得逞,因有三大缺點存在:一,它沒有治國才能(1無為民之心;2無治國事實理念;3靠剝奪民產民權鞏固政權;)以維穩方式治國。二,流氓行為理政務(1理政務無常識根據基礎而禍國;2欺人自欺的荒唐兒戲政策而禍政;3自是自非違法亂紀非法理據治民而禍法;4是非不分皂白不論逼害政見異己而禍民;)無道行政耍弄國家。三,逆天理、棄自然、背國策、亂憲政,以黨為國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魂。
2020/4/23-13:04立場訊:談談中共黨性的「鬥爭意識」和「自毀傾向」! 筆者執筆時得悉日前撰寫的一文(註) 得到160k個likes,身為作者難免心底泛起一陣意料之外的安慰。 可是,筆者曉得不必過份解讀這個數字,回心細想之餘深感傷痛,因為正正顯示出不少香港人已驚覺到中共凶相盡露,動起手來,更反映出香港人的無奈和憤慨,感受到政治前途已經陷入萬劫不復的可悲宿命! 筆者相信,更多香港人有點不解,充滿疑惑:當前疫情尚未止息,地區的社會仍紛亂,經濟蕭條現象呈露,國際政治尚未明朗,以至面對各國圍剿的嚴峻形勢下,為甚麼中共還是如此心狠手辣,對香港三番四次封喉撩陰,甚至在自傷經脈的危機下,仍然不顧後果的「攬炒」,置香港於死地呢?  對中共而言,香港無可置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有別於和優於內地任何一個現代城市。 就算如今中共已發展為第二大經濟強國,香港在現代化制度、法治、通訊、物流等種種優良條件保障下,作為金融貿易的中樞地位仍然不容忽視,不少政論學者更指出香港一直是中共黨國資本機構和特殊集團,以至個別特權人士的資金轉運中心。  因此,無論與中共內部聯繫和外界接觸,香港的角色應該還是未能被代取,雖然隨著中共多番措舉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香港原有獨特優勢已不斷被侵蝕削弱,潛在危機不淺。 那麼,難道中共當局真的如此愚昧執迷,罔顧自身「利益」,粗暴「干預」香港事務,摧毀香港的現存價值,把香港拋進「政治」紛爭的泥淖中?!  不少香港人實在有所不解:中共如此「不按常理出牌」,到底為的是甚麼呢?  中共先輩毛周兩人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批示早已證明是正確的;鄧矮子當年在「收回主權」的歷史使命和「維繫現狀」的現實需要兩者吊詭之間,還是為香港設置所謂「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五十年不變」等「協議」,無疑是認識到必須務實一點,不宜輕率「改變」香港,從而直接影響對內地的長遠價值。  可是,習大帝主政以來,漸漸步向極左路線,在處理香港問題上可謂「數典忘祖」,反其道而行!  最近內地兩辦的一連串動作已把過去的「承諾」踐踏在腳下,政治效果上就是提早二十七年成立「香港市」,等同內地其他城市如上海市和廣州市一樣,讓黨委書記粉墨盛裝上場,以中央代言人身分履行監督權,正式牢牢掌握「香港市」的全面管治權,柒婆市長只能垂手靠邊站,唯命是從!  從戰略角度看,「政治」本來就是「維持權力制衡、妥協和互相適應」的「權術」,尤其在西方社會,涉及個人、組織,以至國家權益的「政治行為」,雖然盤根錯節的關係複雜,極少有壓倒優勢的「完勝」或者潰敗塗地的「跪低」,卻是彼此保留一定迴旋空間的協調「藝術」,甚至可說是「政治」道德倫理中的「尊重」和「禮待」。  可是,由於其崛起、抗爭、奪權,以及波折起伏的血淋淋經驗,在中國共產黨人的眼中,「政治」只是「權力鬥爭、掠奪和你死我活」的「謀略」,必須「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完全壓制對手而奪取絕對的勝利! 筆者以為,中共黨性的「鬥爭意識」壓倒一切理性的政治權謀,是中共本質上思維的局限和缺陷,視「鬥爭」為達到「政治目的」的手段,甚至代取為「政治目的」。  那麼,偏向極端的「鬥爭」手段便往往成為惟一正確可行的「政治」出路!  只要略略翻看中共黨史,盡是「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慘烈記述。 「鬥爭」意識背後其實就是缺乏自信、極度自卑和完全虛怯,因而容易被「鬥爭」思維迷了心眼而「誤判」,表現出來的言行也顧不得付出沉重代價,甚或招致「自毀」的玉石俱焚後果。 因此,犧牲數十萬人、數百萬人,以至數千萬人並不是中共所考慮的,經濟倒退引致生靈塗炭的災難也不是中共所關注的,中共只要堅持「鬥爭」,而「鬥爭」成功便完成「政治目的」,一切都變得是「合理化」的「政治正確」! 且回顧中美貿易一役,中共明知「形勢比人強」,還是硬碰盲撐的與美國糾纏拖拉數月,到頭來輸得更慘,付上更大代價簽下「喪權辱國」的協議, 習大帝沒有顏臉前往白宮與特朗普一起簽署文件,只派劉鶴充當李鴻章角色背上「賣國」黑鍋,由此可見其「鬥爭意識」導致的「自毀下場」!  對於香港人來說,中共黨性的「鬥爭意識」和「自毀傾向」已逼使香港人無可選擇的走上戰地去,迎來一場「政治攬炒」的荒誕戰役,相信將要帶來極大的悲劇!

2020/4/23-11:22立場訊:血腥不是成本,而是目的【文:兩週下架】有些朋友目前有個語言,就係「北京點解(要付出如此成本)都要咁做?」這種語言已經過時了。 以內會風暴為例。北京可以【a】選擇謝偉俊方案,在議事規則委員會啟動修改《議事規則》然後直入大會,令內會選舉即時改為由秘書主持;【b】若七月尾郭榮鏗報名參選,無須原因提名無效,永久剝奪他的政治權利;及【c】是但起訴郭榮鏗兩三項非法集結乜乜乜,一定中。  咁樣做北京的「成本」就低好多,點解佢地唔咁做呢?  多篇聲明高調批鬥郭榮鏗,然後一兩週內夾硬DQ佢---「血腥」不是成本,而是目的和campaign能量。因此,可以預期,褫奪郭榮鏗議席的方法一定十分「血腥」。以達到震懾和 campaign 的效果。同理,目前北京已不「怕」攬炒,佢地而家係明確咁話俾香港人聽,只有佢地有權力攬炒,我地冇呢種權力。要攬炒的話,就由佢地來攬炒。莫講話35席,就算民主派選贏40席,北京一樣幫你埋單,無須理由DQ你,不留任何餘地。至於國際制裁,中國更加沒有「怕」或「不怕」。他們似乎是相信或認定了美國必然會制裁,無論香港如何,無論選情如何,所以現在係直接預備這種情況。事實上,無論過去現在將來有否國際制裁,對中共而言,香港問題都是民族主義的治國根基,會用最絕對的高壓手段去處理。 這就是北京對香港的2020態度。唔介意香港會變成香港巿,會變成和中國大陸一樣的地方。我稱這種態度下的管治為「一國一制」。一國一制,現已開始。23/04/2020

2020年4月22日 星期三

1087民監署檔案2004053(無常識非統治者才華 成轉播筒非主要器材  港府一國兩制堅不守 亡國滅港禍神州在即)死亡行政逆民意而猖狂 七十載殃民廿三年禍港
知識一百祇得常識一分,常識一分勝學識一千倍;民監署證所有統治者無常識都是敗國之徒,就中港驕政成名符其實的傀儡偽政權;也是禍國殃民的狗仗人勢而自欺欺人政壇敗類;更可惡的是(是非顛倒而橫行霸道,自違憲政的統治者)而敗壞神州文明風格。
2020/4/23-8:52立場訊:蓬佩奧:中共隱瞞疫情阻礙病毒研究 趁疫症侵香港自治、威脅台灣南海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再度批評中國共產黨和世界衛生組織,未有及時向全球通報新型肺炎疫情,亦沒有呈報準備的疫情數字。他又指摘中共趁全球忙於應對疫症,脅迫鄰國、侵害香港自治。  蓬佩奧在國務院記者會上說,堅信中共沒有及時向世衛匯報疫情,即使去年12月,中共知會世衛武漢發生了疫情,亦沒有分享所有資訊,並且隱瞞病毒的危險性。直至大約一個月後,疫症蔓延至全中國,才公布病毒會人傳人。他更指中國審查「吹哨人」,並摧毀病毒樣本,阻礙檢測。「中共至今都未沒有將當地病毒樣本與外界分享,令外界無從追蹤病毒的演化。」  蓬佩奧又說,世衛的表現不濟,未有按照既定指引要求中國呈報資訊。在03年沙士後,美國要求世衛改革,對各國如何報告威脅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數據披露制定一系列規則,2007年,國際衛生法生效。  蓬佩奧又指,中國藉新型肺炎蔓延全球蔓延之際,作出種種挑釁,包括侵蝕香港的自治權、拘捕多名爭取民主的人士,又以軍事力量威嚇台灣、脅迫南海國家。他說,美方強烈反對中國的欺凌行為,期望其他國家亦追究中方的責任。
2020年4月23日上午5:45東方日報:撤換班子 港府冀重拾管治威信【本報訊】本港官場大地震,在港府問責班子中,有四個局長被免職、一個局長被平調,涉及五個政策局。有學者相信,港府的人事變動顯示中央對港路線將更趨強硬,並期望透過撤換班子重拾管治威信,而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調職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則反映中央想給高官傳遞「需負政治責任」的訊息。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講師丘梓勤,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今次港府更換班子,顯示中央日後對港路線將更趨強硬,又指目前問責班子更加政治化,並舉例指新任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擁有金融發展局行政總監及建制派政黨背景,反映中央並不介意掌管財金系統的局長具有政府色彩,進一步體現中央的強硬路線。 丘又指,今次人事變動希望達至兩個效果,一方面是經過反修例事件後,特首林鄭月娥期望透過更換班子來重拾管治威信。而近期正值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在港角色的爭議風波,丘認為聶德權平調一事是中央希望給予港府高級官員一個信號,以後凡涉及兩辦的決定,都要先徵得中聯辦同意,否則需負上政治責任。  劉兆佳:新官需有政治擔當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中央對港府官員任命比以往更嚴謹認真,相信新任官員需要願意忠誠執行職務及有政治擔當的勇氣。劉又指,中央不希望給予外界「修例是錯誤」的錯覺,故在反修例事件中備受批評的問責官員未被撤換。
2020年4月23日上午5:45東方日報:中央任命五名新局長 曾國衞任務最艱巨 國務院昨日正式公布港府最新人事任命,涉及五名新局長,包括任命前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出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前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為民政事務局局長、前機電工程署署長薛永恒為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前金融發展局行政總監許正宇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以及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即將來臨的兩次選舉將是工作重點,並繼續加強和推廣憲法和《基本法》宣傳和教育。有學者認為,今次官場大地震,一切是為九月立法會選舉做好籌備,意味中央對選舉不容有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聯同五位新任命的局長與傳媒會晤,五名新局長逐一發言表達個人想法及抱負,但不設答問環節。曾國衞先感謝中央及行政長官對他的信任,並表示接下來他有幾個工作重點,要抓緊推進落實,包括未來有幾個重要選舉,今年稍後會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及明年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等,他會繼續與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確保選舉以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方法進行。 加強憲法基本法宣傳教育  曾國衞又稱,他會繼續加強憲法及《基本法》的宣傳和教育,讓市民有更全面和加深認識。此外,他會繼續加強協調和推廣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工作。他指新任命是全新挑戰,並認為自己過去多年在政府的行政管理經驗,加上過去與不同內地部委合作和相處,相信絕對可以勝任該職位。  對於紀律部隊出身的曾國衞成為首名非政務官出身者掌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林鄭強調問責團隊的組成原則是用人唯才,當中的「才」不但是才幹,更需要其他特質,包括充分明白一國兩制、面對問題迎難而上及有協調各界的能力,她大讚曾國衞以往擔任入境事務處處長時表現出色且經驗豐富。對於坊間所稱的「文官、武官」,她指實際上並無如此分類,例如多屆海關關長,大多出身政務官;而常任秘書長則大部分為政務主任職系。 聶德權被指處理區選不善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聶德權未能妥善處理去年區議會選舉,導致不少不公平的事件出現,包括有暴徒縱火、恐嚇建制派人士;亦有民主派人士包圍投票站或「排完再排」,導致長者無法正常投票,結果引起不少建制派議員及市民投訴,令人質疑聶對反對派姑息養奸,未有公正處理。  陳認為,中央對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極度不滿,認為林鄭及聶德權在選舉安排上處理失當,並未能設立公平的選舉環境,同時擔心今年九月立法會換屆選舉「亂晒大龍、再次大敗」,恐建制派失去在地區直選的否決權,故需委任一位公正嚴明的局長處理選舉事宜,而獲委命的新局長曾國衞為人公正,亦曾於內地工作,更值得中央委派擔任選舉「救亡行動」,保證選舉公平公正舉行,今次任命代表中央對他有信心,故曾國衞任重道遠。 此外,政府未有交代入境事務處處長的接任人安排,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副處長區嘉宏會暫時兼任處長一職。

2020年4月22日下午12:28香港電台-港聞  林鄭月娥:官員調動與兩辦言論及新聞稿事件完全無關  林鄭月娥:官員調動與兩辦言論及新聞稿事件完全無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今次主要官員任命,是由她提名,中央政府任命,過程並非幾日可以做到,她需要尋找人選,以及時間考慮,她說可以斬釘截鐵表示,今次任命與近日兩辦言論及新聞稿修改的事件無關。  她表示,在今日尋找不同的人加入特區政府,比當日競選時容易,因香港現時面對嚴峻局面,不論在政治,經濟及民生等各方面,在接觸新任命的官員時,各人都好願意加入政府。  林鄭月娥認為,得出的結論是,香港面對的困局,令對香港有心,以香港為家,具經驗及抱負的人,都希望出一分力,幫手帶領香港走出困局,因此對他們願意迎難而上感到敬佩。23/04/2020

1086民監署檔案2004052(莫為生想必成死戀  爛刀一把何懼銹不思磨   極權濫政猶如自殺  神州河山秀麗民當創就)爛政滾香港再繁榮  港人撐倡港人治港
一群猛獸呼嚇不了港人膽,難得受驚反成自畏;一群庸官成不了才畫虎,難成就威嚴反變為自欺而欺人。一陣陣臭風狂吹,仍然污不得也化不了自然的芳香美味。天機自在天然常態規律的準則,地氣離不開自然昇華的煙霧,人和少不了人間溫馨現象的實事求是。事緣永遠是社會上的正氣,沒有正氣何來事緣?此稱有道,相反謂邪、屬惡號不仁不義也。回歸廿三年遇不上一位良才得道賢聖統治者,因上無道下無能。就根本的人性都沒有存在何有德賢可談?建國七十年,回歸廿三載憲法和基本法祇是騙術普及化赤身露體的公開迷術,(可有、可無、可是、可非)而已,簡直是與虎謀皮。就目前的特首都是賣港匪的本能,包高官也不例外,不出賣香港當不了高官,賣越盡官越高。民監署倡港人衛港政是順天意的義務職責,鏟除偽政是替天行道的先天公義,頭可斷,港府政權民權不可無;血可流,國賊赤匪賣港匪不得久留 香港天地是港人的固有生存地。
2020/4/22-16:53立場訊:李柱銘《華郵》發評論 批北京持續扼殺香港自由 極權統治有如瘟疫襲港  武漢肺炎下香港反修例運動近乎停頓之際,警方於 18 日「大搜捕」,拘捕 15 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李柱銘今日(22日)在《華盛頓郵報》刊登文章,指香港人目前面臨兩種來自中國的「瘟疫」,除了武漢肺炎外,還有對港人基本人權的威脅,武肺病毒可以期望有疫苗,但一旦香港人權法治倒退,極權統治這「致命的病毒」就會一直毒害香港。  李柱銘在文章中指,鄧小平曾向世界承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但習近平上台後,逐步收緊對港管治,2014 提出對港所謂「全面管治權」,近日又任命立場強硬的駱惠寧出任中聯辦主任,明確提出要盡快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加上兩辦發聲明引發的廿二條爭議,聯辦和港澳辦聲稱不受基本法 22 條規限,可以在不違反基本法下干預香港事務,都反映習近平決意「扼殺香港的自由」,他們 15 人被捕不過是「大計劃的一部分(part of a larger plan)」。

2020/4/22-14:32立場訊: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大舉鎮壓 北京「重新解釋」基本法,懲罰民主派人士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中央政府及香港當局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再次打擊民主運動,反映北京欲加大力度對香港實施直接管治,侵犯基本人權。  2020年4月18日,香港警方逮捕15位著名民主運動領袖,指控他們在2019年全港抗爭期間「組織和參與非法集會」。此前數日,中國中央政府駐港代表對香港《基本法》作出重新解釋,干涉本地政務。  「編造罪名逮捕香港最知名民主派人士,以及實際上改寫《基本法》等做法,符合中國共產黨統治作風的所有特徵,」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北京似乎想利用新冠病毒疫情,進一步重擊香港人的人權抗爭。  4月13日,代表北京駐港的中聯辦和港澳辦批評香港半民主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拖延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兩辦聲明進而威脅相關民選議員,要為「玩忽職守」承擔「嚴重後果」。這是兩辦首次如此高調干預香港事務。  根據「一國兩制」安排,香港在外交與國防以外的所有事務應享「高度自治」。作為香港實質憲法的《基本法》進一步在該法第22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4月15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視頻講話中表示,香港需要「儘速」推動國家安全立法。《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制定國安法律,但香港人二十年來一直不歡迎實施該法的動議,並且通過大規模示威遊行加以抵制。  4月17日,中聯辦為其聲明辯護,表示該辦和港澳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拘束。中聯辦主張,兩辦不是第22條所稱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而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中聯辦對《基本法》的重新解釋 ── 它本來無此權力 ── 與《基本法》規定相反。《基本法》並未賦予兩辦對香港政府管理事務具有任何監督權力。  香港政府2007年發布的一份文件也表示中聯辦是依據第22條設立的。緊跟在中聯辦主張新的立場之後,香港政府在幾小時內先後發佈了三份聲明,起初內容牴觸中聯辦聲明,最後卻同意兩辦不屬第22條相關部門。  15位民主派領袖於4月18日被捕,所涉罪名是參與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民主示威活動。他們包括:李柱銘,81歲的大律師及民主派政黨民主黨創辦人;吳靄儀,大律師及前立法會議員;黎智英,媒體大亨;以及黃浩銘,另一民主派主要政黨社會民主連線主席。15人全都獲得保釋,預定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批評香港《公安條例》,其中規定30人以上示威活動的主辦人必須提前7天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該聯合國機構表示,這條法例「可能助長過度限制」集會自由權。  該案所涉及的10月份兩宗示威活動未獲警方許可,8月份的示威則僅允許集會 ── 而非遊行 ── 儘管主辦者民間人權陣線富有組織群眾和平示威的經驗。不顧警方對集會自由的不當限制,三場活動均有數十萬人參加。這些示威活動過程大體平和,尤其是開頭幾個小時。儘管有些示威者攻擊親北京機構,但均被警方排除,而警方通常使用過度武力。  中國政府近期的行動,反映其對香港2019年民主抗爭支持者的鎮壓升級。去年6月到12月,全港7百萬居民至少有2百萬人上街抗議,起先是為了反對一項允許香港當局將嫌疑犯移交中國的法律修正案,因為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並不公正。  後來,抗議逐漸演變成對北京和港府一再剝奪港人權利表達廣泛不滿,這些權利在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均獲得明文保障。  2019年6月起,當局逮捕近8,000名示威者,卻未曾起訴任何據可靠舉報使用過度武力的警方人員。有些法官對司法權遭到政治干預表示憂慮。政府施加於候選人和政黨的限制,將嚴重妨害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現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中,逾半已被控刑事犯罪。2016年以來,已有多位民主派人士在參選立法會時,甚至在當選後,被北京和香港當局取消資格。  各國政府應當明確施壓香港當局,撤回對15名民主派人士的指控,停止引用第23條侵犯基本權利,並且保障在立法會選舉中參選和投票的權利。各國政府也應考慮針對在香港實施嚴重人權侵犯的大陸和香港當局實施制裁。  「北京似乎想利用新冠病毒危機,迫使其他國家保持沉默,」理查森說。「但中國政府導致疫情大流行的人權壓迫正在香港全面體現,各國政府必須採取強有力措施加以回應。」22/04/2020

2020年4月21日 星期二

1085民監署檔案2004051(陰天的香港沒有太陽 依舊早午晚仍然存在  荒一國兩制假基本法 騙得自己騙不了港人)港本文明是君無道  違法亂紀偽政常態
不為天下亂需為官者自律,若不律己而自違自犯此稱偽政,憲法政策制度法律也不例外;香港回歸廿三年(京政違憲盲目濫權 港政棄權監督),雙政勾結倒賣憲法不究成毀基本法,屬非法統治,此罪行民監署職責所在何堪入目而坐視不理?
2020/4/22-12:40立場訊:李家超:有本土恐怖主義萌芽風險 可動用反恐條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2日)表示,近期有多宗炸彈案件,要警惕有關本土恐怖主義萌芽的風險,他已要求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加強工作,包括動用反恐條例,如凍結涉案人士資產。他又呼籲巿民不要被利用:「外國干涉香港嘅事務,係出於佢地嘅利益,唔會係香港人嘅利益。」  李家超說,自上年7月有第一宗炸彈案件,到現在已有十多宗,當中涉及TATP的烈性炸藥,亦有一宗案件涉及10公斤的土製炸彈,又說炸彈如果爆炸,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  李家超稱已要求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加強工作,運用所有嚴厲法例處置和打擊這類案件,包括動用反恐條例凍結涉案人士資產,又說如有人士阻撓警方執法都會嚴厲處理。  他強調事件「關每一個人嘅事」,籲巿民譴責暴力及支持警方執法。  對於有巿民指,警方票控他們與不相識的人士違反「限聚令」,李家超說巿民如對警方執法有不滿,可向投訴警察科投訴。而近日有警長涉嫌策劃葵涌警署外搜出汽油彈的案件,他說警方講紀律和守法,每件事發生都會嚴肅處理,又說如有違紀和違法行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會依內部紀律程序處理,投訴警察科和監警會亦會採取行動。 至於會否批准未來六四及七一等的遊行集會,李家超說警務處處長會根據公安條例處理,並有權力決定是否准許這些遊行集會活動。
2020年4月22日上午9:40香港電台-港聞 葉國謙形容港澳辦中聯辦忍無可忍 擔心香港狀態才發聲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一直以來港澳辦及中聯辦對香港事務都好克制,但今次立法會內會經過15次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影響香港運作,可能覺得忍無可忍,因擔心香港狀態才發聲。 葉國謙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兩辦並不會就特區政府委任行政官員,改善衛生環境等日常事務作監督,而是在香港整體宏觀角度上,就一些影響香港運作的事才表達意見。他批評內會主持郭榮鏗無履行職責,口口聲聲指自己跟足議事規則辦事,質疑他如果是按議事規則,會否經過半年都未選出內會主席。  被問到他認為郭榮鏗會否因此被取消議員資格,葉國謙說,基本法第35條有提及,如果要取消一名議員的資格,不是簡單的事,但郭榮鏗是否會被取消資格,他認為現時好難講,因為屬法律問題。  葉國謙提到,不少人以為內地對香港事務做任何事就是干預,但他認為中聯辦的監督權是源自基本法12條,中聯辦獲中央授權,監督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好一國兩制,但就強調特首並非隸屬中聯辦。
2020年4月21日上午11:28香港電台-港聞  回應中聯辦獲豁免印花稅 特首指有人挖出舊議題引爭議  特區政府日前就中聯辦是否按《基本法》22條成立的問題,三度發稿,並修訂說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中聯辦及內地官員在過程中有否參與或下達命令時回應,現時討論涉及發放新聞稿的過程及內部過程,不是很有意義。  她強調,問題的核心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經過6個月,仍未選出內會主席。 對於中聯辦在港持有數百個物業,獲豁免繳交印花稅,林鄭月娥回應,有關豁免早已寫在法例。她相信,在回歸前也同樣適用於英國政府,當局早已在立法會解釋過,她批評有關問題無新意,是有人挖出舊議題引發爭議。
2020年4月21日上午10:59香港電台-港聞特首指官員對基本法認識未必很透徹 憲法問題愈辯愈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相關官員及相關辦事處對《基本法》的認識,特別是針對近日爭議,未必完全很透徹,以致出現過去幾份交給立法會及公眾文件有前後矛盾,但到今日的情況是很清晰,有些憲法問題是愈辯愈明。她指出,今年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如非因為疫情,會有更多公眾教育,及有更多憲法專家來港參與討論,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被問到是否代表中聯辦,日後可在立法會選舉要求部分候選人棄選,林鄭月娥說,揣測性的問題無法回答。  當被追問《基本法》並無提到中聯辦有監督權,林鄭月娥舉例說,自己作為特首,法例賦予她權力,等於憲法第31條賦予中央權力成立特區,她獲授權,但工作過程中,她作為行政長官將一些權授予另一機關或另一官員,並不等於她在法例上並無權力。她作為授權者,對被授權的人仍有監督權。當再被追問現香港是行「一國兩制」,她說,現在糾纏這個問題,更重要是每一個被中央授權的機關,也要確保獲授權時,確保《基本法》全面落實,當立法會出現問題,任何獲授權處理保障《基本法》的機關,包括她個人,也應該發聲,也應該糾正。

2020/4/20-23:36立場訊:葵涌警署外搜出汽油彈案 據報一警長涉嫌策劃事件 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4月21日 更新報道】一名葵涌警署警長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據報該名警長涉嫌策劃上星期一的一宗案件,案中有男子在葵涌警署外被搜出藏有汽油彈。  警方指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遂展開調查。經調查後,今日在秀茂坪區拘捕一名 38 歲男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並將會被停職。  警方強調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警方消息人士向《立場新聞》表示,被捕警長為駐守葵涌警署的「特遣隊」,即本身為軍裝警員,但因為職務需要改穿便裝執勤。消息人士指由於被指藏有汽油彈的人士已被落案,警方仍在評估對案件的影響。  傳自編自導破案  上周一(13日),一名 21 歲男子在葵涌警署外被警員截查,期間在他的隨身袋中搜出兩支用啤酒樽製成的汽油彈。警方及後繼續調查案件。《無綫新聞》則報道,警方在調查下發現一名葵涌警署警長涉嫌有份策劃事件,現已被拘捕。  《蘋果日報》引述消息報道,懷疑有人透過中間人再自編自導案件,意圖造成社會輿論,嫁禍抗爭者,之後佯裝調查再破案。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經深入追查,昨日在秀茂坪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將警長拘捕。報道引述消息稱,有人被捕後否認涉案,聲稱被誣衊,警方仍在調查涉案警長犯案動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蘋果日報》又指,據了解,此類牽涉自編自導查案的情節,近期網上已有流傳,有指在新界區包括元朗、天水圍及屯門一帶,有黑幫正在招募童兵,主要是尋找 13 至 16 歲青少年製造爆炸品,「再出賣佢哋同黑警交易」,以「賣料」給警方收取線人費用,破案的警員亦藉此立功。《立場新聞》正向警方查詢事件。22/04/2020

2020年4月20日 星期一

1084民監署檔案2004050(行為不正良心沒有 鏟偽政除國妖港政方安  憲死法亡香港自治 唯獨立國任由港人抉擇)捍衛港府政權港民自撐  立世界金融中心國適時
橫行霸道祇有極權,蠻不講理無惡不作;流氓統治有法不依,自是自非違法亂紀;民監署證如此執政亡國將臨,雖然香港地小但靈氣有偉而大有精華衶氣聚集其中。不但賢能人才輩出而且勝在果敢,(智慧貞德聖君才能)完全可統神州!
2020/4/20-18:28立場訊:大律師公會:中聯辦、港府說法令人不安 兩辦受《基本法》22條規管 中聯辦和港澳辦日前點名炮轟公民黨郭榮鏗,被質疑違反基本法22條,中聯辦發聲明指中聯辦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港府亦在短時間內發三次稿,修改內容配合中聯辦的說法;大律師公會今日發聲明,指港澳辦和中區辦,理應都受《基本法》第22條,不應干涉香港特區自行管理事務的原則約束,又批評政府前後三份聲明的內容「猶豫及混亂」,中聯辦以及特區政府,就上述重要法律問題的言論令公眾深感不安。  香港大律師公會指,特區政府曾先後在2007年和2018年,明確確認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得香港政府同意而設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機構;而且中央政府本身都受《基本法》約束,港澳辦是國務院行政機構,中聯辦中央在香港的聯絡辦公室,兩辦都理應受《基本法》第22條約束。  公會又指,《基本法》22條內容明確清晰,在這重要議題上,香港市民有權得知清晰的說法以及相關的法律依據和理由,不確定的現況會削弱公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保證的「一國兩制」原則承諾和信心。
2020/4/20-15:59立場訊:【廿二條風波】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將研基本法22條涵蓋範圍 促政府解釋反覆立場  政府日前刪改新聞稿,表明中聯辦不是基於《基本法》22條設立,另一方面、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律師會會長彭韻僖今日回應稱,對香港司法獨立充滿信心,她又促政府澄清立場解釋反覆之處,以釋公眾之慮。  多個香港媒體今日引述彭韻僖指出,《基本法》第22條涵蓋範圍是重要而複雜的議題,律師會的專家委員會,即憲制事務及人權委員會,將於日內進行研究審議。她同時呼籲政府盡快澄清立場,解釋立場反覆之處,釋除市民疑慮。  針對日前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彭韻僖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但對香港司法獨立充滿信心,相信司法制度能妥善執行公義。她指法治體現的核心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政司在決定是否檢控一個涉嫌犯法的人,須充分全面地審視所有證據及環境因素。
2020/4/19-17:54立場訊:請林鄭、警方回答! 日前,香港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高調拘捕李柱銘等15名泛民人士。根據基本法第25條規定:「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對此大拘捕,我在法理上不持異議。  然而,「7.21元朗恐怖襲擊」時間上比「8.18」、「10.1」非法集結早得多,而「7.21」的「恐怖襲擊」、「暴力侵害」、「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等罪名也比「8.18」、「10.1」的「非法集結」重得多,且「7.21元朗恐襲」在社會上國際上的惡劣影響也比「8.18非法集结」嚴重得多,為何警方至今對「7.21元朗恐襲」的眾多兇手及其幕後主腦心慈手軟,拖而不辦,反而對「8.18非法集结」泛民人士犁庭掃穴,快速打擊;這是「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嗎? 請林鄭、警方回答!!!
2020/4/19-17:44立場訊:【4.18大搜捕】四核心成員被捕 憂警打壓六四集會 支聯會:絕不退縮15名民主派人士昨日(18日)被警方拘捕,被指於去年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中包括4名支聯會核心成員: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秘書蔡耀昌及常委梁耀忠。支聯會今日發聲明,強烈譴責政府縱容警方肆意拘捕和政治打壓異己,又稱不排除警方會打壓「六四」集會,表明絕不退縮。  支聯會斥警方淪為政治工具,出動超過 200 警力,一改以往預約拘捕方式,以強硬姿態上門拘捕、搜屋、要求收走被捕人士去年三個遊行集會中曾穿過的衫褲鞋襪,當場沒收手機、延長錄影口供及保釋時間等,有關舉動是政治秋後算賬,遏制言論自由,製造寒蟬效應,以分化社會。  不排除警方打壓「六四」集會 支聯會:絕不退縮  支聯會指,今次「大搜捕」是自去年6月反送中運動以來新一波政治檢控,警方意圖製造恐慌,營造白色恐怖,剝奪人民遊行權利。支聯會又說,從兩辦早前譴責民主派的聲明可見,中央試圖威嚇港人不要上街爭取民主,並打壓立法會議員議政權利,相信未來會以更強硬手段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支聯會不排除警方會以此為藉口,再打壓「六四」悼念遊行及集會,強調會繼續組織及參與,絕不退縮,呼籲市民繼續上街,繼續關注政治權利,爭取平反「六四」。

2020/4/19-12:09立場訊:五大國際及英國法律界組織:拘控15民主派人士侵法治人權 促港府停政治化及針對性檢控  包括國際律師會 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The Bar Human Rights Committee of England and Wales)等五大國際法律界組織發表聯合聲明,指香港4.18大搜捕事件拘捕多名爭取民主人士,是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進一步壓制公民自由和民主之舉,是當權者利用自己的權力,侵犯了法治和人權。  國際律師協會、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和國際法學家委員會5個組織的聲明指,香港去年的社會運動規模前所未見,當局以暴力回應,用催淚彈、胡椒噴劑、水砲、橡膠子彈、警棍等過度措施來驅散人群,又拒絕就警暴作出適當的調查。 聲明提出,拘捕行動是基於有關人士在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香港民主運動的發起人早就表明,和平集會示威是基本權利,毋須得到當權者事先批准,和平示威權利受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障,香港當局也沒有交代何以到今時今日才採取行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保障了香港人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政府亦有義務確保公安條例的執行是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的規定。 5組織指,4月18日的行動表明,香港當局繼續侵犯人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利,協會嚴重關切。聲明提到,被捕的資深法律界人士包括了去年10月獲國際律師協會頒發人權獎的吳靄儀和李柱銘,以表揚二人終身捍衛自由民主和法治。聲明形容這批人向來以和平手段爭取和保護人權,他們的被捕正正是對法治的侵害(represent an assault on the rule of law itself),而知名媒體創辦人(黎智英)被捕,則震動整個自由社會的新聞業界。  聲明又指,當權者不得利用自己的權力來侵犯基本人權,目前各國忙於處理新型肺炎疫情,有可能忽略了這種事件。  5 個組織強烈呼籲港府立即釋放及撤銷對15名人士的控罪、停止政治化和針對性的檢控。認為港府應與爭取民主人士進行有建設性的對話。20/04/2020

2020年4月19日 星期日

1083民監署檔案2004049(賣港匪脫底褲出街 突顯鄭月娥實質偽性相  盜國賊違憲猖流氓 廿三年假基本法曝真兇)緝捕盜國賊違憲亂港  鄭月娥賣港罪證確鑿
禍港偽政果真狡猾,赤身露體充份性淫瘋魔的極權床上戲勾結醜惡本能伎倆現世。該罪行直接侵犯民監署職責的可行承擔「責無旁貸也難辭其咎」,極端違法亂紀而堂皇公開出賣港府政權、民權形成公然行政失職,逼在眉睫不得不令民監署履行應份職責、報警求助及指控有關者犯案罪行承擔責任。罪行如下:一違法亂紀,侵犯港府政權、破壞基本法,涉違憲。二剝奪民權,濫權至非法逮捕守護港府行政權利者,稱賣港。三非法修改基本法,濫政公開勾結盜國賊破壞一國兩制,稱賣國。四私糾濫法謀私圖禍國,直接行政高官集體公開失職,稱賣政求榮。五行兇真相確鑿有關者,主犯鄭月娥勾結國匪 國盜、國寇構成事實;次犯鄧炳強、張建宗、鄭若驊、劉江華、聶德權,六位必須受法律制裁逮捕歸案,方得彰顯國家憲政的偉大及基本法尊嚴不阿,否則,形成民監署監督不嚴不力、有違組織成立的守則承諾而構成失職之嫌。望執法者有同感職責承擔。
2020/4/19-1:25立場訊:民陣宣布入紙申請7.1大遊行 「堅守無可退讓的時代革命」  民間人權陣線自今年舉辦元旦遊行後,武漢肺炎疫情亦開始爆發,至今一直未有舉辦其他大型遊行。民間人權陣線在今日(4月19日)在Facebook專頁宣布,已入紙申請「7.1大遊行」,並Tag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重組警隊、刻不容緩。  民陣指,相信香港人不會因為4.18大搜捕而退縮,「將繼續堅守這場無可退讓的時代革命。究竟我們應該感到光榮還是羞恥,公道自在200萬人心,公論自在國際社會與歷史記載。  對於鄧炳強不點名批評李柱銘應感到羞恥,而非因與年青人被捕感到光榮,民陣形容鄧炳強態度趾氣高揚,又稱「PK鄧,你永遠都無資格教訓我們。」  民陣今年1月1日舉行元旦大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遊行期間警方與示威者在灣仔爆發衝突,警方下令中止遊行。民陣指參與遊行的人數超過 103萬人,但警方指於維園出發及等候的約有6萬人。  遊行當晚警方在多區拘捕示威者,出動催淚彈、銳武裝甲車、水炮車驅散市民,其中在銅鑼灣SOGO附近近百人被扣查。政府發言人回應遊行時,未有提及「五大訴求」,重申香港人權及自由充分受到法律保障。
2020/4/18-22:30立場訊:【4.18大搜捕】72歲首被捕 吳靄儀勉勵法律界挺身而出:法治危急時,能否企硬作戰? 公民黨立法會前議員,大律師吳靄儀今日被捕,晚上自中區警署離開時回應傳媒提問,說自己72歲第一次被捕,但感激又有律師團隊陪伴,又提到爭取多年,要有法援律師在警署協助被捕人士,希望她的經歷能令更多人了解,這是項重要的法律服務。被問到如何看法治,吳靄儀說,討論法治是否已死不重要,反而是法律界人士是否願意挺身而出,保障香港人的自由。  擔任大律師多年的她,直言這是第一次經歷整個被捕程序,但她認為,她所經歷的,沒有其他人那麼可怕,「想像到其他人在(警署)入面,會有很重心理壓力。」她又指,公安條例是否合理、合法、合乎人權,值得探討。 有記者問及她如何看法治,她認為「維護法治從來都好難,由我執業第一日開始」,但討論法治是否已死不重要,該關注的是法律界人士在法治「危急」時,「會walk out還是stand and fight」,如何去保障香港人的自由。
2020年4月18日香港電台-港聞  政府深夜再發稿指中聯辦非根據《基本法》二十二條設立  特區政府昨日傍晚出稿,回應港澳辦及中聯辦,近日關於立法會內會運作的言論,到深夜再發稿修訂,將之前稿件中部分關於《基本法》條款的字眼刪走。  在昨日傍晚6時52分的政府新聞稿中,第四段的第一句,是「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新聞稿的第六段,是「一如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中聯辦及其人員均須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在昨晚11時過後的政府新聞稿修訂版本中,第四段的第一句,修訂為「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區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即是刪走了「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字眼。 修訂稿的第六段,就修訂為「中聯辦及其人員均須遵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到午夜12時半左右,政府新聞處再發稿,指出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所指 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新聞稿又指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是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設立的機構;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是根據《基本法》第十四條設立的機構。

2020/4/18-19:29立場訊:【西環治港】兩辦被指干預香港事務 港府:中區辦有權代表中央 就重大事項行監督權  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近日點名譴責公民黨郭榮鏗拖延內會主席選舉,可能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民主派質疑兩辦干預香港立法會。中聯辦昨日反駁,兩辦不受基本法22規限;港府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全面接納中聯辦的說法,指內會經過半年達15次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兩辦對此表達關注和提出意見,無論從憲制、管治和操作層面來說都是理所當然,完全符合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秩序,並非干預香港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發言人指,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港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2款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獲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有權力和責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基本法》的正確實施、政治體制的正常運作 關於社會整體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項表達意見,行使監督權。  發言人稱,一如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中聯辦及其人員均須按照《基本法》第22條第3款遵守香港法律。  中聯辦發言人昨日在公告中指,香港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都來自中央授權,授權者自然有權監督授出的權力:又表示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所以「當然有權」代表中央,就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又指兩辦就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發聲,「正當性 合法性毋庸置疑」,有「少數」本身是法律專業的人,明明了解這個邏輯,但用基本22條指責兩辦,「不僅是對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對社會民意的刻意誤導」。19/04/2020

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

1082民監署檔案2004048(無道君何道政 反動勢力須滾出香港  文明社會正義 豈容賤流氓橫行霸道)香港立國發揚神州文化  極權所逼港地輝煌再耀!
偽政激民憤自喪法治,引發港府官民攜手並肩殲滅黑政權。
2020/4/18-18:57立場訊:【4.18 大搜捕】吳靄儀攜書入警署接受被捕 書中分析 23 條立法如何危及香港法治  警方拘捕十多名民主派人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亦在名單之上,她今天下午三時到中區警署接受被捕;她步入警署時,手持一本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中國國家安全:危害香港法治?) 的書籍,書頁貼滿彩色的便條貼。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Endangering Hong Kong's Rule of Law? 為今年 3 月出版的新書,編者為專研憲法及人權法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陳秀慧及伯明翰大學環球法學教授Fiona de Londras。書中收錄 17 篇文章,談及中國就國家安全立法對香港法治的影響。其中題為 The Legislature as a 'Vetogate' 的文章,正由吳靄儀撰寫,內容主要分析 2003 年 23 條立法風波、之後香港立法會的權力如何被侵蝕,以及 23 條一旦重臨的影響。  吳靄儀在文中末段如是總結:「香港現在最急切探索的,是在威權之下法治的生存空間。」(What Hong Kong needs to actively explore now, as a matter of urgency, is the survival of the rule of law under the threat of such powerful and fast-moving authritarianism.)
2020/4/18-18:05立場訊:【4.18 大搜捕】保安局:無人可凌駕法律 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依法處理  李柱銘、吳靄儀、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等 14 名民主派人士今早因去年數次參與反送中遊行集會,被警方上門拘捕。保安局發聲明表示,根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 10 條,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關的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發言人指,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對後果,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警司林穎濠表示,案件交由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跟進,行動中拘捕 12 男 2 女,年齡 24 至 81 歲,有關人士曾在去年 8 月 18 日、10 月 1 日及 10 月 20 日組織及參與在港島區及九龍區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 17 條。

2020/4/18-14:38立場訊:中共官員一手葬送,《基本法》頒佈三十年壽終正寢 立法會內會選主席一事繼續發酵,繼港澳辦 中聯辦聯手同日出聲明譴責郭榮鏗有違誓言,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後,香港社會各界譁然,大律師公會及法律界選委均發表聲明,呼籲兩辦克制,唔好干涉香港內部立法事務,破壞一國兩制,違反《基本法》二十二條。 話口未完,駱惠寧嘅中聯辦再就此再發強硬聲明,直接解釋《基本法》二十二條:  「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當然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系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註並表明嚴正態度。這不僅是履職盡責的需要,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其實經過兩辦上次發聲,港共官員或者親中建制嘅態度都係想息事寧人,嘗試downplay件事嘅影響力,鄭若驊甚至叫傳媒唔好過份報導;只係講中央機構「關心」 「表達意見」香港立法會政局合情合理,並無干涉之嫌,將矛頭對準郭榮鏗,繼續高掛「一國兩制」嘅遮醜布。但係中聯辦唔買帳,自行「釋法」,解釋《基本法》嘅「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唔包括中聯辦,更進一步僭建中聯辦係香港眾多事務上擁有「監督權」。 中聯辦既無「釋法權」更無「監督權」 無論根據《基本法》定係終審法院回歸後嘅判決,擁有《基本法》嘅解釋權只在於終審法院同人大常委會;而人大常委會雖然擁有《基本法》嘅最終解釋權,但僅限於本地終審法院無權處理嘅範疇,即係外交、國防同牽涉香港同中央關係,而從來《基本法》入面無提過中聯辦有所謂嘅「監督權」,呢個唔只係釋法,直情係僭建。 中聯辦嘅說法唔單止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其實仲有好幾條,例如第十二條指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直轄」嘅意思係directly under,宜家中聯辦話對香港有「監督權」,係咪想自行僭建一層權力,攬權自重,架空中央? 駱惠寧將管治內陸省份嘅做法直搬落嚟香港,定必攬炒收場  由一直作為中共地方大員駱惠寧破格出任中聯辦主任一職就預咗有今日嘅局面。駱惠寧作為中共封彊大吏,官至青海、山西省委書記,管治嘅都係內陸省份,從來無面對西方社會、民主法治嘅經驗。佢一生人都係奉行中共一套:法律條文從來都只係黨國工具,需要嘅時候就「嚴正執法」 「以法治國」,唔需要嘅時候就肆意扭曲。呢種做法喺國內當然係無問題,因為既無外國勢力監察,又無獨立媒體報導,更無司法獨立抵禦。對住擁有國際視野同網絡嘅香港人,唔係中共關埋門對住一班被人洗腦嘅五毛,唔係話你好「聰明」咁搵到個解釋去自行演繹《基本法》就可以過關。  雖然中聯辦咁多年嚟插手香港本地事務係一個不爭嘅事實,但係表面上仍然高舉港共政府高度自治,否認一切干預,「一國兩制」仍然係國際公認嘅表面體制;中聯辦作為一個中央駐港嘅聯絡辦公室,本身嘅職能僅限於聯絡嘅角色,宜家直情當正自己係「香港要垂簾聽政,光緒皇帝一直在位無被廢,就係因為「君臣之名已定,中外之口難防」。到今日當最後嘅市委書記」,直接架空林奠港共政權,等同將一啲inconvenient truth不能宣之於口嘅事實,得到官方認證。  「默認」同「確認」喺政治上係兩碼子嘅事,就好似當年慈禧太后即使手握軍政大權都遮醜布都被中共官員自行揭開,中聯辦由後台走到幕前,官方認證「一國兩制」已死,中間已再無灰色地帶,無論中共、香港人定係國際社會亦都再無迴旋嘅餘地,西方各國對港嘅態度必然會有所反彈。 觀乎習近平中央對港對外嘅強硬立場,未有因為各國圍堵而有所改變,同樣強硬立場放諸於香港,結果只有一個:人大常委會全面接納駱惠寧對《基本法》嘅解釋,正式進行釋法,確立中聯辦喺香港嘅憲制地位,對港行使「監督權」,成立市委書記制度,等同直接實行「一國一制」。香港淪為大陸二線城市,《基本法》頒佈三十年後已如同《中英聯合聲明》一樣成為歷史文件。到時《香港關係法》、獨立關稅區被取消,香港嘅經濟地位被台灣、新加坡所取代,只係時間問題。 之前駱惠寧批評泛民主派,尤其指郭榮鏗「攬炒」,其實講「攬炒」,真係無出其右,泛民議員何德何能,就算出外游說講到牙血都出埋,都唔及駱主任一紙聲明,直接「政治攬炒」成本《基本法》咁徹底。18/04/2020

1081民監署檔案2004047(黑政濫權非法執法猖 賣港匪身份更突顯中  追究責任鄧炳強犯法 賣港政求榮曝露黑警)黑特首當道出賣港政  眾高官成它淫物玩具
狡官不斷出現,國賊非法行為違憲,無能國寇聲譽敗露顯然,令自敗其身而愧辱國魂其道。香港人履其本份義務責任(守護香港)乃理所當然 天經地義之職責何來有錯?鄭月娥三匪首 鄧炳強三匪手此是罪大惡極,罪魁禍首必遭應得報應而罪責難逃。民監署證:香港政府不是鄭月娥黑勢力的天下,也不是國寇橫行及國賊 赤匪囂張的舞臺;更不是黑警演武之地;民監署有責任追究黑警的違法及偽政賣港責任,因為港政必須由港人自治 由港府官民共同履行職責的義務懲罰這群得俸祿賣港政狡官。2020/4/18-14:36立場訊:【4.18大搜捕】公民黨前議員吳靄儀  將到中區警署接受拘捕  警方今日拘捕十多名民主派人士,據了解警方亦曾上門,嘗試拘捕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 資深大律師吳靄儀;公民黨公布,吳靄儀會在下午3時,到中區警署接受被捕。 消息人士指,警方今早曾到吳靄儀家中打算拘捕,但吳不在家。消息指吳靄儀中午時身處位於中環的律師樓,公民黨黨友余若薇與吳會面後離開。  吳靄儀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之一,基金支援因參與反修例抗爭而被捕、受傷的人士。
2020/4/18-13:30立場訊:警方再次大搜捕的重點:不只拘捕,而是情報收集! 可以預料,十多位民主派人士的電話,也會撿取作為證物,亦不意外即使我和周庭經已入稟司法覆核,法庭也極可能會一如既往批出搜查令,容讓黑警使用黑客軟件破解他們的電話。 按照目前法庭入罪門鑑,未必十多人均會罪成判刑,但單讓黑警取得這十多人的電話,能夠讀取所有Whatsapp和Telegram的對話,以及看到所有手機照片,定必大大增強黑警情報網的完整程度。 所以,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就算拉完告唔入,告入唔洗坐監,淨係拎到曬李柱銘黎智英等政治人物所有相同對話,都已經夠大獲同痴線,你話大陸情報機關同香港唔係互通,講都無人信啦。  點都好,法庭批出搜查令既門鑑,不合理地寬鬆,就一於睇下黑警會幾時申請破解呢十幾部電話,法庭又會拖到幾時先肯排期處理司法覆核,香港人又會再對香港司法制度有新一層次既理解。 至於國際輿論,要知道拘捕被稱為「民主之父」的李柱銘,以及獲美國副總統及國務卿接見的黎智英,一定會引來極大關注,對他們三十年來於西方政界結識的老朋友,一定會就此表態。  全球正受中國製造的武漢肺炎所困,香港政府得閒到大搜捕,為國際戰線的輿論關注助燃,相信疫情過後國際間對中共追究時,香港問題必是不能忽略的一環,黑警軍政府所作的一切,眾人定必看在眼內。
2020年4月18日now.com 新聞【多人被捕】民主派:政府利用法律令反對陣營噤聲【Now新聞台】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政府趁立法會審議防疫抗疫基金拘捕多名民主派成員,是趁火打劫,利用法律令反對陣營噤聲。
2020/4/18-12:05立場訊:【大搜捕】警拘李柱銘等逾十民主派人士 曾上門欲拘吳靄儀及黎智英 涉去年反送中遊行  綜合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FB專頁發佈的消息,李柱銘、黎智英、區諾軒、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單仲偕、李卓人、蔡耀昌、黃浩銘、吳文遠、岑子杰、皓桓等十數名民主派人士在今天同樣因去年數宗案件被捕。《無綫新聞》說,被捕人士在去年3次遊行涉嫌「非法集結」。  消息人士向《立場新聞》表示,警方曾上門打算拘捕大律師吳靄儀,惟吳不在家。  根據蘋果日報的直播報道,港島總區重案組今早(18日)採取行動,前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加多利山大宅,表示要展開調查,不過黎智英當時不在大宅內,警員一度等候黎回家,其後離開。  林卓廷:最少13人被捕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FB說,被捕人士最少達13人,包括李柱銘、黎智英、何俊仁、楊森、蔡耀昌、區諾軒、李卓人、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陳皓桓、岑子杰、何秀蘭。警員亦到達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住所,預計也會拘捕他。社民連亦有表示,梁國雄、吳文遠、陳皓桓被捕,不過岑子杰不在名單中。  區諾軒團隊在FB說,區諾軒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團隊已安排律師跟進,至今已是區諾軒第3次遭到警方拘捕,他亦有一宗案件於下周五(24日)判刑。 吳文遠FB專頁亦表示,吳文遠今早被警察上門拘捕,被捕原因為參與及組織去年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遊行,正前往長沙灣警署。 警方在2月28日亦曾經拘捕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以及李卓人,當時3人各被控以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去年 8月31日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另被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將於5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020/4/18-9:54立場訊:政制事務局認證:中聯辦是基本法22條中央政府屬下機構 中聯辦發表聲明,回應指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以此證明兩辦並無觸犯條文,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然而,翻查資料,2007年政制事務局在遞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編號CB(2)898/06-07(02)的文件中明確指出,中聯辦屬於基本法第22條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理由之一是港府早在2000年1月21日刊憲,列出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  此外,2000年,中聯辦的前身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當時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問到「該機構曾否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精神,就更改名稱一事徵求特區政府的同意」,時任署理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當時回應指「中央人民政府曾就決定聯絡辦名稱一事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而特區政府對此事並無不同意見」,足以顯示中聯辦權力是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制。否則,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時,中央人民政府並無需要就決定聯絡辦名稱一事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以體現《基本法》第22條的條文內容。 因此,任何重申「兩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限制或引用其他《基本法》條文解釋「兩辦」在港角色的說法並無事實根據。相反,「兩辦」聲言可在香港行使監督權,包括過問和監督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事務,顯然是有意延伸不合法的權力,以圖干預屬香港範圍的自治權,絕對是對《基本法》以至一國兩制的錯誤解讀。

2020年4月17日香港電台-港聞:張建宗:兩辦表態不構干預 鄭若驊:實際操作香港負責  對於中聯辦再作回應,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兩辦對香港事務發表意見,是理所當然及天經地義。他說,無論從憲制層面,管治層面還是實際操作上,兩辦對香港事務的表態及關注絕不構成任何干預。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實際操作仍由香港負責。18/04/2020

1080民監署檔案2004046(偽政眾所皆知賣港求榮 非法行為無所不在  胡說八道法理為非作歹 狡官無識欠缺常理)黑政權得俸祿賣政禍港  三匪霸道逆天胡言亂語
民監署證:反動極權窮途末路當前,急狗跳牆時刻之際、香港必須堅守守護港政根本應盡本能原則:第一,香港天地本屬香港人所擁有的天和地。第二,香港回歸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而定的可效國際條約。第三,基本法是監督回歸的守諾鑑證主權屬港民責任的義務承擔。第四,北京政府和香港政府是被基本法主權方所監督的雙方。第五,香港回歸廿三年,中方及港方政府、涉非法管治香港(以反動行為破壞香港回歸國際條例及毀滅基本法正經行使主權被監督責任)突顯出賣港人、成侵犯香港人的主權責任。第六,中港雙政屬偽政、稱非法管治香港也謂黑幫勢力的反動派極權,亦稱國寇、國賊、國匪、赤匪、賣港匪。第七,這群反動極權本涉下等人物,與禽獸無別;理由情節與實事求是概不相符,少學識、無知識、欠常識,根本就道德、良知、賢慧素質比土匪惡霸都不如。第八,民監署籲(象這群人獸混合髓的反動政權、何來有能力管治香港人的賢智、德慧優秀文明福地都郡)?第九,民監署強調鄭月娥黑特首、別再爪牙血跡斑斑屢次傷害港政港民安寧無處、忠心衛政無方無處可戀。第十,偽政極權仍不收斂、忠言不耳不信定會被香港人及全世界唾棄至滅亡。以上所述都是事實,有不滿可當眾公開辯證確鑿!
2020年4月17日警方法庭不應基於記者投訴作出針對整個警隊裁決 【Now新聞台】記者協會指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記者在衝突現場是目擊者,但面對警方使用各種武力,包括催淚彈、水炮車,監警會或警方未必能獨立處理投訴,因此向法庭尋求指示。  他表示,警方有公共秩序理由阻止示威,但應分辨到記者並非參與者,在任何情況下,警方都不應向記者使用武力,但若有記者不止是一名觀察者,而與參與者毫無分別,記者同樣受法律約束及有機會被捕。  法官周家明問到,當現場爭拗一個人是否記者,是否只能從背心和頭盔判斷。戴啟思回應,有意識的記者一般會隨身攜帶可辨別身分的卡片。   代表警方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表示,記者或示威者的投訴正由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處理,律政司日後可能就一些案件提出檢控,目前未能確認記者投訴內容真實,法庭不應基於這些投訴而作出針對整個警隊的裁決。

2020年4月17日香港電台-港聞  鄭若驊: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表意見時,大家毋須要過份報道。她指出中央有責任、有權對香港事情提出意見,實際操作仍由香港負責。  鄭若驊提到,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按《基本法》在某些事務有一定高度自治,但在一國兩制下,不代表中央不關注及放棄執行「一國兩制」下相關權力。  她說,社會反而要關注有人向外國政府建議制裁香港,希望透過外國法律制裁香港,並提交報告影響香港施政,才是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法律及國際慣例。  至於被港澳辦及中聯辦點名批評、主持立法會內會會議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或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律政司會否提出檢控,鄭若驊說,不會回應個別情況,指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基本法律原則,涉及干犯的人要是一名公職人員,在擔任期間藉著作為或不作為,故意作出失當行為,而且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要視乎證據。2020/4/16-10:24立場訊:盡失人心後,廢話當有趣  趙寶龍、駱惠寧、梁振英,林鄭突然同時跳出來,炮轟郭榮鏗,建制派小嘍囉們自然不敢怠慢,紛紛起哄。說實話,立法會這件事,還有人關心嗎?郭榮鏗做了什麼,怎麼做,有沒有違反這個那個的,筆者完全沒有興趣了解。  民主派在立會玩拉布,或用其他手段阻撓政府施政,根本就是正當的,怎麼玩都可以,也一定得到廣大市民支持。市民無限度支持民主派議員在議會與政府過招,根本不必問理由,也沒什麼好關心,反正就是玩,玩得好玩不好,就是郭先生他們的事情。  本來就不和你合作了,結果當然是你想要的我不給你,你有什麼法寶就祭你的法寶出來,沒有法寶,你就去捶胸跳腳,與我們無關。  中共與林鄭不明白,他們在香港盡失人心,人心已失,就是全民不合作,你拿出多堂皇的理由都好,愛不愛國,安全不安全,關我們什麼事?中共與港共唯一能做的,就是他們直接去把事情做出來,要DQ也好,要為23條立法也好,不要一天到晚打嘴炮,就去把它們做出來。  在目前的條件下,中共港共要做什麼,香港人都拿你沒辦法,你就去做好了,無論你敢不敢做,能不能做,都與市民無關。只是一天到晚在那裡打嘴炮,聲討這個那個,又威脅這樣那樣,何必哂口水,白花力氣?你就立即當下趕緊去把你想做的事都做出來,那不就完了?至少,讓我們耳根清靜。  中共港共都不明白,他們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人心盡失。得人心很難,失人心很容易,而一個政權一旦失人心,那就沒有回頭路了。君如舟民如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林鄭在香港混到只有百分之九的支持度,一隻小破船在滔天巨浪之中,隨時沒頂,你說什麼還有人聽嗎?你只有喊救命,喊救命也沒用,因為沒有人會救你!  至於港澳辦中聯辦換了新班子,都不知道做什麼好,內部地震,外部殺聲震天,地動山搖,不知如何是好。今次突然跑到前台來,用的又是老一套嘴炮策略,明知沒有人理會,還一本正經「義正」詞嚴,其實是夜半過墳場吹口哨,強自鎮定而已。  梁振英太寂寞,要刷存在感,連蘋果日報的廣告都關他的事,證明他也沒什麼正經事好做了。一天到晚說無聊話,沒有一句話兌現,說得越多,香港人越當他冇到,此人之笨拙之無聊,竟做到全國政協副主席,證明共產黨內真是沒什麼人才了。  好笑的只是,為何從北京到香港,從高層到小嘍囉,突然都集中火力對準郭榮鏗?唯一理由是習近平發話了,定於一尊指令下來,底下人不敢不從。但習近平對郭榮鏗發話,與梁振英翻報紙查廣告,豈不都是同樣無聊的事?  一個郭榮鏗,已經可以令黨國上下為之震動,證明郭先生能量很大,破壞力強橫,一人當關,萬夫莫開,郭先生或許可以稍稍自豪一下。  這件事根本是笑話一樁,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吵來做什麼?香港人就等你們真正把要做的事做出來,然後,香港人自會做他們要做的事,如此而已。  花這麼多文字回應這件事,也夠無聊了,幸虧我打字很快,下筆如有神,半個鐘搞掂。17/04/2020

1079民監署檔案2004045(港政必須果敢承擔履職 需要推翻偽政極權  黑政權自古狡詐別遷就 議會責任當家作主)區議員是港府政權  黑偽政勢力需解散
民監署證:中聯辦港澳辦外交公署三機構違憲及破壞基本法,行為不當,所有言論稱黑勢力橫行;屬剝奪港政權稱侵犯,請尊重港人治港、別騷擾港政。
2020年4月16日香港電台-港聞:外交公署:中央對特度區高自治具監督權 籲外國勿干預  港澳辦及中聯辦日前譴責立法會部分議員惡意「拉布」,干擾議會正常運作,引起外國政客及傳媒批評。外交部駐港公署反駁說,兩辦表態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公署表示,中央擁有對港全面管治權,包括直接行使的權力,例如特區創制權、特區政府組織權、基本法制定修改解釋權、外交事務權、防務權等,亦包括授權特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中央對高度自治權具監督權力,兩辦作為中央處理港澳事務的專責部門,表達嚴正立場,撥亂反正,是責無旁貸、理所當然。  公署重申,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方堅定貫徹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與中國內政,敦促外國政客與傳媒,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2020年4月16日香港電台-港聞  社民連梁國雄中聯辦外請願遇襲受傷 施襲者當場被捕  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在中聯辦外請願期間遇襲受傷,涉案男子當場被捕。  警方在下午約3時接報,表示有一名男子手持利器襲擊梁國雄,現場留下一支金屬利器。從梁國雄社交網站上載的片段所見,該名涉案男子被捕時沒有反抗,承認該利器是他購買,形容梁國雄是「壞人」,警方向他表明,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  梁國雄受傷坐在現場的樓梯,表示對方行為「可惡」,但大家不用緊張,他其後送往瑪麗醫院治理。
2020年4月16日陳文敏:兩辦強烈譴責郭榮鏗 已遠超所謂關心行為  香港電台-港聞  留言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致辭時表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是突出短板,香港應要盡快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層面下功夫。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基本法23條在於保障國家安全,現行已有法例保障國家安全。他以香港民族黨的事件為例,已可透過社團條例處理,又指在官方機密條例下有間諜罪和竊取國家機密罪,還有公安條例等法例。  他認為,社會可以討論國家安全立法的問題,但應具體討論有哪些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現行法律未能涵蓋。  對於昨日駱惠寧呼籲,香港社會應營造有利於與各種危害香港安定和國家安全行為鬥爭的輿論環境,陳文敏認為,「鬥爭」的字眼是中共階級鬥爭的思維,這種說法在香港不適用和不接受,只是令社會矛盾尖銳化。 另外,港澳辦及中聯辦強烈譴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並不存在干擾,但陳文敏認為,兩辦聲明涉及立法會內的事件,是遠遠超出所謂關心的行為。

2020/4/15-18:34立場回應《路透社》報道 馬道立:從未感受內地機關干預香港司法獨立《路透社》昨日刊出 3 名香港資深法官的匿名訪問,引述一名退休資深法官,指中國有對香港司法機構施壓,又引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朋友,指馬道立為維護司法制度公正感到疲憊。馬道立今日回應,指自 2010 年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來,從未在任何時間,遇到或感受到內地機關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包括法官的委任都無受干預。  馬道立又稱,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是香港法治的重要一環。  根據早前報導,馬道立去年曾於首爾一個午餐會上演說,提到法官「一定不能受到政治等外部因素影響」。演說結束後,午餐會一名贊助人,來自中國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的代表走到台前,批評馬道立發表了一篇「政治」演說,之後該代表被請離開。報道指從這端倪,可見中港司法制度關係越見緊張;馬道立將於明年 1 月退休,之後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繼任。2020/4/15-10:36區議會「重組警隊」議案被DQ 去年7月,時任油尖旺區議會主席葉傲冬封殺討論反送中議案,指不符合《區議會條例》所訂明的區議會職能,所以不批准討論反送中和五大訴求,當時我已撰文駁斥葉傲冬曲解條例。九個月過去了,雖然民主派已經重奪油尖旺區議會,葉傲冬也落選了,但劊子手仍然存在,他不是主席,而是理應政治中立的公務員「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事件非常嚴重,因為打壓代議士的議事空間,即是打擊人民的聲音。 眾所周知,警暴問題從未解決過,所以17位油尖旺民主派區議員提呈「重組警隊,停止濫暴」文件,希望於4月14日區議會大會上討論和表決動議。不過,4月9日,上任不足一個月的油尖旺民政專員余健強通知大會主席林健文議員和我(議案動議人),動議內容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61(a)條訂明的區議會職能,所以秘書處職員和政府部門代表屆時將會離席,而官方會議錄音和會議紀錄都不會記載有關的討論。簡單來說,即是封殺討論「重組警隊」,就算動議獲得通過,也會從官方區議會紀錄中消失。不DQ議員,改為DQ議案,將民意從諮詢架構中排斥出去,極之荒謬! 余健強指「重組警隊」動議內容涉及全港性事項,所以就不符合區議會職能。我認為他曲解法律,因為《區議會條例》清楚訂明:「61.區議會的職能  區議會的職能如下——(a)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i)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well-being)的事宜;及(ii)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及(iii)政府為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及(iv)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及(b)在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i)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ii)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及(iii)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社區活動。」「重組警隊」動議內容涉及警隊編制、監警會和《公安條例》,又提到太子站831事件、油麻地人踏人事件、香港理工大學圍城事件,符合法例條文提到的「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well-being)的事宜」,而警隊亦是「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服務」。全港性事宜和法例直接影響地區居民福祉,法例亦沒有禁止區議會討論全港性事項,余健強封殺討論「重組警隊」議案並不合理。再者,區議會討論全港性議題的例子多不勝數。例如,十八區區議會都曾經於2015年通過「支持政改方案」動議;今年1月,油尖旺區議會都討論過「要求特首林鄭月娥率領官員立刻前往中國武漢視察疫情」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按余健強今日的標準,相關內容都不符合他所說的「區議會職能」。  余健強是公務員,理應政治中立,但他今次DQ「重組警隊」的做法明顯是「龍門任佢搬」,不得不質疑他背後有政治動機。只要是政府不喜歡的動議,就被定性為「不符合區議會職能」,不能討論、官員離場、不會出現於官方紀錄,消失於歷史之中。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區議會等於被毒啞,不能呈現民意,淪為政府的爛花瓶。16/04/2020

2020年4月14日 星期二

1078民監署檔案2004044(反動極權頑劣賤橫 非法行為蠻橫無理囂張  與禽獸無別沒人性 何來資格統治港人智慧)朽官無惡不作仍不悔  國賊赤匪聚奪港政權
反動派不打倒香港沒運行,此乃眾所皆知的事實。此責任,民監署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追究罪責履行承擔; 就該案向鄭月娥黑特首,罪行勾結赤匪國賊禍港興訟。
2020/4/15-13:13立場訊:林鄭:反修例示威引發大量暴力事件 近乎恐怖主義 不有效遏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由親中組織主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今年改為網上舉行。特首林鄭月娥透過影片致辭時表示,去年年中反修例示威引發「大量暴力事件」,挑戰香港法治、危害市民安全,更出現「極端化、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包括自製炸彈、藏槍、襲警等,社交媒體上亦有大量「冷血和仇恨」言論,如果不能遏制這些「違法活動」,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林鄭月娥發言時表示,特區政府會堅定維護香港安全穩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政府在應對反修例風波這場重大危機時,一直堅持三個原則,包括堅守「一國兩制」和維護《基本法》;尊重和維護法治;以及保護香港制度優勢,執法部門和檢控機關會繼續嚴正執法,維持社會秩序和安寧,讓香港回復為一個安全城市。  林鄭月娥又表示,國家安全亦涵蓋公共衛生安全及金融安全,面對疫情來勢洶洶,港府一直「迅速應變」、「嚴陣以待」及「公開透明」,直至三月中,本港整體疫情仍然穩定。  而在金融安全方面,香港有完善的機制,有能力應對金融市場可能出現的挑戰,她又以最近國際金融市場因疫情大幅波動為例,指香港的金融系統仍然有序運作,市場對香港系統仍然充滿信心。  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通過,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政策研究所由2018年開始,連續兩年在4月15日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研討會」,但今年由於武漢肺炎疫情緣故,改為網上舉辦,並上載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等人發言片段。
2020年4月15日梁美芬指兩辦有權責對港現狀發聲 否則是失職  【星島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先後發稿,強烈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的公民黨郭榮鏗和部分反對派議員濫權,涉違反立法會議員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港澳辦和中聯辦對香港現狀發聲並非干預,而是職責所在,否則是失職。  梁美芬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反對派拖延內會選舉正副主席,令議會癱瘓,是危害「一國兩制」,港澳辦和中聯辦有權對本港現狀發聲,否則就是失職。至於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對郭榮鏗作出檢控,她認為要應交由律政司決定。  對於反對派聲稱有關行為是針對《國歌法》,梁美芬強調《國歌法》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必須立法,如果想阻擋通過《國歌法》是幼稚的行為。
2020年4月14日大律師公會:兩辦評論若涉港管理事務易令人視違一國兩制原則<匯港通訊> 香港大律師公會就港澳辦及中聯辦對香港立法會事務及蒙面法裁決所作評論的聲明,指根據《香港基本法》第 22 (1) 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香港大律師公會得悉港澳辦及中聯辦最近公開評論認同上訴庭推翻《緊急法》違憲的裁決及批評立法會現時一些事務。港澳辦、中聯辦及任何中央人民政府所屬的部門於香港作出公開評論及聲明均為行使其公權的行為。  當有關評論或聲明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如上述兩項事情) ,容易令公眾將此等評論視為違反基本法 (包括第 22(1)條)所保障的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大律師公會呼籲有關部門就上述事宜保持克制。
2020年4月14日劉兆佳: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檢控可能性不大 屬政治問題多於刑事【星島日報報道】港澳辦及中聯辦先後發聲明,譴責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及反對派議員癱瘓立法會內會,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對此認為,特區政府對涉阻撓立法會內務會運作的議員,會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檢控可能性不大,因為現時是政治問題,多過時刑事罪行的問題。  劉兆佳認為,兩辦發出聲明批評議員是中央關注基本法、以及一國兩制,是否在港能貫徹執行,例如行政、立法關係,基本法立法原意雖然當中有雙互制衡,但仍是雙互合作為主。他指出,從憲制角度,行政立法屬不同機構,政府亦不想介入立法會事務,議會應自行處理好問題,以免因議員阻撓行為而未能有效運作。  劉兆佳分析,現時議會內,建制派佔多數,大會主席也是建制陣營,應有足夠手段及能力粉碎反對派意圖阻撓議會運作的圖謀。但如果立法會的運作,令政府未能有效施政,行政長官是可以採法律行動,令議會重回正軌,但相信這是非不得而才會做。  他估計政府會取消相關議員的資格機會不大,但可能在來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時,會相當嚴厲審查參選人的資格。
2020年4月14日【最新】林鄭:中央關心港事務理所當然 郭榮鏗癱瘓內會鐵證如山  【Now新聞台】港澳辦及中聯辦分別發聲明,譴責反對派議員拖延立法會內會選出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並不存在干預,反指中央就港澳事務關心是理所當然。 林鄭月娥指,中央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並不等於中央放棄在一國兩制下的權力。當中央看見立法會運作接近癱瘓,中央關心港澳事務是理所當然,否則將難以確保一國兩制落實。  林鄭月娥反指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拖延選舉、癱瘓議會鐵證如山、不容抵賴,又批評個別議員,要求外國就香港內部事務評論,甚至對香港作出制裁,指這些才是赤裸裸的干預。  至於是否需要檢控,林鄭月娥則指要由律政司獨立決定,她不宜評論。  她又指,目前只想專注抗疫工作,相信這番言論或會被指是挑釁,但她認為面對歪理,她必須反駁、澄清。

2020年4月14日《路透社》:資深法官憂香港司法獨立正受北京攻擊  《路透社》訪問了三名香港資深法官,他們認為香港的司法獨立正受到北京領導層的攻擊,認為這是自1997年回歸以來對法治的最大威脅。  他們表示,作為香港自由基石的司法獨立,正在為生存而戰。  有法官和律師說,有跡象表明北京正試圖限制香港法院,對核心憲法事務進行裁決的權力。接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人說,馬道立要應付法治是維護一黨統治工具的中共官員。  三名接受採訪的法官表示,擔心北京會在法官人選上作出干預。其中一人說,擔心北京失去耐性,嘗試找出收緊的方法。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官說,與資深內地法官交流時知道,他們一直想知道香港為何如此混亂,而且不愛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發言人說,北京中央政府一再明確表示,將繼續貫徹一國兩制原則,又補充說北京致力維護《基本法》。中國當局沒有回應路透社的提問。15/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