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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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 星期五

1112民監署檔案2005079(行政失職成赤匪當道 黑政權蔽法弄虛作假  民監署難辭其咎追責 賣港匪賊窩藏三權中)黑官禍港日溢屢見不鮮賣港求榮成群霸橫政壇
上樑不正下樑歪,偽政當道極權來;猖無良自欺欺人,證狡警自恐怖恐,612.712.831自導自演侵犯港政唯恐亂港不成;以不法無天的擾民禍政民不聊生;違法亂紀玻壞憲法.基本法.香港法冶.政制.立法.司法.本地法及國際法無不堪淪。行為可惡,行政制度以舉手黨代之,侵吞港府財政以利益黑幫行為橫行(自決.自稱.自主)成無惡不作至無政府狀態。民監署倡:特首辦、立法會、律政司、司法機構、警務署 廉政公署六執法機構已全癱瘓;有關違法行為及出賣港府政權民權的案件及行政責任制制度政策拋而不負責任,如此嚴重行政失職成行政空無一實;民監署有責任直接加入處理,和調查直相至真至實。梁君彥非法利用違法行使外界法律意見成沒有可據地步構成黑道,監警會成流氓地痞作風自謠自譏自戲舞弊職責承擔,司法律政警方成無識理據而一派胡言亂語,廉政公署形成披著狼皮的狐假虎威老虎,公堂法官如犬的擔當職責都無,特首狡官借刀殺人構成直接以執法行政行兇,催毀港府所有政制法治成一敗塗地。更可怕的是,利用六無識者(無學識.無知識.無常識.無良知.無道德.無信譽)掌控要職為非作歹,以破壞港府政權民權者加官晉爵;以無惡不作者、納入行政機關;以無法無天者當作楷模表彰顯妣。讓港府政策制度直接受到威脅成弄虛作假自毀真理。以法犯法,以理違理,以權毀政,以黑抹白已成偽政的拿手把柄亦顯亦狠亦殘。民監署就職責的可行承擔及有合法的理據向執法者提供梁君彥賣港求榮證據確鑿須逮捕歸案;追究監警會的以非法行為違法亂紀追究罪行責任;向法庭法官.律政署.警署無根本證據下稱暴動煽惑拿出證據。
2020年5月16日上午5:45東方日報:反修例示威 首宗暴動罪判刑22歲救生員囚4年  去年六月十二日金鐘一帶出現示威,以抗議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期間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警方事後把事件定性為暴動。一名救生員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成為反修例風波首宗暴動罪成的案件,他昨日在區院被判監四年。法官指,本案比起二○一六年梁天琦參與的旺角暴亂案更為嚴重,本案中有示威者向保護立法會的警員重複施襲,是對法治的直接衝擊和不尊重,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二十二歲被告冼嘉豪,承認在去年六月十二日於立法會道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法庭宣判後,被告的女友哭成淚人,近一百名支持者夾道目送載着被告的囚車離開。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時表示,暴動罪最高可判監十年,市民和平集會的自由雖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保障,但該權利並非絕對,示威者一旦使用暴力或威嚇使用暴力便已超越界線,須受法律制裁,若公共秩序未能得以維持,社會恐陷入無政府狀態,因此暴動罪的量刑須具阻嚇性。  法官:相比旺暴案 嚴重性更高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有近一萬名示威者聚集於立法會外,向警方拋擲雜物。及後警方撤退至立法會大樓公眾入口時,被告連同其他人推動鐵馬衝擊警方防線,並多次從地上檢起雨傘、頭盔和不知名物品擲向警員。當被告試圖逃跑時,即場被兩名警員制服拘捕。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是受到現場高漲的情緒影響才自發參與暴動,他在事件發生後期才加入,犯案有違他本性,本案亦並非同類案件中情節最嚴重的,懇請法庭顧及被告的年紀、他認罪及過往沒有案底等因素而判刑。  惟法官參考了旺角暴亂案中被告梁天琦及楊家倫的兩宗案例後,認為本案比起該兩宗案件更為嚴重,本案中警員正執行職務保護立法會,但被告嘗試壓倒警方的權力,加上近年愈來愈多的示威活動牽涉暴力,判刑具有阻嚇性比起讓被告更生較為重要,因此判監無可避免。  法官強調,量刑時不會單獨考慮被告在案中的個別參與,反而會考慮整個事件的暴力程度。法官指,示威者當時以磚頭等硬物投向警員,又以鐵馬推撞警方防線,若非警員施放催淚煙驅散人群,暴力行為定必歷時一段更長時間,而該等暴力是任何文明和多元社會不能容忍。此外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在案中有積極參與,其罪責顯而易見。  示威暴力行為直接衝擊法治  法官又指,現場示威群眾戴口罩、眼罩及頭盔遮掩容貌,不少人手持自製盾牌,有人將雨傘由後方遞到前方,行人路的磚塊被人掘起及堆積,準備用作擲向警員,這些行為反映事件具有一定程度的預謀。示威者在立法會外向警員重複施襲,而警員當時其實在保護立法會大樓,他們的行為等同是對法治直接衝擊及不尊重。  法官同意被告有悔意,被告亦已向家人及摯愛表示歉意,但法庭須同時平衡公眾利益,遂以監禁六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毋須審訊,給他三分之一刑期扣減,除認罪外無重大求情因素,遂判他監禁四年。 警方歡迎法庭的判決,並強調案中被告所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公共秩序,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對任何暴力及違法活動,警方絕不會姑息,定會採取果斷行動和有效措施,恢復社會秩序。案件編號:DCCC 783/2019

2020/5/15-23:40立場訊:18區區議會聯席會議斥監警會變「幫警會」 促獨立調查、警方配合議會監察  由17區區議會正副主席及離島區議會民主派議員組成的聯席會議,今日發表聯署聲明,回應監警會報告。聲明指,報告對多件重大事件的描述及結論,均無法釋除市民的疑慮和憤怒,對於警方應否對濫暴問責「不置一詞」,諷刺監警會變成「幫警會」。聯席會議促請政府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指民選議員會繼續監察及檢視警方的執法和行動,保障社區安全。 聲明指,報告對612、721及831等重大事件的描述和結論,都無法釋除市民疑慮及憤怒,對於「警黑勾結」的指控,監警會亦不斷強調自己無法定職能或權力調查,卻接受警方與白衣人「輕拍肩膀」一幕的解釋,判斷雙方並非勾結。  聲明又表示,自各區區議會上任後,多次出現警方代表離場的事件,而警方以不合作態度對待民選議員,將會截斷與市民溝通的渠道。聲明說,警方若配合區議會的監察,有助改善警方形象及警民關係。  聯席認為,監警會報告正正反映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重要性,認為必須成立具有法定效力、符合國際標準、擁有傳召證人權力等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所有警暴真相,揭露警隊制度腐敗問題,對警方違法濫權事件問責,市民怨氣才有得以紓緩的機會。16/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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