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5月1日 星期五

1098民監署檔案2005064(心不正人無道禍事纏 理不規禍前途多落難  天地人同一理沒分別 驕必敗誠必就兇化吉) 正當天理順自然公正  明道德善心歸還人間
妖言惑眾自欺:外交部駐港公署不點名批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再度評論香港情況,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美國有關政客對香港事務喋喋不休、大放厥詞。  蓬佩奧早前說,華府持續關注北京干預香港管治,又表明反對香港就23條國家安全立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求,是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是確保香港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2020/5/1-18:39立場訊:區議員稱居民自14年起 多次投訴陶輝違規僭建 地政署廉署冷處理  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日前被揭發,在清水灣碧水新村的「牌照屋」(寮屋)涉及多項違規僭建及違規居住等。四名西貢區議員范國威、余浚寧、呂文光及秦海城今日(1日)帶同傳媒,到陶輝夫婦自住的碧水新村1號屋,及疑其網上出租的民宿61A實地視察,發現除了已知的1號屋僭建工程外,61A號屋亦在花園加裝了屋蓋,懷疑同屬違規僭建。當區議員余浚寧指出,早於2014年,碧水新村已有居民多次親身向地政總署及廉政公署舉報陶輝,但政府部門一直冷處理,余浚寧質疑政府部門多年來刻意包庇,要求地政總署及廉政公署交代。  涉事的清水灣碧水新村1號屋與61A號屋只相距約百多米,目前陶輝夫婦居住在藍色外牆、三層樓高、設有室外花園的1號屋,據報該寮屋的牌照由一名劉姓人士持有;而單層、灰白色外牆的61A號屋,則建有兩款黑色及白色的屋頂,其中一部分的屋蓋留有空位讓樹木伸出屋外,而花園及窗戶均已被密封;秦海城視察後指出,懷疑該白色屋頂屬是僭建。  西貢區議員秦海城懷疑白色屋頂為後期潛建  西貢區議員秦海城懷疑白色屋頂為後期潛建  范國威質疑,陶輝的住所至少「三違規」,根據牌照規定,「牌照屋」只可由牌照持有人或其直系親屬居住,而陶輝夫婦皆並非姓劉,估計兩人並非牌照持有人的直系親屬;碧水新村1號屋的高度明顯超出牌照規定5.18米,室外花園亦涉嫌霸佔官地;余浚寧透露,碧水新村一名居民曾經就陶輝違規居住及僭建牌照屋,多次親身向地政總署專員投訴,而地政總署於2015年向陶輝發出警告後,就再無任何行動,亦只不斷稱「跟進中」,余浚寧形容地政總署明顯故意冷處理事件。  范國威及其他區議員表示,將會於下星期一(4日)向地政總署投訴,西貢區議會亦將會在下星期二(5日)邀請地政總署專員出席大會,回應陶輝的牌照屋事件,以及向廉政公署投訴陶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陶輝係走唔甩」。

2020/5/1-13:52立場訊:蘋果:陶輝曾發帖放租「牌照屋」 涉違條款及無牌經營旅館《壹週刊》早前報道,多次在反修例示威現場指揮的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居於在清水灣碧水新村一間「牌照屋」。陶輝之後解釋,是其妻子一名姓劉的親友在多年前同意讓他們居住,以及批准他們翻新,但是仍被質疑做法違規;《蘋果日報》今日(1日)再報道,陶輝夫婦過去6年,都將村內另一間面積1,100平方呎的牌照屋作民宿出租,並在外籍人士facebook群組宣傳,叫價月租最高2.6萬,一年可獲31萬收入,惟此舉涉嫌違反牌照屋條款,更可能涉及無牌經營旅館。  《立場新聞》詢問警方關於陶輝是否涉及非法行為及有否申報收入,暫時未有回覆;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立場》查詢,指確認陶輝出租的61A號屋未有領取旅館牌照,而牌照事務處在接獲「無牌經營旅館」的舉報後,會在8個工作天內進行巡查,搜集到足夠證據就會採取檢控行動。民政事務總署又補充,《旅館業條例》中的「旅館」是指任何佔用人、東主或租客向到臨其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只有每次出租期均為連續28天或以上的住宿才會獲豁免;而根據牌照屋的規定,任何牌照屋均不可轉賣轉租。[1930新增民政總署回應]千呎大宅出租張貼FB群組   月租兩萬多《蘋果》報道提到,陶輝任職警長的妻子張雅詩,自2014年起在facebook多個西貢及清水灣群組中,表示有村屋招租,面積1,100呎,屋內設備齊全,有兩間房、開放式廚房還有車位。報道還提到,陶輝在2018年更曾經親自在群組招租,叫價2.3萬元。以叫價紀錄最高月租2.6萬元計算,一旦該屋成功出租,每年最多可帶來31.2萬元收入。  報道比對現場照片,指陶輝和張雅詩的招租的牌照屋是碧水新村61A號屋,屬於寮屋或牌照屋的政府土地,是不可轉租構築物。另外又翻查民政事務總署旅館名冊,碧水新村無持牌旅館,陶輝夫婦或涉無牌經營旅館。即使兩人只是代人處理租務,但他們均非持牌地產代理,也有可能違反《地產代理條例》規定。  碧水新村61A號屋  碧水新村61A號屋  凱廸:牌照清楚列明住客   非牌主容許即成事  陶輝夫婦現時居於碧水新村1號屋。陶輝早前向《頭條日報》表示,是其妻子一名姓劉的親友在多年前同意讓他們居住牌照屋,以及批准他們翻新,又說他樂意遵守地政總署的任何指示。不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說,「牌照屋」是由地政總署正式批准村民興建,由於是政府主動免地價批准興建,「牌照屋」居民要遵守一系列限制,包括建築物有指定長闊高、須繳交牌費、不能超出指定用途、不可出租或轉讓。近年發的牌照甚至列明居民名單,如果違反發牌條件,地政總署可以取消牌照和拆屋,絕非陶輝所指「『牌主』畀你住就得」,因此陶輝夫婦居於上址已涉嫌違法。  陶輝住所3層高疑違規   花園疑霸佔官地   鄧炳強未回應事件  根據《蘋果》報道指,陶輝夫婦住的1號「牌照屋」,牌照規定土地可建不高於5.18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37.2平方米(即大約400呎)。但是現場所見,1號屋樓高3層,每層最少高2.5米,意味違反地政總署規定。另一方面,1號屋跟3號屋之間「打通」,都是陶輝一家人住用,而且牌照屋花園約1/3 範圍懷疑霸佔官地,也涉嫌違法。  警務處長鄧炳強昨日到長洲視察,無回應事件。警方早前就指,一般而言,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警務處處長發出的通令或指示,避免任何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以及讓投資風險超出經濟負擔能力。警方又表示,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會按既定機制調查及跟進,不會偏私。而有關人員已向部分傳媒就私人事項作回應,警隊沒有補充。  民政總署,確認未有領取旅館牌照 足夠證據會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已回覆《立場新聞》的查詢,確認陶輝出租的61A號屋未有領取旅館牌照,而牌照事務處在接獲「無牌經營旅館」的舉報後,會在8個工作天內進行巡查,搜集到足夠證據,便會採取檢控行動。民政事務總署又補充,《旅館業條例》中的「旅館」是指任何佔用人、東主或租客向到臨其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只有每次出租期均為連續28天或以上的住宿才會獲豁免;而根據牌照屋的規定,任何牌照屋均不可轉賣轉租。01/05/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