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

1104民監署檔案2005070(港政癱瘓廉署民監署同責 追究罪責無旁貸  能者旁觀無能掌政堪入目 民監署需負全責)政者法之本權是責應當  守護政權民權港人扛起
笑無識當有識自欺,看古代敲鼓鳴冤精華;今古中西文化法律政權可惡!
2020年5月7日下午9:31律政司就《禁蒙面法》部分違憲裁決 向終院申上訴許可【星島日報報道】上訴庭早前就《禁蒙面法》一案,裁定港府上訴部份得直,但在合法集結中限制蒙面,和警方要求市民脫下面罩而言,上訴庭維持原訟庭指這兩部份是違憲的決定。律政司已就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早前裁定港府上訴部分得直,指特首用緊急條例定立規例並不違憲。《禁蒙面法》在非法集結及未經准許集結的監督同樣不違憲。
2020年5月7日下午4:31長洲覆核王自爆欠5000萬元訟費 遭律政司申請破產【on.cc東網專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近年不斷與政府打官司,並且屢次敗訴,他前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自己欠下政府5000萬港元訟費。律政司昨(6日)代表政府入稟高院提出呈請,要求法庭頒令郭卓堅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7月8日在高院訊。  郭卓堅前年向傳媒透露自己欠下政府巨額訟費,並表明自己「冇錢畀」,更指該些訟費問題「唔使理」。他說:「最多咪宣布破產」,並笑稱「最好爭夠1億(港元),可登上世界紀錄大全。」
2020/5/7-16:59立場訊:【內會爭議】梁君彥引述外聘法律意見 被揭未公開部份內容 民主派轟隱瞞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的主席選舉風波,在「大主席」梁君彥委聘外界資深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指內會在任主席李慧琼可以在未選出新任主席前,處理內會事務之後,又再掀起新一輪爭議。立法會秘書處今日承認,外聘的法律意見中,有另一份內容未公開。秘書處指,該法律意見的內容,可能與訴訟程序有關,因此梁君彥認為有需要保留法律專業保密權。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則表明,會發信要求梁君彥交代。 梁君彥本周一向傳媒表示,已透過秘書處,向外界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索取法律意見。而根據秘書處提交予內會的法律意見要點,認為現任主席李慧琼有權「在新任主席尚未選出之時,召開會議以處理內務委員會的事務,特別是急切或重要事務」。  但今日立法會秘書處承認,原來當日提交的,並非法律意見的全部內容。秘書處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確認有「另一份法律意見」,但指由於「可能引起的訴訟程序所涉及的事宜有關」,因為梁君彥認為「有需要就相關意見保留法律專業保密權,不宜公開」。但秘書處並沒有交代,「訴訟程序涉及的事宜」是甚麼,以及是否與早前有指,郭榮鏗或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關。 民主派亦尋法律意見抗衡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表示,立法會的法律顧問早已提供法律意見,但梁君彥在未諮詢議員下,仍動用立法會的資金,去索取外界法律意見,本身已是不恰當,「唔公開就更不合理。」而且梁君彥沒有表示過有另一份法律意見,有隱瞞之嫌。她指民主派將向梁君彥發信,要求交代相關的指示。 她又透露,民主派亦正尋求法律意見應對,但認為立法會法律顧問已經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意見,「唔明大主席點解仲要拎外界法律意見。」至於李慧琼早前已預告,會在明天下午召開內委會,處理相關法律意見,上午則由郭榮鏗繼續主持選舉。陳淑莊則認為,民主派議員仍會參與由李慧琼主持的會議,「睇唔到唔參與嘅理由」。  立法會法律顧問去年已經向內會提供意見,指根據《議事規則》第75(2)條及《內務守則》第20(c)條,選舉主席應為新會期首個議程,預期由新會期主席決定議程安排,現任主席無權調議程。因此李慧琼主持會議的做法,或破壞選舉主席議程先行的規定。
2020/5/7-13:39立場訊:民政專員的崩壞  中西區區議會昨日上演民政專員黃何詠詩避見區議員的鬧劇,讓全香港人見證民政專員制度的荒腔走板。  話說黃何詠詩以「對區議會轄下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職能有保留」為由,拒絕提供會議場地及秘書服務,決定惹來區議員不滿,要求理論,殊不知理應辯才無礙(畢竟也為官二十多年)的黃何詠詩卻龜縮不出,閉門避見議員,極盡滑稽荒誕之能事。  十八區民政專員近年頻頻上新聞,在選舉中自甘墜落為中共劊子手,淪為「DQ主任」葬送香港選舉權不在話下,在區議會變天後、政府高層默許下,更是上演一齣齣鬧劇:拒絕將非建制派提出的議案列入議程、多次在會議中拉隊離場,藐視議會,去到今天更是閉門不出,戲碼讓人歎為觀止。  回顧歷史,根據香港歷史學家曾銳生在《管治香港》描述,民政主任計劃(City District Officer Scheme),亦即是民政專員的前身,是在六六、六七暴動後由戴麟趾推動設立,目標是收集民意,接受投訴,成為官民之間溝通橋樑,改善雙方關係,以確保不會像六六暴動前不滿情緒日益高漲但政府仍蒙在鼓裡。  當年港英政府為確保計劃取得成效,痛下決,選表現最優秀的政務官,出任最初十個民政主任職位,後來逐漸擴大,成為年輕AO證明工作能力及實踐地區管治的重要階段,也由於職位有一定發揮空間,對於富想像力且進取心強的政務主任尤其吸引,畢竟可以成為「地區皇帝」開展認為別具價值的事務,為地區作出具個人色彩的貢獻,在其他崗位甚為少見。俱往矣。  官場傳聞,在非建制派掌控區議會後,政府不會再派Acting D2的政務主任擔任民政專員,而是十八區清一色是已confirm的首長級政務主任出任此職,再加上如今由民建聯出身、靠聽話上位的徐英偉出掌民政事務局,勢將中辦聯的死命令下達,甚至自作聰明過猶不及地加鹽加醋,用各種醜陋手段將區議會牢牢控制。  四十多年前的「地區特首」,不但淪為「DQ主任」,現在更猶如過街老鼠,躲在自己辦公室避見區議員,甚至要由警察護送才可以離開自己頭盤,難免讓人萬分唏噓。  當年推行民政主任計劃的戴麟趾,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2020/5/6-21:54立場訊:民政處拒支援中西區議會委員會開會 議員要求見民政專員  政府斥影響運作表遺憾  中西區區議會轄下的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下午開會,但民政事務處稱不同意區議會訂的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政制發展、選舉事務、人權有關的政策,以及檢視「6.12金鐘衝突」等,表明不會有政府官員出席會議,秘書處不會提供服務,會議場地亦不會開放。  各委員最終只能在會議室外的走廊開會,會後多名區議員到該區民政專員辦公室外,要求民政專員黃何詠詩交代,但她未有現身。至晚上7時許,警方中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廖珈奇於7時許交涉,黃何詠詩之後在大批警員護送離開。  政府表示,多位中西區區議員今日在未經中西區民政事務處的同意下,進入民政處辦公範圍,並在民政處內大聲喧嘩及拍門,民政處職員多次回應及勸喻議員離開,但議員仍拒絕,議員在民政處長時間逗留,嚴重影響民政處運作,政府對此表示遺憾。  政府呼籲,議員聚焦地區民生事項,理性討論,政府在互相尊重、遵守秩序和理性討論原則下會繼續衷誠與區議會合作。07/05/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