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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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監署檔案1810202(流氓違法亂紀 法治社會地痞豈敢橫行)
2018/10/19-15:33立場訊:把毀約中共及港共官員送到國際法庭  香港已死,1995 年《Fortune 雜誌》的預言今天實現眼前。過去幾年,踐踏基本法的事不斷,也會陸續有來,因為中共已經官式向全球公告:《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再沒有現實意義,對中共如何管治香港也無約束力。那是 2017 年 6 月 30 日、香港回歸中共 20 周年前夕的事,由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向中外記者宣告。  這個撕毀中英聯合聲明的立場,早已是中共自 2014 年確立了的國策。(參見拙文第 13 至 17 段)  因此,以前沒有發生過的駭人事,例如中共跨境擄走香港人、DQ 政治異見人士參政、驅逐外國記者、中聯辦干預香港眾多內部事務、社會各界包括教育、學術、科技、媒體、經濟金融等等,全面染紅,不單毫不稀奇,更會成為香港的恒常生活方式。  既然《中英聯合聲明》被中共撕毀了,兩制便廢了,再古怪的事接踵而至就可以想像,會否有天:月薪低於 14,000 元的港人將必須遷往大灣區居住,因為梁振英說過香港政策不能被月薪低於 14,000 港元的窮人壟斷,現在教育局已著手在大灣區建立適合港人學童的課程,拒絕回去者屬干犯國家安全罪,因為損害國家利益;香港學校的課室必須掛上習總像,不向其像敬禮的學生將被剝奪學習權利終身;中國全國法律將像高鐵「一地兩檢」一樣,在香港各大學校園實施,因為那裏是討論港獨的溫床;喊叫過「結束一黨專政」、「香港命運自主」或不肯開口喊「習主席萬歲」的人,皆不得參政。  這些事會真的匪夷所思嗎?  1978 年中國文革結束實施開放改革的時候,一窮二白,全國潰爛破碎,如果當時有人說:香港不要支持中國改革開放,尤她窮下去,因為四十年後,她將變成經濟強國圖霸全球,輸出腐敗。那時的人,會否覺得這種想像匪夷所思?  既然中共毀約,香港特區政府配合,中英聯合聲明無存,兩制已死,香港還會不沉淪下去嗎?再在香港自身的體制內抗爭無不可,只是,對家已經是「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嘅人,點同我打?」  既然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協約,在聯合國登記,今天就把毀約的人(中共和港共政府)送到聯合國轄下的國際法院,與天下論公理。這個提控必須由締約國的英國政府去做,因為香港不是締約方。  如果你認同和願意,請你也加入這個全球港人向英國政府請願的簽名行動,現已逾七百人簽署,信件亦已寄往文內開首的五名要英國政要或公民社會領袖。中文全文抄錄於下。
請求英國政府到國際法院提控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共政府
2018/10/19-15:33立場訊:把毀約中共及港共官員送到國際法庭  香港已死,1995 年《Fortune 雜誌》的預言今天實現眼前。過去幾年,踐踏基本法的事不斷,也會陸續有來,因為中共已經官式向全球公告:《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再沒有現實意義,對中共如何管治香港也無約束力。那是 2017 年 6 月 30 日、香港回歸中共 20 周年前夕的事,由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向中外記者宣告。  這個撕毀中英聯合聲明的立場,早已是中共自 2014 年確立了的國策。(參見拙文第 13 至 17 段)  因此,以前沒有發生過的駭人事,例如中共跨境擄走香港人、DQ 政治異見人士參政、驅逐外國記者、中聯辦干預香港眾多內部事務、社會各界包括教育、學術、科技、媒體、經濟金融等等,全面染紅,不單毫不稀奇,更會成為香港的恒常生活方式。  既然《中英聯合聲明》被中共撕毀了,兩制便廢了,再古怪的事接踵而至就可以想像,會否有天:月薪低於 14,000 元的港人將必須遷往大灣區居住,因為梁振英說過香港政策不能被月薪低於 14,000 港元的窮人壟斷,現在教育局已著手在大灣區建立適合港人學童的課程,拒絕回去者屬干犯國家安全罪,因為損害國家利益;香港學校的課室必須掛上習總像,不向其像敬禮的學生將被剝奪學習權利終身;中國全國法律將像高鐵「一地兩檢」一樣,在香港各大學校園實施,因為那裏是討論港獨的溫床;喊叫過「結束一黨專政」、「香港命運自主」或不肯開口喊「習主席萬歲」的人,皆不得參政。  這些事會真的匪夷所思嗎?  1978 年中國文革結束實施開放改革的時候,一窮二白,全國潰爛破碎,如果當時有人說:香港不要支持中國改革開放,尤她窮下去,因為四十年後,她將變成經濟強國圖霸全球,輸出腐敗。那時的人,會否覺得這種想像匪夷所思?  既然中共毀約,香港特區政府配合,中英聯合聲明無存,兩制已死,香港還會不沉淪下去嗎?再在香港自身的體制內抗爭無不可,只是,對家已經是「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嘅人,點同我打?」  既然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協約,在聯合國登記,今天就把毀約的人(中共和港共政府)送到聯合國轄下的國際法院,與天下論公理。這個提控必須由締約國的英國政府去做,因為香港不是締約方。  如果你認同和願意,請你也加入這個全球港人向英國政府請願的簽名行動,現已逾七百人簽署,信件亦已寄往文內開首的五名要英國政要或公民社會領袖。中文全文抄錄於下。

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此函奉達:
*英國首相文翠珊女士
*英國外相侯俊偉先生
*英國國會全體議員先生女士
此函抄送:
*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
Hong Kong Watch 及其創辦人Benedict Rogers先生
我們是一群受害的香港人,因為香港特區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政府(下稱「中共政府」)聯手破壞和推翻《中英聯合聲明》。我們按照《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在一國兩制、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下,原應享有的自由、人權、法治和民主發展等承諾,現時皆不兌現,而且大受摧殘。我們現在生活於上述兩個政府的共同強力壓迫之下,自救無從,因為此兩政府目前的極權,廣披政治、經濟、民生、社會、教育和學術等各個領域,眾多遺害港人的政策雖然屢遭大多數港人反對,卻往往能順利通過。因此,我們亟須向國際社會陳情,協助港人討回公義與《中英聯合聲明》所承諾的合法權益。
訴求謹列如下:
1. 吾等懇請:英國首相文翠珊女士、英國外相侯俊偉先生、英國國會全體議員先生女士,代表英國政府,向聯合國轄下、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提控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共政府破壞和推翻《中英聯合聲明》,摧毀此《聲明》賦予港人的高度自治、自由、人權、法治和民主承諾,並於違約指控成立後,對一眾參與違約的中共領導人、中共官員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予以懲處,凍結他們在中國國外的所有資產。
吾等請求實建基於英國乃《中英聯合聲明》這份具法律效力的國際協議的締約國,此《聲明》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署,1985年6月12日於聯合國登記,現載於《聯合國條約集》第1399卷第23391號。現此《聲明》遭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共政府破壞,但根據聯合國國際法院規程,只有締約國才有權提出訴訟,吾等香港人雖為受害者,因不是締約方,無法追討,故懇請曾是香港前殖民地宗主國的英國政府閣下,能負上對港人的道義責任,為港人追討公義。
2. 吾等懇請: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先生、關注香港人權的組織Hong Kong Watch及其創辦人Benedict Rogers先生,能為吾等受害港人向英國政府陳情,支持把《中英聯合聲明》違約一事,提控至聯合國國際法院,為港人追討公義。
以下乃《中英聯合聲明》受破壞的部分重要事例:
香港特區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例證
事件    違反條文
1. 剝奪政治異見人士參政權利
阻止政治異見人士(如主張香港自決或獨立者)參選議會,包括劉小麗、周庭、陳浩天、梁天琦等多人;又透過法庭裁決,把就任宣誓時表達異見的立法會議員議席取締,包括梁頌恆、游蕙禎、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及劉小麗。  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的《基本法》第26條,港人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驅逐外國記者出境
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出席該會演說,其後該會第一副主席、駐港金融時報記者馬凱在港的工作簽證遭香港特區政府拒絕續期,須於短期內離港。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五)款賦予港人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3. 禁制異見團體
禁止主張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及集會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五)款賦予港人言論、集會及結社自由。
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共政府聯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例證
1. 非法在香港實施中國法律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口岸實施「一地兩檢」海關安排,在位於香港境內的口岸劃出區域歸給中共政府管理,實施中國全國所有法律,由中國內地人員進駐執法。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二)、(五)、(十二)款及其附件一第一部所規範的「一國兩制」原則;亦違反了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的《基本法》第18條,在香港實施的中國法律只限於國防、外交及不屬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並且若要在港實施中國的法律,必須按規程將有關法律列於《基本法》附件三才可實施。但上述在港實施的所有中國法律,超越國防、外交和香港的自治範圍,亦沒有按規程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即告實施。
中共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例證1. 公布《中英聯合聲明》失效
中共政府多次在正式或非正式場合,表明《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2017年6月30日(香港主權移交至中國20周年前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中外記者會上,官式宣布:「《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檔,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正式公開推翻《中英聯合聲明》。 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二)、(五)、(十二)款及其附件一第一部,中共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政策為期五十年不變,有效至2047年,但左述宣告發表於2017年,還未到限期,中共已表態《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的管治無約束力。
2.  中共全面管治香港,推翻高度自治承諾
2014年,中共國務院發表有關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情況的白皮書,指出中共政府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而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自中共授權,中共授予多少自治權,香港就有多少自治權。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二)及(十二)款,中共在香港實施「高度自治」,而高度自治的具體操作,是載於《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及《基本法》的條文中,而不是取決於中共的隨意授權。
3.  摧毀香港司法獨立
2016年多名立法會當選議員宣誓就職時在誓詞中表達異見,香港特區政府就事件進行司法覆核,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隨後主動就《基本法》第104條有關議員宣誓行為進行解釋,使到香港法院被迫要按照憲政責任,跟隨人大常委的法律解釋,不能由香港法院自行解釋法律,從而褫奪了六名民選議員的議席。    兩方面違反了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的《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此條文規定,香港法院獲人大常委授權就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基本法》條文進行解釋,而議員宣誓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應由香港法院解釋相關的《基本法》條文,並非人大常委;第二,根據此條文,人大常委只能在案件到了終審階段,並由香港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時,人大才有權釋法。但今次案件未到終審階段,香港終審法院亦沒有作出提請,人大常委已經主動釋法,剝奪了香港法院的釋法權。
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三)款,摧毀香港的獨立司法權。
4.  中共政府非法來港擄人
2015年,香港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五名書店的經營者失踪,部分被中共人員從香港非法擄回中國大陸,跨境執法,肇因及此書店售賣中國大陸禁書。  跨境執法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的一國兩制精神;出版從業員被擄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五)款賦予港人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
5.  推翻政治普選承諾
香港人自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以來,至今30年一直爭取符合平等選舉權原則的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和全體立法會議員,但遭中共拒絕。    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的《基本法》第45和68條,特首與立法會將會由普選產生。
6.  中共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摧毀一國兩制
中共派駐香港的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包括統籌、指揮、組織親中共人士參選議會,為他們拉票,強迫中資機構員工投票給親中共人士。又在立法會處理香港內部事務的法案時,游說親中共議員或向他們 施壓,要他們投票支持政府議案。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二)款,除香港的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共政府管理外,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落實《中英聯合聲明》的《基本法》第22條,中共政府部門不得干預屬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20/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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