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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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9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808150(無能政權何知理政所在 民權與政權間  流氓統治不離地痞掌政 赤匪與勾國賊中)非法政權終不得就
獨裁怕獨終禍臨港,香港不自治獨立原本制度,就是(今天禍患成明日災難)!
寄件者: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收件者:廉政公署北角總部 <rc@ops.icac.org.hk>、廉署投訴事宜委會 <icc@cso.cov.hk>日期:2018年8月9日 上午11:37主旨:廉署「黎志明述案錄」(追究罪行責任非個案有別 涉行政失職關機制不符事實)致白韞六函:
「敬文」如下:涉案檔案「R18-58」投訴廉署機制錯亂(黎志明述案錄)時間8月8日下午3時,正式會話內容錄五點:
一 了解民監署訟意情況因與果。簡述五由「1 廉署行政不就事實突顯在前線行為(以不作事實解釋因由涉行政規定)。2 不符政制實際行政所需要以貪污外衣推卸責任(就沒有貪污事實證據)。3 借用機秘制度自蔽自蒙(建量案刑責形成以政治掛勾)。4 脫離實際責任和行政需要(投訴架構空無一物作沒任憑自是自非)。5 行為不檢名不符實作錄檢案虛構一場(事實排在面前仍然以廉署身而披狼皮形自欺欺人)。
二 得釋機制錯亂指控「以個人的見解」形不為事實承擔責任涉不負職能重任。
三 稱廉署祇查貪污形成自瞞職責而自欺「廉政公署」就名不符實能為而完全癱瘓機構責任。
四 稱廉署不是每案都能承擔,涉不負責。「追究基本法原本主權,乃中央聯合聲明的結晶;屬國際條文也號國策憲章。」涉港人回歸後的主權(監督和守護)作用本為港府官民的義務責任。有何不能?
五 以前處理過的案不會再作跟進也不得追究,此稱知法犯法形成事實執法違法。證據全在過往中罪行裏存在,此說豈不是成為流氓地痞作風態度。與匪霸何別?
民監署要求明文處理此案,但黎志明稱不需要。此說也不符實際職責承擔。就算民監署一個弱勢社群受害者的組織,每案都需要明文符合理據建立檔案存根,何況民監署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就「廉政公署機制錯亂」追究責任何來不作明文處理作錄?否另有企圖或別有用心?此致09/08/2018  (望廉署就可行的行政職責以立三思所有的可行)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寄件者:香港民監署<okhk999@gmail.com>收件者:1823投訴<tellme@1823.gov.hk>日期:2018年8月8日下午9:01主旨:Re:基本法「效果和功能」是鄧小平對香港回歸時許諾憲章(賦予香港人對回歸後所作監督作用)皇令法律 (檔案編號:2-4678999203)致1823相關主任啟
就該函件行政長官成行政失職當真。民監署倡鄭月娥特首應承擔本份責任:
「該函事關重大不得不明確承擔。就鄭月娥特首身份、豈成草人驚鳥效能都不如!月薪百萬祿俸年過千萬,官威不得效政、反成欺壓港民職責與義務的應份本能無所不在,連特首本份的責任都不得事實承擔,行政長官顏面何在?
追回基本法主權是港人應有的責任。原本的事實、何來不敢呼應民監署的要求?為何不肯共同帶動行政高官嚮應職責的事實義務和責任,與港民共同奮鬥取回原本的權力監督和守護(基本法原來效能作用)符之事實?
受香港政府俸祿,橫濫行政非法行為所有責任,道理何在?理由何來?難道當特首祇能備識不能行動嗎?」
民監署要求1823有關主宰、必須履行職能,向特首鄭月娥敬告,應有責任不得辜負!必須要(果敢、坦誠)追回基本法主權的(守護和監督)承擔。此致  08/08/2018(付相關檔案三夾)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18/8/9-12:09立場訊  政治鬥爭要有理有節才能有利  沙中綫醜聞不絕的港鐵愈揭愈臭,不斷發酵,林鄭月娥雖然已委任法官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但遠水不能救近火,且予人有拖字訣之嫌,婆政權為求自保,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召開跨部門記招會,揭發早前港鐵提交的紅磡調查報告書有假紀錄,報警追究。  港鐵高層即時出現大地震,沙中綫工程總監黃唯銘「主動」辭職,轄下三名總經理即日炒魷,行政總裁梁國權宣布提前退休,但要留任至繼任人接任,而自稱兩度請辭(包括在記者會前一天)的港鐵主席馬時亨不獲批准,自稱因「責任感」接受挽留,處理招聘新管理層事宜。  熟悉政府運作的林鄭月娥證明並非省油的燈,更深諳厚黑學的為官之道,今次折箭法和卸鑊法齊用,不能說沒有效用,至少輿論不能批評她不做事,包庇港鐵管理高層。翌日林鄭月娥接受記者查詢,表明不會效法幾年前處理韋達誠的做法,補錢掩口送走瘟神,梁國權和馬時享留下固然要責任自負,收拾爛攤子,更不排除有手尾跟,看看馬時亨面如土灰的死相,他想不想即刻辭職,還不清楚明白嗎?  她又已委任三名前工程署署長成立獨立小組,接管沙中綫工程及檢討監管制度,換言之,就工程部分的港鐵業務實際上政府已經接管,至於營運方面,毋須最高層處理亦可正常運作。不過,作為董事局成員,運房局局長陳帆明顯監管不力,疏忽職守,罪行及責任與馬時亨、梁國權無異。  要對付婆政權,亂轟冇用,一定要有理有節,才能有利,引起公眾廣泛共嗚,凝聚社會力量攻堅。  第一、對於庸碌無能的陳帆,公眾輿論一定要死咬不放,迫婆棄車保帥自保,從而削弱特區政府管治威信。  第二、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要向廉署舉報及向警方施加壓力,更應召開特別會議,重提引用特權法調查,迫令罪魁禍首又有負責有關工程項目主要人物「休假」避風頭的禮頓「落鑊」,無法逃避刑責。  第三、民間力量應該剪輯建制派議員早前在立法會反對引用特權法調查及為港鐵管理層護航的言行,在各社交媒體廣泛流傳,形成輿論壓力,教他們在未來的立法會再辯論有關事宜,不敢胡亂造次,否則必在選舉中失票。  第四、鑑於沙中線工程項目與 UGL 事件及 689 關係千絲萬縷,主流傳媒早已歸邊,不會主動調查,但目下梁振英借陳浩天港獨事件猛轟 FCC,引起外媒公憤,正好引勢利導,反對派尤其是民主黨的「天下為公」計劃,應該主動積極和外媒合作,在國際上發炮,激化 689 集團和婆政權的矛盾  港鐵沙中綫危機只是冰山一角,好戲肯定在後頭,鬥爭要有章有法,不借力打力,只會徒勞無功。

2018/8/9-11:40立場訊  獲委檢視沙中綫工程 前土木工桯署長:鑿開石屎檢查最好  港鐵沙中綫紅磡站月台工程爆出擅改圖則、工地記錄疑造假的醜聞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三名前官員以顧問身份,檢視有關工程及管理問題,成員之一土木工程署前署長劉正光今早接受商台節目支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表示雖然有多方法檢測內牆鋼筋情況,例如使用超聲波,但他十分主張把一部分大家認為有問題的連續牆,鑿開石屎檢查,「不需鑿開很多,一米多牆身已可以。拿出一些鋼筋,可看到鋼筋,有沒有接駁口,很多人說沒有駁口,有些人則說沒有扭進去(螺絲頭),當看到才是真確。」  劉正光表示最關心的是月台的結構安全。商台新聞引述他指,認同港鐵指更改後的圖則設計,比原先的更安全,但不明白為何不向政府入則修改。09/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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