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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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808163(赤匪國賊禍港政法凌亂 霸道行政無不堪淪  狗官狼政腐敗植災殃民 黑道國妖利益撈靜)港府政權民責守護  義務職能民誅腐政
民監署倡:港府應負責任清除貪官污吏行為,對違法亂紀負上刑事罪行懲罰追究。此乃行政基本的常務職責,行政長官不得藐視行政規則責任承擔!
2018/8/23-21:59立場訊  大陸籲在逃海外貪官 年內回國投案 可獲「從輕處罰」  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多個中央部委今日聯合發出公告,要求境外在逃的「職務犯罪案違法人員」,在今年底內回國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職務犯罪案」是指政府機關、公共部門、國有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員,利用職位優勢的貪污、受賄罪案,因此公告針對的主要是涉貪逃往海外的政府或國企官員。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五部委今日發布《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為依法懲治職務犯罪,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給境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若因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由今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自動投案,或者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向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公告提到,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如委托他人代為表達自動投案意思,或者以書信、電報、電話、郵件等方式表達自動投案意思,其後本人回國到案接受辦案機關處理的,視為自動投案;為鼓勵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的親友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同樣視為自動投案。  如提供重要線索立功  或可免罪  公告強調,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具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積極協助抓捕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部委又在公告中聯合呼籲,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公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且隨後被引渡或遣返的,監察、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窩藏、包庇、資助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幫助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毀滅、偽造證據,掩飾、隱瞞、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8/8/23-19:18立場訊  沙中綫醜聞 七大問題亟欲解決【文:葉世雄(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召集人)】沙中綫工程醜聞越揭越多,港鐵金漆招牌敗絮盡現。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 31 日召開特別會議,追究紅磡站工程問題及補救行動。本文在此提出七大質疑,作港鐵監管工程上是否全面管理失控的試金石。且看政府及港鐵會如何回應,抑或一如以往靠公關技倆轉移視線。  一、何人偽造文書?有人串謀欺詐?  政府早前召開記者會,指港鐵使用未經屋宇署審批的圖則興建月台層板、螺絲帽數目較原設計減少 2,000 個,但並無即時通報,更附上工程人員簽署核實的文件。究竟是何人簽署文件?港鐵管理層是否知情?  二、何人剪短鋼筋?多少鋼筋被剪?  根據港鐵報告,分判商泛迅兩名代表確認曾在禮頓要求下剪短鋼筋,但後者強烈否認,真相仍未揭盅。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引述消息指涉事鋼筋多達數千支,分判商中科興業則估計近千支,均遠超港鐵「不多於 17 支」的估算,到底實際數目是多少?月台層板的承重力被削弱了多少?  三、政府蒙在鼓裡?通報機制失效?  政府與港鐵簽訂的委託協議有條文列明,倘工程涉及重大影響必須向政府通報。但在沙中綫紅磡站一事上,身兼港鐵董事局成員的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韓志強竟指董事局被蒙在鼓裡,這是否承認通報機制失效?政府是否只能單方面聽取港鐵報告,毫無機制去防止隱瞞與虛報,監察角色形同虛設?  四、管理層下台 換湯不換藥?  連串工程醜聞反映港鐵內部通報機制失效,監工知情不報、部門主管未有主動跟進,管理層亦未能掌握全面信息。經此一事,港鐵會否改革內部通報機制?否則撤換多少管理層人員,亦只是換湯不換藥,無助根治問題。  五、如何追究禮頓責任?  總承建商禮頓擅自修改工程圖則,置公眾安全於不顧,有違專業精神。東窗事發後更從未公開回應事件,到底政府是否要放生禮頓?值得關注的是,禮頓目前仍然手握多份港鐵工程合約,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北面工程,以及高鐵隧道工程,令人擔心有更大的安全危機未被揭發。  六、鑿開石屎檢查?有何補救工作?  雖然港鐵已委託工程師,為紅磡站進行負重荷載測試,但今日的測試不能反映長遠結構老化後的負重能力。政府委任顧問團成員之一、前土木工程署署長劉正光建議鑿開涉事石屎牆檢查,為何港鐵不考慮有關建議?工程完工是否比人命安全更重要?至於已發現問題的地方,又會如何補救?  七、港鐵主席毋須問責?  港鐵就沙中綫工程問題向公眾道歉,其中行政總裁梁國權提早退休、工程總監黃唯銘及三名沙中綫總經理即時離職,負上行政失當的代價。唯獨主席馬時亨「有責任感」地留任,毋須問責,又無任何懲處。為何不讓他停薪或減薪,直至善後完畢後離任?  整個沙中綫工程醜聞不斷,早前更爆出多個地盤出現嚴重沉降,由傳媒揭發後,港鐵才宣佈即時停工。相信公眾已不會再接受「我哋話你聽 ok 就得」的官腔。相關部門及機構必須正視上述多個問題,用實際行動回應質疑,才可能挽回公眾信心。

2018/8/23-15:51立場訊  兩套法:嚴刑峻法 + 貪贓枉法  一句律政司覺得無 case,何君堯虛報履歷就可以無事,柯創盛和葛珮帆虛報學歷亦拖到無疾而終,周浩頂串通 689 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又當無件事。  民主派議員在宣誓就任時加入內容或以形式表達對現政權的不滿,過去數屆都無事,到了這一屆就忽然犯例。不是政權認可的參選人,DQ 主任手起刀落,取消其資格。  許智峯為抗議行政機關用「狗仔隊」監視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的一言一行,搶去「狗仔隊」一員的手機,警方迅速拘捕搜證,並擬以涉嫌「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四罪同告。行政機關涉嫌違反《基本法》有關在立法會的職能,當然是無人追究,「狗仔隊」仍然在立法會內橫行無忌。  香港現在行的不是嚴刑峻法,因為若是嚴刑峻法,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家陣香港行的是選擇性執法、法外有法甚至是貪贓枉法,不過這個「贓」不是真金白銀而是政治前途和個人利益。  鼓吹民主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嚴刑峻法;依附政權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貪贓枉法。作者 Facebook  23/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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