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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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905063(偽政當道何談政制 無法無天無惡不作)政偽成民反自古現象
2019/5/3-17:12立場訊:【逃犯條例】援引本港與四國簽訂引渡令 立會高級法律顧問要求政府澄清多項人權保障是否適用  立法會高級法律顧問曹志遠致函當局的信件,亦提出多項有關人權保障的問題。  他指《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說明拒絕引渡的強制性理由之一,是被引渡者沒有受到或不會受到刑事犯罪的最低限度保障,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人人在法院或法庭之前,一律平等。」的要求。法律顧問特別指出,根據 2003年修訂的《英國引渡法》,引渡聆訊的法官如果判定該人的引渡不符合《公約》所規定的權利,則必須命令釋放該被捕人士。  他在信中詳列多項在本港和其他國家訂立的引渡法令中,對人權保障要求,包括在本港與新西蘭簽訂的引渡令,規定如果移交可能會令被要求方違反國際條約規定的義務,可以拒絕移交。  在本港和捷克簽訂的引渡令,則指明在個別情況下,鑑於被尋求移交的人的年齡、健康或其他個人狀況,把該人移交不符合人道精神,本港可拒絕移交。  在與南非簽訂的引渡令,亦指明如被引渡人士在要求引渡方的審訊中不會得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4 條中所載的最低限度的保障;或在某人已就某罪行被定罪,且因該罪行而被尋求移交的個案中,該人在有關的審訊中並沒有得到該等保障;亦可拒絕引渡。  而在本港和愛爾蘭簽訂的逃犯令亦指明,「如根據要求方的法律可就尋求移交所根據的罪行判處死刑,則不得准予移交。」法律顧問要求保安局澄清,在新的個案式逃犯移交安排中,是否有類似的額外理由,可以拒絕引渡。
2019/5/3-13:48立場訊: 荒唐管治官逼民反 港人維權谷底反彈  特區當局修改引渡法例觸犯眾怒,致群情洶湧,周日(4 月 28 日)上街人數逾十萬人,比數星期前驟升十倍,但當局依然寸步不讓,只懂胡亂應對,卻是招架乏力,是一場典型的公關災難。  面對雨傘運動以來最大規模的示威抗議,署理特首張建宗自作聰明,立即表示人數不是重點,不過同人數劃清界線,其實也變相承認反對聲音多到一個點,遠遠超出當局預期。言下之意是,若果數人頭,早已無話可說,只不過特區政府視民意如無物,不怕重覆陳腔濫調,也要勉為其難硬闖下去,為大陸引渡在港疑犯打開方便之門。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當然也力撐政府,認定不能因上街人數眾多而放棄修法,否則便無法管治下去。她的態度看來堅決,卻顯得內心虛怯,一見群情洶湧便聯想到無法管治,正反映她也得默認修改引渡法律盡失民心,根本毫無信心說服群眾、爭取民心,只好強闖下去,盡快通過修訂條例,把生米煮成熟飯,才能證明其管治能力,刷出其存在感。  接着,另一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又搭上一句「沒說服力的意見沒有代表性」,不外兜個彎說,民心所向一目了然,沒有好爭議的,只不過「跌落地都要楋翻揸沙」,說甚麼人多不等於有道理,因此意見也沒有代表性了。甚麼奇談怪論?代表性與人數當然有關,滿街市民群起反對,不論有道理否,代表性要比行政長官和十七位問責局長高得多。即使退一萬步說,他們沒代表性,原因也跟說服力高低無關。  更重要的是,湯家驊這麼注重說服力和代表性,他力撐的特區當局,不外是北京欽點的政權,究竟有甚麼代表性可言?特區當局修訂引渡條例,謊話連篇,更罔顧中國法治不堪的事實,又有甚麼說服力可講呢?再到特首林鄭月娥,一切若無其事,照舊修法,更督促立法會盡快於七月前通過,根本當抗議無發生過。  由是觀之,特區當局的施政豈只是公關災難,從三方面看,都是一場污爛。一是施政可以理屈詞窮,用藉口當理由,用謊言當事實,當大律師公會直斥其非,便裝睡不醒,重覆早已穿崩失效的台詞,當記者協會要求面見澄清,也統統避而不見;二是窮得只剩下權力,不求爭取民意,只求數夠票通過了事,中國法治狀況堪憂,當局不屑一顧,索性一意孤行,單幹到底,反正北京樂見其成,不惜犧牲港人利益,也要力撐到底,誓把香港納入中國式法治的版圖;三是橫蠻管治出籠,厚顏無耻治港,只求加速通過修例建議了結爭議,不求深入探討以理服人,更不會廣泛諮詢疏導民情,遇到民間反對聲音強烈,便一於龜縮戰術,收窄戰線,同時肆無忌憚抹黑反對者,指他們別有用心,唱衰大陸。  可見這樣的政府自視甚低,只求北京護翼,不求民間認同,有權用盡即可,甚至與民為敵亦在所不計。過去董建華政府推動國家安全立法(俗稱「廿三條」),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也四出推銷方案,出入論壇舌戰群儒,並且網上提供詳盡資料,全力爭取民心。反觀眼下的李家超局長,鬼鬼祟祟,除了跟個別商會解釋,大抵足不出金鐘(或者還會到中聯辦),視公開論壇和學術研討為畏途,從不出席,也不派代表參加,也不論提出甚麼質疑,答辯都是照本宣科,大同小異。  如此的政府、如此的官員,不論出於賤視民意而目空一切,還是力有不逮而避免出醜,其迴避市民、閉門造車、一意孤行的做法,不僅拉低管治文明的水平,更進一步挑起港人的不安和憂慮,憤慨和反抗。上周日逾十萬人上街抗議,「守護公義基金」更籌得近三百萬元捐款,正是這種荒唐管治官逼民反,驅策大家以集體行動捍衛自己的基本權利,加上佔領運動的裁決和判刑引起的回響,終令港人走出佔領行動後的政治谷底,也把民主運動推回正軌。  不錯,香港正走向無法管治的局面,但並非如葉劉淑儀所說是由於政府屈從民意,反而是由於政府背逆民意出賣港人,而大家不認命不甘心,並且義無反顧,反抗到底,向這個同港人離心離德的統治集團大聲說不。

2019/5/2-17:16立場訊:【逃犯條例】湯家驊:遊行市民不信任香港司法制度 不信任法官  香港外國記者會今日(5 月 2 日)舉行座談會,討論修訂《逃犯條例》。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會上發表講話,重申政治罪行不會被移交,對於周日有 13 萬市民上街反對修例,湯家驊質疑示威者是不信任香港司法制度,不信任香港法官。  湯家驊演講開首先聲明,他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政府立場,他重申《逃犯條例》只適用於嚴重罪行,而且政治罪行不會被移交。即使明天香港 23 條立法,觸犯相關罪行的人亦不會被移交。  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日前離開香港移居台灣,湯家驊不點名指林榮基是聽取了糟糕的建議,因為他涉及的罪行含政治性質,不明白林榮基為何覺得自己會在香港被捕而需要移居台灣。  他又舉例指,英國已經與全球108個國家訂立協議,美國亦與110個國家訂立協議,與英美兩國訂立協議的國家,包括古巴、孟加拉、肯亞、墨西哥等國,外界認為部份國家人權狀況比中國更差。  湯家驊認為,市民上星期日走上街頭表達憂慮,事實上是不信任香港制度,「如果你憂慮,你其實就是在說,你不信任我們的司法制度」。他強調自己對本港司法制度感到驕傲:「如果你不信任我們的司法制度,你是否在說你不信任我們的法官?」  出席同一場合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則指,周日有 13 萬人上街,湯家驊卻認為政府不應讓步,而特首林鄭亦質疑公眾對修例不理解。郭榮鏗指建制派在 2003 年 23 條立法時,亦說過類似的話,反映建制派並沒有從經驗中學習。他又批評政府低調諮詢,因此不能怪市民走上街。他認為參與示威的市民,都清楚政府試圖做甚麼,明白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脅。0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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