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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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905087(非法特首罪行實錄 其九惡禍香江民怨沸騰  勾國賊糾黑組偽政 聯國匪赤匪政匪囂無道)賣港特首責無旁貸  罪證確鑿難辭其咎
民監署就職責的可行,緝捕鄭月娥歸案屬理所當然,理據顯其九罪過由所現在目前清析;其居心叵測由九惡突顯明確,與法.理. 政.權和責任徹底脫離;就法理.就事實.就職責都完全觸犯基本法中的宣誓承諾,職責承擔,理政文明和行政公道。可惜,其所行為及急相反;而且逆施倒行至相當極端的地步成無法可救。因此,民監署職責所在,不作出緝捕行動就形成失職罪成。希望鄭月娥諒解民監署的職責,和行政者有果敢承擔,其責任的忠誠履職事實表現。現由民監署檔案罪行錄中存在其九罪行如下: 一無識,政權是民權靠山,民權是政權支柱,此稱政民權穩定。二無能,就統治者必須守法, 但其無基本法所識;事實基本法是北京對香港回歸的真誠承諾憲章,賦港民監督的保證條文。三無賴,就民監署向京討回基本法監督權近年時間,要求特首與京就討回聯絡安排都不履行責任。四無知,身為特首本能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的固本責任,但其並無盡責履行。五無恥,就責任換取勾結國賊及黑幫和利益集團,當作支柱出賣港府權利和財政.民政化為烏有任由虧空惡業橫禍香江。六惡行,持京勢力公開威嚇香港,施惡法而賣港。七橫行,獻利益求功名圖私利。八暴治,施政失策頑囂。九失職,違職責濫權。

2019/5/31-14:20立場訊:李家超指新聞界及法律界不了解《逃犯條例》 無睇草案內容 郭榮鏗:剩係你明白呀?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天開始,6天內召開5次會議,商討《逃犯條例》修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回應議員發言時,指在政府解說過程中,發現「好多人」包括新聞界及法律界「朋友」,根本不了解《逃犯條例》運作,亦無看過政府草案內容。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12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發聯合聲明反對修例,質疑是否只有李家超明白《逃犯條例》修訂。  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在會上問李家超,政府閉門和商會商討修訂,並作出所謂改善,但如果仍有大量市民擔心修例,在6月9日上街遊行,當局會在幾多市民上街的情況下才會暫緩或收回條例,再向社會解釋。  李家超回應指當局是聆聽不同人士、組織和界別意見,不是只聽某一個界別意見,又指某些界別人士不了解政府工作,「在我們解說工作中,我們看到的確有好多人,包括相信有新聞界朋友好、法律界朋友又好,我們溝通時,我們覺得他們根本不了解《逃犯條例》運作,亦都無真係睇吓我們草案內容。」他指當政府人員以投影片解說後,「大家係安心」。  他沒有回應人數問題,只舉例指有太多不正確訊息,例如指創作或採訪有政治意見的人會被移交,李家超指「係完全無可能」,他指香港創作無可能犯罪,而香港有採訪及出版自由,不會為因為創作、採訪或出版而干犯任何刑事罪。  委員會辦公眾聽證會動議遭否決  郭榮鏗其後在提問時直指,「局長我有無聽錯?你話法律界人士被誤導、不明白(修例)?12個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包括上訴庭前副庭長(羅傑志)唔明白?被誤導?只是你李家超明白?」他直指李家超「呃人」誤導市民,又指李家超經常提及法院可以就引渡案件把關,但高院在一宗引渡案件中,時任高院法官夏正民已指法庭不可能處理被引渡人士是否可以獲公平審訊。   李家超回應指「我希望唔好將說話放進我口裡,係有啲人不熟悉我們的條文,亦有啲人聽咗啲錯誤信息,我無講某啲法律界既人被誤導。呢個唔係我所講」,他又指現時《逃犯條例》的制度,純粹是剔除地理限制和由行政長官啟動個案移交,「係兩個簡單改動」。  另外會議上又提及由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即賦予本港法庭權力,處理港人在海外殺人罪。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世界各國特別是普通法地區都以「屬地原則」處理,在境內發生的罪行才實施司法管轄權,只有特別情況才有域外司法管轄權,例如履行國際條約要求的法則,她表明楊岳橋的建議,在政府看來並不可行,「犯罪行為發生在境外,我們必須向犯罪地的政府機關,尋求司法互助以取得證據,能否成功是一個問題。」  會議最後處理3個由民主派議員提出的動議,包括由毛孟靜提出召開有充足時間的公眾聽證會,但所有議案在建制派議員為多數反對下,全部被否決。31/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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