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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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906088(無能當政禍國殃民  無賴就任禍因惡積)
高官犯法當誅難免,違背職責法律不容,得俸祿欺行政、政策該死。民監署倡:鄭若驊、李家超,應自首罪行,辭職以誠謝罪免浩法律!
2019年6月1日上午5:45東方日報:鄭若驊繼續死撐唔知醜 學者斥倘在外國已落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一月上任至今醜聞一籮籮,先後爆出寓所僭建醜聞及涉「秘撈」仲裁案未有申報等,日前再被揭發其丈夫潘樂陶在她任內購買了兩個合共超過一億六千萬元的半山豪宅物業,惟鄭未有作出申報。鄭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繼續死撐,外界狠批鄭不知醜、面皮厚,如鄭的醜聞發生在外國政治人物身上,早已要引咎辭職,有學者亦質疑,對於鄭的醜聞一單接一單,政府仍未有選擇「壯士斷臂」,態度罕見,認為鄭繼續留在政府,只會拖垮政府民望。  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去年十月至十二先後購入兩個分別位於半山雅賓利大廈及羅便臣道一號的物業,兩個物業市值合共約一億六千萬元。根據行政會議及政治委任官員個人利益申報,鄭去年七月以公司及個人名義向行會申報持有七個本港及內地物業,同時申報潘持有屯門海詩別墅獨立屋,惟潘去年購入的兩個位於半山的物業就未有申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就《逃犯條例》修訂舉行特別會議,鄭若驊出席會議後被追問未有申報其丈夫去年購買半山物業事宜。惟鄭繼續「死撐」,重申有關物業並非由她實際擁有,亦沒有實際利益,故毋須申報。鄭離開立法會時被大批傳媒包圍及追問,但鄭未有再回應任何問題,就步入升降機離開。  議員斥鄭說法侮辱港人智慧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直斥鄭若驊過分,認為鄭若驊的說法是侮辱港人智慧,批評鄭若驊利用申報制度的漏洞及粗疏為指控開脫,強調鄭若驊的做法並不合乎公眾對利益申報的理解。鄭松泰又指,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偷步買車,最後都要請辭,而鄭若驊卻厚顏無恥地繼續留在政府,重申若以相同標準,鄭若驊早已要引咎辭職。  迴避向公眾交代 態度要不得  議員尹兆堅表示,鄭若驊上任至今屢爆醜聞,於寓所僭建風波中未被起訴「甩身」,只有其丈夫潘樂陶一人被告,已令公眾覺得鄭是以丈夫作擋箭牌,今次潘購買半山物業,鄭又再聲稱是按程序毋須申報,更令人覺得是用盡「法律罅」,迴避向公眾交代及所有監管,態度要不得,直斥鄭已失信於民、喪失公信力。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鄭若驊的說法與其專業並不相稱,直言鄭絕對是「面皮厚」。陳又指,在外國如政治人物的醜聞如鄭一般多,早已要引咎辭職,而過往本港問責官員只要爆出一宗醜聞亦已下台,直斥鄭至今仍留在政府是本港史上破天荒例子。陳質疑政府為何沒有選擇「壯士斷臂」,直指如鄭其身不正,已未能發揮作用,如繼續留在政府,只會拖累整個政府民望。
2019年6月1日上午5:45東方日報保安局:仍有11宗案未能移交疑犯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本報訊】本港現時有十一宗案件未能將疑犯移送到犯案的司法管轄區受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除台灣殺人案,還包括三宗港人被殺的案件,主要原因是本港未與相關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移交逃犯的協議,而未能將逃犯移交,期望透過修例處理。  議員指難保障犯人獲公平審訊  多名泛民議員在會上提出規程問題,要求召開公聽會,答問環節就有多名議員提出追溯期和人權保障等相關問題。議員郭榮鏗提到法律界在修例上「被誤導,不明白」的說法,認為港府借台灣殺人案和法庭把關之名推動修例,但法庭並未有相對權力,保障送往有關國家的犯罪者能獲公平審訊,指港府做法是「擺法庭及法官上枱」。李家超指根據修例建議,只有觸犯刑事類別才能移交犯人,而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則不在此列。若未來有需要修訂,屆時需經立法會審議,並以附屬法例的形式修改。  政府否認提高門檻屬傾斜商界  另一議員鍾國斌就追溯期的界定定義提出問題,李家超指若就追溯期限制,因涉及不同法制而有不同;就內地所列追溯期,追溯期以牽涉罪行的最高量刑釐定,分別是五至廿年不等。他又指,若刑罰不超過五年,只要內地過了五年就不會再追溯,刑事責任,亦不能申請移交。李在會後指,政府新修正建議移交逃犯的相關罪行刑罰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或以上,已平衡各方意見。政府因相關條例未能做到有效個案移交,而拒絕了八宗移交申請。  此外,政府否認新措施是傾斜商界,強調提高可移交罪行的門檻是所有罪都適用,並非只限於商業罪行。

2019/5/31-15:13立場訊:面對逃犯條例「三罷」的可能 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升溫,爭議之大比起當年二十三條立法猶有過之。但政府一意孤行妄聽民意,推例是勢在必行。近日大中學界均聯署,試圖作道德感召,望三位司局長能「懸崖勒馬」放棄;不過大家要知道,「政治任務」呢家嘢唔係話放棄就放棄的啦,更何況上得呢個位,一早出賣良心,邊得有咁容易俾你感召到?  如此說來,豈不絕望?  咁又唔係嘅。人民的籌碼,就是比起你條命還重要的「三罷」:「罷工、罷市、罷課」。  不錯呀,比起我啲條賤命,「三罷」才是真正「要脅」到政府的鑰匙。呢個政府點會理我哋條賤命呀?隨手就擲個摧淚彈過嚟啦,除咗用「視人命如草芥」之外,我搵唔到第二個更貼切的字眼去形容呢個政府的惡行。但,如眾人力量夠大,做到「三罷」,香港真是秒秒鐘都無咗幾個億。以呢個下下都「以錢行先」的政府,呢點先是真正令佢驚的地方:它不怕你示威遊行甚至佔領,反正你哋班友佔領時仍乖乖溫書做好學生;但如果無限期「三罷」呢?政府倒負擔不起這個經濟損失、甚至共產黨都是。  而,係咪完全無可能做「三罷」呢?首先,連建制商人都對修例表示憂慮,證明如果真是「三罷」,以錢行頭,個人行益為先的商人未必不肯。學界聲音以然清晰,不用多作細述。最後,唔使多,如果有 20 萬人罷工罷市罷課,政府都咪話唔驚。當年五四運動,都是以「三罷」燎原以成功。試問淨是聯署,又點搖撼得到呢個傲慢的政權呀。  但,呢個「三罷」是有條件的,其中包括:  1. 人夠多。「三罷」呢家嘢,人多做是型、人少做是柒,兼且做的人仲要付上沉重代價。  2. 夠團結。「三罷」是需要僱主牽頭/體諒與支持。如果佢哋唔了解,轉個頭炒咗你,試問邊個敢罷?  3. 商家佬肯。當年雨革,學聯警告「三罷」,到頭來當然不得要領,因為一大堆商家佬一定不會支持;但今次不同,他們都知道收例的後果等於中門大開,以後有咩事一夾你上去永無番轉頭,對他們也絕無好處。而,商家佬必須要理解到修例成功的後果與嚴重性,遠比罷幾日市來得嚴重與深遠,咁才有機會罷市成功。  不過呢,唔是只得商家佬,香港人有邊個唔是利字當頭?連颱風山竹都阻唔到香港人番工,試問區區逃犯條例又點能夠感召得到?仲未計一大堆以為「過咗條例就可以引渡到台灣殺人犯」的港豬喎。  所以,到頭來,是香港人不爭氣啊。  哼。01/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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