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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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710202(法治社會制度為最 平衡民生以實為主)身為香港特首從政須以港府政權為重
民監署責無旁貸對林鄭月娥興斥:身居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不是聽令指揮賣港,必須捍衛香港政府政權,維護基本法,為港人爭取應有政權、民權和利益。
2017年10月28日 上午6:20林鄭停建公屋背棄基層  林鄭月娥認為八十萬個公屋單位或許已足夠滿足基層市民住屋需要。【東方日報專訊】面對公屋輪候冊逼近廿八萬名申請人及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入「五」之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竟然聲稱目前已有七十六萬個公屋單位,並快將增至八十萬個,認為只要保持流動性,此一建屋數目已足夠應付基層家庭需要,因此傾向將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表置居先導計劃項目出售。公屋封頂論旋即引起公眾嘩然,各界狂轟林鄭說法「離地萬丈、天方夜譚」,罔顧基層住屋權,擔心出租公屋變綠置居,公屋輪候時間只會愈拖愈長。  新建公屋大部分轉綠置居  林鄭月娥接受報章訪問時稱,公屋單位將由七十六萬個增至八十萬個,已足夠照顧基層家庭需要,故日後可將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置居出售,既可騰出不同區域的單位予輪候冊申請人,亦可減輕房屋委員會在營運公屋上的財政負擔。換言之,房委會只要增建多四萬個出租單位,便足以滿足基層住屋需求。她否認逼人買樓,稱看到社會對自置居所有很大訴求,但無意訂立自置居所比例。  林鄭言論旋即引起各界狂轟,她昨午出席公開場合時仍死撐:「作為社會房屋安全網,其實八十萬個公屋單位或許可以應付最基層家庭需求,他們有條件改善到經濟情況,可以有一定積蓄,如果有置業訴求,何不想方法,透過適當房屋政策,讓他們圓置業夢。」又說政府有決心減短公屋輪候時間,但需有土地供應。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指公屋作為低收入家庭的保護網,不應封頂;又指綠置居是否為市場接納仍未經詳細研究,認為林鄭說法此時未必合適,有關政策也要經房委會討論。  議員轟天方夜譚 「噏得就噏」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更炮轟「林鄭話八十萬公屋已足夠是天方夜譚,匪夷所思」,質疑她憑甚麼數據推斷此政策的可行性,「可能林鄭真係覺得自己好打得,但都要有譜,不應該隨口噏得就噏!」認為公屋如同其他社會服務和福利一樣,政府責任不能封頂,批評林鄭的房屋政策竟然不是先照顧最有需要的人,反而是先照顧中產和能力較佳者,基層只能繼續捱貴租。  身兼房委會成員的城大公共政策學系學者劉國裕表示,上期綠置居雖然有約一萬六千宗申請,表面上超額十八倍,惟實際房委會邀請了約七千三百人揀樓,最終更只有一千六百零七人出席,並售出八百五十七個單位。他指大部分申請人均抱着「申請咗先」的心態,質疑綠置居是否在市場上有足夠吸引力。  團體憂慮公屋輪候再延長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指林鄭說法與長遠房屋策略提出未來十年興建廿八萬間公營房屋,每年平均二萬間出租公屋及八千間資助出售房屋的目標背道而馳;再者,公屋輪候冊每年新增申請宗數多達三、四萬,認為政府有必要確保新公屋單位供應盡快達標,以回應市民住屋需要。他指一旦全部以綠置居取代公屋,日後輪候冊家庭只能入住翻新單位,擔心造成不公平。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任真對林鄭的公屋封頂論感到十分憤怒,批評林鄭的房策「離地萬丈」,罔顧基層住屋權,擔心公屋輪候時間只會進一步延長,基層上樓無望。任真促請停止以綠置居取代公屋及檢討房委會自負盈虧的財政方針,政府需要額外注資興建公營房屋。

2017/10/29-20:39政府與青年同行 必先建信心  特首林鄭月娥發表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其中一個章節以「與青年同行」為題,並在整份施政報告之中,35次提及青年,數字相信是歷任特首之中最多。  她提出在5個委員會,率先推行「委員自薦試行計劃」,吸引18歲至35歲的青年參加,務求在這一屆政府任期內,將青年委員佔各委員會整體委員的比例由8.4%提升至15%。這是繼2004年民政事務局就女性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定出比例之後,另一次針對年輕人定出參與範圍及比例;透過權力再分配過程,從制度上重新吸納年輕人到體制之中。  不過,建議提出之後,坊間的反應沒有預期中熱烈,並且就挑選過程中提出不少疑問。顯示在現時的政治體制之下,年輕人的政治訴求已經不是量的問題,而是質的問題,當中的死結就是他們已經不再信任制度。因此,在這次破舊的施政建議中,政府必須以重建年輕人對制度的信任為首要目標。  年輕人對制度的不信任已非一日之寒,不過在政府拋出橄欖枝之後,為何仍是得不到善意的回應呢?  首先,就年齡層的比例上,政府雖然提出了18至35歲的年輕人需要佔各委員會15%作為目標,但根據2017年香港便覽的人口分布比例中顯示,15至34歲或以下的人口佔24.5%,相比之下,我們便會發現政府的15%建議,與人口的比例並不一致,公平性與足夠代表性便容易受到質疑。政府若然決心改革,便應該一鼓作氣,直接根據人口比例作分配,參加的名額自然便可以有合理的提升,以堵悠悠眾口。  加上,現時的青年委員的建議比例,政府並沒表明是否為上限設定?因為個別委員會,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加權處理」。例如,現時的青年事務委員會在31名委員中,有9名委員的平均年齡是34.9,佔比例約29%。如果將來的青年發展委員會同樣有31名委員,按政府的建議,青年委員人數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會因此由9人下調至5人。政府的好意,反而會出現反效果,青年人便會感到受騙,更加不滿。  還有,就是在委員會的性質未能反映政府的足夠誠意。在政府現時試行的5個委員會之中,即青年發展委員會、公民教育委員會、創新科技及再工業化委員會、禁毒常務委員會及環境運動委員會,卻沒有包括: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房屋委員會及城市規劃委員會等。即是這些試行委員會不但與政治無關,即使與如政府所指,青年最關心的土地與房屋問題也沒有關係。  而即使上述的委員會也包括在內,青年也可能擔心被扣上「政治花瓶」的惡名,原因是現時行政主導的諮詢委員會制度之下。會議的議程大部分是由主席及秘書處自行訂出。翻查青年事務委員會2009年6月3日第110次會議至2015年3月2日第132次會議,前後22次會議中,均預設了「轄下工作小組/統籌委員會/聚焦小組/籌備委員會進度報告」等議程。這種形式主義的會議,根本無法就年輕年人關心的議題作出討論。因此,政府若要令年輕人釋疑,重建對制度的信心,便應該在試行的計劃中,讓新委員擁有關鍵的提案權,以示施政新風格。  更重要是,政府在重建年輕人對制度的信任時,必須有遠見地提升年輕人參政議政的質素與能力。上述就人數比例及提案權的評論,是假設了新委員會們,對諮詢委員會運作有一定的認識。但實際的情況是不少有心參政議政的年輕人,是從來沒有獲邀參加過任何諮詢委員會。若政府只是有名額與制度,而沒有培育政治人才的使命,這批年輕人很有可能因經驗不足,在體制內受到挫折,而感到意興闌珊;造成「有位無人做」的假象。  根據現時政府提出,可開放給年輕年人的參政議政渠道,包括:「地區青年網絡」、「5個試行諮詢委員會」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之間是沒有必然關係的。所以,政府應該把這3個渠道建構出一套青年政治人才培育機制,第一階段可以透過廣泛的「地區青年網絡」,讓年輕人體驗與學習基本議政規則與文化。然後,他們可以根據個人所關心的議題,參與「委員自薦試行計劃」,在不同的委員會中,透過提案權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最後,他們可以根據個人的職志發展,再申請加入「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實實在在作出政策倡議。這個分階段,有層次的金字塔機制,不但可以增加年輕人在體制內的存在感,議題由下而上,亦必定較為接近年輕人的需要。  根據2016年9月1日「港鐵與中大香港年輕人生活質素指數」顯示,在1003名年齡介乎15至24歲的受訪者中,反映年輕人生活質素僅99.68,低於基準值100。對「政策之影響」一項更大跌10.2%。政府決心與青年同行,他們在體制內對政策的影響是必須得合理的反映,「相信制度」才會有機會重新出現。30/10/2017

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710201(沒藥可救偽政禍港匪幫首林鄭妖魔  港民盡義務責任承擔捍衛港府政權)民監署倡港人挺身而出  不願做奴隸也不做殖民自己的天地自己管,有法可依有律可遁。無須要政渣賣港妖魔當政!香港人有能力也有把握治理好香港。尚有人才百般超越世界、也不俗亞洲芳銘卓絕風行,有香港人在也有神州大地在。中國永遠屬歷史馳名的文明國土、以民為國,以民為最,以民為本,以民為榮;國與民願同生死共患難,這樣的統治者才稱神州君主。
2017/10/28-22:40給林鄭收買前的三點警惕和一項建議  1. 林鄭推出青年參政計劃,大手筆鼓勵年輕人加入政府當謀士。我明年四十歲,該不惑了,事情當然與我無關。自從去年辭退大學的管理工作後,復得返自然,快活似神仙,大家都知道。  2. 我其實很鼓勵年輕人在還有時間有能力受挫折的時候到大機構工作的,最好是一個每年預算不少於一億,或員工不少於一千人的地方,理由是學一下什麼叫官僚。你不用成為一個官僚,但你一輩子都不能避免和官僚打交道,知道官僚的思考和工作模式是一件畢生受用的事情。話雖如此,讓年輕人參與今屆政府,我還是十分有保留的,理由有三。  3. 第一,本屆政府不見得有任何勇氣在政改問題上有任何的追求。這等於一加入這屆政府,就要背負助桀為虐的罪名。香港的管治問題說到底是政治體制的問題,這點讀過半個學期的公共行政都會知道。在這樣的背景下還以為可通過加入政府改善管治,是沒讀好書。  4. 第二,本屆政府不見得是一個以講道理為施政基礎的政府。我現在搞「一地兩檢」,天天聽為政府護航的那些政客的所謂論據,竟然和政府自己提交給立法會的客量和班次預測完全相反。大家也很明白本屆政府的決策往往都只是「跟著感覺走」,毫不科學。再看看這兩天林鄭的公屋數量封頂的言論,如此對全港房屋和土地供應有翻天覆地影響的決策,竟然可以沒有經過任何研究分析或民意代表的辯論,便由行政長官隨口說出,之後又要由一眾官員解話收回。在這樣的環境為政府做謀士,只怕命都短幾年。  5. 這不是說年輕謀士提出的建議肯定都不會被接納。既然政府吸納了這班人,政治上總不能完全不理他們。最有可能發生的,是政府會選一些不會影響到既得利益的,或是他們本來就想做的建議來做,然後就大事宣傳政府起用了「年輕人的意見」。雖然年輕人有的是時間,但是否值得全職花在當花瓶之上,耗掉本來可以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的機會成本,我不敢認同。  6. 第三,我擔心這計劃更深遠的目的,未必在受邀者本身。在吳璟儁出任政治助理而蘇敬恆未能出任政治助理一事當中,不少評論看到新聞業界被馴服的未來。年輕記者本來在新聞業界就面對低薪無職升的困境,兩位前人的遭遇會否使他們更為主動地自我審查,免斷自己日後仕途?推而廣之,香港的年輕人普遍面對前無出路的苦景,現在告訴他們只要馴服於政府就可以換來高薪厚職,否則一輩子要做輸家,這會在年輕人之間製造怎樣的矛盾心情?  7. 面對這些挑戰,我想在這兒提一項建議。我希望大家都出一分力,幫幫手,讓不願被馴服的年輕人不怕前無去路。我懷疑現在香港最需要的,就是《英雄本色》中的「聯合的士公司」,分別在於電影中的堅叔專門為釋囚提供工作,香港現在則需要有組織地一起為年輕政治犯提供生活保障。記得二十年前當大學生的時候訪問澳門,當地民主派議員吳國昌說「在澳門,只要有人來我這兒做義工,明天就會失去原來的工作」。今天的香港,已經距離不遠,我們要做好準備。  8. 所以,我想借用劉鳴煒的呼籲,叫大家少去次日本旅行,換少次手提電話。省下來的錢不是用來買樓,反正遠遠不夠,而是用來捐給那些在社區中搞本土研究和公民參與的蚊型組織,讓他們請多幾個很可能已不能回到主流機構工作的年青人做事。林鄭出價月薪九萬,民間機構肯定沒法跟得上,但這更突顯了我們要主動一點,搶在政府全面掌控整個社會之前,撐起「體制外的經濟」,為不願意被馴服的年輕人留一條活路。

2017/10/27-11:54林鄭月娥如何輕重倒置和出賣港人  特首林鄭月娥不時為自己解嘲,強調未來五年不再沾手政制改革,是刻意避過政治紛爭和衝突,以便致力改善社會民生。但為政者不追究問題因由,只求迴避矛盾,便注定如林鄭首份施政報告那樣,表面上改善措施多多,實際上却滿紙是言不及義,焦點錯置,為香港帶來更多的困擾。  林鄭口說珍重香港核心價值,維護人權法治、廉潔政府、包容開放、言論及新聞自由,只是政治作態,一派空言。面對政治檢控不絕,前特首梁振英收受UGL利益一案不了了之,公民自由權利日漸收緊,她根本孰視無睹,一切若無其事。  她強調香港司法機構獨立自主,卻偏偏看不到,最破壞司法獨立的,正是她不敢稍有微言的人大常委會釋法。對於專家建議法律援助署擺脫行政機關管轄,她却反其道而行,決定把法援署由民政事務局撥歸政務司司長辦公室麾下,使權力核心可以更直接駕御該部門。  由此可見,林鄭追求的目標不能說不高尚,手法卻是荒腔走板,不敢恭維。正如她一面說用人唯才,以示與梁振英有別,但她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負責檢討土地開發策略,卻排斥反對政府開發郊野公園邊陲的專家參加。  她又說要減少跨代貧窮,但卻組成“兒童事務委員會”去負責此事,並設立兒童基金,協助基層兒童提升動力、增強自信及規劃未來。這彷彿是說,跨代貧窮只是個兒童問題,是他們欠缺自信和動力所致,跟加深貧富懸殊、使下一代陷於萬劫不復的社會制度和政府政策無關。事實是,社會制度造成跨代貧窮,但它的受害人,在林鄭眼中,竟反過來成了跨代貧窮的原因。特區政府高層的自欺欺人,敷衍塞責,莫過如此,而“兒童事務委員會”未開始工作,早已注定失敗。  培育人才方面,林鄭同樣是重點錯置。貫穿整份施政報告,她經常標榜創意、創新對香港未來的重要,但香港中小學教育向來了無創意,從不重視因材施教、快樂學習和個性獨立,而新高中學制更是一試定生死,學生考試壓力更是變本加厲。  不過,在林鄭的教育藍圖中,政府着眼的八大項目,並不包括改革中小學制度。政府寧願花費120億元給大學興建宿舍,收容主要來自大陸的所謂國際學生,但對於中小學除了提供冷氣電費和維修保養費津貼,和加強愛國教育,再沒有具體承諾可言。可見,她與不少高官一樣,自己子女在國際或海外學校接受注重關顧全人發展和個別需要的小班教學,卻毫不在意去改變以操練考試為本的本地填鴨式教育。  整體而言,她的民生改善措施只是虛張聲勢,不時嗓門放大,但不僅不見實效,更走入歧途。簡單如用強積金去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錯誤做法,林鄭不但沒有站穩立場,保護勞工應有權益,卻竟然慷納稅人之慨,用市民的金錢補貼私人企業,為無良僱主埋單,根本是出賣港人利益。  又如房屋政策,同樣是荒謬透頂。比起五年前,香港樓價升高五成,但林鄭的房屋政策依然是不變應萬變,要求市民自置物業,解決住屋需要。她認為樓價太高不要緊,政府可以為不同收入階層推出比市價為低而品位不同的樓宇。收入較高的一群可購買首次置業單位,而公屋租戶則可買比居屋更低廉的“綠置居”。過去由公屋到居屋,再由居屋到私樓的兩條置業階梯,如今再加多兩條,力保樓市於不墜。  林鄭不正視樓價已經超出絕大部份香港人的購買能力,反以此為不可改變的現實,使每家每户的住樓需要變成置業能力的問題,而政府為市民提供住所的責任,也就推得一乾二凈。當私人物業市場價格繼續上揚,每個置業階梯只會使不同階層的住房支出不斷上升,其他生活開支則不斷壓縮,真正受惠的只有私人物業市場和政府,前者有更大的承托力,而後者對公共房屋的財政承擔則大為減少。  走到這一步,林鄭所謂改善民生,不僅僅是徒具空言,坐視問題而無所用心,或者問題失焦,對策輕重倒置,而更是官商合流,各取所需,卻不惜損人利己、背棄責任的禮義廉表現。29/10/2017

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10200(無識法官文理存在其中條條理據實在可行  豈存在無法無天蠻橫司法不公毀人人平等)斥責歐陽桂如法官  非法行為破壞法治
民監署組織職責範圍工作,應有諾就承擔並非兒戲而自欺。倡司法準則「法律基礎」在哪?「法律理據」何謂?難道歐陽桂如法官你能明白嗎?本署坦白告訴你,你不但不知也不理解,你這種無識法官就民監署所析「一文不值」,「一竅不通」而且滿肚「文不成章、理不就法、事不為實」荒唐無稽的臭理論四濺橫洩至不倫不類。就有關四月十九日的HCZZ31/36/42/48/52/53六案判詞所釋,你完全屬全職腦殘法官「半知法律」而「不識理由」法度。雖然在香港象你如此的廢人當就高官享盡俸祿者眾,但你就上訴關卡裸露不道行為實為禍害無窮。民監署雖為民間弱勢者的組織機構,才能及實質遠超現行的行政、司法等當權者的知識和本能。此非矢口狂言是事實現在,民監署成立兩年半時間共輯四百五十宗行政失職案例;牽涉部門五衙十八機構,所有罪行全可一目瞭然存在在民監署檔案之中。因此歐陽桂如法官,你沒有能力審視民監署興訟的案件。道理就是你沒有能力理會和領悟、民監署的詳訟「訴狀文章水平」,何解:四兩木雞豈能承擔千斤馬力。因此民監署有權及有責任,要求更換法官,對民監署六十宗行政失職上訴案件、訴諸司法尋求公正符合實際。
民監署聲明:第一 身為法官必須以身作則,以法處事至實事求是此乃法官的應份責任義務。第二 法律的基礎是「實事求是」此是自然法理的準繩規定。第三 理案必須由始至終方可作結,否則涉冤案。第四 法官必須守道德及公義行為方能稱合法法官,否則涉反動法官罪無可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第五 所有案情必須理據自然常識,因為情由理據事實憑證就在其中所析可從,否則案情不得透澈清晰涉包辦。第六 審案公正不在於法官口中說出為準,是在自然的現實存在在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合情合理中。
此六十宗案上訴是有完全理據就豁免入訟進行。28/10/2017



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0199(無信譽執政何能誠實 無法理可言豈可當權  天下民之非獨裁擁有 香港不配暴政所統治)聖土不配暴政管治  君子非小人可行教
言無信,行何正?理不公,豈為法?管無能,事必敗。處無方,稱不賢。理天下事不明天理規矩,本無效天機稱逆天。從不事實行為非法執政涉暴治,稱偽政號無道。民監署釋:香港非爛攤也非孤郡草墟,雖然廣不萬疆、但鄰有百國源源相若不負、不勝、不欺至親至友睦鄰友好。但回歸後與國如仇如敵欺詐凌辱無所不極是何緣故?法不成章,諾不守信,明欺暗嚇成辱侮不就其中何由如此?求人愛國條件何在?口說愛港行動在哪?所有行動都是自欺欺人,有何資格符合管治香港?可欺騙國際所有,但不能剝奪港人真普選。港人有信於回歸之願,但不甘受剝奪真普選之恥辱恨仇忌。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26-12:00劉兆佳:中央泛民未來20年不會找到普選共同點 涂謹申:中央未必一成不變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從中央的角度看,香港的普選問題已經解決,任何普選方案都要按照「人大831」框架進行,未來20年,中央與民主派普選不會找到共同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劉的言論是否想潑冷水,製造既定事實。他又認為中央未必如劉所言般一成不變。  劉兆佳出席港台節目時說,民主派與中央政府對普選的理解南轅北轍,相信未來20年都不會找到共同點,除非中央覺得民主派已蛻變成忠誠的反對派,「(除非民主派)願意接受中國憲法、基本法,在憲制框架下進行活動,尋求改革,而不是試圖去改革推翻佢。」  劉兆佳稱,在中央層面,要讓民主派執政,前題是民主派不會試圖顛覆中央政府,香港不會成為顛覆基地,但到這個地步談可容易,「我相信民主派朋友想轉型,但想轉變立場,就會失去群眾,這對(中央)都冇用。」  他認為,香港部分人仍對中央、共產黨「排拒」態度,選擇支持對中央、共產黨「排拒」的政治人物,如此一來,按西方模式的普選是遙遙無期。  民主黨涂謹申今日在立法會見記者,他認為須要嚴正駁斥劉的言論,劉的言論消極,質疑他是否想潑冷水,製造既定事實,甚至是向林鄭施加壓力,積極推動不重啟政改,認為有關言論客觀而言造成不良效果。  涂謹申指,根據習近平近年言論,認為中央未必如劉所言般一成不變,他認為十九大公佈的新班子仍然「未坐穩」,港澳小組亦未開會為港澳政策定調,希望劉及香港有影響力人士能夠給予時間。
2017/10/26-11:32陳淑莊:林鄭不擇手段,自食其果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見傳媒表示,對非建制派針對支持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發動拉布的做法感到遺憾,不排除同步啟動一地兩檢「三步走」,希望非建制派返回「正路」。陳淑莊回應指,如果政府決定同時啟動「三步走」,其實等同間接承認無約束力議案和高鐵通車及「三步走」並無直接關係。陳淑莊斥建制派不應再誣衊及抹黑民主派,因為林鄭月娥和各司、局長均清楚知道,無論無約束力議案通過與否,亦不會阻礙到高鐵的通車。  政府原本打算昨日(25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無約束力議案,要求議員通過決議支持政府在西九高鐵站落實一地兩檢安排,但在該議案開始前,獨立議員朱凱迪突出「奇招」,動議不將大會上一項審議的《201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交付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處理,獲主席梁君彥批准議員就動議進行辯論,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須按程序押後處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今早見記者時候表示,據了解,特首林鄭月娥聲稱因為立法會進行拉布,不排除將會同步進行「三步走」程序啟動一地兩檢,即先於內地當局達成合作安排,尋求人大常委批准,最後進行本地立法。  陳淑莊指,林鄭月娥想利用無約束力議案製造假民意,造成立法會支持她開展「三步走」的假象,認為有關做法不合情不合理,強姦民意,更調動印花稅議案及剔除本來於11月1日處理的區議會條例修訂,形容有關做法不擇手段,但現在則可謂自食其果。  回應政府常指須在高鐵通車之前啟動「三步走」,時間相當緊逼,陳淑莊引述早前報導指,政府在較早時候已經決定在西九進行一地兩檢,但卻一直拖延公佈方案,並於今年7月首次公佈後,強逼立法會於3個月內做決定,批評時間緊逼是由政府自己造成,做法不公。

2017/10/25-19:53朱凱廸奇招阻辯論一地兩檢 22民主派議員發聲明:共同擬定行動 抗政府濫權  政府原本打算今天於立法會大會提出「一地兩檢」議案,但議員朱凱迪出「奇招」,動議不將大會上一項審議草案,交付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處理,變相阻止議會辯論一地兩檢,結果直至今日休會,仍未能討論「一地兩檢」議案。22名民主派議員及後發聲明,指朱凱廸的議案辯論是由民主派各版塊共同擬定,目的是要反抗政府和建制派濫權。  另外,「一地兩檢關注組」今晚在立法會外集會,有逾百市民參與。多名關注組成員輪流發言,抗議政府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政策。  包括朱凱迪在內的22名民主派,在聲明指政府擬於今日提出「割地兩檢」議案,內容有違《基本法》及未經公眾諮詢,根本不應於立法會提出討論:「今次朱凱廸根據《議事規則》54(4) 條提出的議案辯論,是由民主派各版塊的團隊共同擬定。行動是為了反抗政府和建制派的濫權,妄圖將立法會矮化為行政當局的傀儡。」  聲明指,民主派議員會盡一切辦法,重建立法會獨立於行政當局的地位與尊嚴。他們敦促政府立即放棄「割地兩檢」方案,改為推動於國內進行一地兩檢並諮詢公眾,又要求建制派議員撤回《議事規則》及《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修訂,「所有修訂必須先取得跨黨派共識,方可落實」。  朱凱迪今日在會上突出「奇招」,提出動議不將大會上一項審議的《201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交付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處理,獲主席梁君彥批准。梁君彥及後見記者時表示,由於有關動議在《議事規則》下是被容許的,作為主席必須要批准。26/10/2017

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10198(到底是香港人無能還是國賊無道 實際是特首在賣港還是國盜搶掠)民監署責無可卸應盡責  理由所在於不能應所能
國家有難匹夫有責,香港責任港民承擔。法律所在法官守護,政制法度官應持平。官銜制度實事求是,民責義務捍衛政權。理所當然官責民監,港府政權官民同守。法在官口要有依據,不得放肆毫無根據。無良法官攸攸之口,無法無天判詞荒唐。有義家犬勝劣法官百倍,無良官賊同流合污禍萬千。就司法公正根本不在事實,依法律制度何無實事求是;流氓官員地痞法官都是草叢蛇鼠。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25-0:48深圳一地兩檢快過西九  1. 聽日就係一地兩檢的立法會辯論。政府和建制派一而再、再而三的聲稱西九一地兩檢方便快捷。問題是,這不是事實。對於前往東南沿海客運專線,即是惠州、陸豐、潮汕、廈門、泉州、福州、寧波,以至杭州等地的旅客,實情是在深圳做一地兩檢,反而比在西九做一地兩檢更慳時間。  2. 這樣聽,好像有點反常,畢竟政府一天到晚都在說在西九做一地兩檢的話,就可以一程車直達目的地;在深圳做,就要落多次車。如是者,在西九做應該比在深圳做方便。我要清楚告訴大家,這只是理論。實際情況下,結果剛剛相反。  3. 理由有兩個。第一,即使在西九做一地兩檢,不見得旅客就可以一程車到達目的地。以潮汕為例,政府估計西九每日只有一至兩班車以當地為終點。在深圳出發呢?以明日十月二十五日的班次為例,就有六十九班車前往當地。這個差別極為重要。如果香港去潮汕的那一班車是下午出發的,但你約好了早上要到達潮州汕頭,則西九這班車是與你無關的,你將會要在深圳轉車。同樣的班次在很多車站都存在。香港去廈門,每日一兩班;深圳去廈門,每日四十七班。換言之,無論有沒有西九一地兩檢,很多中長途的旅客本來就會在深圳轉車,所以不會因為改在深圳進行一地兩檢而「落多一次車」。不過相對於西九一地兩檢,深圳一地兩檢的好處是旅客可以用等轉車的時間順道完成清關。這樣下來,深圳一地兩檢就比西九一地兩檢更省時了。  (或者你會問:可能日後香港開出的長途車會增加呢?Sorry, 政府自己預測,香港的長途客去到 2031 年都不會大幅增加。再者,深圳在香港的北面,所有香港開出的車都要經過深圳,邏輯上不存在香港可以多長途車過深圳,或與深圳競爭成為高鐵樞紐的可能性囉。)   4. 那麼如果你剛好要坐從西九直達目的地的那班車又如何?很抱歉,深圳一地兩檢仍然會比西九一地兩檢省時。原因是這樣的:因為軌道配置的原因,由西九出發前往東南沿海客運專線,列車必須要在駛進深圳北站之後調頭,才能繼續行程。翻查全國所有班次時間表,每當高鐵要進站調頭,就要花十五分鐘時間在站內等候。與其花這十五分鐘時間在深圳北站呆等,為何不把一地兩檢改在深圳北站進行,善用這十五分鐘時間?這樣看來,西九一地兩檢反而是浪費時間和沒有效率。  5. 政府一日到黑說西九一地兩檢省時方便,但這說法卻明明和實際情況相反,分明欺騙公眾。為什麼政府硬是要選擇一個效率低一點的方案來做一地兩檢呢?說到這兒,我不得不懷疑西九一地兩檢可能帶來的司法混亂,其實不是問題,而是政府的真正目的……

2017/10/25-9:45「全面管治權」與京人治港  日前,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代表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發表報告,一再強調要「牢牢掌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但是卻沒明言「全面管治權」究竟都有什麼權力。在之前的文章中,鄙人提到了張德江在今年 5 月發表的談話,當中便有提到「全面管治權」的詳細解說。  張德江退休會影響治港政策不?  雖然有人可能認為,張德江如今已經退休,他退休前的言論,未必能夠反映現在「習核心」的想法。然而,從習總這份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兩個重要訊息:  (一) 習總把「港澳台工作」列為習核心「過去五年的工作和歷史性變革」的一部分,並聲稱「取得新進展」,證明不論是《一國兩制白皮書》首次提到「全面管治權」,人大的《831 決定》,還是佔領運動的處理,其實一直掌握在「習核心」手裡,習總是 final boss 。  (二) 習總在報告中再次提到「全面管治權」,並強調要「牢牢抓緊」。既然如此,即使張德江所提到的解說,並未能全面反映現在「習核心」的想法,將來的「全面管治權」也只可能比本來更加「牢牢抓緊」,而不會變得更加寬鬆。況且,當日張德江的講話中,其實還有一個「創造性」的權力,可以是從《基本法》的條文上僭建而成,而這些內容能使北京在香港的管治上,擁有更全面的權力,習總似乎不可能不用。  僭建而來的指令權、述職和報告權  那麼,這個「創造性」的權力是什麼呢?便是「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當日張德江在講話中提到:  對於屬於中央的權力,在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保障直接行使外交、國防等權力的同時,圍繞…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以及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為何說是僭建呢?因為大家翻開整部《基本法》有關「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的〈第二章〉,第 13 條只提到中央負責外交;第 14 條則提到中央負責防務;第 15 條是中央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第 17 條是人大常委可把香港本地法律發回重議;第 18 條是人大常委可修改《基本法》附件三,以及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第 20 條是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可授予特區其他權力,根本沒條文提到中央擁有「向特首發出指令權」、「聆聽特首述職和報告權」。  那麼,這些所謂的權力,究竟是根據哪條條文僭建呢?最有可能便是《基本法》第 43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而事實上,前特首董建華在 1999 年,已曾引用過這條第 43 條,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人大常委就居港權問題進行釋法。由此可見,北京是在「負責」兩字上做文章,僭建出特首可向中央打報告,以及中央可向特首直接發出指令的權力。  是京人治港,還是港人治港?  當然,特首過去可能早已不斷暗地裡向中央打報告,中央也曾暗地裡向特首直接發出指令,但是過去至少沒有明說。雖說所謂指令權、報告權和述職權,是張德江過去提的,習總這次只有提到「把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但是如上所述,這些僭建的權力明顯對北京有利,習總難道不會「牢牢抓緊」不?  另一方面,張德江當日提到所謂的指令權、報告權和述職權,聲稱「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但是到了今天也沒什麼規定公佈出來。在這情況底下,假若林鄭珍惜羽毛,不願推動廿三條立法,北京會否直接下令要求她搞呢?她不聽指令會否被罷免呢?我們不知道。  以後,北京引用所謂的「報告權」,會否連要求特首先把施政報告打上去,等完中央批示,才能對外公佈呢?我們也不知道。我們只是知道,當北京擁有特首的實質任命和罷免權,又有直接發令權,又有要求特首遞交報告權,還有釋法權和頒佈「決定」權的時候,究竟現在的香港,是京人之港,還是港人治港呢?大家心照吧。25/10/2017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0197(不得良心何來信譽 沒有道德豈能坦誠處事  心不正思想無方法 成就大才也鑄不成大器)歪風無季節可據可從  邪氣自在陰暗空間來
世上萬物都有自生自長、向陽可輝適雨露順從自然,曰天然大地無量眾生。受限制自古稱囚本管範、何能自發奮勇力,面臨大難百敵無礙戈壁壯觀。釋港府本華輝映全亞洲比比階首,今不比昔一敗塗地都因國賊極權所賜的鎮壓造成;謊言和欺騙的橫行構造因果所得出。別以為得天下就可強屈民心如此如是,坦白告訴非也!民心是國體之血,民權是國體之筋,民資是國體之臉,民責是國體之手足。因此統治不得不明,缺少此四點國亡在即將來!
2017/10/19-9:12林鄭月娥訛騙市民比689高明  英諺有云:「你可以欺騙所有人於一時之間,你也可以長期欺騙一些人,但卻不可能長期欺騙所有人。」  林鄭月娥出盡花招企圖欺騙全港七百萬市民的《施政報告》,不到一星期便原形畢露,令曾經有所寄望的港人清醒過來。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對《施政報告》的跟進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特首林鄭月娥首份《施政報告》的滿意淨值,已較報告發表當日的調查急跌16個百分點至正值18%,儘管整體評分只輕微下跌1.8分至60.6分,仍比梁振英所得的評分高出很多。  政治就是觀感,林鄭月娥比梁振英表面看來較為可取的地方,只是沒有擺出強硬的政治鬥爭姿態,以及刻意挑動和激化社會矛盾,事事上綱上線。  但在十九大確立大權獨攬的習核心要求緊跟中央強勢治港的路線決不會變,因此一地兩檢、國民教育和在議會內外將反對派趕盡殺絕的政治任務一定要完成。《施政報告》不提重啟政改和廿三條立法,只是不想惹起政治爭拗,讓反對派找到着力點,凝聚政治力量;同時一石二鳥,讓過去五年飽受689政權折騰的普羅大眾得以喘息。因此,林鄭月娥拒絕承諾不會再DQ參加補選的反對派,更不怕冒天下之大不韙,暗示未來立國歌法不排除有追溯力,公然破壞普通法的基本原則。  在所謂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方面,《施政報告》雖然大灑金錢,經常及非經常支出合共增加逾700億元,但全屬小恩小惠,普羅大眾實際得益不多。可憐又諷刺的是,所謂交通津貼計劃的實際得益最高每月也只得300元,遠比林鄭月娥競選時造秀施捨予乞丐的500元為少,人們卻忘記了政府早前的放風,是將港鐵每年所分予政府的利潤,全數回饋給乘客,如今實質縮水,足見林鄭月娥訛騙市民伎倆,遠比689高明。  最荒謬的是,明益地產霸權的土地及房屋政策,以「重建置業階梯」為名包裝,用「港人首置」計劃資助本屬最富裕、份屬全港家庭收入最高的百分之二十的中產階級,竟受到全港主流傳媒的讚賞和不少既得利益港人的認同。大家無視現實,連本應最有能力置業的中產階級,已因樓價瘋狂飆升及政府的加辣措施摧毀二手樓市場,好讓地產商的一手樓市場獨旺而無法上車,正好說明早應爆破的地產泡沫,正是社會深層次矛盾不斷惡化的根源。林鄭月娥不但不去加速加建公屋,徹底解決普羅大眾的住屋問題,讓地產泡沫爆破,降低社會成本,釋放空間讓其他創新產業發展,為社會尤其是年輕人創造生機,反而「重建置業階梯」,延續地產霸權。最可惡的是,她將梁振英的「白居二」計劃恒常化,又將新建的公屋單位全數用作所謂「綠置居」計劃,誘使公屋「富戶」上車,騰出單位予輪候公屋人士,目的就是托市,與董建華當年的「八萬五」異曲同工。林鄭月娥比歷任特首還要差,因為未來公屋的供應數量只會越來越少,由2017/18至2021/22五年,每年的公屋供應量最高只有18,800個,最低僅有11,900個。「綠置居」恒常化的後果,就是「乞兒兜上搶飯吃」,在公屋居民中製造分化,強迫「富戶」上車之同時,犧牲更需政府幫助的基層市民利益,強迫他們只能住舊樓。假以時日,本港絕大部份公屋恐怕勢將淪為港式貧民窟,公屋居民只會貧者愈貧,永遠成為被社會遺棄的族群。  雖然聰明的林鄭月娥並沒有在《施政報告》公佈農地補地價的內容,避免予人官商勾結的口實,但在新界擁有大量農地的地產商坐定粒六,肯定可以釋放新界農地的價值。政治上的解讀,這可說是中共國家和紅色資本全面佔領香港土地前中央向地產霸權送上的敬酒,急於套現散水的地產商悶聲發大財,還可能成為中共全面操控香港的絆腳石嗎?

2017/10/19-9:41十九大是什麼? 身為中國鄰居,台灣人要知道的 10 點  19大到底是什麼呢?簡單來說,就是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身為隔壁鄰居,有些重要的事情還是要知道:  1. 中國是以黨領政,而且只有一個黨領政。舉例來說,北京市長(政府)的職位小於北京市委書記(黨),所以這個黨的代表大會,會決定未來中國的五年走向。  2. 這次的19大,會選出未來五年的總書記(類似黨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員(類似中常委)等等重要黨的職位,也就是未來五年的中國領導人。預料習近平應該會連任總書記。  3. 中國共產黨很重視排名,所以從政治局委員的名單還有排列順序,還可以預測五年以後的接班人。排名越前面,就有可能接任下一屆的總書記或是總理。  4. 根據黨的規定,有「七上八下」的不成文規定,也就是67歲還可以連任,但68歲就要強制退休。黨的政治局有7個名額,有5個人已經超過68歲,所以預料會大換血。  5. 習近平在演講中強調,未來五年,中國共產黨希望可以加強法治建設、淨化黨的貪污腐敗、把產業鍊往中高端提升、要重視環保、從嚴治黨,所以未來中國應該會更加重視產業提升與綠能建設。  6. 港人治港、澳人治澳,而臺灣則是要承認九二共識。沒有九二,一切免談。  7. 劉霞「被旅遊」、朱德龍「被拘留」、吳有水律師可能「被撤照」、劉飛躍「被起訴」,異議人士在這段期間的手機與通訊軟體都被全面監控。  8. 十九大期間,北京全面禁止賣菜刀,不過可以跟鄰居借。所以即便習近平強調,統一以後臺灣可以維持現有的生活方式,買菜刀應該也會不方便。  9. 臺灣在中國眼裡,真的沒有這麼重要,真的。他們自己的問題很多,接班、經濟、環保、貪污、外交等等議題,才是十九大關注的焦點。  10. 習近平已經掌握大權,而他的權力佈局,將會在最後一天透過選舉政治局委員而落實,究竟會是誰接班,讓我們繼續看下去。19/10/2017

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10196(黑勢力統治香港憂甚 土匪幫派由盜國賊扶植  國家無存道德民間苦 維費狂熱黑幫反動集團)國亂民反 法亂官腐 
政策治國之。憲政安邦之能。可惜當今反而如常。嚴詞相告:「亡國之源、敗政之始」根基所在其中。香江繁榮英殖所賜,香港淪喪國賊所為。是真是假香港人自己選擇,是有是無港府政權根基從據。因此:港府政權不得由「國賊撫弄 極權所控」黑勢力操縱。
2017/10/18-18:18任意詮釋《基本法》 香港自治權還剩多少?  香港並非首次拒絕外地人士入境,但近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被拒入境卻事關重大,因為特首林鄭月娥竟赤裸裸地表示「一旦入境情況被視為外交事務,就會由中央政府負責」。  《基本法》第154條規定,「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制。」,出入境管制屬香港自治權力,本來明確不過;但經過林鄭的詮釋後,香港出入境管制權與中國外交事務範圍的界線,忽然變得模糊不清 --林鄭的說法如果成立,等同為《基本法》開了一個大洞,即所有香港的自治權,只要北京認為有需要,都可「瞬間轉移」為中央事務,要交由北京全權處理。  誠然,北京喉舌官媒《環球時報》社論指,羅哲斯被拒入境是咎由自取的,因為他曾揚言要探訪正在服刑的香港社運人士,暗示着羅哲斯前往香港,是外國勢力企圖勾結香港的反中亂港份子,藉此達到干預中國內政的目的,所以北京主動拒絕他入境是有理有節的。然而,這種說法未免過於牽強。首先,目前在囚的香港社運人士仍有被探望的權利,如今羅哲斯被拒入境,即間接剝奪了他們這項權利。若然羅哲斯未經合理的程序申請探監,港府大可由懲教署出面拒絕他前往探望在囚人士,而沒有必要完全禁止他踏足香港境內半步。  更甚的是,不論港府抑或北京也沒有提供合理解釋,拒絕羅哲斯入境一事為何屬於中國外交事務範圍。現時的實際操作,是北京按自己的喜好,隨意介入是否容許異見人士入境,然後中港官員穿鑿附會強詞奪理作出配合。幾可肯定,只要北京認為有需要,香港入境管制權被「瞬間轉移」為中央事務的事件,往後仍會陸續不斷出現。  另外,香港過往並非沒有出現過同樣爭議的案例,例如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委員在2014年前往香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便同樣被拒入境。林鄭看似此時才祭出國防外交/中央權力/國家主權凌駕《基本法》第154條的論述,但這實在令讓人懷疑,到底過往是否已有些案例暗地運用此原則拒人入境,只是當時港府沒有坦白說出來而已。而近幾年來,香港既曾有市民被中共強力部門強行帶走,亦有外地人士被北京拒絕進入香港,港府恐怕已不再擁有香港出入境管制的內務權力。  羅哲斯事件再次顯示,北京已不再恪守一國兩制分際,任意詮釋《基本法》。今天出入境管制可以被瞬間轉移為外交事務,他日金融、貿易、航運、教育等也可以被詮釋為涉及國家安全由北京負責。最終結果,就是所有香港自治事務,都被納入北京「全面管治權」之下。當北京連遮掩自己粗暴干預香港的力氣也省回,香港距離一國一制還會遠嗎?
2017/10/18-20:20民主派突襲 搶閘提34項修正案 阻建制補選前改議事規則  建制派擬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阻撓民主派日後拉布。不過民主派多位議員今日突然開記者會,宣布已於今午提交34項修正案動議。今次民主派搶閘提修正案,或能阻建制派在明年3月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  郭榮鏗:每個修正案至少討論6、7小時  34個修正案分別由民主派議員莫乃光、梁繼昌、郭榮鏗、楊岳橋、陳淑莊、譚文豪、胡志偉、張超雄及陳志全提出,內容包括要求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為議員監誓,立法會主席要由直選議員擔任等。修正案已於今日下午五時許提交立法會秘書處,民主派同時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希望在委員會內討論,預計下月十五日首次在大會上討論。  郭榮鏗稱,提出修正案是希望令立法會更有效率,更符合21世紀香港應有的議會,「作為這個議會的議員,大家都有責任去看一下,議事規則可如何改善。」由於民主派比建制派更早提修訂案,立法會大會必須先討論民主派的修訂,然後才討論建制派修訂,估計每個民主派修正案,至少要討論約6至7個小時。  至於明年3月前能否完成審議,郭榮鏗稱要視乎政府會否抽起重要的民生議案,坦言覺得最適合應是等待明年3月補選後才修改議事規則。  陳志全:很有機會補選前仍未完成討論  《蘋果日報》引述泛民議員稱,由於今次泛民提出的修訂需討論至少180至200個小時,最少要9至10個立法會大會才能解決,加上要審議預算案、人大兩會其間立法會不開會,料明年補選前建制派都難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  有份提修正案的陳志全FB專頁亦解釋,各修正案預計需時9至10星期處理,「由於時間上早於建制派提交修正案,很有機會在3月11日補選前,仍未完成討論」;陳淑莊則寫道,今次修改議事規則,「最大目的就是針對議會程序內長期積弊,提出建設性的修改」。  莫乃光:籲建制派勿因人廢言  楊岳橋在FB發文,形容今次「突襲」成功是要感激幕後默默耕耘的同事,尤其是郭榮鏗及其辦事處職員。他強調是要「很認真地」研究約束主席亂用權力、宣誓等問題,「既然建制派要研究,不如同我哋一齊研究吧」。  莫乃光則形容今次是團結,民主派「四大板塊」的代表都有份提出修訂:「我們是很認真地研究一些約束主席亂用權力、宣誓、手語、增加議會資源等問題,再次呼籲建制派千祈唔好因人廢言,既然要研究,不如同我哋一齊研究議事規則吧!」  梁君彥對是否批准不予置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尚未有時間了解民主派提出有關議事規則的修訂,故對是否批准不予置評。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稱,有待議事規則委員會處理再回應,建制派已預料要應對很多事情,會盡量做好本身的事。

2017/10/18-21:31何君堯再去信港大 促李國章把戴耀廷停職 限兩周內回覆  「殺無赦」風波稍為平息,建制派議員何君堯今日再有新舉動。他今日去信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要求校方對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啟動正式調查,並且對他作停職留薪,限港大在兩周內回覆。  何君堯的信中指,上月已致函予校長馬斐森,要求他澄清是否接受投訴並對戴展開調查,但馬斐森至今仍未就此事作出回應。他今次要求校方確認對戴耀廷的調查工作,又認為因為戴耀廷涉嫌犯罪處於刑事訴訟程序中,校方應對他採取停職留薪決定,以免對學生及家長造成影響。  他又批評戴耀廷一直鼓吹公民抗命,醞釀民間及青年人對制度的對抗思維,先後引發佔中違法失控和一連串社運衝突,導致社會政治對立局面急速升溫,引起不少家長、市民和青年對戴耀廷與大學法學教育的擔心。而戴耀廷及後被律政司正式起訴,並排期明年1月應訊:「由於戴耀廷副教授正處於本港刑事訴訟程序之中,為免出現角色上的利益衝突,貴校應對戴耀廷副教授採取停職留薪決定,同時亦避免其在教學上繼續宣揚『公民抗命及違法達義』等歪念,誤導學生及青年。」  何君堯以往多次去信港大狙擊戴耀廷,上月17日又在添馬公園舉行「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聲稱活動有高達4,000人參加。他又會後發表港獨者「殺無赦」的言論,引發連番爭議。19/102017

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10195(香江繁華來自英治 香港落敗起自回歸  拯救港府港人承擔 採取措施普選自抉)歷史攸關自然定事實  成敗盛衰民心定江山
民監署強調港府政權必須堅守不失,林鄭月娥必要檢討當特首的職責何在?何行?何理?在基本準則上施行實際否有得實?在行政制度上如何得就光明有序,不得以僥倖或聽令行為統治港政。因為就目前所見已成偽政行象無非,就職責確實行政公開失職其中。民監署曾經三番四次要求同中央對責,但經麥佩儀所覆以沒有補充回應實為不該。前時梁振英藉地下共產黨員身份出賣港府政權,你也身為政務司長同流合污禍港有加,如今你以欽點身份、獨創鼇頭霸行不道夭夭失職,坦然不忌賈港為榮,禍政害民此罪行何止無過而且世代留傳臭名遺臭萬年。必須改過自新,改邪歸正堂堂正正地做個光明磊落得體似樣的好特首。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18-9:34中共十九大開幕發言 習近平:牢牢掌握港澳全面管治權  中國共產黨「十九大」會議今天開幕,黨總書記習近平發表工作報告,提到港澳台港澳台工作時,稱取得新進展。他指「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深化內地和港澳地區交流合作,保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  台灣方面,習近平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加強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妥善應對台灣局勢變化,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有力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2017/10/18-7:46港拒羅哲斯入境 倫敦召見中國駐英大使  香港政府本月11日拒絕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入境,英國政府為此召見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  英國外交部亞太事務國務大臣田銘祺(Mark Field)表示非常擔憂羅哲斯的處境,作為一位英國公民被拒絕入境香港,完全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原則。他指英國外交部負責經濟和全球事務外事辦公室主任已經在過去幾天內召見了中國駐英大使。  英國外相約翰遜早前已發表聲明,要求香港當局及中國政府解釋事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後來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指香港入境是中國主權範圍,並且不點名指羅哲斯是否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他自己最清楚」。華春瑩指,中央政府負責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允許誰入境與否,是中國的主權,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均依法處理有關問題。香港已於1997年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外國政府、機構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

2017/10/18-10:01國際大律師、普通法、人權法:反對一罪兩檢 一罪兩審 一罪兩罰  早前多位國際大律師發出聲明指擔憂香港司法獨立及法治情況,又特別指黃之鋒、周永康以及羅冠聰三人的判刑是違反法治及「一罪兩檢」原則(Double jeopardy,應為「雙重追溯」原則)。陳文敏教授今日在商台節目中又提到「若果用較闊角度,如上訴庭於上訴過程有否重新檢視證據,超越上訴庭權限、重新對事實再審核等,可算是宏觀的一罪兩檢」。  究竟什麼是一罪兩檢?  國際大律師所提到的是公民廣場案等刑期覆核案中違反「一罪兩檢」,是指被告在毫無程序保障的情況下要容忍重審,事隔三年後被判以更重的刑罰。除了因為推翻事實裁定而作的「重審」,公民廣場案及東北案都見到被告因而接受兩次刑罰,在判詞中亦找不到任何相關的考慮。  回歸基本,避免再審既是公平審訊的基本、法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亦是在個別審訊中扣減刑期的理由。避免「一罪兩檢」的法理基礎來自普通法,也經《香港人權法案》第11(6)條確立(見下)。  刑期覆核下的扣減考慮  一般來說,法庭在考慮到刑期覆核為特別程序,在判刑時考慮到被告經歷的焦慮煎熬,而判決延期並非被告之錯,上訴庭判決最終刑期時會考慮要扣減刑期,甚至偶而會為了避免一罪兩檢的制度效果而決議不加刑。此種焦慮煎熬在被告本來沒有被判監禁、已完成刑期、年輕不成熟或快要完成服刑時特別嚴重,但要同時考慮罪行本身的嚴重性及應有的刑期。(見律政司訴梁月雄(司徒敬副庭長,第57-62段);律政司訴黃國偉案(邵祺副庭長)等)在過往的案例可見,上訴庭會扣減約3-6個月的刑期(見宏海明、梁月雄、蕭仁儀、盧景發案等)。  然而,此扣減刑期依然屬於上訴庭酌情權,判刑法官會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量刑標準、案件的加刑或減刑因素、被告的個人背景等。  儘管如此,法夢強調:「一罪兩檢」下的扣減並不能合理化刑期覆核程序本身的種種問題,包括上訴庭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下進行刑期覆核時的權力、可否作事實裁定。更重要的是,司徒敬副庭長在吳鎮濤案(2013年)中亦提到,象徵式扣減刑期可能沒有「一罪兩檢」的法律原則給予充份考慮(第173-174段)。  最終回歸的問題依然是,上訴庭透過公民廣場案及東北案兩案去確立量刑標準,本質上是以律法懲處(legal sanctions)建立社會政策,重申法庭的「罪與懲」法律觀。遇到與公民自由與社會秩序相關的判決,上訴庭有否考慮到判決對社會自由的訊息以及人權法要求作出合適的衡量,或是加以個人道德考慮,離地又偏頗,這個還是留待公眾判準的問題。  在一般刑事案件與刑期覆核案中的「一罪兩檢」原則又是否適用?  在一般的刑事案件及上訴中,我們亦會有避免「一罪兩檢」的法律原則:包括除法律明文要求外被告不要為同一罪行審訊兩次、檢控官只應一次過提出合適的控罪、檢控官就單一控罪應建基於清晰的、單一或多次事實指控等。  在普通法中,此原則有兩個層面。一是比較狹窄的「autrefois convict (or autrefois acquit) plea」,即後來的檢控與初次的檢控的法律要項是相同或已包含在內。二,是即法庭有權就同樣或重次檢控作出永久終止聆訊的命令。後者特別是指二次檢控是基於同樣的事實基礎,或者控方無法就重審提供理由。  人權法:反對一罪兩檢、反對一罪兩罰  同樣的法律保護機制亦收納於《香港人權法案》第11(6)條中,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制國際公約第14(7),藉《基本法》第39條確認為基本權利:「任何人依香港法律及刑事程序經終局判決判定有罪或無罪開釋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審判或科刑。(No one shall be liable to be tried or punished again for an offence for which he has already been finally convicted or acquit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penal procedure of Hong Kong.)」  然而,此項並非絕對的權利,而且一旦確立審訊過程為合法、公平、公正,被告要主張此權利亦需要舉證說明被告權利被剝奪的狀況(參見楊俊邦案;Ubamaka案等)。  由此可見,不論是普通法及人權法,此項的申請是非常罕見。然而在佔中九子案(公眾妨擾案)中,我們就清晰見到檢控官一罪多檢的情況。當檢控專員明顯認為示威集會有違公眾利益而需要檢控時,而法庭又以懲治去重申社會秩序而壓抑公民自由時,我們作為公民也必須對此警剔。18/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94(賣港偽政蓬勃興沖沖禍港憂傷悲堪不斷不絕  國賊淫威歷來猖疊疊亡國行為越界如斯如止)民監署職責範圍工作  責無旁貸也難辭其咎
愁港府不敗無因,慮香江禍患連連。處敗政橫行無道,成禍國殃民基實。就基本法死於國賊手中,本地法爛在法官臭口。港府政制殘缺一無所有,香江法治偽政公開毀滅無存。香港人不能坐視不理,文明社會一去不復還。回歸騙劇,就此識破。一國兩制自欺;五十年不變全變;港人治港戲言!無能者官祿雙全享受,有能者牢房獨守凱歌。英雄無演武之地,流氓地痞遍地開花!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17-15:03刑事法律一定不可有追溯力 身為特首應該不會那樣無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諮詢期間,大家可以發表意見,就呢個追溯期(提出意見),但香港一般立法工作,唔係好多有追溯期,但不是完全無。」她舉例,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某程度上都同樣具追溯期,生效之後是從以前日子生效。  不知會否是傳媒錯誤引述?按道理,身為特首,應該不會對法律及《基本法》那樣無知,竟然會不知道刑事法律一定不可以有追溯力的基本規定。  根據《基本法》第39條, 本地立法不可以抵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 (即《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第12條)清楚規定:  「刑事罪及刑罰沒有追溯力  (一) 任何人之行為或不行為,於發生當時依香港法律及國際法均不成罪者,不為罪。… 」  即使是根據國內的法律,刑事罪亦不可以有追溯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清楚規定:  「【溯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 … 」  希望律政司或特首能盡快澄清,以免公眾誤會。
2017/10/17-17:13「一地兩檢」違「一國兩制」— 違反基本法淺析  一地兩檢的安排屬於重大施政原則改變的大是大非問題,香港人不可能貪「一地兩檢」的方便而損害「一國兩制」,違反基本法。本文會試從解釋為何當下政府提出的三步走方案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亦會探討究竟違反了哪些「基本法條文和原則」。  1)一地兩檢違反第十四條中的條文精神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駐軍人員,國家防務的執行者尚且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為何西九總站的內地人員根本就是身處香港市中心、身處香港境內,為何他們不需要遵守香港法律,反而享有執行内地法律的權限,在香港境內執行內地法律這麼顯淺而且徹頭徹尾違反「一國兩制」的荒謬建議究竟是什麼人提出的?是我們香港的律政司?是我們的香港  他們究竟有沒有捍衛過香港的原則和利益?有沒有捍衛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答案顯然是沒有,而且協助大陸政府破壞一國兩制,侵蝕香港自治。  2)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明明是在香港境內卻不實行香港法律,「一地兩檢實行前明明實行香港法律,但為何一地兩檢實行後香港法律完全行不通,沒有司法管轄權?」這不是「出賣香港司法管轄權卻是什麼?」  其二「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究竟「一地兩檢的法規」可否放進附件三,成為附件三的法律之一可曾研究過?基本法條例講明--「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僅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一地兩檢是否涉及國防及外交範疇已經可圈可點,定係香港自身的出入境政策已經有排爭拗,那麼重大爭議性的安排,亦涉及基本法執行原則的政策難道完全沒有需要徵詢香港人意見?只是任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閉門造車、黑箱作業說了算?香港的一國兩制原則和底線照顧了嗎?再者在香港境內、市中心安排「出入境事宜」肯定係香港自治範圍以內的事,香港人不願意,香港政府不願意,沒有可能夾硬要求我們「割讓一兩個樓層予大陸政府在該範圍內執行內地法律」而且在內地口岸區執行的內地法律似乎不僅限於「處理通關方便的法律」而是全面的大陸法律,這是嚴重損害一國兩制--「大陸法律不在香港境內實施的最根本原則」。  如果大陸執法人員在內地口岸區做出犯法的事情如非禮、強姦或謀殺應該如何處理?要轉交香港法院處理定係山長水遠押返去深圳處理?再者如果大陸海關人員在位於香港市中心境內的口岸區進行「貪污勾檔」我們是完全沒有方法用香港法律去處理,我們覺得對大陸法律和人員處理「貪污案件」有信心嗎?另外如果有香港人聲稱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被大陸人員帶到內地口岸區,佢報了警打了999並要求見香港律師,但原來香港法律在這兩個樓層是「真空的」,保護不了他們,這難道也不違反「一國兩制」,為何夾硬送上、割讓、轉移「香港境內的香港司法管轄權」?有徵詢過香港人意見嗎?再者為何「貪方便的一地兩檢口岸區為何不止執行通關方便的法律」背後是否有不可告人的政治任務?  3)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第87條  「任何人在被合法拘捕後,享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未經司法機關判罪前均假定無罪」,明明身在香港境內、西九龍站內,為何要採用大陸法律,而不採用香港法律,夾硬將「香港境內」劃成「大陸境內」或「香港境外」。  4)違反基本法第154條  「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實行出入境管制。」其實一地兩檢令香港成為「無掩雞籠」,任何人可以輕易來到香港巿中心(西九龍)而不需要任何香港人員批凖。  5)違反附件三中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界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的島嶼和附近海域。為了行「一地兩檢」在香港市中心夾硬「割劃出內地口岸區」放棄香港原有的「司法管轄權」,但為了方便的藉口不單止要放棄「通關方面的法律要求的管轄權」而且是全面性的司法管轄權,其政策性的重大改變完全沒有諮詢過香港市民和香港社會,大陸政府和香港政府閉門造車,黑箱作業傾了7-8年,其間完全是「零方案」和「零諮詢」,等工作完成90%以上,花了千幾億,明年要通車,才逼不得以丑婦終需見家翁式在今年7月正式公佈第一個「垃圾方案」,「賣港三步走的方案」被反對派形容為「割地兩檢」實不為過,歷史應該記下這班「賣港庸官」的行為,不單沒有捍衛香港利益,仲倒轉為大陸政府鑽法律空子破壞一國兩制,違反基本法。  另外可能一地兩檢的相關規定放不進去基本法附件三裡面,亦解說不清如何可以在不違反「基本法的原則」在香港境內執行大陸法律,所以索性將西九龍兩個樓層「割讓、𨍭劃為內地司法管轄區」,一了百了,不用解決苦思7-8年都無法使其符合基本法的一地兩檢法律規定,這不是「賣港行為」卻是什麼?  老實說行「一地兩檢」於我們無損失亦無什麼重大利益可言,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大原則的問題大家今日不去捍衛,不去大聲說出對錯與事實的真相,他日必定後悔,即使我們最後可能什麼也改變不了,但一定要說清楚「賣港庸官」的愚蠢行為,為歷史作一個印記。17/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93(賢人理政一片真心 智障當權謊言寡斷  君子一諾千斤責任 小人前呼無不棄信)民監署倡導賢人可貴
天地若然大自然為依歸,人畜相處互相利用依賴可盟。可惜香港回歸廿年、步步踱入深淵向往無底黑穴,就目前偽政當道執政處暴治行為實在忍不得。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17-11:49只許駑馬爭路,不容自造青雲  上個星期林鄭月娥發表了第一份施政報告,市民的評分及接受程度都較梁振英那幾份好,說明了香港人其實十分易𠱁,只要政府在姿態上表現得正常一點便可以了。  事實上,一個真正有為,有心推動施政的政府,怎會事事撩事鬥非,主動挑動矛盾,甚至挑撥社會對立?任何政府上台之後,首要任務便是要團結社會,就算難免受到批評及挑戰,甚至挑釁,也應該忍辱負重,這是作為擁有權力的當權者應有的謙卑及大度,也應該明白當權者就是要受到人民的監察,言論的監察。  可以想像,如果這份施政報告是出自梁振英手筆,必定會繼續大談打擊港獨、會把政府DQ部份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當作功績來推銷,也可能會對被政府覆核刑期送進監牢的年輕示威者冷言冷語,也極有可能會把九月份大專院校學生在校園內張貼港獨標語的事件拿來大做文章。  公道一點說,林鄭月娥這一份施政報告,最起碼能夠做到不再進一步製造矛盾。雖然她在宣讀報告前後發現的發言及後事後接受傳媒訪問的時候,有時也禁不住表露出那一種自我感覺良好,不時自己讚自己的浮誇作風,但這總比存心挑機好。而且她起碼在公開發言的內容中,一再說尊重立法會的憲政及監察政府的角色,如果不以人廢言,也是一個值得肯定的說法。這總好過自說自話,自詡超然,拒絕接受立法會的監察好。比起梁振英,算是行出了較合理的一步了。  除此之外,細心閱讀施政報告,也可以看得出這一次比較過去幾年,把較多篇幅討論香港內部的施政問題。而沒有把香港的發展說成彷彿只能配合「一帶一路」、「粵港澳經濟區」。2016年梁振英那一份施政報告,就差不多通篇都是寫給佢阿爺睇的,而不是為香港社會而寫的。  作為特首,有時難免要擦佢阿爺鞋,唱幾句「回歸機遇」,或說為「主權移交後的發展感到驕傲」這些套話空話難以避免。但香港內部確實有很多問題需要處理,這些才應該是施政報告的最重要焦點。而且,也不能否認這個事實,政府在施政上的困境,民生及政策問題難以解決只是表徵,政制的深層次矛盾才是核心。  這樣的一份施政報告,透過「開倉」派發實利,希望討好市民,但在事前大吹特吹會具體交代的那一個「首次置業上車盤方案」,只是提出一些概念性的想法,令人失望。而把發展公共房屋的性質轉變,後果影響深遠,是一個重大的方向性調整,不應該只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就算數,而應該作出全面的諮詢。  政府這個迴避政治問題的策略,只向市民攤派好處,一時之間可能會贏得部份人的掌聲,但對公共財政的長遠影響就不能不正視。林鄭月娥在競選的時候說,利得稅兩級制可以有Less for more的效果,這一次在施政報告中就不敢再說。但減利得稅就會令政府一年少收數十億,小型企業固然可以得到好處,但最着數的就是那些保險經紀及房地產代理。交通費津貼得益最大的,也肯定不是一般小市民。這情況就等於以前在財政預算案中寬免差餉,得益最大的是地產發展商一樣。政府以如此粗疏的手法來攤牌好處,固然可以省掉很多行政上的麻煩,但也就製造更多樣化的社會不公。  不過,不公平可能是整定的。共產黨以建立一個公平社會的旗號起家,但一旦坐了江山,便成為一個新的階級,比任不公平社會到更不公平,比封建專制更封建專制。喬曉陽早就說了,香港的政治制度,就是要首先照顧投資者的利益。至於制度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公,令香港人難以服氣,令政府長期處於弱勢,難以有效施政,這些都比不上要保證共產黨及支持它的特權階級繼續專政重要。因此,這份施政報告注定只能聚焦民生,要迴避政改這個議題。林鄭月娥也似乎很努力要做到這一點。  如此這樣一份施政報告,是否足以讓政府扭轉過去在民意上的弱勢,爭取更多人的支持,令施政容易一點?喉舌報章肯定會大打邊鼓,但造成香港社會撕裂及矛盾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制度上的不公平。這已經是一個人盡皆知的事實,「市民最關心的只是民生問題,不是政制問題」這一種講法,只是自欺欺人。只要這個制度不公一日存在,政府的政策就算意願良好,也難以擺平不同利益界別的分歧。  因此,迴避政改爭議是十分短視而且不負責任的做法,也無以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社會撕裂仍然難以修補。  什麼叫做「待政治氣氛較好才處理政改問題」?這是一個雞與蛋的問題,政制分歧一日不處理,政制死結一天不解開,社會氣氛就難以好得到那裏。回歸20年來,有那一個特首不是說政改可以待民生問題解決之後才處理?但為什麼誰做特首,到落任的時候必定是搞到灰頭土臉。這不就說明了問題嗎?  香港的政制應該走向全面普選,這是回歸過程中共產黨對香港人的承諾,基本法其實也有清楚的說明。中共言而無信,除了撕爛自己的畫皮之外,也是令香港難以善治,很多急切要處理的問題難以處理,很多涉及發展的問題難以起動,始終是要把香港拖死的元凶。  這樣容易看到的事實,這樣簡單的道理,有時也真的很懷疑現在那班特區政府領導高層難道看不出來?當了幾十年AO的行政長官及其部份幕僚,難道連這樣的認識也沒有?如果真的以為他們蠢得這麼交關,可能真的是侮辱了他們的智慧。我傾向相信,他們應該被藐視和譴責的,不是他們的智慧,是他們的政治品格和操守。在權勢面前,在官位名利面前自我矮化,失去本心,刻溪自處,從來都是歷史上那些識時務的俊傑的死穴。  說穿了,他們只是知道當權者之逆鱗不可攖,因而認為整個社會都要跟他們一樣認命,放棄堅持。是面對現實,是看風駛舵,還是在利益面前妥協?無論怎樣說,結果都是一樣。還是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說得坦白,他們做這份工,沒有要求他們要帶良心返工的。  今次這份施政報告不是已經盡量討好公眾,不再挑起矛盾了嗎?它同時暗示大家不要再心存幻想,不要再固執,要學習特區政府一樣認命算數,生活還是要繼續下去。如果識時務,說不定還可以加入政府那些新設的各個委員會,參與特區的施政。這一份施政報告,不也是提出了一個讓青年人自薦加入政府的計劃嗎?「各位年輕人,不要錯失這個機會」。由董建華時代講到現在,都是說要為年輕人提供更多發展及發言的機會,現在這份施政報告終於俾路你們行了。你們重想點?  正是執輸行頭,慘過敗家,相信也有不少人會樂於參與這個遊戲,表面上是百驅競走,背後是阿爺插手。主權回歸二十年以來,這樣的俊杰和駑馬真的是一街都係。現在造成的這個勢就是如此:「香港人如如果還不知改換轍,最終只是自己蝕底而已」。  施政報告其中一個潛台詞就是要告訴大家:「大家何不索性就參與這個遊戲,既然難以自造青雲,與駑馬爭路也一樣有機會直上由主子代為打造了青雲。」  以前當大家講「港人治港」的時候,說的是要有一班代表香港,捍衛香港人權益的人來自你香港這個社會。今天實際上已變成由一個被操控了的制度,找一些人出來代表北京管治及控制香港的政治利益集團。今天,香港的一些政治精英,都紛紛在權勢面前認命,香港的繼續沉淪及難以得到善治,也就成為擺脫不了的宿命了。17/10/2017
新增說明文字

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10192(沒有責任的官犬 守門看戶都不能  賤禽獸坐滿政壇 顯出賣港府政權)民監署倡港人應承擔  捍衛港府政權義務職責  公開譴責畜牲當政
2017/10/17-6:52建制38議員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 提多項修訂謀徹底阻「拉布」  《明報》、《星島》等報章報道,建制派為阻止立法會會議日後出現「拉布」,繼在財委會提出收緊會議程序後,再聯合啟動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非建制派在六名議員被撤銷資格後,後去分組點票分否決權,使到建制派得到修改議事規則的機會。  《明報》稱,建制派提出的建議包括若大會流會後,立法會主席可按需要決定何時召開會議,甚至可在流會當日的稍後時間重開;又提出訂明立法會主席有權揀選接受哪些議員的修正案等。  《星島》引述消息,指民建聯陳克勤、自由黨張宇人上周三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代表三十八名建制派議員聯署要求修改大會《議事規則》。議規會下周一開會商討,建制派期望借人數優勢,趕及明年三月補選前通過修訂。 除謝偉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外,其他建制派均有聯署。  《星島》指,剪布招數有三大方向,第一是賦予立法會主席權力整合修正案,並將二一四年終院駁回梁國雄就「遞補機制」剪布案上訴的裁決,寫入《議事規則》,作為主席剪布的法理依據。第二是提高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門檻,由目前只需二十名議員站立提交呈請書,提高至三十五人,意味只得二十多人的民主派日後難以成立專委會。第三是將立法會主席規管議會秩序的權力,擴展至事務委員會主席,賦予事務委員會主席權力可命令議員停止發言。
2017/10/16-20:10林鄭:冀五年任期內落實普選特首 但結果不由我控制  特首林鄭月娥接受無綫英文節目《清心直說》專訪,稱希望在五年任期內落實「一人一票」選特首,但強調最終結果並不由她控制。  林鄭在節目中指自己親身經歷過選舉,理解若「一人一票」選特首以取得市民授權,或許會令管治較為容易,「所以你可以說,我個人是真的希望見到香港能成功地落實政制發展」。  被主持人追問能否在五年任期內落實普選,她答道:「我希望是這樣,但最後也不由我控制。」她重申要在有利的氣氛下才能重啟政改,包括是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林鄭長達49,000字的施政報告,僅以176字的篇幅談及政改問題,指作為負責任並經歷選舉的行政長官,絕對明白市民對普選的訴求,但絕不能罔顧現實,貿然重啓政改,「我將會在任內盡最大努力,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  若下屆普選特首 最遲2018重啟政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出席電台節目,亦有回應政改問題:「過去試了20月作了一次政改,未能成功,當中帶出很多矛盾及問題,幾時開始返?要好小心(考慮),現在重啟政改,成功機會幾大,我覺得大家心裡有數。」聶德權指出,未來幾年努力創做有利的氛圍。他又指,假如要在2022年的特首選舉實現普選,最遲要在2018年重啟政改。

2017/10/16-20:37國際法律權威批香港法治受威脅 律政司千字文反擊:聯署人誤解案件及本港法制  「雙學三子」被判入獄,12名國際法律界權威隨即發公開信,直指香港法治面臨嚴峻威脅,又質疑律政司的檢控違反「雙重定罪」原則。律政司晚上以千字長文反擊,反指聯署人誤解甚或並不了解案件及本港法律制度,對此感遺憾。律政司回應《立場新聞》查詢,指上訴法庭留意到申請涉及刑期覆核,而法庭已根據慣常做法,將量刑起點扣減一個月。上訴法庭亦考慮到黃之鋒及羅冠聰已完成相關社會服務令的時數,再給予進一步刑期扣減。法庭處理方法與過去案件做法一致,絕不存在聯署信所指的「雙重追訴」。  律政司批評,聯署信完全忽視上訴法庭在判詞中強調的觀點,指被告並非因為表達政治觀點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們的行為涉及暴力,稱沒有一個真正尊重法治的社會,會容許使用暴力。  對於公開信批評香港司法獨立或受中共影響,律政司認為批評完全沒有任何根據,強調上訴法院的判決書理據可見,法官處理此案時純粹根據法律原則及證據,當中完全沒有政治的考慮。  律政司重申,香港司法機構一直維持真正獨立運作,並以非常高的水平履行其專業職責:「聯署信所指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面臨威脅等說法,毫無根據。值得留意的是,上訴庭接納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這意味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是有充份法律理據支持,並應向法庭提出。」  律政司回應全文如下:  律政司接獲有關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的刑期覆核申請案件(CAAR 4/2016)的查詢,當中提及一封據稱由海外律師聯署的信件 (聯署信)。由於有關案件正等候上訴,律政司不宜就個別範疇作具體評論,以免影響有關上訴的公正處理。儘管如此,律政司發言人在可行的情況下回覆如下:  一、聯署信的內容顯示有關人士對相關案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存在誤解甚或並不了解,我們對此感到遺憾。  二、根據上訴法庭的裁定,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令均是違反判刑原則及極為不足的判刑,絕不能反映有關控罪的嚴重性(參見判詞第十五段)。再者,上訴法庭留意到申請涉及刑期覆核,而法庭已根據慣常做法,將量刑起點扣減一個月。上訴法庭亦考慮到黃之鋒及羅冠聰已完成相關社會服務令的時數,故此再給予進一步刑期扣減至最終的判刑,即上訴法庭從黃之鋒及羅冠聰的量刑起點再扣減了一個月的刑期(參見判詞第一百七十段)。法庭上述處理方法與過去處理刑期覆核或上訴的案件時,當答辯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而又被上訴法庭判處即時監禁的做法一致。因此,絕不存在聯署信所指的「雙重追訴」。  三、再者,律政司並非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後才提出刑期覆核,而是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104條的規定,於判刑後十四天內,申請刑期覆核。該申請未有於較早前審理,完全是因為有關覆核申請只能於被告就其定罪所提出的上訴獲處置後方能審理(詳情請參閱律政司八月十七日發出的聲明 (http://www.doj.gov.hk/chi/public/pr/20170817_pr1.html)。  四、該聯署信亦完全忽視上訴法庭在判詞中強調的觀點,即被告並非因為表達其政治觀點而被定罪或判刑,而是他們的行為涉及暴力(見判詞第171段)。正如判詞中指出,十名保安人員因事件涉及的暴力而受傷。事實上,沒有一個真正尊重法治的社會,會容許使用暴力。  五、 聯署信對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的批評,完全沒有任何根據,而這宗案件與白皮書或時任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Bokhary PJ) 早前發表的意見亦毫無關係。反之,從上訴法院的判決書的理據可見,有關法官處理此案時,純粹是根據適用的法律原則和當時的證據,當中完全沒有政治的考慮。  六、 再者,在司法獨立方面,律政司希望聯署信的簽署者和社會人士留意 Lord Neuberger (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及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於 2017 年9月13日在香港大學發表的演說中的觀點:   “ …. 我曾看到有些意見指就某些決定,香港的法官並不獨立,他們某程度上傾向北京當局,或指他們並不中立,急於討好北京當局。從我自2010年起以兼任形式擔任終審法院法官以來的親身經驗,我可以說這些說法並非事實。” (第21段)   七、 簡言而之,香港特區的司法機構一直維持真正獨立運作,並以非常高的水平履行其專業職責。聯署信所指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面臨威脅等說法,毫無根據。值得留意的是,上訴庭接納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這意味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是有充份法律理據支持,並應向法庭提出。17/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91(非法行為不能橫行囂 偽政作風不得放肆濫  民監署職責範圍工作 有權對違法政權問責)偽政當權豬狗掌政  文明法治職責何在
梁君彥非法執政,違反基本法和行政制度。理由一:反動政權壓境破壞香港政制,以盜國行為違憲亂港破壞香港法治和權益(填壓民權、管權、制度和自主)。理由二:基本法和本地法仍然有效,豈可至今面目全非?豈能以(基本法毀滅基本法的惡行、借不符事實的歪理,以代實事求是的真理而非法「濫權、濫法、濫政」)違反港府憲政及法治。理由三:國賊獸圈壓境港政,司機禍害港地生存常理;證據在於名屬建制派、實涉國賊飼養的一群蠢豬和惡犬,任由訓使逞兇公開出賣港府政權、地位及利益。理由四:事實上人代、政協等利益團體,以賣港為榮企圖私利為實。
2017年10月17日 上午6:10建制派聯署促修改《議事規則》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立法會近年屢次陷入拉布泥沼,包括民主派於審議財政預算案時提出大批「拉布式」修訂,浪費大量會議時間,據了解,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外,建制派全數三十八名議員聯署要求修改《議事規則》,建議包括大會主席有權整合「序列式修訂」,將大會主席權力擴展至所有委員會主席、議員提出呈請書門檻由現時二十人增至三十五人,即立法會全體議席一半。  據悉今次建制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由建制派「副班長」陳克勤及建制派內最資深議員張宇人牽頭,並以兩人名義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將於下周一(23日)舉行本年度首次會議。  「主席指引」最快下周五實行  另一方面,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計劃推出「主席指引」,將財委會同一日會議視為同一次會議,被逐議員同日不能再出席會議等,陳健波昨發出最後通牒,呼籲非建制派出席今早的交流會,他表明若然收不到實質意見,隨後就會正式推出主席指引,最快下周五(27日)財委會會議實行。
2017年10月13日 下午4:49香港電台-港聞立法會秘書處:入稟狀送達梁游後須14天內還款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委託律師昨天入稟區域法院追討梁頌恆和游蕙禎款項,每人欠款約93萬元。根據程序,在入禀令狀送達兩人後,他們須在14天內歸還欠款,或決定在法庭抗辯。  至於另外4名亦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行管會已就追討4人獲發的議員酬金及營運資金的事宜,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行管會在收到法律意見後,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
2017年10月13日 下午6:39梁君彥:修改議事規則不是洪水猛獸  香港電台-港聞  對於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將在今個月17日或23日舉行交流會,向全體議員解釋他計劃推出的「主席指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不方便回應有關問題,但強調修改議事規則不是洪水猛獸,很多時都要按時代去進行。  被問到假如修改議事規則,會否令泛民與建制派更加對立,梁君彥說,立法會任何事都是互動,認為雙方應該可以坐下商討及處理。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表示,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委託律師昨天入稟區域法院,追討梁頌恆和游蕙禎款項。梁君彥表示,已委派律師去追收款項,對方可以選擇還款,或者在法庭抗辯。  梁君彥說,在法律上已有裁決,兩人不應該收取有關款項,他們由去年10月12日起已不是議員,但兩人借了大筆金錢開設辦事處,所以須向兩人追收款項。
請感失望和震驚

2017年8月28日 上午8:49香港電台-港聞  青年新政梁頌恆在一個電台節目說,對終審法院拒絕宣誓案的上訴許可申請,感到失望和震驚。  梁頌恆認為,終審法院迴避人大釋法是否有追溯力,亦放棄運用演繹釋法內容的權力,令人震驚。被問到有關裁決是否咎由自取,梁頌恆承認某程度上是,形容選擇從政「出得來行,遲早要還」。  游蕙禎就表示,只要挑戰中央政府權威或管治威信就會被打擊,她不同意在事件中做錯,只是為其他人造成不好的觀感,又重申宣誓時提及「支那」並非要侮辱任何人或文化。17/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90(天有序自然而有規矩 地不限萬物可從生機  哪有自己犯過錯不改 渴求民眾效忠又敬重)民監署責問港府行政  你是港官還是國政吏
香港的政權不存在,全國的政策都會來。無法無天的政策,無惡不作的憲政體制,無奇不有的事故現象,無奈的橫行霸道,欺凌亂象叢生無從的行為,由權貴階級在自是自非而欲所慾為造亂香港時局。不但出現了,更可惡的是哪群把持香港特區政局要官,三共流氓,黑幫國賊,政治地痞,司法惡霸,法庭走狗和法官的爛舌,在不符事實上用歪理邪說就以上的所有已赤化政策,一律延伸了香港的法治政策中公開腐蝕和侵襲。港府地位和權利淪為為一無所有,港人捍衛港政及基本法的權利和義務職責也化為烏有。香港人奈何得了嗎?民監署共四百四十二個檔案可指證港府行政公開失職的嚴重行為鐵證事實。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0/16-9:33【雙學三子判囚】英國前司法大臣等大狀發公開信:香港法治受嚴峻威脅 憂受中共影響  「雙學三子」被上訴庭改判入獄6至8個月,案件引起國際關注。英國工黨執政期間、曾出任大法官(Lord Chancellor)及司法大臣的范克林(Charles Falconer) 勳爵,聯同其他律師發表公開信,批評囚禁黃之鋒等三名學生領袖的決定,並指香港的法治現在面臨嚴峻的威脅。  信任由11名著名律師聯署,包括曾出任大法官(Lord Chancellor)大臣及司法大臣的范克林勳爵。代表劉曉波的美國律師Jared Genser、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御用大律師Kirsty Brimelow、以及在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维奇屠殺罪行案擔任主控官的御用大律師Geoffrey Nice。  公開信指出,司法獨立在香港支柱,但在共產黨的影響下,或有成為假象(charade)的風險,「香港的法治及基本自由本是『一國兩制』的核心,現在面臨嚴峻的威脅。」  他們批評,用以檢控雙學三子的控罪《公安條例》,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也早已批評條例對基本自由有過份限制,「判決顯示對法治及法治其中一項原則『雙重檢控』有嚴重威脅。」
2017/10/15 12:56施政報告走出了較合理的一步  林鄭月娥雖然香港社會確實仍然在政治上頗為對立,而造成這些對立的因素很多,且經過幾年的糾結,要在短時間內縫合社會的撕裂並不容易,但只要政府採取主動,釋出善意,香港社會的氣氛確是可以變得較緩和的。  政府這一份施政報告除了沒有再主動撩事鬥非,挑動進一步的對立之外,也顯然沒有像梁振英那樣不斷在矮化兩制,顯得較多回一點香港本位的角度。政府似乎是想透減少紛爭,從而擺脫政府的弱勢,然後再徐圖後計。這一個如意算盤是否打得響,現在可能言之尚早。  香港社會對立撕裂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在於政治制度的不公平,不處理這個核心問題,其他很多爭議都難以解決。不解開政制這個死結,政府的施政無論如何意願良好,要有效推行落實有必然會難關重重。不推動政改,政府也難以擺平不同階層及界別的利益。  不過,政府願意首先採取主動,放下幾年來的高姿態及傲慢,減少說一些挑釁性的說話,盡量照顧不同的訴求,無論如何也可以說是行出了第一步。作為政府就是要這樣,在競逐執政的過程中,可以立場鮮明,可以針鋒相對,但一旦執政,無論面對不同的挑戰和批評,都要本着一種操持權力者應有的謙卑。  雖然說特區政府是要雙重交代,但所謂「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就是要有一個立跟香港,代表香港人的政府,而不是只要一個代表北京來管治着香港的政府。

2017/10/15-18:48嫌立國歌法太慢 郭文緯:人大應直接頒布適用香港 設舉報網站編製球迷黑名單  曾公開呼籲對輕判示威者的法官「起底」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今日在《南華早報》撰文,針對球迷近日噓國歌的行為,認為由立法會通過國歌法太慢,建議由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聯同律政司草擬國歌法的香港版本後,即由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同時,他又建議設立舉報噓國歌球迷網站或專頁,並藉此制訂黑名單,禁止這些球迷再踏足有港足作賽的球賽。  郭文煒以《引入國歌法刻不容緩》為題,指自2015年6月以來,已有14場球賽出現球迷噓國歌,足總亦因此已被罰兩次,顯示這些行為是有組織及事先綵排的。  不過,近日對老撾及馬來西亞兩場賽事的噓國歌行為,卻有嚴重後果,一來因為這是在國歌法通過後發生,顯然這是13億中國人民認為不可容忍的;二是國家主席習近平已在香港的七一講話中表明,有不可踰越的底線,任何港獨都將會被嚴肅對待,而年青人的態度明顯是對此表明"So What?",是挑戰中央政府。  郭文煒認為,現時透過立法會通過國歌法,時間上太慢,因為反對派有可能拉布,故法例在6個月內實施的機會不大,同時間,港獨團體會利用所有機會在公開場合繼續侮辱國歌,以宣傳其主張。  他認為,一個較快的做法,是由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聯同律政司,草擬國歌法的香港版本,並由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  同時間,足總一定要向國際足協展示,已採取合理措施處理問題,郭文煒認為可向英國足協對付流氓球迷的經驗借鏡,制訂黑名單,禁止這些球迷進入任何有港足比賽的場地,為達致這一目的,應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站,鼓勵真正球迷舉報任何羞辱行為,  郭文緯去年曾因不滿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獲保釋,撰文呼籲大眾對輕判示威者的裁判官「起底」,事後被大律師公會批評是「超越公眾自由評論的界限,極不恰當」。16/10/2017

2017年10月15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710189(無法無天的政權到末日現象都是如此)世上萬惡都由橫行所至構成

引文2017/10/15-12:53自由發表意見與共同福祉:以「香港獨立」事件為例  近月來,香港社會因著有關香港獨立的言論進入一場政治爭議。香港政府立場是「香港獨立絕對不是言論自由問題。」政府的態度反映它認為討論就等同宣傳,而宣傳香港獨立就是法律不容。這使我想起一件事。我曾建議學校跟同學討論紋身,明白紋身的歷史發展、文化意含、個人和群體心理、圖案象徵、衛生等,因為同學已有紋身了。學校的反應是不可以,因為討論就是宣傳。即討論後,學生就會紋身。第一,如我說,紋身早已在學生群發身了。第二,清楚紋身是甚麼而從中作決定的人比一個不知紋身是甚麼而選擇不紋身的人更令人欣賞。這正是教育目的。教育不是管制,不是愚民。當下的香港政府就是以管制和愚民為目的,但香港人已覺醒了。以下,我嘗試從自由發表意見討論這議題。  自由發表意見  言論自由關乎保障自由發表意見。為何要保障自由發表意見?  自由發表意見有助對真理的追尋。一方面,測試真理最佳方法之一是讓思想的力量在市場中公平競爭。另一方面,真理的追尋須要一個相對地開放環境,讓參與者可以平等對話,不受政治權力和經濟力量操縱其結果。  自由發表意見讓人體現自我實現與自主的重要媒介之一,並它鼓勵人與人自由互動。  自由發表意見是有效監察政府權力方法之一,因為市民不需害怕以言入罪。  不論從個人、社會和追尋真理等各方面,保障自由發表意見是肯定的。肯定自由發表意見時,也肯定市民應有自由接受各種資訊,不但因為這些資訊對他們個人選擇有重要影響,更因為這是思想交流的基本。同樣,市民也應有拒絕接受某些資訊的自由。要留意的,自由發表意見不限於語言和文字,更可以以圖像、電影、衣著和行為等方式的意見表達。  然而,自由發表意見絕非絕對,不受限制。例如,我們不會接受仇恨言論(例如,因種族、性別、宗教)、失實和誇大廣告。就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十九條,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本條第 2 款所規定的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這些限制只應由法律規定並為下列條件所必需:  1  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  2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 3.1關乎不傷害原則,但這不尊重的他人可以是群體。例如,教堂上面的十字架也會被視為不尊重他人的權利,因為十字架破壞當地居民風水,不尊重民間風俗。所以,中國政府清拆十字架是合情、合理。居民有風水權利,但基督徒也有以十字架來發表意見的權利。自由發表意見不是絕對,這適用於基督徒,也適用於當地居民。那麼,處理彼此間的分歧需要更多對話和協商,找出彼此尊重的可能性,而不是只靠法律。  至於3.2屬於那類倫理原則?尤其是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讓我以近月發生有關在大學校園張貼「香港獨立」為例說明。  為何「香港獨立」的言論和討論會使國家不安全和帶來公共秩序失衡?國家安全容納不下「香港獨立」的言論,是因為「香港獨立」的言論將帶來嚴重暴力,甚至國家分裂還是因為國家所倚賴的合法性太脆弱?若是前者,這有具體證據嗎?又若真的有暴力,這是討論「香港獨立」者要負的責任嗎?又國家分裂是在甚麼邏輯下是罪大惡極?  「香港獨立」的言論是否必然破壞性?反轉來看,它是否有助對真理的追尋?例如,透過讓思想的力量在市場中公平競爭,我們的最後總結可以是「香港獨立」是不可行,也無需要。但強硬排除討論的可能只會令社會失去成長機會,事事以立場或意識形態行先,甚至將國家視為不可質疑的對象時,這不但破壞國家形象,更製造民粹主義。  禁止「香港獨立」的言論不只影響言論者,更剝奪了接收者獲取資訊的權利。市民接收資訊權力被嚴厲審查反映出政府權力越不受監察。事實上,政府有傾向將其權力申延至侵犯市民不說話的權利。例如,在中國實施的《國歌法》中有關奏國歌時的行為是對不說話的權利的嚴重侵犯。據聞,在中國實施的《國歌法》將會以某些法律方法,適用於香港。 作為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香港是否可以多一點從民主思維思考和保障自由發表意見,而少一點從中國政治思維思考呢!  一個神學回應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十九條的3.2牽涉公眾利益。相對於基督教,天主教有共同福祉(common good)的傳統。在天主教社會訓導傳統下,共同福祉指那些容許社會和其成員相對地可以更完整和更容易使他們成全的社會生活條件之總和。1 它說,  共同福祉不是包括一個社會裡每一個主體的美好之總和。它是屬於每一個人,也是公共,因為它不可將個人和社會分割。只有在一起,我們才可以得著它、強化它和保障其有效性。正如一個人的行動是道德在於做好的事,社會的行動達到它的道德水平就是當這些行動帶出共同福祉。共同福祉可以被理解為社會層面的道德美善。2  雖然天主教社會訓導也就著社會不同議題提出它的觀點,但天主教社會訓導沒有因此呼籲建立一個中央強大的政府,反而強調「輔助原則」£(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它說,「協助原則保護人民免受高層的社會權威侵犯,而同時向這些權威呼籲,幫助個人和中介組織成全他們的責任。」£3  從神學角度來看,共同福祉的共同是上主的受造世界。人不只是共同的唯一對象,共同更包括非人。所以,共同福祉也是一個生態的概念。至於共同福祉的福祉是上主的福祉。在上主的福祉之下,世界才得著真正的福祉,因為上主的福祉是為世界的福祉。所以,共同福祉是世界共同分享上主的禮物,也共同承擔彼此的責任。一方面,在基督宗教信仰下,共同福祉是指向終末的,因為只有在上主裡,世界才可經驗共同福祉。另一方面,這終末的共同福祉又成為社會應要邁向的目的,而教會的責任就是將基督徒生命吹在世界中。那麼,共同福祉指出個人與社群的關係,抗拒個人主義。第二,共同福祉是上主對受造世界的心意。每一個人在公義和愛下可以公平地分享一切美善。第三,人類之間的團結,指出彼此責任。第四,共同福祉藉著輔助原則達成,所以,政府需要支持這些制度和組織,其中之一是家庭。第五,與貧窮人為伍的主場。4   共同福祉容易給人一種獨裁的印象,所以,教會要特別留意它對共同福祉的推動。事實上,若用哈伯瑪斯的公共論域作為解釋工具時,共同福祉可以被視為一個在開放和理性對話環境產生最好理性決定的結果。當然,所謂最好理性的結果不排除仍存在一定的扭曲性。因此,共同福祉永遠是一個未完成的過程,需要不斷接受檢驗。再者,縱使人類有錯誤決定,但歷史向我們証明,人的良知和對美好的嚮往使他們有獨立的批判能力。  共同福祉相信共同生活的重要,而嘗試透過尊重、對話和理性等等尋找甚麼是美善生活。因此,任何投身對共同福祉追求的個人和群體都不應被排斥。因美善生活有一定客觀性,所以,對話和討論結果不應取決於投票和雙贏理論,反而以謙讓的心接受被改變和去改變。  總結  自由發表意見絕非絕對,但若要限制自由自由發表意見,我們需要從共同福祉下來理解。那麼,為何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是共同福祉?為何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不是破壞共同福祉呢?沒有公開對共同福祉的討論是共同福祉嗎?這是政府需要回答,也是公民社會需要認真看待。否則,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只是對既得利益者的權力之維護。15/10/2017

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10188(道中不道涉不可怕的可怕就非法政權統治  法裡無法倡極權逼香港走入公投自決前途)自古逼民揭竿而起  都因暴政末日行為
別以為國欺民可以任由制肘自如,莫忘記民憤然而起勝潮洪湧擁倒山。世上無絕對祇有必然,也有高壓還然急爆。此理不奇、怪在強至極而弱始,常識不知禍自天來。人至狂妄格自畜牲禽獸,道不縱橫交錯稱得道,否則窮途末路將至!聖者自在天時地利人和融合適宜所有順從,否則亡途已至氣盡勢寡!別以為香江漁港之鄉可欺至無極無限。

中國時間19:00 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焦點對話:秋後算賬佔中人士,北京將港人推向對立?  華盛頓—得到北京支持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當選以後,對三年前參與占中運動的各界人士採取了一系列的清算行動,引起香港社會的極大反彈。今年三月,香港警方在林鄭月娥“當選”香港新特首的第二天,就高調起訴九名佔中人士;七月,香港高等法院剝奪了多名民主派議員的資格;八月,香港高等法院判處黃之鋒,周永康等幾名佔中學生領袖入獄,並對二十多名學生領袖開庭審判;就在佔中運動三週年前夕,當局又以“公眾妨擾”等罪名指控“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九人,引發香港多個團體的抗議。香港當局對三年前的佔中運動秋後算賬,是公正執法,還是在體現北京的旨意?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還剩下多大的空間?  參加討論的三位嘉賓是:2014年發起香港佔中運動的“佔中三子”之一,香港大學法學副教授戴耀廷先生;香港“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香港城市大學退休教授鄭宇碩先生;香港“開放”雜誌總編金鍾先生。 戴耀廷說,自從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8月31號通過所稱的“831決議”之後,港人便知道,自己追求的真民主已經沒有機會實現了。我們原來以為,在北京統治下即便不能前進到真正的民主,應該也不會倒退。但是,事實上,我們現遭遇的是倒退。香港過去是半民主社會,現在卻是威權時代。港人面對的情況更加艱難。現在的特首林正月娥領導的香港政府是根據北京的政策來治理香港。  戴耀廷因為發起三年前的佔中運動最近受到當局指控,對此戴耀廷說,對香港司法機關還是有一定的信心。我們的案件經過初審程序之後,法官對檢控雙方都提出了疑問。儘管控方提出的罪名肯定出於政治因素,而法官方面還是獨立的。  戴耀廷說,有些建制派議員簽名集會要趕走我,甚至有人提出“殺無赦”的說法,這在香港引發大量爭議。顯而易見,北京方面不但通過司法手段來針對我,還要透過批鬥運動來打擊我,以阻止我參加香港民主運動。這是威權政府的手段,讓你恐懼和害怕。但是,如果你不害怕受到威脅,不害怕丟失工作,那麼他們的恐嚇所能夠產生的影響力就很少了。我也在及時調整心態應對各方面的壓力。  如果能夠重新選擇是否做出當年同樣的決定?戴耀廷表示,很清楚,中共一開始就不想給香港普選,831​​就是中共的底線。我們發動佔中是想透過群眾運動來改變一下現狀。我們也明白,港人爭取民主不可能一蹴而就。打個比方,這就像是一場90分鐘的足球賽比賽,現在是上半場10多分鐘。我們還沒有贏,但是也沒有輸,而是還在防守。在未來還有很長的時間,我們需要強守,同時尋找機會進攻。佔領是一個階段,將來繼續抗爭,找機會為香港爭取民主。港人爭取民主過程肯定會很長,而且與大陸緊密聯繫。我們無法改變大陸,但是要準備好,一旦大陸有變化就抓住機會。  鄭宇碩說,我們這些溫和民主派2013年組成爭取真普選的聯盟,希望說服香港特區政府,但是後者不願意接納,甚至中間方案也不予理會。目前,北京也明說,一國兩制框架中更加重視一國,框架底線已經定下;而且北京稱,你們港人要明白,經濟上你們依賴北京,而不是北京依賴香港;如果你們不滿意香港現狀,可以選擇離開。這些都是北京的路線。  鄭宇碩表示,香港建制派中的親中陣營推動仇恨文化,比方說建立愛國組織什麼的,而且在論壇裡發動所謂愛國組織來謾罵我們。只要是任何反對的聲音都被他們說成是港獨,一說到港獨便上升到國安層次。他們其實是利用港獨牌子來攻擊不同意見,拿著這頂帽子隨時準備扣上別人的頭,總之是為暴力提供藉口。我們還看到,有大學把親北京者選進校董會,才會發生後來的校長簽名反港獨,而沒有校長站出來傾聽學生的意見和為學生說話。  鄭宇碩說,我們對三年前佔中運動的成果深信不疑,有70萬以上港人參加了這場運動;過程中沒有任何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這是非暴力抗爭原則的勝利。2014年年底,台灣地方選舉有口號,就是“今天香港明天台灣”,這也是我們的成果。我們也這麼警告過台灣。只要北京政府不給我們民主,它對台灣也沒有吸引力。我們的運動也贏得整個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同情。雖然我們很難在可見的將來爭取到我們訴求的民主權利,但是我們做了該做的,也心安理得。這也是參加民主運動的基本心態。一個不尊重人的權利的政權是不會長久的。而我們每個公民都應該為爭取個人權利而願意做出犧牲。  金鐘說,香港一直以法治社會自傲。三年前的佔中運動可以說成功也可以說失敗。它沒有喚出北京政府的首肯,但是卻喚醒了港人和產生了國際影響。之後,中共加緊控製香港,強化自己的統治。今天對占中運動秋後算帳,利用法律報復學生和發起人,這完全是北京的意志和操控。  金鐘錶示,香港是個多元社會,任何意見都可以也應該表達出來。因此,香港也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示威之都。現在,甚至連議員都出口喊打喊殺,這樣的做法完全不是港人習慣的方式,而是共黨文化的滲透。中共不惜手段滲透和控製香港,黑道紅道白道都被使用。這甚至比文革還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過,這類文革手段不會影響到港人,最多被港人被視為丑角一名。  金鐘說,反省佔中三年,我們看出香港民主跟中國政治進步關係密切。如果大陸政治開倒車,香港不可能取得真正民主。大陸勢必以宗主國地位打壓香港。不過同時,香港仍然有一國兩制大雨傘的某種庇護。大陸一黨專政是合法的,而這在香港則是違憲的、非法的。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當然可以提出各種訴求。可以看出,香港主權轉移20年來,香港人民意和思想感情與北京漸行漸遠。中共要統戰要先反省自己的政策,反省自己是否落實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而我們最大的欣慰是年輕一代站出來行動起來了,他們致力於表達理想和維護自己的尊嚴,是700萬港人中最有希望的,是最能影響港人未來的人。13/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87(流氓政權必有地痞當道自把是非反常無理  惡霸為首本由土匪強盜流竄無法無天橫行)民監署指控港府成偽政  禍法律廢法官癲政制亡
港人自在堪悲不如自立奮鬥,人定生死不如自決前途抗魔。天本無絕人路,何必任由魔政作弄驚恐百般?自己的天地何來沒有自己的作為空間?
2017/10/13-10:33拒赴一地兩檢民間論壇 陳帆:憂惹更大撕裂,不如不見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今早出席商台節目,講述施政報告政策。被問到為何一直不出席一地兩檢關注組等民間組織舉辦的辯論,陳帆稱,「如果我們參與活動,只會引來更大的撕裂,我們的態度就是相見不如不見。(主持人:咁陰功?)我們內心都好爭扎。」  港大學生黃政鍀問陳帆如何才願意與學生對話,陳帆只願意在本月25日向立法會提交「一地兩檢」無約束力動議後,可以安排會面,認為「討論、爭論仲有好多時間」。  陳帆又說,並非不願意與反對團體見面,而是一地兩檢關注組提出三個方案,早已反覆說明不可行,「我們需考慮論壇或者公開辯論的實質意義在哪?如果想事情講清楚,所謂愈辯愈明,其實我們願意,但我感覺到,好多場合已向很多市民、社團講述點解進行(一地兩檢),在立法會有兩次特別會議,公開也講了,如果對方有新的建議實際提案,我們可以同佢討論,但而家(關注組)三個提案,基本上在立法會文件已經講晒。」  商台節目之後接連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黃稱因應官員早前不接受關注組在9月的辯論邀請,大專學界轉而只邀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陳帆兩人出席講解,「本來打算等你們舒舒服服回應質疑,但特首又話,因無辯論毋須交流,睇片就得,有交流就話唔嚟,無交流就話無交流,政府覺得先點,先同我們講多些?」  陳帆稱就一地兩檢議題,已在多個場合講說,在本月25日在立法會也有一地兩檢動議辯論,提出不如在動議後會面,「如果你哋覺得有需要了解多些,我們再聯絡。」  黃政鍀質疑,政府25日在立法會的動議辯論,已經有意總結社會討論,「總結完仲繼續傾?動議是否可以不用交?」  陳帆回應,政府已就高鐵作重大投資,並打算2018年第三季開通,「要『三步走』時間非常緊迫,所以討論、爭論仲有好多時間,不急於在10月25日前解釋,如果你們還是不明白,我願意解釋。」他說,「你等我完成手頭工作,再約你,我都是港大舊生,咪返去同你傾下計。」  至於會否堅持閉門會面?陳帆說,事後會直接聯絡再安排。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拒絕官員再出席「一地兩檢」論壇或辯論,更諷刺如果出席學生論壇只是聽官員解釋,學生大可去政府新聞處「睇帶」。
2017/10/13-11:19「珍惜群組」叫囂謾罵 浸大論壇一度中止 校園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浸大舉辦「威權統治校園:如何捍衛自主校園」,邀請了戴耀廷和許寶強先生出席。期間自稱「珍惜群組」的組織前來論壇叫囂,一度阻礙別人發言,或使得論壇接近無法舉行。  從實務來說,今次也是一種壓制校園言論自由的舉動。言論自由是一種消極自由,意指言論不受到干預或限制。這個限制的來源通常是指公權力,但也可以是指在某個公共領域上,本來享有言論表達的自由,卻被限制至無法發言。  一個校園論壇由一班有組織人士前來叫囂、阻撓,使得聽眾幾乎聽不到論壇嘉賓發言。論壇負責人士甚至已經讓給「珍惜群組」的組織成員李璧而發言,此時該組織其他人士願意靜下來;但到原本論壇講者說話,這些組織人士又再次叫囂謾罵,使得論壇一度中斷,甚至中止。這就是赤裸裸的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  我相信未來將有更多古怪組織進入校園前來干擾公開論壇的正常運作,這種做法實在令人擔心,未來校園的言論自由不只是在公權力受到限制,也會受到若干政治人士的刻意阻撓。  我們的言論自由岌岌可危。一個講如何捍衛校園自主與言論自由的論壇,卻被打壓言論自由,還有比這更荒誕與諷刺嗎?

2017/10/13-17:57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告全罪成 判詞:身處現場已干擾司法工作 「堅持到底」T恤為環境證供  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20人,涉嫌於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高等法院今午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法庭判案書指,示威者身處現場作出的行為,事實上拖延了強制令的執行,認為各人的行為干擾了司法工作的進行,裁定各人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案件將押後判刑。  判案書指,當時的強制令,由申請到法庭頒佈均一直被傳媒廣泛報導,傳媒亦有報道在離案發範圍不遠的亞皆老街有清場行動。法官認為種種警告都很清晰,「任何香港市民都不太可能會錯誤理解有關的局面」,因此「那些決定站在該區內彌敦道中間的人士明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判案書指,示威人士身處現場及作出的行為,有可能,亦事實上拖延了強制令執行,干擾司法工作。  「堅持到底」T恤為環境證供  判案書指,被告朱佩欣當事穿著一件寫有「堅持到底」字樣的T恤,亦有佩戴口罩。判詞指,提出T恤上的字樣並非贊同或譴責被告對於佔領行動的取態,但認為「堅持到底」為決定朱佩欣當時是否打算離開現場提供了環境證供。判詞指,考慮到朱佩欣在現場逗留的時間及行為,法庭認為她當時並無意離開佔領區。  黃浩銘屢向執達主任及律師提問 旨在奚落原告人律師  判案書指,黃浩銘在清場間曾屢次向執達主任及原告人律師作出提問,例如身處該區的人是否屬於障礙物,原告人的代理人是否已獲得恰當授權等,法庭認為黃浩銘的手法及態度,某程度上旨在奚落(ridicule)各原告人的律師,以及煽動人群繼續抗爭。  片段未顯示獨媒見習記者採訪示威者  至於唯一有於庭上作供的被告麥盈湘,指自己案發時正在進行作為香港獨立媒體見習記者的採訪工作。判案書指,雖然法庭接納她當時有加入獨媒做見習記者,但不接納她是受僱主指示於被捕當日重返佔旺現場。法官於判詞中批評麥盈湘的證供不可信,並指出從呈堂錄影片段可見,麥盈湘大部分時間均在看手機,而非採訪示威者,亦有片段顯示她與其他示威者一同舉手高呼,認為她當時並非在進行記者工作。  案例指警方在拘捕前非必須重申強制令內容  案中另一個爭拗點,是警方在行使拘捕權之前,是否需要採取與執達主任同樣的步驟讓涉案各方有最後機會自願遵守強制令,包括知會當事人有關強制令的內容,及警告當事人其行為有可能導致被捕。法官參考過案例,認為警務人員在行使拘捕權前是否須要重複有關步驟,可交由警方自行決定。  選擇認罪的被告已於7月時向法庭作出求情。其中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黃之鋒及岑敖暉熱心社會事務,因不滿人大831而參與學生運動表達訴求。他們當日決定到禁制令現場,是為確保示威者的安全,而過程中兩人都沒有使用暴力。駱應淦又代表前學聯成員司徒子朗求情,指他選擇主動承認罪責,是為了減輕對法治的損害。  選擇認罪的11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另外9名被告: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否認控罪。13/10/2017

民監署檔案1710186(法在常識彼此相敬乎常理於鄰居責家教無方  情由互愛對方相安禮自然友好世界和同一家)人生人格有貴與賤分  社會善惡在道德基礎
國和家是同理情由不分彼此,國對民不敬等於虐待家眷老幼稱家暴;號無道之家。香港今日淪為打壓百姓違逆天倫常理,破壞歷史常規本由國禍來因、本有家規常情可拒,但以賣港偽政當權理就難頌。2017/10/13-7:40羅哲斯被拒來港 《環時》:因揚言探獄中「激進反對派」 中國入境限制算是大國中最寬厚  benedict rogersbenedict rogers  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被拒入境,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問,指香港入境是中國主權範圍,並且不點名指羅哲斯普是否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他自己最清楚」。《環球時報》今日刊出評論,批評揚言要去對服刑的激進反對派探監,已經「給自己的護照上『蓋了黑戳』」,「還有可能來中國搗亂的人,就該不放他們進來。」  文章由單仁平撰寫,為《環時》總編輯胡錫進的筆名,單指中國拒絕西方「刺頭」入境做得太少了,「以後對中國做了壞事的人,還有可能來中國搗亂的人,就該不放他們進來。就按照國際慣例,根本不對他們解釋,讓他們自己面壁思過去。這樣的拒絕多了,西方輿論再炒作,自己都會覺得沒意思,他們慢慢會習慣,把他們眼下不滿的事情當成一種自然。」  文章又形容,中國的入境限制算得上是大國中最寬厚的了,但再寬厚也有底線,「像羅傑斯(港譯:羅哲斯)這樣,來之前就揚言要去對服刑的激進反對派探監,雖然他後來收回了這種表態,「但他已經自己給自己的護照上『蓋了黑戳』。」  《環時》指出,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它的外交權屬於中央,但它有邊境管制的執行權。這中間顯然會有模糊地帶,但羅傑斯被拒入境的邏輯卻是清楚的,「如果羅傑斯今後仍幹破壞香港穩定的事情,他再想來香港時擔心自己入不了境,就是合理的。中國與西方社會友好交流的同時,必須有嚴厲的另一面。只有這樣,那些帶著優越感與中國打交道的西方人才會珍惜我們的友好,而不把那一切看成廉價的理所應當。」  《環時》認為,該嚴厲時嚴厲,這不會影響中國對外開放的長遠大形象,而只會讓西方人對中國開放的認識標準得到逐漸修正。中西交流的順暢只能建立在客觀、健康的相互認識基礎之上,中國有維護本國利益的正當性,「我們坦然地做自己,最終贏來的一定是更多尊重。」

2017/10/13-10:37獨立公投都是雞蛋  基本上任何獨立公投都值得支持,因為它們通常都是雞蛋,通過公投來反抗高牆,庫爾德如是、加泰羅尼亞如是,況且庫爾德百年來受盡強鄰壓迫、屠殺,沒有自己的國家,如國際孤兒,更值得我們同情。  人們很容易有一種思想習慣,把世界的版圖簡單分為一百幾十個自己比較熟悉的大國,以方便認知,至於大國內那些「少數民族」如何成為這個大國一部份的歷史,當中發生多少壓迫和不義,一般比較少去探究。於是得出一些結論﹕「在我的認知裡,蘇格蘭自古以來都是英國的一部份」、「泰羅尼亞從來都是西班牙的一部分」,諸如此類,難以接受蘇格蘭不再是英國、加泰羅尼亞不是西班牙。如果這種認知扣緊了道德對錯的框架,甚至用上一些有道德色彩的詞語,如「統一」就是和平、穩定,就是好事,「鬧」獨立就是分裂、混亂、戰爭,就是不好,這個架構就牢不可破。   但殘酷的事實是,人類歷史裡,不是一開始就有大國,通常是一些小的地方文化和民族,慢慢被大的民族征服、吞併、同化,大國的形成,是後來發生的是。而且,這個過程很多時候是通過暴力、壓迫,甚至種族屠殺來完成。例外的可能是文化比較接近的民族自願走在一起,成為民族國家,但即使相對比較「文明」的德國和意大利統一,也是通過強邦戰爭和征服的手段。很少找到例子,某民族自願加入某個文化不同的大帝國,然後享盡大國「恩賜」,但還是不會「感恩」,要「鬧」獨立。這種歷史論述,只有受民族主義蒙蔽的天真大國國民才會相信。  民族獨立一定會導致戰爭和混亂嗎﹖不一定。捷克和斯洛伐克就是和平分手的最佳例子,前蘇聯解體雖然也有戰爭,但大部份加盟共和國的獨立都是和平進行,即使最殘酷血腥的前南斯拉夫內戰,波及的都不是整個南斯拉夫,而且塞爾維亞的種族清洗要負很大的責任,即使如此,經過十年長的戰爭後,大家互相承認對方的獨立國地位,新的秩序慢慢也建立起來。問題的核心,是大國有沒有胸襟容許弱小獨立,而導致戰爭的責任,往往不是要獨立的小國,而是大國不讓小國獨立。反之,小國要用戰爭來爭取獨立,往往是因為大國長期的壓迫,或和平方式獨立已經無望,這是雞蛋與高牆的定律。如果大家能通過和平的手段分開,如承認獨立公投、修改憲法、爭取國際承認等,戰爭不一定是答案。獨立=戰爭,是野蠻的落後思想的殘餘,只有野蠻的國家,用此來恐嚇那些爭取獨立的民族,才會劃上這個等號。問題是,大國的建立往往是通過戰爭和侵略,小國則不一定要通過戰爭達至獨立,但為何人們的道德的天秤往往傾向前者,排拒後者﹖和平還是戰爭,決定權明明在大國,但為何我們總是怪責那些爭取獨立的弱小「挑起戰爭」,卻不會怪那些動不動用戰爭來恐嚇弱小的強國﹖  我們今天所認識的現代國家,籠統來說,是經過三波的建國歷程,第一波是約十五世紀前後的大國崛起和對外擴張,如俄羅斯、土耳其等等,而英國、西班牙也在這個時期成為大國﹔第二波是民族國家興起,如希臘、德國、意大利,第三波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民族獨立運動。這些建國歷程中,有些是民族意志的體現,但有一些是建立在對少數民族的侵略和壓迫,如鄂圖曼帝國,鎮壓和屠殺亞美尼亞、希臘人、庫爾德族人等﹔又如日本明治維新後,在進侵韓國、台灣之前,早已經先侵佔琉球國(沖繩)。在這個過程中,幸運的可以在第二、第三波中獨立建國,不幸的則留在舊有的大國中,而且這些侵略、屠殺和壓迫的歷史,就成為令人尷尬的inconvenient truth。小說《教父》(The Godfather)裡有一句話﹕“Behind every greatness there is a crime.” 此說可以用在偉大人物上,更可以用在「偉大」的大國上,英國如是、美國如是,法國、俄羅斯、日本、德國更如是,中國當然不會例外。如土耳其現在都不肯承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屠殺,經常為此議題掀起外交風波,又不讓庫爾德人自治。至於我們所熟悉的清帝國,對待所謂的「新疆」(其實「新疆」此詞和「新界」一樣,是征服者加諸上去的),從乾隆皇滅絕準葛爾族、左宗堂在捻回「叛亂」中大肆屠殺,都是血淋淋延綿殺戮的歷史。但這些通常在本國的歷史教科書都不會教,只會講中國版圖有多大,中華民族是漢滿蒙回藏五族共融等等。這些例子不勝
枚舉,更多往往在勝利者寫的歷史中被遺忘和淹沒。  今次庫爾德人和加泰羅尼亞的獨立公投,雖然受到國際冷待和威脅,卻值得我們關注和同情。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重新審視我們所認識的歷史,尤其是上面說那些被遺忘、抹殺的歷史。而這個過程,必須從質疑那些「自古以來」、「天經地義」、「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等非歷史性(ahistorical)的論述開始。13/10/2017

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0185(治國如理家如常而已 家風廉潔規矩自榮幸  能者作為無不平世事 自責有加何恐人眇小)香港政權不得喪失  民責自在義務捍衛
三步曲五部曲、白皮書八三一釋法等等,都是反動政權剝奪港政主要操縱索引理由。祇有四特首儍腦無汁可識,以為基本法成功落實。認為中央沒有干擾港政。呸!否則四特首都是出賣香港政府,因為基本法本明文有序可據、而且條條清楚列明在主題之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的方針路線下進行運作。何來不能依照準則貫徹執行該法?理由一:自己不能賢欲求他人敬,此者稱不道。理由二:管治天下須符自然方得黎民擁戴,否則民必反。理由三:得天下者需先得民心方得民順。

2017/10/11-19:13浸大學生組織辦論壇 珍惜群組踩場致衝突 斥學生「讀屎片」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組織「浸大社關」今午舉行「威權統治校園:如何捍衛自主校園」論壇,邀請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擔任嘉賓。「珍惜群組」成員到場示威,展示「九龍城寨復活?學生會=黑社會?」、「嚴懲毒瘤戴妖」、「要求校長制止政治入校園保護學生,嚴格執行校規港獨殺無赦」等標語。  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今午在facebook上發帖,指「浸大社關」今午於校內舉行論壇,期間有「珍惜群組」成員到場示威,以大聲公呼叫掩蓋嘉賓發言,並展示多張標語。  其後,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邀請「珍惜群組」召集人李壁而小姐到台上一同討論。  李壁而發言表示,學生入世未深,就像一張白紙,政治對於學生來說不是容易消化的事情,容易被誤導:「學生係入嚟讀書架嘛,求知識,但依家比我哋睇到,依幾年,佢哋只係去灌輸你哋,咩極權,咩威權。我想問,回歸之後,香港政府有咩威權啊?連警察都比你哋搞到難執法。」  戴耀廷在論壇上表示,「其實珍惜群組嘅朋友係抬舉咗我,我諗我無能力去影響到咁多人去揀佢哋嘅法治觀。」  編輯委員會在facebook上指,示威期間,學生屢次與「珍惜群組」成員對罵。有學生斥「珍惜群組」成員以大聲公呼喊聲量太高,騷擾同學上課,而「珍惜群組」成員則反擊,指同學「讀屎片」、「被人煽動」,須要由保安築成人鏈將同學與「珍惜群組」成員分開,並呼籲雙方冷靜,惟保安的發言遭「珍惜群組」的大聲公聲量掩蓋。  編輯委員會指,「珍惜群組」召集人李壁而試圖遞交請願信,要求校方阻止校園內談論港獨,但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指,校長錢大康曾向他表示浸大校園內可以討論港獨。劉亦質疑為何保安未有驅趕影響同學上課的示威人士,並加以斥責。最終示威人士於約下午五時半離開。2017/10/11-14:52擬來港探望雙學三子 英維權人士被拒入境 中國使館曾警告不歡迎他 林鄭拒評  【20:12 新增入境處回應; 18:55 新增羅哲思貼文內容;17:45 更新內容,新增民陣回應】曾絕食聲援雙學三子的英國維權人士羅哲斯 (Bendict Rogers) ,今日(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拒入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下午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被《金融時報》記者問及事件,她表示對個別入境個案不予置評。  由英國及多倫多港人組成的「文政網」透露,羅哲斯訪港擬探望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等在囚抗爭者,及其他政治人物,今日在機場被拒入境後,在一小時內被送上往曼谷的班機。期間何俊仁及英國領事趕往機場協助。羅哲斯接受《衛報》訪問時表示,當他被押送離境時,問到入境處職員一國兩制是否已死,對方含淚拒評。  何俊仁接受《立場新聞》查詢時指,下午 1:20 左右,何俊仁曾與羅哲斯通電,期間透過羅哲斯電話與入境處職員聯絡,該入境處職員著何俊仁致電機場入境處查問。何俊仁指,曾先後八次致電機場入境處,除第一次有職員接聽外,之後七次皆無人接聽。下午 2:15 左右,有入境處職員回覆「仍在了解情況」。2:20 何俊仁再收到入境處職員電話,表示已安排羅哲斯登機。  何俊仁認為入境處職員有意拖延時間,並對此表示憤怒。何俊仁指,羅哲斯曾向入境處要求與律師見面,但入境處不單沒有安排,更急於將羅哲斯送上飛機。何俊仁批評入境處沒有禮貌、「公安化」,沒有理由不讓律師與當事人見面,有如「當律師死」。  入境處回應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入境處職員沒有聽過羅哲斯有關「一國兩制」的言論。  羅哲斯抵達曼谷後,在Facebook發文指因今日發生之事心情沉重;但香港的未來比他一己不便更教人悲哀。  文政網指,中國駐英國大使館曾向羅哲斯表示,關注他來港原因,並指不歡迎他來港與「個別政治人物」會面。昨日(10日)羅哲斯再收到訊息,稱如果他仍堅持旅程,恐怕他將不允許入境。  民間人權陣線就此事發表回應,事件令人擔心未來政府會否借「反恐」為名,阻撓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民陣強烈譴責入境處無理拒絕人權份子入境,以及扣押期間侵犯人權的行為,認為入境處必須解釋及追究責任。  羅哲斯同時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關注香港、中國及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法治和人權狀況。雙學三子被判囚後,羅哲斯曾聯同一班居英港人,往英國外交部抗議三子被判監、香港法治及基本自由受破壞,以及英方沉默處理事件。羅哲斯又曾以絕食聲援雙學三子。12/10/2017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10184(國度可風民俗為最 官毀民俗亡國之源  家幸倫常道德為規 子賢孝道君子諾干)民監署倡:亡國多為暴治  實事求是:文明治國行為 
國與家同倫理。家不道男盜女娼,國不道憲歪法亂政敗官腐。引文 
2017/10/10-12:26戴耀廷:《國旗法》新演繹及《國歌法》立法 顯政府威權本質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日於《蘋果日報》以「國旗法國歌法的威權化」為題撰文,指從執法部門處理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倒插」國旗和區旗案中,對《國旗條例》的新演繹,及即將要制訂的《國歌條例》可見,政府明顯要把港人的言論自由空間進一步收窄,顯示出政權的威權本質。  戴耀廷指,在鄭松泰「倒插」國旗及區旗案中,裁判官裁定《國旗條例》第7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其中「玷污」的詞義包含了「玷辱」,有「聲譽、名節及名聲受損」的含義。戴耀廷指出,裁判官認為法例原意是保護國旗的象徵意義不受侮辱,因此不須要有人通過物理接觸改變旗幟的實質狀態,亦能構成玷污。  裁判官對「玷污」演繹擴展了禁制行為範圍  戴耀廷指,按一般解釋法律原則,即在解讀法律條文時須參考其上文下理,「玷污」以外的四種行為均涉及兩種元素:一、國旗的實質狀態被改變;二、改變國旗的實質狀態客觀上令人覺得是在侮辱國旗。戴耀廷認為,裁判官現時對「玷污」的解讀,並不符合這兩個元素。  戴耀廷認為,裁判官對法例的解釋是大大擴展了罪行禁制行為的範圍,會對言論自由施加更大的限制。按照這理解,如果有人只是向國旗做出不文手勢,不須要接觸國旗,亦可能觸犯法例。  法例對言論自由限制須符合「必須」及「合符比例」原則  戴耀廷認為,裁判官忘記了香港憲制的目的還包括要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只有在必須及合乎比例的情況下才可以被限制,但現在裁判官的演繹,很大可能已超出了必須及合乎比例的限制。  按同樣邏輯國歌法可涵蓋行為範圍更闊  戴耀廷續指,若同樣的思考邏輯引伸至未來的《國歌法》,情況可能更令人憂慮,因為《國歌法》第7條中所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須要「舉止莊重」,不得「不尊重」國歌,字意上所能包含的範圍相較「玷污」更闊。而相較《國旗條例》,將來的《國歌條例》可能不單懲處侮辱國歌的負面行為,而是如果市民未能達到一些行為指標,例如舉止不夠「莊重」,亦可能受罰,這對言論自由的影響將會更大。
2017/10/10-13:03蔡英文「雙十」演說談兩岸關係 重申不在壓力下屈服  在台灣,總統蔡英文在雙十國慶大會上發表講話,強調政府會盡全力,「捍衛台灣民主自由的價值跟生活方式」。提到兩岸關係時,強調台灣的善意不變,重申「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已盡最大善意 努力維持兩岸基本穩定  蔡英文提到,今年是兩岸交流三十週年,兩岸由敵對走向和平,關鍵是雙方擱置政治爭議,實事求是。在她去年五月上任以來,「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我們已盡了最大的善意」。雖然兩岸因政治立場差距而有波折,但台灣亦努力維持兩岸關係的基本穩定。  她再次重申處理兩岸關係的一貫原則,「我們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她希望兩岸領導人共同努力,以堅定意志和最大耐心,共同尋求兩岸互動新模式,為可長可久的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奠定基礎。  面對早前有2020年全面大陸全面以武力攻台的說法,蔡英文強調要全力強化國軍戰力,致力維護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但不會求戰。以加強國防來「捍衛台灣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及台灣人民選擇未來的權利,不受影響。」  感謝前三位民選總統 不分黨派同賀國慶  蔡英文又在發言中,感謝三位前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及馬英九。蔡英文指,三位民選總統代表了台灣追求民主自由的不同階段,並指歷任政府想要為這塊土地奮鬥的心都是一樣。  蔡英文又向主禮台上各主要政黨主席致意,表示不分黨派,共慶中華民國生日。她亦正式邀請各政黨領袖交換意見,坐下來討論台灣國內外的各種改革。  蔡英文講話前,有各項表演活動,三軍儀仗隊和啦啦隊一同表演。台北今早下過細雨,一道彩虹跨越總統府上方,引來群眾紛紛拍照。  講話前接見外賓  蔡英文出席國慶大會講話前,先在總統府接受各國慶賀團、代表及駐台使節的祝賀。除現有邦交國領導人、使節以外,日本前農水大臣玉澤德一郎、加拿大國會眾議員布嵐倪、美國懷俄明州州長米麥特等亦有率團祝賀。  蔡英文在雙十講話中,亦提到政府會積極為台灣,尋找在國際新秩序中的位置。  蔡英文發言全文轉載
2017/10/10-16:37所謂客觀的假真理  藝術館的教育,過去十數年出現獨特的轉變,與其為人家灌輸所謂「客觀」資料,例如創作年份、創作者生平背景,潮流風格(其實也是藝術史學家的「主觀」構造),轉而結聚各種觀察和思維方式,包括一些所謂「主觀」的看法,把觀察變得更廣泛也可以更深入。紐約現代藝術館的學童教育活動,擺脫了一開始便提供「客觀資料」的方法,轉而首先查詢學童的主觀感覺,從這感覺再進一步發展,採用此方法其一原因,很多時候會發現很多有趣的東西,亦是肯定「主觀」看法的智慧和另類分析能力的新態度。  孫女帶男友回家,婆婆見過後不開心,認為那男子不是好人。她不能客觀解釋原因,但很多時候觀察卻十分準確,可能只是男孩的衣著、舉止或說話,婆婆人生閱曆豐富,儘管未能清晰解說,但單從觀察已可得見七七八八。觀察分析有很多法門,基於觀察的視覺思維visual thinking,在藝術欣賞中佔重要位置。  其實婆婆的觀察不是主觀,而是在沒有給予具體資料時的旁敲側擊搜證,把連串相關現象的總結。威權政府的特色,是資訊封鎖。封鎖了資料,沒有這些資料的你就是主觀,不夠客觀就可以不理,誰叫你手上沒有「客觀」資料。但我們又怎能知道梁振英委託了袁國強做些什麼工作?在掩蓋了所有背後資訊後,留下的都是可見人的零碎「客觀」資料。在這樣的權力架構內,想看背後真相,唯有倚靠這些零碎資料和積聚的觀察經驗,但正如婆婆的多方觀察和判斷,也可以相當準確。當問及何以斷然拒絕同事建議不為黃之鋒等人的案申請上訴,袁國強只用說了等如沒說的「有不同意見屬正常」,而不能像個堅持法紀的人,堂堂正正的說出自己的法律觀點,這樣鬼祟的人又怎能是香港法治的捍衛者?其他人因網上恐嚇迅即被控受罰,反觀何君堯事件的回應,卻又左扭右轉,其實要說的都是大家可接受的「公然恐嚇是嚴重罪行,當然要看說話的背景和法庭的判決」,但偏偏是那唯恐得罪什麼重要人的難看面貌和含糊語調,很難令人相信這是個光明磊落,無畏懼地站出來維護司法獨立的人。  一個人的看法,可能是主觀,但當很多人都有這看法時,已不再是主觀誤解那麼簡單。過去和現在也有政權透過大型宣傳、制度上的洗腦誤導國民,令她/他們集體主觀地接受某些思想理念,但這往往需要極龐大資源。在資訊輕易轉遞的今天,除非是嚴謹控制資訊的國家,這方面的全然誤導已極困難,可誤導本身國民,也難誤導國際間的觀察。即使假設美國國會有政治歧見,也難想像權威如世界經濟論壇的大隊專家團隊,可以主觀輕悉地作出如斯重要而且戲劇化的決定,把香港的法治水平連降五級!即使沒有客觀資料,為什麼人家有這印象?為什麼只有當袁國強任律政司時國際的專家才對香港法治水平有此「主觀」看法?如果主觀是錯誤的,那麼「香港有一種歪風」這類主觀價值鮮明的說話,是否又是個嚴重的錯誤?10/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