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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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民監檔案1812246(胡亂詐囂偽政橫行禍港 赤匪盜國憲政危機  揭竿起義自救港人應當 成立港人獨立自治)民監署證偽政當道  倡(港人必須自救)
2018/12/28-16:47立場訊:為鄭若驊護航 張建宗:司長交代好清晰,大家唔好再糾纏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決定前無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回港後見記者解釋,但兩大律師公會、學者以至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都不滿意她的解釋,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為鄭若驊護航,指她主動會見傳媒回應,「(司長)好清楚同大家講曬要講嘅說話 … 希望大家唔好唔好再糾纏喺呢件事上面」。  鄭若驊經十多日休假後,前日(12月26日)回港時在機場首次公開回應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強調決定是基於法律及證據,不會考慮政治背景或政治後果,不尋求第三方法律意見是「有擔當」「不卸膊」的表現,只有涉及律政司同事的案件才會尋求獨立意見。但大律師公會、律師會都不滿意她的解釋,江樂士亦不同意她的說法,認為梁振英案應該尋求獨立意見。  張建宗今日見記者時稱,鄭若驊休假完返港,第一時間在機場和傳媒交代,「好清楚同大家講曬要講嘅說話」,重申基本法63條訂明,律政司負責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干涉,她在機場的交代「好清晰」,應尊重她的尊業決定,又稱鄭若驊會認真考慮下月底出席立法會司法委員會,回應議員質詢,「希望大家唔好唔好再糾纏喺呢件事上面」。
2018/12/28-12:42立場訊:胡鬧政府和混帳管治  特首林鄭月娥上台一年半,特區政府正走向胡鬧荒誕、不堪入目的混帳管治。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沒徵詢外界資深大律師意見,便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固然不能服眾,她公布其決定後隨即放假,懶得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原因,固然擺明笑罵由人也目中無人,但若說奇異,總不及林鄭公開強調律政司司長願意向公眾解釋其決定之際,鄭若驊已經放假去了,林鄭的莊嚴承諾頓成無煙大炮,而最奇異的更是,林鄭作此聲明之時,看來對鄭告假一事毫不知情。  林鄭假如真不知情,特區政府的運作可說十分詭異,下屬放假不用上司批准,甚至不用知會上司,甚麼時間放假由僱員自己決定,究竟是鄭若驊個人獨享的政治特權,還是廣施於公務人員的新人事措施?林鄭必須澄清之餘,也得注意此舉顯示政府失效,不同部門各據山頭,各自為政,正妨礙林鄭施政,使政府盡失先機,不能及時回應民間質疑不檢控的決定。  倘若林鄭早已知情,鄭若驊放假不過是瞞天過海的緩兵之計,好讓林鄭輕輕卸去責任,一切留待鄭若驊解說,但又可讓她躲避民意的強烈反彈,並且心存僥倖,希望聖誕的假日歡樂氣氛可沖淡市民的不滿,再逐步捱過七成市民的反對聲音,則林鄭這一着,代表特區繼續淪落,以掩耳盜鈴的無賴手法應付民情,為政府避難、遮羞。  但不論是政府失效,林鄭無力指示律政司司長解釋決定,還是集體行騙,特區政府以謊言布局調解民怨,管治亂局已經形成,因為特首原來「得個講字」,遠遠辦不到「言必信、令必行」,而當政府本身就是製造混亂的來源,市民對政府除了懷疑,再不能有任何幻想。  緊接鄭若驊放過梁振英的決定,政府公布不起訴鄭若驊在其住宅內僭建,同樣是引起混亂。由於鄭若驊自己涉案,就交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決定是否檢控,而梁為求取信於人,跟足程序要求,聘請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法律意見,並交代案件調查結果和蔡的專業判斷,然後作出不檢控的決定。  梁卓然的處理方法當然仍有不足,因為他看來沒有就鄭若驊是否虛假陳述以取得銀行按揭貸款(沒向銀行報告所購物業設有僭建地牢),尋求法律意見,但對於僭建一事,總算依照程序去做。  不過,問題是,今次先取得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才作決定,何以梁振英案又無須徵求政府以外的法律意見呢?梁卓然有否提出聘請資深大律師研究梁振英案,若有,何以沒有執行?若否,又何以前後兩案由同一個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手法卻大大不同?還是梁卓然從來沒有參與梁振英案的工作,所以他對梁振英案的回應是「沒有補充」?  從律政的角度看,是否檢控不但有既定的標準(證據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也需要公正嚴明的決策程序。鄭若驊案和梁振英案都涉及特區政府的政要人物,為保持檢控決定的公信力,徵求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在所必須,因此梁卓然對鄭若驊案的做法是對的,鄭若驊對梁振英案就只能是錯的,沒有斟酌的餘地。  即使從行政的角度看,兩案的決定相隔數天而已,做法卻先後不一,究竟是鄭若驊做少了,還是梁卓然做多了,政府總該有個說法。政府的沉默,彷彿是說兩者均可,但這豈不是說香港律政決策程序標準混亂,甚至人治當道,誰掌權誰決定,程序可任人「搓圓撳扁」?  由此可見,香港律政以至管治措施無規無矩,亂不堪言,執政者若不痛改前非,反而趁亂搏懵,幻想只要市民無所適從,對政府絕望心淡,加上北京的庇護,他們便可渡過難關,日後甚至可以習非成是,亂政變常規,其實只是極其醜陋的誤會。他們要是堅持錯誤,便是由失德到無耻的墮落,只要常識還在,這樣的政府還可以走得多遠?

2018年12月27日下午6:22大律師公會認為律政司必須交代政策是否有變【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未有外判獨立法律意見,原因是案件不涉律政司人員。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鄭若驊說法不符合律政司早前公開外判法律意見的原則,認為律政司必須交代政策是否有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結束休假上班,多次出入律政中心都沒有再回應傳媒提問。  律政司在沒有外判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惹來法律界以至社會質疑,鄭若驊日前開腔解釋。  不過根據律政司去年底提交立法會文件,鄭若驊所指的情況「涉及司內人員」只是其中一項,而律政司當時指的六項特定情況,亦包括以免予人偏袒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鄭若驊說法跟律政司早已公開的原則有矛盾,認為律政司必須解釋政策是否有變或何時變更。  本台向律政司查詢,是否外判法律意見原則有變,暫未獲回覆。  跟進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等約十人到律政中心門外示威,質疑鄭若驊為梁振英案件更改外聘大律師的準則,批評鄭若驊做法「搬龍門」,要求律政司詳細交代不外判獨立意見及不檢控梁振英的理由,律政司代表到場接收請願信。2018年12月27日 上午10:37香港電台-港聞  張達明批評鄭若驊擅改涉高官或公職人員檢控政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就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說法,表述是人治式、隻手遮天,擔心在她任內會繼續用同一準則辦事。  張達明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律政司根據政策,過往作出涉及高官或公職人員的檢控決定時,都會先尋求外間大律師意見,鄭若驊的決定是妄顧事實,或自己修改有關政策。  張達明認為,不能完全排除司法覆核律政司決定的可能,但門檻非常高,他指出,根據鄭若驊昨日的表述,相信鄭若驊做決定時忽略有關政策,是提出司法覆核的其中一個可能性。28/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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