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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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民監檔案1812245(流氓政權高官傀儡般 亡政現亡國兼禍香港  地痞坐衙香江喪眉睫 世界地位損成金融國)逼香港獨立成金融國  迫港人公投自決前途
{公投自決成港府官民燃眉之需,流氓政權突顯偽政行為須抵制!}
2018年12月27日 上午6:11大律師公會:不外尋意見非既有政策【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港元事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首度解畫,指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形容這是「一貫做法」。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鄭若驊的說法與官方文件不一致,引述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律政司外判案件的原因,包括「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他不明白鄭若驊為何「忘記」早前的官方說法。  戴啟思引述去年十二月立法會一份載述律政司外判案件開支的文件,文件顯示律政司於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花約二億三千多萬支付僱用法律服務及有關的專業費用,並列出六個律政司外判案件的原因,包括案件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並無所需技能;認為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戴啟思認為,鄭若驊稱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外判「明顯不準確」,又認為若律政司改變了政策,應向公眾解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指,鄭若驊的解釋與公眾所知的事實不符,批評對方改變「遊戲規則」,偏離以往律政司一貫做法。他指,回歸以來不少涉及政府高層人士案件,例如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和前行會成員林奮強都不是律政司的同事,為免公眾擔心或質疑有關不檢控決定,可能出於偏私或其他非法律考慮,律政司一貫做法是尋求獨立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再由刑事檢控專員或律政司作最終決定。  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律政司是否聘請外間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並非一個法律規定的原則,而是個人判斷的問題,每一任律政司司長的處理手法都可能不同。他認為今次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正確,毋須重新檢視案件,但指律政司在處理涉及政治敏感人物,特別與特區政府關係密切人士的事件上,若聘請外間獨立法律意見,更能讓社會信服。
2018年12月26日下午1:28香港電台-港聞回應UGL案 鄭若驊稱不因個別人士社會地位而有偏倚  結束休假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返抵本港,她在機場見傳媒,主動回應在UGL事件,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決定,事前未有諮詢外聘的法律意見的做法。  鄭若驊表示,律政司作任何決定時,遵守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的原則,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背景而因人而異,重申不會考慮涉事人的地位和政治背景。  鄭若驊無回應會否重新檢視不檢控的決定,被問到不檢控是否她一人的決定,她表示,不會透露內部操作,強調在無利益衝突時,律政司有擔當,按法律和證據做決定,反問為何要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
2018/12/24-9:14立場訊:無能鄭若驊,走罷啦!  稍有政治常識者,都知道公佈放生梁振英會觸發一場特區政治風暴,但作出此決定者卻提前請假,結果令林鄭月娥出醜人前。她在12月15日開行會前「好有承擔」地表示:「相信律政司長稍後亦很樂意回應」,但公眾一等再等,鄭若驊一直未有現身解釋,跟住律政司發言人先至證實,鄭若驊現正休假,到下星期四才上班。特首辦透露,原來鄭若驊是在12月15日起休假,即林鄭月娥稱她樂意回應時,鄭若驊其實已經在休假享樂之中。更可笑的是再隔一星期12月21日,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就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在屯門海詩別墅3號及4號屋僭建一案所作的聲明,表示為了避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印象,刑事檢控專員決定在今年11月29日委託蔡維邦資深大律師,就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  如拒重新檢視 因中共決定  兩件事先後在一星期內發生,只有一個客觀政治效果,就是令外界對鄭若驊在UGL案中拒絕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更加反感,認為她離晒大譜。大律師公會本來已經質疑律政司今次的做法有違過去慣例,聲明表示:「不禁令人懷疑,是次事件中的決定是否不受任何政治考量所影響,尤其考慮到梁振英先生現正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一職」,並促請律政司尋求獨立大律師的意見後,重新檢視決定,釋除公眾疑慮。林鄭好像對鄭若驊的game plan毫不知情,因為如此低B的計劃,她無理由不阻止,實在奇怪。鄭休假回來若堅拒重新檢視,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背後放生決定乃由中共作出,律政司只是傀儡。  但即使鄭若驊只是中共keeper,其拙劣的處理手法仍然足夠要她下台。首先休假龜縮政治形象極惡劣,由特首林鄭到行會成員湯家驊、陳智思都表示律政司應進一步解釋,但大家唔知佢原來去咗玩!你話成何體統,而公眾只會認為一個月前申請休假是為了逃避政治責任。第二是自己僭建案同UGL案一前一後爆出來,令政府更加被動,UGL案拒絕獨立法律意見更加神仙難解!鄭若驊甫上場處理僭建門已顯示她欠政治觸覺及能力,律政司司長角色乃政治任命官員,豈止政府法律顧問咁簡單,官員若要搵法律意見,司內有專業同事處理,毋須勞煩律政司。她是核心高層官員參與重大決策,確保政府決定可應付司法覆核挑戰,另外要負責將相關的政治及政策決定,用法律角度去向公眾解釋、溝通及問責。當年老董放生胡仙,無論如何荒謬的理據,都由當時律政司梁愛詩作公開交代。  休假龜縮 欠缺承擔  從政者要有Bite the Bullet的勇氣,政客當無法避開孭鑊時,便要咬實牙筋硬着頭皮頂上。鄭若驊以為簡單的幾行字可以交代不起訴梁振英已經是無知,然後任由怒火燃燒,一早部署休假避風頭,但跟手又再自己引爆僭建門獨立法律意見不檢控的律政司決定,進一步凸顯出UGL案的處理別有內情。政府三司乃管治團隊的核心,如此無能的司長,猶如抱着定時炸彈四處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只會做老好人而不會辦事,所以傳出林鄭換人,看來他亦無心戀戰。財政司陳茂波乃梁營餘孽,只是中央放在特區之keeper,而家再多一個無能兼政治智慧低的律政司,本已千瘡百孔的弱雞管治團隊中,多了一個重量級豬隊友,林鄭月娥以一人之力,究竟可以頂得幾耐!

2018年12月23日 下午5:00香港電台-港聞  民主派稱1200人遊行促鄭若驊交代 警方指525人  民主派發起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交代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項的原因。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有1200人參與遊行,警方回覆說,遊行最高峰時有525人參加。  林卓廷表示,如果鄭若驊拒絕解釋,或解釋未能令公眾信服,會計劃於立法會向對方提出不信任動議,以及提出司法覆核。但他亦擔心,鄭若驊會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回應事件。林卓廷引述法律意見指,即使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仍要回應涉及公眾利益的事件。  他又說,將會去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委員會邀請大律師公會、廉署代表,及刑事檢控專員出席會議,交代為何刑事檢控專員處理鄭若驊僭建時,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對梁振英案則未有依照同樣做法。27/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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