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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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 星期一

民監檔案1812248(無識理政盜國行為 理釋 (道吾好賊道惡師)  誤國害民稱(國賊) 無能無德不賢不聖賤人)德治天下國泰民安  妖魔理政民不聊生
民監署倡港府別自毀行政作孽,必須堅守(十不能兼不得)、(九必須兼自強) 一,不能出賣香港不得失職求榮;二,不能違法亂紀不得任由釋法;三,不能自毀政制不得自潛犯規;四,不能任賊犯港不得讓匪干政;五,不能赤匪身份不得惡法襲侵;六,不能勾結黑幫不得損港公帑;七,不能非法立偽不得旗歌安愛;九,不能國賊當道不得偽憲禍港;十,不能融入騙局不得跟隨自危。 1必須討回基本法主權歸還港人自強管理應有責任和制度; 2必須堅持基本法準則範圍條例自強守則常規不受侵蝕; 3必須有統治能力者當特首自強香港國際憂勢地位; 4必須拒絕非法權威橫行香江自強發揮獨立自主制度; 5必須以基本法本地法事實施政自強執行維護香江;  6必須港府官民團結一致自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果敢承擔應有責任; 7必須面向世界文明和衷治國風範自強識別獨裁暴政; 8必須以港為家以國為責自強中華民族歷史文明偉大; 9必須強調普選賢能者履行政長官自強香港與祖國有別國際地位憂勢充份利益自我國與民可親。
以上所述乃民監署的職責宣言,希望港府官員有所承擔可行責任。因為,過往四任特首,完全失職而禍港廿二年潰不可章現象;令香江無悲不在無慘不存。就目前更堪悲惡就其中,就行政徹底崩潰,就法治全面淪喪,就政制完全癱瘓,令民心喪如煙霧般消默淚而嘆;可惡的高官如狼似虎仇視耽耽與民作對,以政耍權、以法蔽政如此的作風行政可行嗎?民監署曾經追究有關部門責任概無正面所覆甚至無杳無音訊,但民監署職責仍然存在!

2018/12/29-17:38立場訊:【不可再姑息】前加拿大駐華大使:中國是不負責任大國,要以「新常態」應對  加拿大因為應美國要求拘捕中國通訊設備巨頭華為的副董事長孟晚舟,而遭中國針對報復,前加拿大駐華大使馬大維(David Mulroney)周四(12月27日)在加拿大報章《The Globe and Mail》撰寫題為"We must finally see China for what it truly is"的文章,指孟晚舟事件使到 Michael Kovrig 和 Michael Spavor 兩名加拿大人失去自由,北京的做法是殘酷卻並非罕見,中國過去已多次以同樣脆弱的藉口,拘留過澳洲、英國和瑞典的國民。馬大維指出,由中國違反伊朗制裁令、利用華為等企業竊取外國技術到踐踏自己國家和外國公民的權利,讓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中國是一個越來越不負責任的大國和夥伴。他建議不能再如過往般唯恐損害中國脆弱情感而姑息中國,要有「新常態」的應對手法。  在2009年至2012年間擔任加拿大駐中國大使的馬大維指,儘管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一貫地用笨拙和令人沮喪的手法介入孟晚舟事件,聲稱如能幫助他在與中國的貿易談判中取得更好的交易,願意干預案件,但加拿大不應視美國和中國在道德上是對等的,與中國相比,加拿的利益和價值觀與美國更為一致。  馬大維寫道,特朗普的行為可能令人震驚,但他在美國受到政府部門、媒體和公民社會的有力制衡。然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擁有無上權力,他的說話在中國就是法律。  馬大維認為,我們的注意力經常很快就從關於中國強硬和壓逼的新聞,轉到那些描寫中國的閃亮城市和超級富豪的故事,無法看到中國整體情況。  美國之音指,馬大維在文章中說,目前的這場危機涉及到多個層面,包括中國違反伊朗制裁令、利用華為等企業竊取外國技術以及令人震驚地踐踏自己國家和外國公民的權利,這些問題匯集在一起,讓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中國是一個越來越不負責任的大國和夥伴,一個當條件對自己有利的時候騙稱遵守國際準則的國家。  馬大維表示,加拿大不能忽視中國,也不應該不尊重中國,但需要考慮在與北京打交道時,是否要看中國如何參與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還應該與盟國磋商,以便更好地保護政府和私人機構的敏感技術,更有效地抵禦中國對民主政治制度的干預,以及更有效地促使中國在國內外尊重人權。  馬大維說,雖然加拿大政府目前最迫切的是要求中國釋放加拿大公民,但事件也為加拿大創造了一個展示領導才能的機會。長期以來,每次涉國中國的危機,加拿大都首選讓情況盡快恢復正常,不做任何可能損害中國脆弱情感的事情,但現在是要有新常態的時候了。31/12/2018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民監檔案1812247(香港回歸敗而不復蘇 由港府無能特首造成  魔政由被監督者當道 就無惡不作橫禍香江)十惡行為禍港廿二年  行政成偽政赤匪造就
統治港府行政不得以偽政行為可行,不得(民心和政策)稱反動及非法政權。民監署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職責可為行動,要求鄭月娥政權必須盡忠職守為(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法)作出效忠和擁護承擔責任,就基本能力履行應有工作守法自律。反對盜國行為以反動勢力,在香港違法亂紀破壞港府政制和法治。應追回基本法監督和守護主權歸還香港人!
釋義演譯:一(魔政)=自毀政制和法律者;二(赤匪)=自求利益出賣香港而禍國殃民自稱愛國者;但此理不宜再行詳解,因自有認號入座者已承白自曉。
一惡「偽政當道」可悲,自毀憲法及政制,違反為民安居樂業的治國準則。
二惡「黑道當權」以濫政、濫法、濫權而橫行行政至癱瘓成無法無天行為。
三惡「以權謀私賣權」官官相護,互求利益破壞公平公正公道文明常規。
四惡「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耍弄行政顯違法亂紀造就司法舞弊實事求是。
五惡「小人作風欺君子行為」非法政權打壓合法行動成惡劣八三一抗爭。
六惡「非法政策確認書」毀滅行政政權、民權合法地位參選及被選權利。
七惡「非法革除民選議員」司法黑暗公然囂張橫行公堂成不公不正不道。
八惡「非法政權公開釋法」人大涉反動行為破壞香港文明法治侵犯港政。
九惡「追究基本法主權歸還港人」港府行政不肯承擔民監署仍然追討中。
十惡「言而無信而自欺欺人」國際條約當過時文件,回歸承諾不得承擔。
2018年12月30日上午6:11江樂士:林鄭能要求鄭若驊解釋做法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無視律政司過往的刑事檢控政策 【星島日報報道】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再向傳媒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無視律政司過往的刑事檢控政策,未能向公眾展示出律政司是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決定,認為特首林鄭月娥能要求鄭若驊解釋做法,又認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不應「埋首沙堆」,應作有建設性的事修正錯誤。  對於林鄭月娥前晚力撐鄭若驊,江樂士續批評鄭若驊無視律政司曾列明的刑事檢控政策,未能向公眾展示出律政司是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決定,「鄭若驊誤解和錯誤運用部門的(律政司)政策,解釋為何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原因完全不足夠。」他又指,縱然特首不能干預律政司工作,但林鄭月娥能要求鄭若驊解釋,為何不跟從過往律政司在處理政治敏感案件時,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 他直言,林鄭月娥正在為無可辯解的(indefensible)事件辯護,因為鄭若驊是在沒有合乎邏輯的原因下,違背律政司的既定政策。  江樂士又批評張建宗未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將一個令人憂心的情況 掃入地氈底 ,認為他不應 「埋首沙堆  應作有建設性的事修正錯誤,例如要求鄭若驊向公眾解釋為何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非自欺欺人地指一切安好。  另外,金融界團體 思言財雋 在社交網站帖文提出,鄭若驊購入涉僭建的屯門獨立屋時,僭建地庫已經存在,但按揭文件則未列入該僭建面積,涉嫌行使虛假文書,或作出失實陳述。團體指,受金管局監管的銀行,在一般情況下,前線員工會就負面新聞消息,對涉事客戶重新進行盡職審查,而鄭若驊作為政治敏感人物,銀行理應作加強版的盡職審查,關注涉事銀行及金管局有否跟進及調查事件。
2018年12月30日 上午6:11江樂士:林鄭能要求鄭若驊解釋做法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無視律政司過往的刑事檢控政策。【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再向傳媒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無視律政司過往的刑事檢控政策,未能向公眾展示出律政司是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決定,認為特首林鄭月娥能要求鄭若驊解釋做法,又認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不應「埋首沙堆」,應作有建設性的事修正錯誤。  對於林鄭月娥前晚力撐鄭若驊,江樂士續批評鄭若驊無視律政司曾列明的刑事檢控政策,未能向公眾展示出律政司是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決定,「鄭若驊誤解和錯誤運用部門的(律政司)政策,解釋為何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原因完全不足夠。」他又指,縱然特首不能干預律政司工作,但林鄭月娥能要求鄭若驊解釋,為何不跟從過往律政司在處理政治敏感案件時,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他直言,林鄭月娥正在為無可辯解的(indefensible)事件辯護,因為鄭若驊是在沒有合乎邏輯的原因下,違背律政司的既定政策。  江樂士又批評張建宗未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將一個令人憂心的情況「掃入地氈底」,認為他不應「埋首沙堆」,應作有建設性的事修正錯誤,例如要求鄭若驊向公眾解釋為何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非自欺欺人地指一切安好。  另外,金融界團體「思言財雋」在社交網站帖文提出,鄭若驊購入涉僭建的屯門獨立屋時,僭建地庫已經存在,但按揭文件則未列入該僭建面積,涉嫌行使虛假文書,或作出失實陳述。團體指,受金管局監管的銀行,在一般情況下,前線員工會就負面新聞消息,對涉事客戶重新進行盡職審查,而鄭若驊作為政治敏感人物,銀行理應作加強版的盡職審查,關注涉事銀行及金管局有否跟進及調查事件。
2018/12/29-13:57立場訊:指社會疑問仍多 鄭若驊需再解釋 陳智思:但不斷解釋去到某個位需要停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 UGL 四百英鎊款項,律政司在沒有徵詢外聘獨立大律師意見下作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的決定,連日來引起爭議。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應尊重律政司的決定,但由於社會疑問仍多,鄭若驊有需要再作解釋,但認為「解釋去到某個位需要停,如果大家說我不同意決定,這是另一件事」。  陳智思今早向傳媒表示,自己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不會評論鄭若驊的解釋,但既然社會仍然有這樣多的疑問,鄭若驊有需要通過不同方式再作解釋,不過他認為,「解釋去到某個位需要停,如果大家說我不同意決定,這是另一件事。... 我明白可能有很多人長久以來都是對梁(振英)先生不滿,所以可能大家永遠不會對這個決定同意。但因為這樣而要用種種方法,令他一定要入罪,也不公平。我們不可干預現在的司法程序。」

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2香港電台-港聞  謝偉俊較同意江樂士看法 梁家傑批鄭若驊態度囂張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涉及刑事檢控決定時,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  立法會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及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形容,鄭若驊的理解是「眾人皆醒她獨醉」。謝偉俊出席本台節目時說,他較同意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的看法,即今次事件符合公眾認為涉及利益衝突,有需要外聘法律意見。  謝偉俊又說,利益衝突不應太狹義理解為,考慮檢控對象與律政司司長本人或律政司部門內有關係,鄭若驊星期三在機場回應事件的態度值得批評。他希望鄭若驊進一步釐清不檢控理據,亦要講清楚今次的決定,是否仍由刑事檢控專員負責。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在同一節目批評,鄭若驊星期三的態度囂張,他說尋求外界法律意見源於「胡仙案」,如果鄭若驊沒在立法會討論,亦沒有任何預告下,改變實行了多年的政策,是奇怪的做法,他又批評鄭若驊在事件中無恥、無知、無能、無賴,如未能解釋清楚,應考慮辭職。30/12/2018

2018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民監檔案1812246(胡亂詐囂偽政橫行禍港 赤匪盜國憲政危機  揭竿起義自救港人應當 成立港人獨立自治)民監署證偽政當道  倡(港人必須自救)
2018/12/28-16:47立場訊:為鄭若驊護航 張建宗:司長交代好清晰,大家唔好再糾纏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決定前無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回港後見記者解釋,但兩大律師公會、學者以至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都不滿意她的解釋,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為鄭若驊護航,指她主動會見傳媒回應,「(司長)好清楚同大家講曬要講嘅說話 … 希望大家唔好唔好再糾纏喺呢件事上面」。  鄭若驊經十多日休假後,前日(12月26日)回港時在機場首次公開回應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強調決定是基於法律及證據,不會考慮政治背景或政治後果,不尋求第三方法律意見是「有擔當」「不卸膊」的表現,只有涉及律政司同事的案件才會尋求獨立意見。但大律師公會、律師會都不滿意她的解釋,江樂士亦不同意她的說法,認為梁振英案應該尋求獨立意見。  張建宗今日見記者時稱,鄭若驊休假完返港,第一時間在機場和傳媒交代,「好清楚同大家講曬要講嘅說話」,重申基本法63條訂明,律政司負責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干涉,她在機場的交代「好清晰」,應尊重她的尊業決定,又稱鄭若驊會認真考慮下月底出席立法會司法委員會,回應議員質詢,「希望大家唔好唔好再糾纏喺呢件事上面」。
2018/12/28-12:42立場訊:胡鬧政府和混帳管治  特首林鄭月娥上台一年半,特區政府正走向胡鬧荒誕、不堪入目的混帳管治。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沒徵詢外界資深大律師意見,便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固然不能服眾,她公布其決定後隨即放假,懶得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原因,固然擺明笑罵由人也目中無人,但若說奇異,總不及林鄭公開強調律政司司長願意向公眾解釋其決定之際,鄭若驊已經放假去了,林鄭的莊嚴承諾頓成無煙大炮,而最奇異的更是,林鄭作此聲明之時,看來對鄭告假一事毫不知情。  林鄭假如真不知情,特區政府的運作可說十分詭異,下屬放假不用上司批准,甚至不用知會上司,甚麼時間放假由僱員自己決定,究竟是鄭若驊個人獨享的政治特權,還是廣施於公務人員的新人事措施?林鄭必須澄清之餘,也得注意此舉顯示政府失效,不同部門各據山頭,各自為政,正妨礙林鄭施政,使政府盡失先機,不能及時回應民間質疑不檢控的決定。  倘若林鄭早已知情,鄭若驊放假不過是瞞天過海的緩兵之計,好讓林鄭輕輕卸去責任,一切留待鄭若驊解說,但又可讓她躲避民意的強烈反彈,並且心存僥倖,希望聖誕的假日歡樂氣氛可沖淡市民的不滿,再逐步捱過七成市民的反對聲音,則林鄭這一着,代表特區繼續淪落,以掩耳盜鈴的無賴手法應付民情,為政府避難、遮羞。  但不論是政府失效,林鄭無力指示律政司司長解釋決定,還是集體行騙,特區政府以謊言布局調解民怨,管治亂局已經形成,因為特首原來「得個講字」,遠遠辦不到「言必信、令必行」,而當政府本身就是製造混亂的來源,市民對政府除了懷疑,再不能有任何幻想。  緊接鄭若驊放過梁振英的決定,政府公布不起訴鄭若驊在其住宅內僭建,同樣是引起混亂。由於鄭若驊自己涉案,就交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決定是否檢控,而梁為求取信於人,跟足程序要求,聘請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法律意見,並交代案件調查結果和蔡的專業判斷,然後作出不檢控的決定。  梁卓然的處理方法當然仍有不足,因為他看來沒有就鄭若驊是否虛假陳述以取得銀行按揭貸款(沒向銀行報告所購物業設有僭建地牢),尋求法律意見,但對於僭建一事,總算依照程序去做。  不過,問題是,今次先取得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才作決定,何以梁振英案又無須徵求政府以外的法律意見呢?梁卓然有否提出聘請資深大律師研究梁振英案,若有,何以沒有執行?若否,又何以前後兩案由同一個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手法卻大大不同?還是梁卓然從來沒有參與梁振英案的工作,所以他對梁振英案的回應是「沒有補充」?  從律政的角度看,是否檢控不但有既定的標準(證據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也需要公正嚴明的決策程序。鄭若驊案和梁振英案都涉及特區政府的政要人物,為保持檢控決定的公信力,徵求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在所必須,因此梁卓然對鄭若驊案的做法是對的,鄭若驊對梁振英案就只能是錯的,沒有斟酌的餘地。  即使從行政的角度看,兩案的決定相隔數天而已,做法卻先後不一,究竟是鄭若驊做少了,還是梁卓然做多了,政府總該有個說法。政府的沉默,彷彿是說兩者均可,但這豈不是說香港律政決策程序標準混亂,甚至人治當道,誰掌權誰決定,程序可任人「搓圓撳扁」?  由此可見,香港律政以至管治措施無規無矩,亂不堪言,執政者若不痛改前非,反而趁亂搏懵,幻想只要市民無所適從,對政府絕望心淡,加上北京的庇護,他們便可渡過難關,日後甚至可以習非成是,亂政變常規,其實只是極其醜陋的誤會。他們要是堅持錯誤,便是由失德到無耻的墮落,只要常識還在,這樣的政府還可以走得多遠?

2018年12月27日下午6:22大律師公會認為律政司必須交代政策是否有變【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未有外判獨立法律意見,原因是案件不涉律政司人員。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鄭若驊說法不符合律政司早前公開外判法律意見的原則,認為律政司必須交代政策是否有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結束休假上班,多次出入律政中心都沒有再回應傳媒提問。  律政司在沒有外判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惹來法律界以至社會質疑,鄭若驊日前開腔解釋。  不過根據律政司去年底提交立法會文件,鄭若驊所指的情況「涉及司內人員」只是其中一項,而律政司當時指的六項特定情況,亦包括以免予人偏袒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鄭若驊說法跟律政司早已公開的原則有矛盾,認為律政司必須解釋政策是否有變或何時變更。  本台向律政司查詢,是否外判法律意見原則有變,暫未獲回覆。  跟進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等約十人到律政中心門外示威,質疑鄭若驊為梁振英案件更改外聘大律師的準則,批評鄭若驊做法「搬龍門」,要求律政司詳細交代不外判獨立意見及不檢控梁振英的理由,律政司代表到場接收請願信。2018年12月27日 上午10:37香港電台-港聞  張達明批評鄭若驊擅改涉高官或公職人員檢控政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就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說法,表述是人治式、隻手遮天,擔心在她任內會繼續用同一準則辦事。  張達明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律政司根據政策,過往作出涉及高官或公職人員的檢控決定時,都會先尋求外間大律師意見,鄭若驊的決定是妄顧事實,或自己修改有關政策。  張達明認為,不能完全排除司法覆核律政司決定的可能,但門檻非常高,他指出,根據鄭若驊昨日的表述,相信鄭若驊做決定時忽略有關政策,是提出司法覆核的其中一個可能性。28/12/2018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民監檔案1812245(流氓政權高官傀儡般 亡政現亡國兼禍香港  地痞坐衙香江喪眉睫 世界地位損成金融國)逼香港獨立成金融國  迫港人公投自決前途
{公投自決成港府官民燃眉之需,流氓政權突顯偽政行為須抵制!}
2018年12月27日 上午6:11大律師公會:不外尋意見非既有政策【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港元事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首度解畫,指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形容這是「一貫做法」。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鄭若驊的說法與官方文件不一致,引述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律政司外判案件的原因,包括「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他不明白鄭若驊為何「忘記」早前的官方說法。  戴啟思引述去年十二月立法會一份載述律政司外判案件開支的文件,文件顯示律政司於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花約二億三千多萬支付僱用法律服務及有關的專業費用,並列出六個律政司外判案件的原因,包括案件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並無所需技能;認為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戴啟思認為,鄭若驊稱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外判「明顯不準確」,又認為若律政司改變了政策,應向公眾解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指,鄭若驊的解釋與公眾所知的事實不符,批評對方改變「遊戲規則」,偏離以往律政司一貫做法。他指,回歸以來不少涉及政府高層人士案件,例如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和前行會成員林奮強都不是律政司的同事,為免公眾擔心或質疑有關不檢控決定,可能出於偏私或其他非法律考慮,律政司一貫做法是尋求獨立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再由刑事檢控專員或律政司作最終決定。  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律政司是否聘請外間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並非一個法律規定的原則,而是個人判斷的問題,每一任律政司司長的處理手法都可能不同。他認為今次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正確,毋須重新檢視案件,但指律政司在處理涉及政治敏感人物,特別與特區政府關係密切人士的事件上,若聘請外間獨立法律意見,更能讓社會信服。
2018年12月26日下午1:28香港電台-港聞回應UGL案 鄭若驊稱不因個別人士社會地位而有偏倚  結束休假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返抵本港,她在機場見傳媒,主動回應在UGL事件,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決定,事前未有諮詢外聘的法律意見的做法。  鄭若驊表示,律政司作任何決定時,遵守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的原則,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背景而因人而異,重申不會考慮涉事人的地位和政治背景。  鄭若驊無回應會否重新檢視不檢控的決定,被問到不檢控是否她一人的決定,她表示,不會透露內部操作,強調在無利益衝突時,律政司有擔當,按法律和證據做決定,反問為何要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
2018/12/24-9:14立場訊:無能鄭若驊,走罷啦!  稍有政治常識者,都知道公佈放生梁振英會觸發一場特區政治風暴,但作出此決定者卻提前請假,結果令林鄭月娥出醜人前。她在12月15日開行會前「好有承擔」地表示:「相信律政司長稍後亦很樂意回應」,但公眾一等再等,鄭若驊一直未有現身解釋,跟住律政司發言人先至證實,鄭若驊現正休假,到下星期四才上班。特首辦透露,原來鄭若驊是在12月15日起休假,即林鄭月娥稱她樂意回應時,鄭若驊其實已經在休假享樂之中。更可笑的是再隔一星期12月21日,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就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在屯門海詩別墅3號及4號屋僭建一案所作的聲明,表示為了避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印象,刑事檢控專員決定在今年11月29日委託蔡維邦資深大律師,就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  如拒重新檢視 因中共決定  兩件事先後在一星期內發生,只有一個客觀政治效果,就是令外界對鄭若驊在UGL案中拒絕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更加反感,認為她離晒大譜。大律師公會本來已經質疑律政司今次的做法有違過去慣例,聲明表示:「不禁令人懷疑,是次事件中的決定是否不受任何政治考量所影響,尤其考慮到梁振英先生現正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一職」,並促請律政司尋求獨立大律師的意見後,重新檢視決定,釋除公眾疑慮。林鄭好像對鄭若驊的game plan毫不知情,因為如此低B的計劃,她無理由不阻止,實在奇怪。鄭休假回來若堅拒重新檢視,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背後放生決定乃由中共作出,律政司只是傀儡。  但即使鄭若驊只是中共keeper,其拙劣的處理手法仍然足夠要她下台。首先休假龜縮政治形象極惡劣,由特首林鄭到行會成員湯家驊、陳智思都表示律政司應進一步解釋,但大家唔知佢原來去咗玩!你話成何體統,而公眾只會認為一個月前申請休假是為了逃避政治責任。第二是自己僭建案同UGL案一前一後爆出來,令政府更加被動,UGL案拒絕獨立法律意見更加神仙難解!鄭若驊甫上場處理僭建門已顯示她欠政治觸覺及能力,律政司司長角色乃政治任命官員,豈止政府法律顧問咁簡單,官員若要搵法律意見,司內有專業同事處理,毋須勞煩律政司。她是核心高層官員參與重大決策,確保政府決定可應付司法覆核挑戰,另外要負責將相關的政治及政策決定,用法律角度去向公眾解釋、溝通及問責。當年老董放生胡仙,無論如何荒謬的理據,都由當時律政司梁愛詩作公開交代。  休假龜縮 欠缺承擔  從政者要有Bite the Bullet的勇氣,政客當無法避開孭鑊時,便要咬實牙筋硬着頭皮頂上。鄭若驊以為簡單的幾行字可以交代不起訴梁振英已經是無知,然後任由怒火燃燒,一早部署休假避風頭,但跟手又再自己引爆僭建門獨立法律意見不檢控的律政司決定,進一步凸顯出UGL案的處理別有內情。政府三司乃管治團隊的核心,如此無能的司長,猶如抱着定時炸彈四處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只會做老好人而不會辦事,所以傳出林鄭換人,看來他亦無心戀戰。財政司陳茂波乃梁營餘孽,只是中央放在特區之keeper,而家再多一個無能兼政治智慧低的律政司,本已千瘡百孔的弱雞管治團隊中,多了一個重量級豬隊友,林鄭月娥以一人之力,究竟可以頂得幾耐!

2018年12月23日 下午5:00香港電台-港聞  民主派稱1200人遊行促鄭若驊交代 警方指525人  民主派發起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交代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項的原因。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有1200人參與遊行,警方回覆說,遊行最高峰時有525人參加。  林卓廷表示,如果鄭若驊拒絕解釋,或解釋未能令公眾信服,會計劃於立法會向對方提出不信任動議,以及提出司法覆核。但他亦擔心,鄭若驊會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回應事件。林卓廷引述法律意見指,即使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仍要回應涉及公眾利益的事件。  他又說,將會去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委員會邀請大律師公會、廉署代表,及刑事檢控專員出席會議,交代為何刑事檢控專員處理鄭若驊僭建時,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對梁振英案則未有依照同樣做法。27/12/2018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746民監檔案1812244(偽政當道的事實 法律舞弊成法庭黑暗相當  狡官公堂耍隱瞞 以沒有判詞包庇罪案真相)許家灝戲弄司法自欺  民監署追究包庇責任
該案涉妨礙「司法公正」及法援署以「以虛偽文件呈堂」成法官在公堂上、公開行政集體包庇真實強姦案,相關案件DCCC823/2012主審法官郭偉健與涉KE RN 12000843案和五位聆案官周敏慧/勞杰民/黎達祥/黃健棠/梁國安形成同流合污,破壞「法治及公堂公正和尊嚴」的實事求是理案準則。

就民監署曾經經法援署和有關行政機構及司法機構、地院/高院/終院再三連續不斷尋求協助和支援,但至今仍然存在在追究中。民監署倡:許家灝聆案官必須提供當時的法庭謄本記錄作「證實該案」是非存在。因為「法、理」都必須根據「實事求是」以作案件宗源考證, 故要謄本作實免存黑暗現象。24/12/2018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民監檔案1812243(情宜國家懷疑世界 港人港地一國兩制平等  融合祖國禍害香港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自欺)中英聯合聲明可效  監督與被監督分明

引用文章{{(2018年7月30日) 英國外交部日前向議會提交《香港問題半年報告》。該報告說,香港高度自治和言論自由受到壓制,一些支持港獨和香港自決的參選人的參選資格被立法會剝奪,種種情況令人憂慮。  最新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涵蓋2018年1月到6月間,香港政治和經濟發展狀況。報告認為,香港一國兩制得到有效落實,依然享有司法獨立。但是,高度自治和言論自由持續面臨壓力。報告稱,即使港獨不符合現實,但是言論自由應該受到保障。  英國外交大臣亨特說,對此,英方將持續關注香港自由受到壓制的狀況。他特別提到,香港眾志的周庭被取消參選資格,對此英方會密切關注她的上訴案件,另外,「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受到質疑等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9月7日星期五表示,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外國沒有權利干預。英國以「監督者自居」,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完全是荒謬可笑的。她要求英國政府停止發表這種報告,還稱「英國對香港的所謂責任是不存在的」。  外交部駐港公署也發表類似聲明,稱「港獨」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有關法律,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范疇。中央政府對「港獨」零容忍,絕不姑息。  港府和北京採取同一行動,星期五發表聲明,稱非常重視言論自由,不過,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鼓吹或推動港獨的人士,不可能維護《基本法》,因此不符合香港《立法會條例》規定,參選資格理應被取消。  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表示:「在過去六七年以來,中方已經不承認柴契爾和鄧小平談判的結果,也就是中英聯合聲明。北京的說法是,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的文件,英國在香港再沒有任何角色。」  林和立認為,香港特區政府的回應,完全跟隨北京的態度,因為目前特首林鄭月娥完全服從北京的指示,而中方的上述說法,則一貫如此。  報導說,英國和中國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訂立了香港主權移交後的制度安排,是一份聯合國認可的國際條約。但是中方表示,聲明已經是「歷史文件」,不具現實意義和約束力。}}鄧小平說我們說話是算數的?  23/12/2018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民監檔案1812242(守護港府政權民權 公民應份義務責無旁貸  嚴禁赤匪出賣港政 必須官民共同承擔履行)民監署倡偽政橫行  必需即時撿控制止
基本法從回歸以來沒見可效過,已被(被監督者)濫用成違法亂紀令港府行政制度徹底崩潰,民監署仍然追究中;何來有人違反?
事實行動「香港民監署  2018年12月21日 下午9:26  收件者: 1823投訴  致1823行政總主任啟  就相關責任必須承擔。據鄭生所述:「行政長官辦公室不可能也不會有此失職行為辦事,稱提供證據。」望1823行政總裁作出澄清事實。行政機構不得兒戲!  此致21/12/2018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致鄭錦鏗主任啟:事因民監署就事實組織的需要,就基本法準則尋求公義、還法律責任的可效履行於實事求是。民監署證回歸廿一年基本法徹底癱瘓甚至死亡沒人問津,而且錯亂難堪於被「被監督者瘋狂濫用」成魔咒、妖法。現有資料民監署檔案共五百五十個存在特首辦,但經事實「沒從正面回應」過隻字。此行為涉嚴重行政失職之稱。望鄭主任盡力而為「為特區政府就職責承擔應份工作」付諸真誠。效忠及擁護特區政府和基本法,不分「職位」和「知識」懇誠態度都是一樣的。此致 18/12/2018 另付民監署檔案(文件85夾)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18年12月21日 下午11:38行政署:絕不容許在東翼前地進行違反基本法【Now新聞台】民陣發起元旦遊行,召集人岑子杰指行政署批准使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作為遊行終點,但須確保遊行人士不進行鼓吹港獨等違反基本法的行為。民陣認為要求不合理,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行政署回覆查詢時指,已收到民陣申請使用公民廣場作集會的傳真。行政署提到,今年十一遊行時有遊行人士手持港獨標語,意圖進入東翼前地並產生混亂。為免混亂重演,必須重申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符合香港的憲制秩序,特區政府絕不容許任何違反基本法的活動在東翼前地進行。2018/12/21-20:39立場訊:明日大嶼 —「燃點希望」還是令人絕望?  據說土地供應小組即將提交報告,但鎂光燈都早已聚焦到特首於諮詢期結束後才提出的「明日大嶼」。許多學者、政要均為明日大嶼叫好,其他選項都被冷落一旁。  可是明日大嶼極大,它造價龐大,直搗一兆,真實數字更是無人能知,只知政府一定要推。而更具爭議的是,那是為了容納過往與未來無數的新移民而付上鈔票和環境成本 — 試想沒有這百萬計的新移民,那自然就沒有需要建島了。這個港人持續付鈔,陸人或新港人持續享用的道德正確性,一直未見社會賢達梳理,亦造成需要付上真金白銀的香港民眾忿忿不平。而另一方面,海平面上升、人工島沉降、颱風難防等風險亦一直甚囂塵上。  回首這個基建故事,人工島最初由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黃元山大力提倡。但他對人工島的總成本一直諱莫如深,對香港承受的財政衝擊置若罔聞,只以錯誤的數字遊戲妄圖辯稱它比棕地便宜,有違他本為投資銀行家,應以翔實數據盡力規避財務風險的責任。後來團結香港基金主席董建華有見公眾恐懼,便稱保證人工島不會耗盡香港儲備。可是他沒有提出數字予以證明,其保證的含金量就如同他當年的八萬五承諾一樣。雖然今回即使只是用了 99% 的儲備,他也算沒有食言。  與此同時,多名經濟學者聲稱人工島不會虧本之餘,還是一項上佳投資。他們着眼的是島上住宅和商廈可觀的賣地收益。然而他們一方面低估人工島的總成本(甚至沒有估算),另一方面則高估收益。首先,假定島上大量住宅均可按現時樓價售出,本來就是荒謬。如果有這許多群眾負擔得起未來的大嶼房屋,他們今天就不是無殼蝸牛了。他們今天買不起,為何明天會買得起?而在沒有資產審查之下,我們更無法假定未來的新移民有能力負擔這個地價。那樣,到底建島的資金從何而來?第二,住宅以外,在本研社陳劍青與何濼生教授的交鋒之中,已指出這些經濟學者對明日大嶼的商廈面積也屬過度高估。蓋因政府的《香港 2030+》策略指長遠香港短缺的商業土地是 106 萬平方米,學者卻認為明日大嶼可撥出 400 萬平方米作為商廈,那壓根兒就沒有這個需求。更有趣的是,他們也忘記了當供應大幅增加,甚至是需求的四倍時,價錢就必然大幅回落,難有他們所稱的巨額賣地收益。當這群經濟學者以立場行先,似乎就連最基本的經濟 ABC 也被拋到九霄雲外。最後那一兆資金到底要如何尋覓,仍然是一個謎。  此外,劉德華和李樂詩亦曾就人工島發表高見,唯論據荒唐粗疏,兼且忘記了與自己的其他保育角色發生衝突,遂落得灰頭土面。假如他們推動的是棕地開發,倒是與其價值觀相稱,其選擇令人費解。  唯獨青少年因心眼無塵,不被權勢左右,仍能洞察真相。突破機構於十至十二月調查青少年對明日大嶼的意見,日前公佈結果,發現八成均反對計劃,擔心引發經濟危機,九成更認為應選擇其他方案,更具成本效益。當特首以「燃點希望」作為《施政報告》兼明日大嶼的主題,但真正會享用未來的青少年卻對這些政策大部分都投以反對聲音,她實在應該好好反思為何落差如此巨大。只是,她會嗎?《施政報告》發表了兩個月,市民到底是更有希望還是更感絕望,結論已在你我心中。

2018/12/21下午8:02鄭若驊及丈夫涉僭建 鄭若驊不予檢控【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於屯門兩間獨立屋涉及僭建,刑事檢控專員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後,決定起訴潘樂陶,而鄭若驊不予檢控。  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海詩別墅的3及4號獨立屋,在去年底政府宣布委任鄭若驊為律政司司長後,即被揭發懷疑有僭建物,刑事檢控專員獲授權處理案件。  調查近一年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發表聲明收到屋宇署的調查檔案,建議檢控3號屋業主潘樂陶和潘穎欣,不檢控4號屋業主鄭若驊。為免產生偏頗印象,所以委託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獨立法律意見。  蔡維邦只認為涉及潘樂陶3號屋的僭建物,即一個水池構築物有機會定罪。至於鄭若驊4號屋發現的僭建物,包括天台屋、外牆擴建物、花園覆蓋甲板、地庫及其他小型僭建物,聲明中指根據07及08年航空照片,天台屋、地下樓層外牆擴建物、地下車房對出L形玻璃簷篷等,在鄭若驊持有公司購入前已經建成。  至於地庫,根據專家意見沒有可靠測試可以評估或估計地庫的建造日期,其他較小型僭建物亦無法查明建造時間。仔細考慮所有證據,沒有證據證明僭建物是鄭若驊買屋後明知而展開的違例建築工程。  刑事檢控專員考慮獨立法律意見、屋宇署證據、適用法律及《檢控守則》原則後,同意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鄭若驊和潘穎欣,而潘樂陶則有合理機會定罪,已申請傳票提出檢控。  由於3號屋僭建物的檢控程序已經展開,不宜進一步評論不檢控另一業主潘穎欣的決定。22/12/2018

民監檔案1812241(香港敗在回歸一場騙局 港民應盡職責追究  四特首賣港為榮官祿享 偽政成喪港政民權)剷除賣港匪理所當然  追究四特首罪行所在
事實案件:香港民監署 寄給「廉政公署、律政司、特首辦公室、警務處長 追究鄭月娥/鄭若驊/白韞六/盧偉聰公職人員不誠實處理文件(偽政當道是非混淆 賊代官守皂白不分自為 廉潔不廉豈可瞞騙 罪行累累何道證據不足)官賊同道賊就是官 官相護與牲口何別」致行政長官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廉政公署白韞六/警務署長盧偉聰四位高官啟:
就相關行政失職後果嚴重應須明白,出賣律法和政制乃刑事罪行不可不曉。居於民監署證梁振英罪行非此些少,五毒犯全「理無可推而責無可卸」。就此四位高官不會不明也不無相關罪行牽涉其中,證據和理據民監署七百多檔案(詳而細)略有所知其過不虛。當今偽政當道國賊囂橫時期世界無所不明,港府官民也巷知街聞無所不在;並非包庇於以「證據不足」就可瞞天過海了嗎?UCL貪污案已成災星銘就、豈可說「證據不足」,周浩鼎「私通梁振英濫權破壞立法會監察行政制度」何堪不就之理?其他數已不盡暫不啟齒;難辭其咎「四位高官」就可推卸責任嗎?民監署就「職責承擔範圍工作」及「公民權利義務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的應份責任,乃責無旁貸的實事求是敢當可行!望四高官別以為中央撐腰、就可胡作非為、違法亂紀包庇事實行為成賣港現象,民監署敬告{四高官謹記:天下非屬統治者的,世世代代都是當地居民所擁載的「天和地及大自然萬物所有」穫利者。盼四高官盡忠職守「效忠及擁護特區政府及基本法」名符其實付諸真正良心一顆給自己。}此致  19/12/2018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18/12/21-14:18立場訊:律政司對梁振英案的總結 令人嘆為觀止  梁書記一案,ICAC 花了幾年時間才於人事大地震下調查完畢,律政司卻不用外判御用大律師,只用幾行就總結全案,真令人嘆為觀止。  此案兩大要點,一、梁書記收五千萬前,有沒有得到自己合伙人的同意。這點律政司說沒有証據不同意,我倒能夠理解,因為前合伙人或許不想得罪權貴,於是在沒有苦主積極支持下,的確不容易告得入。  (當然,有心告你的話,一樣可以告,你看陳志雲那單 case,TVB 又何嘗想告?)  二、不申報五千萬,是不是公職人員行為不當。  大家還記得許仕仁案嗎?許仕仁快當政務司前,地產商巧立名目,說是「顧問費」之類的,給了他大概兩千萬,沒有申報,雖然控方不能確實指出許仕仁答應會為那地産商做什麼,但一樣坐監去也。  梁書記的五千萬,同樣是上任前答應收的,而且更是上任後才收,無論上任前或後亦沒有申報,為什麼結果跟許仕仁差那麼遠?  首要問題,是五千萬究竟是巧立名目,實際是看中他要當特首才給,還是真正的商業決定?  你的公司要賣盤了,買家還要拿錢去請求正想轉行入政府的你,不要吃回頭草,返回測量界跟他競爭,而且還要開宗名義要求日後幫忙,奇怪不奇怪?如果真的是所謂的 golden handshake,又有沒有給其他合伙人,沒有的話,why only you?  如果真的是正常的商業行為,為什麼不申報?許仕仁其中的罪名就是不申報。  律政司說,因為沒有利益衝突,所以不用申報。  什麼時候開始,只有直接利益衝突時才要申報?申報制度是自由選擇的嗎?許仕仁案又有什麼確實的利益衝突?更何況,特首權力那麼大那麼闊,有什麼生意又或者行業他管不到?他對公共工程影響力那麼大,跟承建商之類的公司,怎麼沒有利益衝突?  OK,我沒有機會把整件案件的資料從頭到尾翻一次,可能有缺失,那你就一五一十講清講楚吧。事關如此重大,看來又如此可疑,就這樣一兩頁就算,你還要別人相信香港是法治廉潔的社會?還要別國把香港跟大陸分開看待?是不是有點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2018/12/20-18:14立場訊:特朗普簽署西藏旅行對等法 可禁違法陸官入境美國 中國外交部:不得實施,後果自負  中美角力持續,美國總統特朗普不理會中方多次抗議,簽署實施《西藏旅行對等法》,法例生效後,國務卿蓬佩奧會在90天內,製訂首份限制美國公民到訪西藏的中國官員名單,禁止他們入境美國作為制裁。  中國外交部:嚴重違反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強硬回應,堅決反對美國實施法案,批評是「嚴重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並向藏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危害中美交流合作。華春瑩又表示,西藏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外國勢力干涉,強調西藏開放予各國人士,自2015年已有4萬美國人到訪西藏,但由於當地特殊地理和氣候,對外國人到西藏有一定「管理措施」是「完全必要、無可厚非」。  她又批評法案對中國的指責罔顧事實、充滿偏見,敦促美國認清西藏問題的「高度敏感性」,「不得將該法付諸實施,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只能由美方負完全責任」。  《對等法》有權制裁中國官員  美國參眾兩院是在月中,通過《西藏旅行對等法》,特朗普當地時間星期三簽署實施,法案要求中國政府必須允許美國記者、外交官和遊客,自由到訪西藏,法案生效後國務卿蓬佩奧會在90日內,製訂首份違反法案的中國官員名單,並制裁這些中國官員,國務卿有權拒絕向他們發出美國簽證。  早前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已強烈反對,批評國會罔顧事實,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敦促美國行政部門阻止法案生效。

2018/12/20-12:30立場訊:兩個姓鄭的無恥之徒  梁振英 UGL 案,律政司聲稱證據不足所以不起訴,但跟之前涉及高官的刑事案件不同,這次律政司沒有尋求御用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而且那份聲明也沒有提供足夠理據,社會譁然。  這案件涉及前行政長官,極為敏感,公眾很難對不起訴的決定沒有懷疑。這個時候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有責任向公眾解釋這決定的理據,更應該到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  現在鄭若驊人間蒸發,記者找不到她、立法會找不到她。原來她「休假」了。  鄭若驊的前前前任梁愛詩即使再左再無良,也要向立法會解釋胡仙案,為什麼鄭若驊可以不去呢?那是律政司司長的職責!如果她不肯上立法會,那就是瀆職!  記者問鄭月娥,問鄭若驊為什麼可以在這個時候不見了,鄭月娥竟然回答說已在一個月前批准她請假,所以「並唔係為咗呢單嘢而放假」。兩個姓鄭的,竟可無恥到這個程度。鄭若驊請假的時候不知道要公佈不起訴梁振英需要回應公眾?你當市民是白癡嗎?  這根本是鄭月娥慣用的「唔關我事」技倆,那就是做賤格事的時候安排自己不在香港,所有事就不回應,過了幾天讓事情的火勢減弱,便出來說自己沒參與。  這次鄭若驊「休假」,也是同樣手法,就是龜縮不回應,等一段時間讓歸邊媒體帶開輿論焦點,然後才回來答些官場廢話,說什麼「已經充分研究證據,不存在放生的問題」。唔好俾我批中,鄭若驊將來可能真係咁回應。  兩個姓鄭的,無恥程度絕對不下於梁振英。21/12/2018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民監檔案1812240(黑道禍港陸續不斷 香江淪陷目目尞然出現  赤匪禍害香港沉重 國際地位漸漸消失眼前)偽政權顯流氓當道  臭地痞現橫行衙門 
看香港步入赤匪當政時代,越無能越重用越高職;遇追責懂的避,當困難就逃離休假,官官相護親不可喻;港府政妖魔法層出不窮!
2018/12/19-21:43立場訊【鄭若驊休假】律政司回覆指司長沒有署任安排 特定情況才刊憲  律政司在上周三,即本月 12 日發聲明,確認不會就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 UGL 公司 5000 萬元一案提出檢控,至今仍未公開解畫,原來決定公布三天後即本月 15 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開始休假,政府亦沒有刊憲。律政司發言人今天回覆《立場新聞》書面提問,指司長自本月 15 日起休假,沒有就此刊憲。律政司發言人解釋,與其他司局長休假的情況有所不同,恆常的署任安排並不適用於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發言人指,自 2002 年 7 月 1 日實施政治委任制度以來,當律政司司長因任何原因無法履行其的法定職責時,各律政專員可以按獲授權力履行相關的法定職責。而如某項特定法定職責的權力沒有授權予個別律政專員,根據香港法例第 87 章《律政人員條例》第7條,法律政策專員在律政司司長休假或不在香港期間,可以履行該項特定法定職責。在這情況下,律政司會作出相應的刊憲安排。  根據《律政人員條例》,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指獲委任並在香港出任律政人員的人員,除了 4 位律政專員,即刑事檢控專員、民事法律專員、法律草擬專員及法律政策專員外,他們的副手、屬下的高級助理專員、助理專員,以至高級政府律師、檢控官及政府律師,都屬條例下所指的律政人員。  另外,行政長官辦公室亦回應,指律政司司長的休假在一個月前,已獲行政長官批准。回應亦重覆:「在《基本法》之下,檢控的工作是由律政司進行,不受任何干預,行政長官沒有參與。」
2018/12/19-21:03香港大專院校淪為中國「白手套」?  2018年即將完結,中美兩國既因貿易不公平待遇,復又因中方的電腦科技公司違反禁令,偷運高科技至伊朗,結果美國總統特朗普以強硬手段,迫北京政府就範。表面上,不少評論似乎故意引導這只是一場「經濟」戰爭,美國商多年來進入中國市場,但不斷受到中方不合理的待遇,無論是高關稅、大陸人治的法規等,結果到了特朗普時期採取行動;但是,從針對上半年的中興,到下半年的華為,箇中涉及中方利用與西方資訊科技公司的合作,乘機竊取高科技技術。華為時件更涉及當事人孟晚舟在香港長時間的活動,因而更引起美方懷疑香港是否早已被中共利用,從事資金及科技轉移的基地,一國兩制只是掩飾而已,加上特區領導火上加油的言論,而近日不少人更懷疑美方會否重新檢討《美國-香港政策法》。  「香港是否成為中方白手套」只是偽命題?但隨著特區政府以大灣區為主調提倡中港融合,香港的兩制位置已被淡化,與大陸接軌才是出路,無形中香港示範單位的角色也失去,就連大學的研究發展,也要與大陸接軌。無論某一間院校提出的長遠研究發展策略,大搞人工智能與大數據,這正與大陸大力推動的科研項目吻合。政府發展人工智能,其中一個項目,就是開發面部識別系統,用作監控市民。同時政府發展大數據建立「社會信用系統」,以維持社會及個人誠信,作為指導中國經濟和管理社會的重要工具,通過懲罰和奬勵激勵措施來監控,評估及改變民眾的行為,實際上只是另一種由上而下的更緊密社會與政治控制。  香港院校以國際化為號召,強調與大陸緊密的學術交流及研究協作,更能夠吸引外國科技界頂級學者來港研究,達致技術轉移之餘,更能提升大學的研究表現及排名。可是,這些功利計算的背後,卻直接或間接協助了一個極權政府去監控人民。本地大學,無形中成為科技內銷的白手套。  部分人似乎忽略了早於今年2月,中國科技部財政部公布《關於鼓勵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的若干規定(試行)》通知,鼓勵發展科技、加強科技合作,更強調鼓勵「愛國愛港愛澳科學家建設創新和科技強國中發揮更大作用」,當中的條款更列明「中央財政科技計劃資助港澳機構的項目經費」。5月,習近平就24名在港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去信反映國家科研項目經費過境香港使用等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提及促進香港和大陸加強科技合作,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這些具體動作已顯示,北京政府銳意透過研究資助及發展香港成為科技中心,期望香港扮演兩制的角色,發揮技術開發及轉移的功能;當然,自從中興及華為事件後,這個如意算盤能否打得響?實屬疑問。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大學的領導層與大陸的地方政府及研究機關進行合作計畫時,會否因為不是「地球蟲」,權益容易被侵害,結果不單只損失大量的金錢,在合作過程中提供的設施及零件,也被迫留在當地不能搬返香港。即使透過官方渠道申訴,但又因為國內的官場文化、權力並無監管及本地院校在大陸根本勢孤力弱,結果,陪了夫人又拆兵?  更重要的是美方如何重新審視香港的大專院校,是否仍享有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及具備防止外來政治滲透的能力?還是這些院校的領導層因渴求與大陸合作,結果反而被利用成為白手套,更有可能為《香港關係法》增添不明朗因素?

2018/12/19-17:16立場訊:引消息沙中綫抽驗首批3枝鋼筋接駁 全不合格 田北辰:嚇死人!無眼睇!  沙中綫紅磡站工程接連爆出醜聞,最終要鑿開石屎牆檢驗,本月10日開始鑿牆。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引述消息指,港鐵今早在其中一個開鑿點,抽驗第一批3支鋼筋,結果全部不合格。他又指從外觀上看,抽驗的鋼筋看似完全扭入螺絲帽,但內部其實當中有虛位,「即係話有人剪短咗」,他認為抽驗頭三枝鋼筋全部不合格,「比率高到嚇死人」,「我都無眼睇將來係點樣」。  田北辰今日引述消息指,港鐵上星期開始,分8至10隊人鑿開紅磡站連續牆石屎檢查,今早開始開始檢查鋼筋接駁,其中第一批抽驗的3枝鋼筋,經超聲波檢查後,「3枝都扭咗入去,但入面就唔係實嘅,有好多空位,即係話有人剪短咗」,他認為抽驗頭3枝鋼筋都有問題,比率極高,完成檢查後情況如何「無眼睇」,《蘋果日報》就引述他認為情況「好大鑊」,「如果抽樣都係咁就死梗喇,拆(紅磡站)梗喇。」  另外,《香港01》亦引述消息報道,今日抽檢3枝鋼筋,全部不符屋宇署標準。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港鐵今早檢測一組3枝鋼筋,根據屋宇署監控標準,鋼筋完全扭入螺絲帽,絞牙長度應有44毫米,但這3枝鋼筋,絞牙扭入螺絲帽的長度分別只有29毫米、34毫米及34毫米,不符合屋宇署要求。檢測時政府、港鐵以及承建商禮頓的專家均在場。20/12/2018

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民監檔案1812239(偽政當道是非混淆 賊代官守皂白不分自為  廉潔不廉豈可瞞騙 罪行累累何道證據不足)官賊同道賊就是官  官相護與牲口何別
祇怕官不道、不畏政無能,社會澤無良、腐敗悲無窮;若然久如此、何堪淪香港?三匪統香江、甚憂地位陷,明知港府黑譴責也何妨?
有關貼文:一「Gao William Gao 反貪本來係一大錯誤  廉潔只是西方價值,係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者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違反華夏優良傳統價值  千里為官只為財係中原華夏讀書人最崇理想,中華文化優良傳統,中華民族核心價值  送禮收禮係儒家思想中心,禮係維繫人倫道德唯一標準規律  失諸於禮  族必滅  國必亡」 
二「SY Chan  唔系化, 曾蔭權案, 李國寶自稱 ICAC 根本從來沒有接觸過他, 一樣將曾蔭權告上法庭. 甚至老屈曾蔭權收了李國寶金錢.按理, 公眾所知這麽少, 都可以看出 689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同時受賄, ICAC leave no stone unturned, 竟然會得出不告 689 的結論. 究竟是不能告? 還是不想告?單是身為特首卻同時當上市公司顧問, 已經可以入罪了, 別當港人是傻的.ICAC防貪, 從 2018 年開始, 這個說法已經是一個笑話了, 一個其身不正的 ICAC,以後 怎去宣傳打貪?」 
三「Raymond Chan  廉署和律政署,已經誠信破產,一班專業人渣,狼狽為奸。」
2018年12月19日 上午6:50  UGL案不控梁振英 周松崗︰不等於失去廉潔【晴報專訊】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元未有申報,律政司日前稱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但無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備受質疑。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鄧國斌昨稱,廉署人員已用盡辦法進行調查;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則指,「唔係唔控訴一個人就唔係廉潔社會」,又指不能假設有人已犯罪。  廉署4個諮詢委員會昨舉行周年記者會,鄧國斌主動提及案件,指廉署於2014年10月展開調查,每次都有向委員會滙報,直至上周三(12日)委員會考慮廉署調查結果及律政司意見後,同意廉署毋須就案件作進一步調查。鄧亦稱,廉署人員已用盡辦法進行調查(leave no stone unturned),惟委員會的對話須保密,但他相信律政司適當時候會解釋及澄清。  周松崗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人都是無罪直至他被判有罪,促傳媒發問時不應假設有人已有罪。他又稱,香港廉潔社會是多年來建立,「唔會唔控訴一個人就唔係廉潔社會。」  審查貪污會主席:已用盡辦法查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則稱,盼望公眾尊重律政司的意見及決定。民主派議員表示,將於本周日發起遊行,要求律政司公開交代不檢控梁振英的理據。  另外,市民郭卓堅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不檢控是違反《基本法》及有違公眾合理期望,並要求法庭頒令,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不檢控是有違《基本法》,以及重新檢討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涉收取UGL 5,000萬元,沒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是違反《基本法》第47條。
2018/12/18-11:10立場訊:不檢控梁振英 張建宗:不受干預 不偏不倚 要尊重律政司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事件,廉署調查後律政司稱因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表示,律政司負責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預,「完全係不偏不倚嘅操作」。  張建宗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記者提問,強調根據基本法63條,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不受任何干預,律政司和廉署都有詳細聲明,解釋不檢控的決定,「律政司好清楚講明係證據不足,廉署亦有聲明,好清楚全部交代曬,大家都要尊重律政司個意見同決定。」對於外界質疑律政司未有諮詢外聘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張建宗稱相信律政司留意到外界的意見,會考慮在適當時候作補充回應,「要留待律政司自己作決定」。  另外有關4名港人在菲律賓被判藏毒罪成終身監禁,張建宗重申港府非常關心,會積極跟進協助,並繼續和家人保持聯絡,重申特區政府協助在外地港人責無旁貸。

2018/12/18-11:06立場訊:【UGL案】劉進圖:律政司解釋荒謬 公然偏私護短是律政工作恥辱  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四百萬英鎊又未作申報,律政司稱因為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梁振英,不過律政司在過程中未有對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引起外界批評。《明報》前總編輯、具備大律師資格的劉進圖今日在報章撰文,批評律政司解釋荒謬,質疑今次的決定屬公然偏私護短,「是特區律政工作的恥辱。」  劉進圖今日在《明報》發表題為「不檢控梁振英是政治決定」文章。劉進圖在文中指,梁振英秘密收取UGL巨額分手費,作為支持UGL收購戴德梁行及持續當其顧問的報酬,但分手費協議並沒有獲戴德梁行董事會通過,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證明梁振英觸犯了代理人未經公司許可收取報酬的防賄法例,「這是為何廉署無法草草結案的主要原因。」  文章批評,律政司以「證據未能確立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這些款項」解釋不檢控決定,實屬荒謬。因根據法例,如董事會同意,梁就可合法取酬;董事會沒決定同意,梁取酬就非法;如果董事局沒有在知情下作出過同意決定,那亦屬沒有同意,梁以代理人身份取酬就非法,「怎可能把『未能確立不同意』等同合法?」  劉進圖又質疑,過去有政府高官涉及刑事調查,例如決定不檢控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及檢控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前,律政司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今次的做法與過去截然不同,理所當然令外界懷疑。  反駁湯家驊:如案情清楚就不用拖4年  劉進圖反駁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日前稱,律政司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可能是因為案情太清楚」的說法完全違背事實和常理,「如果案情清楚,調查就不用一拖4年;如果證據清楚顯示梁無罪,律政司早就按先例找獨立法律意見,讓獨立人士告訴公眾為何不檢控。」  劉進圖狠批,律政司今次決定公然偏私護短,是特區律政工作的恥辱。他質疑,本案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唯一合理推斷,是案情細節不方便讓獨立大律師和公眾知悉,「只好由律政司長關起門來拍板!」  廉政公署上周三(12日)發聲明,宣布不就UGL案檢控梁振英,律政司隨即發聲明解釋原因,指沒有足夠證據確立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款項,而他沒有作出申報亦不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19/12/2018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民監檔案1812238(政制不能糢糊 行政必須嚴格是非分明)政制法律相依相偎
民監署強調:行政腐敗應貪污由來,原因官商勾結黑道所造成!
2018/12/17-20:53立場訊:【沙中綫聆訊】三年半前地盤改圖則 港鐵早有前科 曾承諾修圖前必呈交屋宇署審批  沙中綫紅磡站建造工程調查委員會今天的聆訊中,除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率先作供後,還有另外兩名政府官員作供,披露更多港鐵在管理沙中綫項目的細節。原來早在 2015 年 5 月尾,港鐵在沒有通知屋宇署情況下,在工地修改施工圖則,未有裝上部份 U 型鋼筋,港鐵其後向屋宇署承諾,日後所有關於連續牆改動的圖則,除了港鐵內部通過外,所有更改圖則亦會提交予屋宇署審批。而現時委員會調查的連續牆不當改動,發生在港鐵承諾之後僅僅四個月。  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梁文豪作供,他指沙中綫涉及超過 100 份合約,當中一半是超過價值 5000 萬元的合約,政府有責任監管工程運作。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 Ian Pennicort 向他展示兩份由監督顧問運基呈交的地盤巡查報告,他確認自己有在運基及港鐵人員陪同下一齊行地盤,但由於合約涉及的地盤面積相當大,而每次巡查約為 1.5 小時,除非有特別關注事項,否則難以細察地盤每個細節。  照片見工人打石矢 路政署高官指難現場質疑  Pennicort 其後向他展示一張在 2015 年 9 月 22 日拍攝的連續牆相片,照片所見有工人整理鋼筋,以及打走石矢,相片亦顯示連續牆頂部遭削去。梁文豪坦言,「整個工程合約有好多嘢,有好多嘢要鑲入打走,我見到亦不會質疑。」他亦表示,從來無收過提示有關連續牆需要被削去。  Pennicort 稍後向他再指示另一張在 9 月 26 日的相片,照片所見亦是連續牆工程,梁文豪指除非港鐵提醒有特別情況,例如須改動任何地方,「否則我哋唔會知道發生乜嘢事」;聆訊其後再顯示兩張分別在 9 月 10 日及 12 月 16 日拍攝的相片,相片中顯示很多損壞後的螺絲帽,梁文豪表示「如果我見到這些東西,如果見到啲咁奇怪既嘢,我會問港鐵呢啲係咁既嘢。」  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後來向梁文豪展示一輯幻燈片,是港鐵在 2015 年 5 月 27 日提交的簡介片段,內裡有圖則顯示兩幅不同設計圖,其中一幅標注為「Original design」(原有設計)的圖則上,標示一U型鋼筋,標籤為「Omission of U bars」(省去的 U 型樑柱)。梁文豪作供指,港鐵當時有工程未有按原先向屋宇署已提交的圖則施工,港鐵和屋宇署商討後,港鐵承諾有關連續牆的改動,圖則除有港鐵工程團隊審批外,所有建議的改動圖則,按照港鐵和禮頓之間商定的時間表,交予由屋宇署審批。  三度指從無被告知連續牆被削  從呈交委員會照片所見,削去連續牆的工程在 2015 年 9 月底發生,而港鐵向路政署及屋宇署承諾會呈交所有建議改動圖則審批的則是同年 5 月。上星期五,代表港鐵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向委員會表示,港鐵一方不會盤問政府官員為背景的證人,因為港鐵認為沙中綫工程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  許偉強其後再問梁文豪三個問題,包括在他巡查地盤前,有沒有港鐵職員或他的同事,向他提及連續牆會被削低,梁文豪回答指「從來無講過」;接著問他有無人在巡查地盤期間,告知他連續牆已被削低?他指直到今年 7 月(即港鐵提交附件補充 6 月 15 日提交的報告,附有連續牆最新施工草圖)前都無人和他講過;最後許偉強問梁文豪,有無人向他提及用貫穿的鋼筋取代螺絲帽作為接駁連接牆及層板,梁文豪再次表示「從來無講過」。  另外在陳帆之後,梁文豪作供前,路政署鐵路拓展處總工程師李子為作供。他主要負責沙中綫宋皇台站考古的事項,以及處理日後把沙中綫,交給港鐵營運時的法律和財務事項。他通常每 3 個月一次隨宏基巡視沙中綫地盤。

2018/12/17-13:32立場訊:陳帆指港鐵連續牆設計「三無」 兩稱政府「好擔心」  沙中綫紅磡站結構調查委員會今早繼續研訊,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作供。陳帆指港鐵的連續牆「三無」,無設計圖則、施工圖則,亦無實際施工後圖則,政府「好擔心」。  陳帆作供時指,政府相信港鐵在今年 6月 15日提交有關紅磡站月台層板及連接牆的報告嚴謹及真實,政府人員在地盤現場檢視的報告全部都有簽署及日期。但到政府要為月台做荷載測試時,港鐵在 7月13 日補交三份補充文件顯示有關連續牆的設計,「和原先的有極大差異」,而按新設計的建築無設計圖則、無施工圖則,亦無實際施工後圖則,只有草圖(sketch),陳帆兩度用上「我們好擔心」,表示對失去對港鐵項目管理團隊的信心,因此要求包括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等五人離開港鐵。  陳帆指政府失信心有三重考慮  陳帆一開始作供,就被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 Ian Pennicort 問到為何政府對港鐵項目管理團隊失去信心,陳帆指政府有很多考慮,包括團隊過往處理沙中綫的表現,過去工程有甚麼錯誤,錯誤的大小及影響,以及何如確保沙中綫完成。而 6 月 15 日提交的報告,以及 7 月 13 日補充文件的差異,令政府非常擔心,「我們好擔心,如果6月15 日的報告是真實,7 月 13 日的補充文件是什麼呢?如果 7月 15 日的草圖是真,我們對 6 月 15 日的報告有極大的懷疑。」  陳帆又作供指,港鐵公司向政府表示落差已修復,而且表示達到安全標準,但當當局準備進行負載測試時,當時假設建設細節清楚並且明確記載,但最終政府無法知道連續牆及層板之間連接的建築細節。而現在政府決定鑿開石矢,就是要清楚建造細節才可做負載測試,否則都會有風險。  他又指,在 8 月 7 日召開的記者會,政府是陳述報告已確認的事實,以及毫無爭議的地方,他形容政府已經十分克制。陳帆又指紅磡站出現結構安全對公眾安全有影響,完全不能夠接受。陳帆又強調,沙中線是很重要的策略基建項目,因為連接九龍及港島北, 運輸及房屋局的角色除了一般監察,還要確保項目不會超資,以及按時間完成,還有讓工程安全及質量有保證。  Pennicort 完成盤問後,只有代表禮頓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向陳帆提問,石永泰主要問及 2017 年 9 月中科董事總經理潘焯鴻向陳帆發電郵,要求局長出席由中科及港鐵一同出席的三方會面,主要關於紅磡站的工程問題。陳帆確認,他在今年 6 月才知道有這封電郵存在,他解釋他有兩個電郵,一個供無直接聯繫人士使用, 由同事負責閱覽,「有需要時轉畀我」,其他有需要的會轉交相關同事。  認為毋須介入私人公司之間爭拗  他回看電郵後,發現有關同事當天已和潘焯鴻跟進,問題交由港鐵處理。而政府同事亦有跟港鐵跟進,其後潘焯鴻亦回信亦表示問題得到滿意解決。他指自己重看電郵,是因為有需要去了解事件,以及了解自己有無處理失當,但他回看後認為毋需要和潘焯鴻會面,「私人公司之間爭拗我們不會給他太多關注」。  陳帆又指政府對大規模剪鋼筋指控的資料非常清楚,「不論誰提出指控,政府團隊對事件全盤掌握。」他又指政府把有關的指控,轉交執法單位跟進,而非專業及民事調查,是因為事件已涉及刑事元素。石永泰其後追問政府為何沒有調查大規模剪鋼筋,陳帆重申事件已交警務處調查; 他不同意石永泰問他不同的調查會否令焦點不同,陳帆指「都是(涉及)安全及公眾關注」。陳帆完成作供後,離開法院大樓時被大批記者追問責任問題,但他沒有回答,登上座駕離去。18/12/2018

民監檔案1812237(無識統江山民不聊生 無能就行政憲法無章  無知天下事廢政朝綱 無方理國政奸弄朝廷)港府行政淪喪基本法  基本法死亡禍害香江
官賊同道上下勾結,行政腐敗官官相護;基本法死亡沒人問津,廿一年回歸令港堪淪。政權民權一無所有,狡官仍稱合法!

2018年12月17日 下午5:01眾新聞 習近平讚林鄭積極作為 開場發言無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下午在中南海瀛台,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  習近平讚揚林鄭月娥,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勇於擔當、積極作為,堅定維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認真謀劃香港長遠發展,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建「一帶一路」,着力破解事關廣大市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努力為青年成長和發展創造條件,體現了「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中央對林鄭月娥和特別行政區政治的工作充分肯定。  習近平又提到,一個月前,他在會見港澳各界慶祝國家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時說,40年改革開放,港澳同胞是見證者,也是參與者;是受益者,也是貢獻者。港澳同胞跟內地人民一樣,都是國家改革開放偉大奇蹟的創造者。國家改革開放歷程,是香港、澳門同內地優勢互補,一起發展的過程,也是「一國兩制」從科學構想,到成功實踐的過程。他續指,面向未來,要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培育新優勢,發揮新作用,實踐新發展,作出新貢獻。  習近平今次開場發言僅兩分鐘,發言時間比去年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首次上京述職時短一半。習近平去年向林鄭表示,在香港、澳門成功推進一國兩制事業,關鍵是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及《基本法》辦事,為此要把維護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但他在今次發言中僅提及「一國兩制」,但「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都未有提到。  林鄭月娥接着向習近平說,非常感謝主席在過去一年對香港的關懷和親自的批示,也感謝中央大力支持。她續稱,2018年,香港特區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尤其是感謝主席,10月23日親自來到珠海,開通港珠澳大橋;11月12日又會見港澳慶祝國家改革開放40周年的訪問團,這個訪問團可說是取得空前成功,香港均作出正面報道,而且160多個訪問團成員,全部都對這個訪問感到非常鼓舞、非常滿意。  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國務委員楊潔篪、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等官員,亦有參加述職會面。  習近平及後接見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讚賞崔世安帶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認真履職、穩健施政,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體制機制,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共建「一帶一路」,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增進民生福祉,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贏得了澳門社會各界廣泛好評。中央對崔世及澳門特區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林鄭月娥傍晚在北京見記者,被問到述職期間有否提到港獨、自決、國家安全、23條立法的問題,以及向中央反映4名港人在菲律賓被指藏毒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一事,林鄭均未有回應,她解釋,不能夠透露在述職期間與領導人的對話內容。  就港人在菲律賓被判終身監禁一事,林鄭月娥強調,香港人在外地遇到的困難、問題,港府會嚴肅跟進、很重視港人在外的權益。在今次事件,港府過去一、兩年都是透過國家駐馬尼拉大使館提供服務,包括安排家人探視,在審訊時亦有人員出席,看在哪方面提供幫忙。她又主動回應涂謹申指她拒絕會面,她表示,涂的說法不是事實的全部,根據她的紀錄,涂今年初寫了一封信給特首辦,特首辦收到很多信,她均有逐一閱讀,但很難逐一接見、跟進,故她將事件轉交保安局。她得悉保安局局長曾安排同事與涂謹申跟進,但雙方並沒有會議進行。至今早涂謹申才與入境處一名助理處長見面,並提出了一些要求,她與保安局局長會認真研究該些要求,是否能夠更積極、正面地回應。 今早林鄭月娥向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述職時,李克強提到,在國際形勢錯綜複雜的形勢下,香港作為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區,可以說經濟保持了平穩增長,這是來之不易的。林鄭月娥見記者時被問到領導人有否就獨立關稅區方面作出指示,她表示,不會轉述領導人在她述職期間說了什麼,李克強在公開的發言中表示,希望香港繼續用好香港的國際位置,保持自由經濟體、獨立關稅區,亦是港府一貫的政策。她續指,現時在某些地方出現單邊主義、保護主義,而港府一向的立場都是香港崇尚自由貿易的經濟體,在國際場合亦重申香港支持自由貿易,未來亦會繼續採取此方向而行。目前大致上,她亦感受到外圍環境複雜,下行風險很大,故她亦向總理說,港府要嚴陣以待、做好各方準備,既要保障金融穩定,亦要協助特別是中小企,可能在經濟下行風險裏面會面對的挑戰。   有記者提到,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日前遊說美國政界後指,美國政界有共識,若香港再有人被剝奪參選權或當選人被褫奪議席、再有外國記者被逐、再對民主派提出政治檢控、拖延真普選,以及提倡訂立嚴厲的《基本法》23條,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將被撤銷。林鄭月娥回應指,她不明白外國國會、政府、政治人物、智庫,為何可以強加一些條件於香港。她表示,港府每一件事都是依法辦事,不怕別人上綱上線、與某些安排掛勾。獨立關稅區不僅是優惠香港,是一個互惠的情況,現時有8,700多間海內外公司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有大量、20多萬億的投資在香港,有2,000多間上市公司,所以這是互惠的環境,來認同香港有此經濟上的優勢,不是香港要符合某些國家的某些條件,才取得的待遇。17/12/2018

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民監檔案1812236(妓技樂客翻雲覆雨 特首賣港廢政獻京領賞  得俸祿耍官權禍政 玩弄基本法京港床頭戲)官不道行政成奸政  貪污特首高官保薦
引用段文2018/12/14-13:40立場訊:香港如何死去,大家知道嗎?香港是給香港人自己害死的。  無主權(sovereignty),就無憲政(constitutional rule),無憲政就無民主就無法治(rule of law)。這個道理,我和盟友在2016年用了半年時間在全香港各區演說(加上一年的網台節目和報紙專欄),所有香港選民都收到競選文書的介紹,說香港要修憲自治才有前途,大家到了今日明白未呢?由於香港大部分人在2016年放棄了陳雲提出的永續基本法確定香港實然主權,故此香港的憲政法治極為脆弱。  香港目前的法治是人治來的,並無主權及憲政來監督,換上了親共的律政司、換上了親共的法官、換上了親共的律師公會主席、換上了親共的大學法學院院長,香港法治就變成北京人民法院。若不是這樣,梁天琦怎會判處六年監禁?佔中九子怎會提上正式法庭撿控?(雖然他們害死我的永續基本法議程,但也只是應該受到道德譴責,而不是司法迫害。)  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敗訴(法官說人大常委的決議凌駕香港基本法)、律政司不論述理據而宣布放棄撿控梁振英,兩宗判案已經顯示香港法治早已死去,只是今日才出示死亡證給香港人看。大部分香港人(特別是泛民左膠偽港獨)至今依然認為陳雲是傻人,不斷諷刺和嘲笑,香港人自己害死自己都不認賬,怎會有得救?
2018/12/16-17:56立場訊:香港已沒有「建制派」,他們都是「廁紙」鄭若驊像一格「廁紙」,專為政權抺髒物,此「廁紙」本身已經很髒,上任之前,僭建醜聞顯示知法犯法,故此用不上一兩次,就髒得一手都係。在證據確鑿之下,鄭若驊違反固有秩序,不尋求外界法律意見,放生梁振英和周浩鼎,完成這項政治任務之後,這格「廁紙」已經臭不可聞,可以沖掉了!  中共的政治氛圍乃以臭為美,即所謂的如蠅逐臭。故此,在中共治下的香港,所謂的「建制派」都只容得下願意做「廁紙」的奴才,專為政權抹穢物,抺到沒有乾淨空間的,就送去中央做「牆紙」,以表揚其臭。  於是,只有「廁紙」的奴才可以留下,不願當「廁紙」的就會離開,像黃仁龍,有些做「廁紙」做得不夠徹底的,就要受懲罰,像曾蔭權。  香港目前最大格的廁紙,當然非推林鄭月娥莫屬!  林鄭以習近平「一人一票」獲欽點上任之後,用盡所有政治機器以最重的罪名甚至不惜一罪多告檢控抗爭者,推翻港英時代一直保持的寬鬆政治環境;  她多次用DQ議員和參選人更改立法會的選舉結果,粗暴地剝奪香港人的選舉及被選權;  她為明顯地破壞《基本法》的「一地兩檢」鳴鑼開道,將香港部分地方的司法管轄權拱手奉上,此例一開,香港人隨時在香港任何的土地上失去香港法律的保障;  今天她透過另一格「廁紙」鄭若驊放生明顯地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梁振英和周浩鼎,徹底地摧毁香港的法治傳統。  當然,林鄭月娥成功爭取當中共最大的一格「廁紙」抺盡穢物不是偶然的,早在「西九故宮」一事上,林鄭已經充分展現她當最大格「廁紙」的雄心。如此大型工程,她不但鬼鬼祟祟地不作公眾諮詢,甚至違反廉政公署訂下有關公營機構採購的規定,又未經西九董事局開會決議之下,把設計合同私自判給設計師嚴迅奇。她奉迎中共的心志盡顯無遺,這是中共決定起用她當香港最大格「廁紙」的原因!  回首港英時代,「建制派」來自香港各行各業的菁英,他們的功能主要是向政府提供專業意見,而不是為政府辦髒事抹穢物。即使政府有些政策需要他們協助吹風、收集意見、進行游說,也不會要求他們做一些破壞香港核心價值或是根基的髒事,而事實上,有頭有臉的他們亦不會肯做。港英時代,「建制派」不跟政府的旋律起舞的案例多的是。即使是政權移交初期,第一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放生胡仙,當時的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夏佳理中途離場以表達對梁愛詩的不滿。  今天鄭若驊放生梁振英和周浩鼎,不但沒有所謂的「建制派」以行動或言論表達異議,他們更以「廁紙」的身分為這件髒事幫忙抹擦。  香港已經沒有「建制派」,剩下的都是為政權辦髒事抹穢物的「廁紙」。2018/12/16-15:59立場訊:律政司拒控 CY 民主派遊行促交代  廉政公署日前表示已完成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UGL案,律政司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不作起訴。今日多個民主派政黨發起遊行,沿途高呼「追究689、責問鄭司長」等口號,要求律政司長鄭若驊交代不檢控梁振英的理據。  包括民主黨、社民連、人民力量在內的遊行隊伍,拉起「聲討六八九、問責鄭司長」等橫額,今早由中環匯豐總行遊行至律政中心律政司司長辦公室。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早前已去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主席梁美芬,將在周三恆常會議中,討論是否就UGL案召開特別會議。他擔心建制派會以證據不足為理由,否決召開特別會議的要求。他又批評律政司聲明,完全沒有交代廉署調查結果的具體內容,質疑律政司如今仍然在「龜縮」。  有份發起今次遊行的社民連,則指過往律政司處理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時,如2003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及2015年前行政長官曾任權,曾有外聘海外專家或資深大律師提供獨立意見,惟今次的調查程序無向外諮詢獨立法律意見,更僅以兩三個段落解釋不提檢控之因由。社民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立法會詳細交代,以及公開是次案件相關法律理據。  律政司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不起訴梁振英,被質疑沒有按慣例尋求外聘獨立法律意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早出席公開場合後被傳媒追問時回應稱,過去一段日子很多檢控事件,她每次都強調在《基本法》下,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進行,是不受干預,「這不受干預亦適用於行政長官我本人,所以每一件案件我都不會參與,所以我亦沒有辦法回應你剛才提問」。
2018/12/15-11:58立場訊:律政司不控 CY 林鄭:不干預檢控工作  鄭若驊、林鄭月娥  廉政公署完成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 UGL 四百萬英鎊款項的投訴,律政司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不作起訴,被批評律政司沒有按慣例尋求外聘獨立法律意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出席公開場合後被傳媒追問時回應稱,過去一段日子很多檢控事件,她每次都強調在《基本法》下,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進行,是不受干預,「這不受干預亦適用於行政長官我本人,所以每一件案件我都不會參與,所以我亦沒有辦法回應你剛才提問」。  林鄭月娥又稱,「我留意到廉政公署完成調查後,已交予舉報投訴諮詢委員會,他們上星期認同毋須跟進。其後律政司發聲明解釋,但若立法會議員或社會各界希望能知道更多理據,我相信律政司長稍後亦很樂意回應。」

2018年12月12日 下午6:36律政司決定不就UGL事件起訴梁振英【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涉嫌收受UGL五千萬事件,廉政公署完成調查,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決定不提檢控。  廉署發新聞稿表示,梁振英與UGL達成一份協議收取款項,被指涉嫌觸犯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廉署已就投訴完成調查,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而達致合理機會定罪。  另外,就梁振英及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被懷疑干預立法會調查的投訴,律政司亦認為未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已同意廉署毋須進一步調查。  而律政司發表聲明指,未有足夠證據確立被UGL收購的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收取這些款項,亦無法律規定梁振英要申報他出任行政長官前與UGL協議收取金額,因此不構成梁振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6/12/2018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民監檔案1812235(法官職責與狗不同 守法與看門各有所能)人民監督法律,法律監督政制乃(天規)

2018年12月13日 下午7:17  高鐵一地兩檢司法覆核敗訴 高院:人大決定如同釋法,受法庭尊重  由民族陣綫發言人梁頌恆、社民連成員梁國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社工呂智恆提出的「一地兩檢」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  法官周家明在今日(13日)頒布的裁決書指,人大常委會有憲制義務權監督《憲法》的實施,其決定在中國法律下的地位明確,至於人大決定在香港法律下是否具有法律地位,他認為本案不必處理。不過,他接納政府專家證供,包括人大決定對香港法院具約束力的說法,又指出人大決定實質上是釋法,亦具有釋法的功能,故香港法院宜予以尊重。考慮到人大決定,他認為《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與《基本法》相符。  人大決定在內地法律地位明確  周官在裁決書形容,就中國法律而言,人大決定的法律地位是明確的(clear)。他接納政府一方引用、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提供的專家證供,包括:  1. 《中國憲法》第67條授予全國人大常委員會權力,監督憲法的實施,有關權力涵蓋《中國憲法》第31條、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國憲法》下,人大有權決定特定事宜是否合乎「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  2. 人大常委會有權監督《憲法》的實施,並決定有關安排是否合憲;  3. 其監督權可以作出「決定」的形式行使,而人大就一地兩檢安排所作的決定亦屬此類;  4. 人大決定在內地具法律效力,內地法院受該決定約束;  5. 人大決定在香港亦具約束力,包括香港法院,因為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的意志,有權權監督《憲法》的實施,亦為主權體的一部分,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及其政府體系。  根據北京大學法學院網頁,王磊為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憲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研究領域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港澳台法律。王磊曾於1999年9月和12月,分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及香港會展中心,為香港法律界人士講授《憲法》。  周官歸納申請人呂智恆一方引用、由專門研究內地法律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提供的專家證供為:  1. 人大常委會以作出決定的形式去化解一地兩檢安排合法性問題,是不合適的;  2. 人大常委會應該根據《基本法》第158條,透過釋法化解相關問題。  周官回應傅華伶的觀點指,人大常委會以作出決定的形式是否合適、有沒有其他方式處理並不重要,重點在於人大常委會是否有權這樣做,而他接納王磊的專家證供,認為人大常委會在中國憲法下有此權力。 人大決定不受《基本法》限制  裁決書提到,傅華伶認為《基本法》具有排他性,人大常務委員會有權通過《基本法》的機制,監督《基本法》的實施,但不能在《基本法》的框架之外,制定對香港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人大在制定《基本法》和決定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時,自願選擇以自我限制的方式,為香港制定一種有別於人大制度的憲制,以實踐《憲法》第31 條中提及的特別行政區之概念;《憲法》與《基本法》同時規定了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釋權,但《憲法》規定的立法解釋和《基本法》規定的立法解釋之間有重要區別,《憲法》規定的立法解釋權是全面的、無限制的。《基本法》確立的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和香港終審法院之間有功能上的合作分工。《基本法》第158 條第2和第3款對香港法院的授權是有其獨特的憲法意義,是對第1款的制度約束,也是《憲法》第67 條第4 款的修訂。  《憲法》第67 條第4 款: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四)解釋法律《基本法》第158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的其他條款也可解釋。但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本法關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為準。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決不受影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對本法進行解釋前,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周官不接受傅華伶的觀點。他解釋,終審法院已不下一次確立人大常委會在《憲法》第67 條第4 款下解釋《基本法》的權力,而《基本法》第158 條第1 款下的解釋權是獨立(free-standing),不受第2、3款任何形式的受制(not restricted or qualified in any way by Article 158(2) and (3)),相關案例包括莊豐源案、游蕙禎宣誓案等。周官亦認為,傅華伶指人大自願放棄其權力或相關權力受《基本法》限制或排除,說法並不正確。  香港法院無權判斷人大決定是否有效  至於人大決定在香港法律之下是否具有法律地位,周官指出,其目標是解答《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是否與《基本法》不一致這核心問題,他不必走出終審法院就人大決定在香港法律之下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理解模式。  周官認為,無論人大決定在香港法律下的明確地位及法律效力如何,至少應被視為《基本法》頒布後形成的材料(post-enactment materials),在莊豐源案中,終審法院並沒有排除這些材料為《基本法》可能容許或與制訂《基本法》相關(did not exclude as being potentially admissible or relevant for the purpose of construing the Basic Law),這點並沒有歧義。  周官又引述梁麗幗挑戰人大八三一決定的司法覆核案指,他認為在香港法律下,香港法院並沒有權力去判斷人大決定是否有效,法官區慶祥在該案判詞指,「(香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檢視八三一決定)」(the court simply has no jurisdiction to do so)。  一地兩檢條例符合《基本法》  在今次司法覆核案,《基本法》第18條、第19條、第80條等,都是爭議所在。不過,周官認為沒有必要分析《基本法》條文的意思及效用。他在裁案書指出,《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是否與《基本法》不相符的問題,不應以字面或機械性處理,而他認為應該問的問題是,當合理解讀(fair reading)《基本法》,並考慮到其處境及目標,究竟一地兩檢安排,涉及創造一個屬內地司法管轄區的口岸,是否擬被禁止或排除?  周官指出,《基本法》的目標是使「一國兩制」原則下的「兩制」部分有效,在97後維持香港的獨特體系。他並不認為在香港境內設立屬內地司法管轄區的口岸與《基本法》的目標不相符。他續指,一地兩檢安排是《基本法》在1990年頒布時不可能被考慮到的,如果將《基本法》解讀為禁止一地兩檢,他認為那就是將《基本法》視作「活工具」(living instrument)的失敗。  周官亦認同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設立內地口岸、進行出入境管制,本身就是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體現,並承認中、港有兩個不同、獨立的體系。他指出,一地兩檢安排對香港整體利益有利,在考慮做法是否被《基本法》禁止時,亦應予以考慮。  人大決定實質上如同釋法  周官指,人大決定應被視作《基本法》頒布後形成的外在材料(post-enactment extrinsic materials),在本案的部分情況下具高說服力的價值(having high persuasive value),原因包括:1. 人大常委會有憲制義務權監督《憲法》的實施,亦包括《基本法》的實施;  2. 呂智恆一方的專家證人、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亦接受,人大決定雖然形式上(in form)不是釋法,但實質上(in substance)是釋法,並且具有釋法的功能(has the function of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人大常委會對於《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如不視其決定為有份量並予以尊重,是有違常理;  3.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與《基本法》是否相符的問題,關乎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關係,故此《基本法》相關條款需被解釋,以回答該問題是否《基本法》第158條第3款所指「排除條款」範圍。如案件到達終審法院,即視乎是否符合吳嘉玲案中「有需要條件」,而提交人大常委會解釋。該解釋便會對香港法院有約束力。  代表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以及代表梁頌恆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均提出,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前未有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如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第4款的正式釋法程序法庭不徵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人大常委會可能會改變主意,因此法庭不應該表面地考試人大決定。不過,周官認為人大決定是經過小心考慮而作出,要相信人大常委會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後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是不切實際的。考慮到人大決定,他認為一地兩檢條例與《基本法》相符。  梁頌恆、梁國雄、郭卓堅、呂智恆的司法覆核申請全部被駁回。周官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廣泛或具有公共重要性的議題,申請人並非為個人利益,故裁定眾申請人毋須支付訟費。此外,周官認同代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指,立法會主席不應被列作本案的答辯人,頒令梁頌恆支付立法會主席一方的訟費。梁頌恆在本案獲批法授,其訟費最終根據《法律援助規例》評定。  梁國雄、郭卓堅、呂智恆到庭領取裁決,梁頌恆未有現身。梁國雄在庭外回應裁決,指裁決反映香港法院揣摩人大決定,即使決定並不清晰,法院仍視之為「聖旨」,「睇到龍飛鳳舞嘅藥單就執藥」,對香港的司法是一種倒退。梁、郭、呂均表明會上訴。梁頌恆接受眾新聞查詢時指,他正研究判詞,及後再決定會否上訴。13/12/2018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民監檔案1812234「反動政權無賴 賣港事實不斷港民憂慮  三匪弄權禍國 自敗腐政成事由大灣區」憲無效顯法亂(政策)  治無能現滅國(權威)
民監署譴責特區行政長官、非法行為理政,不以基本法方針實事求是治港成救國地位,反擬賣港事實(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摧毀祖國統一命運?
2018年12月12日 上午11:28香港電台-港聞:林鄭月娥指香港發展創科優勢包括健全法治及中央支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大灣區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新舉措,大灣區建設需要政府、企業和市民的參與,當她知道有大型企業發動投入大灣區的發展,她與部分發起人見面,認同他們的努力。  由一批企業代表成立的「大灣區共同家園發展基金」舉行啟動儀式,林鄭月娥在致辭時表示,香港發展創科優勢突出,有健全的法治,保護知識產權,也有一國兩制的優勢,中央的全力支持,基金的支持是如虎添翼。  她指出,基金成立的宗旨是響應習近平對科技的重視,特區政府亦正推出不同計劃,提供青少年到內地發展的機會,包括施政報告提出計劃,為青年搭建平台落戶到大灣區,政府期待與基金合作,一同支持青年人在大灣區實現夢想。  基金目的是希望吸引科研人員來港,推動香港參與大灣區建設及產業協同,早上出席儀式的還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謝鋒、中聯辦副主任陳冬等人。
2018年12月12日 上午11:08【佔中案】若九子真有罪 戴耀廷:罪名是香港艱難時刻敢於散播希望【星島日報報道】涉嫌煽惑他人佔領中環的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案件踏入第16天的審訊,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親自出馬上庭作出結案陳詞。  戴耀廷指《基本法》第 45 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應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 2004 年就《基本法》實質改變了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憲法程序,並為普選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設下具體及嚴厲的規定,可見人大常委會連自己設定的程序也沒有遵守。而這場公民抗命是要喚起香港社會及世界的關注,並公開中國政府不公義地違背其憲法承諾並破壞了其憲法責任。  戴表示他們是行使受《基本法》第 27 條保障的和平示威自由的憲法權利,也與同受《基本法》第 27 條保障的言論自由有緊密關係。而根據「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原先計劃,舉行時間是由 2014 年 10 月 1 日下午3時正開始,並在2014 年10月5日完結,最多應只歷時5天,而舉行公眾集會的地方原是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而如佔中按原訂計劃執行,雖然可能會觸犯《公安條例》一些關於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規定,但他們仍相信其公眾集會不會對公眾構成不合理的阻礙。戴指出雖然集會的主題、領導、組織及參加者的組成最後全都改變,地點亦轉為政府總部外的添美路、立法會道及龍匯道等的行人路及馬路範圍,但參與該集會仍然是行使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  戴分析指控方證人黃基偉高級警司在作供時表示,警方當年為了示威者的安全封鎖示威區域內的馬路,來讓反對政府的人士和平集會,並能有一個公共空間以宣洩他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不滿,而對香港社會來說應是一項公共利益。戴又稱即使群眾在示威區域長期舉行集會違反《公安條例》,但不會對公眾構成共同傷害, 只有少部分市民受影響,而造成的不便亦算輕微。  戴耀廷直指本案是不恰當地以公眾妨擾罪作為罪名起訴的案件,亦是不恰當地以串謀及煽惑人煽惑為罪名起訴的案件,而歸根究底是一宗關乎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案件。而檢控一事令原為光榮的公民抗命變得毫無意義,或會引起社會出現寒蟬效應,亦會不合乎比例地限制言論自由的限制。  戴指若法庭認為九子真的有罪,他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戴直言自己不羞愧亦不懼怕入獄,亦比喻說如「苦酒」不能挪開,戴會無悔地飲下苦杯。  戴耀廷在休庭期間獲得旁聽民眾的掌聲熱烈支持,更有一名操普通話的女性旁邊人士亦稱「我支持你地,我特地從大陸過來支持你們,這根本就是一場政治打壓」。
2018年12月12日 上午10:59香港電台-港聞:戴耀廷指佔領行動是保護所有香港人憲法權利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續審,戴耀廷作結案陳詞。  戴耀廷說,案件是關於一些非常愛香港的香港人,相信只有真普選才能夠開啟化解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他們進行公民抗命,是希望引起社會及世界關注中國政府不公義地違背憲法承諾,並破壞憲法責任,他們的行動是保護所有香港人的憲法權利,包括反對自己的人。  戴耀廷指出,案件關乎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受《基本法》保障,若按原訂計劃執行,相信舉行的公眾集會不會對公眾構成不合理阻礙。  他表示,宣布佔領後,只意圖呼籲公眾到示威區,當時沒可能想到會佔領示威區以外的地方,而在示威區的公眾集會是不能構成阻礙,因為示威區受警方封鎖,即使做成阻礙,示威者是行使示威權利,阻礙亦非不合理。

2018年12月12日 上午5:45東方日報  玄學家:大車禍頻仍 車公早示警 政府太胡混 香港行衰運  周漢明指,戊戌狗年流年運程欠佳,卦象亦顯示道路陷阱多。【本報訊】今年初大埔發生十九死的九巴翻側意外,至今陰霾仍未散去,周一又發生北角致命交通意外,翌日再有保母車撞欄事故,令人擔心本港交通安全。車禍連連,有玄學家分析,狗年流年卦象顯示道路危機處處,易生大型交通意外,而天干地支為戊戌,有「入墓」之意,流年發生的車禍注定死傷無數。再加上今年八字屬土,政府官員行事不懂變動,衰運降臨時無法扭轉乾坤,嚴重影響香港運程。  充斥壞消息 多名人離世  玄學家周漢明指,戊戌狗年為「坎卦」,流年運程欠佳,卦象亦顯示道路陷阱多,危機滿布,港人遇上車禍的機會大增,而且每單嚴重恐怖。他又指,戊戌年首當其衝受影響的是年長人士,難過年關,故多宗致命車禍中,出現年長的死者。而流年天干地支八字皆屬「土」,代表官員及政府,過多「土」令到官員辦事「太實」,不懂變通,大大影響香港運勢,以致全年「濕滯」,禍降香港。他又稱,年底仍然有機會出現致命車禍,提醒市民要留意交通路面情況。  另一玄學家麥玲玲亦指,戊戌年有「入墓」之意,香港會有不少壞消息,充斥惡運,故有不少年長人士或名人離世,交通意外亦特別多。她解釋,年底已踏入豬年的氣運,而逢豬、虎及蛇年又為「驛馬年」,容易發生與交通相關的事件,以致年底亦出現多宗車禍。  農曆大年初二新界鄉議局到沙田車公廟為本港求籤,負責遞籤職員疑似擺烏龍,將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為香港所求的籤,與為沙田所求的籤掉轉。根據原來求得的四十一中籤,籤文為:「攝衣欲過灘頭海,轉計回來怕濕身;人若不信辛苦事,何能取得保安寧。」解曰:「凡事小心,自身平吉,求財吉利,家宅後吉。」場外解籤師傅均指,籤運較差,預視流年會出現大型車禍。12/12/2018

民監檔案1812233「流氓政權統治(法無理橫)終歸亡國政  地痞政策虛幻(自是自非)成自欺欺人」基本法主權死而效空  反動極權魔妖任放縱
神州自古文明一旦休,今現狡龍禍國殃民何時止?
2018/12/11-20:31立場訊:  再教育營守則曝光 武警負責保安 被囚者致電親友限時 5 分鐘 全程監控  人權網站《寒冬》繼上月披露新疆「再教育營」內部情況後,今日再發表獨家影片,揭示多張營內公開展示的守則。從影像可見,再教育營明文規定由武警、公安參與保安工作。被囚人士每次致電親屬限時5分鐘,並要被全程監控。  守則雖然一再以「學員」、「培訓人員」等字眼形容在囚人士,但報道引述專家指,這些守則與監獄規則無異,進一步證實官方對外宣稱的「職業培訓中心」,本質上就是監獄。  與家屬通話要被監聽  今年11月,《寒冬》罕有地公開了再教育營內部情況,證實營內房間被重重鐵閘包圍,每個角落都被閉路電視監控,證實「職業培訓中心」根本就與監獄無異。今日網站再發表影片,顯示於同一再教育營內公開展示的守則細節。  其中在營內展示的一張「安全保衛科工作職責」告示,列明營內保衛科要負責「統籌武警、公安、保安等各支力量」,間接證實營內除了一般保安之外,更會出動武警公安擔任防衛工作。  另一張「親情電話制度」的守則,對被囚人士致電親友設下種種限制。守則列明,「學員」每周可以打親情電話兩次,如培訓績分達標的可增加三次。他們打電話前要先向幹部申請。每通電話限時5分鐘,特殊情況可延長至8分鐘。  守則明文規定,工作人員要親身登記、親自撥號、親自監聽。如果發現通話對象與登記身份不符,工作人員要立即截斷電話。守則亦要求「培訓人員」不得在通話中使用隱語、暗語。違規的人士會被禁止與親屬對話最多六個月。  與職員「談心」後要簽字確認內容  營內走廊亦貼出了26項「學員行為規範」,其中第23條表明學員要「禮貌稱謂他人,對特警、武警稱『警官』,幫教幹部稱教官,採用相應禮貌稱謂」。報道形容這些規則都與監獄內的守則非常相似。  另一張「談話談心制度」的告示,要求每次最少兩名職員與學員進行所謂的「談心」,內容要全面如實紀錄,最後由學員簽字確認。告示要求工作人員將「去極端化」融入談心內容,「通過談心談話,多方面了解學員思想動態,力爭發現苗頭性、傾向性情報信息和綫索」。  《寒冬》早前訪問了一名再教育營職員,揭露營內具體運作細節。該職員稱被關押人士分成四個級別作監管:寬鬆(lenient)、普通(ordinary)、嚴格(strict)、強制執行(enforced)。營內設有一支「篩選團隊」,專責決定「學生」的分類。今日公布的影片中,亦拍到營內其中一間房間寫有「甄別室」的字眼,印證了該再教育營職員的說法。  今年8月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曾舉行聆訊,委員會成員 Gay McDougall 在會上稱有大量可靠的報告指出,內地約有100萬名維吾爾族人被關柙在營內,指中國以打擊宗教極端主義和維持社會穩定為名,將新疆自治區變成秘密的大型拘禁營。不過中國一直宣稱,這些設施只是「職業教育和就業培訓中心」,讓當地人學習技能融入社會。
2018/12/11-18:48立場訊:中國海關總署到訪 烏拉圭閃電取消台居民入境免簽  南美洲國家烏拉圭日前宣布暫停對台免簽待遇,到訪該國的台灣公民須事先申請簽證。台灣外交部今天指烏拉圭聲稱相關電子系統尚未建置完成,不過台方不排除中國介入的可能性。  有關新安排由本月5日開始,中華民國駐阿根廷代表處了解,鑒於烏拉圭簽證及入境管制措施都須透過電子系統進行,在相關系統建置完成前,將暫停給予台灣免簽待遇。台灣在烏拉圭沒有設立代表處,相關事務由鄰近的駐阿根廷代表處兼轄。  台灣外交部副發言人歐江安今天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表示,烏拉圭於4日通知台方,第二日即5日起就暫停給予台灣民眾免簽待遇。駐外代表處將持續進洽烏方,希望盡快恢復對台免簽。歐江安指,烏拉圭恢復對台免簽將進一步增進台烏人民互動與交流;外交部再次呼籲烏拉圭政府盡快完成相關程序,排除電子系統障礙。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中共中央委員倪岳峰,本月3日拜訪烏拉圭外交部後,烏拉圭隨即在4 日宣布暫停對台免簽,外界質疑暫停免簽背後是否有中國因素,歐江安表示,根據相關駐館掌握資訊,從中國、烏拉圭兩國高層官員互訪的頻密度,「不排除中國介入這樣的可能性」。  烏拉圭自1957年與中華民國建立外交關係,到1988年改和北京建交。烏拉圭在今年宣布,自10月19日起,台灣民眾持有效期 6 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即可享有免簽證入境烏拉圭的待遇。
2018/12/11-17:01立場訊:獨派組織美國領事館請願 促立《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制裁港官員  獨派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今午前往美國駐港領事館請願  獨派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今午前往美國駐港領事館請願  獨派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及「學生動源」今午到美國駐港領事館請願,促請美國政府盡快訂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便日後透過禁止入境及凍結資產等方法,制裁損害香港人權自由的官員。他們又向美國領事館人員提交,早前DQ朱凱廸的選舉主任袁嘉諾資料,促請美國領事館立法後制裁他。  「學生獨立聯盟」及「學生動源」大約10人於今午前往美國駐港領事館請願,領事館職員代表接信。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見記者時表示,希望促請美方盡快訂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便日後制裁侵害人權自由的香港官員。  鍾翰林指,他們今次向領事館提供袁嘉諾的資料,是為便利美方日後制裁。他又認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及從2016年至今曾DQ參選人的選舉主任,都應該在制裁名單內,學生動源日後亦會致函美國政界要求立法。  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則表示,美國國會近日建議商務部重新審視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反映美方已發現香港情況有不穩定因素。陳家駒認為,如果香港抗爭人士未來繼續只針對香港政府或中聯辦,問題難以有效解決。他們希望能夠繼續將香港民主、人權及自治問題帶上國際層面,不排除日後會繼續接觸美國及國際官員。  警方對請願行動表現緊張,領事館門外設置大量鐵馬,並有多名警員及旗手在場戒備。

2018/12/10-10:39立場訊:大公報頭版炮轟包致金 批包釋法「謬論」令人震驚 維護法治何害之有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在出席活動時表示,香港民主進程停滯,威脅一國兩制落實,人大常委無主動釋法的權力,即使要釋法釋法權都應愈少愈好,又稱釋法長遠來說是「有害」。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今日在頭版全版炮轟包致金,批評他的「釋法謬論」令人震驚,人大的權力憲法和基本法已列明,「維護法治何害之有」。又稱他星期六出席的論壇由公民實踐培育基金主席,而該基金是「亂港派舞台」。  《大公報》的報道引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包致金對釋法的理解不正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又認為法官一般不會評論政治問題和基本法問題,包致金今次公開表態,「會令人對法官的政治中立和司法獨立產生疑問」。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就表示,包致金有關釋法的言論,「是他的一廂情願」,人大常委的釋法權是憲制權力,即使香港法院無提請,人大都可以主動釋法。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就表示,香港法治結構基於憲法和基本法,人大常委絕對有釋法權,包致金明知這點仍把釋法說成是有害,讓人難以接受。  報道除了引述建制派反駁包致金的言論外,亦有回顧他近年的言論,指包致金「撐佔領」,而且有「包拗頸」之稱,他的侄女Amina 2010年曾掌摑交通警,最終因違法感代令判監六星期。11/12/2018

民監檔案1812232(守護港政公民責 捍衛香江金融國世人共享  不怕獨立利祖國 祇怕三匪自殘成禍國殃民) 義務責任戀自然需要  應山符水欲人間配合
(真金不怕火,怕火非真金。知法不犯法,犯法成違法。)行政不正禍殃民,治國為民非殘民;統治無能自違憲,憲政不能偽政真。史香港救國基地,今香江國禍機關;自敗政府官是賊, 香港當今實不假?
2018年12月9日 下午2:10工聯會抗議要求加拿大釋放孟晚舟【Now新聞台】工聯會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示威,抗議美國及加拿大無理拘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以及約四十名工聯會成員,在領事館外批評美國,指示加拿大拘捕孟晚舟嚴重侵犯人權,要求兩國立即釋放她,並保障她的合法及正當權益。  工聯會又指,美國在貿易戰緩和之際拘捕孟晚舟,是用盡方法打擊中國發展以及華為科技發展的國際領先地位。  華為手機全球銷量排於前列、排第二,亦代表國家高新科技,有機會成為領頭羊。在這時候孟晚舟被捕,不能不讓我們聯想到背後有很大政治鬥爭,國際政治鬥爭的含意。
2018年12月9日 下午1:38【華為太子女被捕】涂謹申促港府調查孟晚舟是否合法擁多本護照【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香港政府應主動了解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事件,調查清楚孟晚舟是否合法擁有一本或多本特區護照,釋除其他國家對香港出入境制度的疑慮。  涂謹申解釋,市民申請新一本特區護照之後,需要註銷舊有特區護照,但如果舊有的護照仍然有有效簽證,申請人可以向入境處提出保留舊護照。如果是一本換一本、個人資料完全相同,就是正常。  美國司法部指,孟晚舟持有最少7本中國及香港特區護照,包括4本中國護照及3本特區護照,不過無具體說明孟晚舟是否同一時期擁有7本護照、多本護照是否全部仍然有效、護照個人資料內容是否相同。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文件顯示,美國向加拿大提供有關孟晚舟的個人資料之中,孟晚舟的特區護照號碼,並非她最新的特區護照。
2018/12/9-14:05立場訊:工聯會赴美領館抗議 促釋放孟晚舟  華為首席財務官、公司創辦人任正非女兒孟晚舟,在本月一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工聯會今日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請願,要求美方立即釋放孟晚舟。被問到會否聲援被美國起訴行賄罪成的何志平時,他們沒有正面回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新界東辦事處總幹事鄧家彪聯同數十人,今早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請願。他們拉起「抗議無理拘捕,要求立即釋於孟晚舟」的橫額。有示威者則高舉「強烈譴責、侵害人權」「美國霸權、必須玩完」等標語。有請願人士戴上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頭套,手持插畫諷刺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是美國的扯線公仔。  工聯會指,美方及加方的逮捕行為嚴重侵犯人權,要求他們立即釋於孟晚舟。工聯會又質疑,美方是處心積累,為維持霸權不惜用盡各種手段,打壓中國高端發展及國際貿易空間。  鄧家彪認為,在貿易戰持續出現的時候發生今次事件,是充滿政治性的。他指華為手機不單是全球手機銷量前列,也中國高科技,有機會成為領頭羊,「在這些時候,孟晚舟女士被拘捕,不能不令我們聯想到背後有很大的政治鬥爭、國際政治鬥爭的含意。」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美國檢控為中國華信能源行賄非洲乍得及烏干達官員案件,被裁定7項罪名成立。據《蘋果報道》報道,被問到會否聲援何志平時,陸頌雄以不想模糊焦點為由拒絕表態,鄧家彪亦指兩事性質不同,沒有正面表態。
2018/12/9-11:28立場訊:凱廸:中國式獨裁統治在全球蔓延 致香港窒息  選舉主任日前裁定朱凱廸參選鄉郊代表選舉的提名無效。朱凱廸今日在香港電台英文節目《給香港的信》中形容,中國式的獨裁管治正在全球蔓延,令香港感到窒息。  朱凱廸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今次他被禁參選,核心問題是中共控制下的政府已不相信其人民,希望在選民投票前先進行政治篩選,想在選舉前已確認結果,因此從特首選舉到村代表選舉都進行干預。  對於選與主任要求他回應是否「不反對他人主張港獨」,他認為事件反映香港人已失去保持沉默的權利。他警告將來《國歌法》一旦立法,每個人都可能要表現得愛國方能明哲保身。  他指世界在不同層面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自由民主本身亦正被質疑無法實現真正的變革,「但是一種令香港窒息,並在全球蔓延的中國式獨裁統治,肯定會使事情變得更糟」。

2018/12/9-8:22立場訊:華盛頓之行後記 — 學習開拓「民間外交」  以往多數到外國的訪談都以完成演講、座談等活動為目的,很少會為一個積極而確切的政治目標而開展行程。然而,今次華盛頓行程最大不同,正是我們在一個中美角力高漲的背景下,到美國國會游說議員關注香港民主人權議題,推動「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在國會立法,監察香港一國兩制的實踐。  為甚麼我們認為香港人權議題充滿國際面向呢?「中英聯合聲明」是聯合國秘書處登記公告文件,國際社會絕對可以監察聲明的內容是否被確切執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都會,亦是全國各地的商人趨之若鶩的經濟體。1992 年在美國通過的「美港政策法」,賦予香港獨立於中國的關稅地位以維持其國際競爭力,其立約基礎正是視香港為高度自治的政體;一旦自治受損,美國總統便可主動檢視相關關稅地區的安排。因此,各國對於香港的關注有其正當的出發點,有時候也是各國的利益所有。  在中美角力的背景之下,美國的取態更令香港本地政治圈子關注。USCC 的報告根本無提及要審視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只是建議就 Dual-Use Technology 的入口寫份報告),建制派、甚至政府卻煞有戒事地高調回應,自由黨甚至懷疑因此而撤回 23 條的無約束力議案,正可突顯本地商界菁英感到莫大的風險及威脅。在這個背景之下,我們亦應該高調地表達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被侵蝕的關注,推動真正能令侵害港人自主人權的政府感到壓力。  是次的華盛頓行程最大的收穫,是我們真正嘗試進入美國國會政治的邏輯,學習如何規劃游說推動立法、辨識相關持份者,然後透過約見去表達意見,持續將我們的看法以及立場傳達予關注中國及香港民主人權的議員。台灣的人權團體早在 70 年代發展相關台灣議題的在美游說並建立基地,每年都推動議員提交惠台議案、推動立法,是一個很好借鑑和學習的例子。  「香港民主法案」是在 15 年由 Congressman Chris Smith 推動,但於整屆國會都無專注推動,結果便被擱在數百個其他法案一樣無法提交討論的階段。要突破這個關卡,正正需要爭取更多議員聯署,提高法案被提交上議會並通過的機會。在爭取議員支持的通程中,少不免屢次會面、研究細節、解決不同持份者的憂慮,這些都是需要海量的準備工作以及時間。及後要在云云議題中突圍而出,除了足夠的議員聯署之外,亦需要相關的委員會主席重視這些議案。今次會面有幸地與在眾議院即將主理外交事務委員會的 Congressman Eliot Engel 以及議事規則委員會的 Congressman Jim McGovern 會面,這些正是法案通過時需要突圍的兩個委員會。因此爭取到他們的支持,會令未來通過法案的機會率大增。  建制喉舌不斷抹黑我們為「唱衰香港」、「賣國」,實在是心虛至極的表現。美國每年都有林林種種對華對港的報告出爐,其實大多香港發生的人權侵害事件已被客觀摘錄及記述,我們到場只是以一個見證人的身份重述事情,亦沒有特別勸說美國當局對香港獨立經濟體的地位有任何政策上改變。我們反而希望突破現時「非有則無」的兩極政策,引入更具彈性以及選擇的機制,就香港的自主狀況作合乎比例的關稅地位調整,這正是民主派可以著力及發展的地方,也是為何現時「香港民主法案」相當重要。  在短短三日半的行程當中,我們像初哥般探索和重新認識,對如何推動法案的訂立有初步的了解,然後慢慢實踐。雖然香港的民間海外游說工作仍處於非常初步的階段,要開花結果仍有相當長的時間,但假如在此繼續爭取到在美港人關注並且擴大我們的陣容,我相信未來的民間外交工作會更為成功,「香港政策法」的推動將會是香港民間外交其中一個里程碑。09/1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