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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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2240(行政責任守護政制 基本法可制衡極權  為官職責保護本土 民權民生不得剝奪)行政長官守香港政權  非承擔國家安全為最
民監署倡:反動政權本非法統治,已成危害國家主要因素。所以要求港人承擔何理可從?危害國家本為高官所為,豈不是要求港人反腐政成主治國政乎!
2017/12/21-11:26立場訊 林鄭:23條立法比實現普選更難 未來12個月內難進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港台訪問,談及她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看法。林鄭月娥表示,23條立法屬香港憲制責任,但香港不少人,包括傳媒,將23條立法工作「妖魔化」,因此政府首先需要去除這個標籤,創造有利立法條件。林鄭月娥認為,23條立法工作難以在未來12個月內進行,但她表明期望盡快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的諮詢工作。  林鄭月娥認為,23條立法比實現普選更加困難,「因為普選都似乎是普世價值,但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包括傳媒,一提到《基本法》23條就像是洪水猛獸,我們先要去除這個標籤,不要將基本法23條妖魔化了,(看成為)一定是不好的事情。」她表示,23條立法的目的在於保護國家安全,反問「保護國家安全怎會是不好的事情呢?」
未來12個月難進行23條立法 期望盡快開展《國歌法》諮詢工作  林鄭月娥沒有透露23條的立法時間表,但表明未來12個月難以做到。她又指,本屆政府將會從政治及經濟民生兩方面創造有利的立法條件,「所以本屆政府一方面在管治上以新風格示人,即是比較包容,比較願意聆聽,比較關懷,減少對立,但經濟民生也是有利於創造這個條件。當社會上知道香港經濟很好,有很多發展機會,不要因為一兩件政治事件而將社會摧毀,這就是一個有利條件。」
至於《國歌法》方面,林鄭月娥表示希望能盡快開展本地諮詢工作。林鄭月娥指,《國歌法》將會以內地國歌法為藍本,但將會考慮本港的實際情況,「例如(法例中)有懲罰性,規範性,或有些教育性的東西,有些我們在香港不慣於用這種方法去做,但我們都可以用其他方法達致同樣的目的。」她期望外界對《國歌法》立法不要過於敏感。
特首憲制地位特殊 對中央指令不會照單全收  林鄭月娥強調,自己作為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特殊,一方面要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另一方面須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但負責不等於對中央的指令照單全收。林鄭月娥表示,如果她認為中央的指令超出香港市民能夠承受的程度,或對香港發展不利,她有責任向中央反映,及爭取一個對香港更有利的安排。
港人對宣講活動過分敏感 黨國難以分開  回應記者問及,早前有中央宣講團來港向公務員講解十九大報告,是否代表類似的宣講活動將會常規化,以及公務員是否除了認識國家外也需認識黨,林鄭月娥認為香港人對這類事情過分敏感,「其實(黨、國)不是那麼容易分開的,因為今天國家的發展、今天的執政黨的理念、看法、願景,一定是和國家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她又表示,未來將會繼續舉辦有利於香港經濟及民生發展的國家事務講座。
2017/12/21-13:28立場訊 推政改失敗、DQ6議員、第五度釋法 袁國強留下一地兩檢爛攤子  多家傳媒今早引消息指,現年53歲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請辭,並由資深大律師鄭若驊接任,下月初履新,現仍有待中央任命公布。在任律政司司長5年半,袁國強任內充滿爭議,包括推銷政改方案失敗、入稟撤銷6名非建制派議員資格、任內發生第五次人大釋法。在袁國強任內最後一項主要工作推動高鐵「一地兩檢」,他提出引用基本法20條即由人大常委會向特區追加授權,但不獲內地採納,「一地兩檢」法律理據,仍有待新任律政司解畫。 
袁國強由梁班子過渡至林鄭新政府,近年數次因腸部不適而入院,早在換屆時已有消息指,他希望處理一地兩檢後離任。
曾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的袁國強,2012年應時任特首梁振英邀請出任律政司司長,袁出任公會主席期間堅持出任政協,紅色背景受質疑。袁國強上任後主要工作包括推動政改,是負責推銷政改方案的「政改三人組」之一,結果人大訂立831框架下,觸發佔領行動。
他在佔領行動結束後,批評佔領為法治帶來衝擊,又反駁有佔領人士指被政治迫害,形容他們是在「政治抽水」,政改最後遭到否決。
2016年10月,梁頌恆、游蕙禎宣誓風波,袁國強入稟要求法院取消兩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袁國強曾指事件不用人大釋法解決,但最終北京仍決定釋法,袁國強被指未有捍衛法治。至2016年底,梁振英及袁國強再入稟高等法院,分別透過司法覆核和原訴傳票,要求法庭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議員資格。最後先後成功覆核6名議員資格,是香港歷來首次有行政機關入稟DQ立法會議員,間接令非建制派失去地區直選的否決權。建制派趁補選前空檔成功修改多項議事規則,以杜絕拉布。
入稟DQ6議員  刑期覆核社運人士  此外,袁國強在任時就反新界東北及重奪公民廣場案提出刑期覆核,令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入獄6至8個月,原被判社會服務令的反新界東北撥款的13名社運人士,改判入獄8至13個月。路透社曾引述政府高層消息稱,指港府高層檢控人員在公民廣場案「不建議上訴」,但袁國強則推翻有關建議。
袁國強任內一直負責與中央磋商高鐵「一地兩檢」,他一方面強調方案符合「一國兩制」及不違反《基本法》,堅拒進行全面諮詢公眾,更曾在立法會稱方案「問心無愧」,「對得住歷史、立法會同特區政府」。
一地兩檢引基本法20條    不獲內地採納  袁引用基本法20條文指特區可享有全國人大、人大常委、以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政府方案是利用20條尋求人大常委授權特區政府,將高鐵西九站部份樓層租予內地,並全面執行內地法律。雖然袁國強曾多次保證,有關做法不違反《基本法》,否則他不會提出。但引用《基本法》第20條的作一地兩檢的建議,不但被民主派炮轟,也不獲內地採納。
有「護法」之稱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出,《基本法》20條應是由人大常委會向特區追加授權,「根據香港社會發展的需求給香港追加自治權,授權的主體是人大常委會,被授權的是香港特區」。他之後反問,「一地兩檢誰向誰授權呢?這樣的規定怎樣能適合一地兩檢呢?」暗示《基本法》20條不能用來處理一地兩檢。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難以引用基本法中某一條例作一地兩檢法律基礎,只要兩地有協議並經人大常委會通過就是合法。梁愛詩指引用基本法第20條並沒有需要。
此外,袁國強的檢控決定屢受爭議,包括朱經緯涉警棍毆打途人超過兩年後, 律政司才落案控告,案件最近才完成審理,朱被判罪成。

無綫記者2014年採訪撐警集會遇襲,警方翌年指徵詢法律意見後,無足夠證據作出檢控,無條件釋放被捕人士。袁國強其後被問及不作檢控的原因時,指從現場的影片可見一些混亂場面,表示律政司最後給警方的法律意見是,希望警方會進一步調查,但事件最後不了了之。21/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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