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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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1229(香港政府行政失職嚴重變相欺凌弱勢社群  民監署職責所在承擔追究責任還社會公道)社會悲劇無限發生  都因是非不得分明
將軍澳警署報警檔17038310以爭吵作錄:詢警243737(下午13:46)
警察行政失職虛擬辦案以不誠實職責擔當,易如反掌查案責任,而敷衍了事於眇眇;社會何來安寧樂居?罪行欺凌何堪不齒?事由嚴重誰來承擔?情由簡述如下:「確鑿有沒有到該中心」事實上經民監署行為調查,就鍾小姐答應本署就此案查找攝像證事實。但她回應須向主任報告否許可容查看;後回覆(當天看不清蔡××現象),即時我要求警方加入鍾小姐也沒意見,本署隨即向警方聯絡稱到案發現場以36611624電話約通知隨即派員執行。在廿七日星期一即蔡女士放假與本署共同到該現場報警,但到現實情況「事與實違」完全變化理由,祇保留兩個月歪理邪辯沒有記錄。據然如此小事都敢以欺詐罪行,禍及一個何無能力的「失憶」病患者傷心於無奈是何緣故?但在民監署範圍內的責任決不僥倖自欺「組織諾守」宣言,定會為此公開現象以「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追責到底。此乃民監署職責的承擔也是社會弱勢者對本署寄托的義務。
寄件者:香港民監署 <okhk899@gmail.com>收件者:erbhk@erb.org、社會福利署總部 <swdenq@swd.gov.hk>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下午1:13  主旨:  新界社團聯會再培訓中心 - 將軍澳及社署有關案件社署保障部檔案:TKOC 032184(蔡密霞女士:向本署要求協助支援行為)住翠林邨康林樓2102室新界社團聯會再培訓中心 - 將軍澳及社署有關案件社署保障部檔案:TKOC 032184(蔡密霞女士:向本署要求協助支援行為)住翠林邨康林樓2102室  (民監署檔案30-07-2017支援事件編號A  內容如下:  因由生活拮据,無法正常生存下去。  據本署接納該案的合理要求,她所提供資料、實為需要協助對象。對有關相應資料顯示確有「腦力不智」,就相關保安求職事宜明顯被拒絕培訓。但經保障部常規準則、對她有所要求的確形成不能就她負荷行為,因此產生法則與事實、已脫離了實際根據作用的矛盾。如此矛盾對她來說,涉即時致命危機之源頭禍患極端因由,就「香港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的組織承諾屬「責無旁貸」而「難辭其咎」責任。故今特修函貴署請求高抬貴手,以實際行動對其需要作出應有的應該責任承擔、就符合需要作出適當的正常生活費用安排,應而(即時生活費用支援)渡過日常三餐食飯危機。  就工作方面、據了解的確適宜她的行業除非保安,再無可求她能所為之能力範圍工作,希望貴署能否在醫學覺度上、向她要求提供事實醫療證據,所作證明給予正面評估、否能安酌情條件給予就事實處理在「豁免限制」制度之內。據本署了解她的行為,的確有點失憶現象存在。盼貴署多多支持  30-07-2017(民監署聯絡電話:23261881)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致兩部門有關主任啟
據此案件實涉溝通失靈事件,但該事宜就民監署現實瞭解、此案行為與「蔡女士腦力缺乏健全」有關。就本署兩次與有關部門聯絡得知各說有理,經就簽署事宜「蔡女士」確有前往、但事實失憶未能覺悟就完成簽署任務妥善。  但在社署方面與社團兩方所述、未能諒解她的事實腦力失憶病態症狀,就本署向有關醫院暸解、說明「蔡女士」她可以工作,但沒證明惱力健全及「失憶」症狀行為。  就相關簽署事宜確實她在當日有去過,也確鑿她沒有就完成有關的簽署。  根據社署保障部黃姑娘對她的情況有所瞭解,作酌情量力進行依實根據、有來過培訓中心就可以作準核定;就事實理由她只有「八成記憶」現象,原因她曾經頭腦動過手術。  當前事實的情況就在有去過中心和沒去過之別,因此就鍾小姐所述情由不符邏輯、就相關的攝影視頻不見推卸責任的說法,付諸不合理和沒有公道公正的行為。就民監署責任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的應有組織諾言承擔,故此也與警方聯絡妥當、就有關的觀看視頻事宜就責行為。 民監署希望社署保障部及新界社團聯會再培訓中心,共同對此案件與警方配合完善查實,還社會上的一個公道、還香港政府行政責任制承擔的公正和文明。  此致  聯絡電話:23261881   17/11/2017 
css@erb.org  11月17日 (13 天前)   寄給 我  黃桂呈先生:  2017年11月17日(下午2:12)的電郵收悉。  根據電郵內提供的資料,個案涉及「社會福利署」及「新界社團聯會再培訓中心」的
一宗個案跟進。如個案當事人(蔡密霞女士)對本局委任的培訓機構「新界社團聯會再培訓中心」所提供有關本局課程或服務,有需要本局作出跟進之處,蔡女士可直接聯絡本局作出相關跟進。
由第三者提出的個案如涉及個案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本局按既定程序,須獲個案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授權,方能與其代表就事件作進一步跟進。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3129 1400與本局客戶服務組蔡靜嫻女士聯絡。  鄭佩雯  僱員再培訓局 經理(客戶服務)
editors@news.gov.hk  11月21日 (9 天前)  寄給 我、 社會福利署 Social W.  黃桂呈君:謝謝你的電郵。  我們已將有關個案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  政府新聞處高級新聞主任蔡家萬謹覆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30/11/2017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11228(人為無限法理有規律 人不似本畜牲何價可談  社會文明由道德仁慈 腐敗政府多因極權造就)道於不道稱無道屬小人  言於無信號流氓同地痞
(比比皆是非)2017/11/28-20:06立場訊英前政黨黨魁:若香港變得不宜居住 BNO持有人應享居英權
英國前自由民主黨黨魁阿什當男爵(Lord Ashdown)訪港,今日出席外國記者會午餐會。他認為若果香港的情況已惡化得不適合居住,英國應該向持有BNO的香港人提供居英權。 
阿什當在今日的午餐會上,被問及會否為持有BNO的港人爭取居英權,他答道:「如果香港的環境受到任何力量影響,導致BNO持有人感到脆弱得不能繼續在此居住,我非常同意擴大BNO至擁有居英權。」
他補充並不是說要立即推動措施,就目前而言香港特區護照比BNO更為有用。但若果將來證實香港不適合BNO持有人居住,英國就有需要準備好作此慷慨之舉。
阿什當又提及銅鑼灣書店事件,認為書商因為敏感書籍而被綁架到大陸,削弱了大眾對法治及言論自由的信心。他強調在規定範圍內示威抗議,獨立於政治干涉的司法系統正當程序,都是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
對於雙學三子早前被判囚一案,他認同違法就需要接受審判,但質疑作為超級大國,以如此手段對待三名有熱誠的學生示威者,到底是否明智之舉。他又提出,如果大陸方面將來向更倒退的方向發展,特區政府就有責任站起來捍衛香港的特殊地位和核心價值。
阿什當昨日起一連兩日訪問香港,昨日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閉門會面45分鐘,今日再出席了香港外國記者會午餐會。至傍晚他會見多名非建制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譚文豪、涂謹申、莫乃光、朱凱廸、毛孟靜、陳志全。
2017/11/28-17:22立場訊「謊言」與「催眠」 無以改變港人對這個政權的看法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出席一國兩制研討會,還要破天荒向部份學校直播其演說之後,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主任冷溶,又要親自來到香港向特區高官「講解」十九大「精神」。這令人聯想到當年毛澤東在延安要舉行一連串的研討會,也是一再發表了「重要的談話」,要統一知識分子的思想。
如此頻繁的演說和解讀,足證中央政府真的很着急,要「糾正」香港人的觀念。說是「洗腦」也好,說是「整風」也好,總之就是要由不信講到你們信,是假是真都要大家以官方的解讀為真,目的就要香港人吃透中央政府的心意,統一思想。
將來看來也會不斷有這樣的活動,要勞動不同的京官來香港發表不同的「重要談話」,不斷重覆或重新「解讀」基本法、「解讀」一國兩制、「講解」北京的全面管治權。
董建華一如既往借機插嘴,叫香港人不妨「瞌埋眼睇吓」,未來國內其他大城市會點,「香港又會點」。說香港人要「學習」十九大報告,以了解國家及香港的未來發展道路,還要深入認識共產黨。
葉劉引述中聯辦主任王志文王志文說,這是教育出了問題。港青佔中瞓街,是因為不了解國家,對歷史欠全面認識。范徐麗泰以前也說過,香港年輕人這麼反共,是因為香港的老師不認識中國,不認識歷史。
把這些說法和做法拼合起來,看來以後有了中國歷史作為必修科、有了國民教育科、有了《基本法》教育也不一定足夠,還要看如何能令廣大老師都依據中央的「解讀」來解讀一切。
香港人對中國真的是這麼無知嗎?對中共又真是這麼不了解嗎?是否只要知多一點點便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除了不再瞓街、不再反共之外,還會更認同這個政權,也會更認同「中國人」這個被賦予了的國民身份嗎?
講來講去,上述這些說法的中心要點只有一個,一言以蔽之,就是叫香港人要認清現實,不要再作無謂的堅持與執著。
還記不記得,在主權移交初年,當時香港人對中央政府的支持及評分卻是有一段持續上升的蜜月期。香港人對國民身份的認同,也遠比九七回歸之前還要高。就算香港人不滿意特區政府、不支持董建華,對中央政府的支持率卻仍然處於高點。這是不是表示那個時候香港人對中國歷史、對中共的認識都比現在多、而且比現在了解得更深?
這顯然很矛盾。過去幾年,北京當局及各級處理香港事務的官員,越來越明目張膽對香港內部施政指手劃腳,說是有「訓政」的意味也十分貼切。現在這一類被人懷疑為「洗腦」及整風式的活動也是越來越多。而且,特首、香港特區的官員、及那些親建制的政治人物,也越來越不恥於完全站在京官的角度來向港人說教說項。香港的各類媒體,也越來越自我約束,甚至是自我審查。顯然,這些做法都是越幫越忙,越是 hard sell ,便越是趕客了!
可以這樣說,在不知不覺間,香港社會已經形成了一個當權政府影響人民觀念意識的「謊言機制」及以不斷催眠式做法來意圖重塑香港人的觀念。這些機制就是要不斷以重覆「解讀」來重塑香港人,要改變香港人對當權政府的看法,也要把香港的未來一代同質化,令他們與國內的人民一樣盲目支持當權者,要建立那種不問是非的民族自我中心主義。但「謊言機制」的實際效果卻只是適得其反。
所謂民族自豪感或國民身份的認同,如果不是建基於自然依然形成的感情,單靠擴大建制系統內外的謊言機制及來自官方的片面解讀與不斷催眠就可以建立嗎?在國內行之後有效的那一套意識形態工具,在香港可以產生同樣的效果嗎?
如果實事求是從經驗來看,答案其實還是很清楚,根本就不會有真正的效果。將來就算繼續加強各種解讀及洗腦式的工作,學校搞更多意識觀念灌輸式的教育,都只是把已經開展了的意識形態控制工程進一步加強而矣。如果在過去在加強中的效果也只是適得其反,進一步加強就可以力挽狂瀾、把這個悖反的趨勢扭轉過來嗎?
再看一看那些建制派政治人物及高官如何講一套做一套便可至一二。那一些建制派的政治人物,天天把「愛國」或「共產黨偉大」這些八股掛在口邊,指指點點教人如何愛國,但不少其實都是以方便旅遊的名義拿着外國護照,買了政治保險。特區政府的高官現在也越來越不恥於身先士卒參與向香港人催眠,為中央政府推動國民教育,但個個都把子女送到國際學校及海外升學。
越是要把國內那一套意識形態元素注入香港教育體系,這些願意權充打手的「紅色大肥貓」無論口裏如何說正確,在行為上也只會繼續把自己的子女往海外送。即是說,越是要以當權者的認知來處理香港教育制度的所謂問題,那些執行這個政治任務的高官及打手便越意識到這個制度只會有更大的問題。
由此可見,硬要說今天香港年青一代對政權的反叛反感是教育所致是如何強詞奪理。其實大家都知道,真正出問題的不在於香港的教育及老師,而是在於這個政權及國家。要改變年輕一代對這個政權及國家的看法,首先便要去檢討一下這個政府有什麼問題。
繼續以為自己絕對正確,以為只要不斷加強干預教育、透過不斷官腔解讀,或不斷加強那個催眠機制及謊言機制的力度,根本就不可能扭轉香港人對這個政權的反感,也不可能有效壓制年輕人戮破皇帝身上沒有新衣的義憤與衝動。
香港大部份市民仍然都對開放社會及問責政府有一定的期望,香港也還是一個資訊流通的社會。如何看待中共這個政權及中國這個國家,不是單靠京官的不斷解讀或聽從官員的擦鞋言論的。至於那些毫無公信力的政治代言人就更不用說了,他們只會不斷倒米。灌輸性的教育也只會不斷受到家長及教師的抵制,年輕人也仍然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辨得出那一些是謊言、那一些是真話。解讀了又解讀又可以如何!
因為真正出問題的不在於香港的教育及老師,而是在於這個政權及國家。要改變年輕一代對這個政權及國家的看法,首先便要去檢討一下這個政府有什麼問題。只要這個不斷製造問題的中央政府仍然拒絕作出改變及提升自己的質素,仍然是難以爭取到香港人的真心認同及支持的。

那個謊言機制及催眠機制是難以產生洗腦及統一思想效果的。一個指望透過不斷以官腔來解讀才能夠建立認受性的政府,注定只能帶出相反的效果。對於香港人來說,國家及政權從來都不是以這樣的方法來認識的,瞌埋眼或瞪大雙眼,結果都只會是一樣。29/11/2017

民監署檔案1711227(天下無恥者坐鎮民哀苦 安平國度社會文明有嘉  香江繁榮有能統治自強 香港淪喪法治回歸廿載)就抵抗極權燃眉之急   應捍衛港府政權必需
對抗國賊賣港匪勾結的非法統治,香港人不得輕易放棄五十年不變自治立場引用文章2017/11/29-9:11立場訊  王永平:憲法條文不適用香港 港人毋須理會 港府勿因政治考慮配合憲法  前高官王永平今天撰文指出,除非中央修改基本法,憲法的條文不適用於香港,港人也毋須理會。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管治香港,只須按基本法辦事,而不應從政治角度考慮如何配合憲法的規定。
王永平在《am730》的專欄文章中,回應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提出香港要正確認識和把握憲法和基本法等「六對關係」。王永平指出雖然基本法源自憲法,但除非引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內地的全國性法律不能在香港實施。根據基本法第104條,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各級法官和司法人員在就職時須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但基本法沒有條文要求他們須擁護中國憲法。
王永平強調,除非中央修改基本法,憲法的條文不適用於香港。他舉例,雖然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但因為基本法容許香港保留原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可以繼續使用廣東話。王永平更批評,「港府在沒有經過嚴謹教育研究及評估前,鼓勵學校以普通話教中文,其實是違反基本法維護港人生活方式的精神。有建制人士鼓吹小學生學簡體字也是基於政治討好的考慮,不是依法辦事」。
王永平指出,能夠影響基本法運作的憲法機構是全國人大,根據基本法有權發回立法會通過的法律令其失效,或修改基本法,和有權解釋基本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除此之外,基本法有不受憲法干預的獨立法律地位,而港府,特別是特首有責任捍衛基本法的尊嚴和執行」。
2017/11/28-18:23立場訊 司法抗爭的成本--抗爭者和政府豈止於雞蛋和高牆的差別?  【文:木子人】昨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DQ4議員」,即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四人,各追討270萬元至310萬元薪金和津貼。荒誕之處,首先在於以人大釋法來剝奪民選議員資格,其後在於其手段趕盡殺絕,要求四人盡議員之責後還其薪津,涼薄的程度令人無不咋舌。除了入稟要求取消議員資格、釋法、追薪等帶政治考慮的決定有違實質公義外,政府及立法會運用公幣,以法律手段去打壓反對聲音,實際上也是在財力和完全不對等的情況下,所產生的不公不義的手段。
無論是於示威案件中檢控示威者,或是宣誓案中政府入稟要求取消議員資格,以及將來可預見立法會行管會向法庭入稟要求追回有關人士的薪津,政府有律政司作為其法律代表,甚至可以巨額延聘本地或外國的星級大狀,只要有公幣資助,訴訟的財政考慮絕對不成起訴或入稟的阻礙。但相對之下,被牽涉在內的民眾,除非本身能通過法援的財政審查及案情審查,否則需自費承擔有關法律費用,一旦敗訴,更需負擔政府所聘的法律團隊之訟費。此為財力上雙方本質上的巨大差異。
即使脫罪或勝訴,政府依然可有足夠財力上訴,而相反與訟者一旦敗訴,卻可能要先考慮透過眾籌一定數目才可上訴。除了金錢,整個訴訟的時間可長達至少一年半載,當中所承受的精神壓力亦非能言語簡單想像。還有罪成後的監禁以及無法再參選的後果、敗訴後被追回訟費後被面臨破產等。相對而言,政府決定檢控或起訴時,基本上無需考慮敗訴後政府所需要的代價。此為制度設定所產生的權利不平等。
面對市民對政府「政治檢控」、「無理打壓」等指控,政府經常搬出法律理據,去證明其決定並非無矢放的,但實際每當政府採取法律行動時有否考慮過另一方所面對的困難?政府有否考慮過以其他手段去解決政治問題,抑或因其無後顧之憂,所以「有殺錯、無放過」?甚或根本,政府明知道司法抗爭的成本,以及對於整個社運界、泛民主派以至公民社會的影響,剛好正中政府希望削弱民間反對力量的下懷,這些才是政府背後真正的考慮?
2017/11/28-11:13立場訊  行管會請尊重法律 不應追DQ4薪津  立法會行管會有沒有法律基礎追討四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的全數薪酬津貼,涉及「基於不當得益而作的歸還索償」的法律概念 (the Law of Restitution based on Unjust Enrichment) ,這法律概念對現在受訓的法律學生卻是必須認識的課題,但對不少法律界前輩及早期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來說是陌生的,因為有關的法律原則在香港也只是近十多年才逐漸確立及成形。故此,即使是行內資深的律師或大律師,也有可能忽略了有關原則。 
簡單來說,若甲方因為對法律或事實錯誤的理解而將一筆款項給予乙方,雖然當時雙方都認為乙方有權收取該款項,但事後證實乙方在法律上是沒有權收取,甲方便可以基於乙方是收到「不當得益」(Unjust Enrichment)而要求歸還索償。但甲方須先證明乙方繼續保留該款項在法律上是被視為不公正或不當 (unjust),即使滿足這條件,乙方仍可以用已經因此改變位置 (defence of a change in position)作為抗辯理由。簡單來說,若乙方因為收取款項後改變了他的位置,例如當乙方真誠相信他是合法得到該款項,因為有了這收入,便將款項捐了給慈善機構或者聘用了一些人或服務,在這情況下,若果容許甲方追討有關款項便會造成不公,因此法律便接納這是一項有效的抗辯,甲方因而在法律上無權追討有關款項。
對應今次事件,雖然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徹底改變了遊戲規則及各方對法律的認識,但是當時各方都認為有關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已經作了有效的宣誓並開始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故此有權領取立法會議員的薪酬津貼,在這段時間,他們將津貼用於聘請議員助理及其他立法會事務上,亦因為要履行議員職責而沒有尋找其他工作。明顯地,讓他們繼續保留這些薪酬津貼在法律上並非不公正或不當,而他們亦可以引用「改變位置」作為抗辯理由。我認為他們唯一需要歸還的,是那些預先支付給他們已沒有使用的津貼款項。
故此,立法會行管會不應該向他們追討全數薪酬津貼,原因並不是要行使酌情權,而是要認識及尊重法律,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進行沒有足夠法律理據的官司或達到政治打壓的目的。
2017/11/28-14:46立立場訊【佔旺藐視法庭案】四被告判監1月緩刑1年 黃之鋒岑敖暉等16人下周判刑  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20人,涉嫌於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其中四人早前認罪,高院今日判刑,各被判監1個月緩刑1年,罰款1萬港元,並須付律政司訟費。
4名被判刑的男女被告分別為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年齡介乎19歲至32歲。
至於其餘16名被告,則於下月7日判刑。當中岑敖暉、黃之鋒等7名被告早前亦已認罪,但黃浩銘等9人則不認罪,惟早前已被裁定罪成。
黃浩銘在法院外表示,對有抗爭者獲緩刑感到開心,但由於自己的參與度較高,故非常有信心再次入獄。他認為,本身不應該被提告,因為真正藐視法庭的是前特首梁振英,認為是他濫用司法程序。不過,他不會因為要監禁而懼怕,反而擔心港人不再出聲。
案情指,20名被告於2014年11月26日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違反小巴公司的禁制令及阻撓執達吏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
選擇認罪的11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另外9名被告: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否認控罪。29/11/2017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11226(庸官不回頭港人汗戾流  當權倡賣港港人誓衛港  國賊賣港匪毀憲基本法  港民揭竿鬥非法政權管)有擔當別名符其實  成庸官任由國賊統
理天下應民聲順民意得民心理所當然,稱文明法治天下太平明君也。逆者滅朝亡國在即。極權本非法所至,可能無法無天違法亂紀。民監署證實:香港回歸廿年,國賊禍港屢見不鮮而處橫行霸道,此已事實何之不忌不畏不懼?香港何忍?
2017/11/28-10:42立場訊  DQ4被追薪津共千萬 林鄭:立法會行管會的事 我唔方便評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不會評論梁國雄等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人士,被立法會行管會追討合共過千萬元薪津的事。她稱,有關於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四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薪津及支付的營運開支,「這都是立法會行管會的事,我作為行政長官,就唔方便評論。」
她說,知道行管會向四人發信,表示需要追討回有關薪津及營運開支,「梁君彥主席說因為涉及公帑,亦即是話是納稅人的錢,我相信起碼現階段,應由立法會行管會及這四位議員處理。」
林鄭月娥又提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落實「一地兩檢」安排有穩妥法理基礎,特區政府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及批准後,交代相關法理基礎。
林鄭月娥表示,如果特區政府工作沒一個穩妥法律基礎,將會受到法律挑戰,「我已經聽到有個別人士,當安排一落實就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所以大家可以放心。所以一個全面的法律基礎交代,將在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連同我們當日簽署的《合作安排》一併公布。」
2017/11/26-4:05立場訊  誰來教中學校長處理政治炸彈?
話說葵涌某中學有學生穿校服出席《明報》小記者活動時,在與林鄭月娥拍群體照的時候,舉起顯示「香港獨立」標語的手機。
這事成了一宗不大不小的新聞。如果你是那中學的校長,你會怎樣做?
你會處罰那學生?抑或煞有介事地召見家長來嚇他?還是你會找一個好相處的老師來私下關心一下他?
結果,這中學的校長選擇了召見家長,那學生接受訪問時說,「遭校方警告,不得在校內、身穿校服或出席學校活動時宣傳未經校方同意的議題。」,還被警告再有下次便會記過。
如果學生身穿校服宣傳「支持習近平終身連任」/「擁護習近平新時代思想」,應該也是未經校方同意的議題,是不是要記過?
校方這樣處理,充分示範了如果錯誤地處理政治炸彈。
本來學生講獨是校長們最頭痛的議題,因為一旦有學生高調講獨,就會有霞姨召集一堆藍絲大媽和老坑去學校門口搞事,有藍絲搞事,學校不嚴懲學生,就被批鬥是包庇,嚴懲學生的話,便是打壓學生言論自由,講獨派也會來校門抗議,結果變演變成港聞版上的鬧劇。
處理這種事件,其實愈低調、愈苦情愈好。事實上學校處分展示政治口號的學生是否符合《人權法》和《基本法》已經是個問題,學校想學生低調點,最好的做法找個與那學生關係最好的老師,跟他私下密密斟,免得他四處跟記者說學校如何向他施壓。
如果校方不拿學生祭旗,藍絲大媽來搞事怎麼辦?其實即使像這中學般威嚇學生,那些老而不也是要來,否則怎樣開數?這時候,校方需要的是由內到外,再由外到內的苦情,請社會人士不要騷擾學生學習環境。霞姨那些人不能日日來,除非獨派日日來。現在這中學示範了如何吸引獨派和藍絲日日來battle,這可算是最壞的情況。
當你以為已經是最壞的情況,其實不是。昨天獨派和藍絲去學校門外battle接放學,校方要求那學生不要離校,於是消息在網上便發酵成學校禁錮學生,報紙便寫學校不准學生放學。
2017/11/25-16:59向中學生推銷「一地兩檢」 林鄭嘲反對者恐懼新時代新事物 稱政府方案兼顧法理情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出席法律周和律師會年度活動「青Teen講場」,向在場中學生致辭時,嘲諷反對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人士,是對於新時代帶來新事物恐懼、消極和故步自封。
香港律師會自從一九九一年開始每年都舉辦法律周,推廣法律知識。同日舉行的「青Teen講場」,是在律師會會員帶領下,讓就讀中四至中六的學生探討社會時事及思考與法律相關的民生議題。今天出席活動的中學生,老師、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林鄭月娥致辭時說,大部份內容是借機會為政府高鐵「一地兩檢」方案辯護。她說在現今的社會政府制訂政策,亦都必須考慮「法、理、情」這三方面,政策才能經得起挑戰,獲得社會接納,並且照顧不同市民的需要,然後就以「一地兩檢」的安排為例,稱:
在「法」方面,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門已經對《基本法》的不同條文作了深入的研究,確保以「三步走」程序落實方案會有穩妥的法律基礎。在「理」方面,「一地兩檢」能夠讓乘客便捷往來全國各地,是發揮高鐵、社會和經濟效益的最合理安排。在「情」方面,「一地兩檢」安排是符合民情、民意,但為了釋除公眾疑慮,我們已表明將清楚界定車站內的「內地口岸區」,而內地人員亦不會在「內地口岸區」以外執法。我認為「一地兩檢」方案是合法、合理、合情,在立法會通過「三步走」的政府議案之後,我在上星期六已代表特區政府與內地簽署高鐵「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邁出了「三步走」的第一步。

林鄭月娥接着說,「社會上仍有部分人士反對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我不知道這是否如剛才蘇會長所講,對於新時代帶來新事物的恐懼、消極和故步自封」。28/11/2017

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11225(特首出路祇有併肩港民同歸奮鬥爭取港府合法政權  才能消除國賊不仁禍國害港殃民非法現象囂張橫行)國賊當道橫行無理  剝奪港府政權無存
推翻國賊不仁統治法度,提倡港人自救港政必須。逆民政權與土匪無別,逆天弄權本流氓地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維護一國兩制及遵守基本法實行而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為香港特區符合中英聯合聲明而遵守國家憲政基本法而立。非就國賊所宣佈的非法極權制度,而橫行霸道破壞憲政制度。就香港目前都因極權壓境、逼迫港人揭竿捍衛港府政權,而起義聲討非法政權的橫行蠻橫無理行為,賣港匪勾搭國賊剝奪港府的應有法治政權、和損害港府利益的所有行為禍港無窮,因此,香港人不能坐視待斃;也不能給你幾多就幾多;天地是香港人的,責任也是香港人的,繁榮和富強也是靠香港人承受承擔。故此必需所立所成以(成就於實事求是)立竿見影地行為討回失去廿年的港府權利和地位。
2017/11/24 — 12:19當選前後,特首林鄭月娥提出與民共議,並聲言要重修與民主派的關係,以打破議會僵局,並且修補社會撕裂。但主政不到半年,修補之路未開始已走入窮途,原因除了北京對香港毫不手軟,反有加強之勢,而林鄭亦難辭其咎,她一味倒向商界一邊,自然與民為敵,又怎可能創出空間,與民主派衷誠合作。
表面上,林鄭首先擺出友好姿勢,以示與其前任梁振英有別,不再好勇鬥狠,不再事事針對民主派。加上她一再強調其施政重點在改善民生、搞好經濟,上任後即提出重開政府總部前面的公民廣場,而政治議題又左閃右避,不論是“一地兩檢”、覆核社運人士刑罰,還是取消部份立法會議員資格,都由其他官員保駕護航,避免損害自己形象。整體來看,她似乎要在政治上避免跟民主派硬碰,以換取民生、經濟事務的合作空間。
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息。北京自2015年發表香港政策白皮書,提出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事隔兩年,中共十九大報告高調重提,聲言會“牢牢掌握對港全面管治權”,看來是看準時機,以梁振英有份炮製出來的港獨浪潮為借口,加強控制香港。回歸二十年,中共對香港政策的主調,已由維護香港穩定和繁榮,轉為維護國家安全和主權,他們要從嚴治理香港,已經寫在牆上。
在中共的盤算中,大國崛起,繁榮在握,香港貢獻微不足道,反而其政治自由和人權保障遠比大陸先進,若不削弱自由空間,將成北京的心腹大患。因此,祭起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的大旗,只是項莊舞劍,表面上針對那些勢孤力弱不堪一擊的港獨組織,實質上會大張羅網,打擊反對力量,包括那些中共視為離經叛道的出版商,以至主張2047年香港命運自決的政治人物。
從銅鑼灣書店事件可見,大陸維穩人員可以不顧法律,越境執法,不用顧全特區政府體面,也不管它怎樣尷尬難堪了。他們看來不僅要懲戒書店人員,更像教訓特區政府,彷彿是說,你不能把他們繩之於法,不要怪我行使主權,用自己的方法把問題解決。
面對中共以國家安全之名收緊香港的自由,林鄭理該盡力化解,否則只會被民主派視為北京的傀儡,也就削弱她與民主派討價還價、良性互動的能力。令人失望的是,林鄭只求執行北京對港政策,卻不怕食言,把自己提出的與民共議拋諸腦後,事事黑箱作業,以免暴露弱點。
因此,“一地兩檢”不諮詢公眾,有何法律基礎不予置評,跟廣東省政府簽了協議也不願公開內容,而《國歌法》本地立法亦不作諮詢,但求瞞混過關,笑罵由人,反正寧失民望也莫失京意。
若說民主派也該妥協一下,配合林鄭施政,讓她取得北京信任,日後合作空間便會擴大,未免是想入非非。無疑,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民主派怎能任由她黑箱作業,犧牲民眾利益,卻又不見林鄭承諾如何投桃報李,反而只見她輕易放棄競選諾言而毫無愧色。如此對手,林鄭若是民主派,相信也只能抗爭到底。
更何況,建制派趁住法庭取消六名民主派議員資格的時機,提出改變議事規則,盡力削弱他們日後在議會討價還價的能力,林鄭不但沒有保持中立,更落井下石,配合建制派儘速推行,反正北京也樂見其成,她當然要加一把勁。因此,政治妥協前無去路,議會內部後有追兵,民主派的策略只剩下抗爭一途,別無選擇。社會繼續撕裂,只能怪林鄭為求名位,牢牢站在北京和建制一方。
當林鄭無望與民主派冰釋前嫌,兩者合作空間只限於民生政策。但林鄭的民生政策絕對不會得失商界,由強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到房屋政策,莫不如此。例如對樓價瘋狂升漲,她不敢提出打破成規的想法,推出限制需求措施(如只限本地人購買,否則加重稅),卻反而刺激需求,千方百計鼓勵更多人入市。

她懂得設立委員會,探討開發土地的策略,卻又不懂得成立專責組織去檢討房屋政策,但又未經諮詢便擅自推動全民置業。她把房屋問題簡化為土地供應而不是制度問題,不僅完全脫離現實,更顯示她自以為是,根本無心也無力攜手解決問題,她的懷柔包容只是又一個不攻自破的政治泡沫。24/11/2017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711224(偽政當道民間疾苦多極權壓境港匪賣香港  刑事民事政事包庇強民生受凌苦訴無衙告)民監署履行職責行事  查證823/2012究責任
就刑案錯亂現象在DCCC823/2012案中,存在行政衙門成官官相護的嚴重包庇行為出現事宜。處民生受凌辱的生存空間,極之難受至懷恨處何堪可止可絕。「兩錯三包庇」簡述有五理由如下:
其一 就律政司以不誠實的行為作包庇案情,對其中收受賄賂案情嚴重扭曲、以「是非顛倒的行為舞蔽案情的真相」事實情由,證據在於警方的CD碟中案由顯示內容沒有「情侶跡象」;也事實存在「強姦行為」情節清晰其中。此乃明顯「錯誤案情」其由裡在。
其二 在法庭上根本沒有就原本犯案證據作案基審理,就以不為事實行為判決,其完全不符案情及不合審案邏輯;連基本的警方CD碟中案情內容都不為據實錄案,以如此的判決方式完全拋離事實現象。就此行為明顯違反法庭的法律基礎「實事求是」和法官守法規定。此乃錯中錯行為。
其三 其中由律政司文件指示、有關案涉刑事罪行,必須交由警方及廉署跟進,但此行動仍然屬於戲劇式而再度「行政失職」至加重了「官官相護」重覆包庇罪案而逞現出來。
其四 此案目前仍然行政追究責任進行中,「申訴專員公署與法律援助署相關責任仍在上訴中」;「廉政公署行政失聝仍然存在中」;「警方由此案累積至一百二十四案情;仍存在在「投訴警察科及各警方有關行政部門中」。但其實都是推卸責任及拖時賴日而已而拒理此案的複雜。
其五 此案曾經由郭偉健法官審理,雖有判詞釋裡條條,但完全不符事實的「情與理」和「法與律」。其中雖然理條有說文章攸攸之詞,但何無與事實就案付諸行動。以千般錯誤導致違法行為,如此本涉非法當理應誅,但在高官犯案其中、司法上和法庭上也仍然「違法行為」肆無忌憚。
以上存在在何無負責任的官僚主義、及官官相護的行政作風,民監署作為有關涉及責任行為的組織、豈能袖手旁觀之理?屬組織的應該工作範圍,難辭其咎也責無旁貸。所以,以實際行動、對此案進行失職的責任,追究案發事實的根源何在,及誰是誰非的作繭者繩之以法;對司法、公正及文明法治付諸「實事求是」。以下有「五是」向有關的部門和法官進行求救援助,對DCCC823/2012案中的隱瞞徹底瞭解於水落石出至磊落坦然不誤!
一 是否該法官要對存在不誠實的案件負上責任至「更案重理」審決嗎?
二 是否就此案件以有刑事追溯到現實行為至「實事求是」的可能嗎?
三 法律制度對案件基礎有可能在「合情 合理 合法」司法尊嚴進行嗎?
四 就此案嚴重歪曲事實,在有關各部門行政失職形成「官官相護」的事實在非法行為上、造成「假案高官作為」否可共同滲入追究其罪行嗎?
五 民監署有沒有權利進行此案「就有關責任履行本署的應該所屬範圍負上訴訟責任」以法追究嗚?如果不接受否能以「合理理由交代法理情由」符合法律的基礎在哪裡?或「能否作出指引有關的案件去向」如何去從?

民監署聲明:本組織雖為弱勢社群的團體,但能力不阿行政行為,在法在理就事實更可能需要本署的行動助力實行。因為極權壓境,偽政當道,賣港匪猖獗,黑勢力橫行霸道;香港人能如何?能做出怎麼?衙門坐滿黑幫勢力,形成行政崩潰地步。法官不守法(胡作非為順國賊就賣港匪所需所要)罪行負上責任,付諸(實事求是)擔當司法公平、公正,捍衛香港政權的責任義務。20/11/2017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民監署檔案1711223(怨聲載道譴國賊擾港 斥偽政當道罵賣港匪  兩制不得一國也放棄 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真)國賊辱港賣港匪欺詐  打倒偽政公投立自治
民監署釋:政奴當權自把出賣香港,責任歸林鄭月娥承擔,理由身為行政長官應捍衛港府政權責任;但沒有反令港府癱瘓(政權、民權、民利)拋棄願當國賊[奴隸殖民]。香港人怒哮了!起來吧!不願做奴隸人們,把我們的血內築成捍衛香港高度自治的偉大長城,向腐敗的港府偽政勾結國賊而抗爭。站起來!自己的香港自己捍衛,非港人的不對,屬偽政勾國賊極權霸道所致,逼港人走上絕路!
2017年11月18日 上午6:11【星島日報報道】「一地兩檢」今簽協議 「三步走」起步  立法會已通過支持政府高鐵「一地兩檢」的無約束力議案,政府今日中午,與內地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正式展開「三步走」計畫,特首林鄭月娥將會見傳媒講解。政府消息指,有關《合作安排》訂明雙方同意在西九龍總站內設香港及內地兩個口岸區、分工執行細節、釐訂不同區域執行香港或是內地法律,及列明內地駐守單位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一地兩檢」法律基礎未確定,政府不宜在現階段簽署《合作安排》。
政府七月提出高鐵「一地兩檢」建議時,同步提出「三步走」程序,至本周三立法會通過高鐵「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後,政府昨日宣布,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將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合作安排》,簽署儀式在中午十二時,於禮賓府宴會廳舉行,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推展於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站進行香港及內地的清關、出入境及檢疫等相關手續安排的有關工作。
按照「三步走」程序,政府及內地簽署協議後,將共同尋求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是為第二步,最後一步則是據人大決定展開本地立法工作,以達至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在明年第三季通車時,可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目標。
政府消息透露,今日簽署的《合作安排》,將列明西九龍總站內,將分別劃出內地及香港口岸區,並各自進行出入境、清關手續等工作,當中會清楚列出分工,及列明站內不同區域所採用的法律是內地法律或香港法律,以及內地甚麼單位會駐守站內;雙方亦同意成立日常及緊急聯絡機制等。
對於政府指,七月公布「三步走」及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後,經過香港社會廣泛討論,包括立法會日前通過相關議案,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反駁,政府日前才獲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議案,屬虛假民意授權,認為政府不應匆匆簽署《合作安排》。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兼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說,該合作協議影響深遠,質疑政府仍未公布任何協議細節,促請在簽約前公開交代,「今次協議好可能是賣了香港人豬仔」。她又稱,《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均不能確定實行「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兼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相信,有關協議早有框架,何時簽署並不重要。他指「三步走」中最重要是本地立法,屆時須處理落實合作細節,逐條條文審議,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花較多時間處理,以釋除港人疑慮,贊成政府愈快與內地簽署協議愈好。
2017年11月18日 上午12:06【Now新聞台】大戰前政府「偷懶」 避供民主派彈藥  修改議事規則的大戰,由閉門的議事靚則委員會打到現場直播的立法會內會。
內會主席李慧琼開創發言30秒的限制,迫使民主派用「急口令」的速度發言,壓縮他們的發言時間。以「高鐵速度」開會,但開會時間不斷延長,以OT抗拉布。
議事規則修訂即將打到最後一個戰場,立法會大會民主派深明「表決就是輸」,因此一直寄望政府如常提交法案,令他們可以在大會透過審議法案「拉布」,排在政府法案之後的議事規則修訂就會不斷押後,他們決志要將表決大限拖到3月補選後,才可擋住建制派的修訂。
林鄭月娥之前表明不會乘人之危,「口裏說不但身體很誠實」。在她領導的高效政府,下周無任何草案提交立法會,多名民主派質疑有兩項法案上月已完成審議,按照慣例應在大會恢復二讀,但至今仍然蹤影未明。
最令民主派不滿是張建宗曾經承諾,一地兩檢議案通過後會將當時抽起讓路的印花稅草案重新提交,一地兩檢通過了,但說好了的印花稅草案呢?
添馬艦中人向《政情》指,印花稅草案涉及業主換樓的豁免期由六個月延長至九個月,但最近樓市再升溫,政府要研究調整政策會否為樓價火上加油,否認與建制派裡應外合。
而為了打好這場仗,建制派也布下防守線。有民主派透露,近期建制派積極爭做草案委員會主席,早前黃定光靠人海戰術擊敗梁繼昌,取得稅務條例草案委員會的主席,以免民主派控制開會節奏。
民主派亦批評建制派在禁售象牙等草案委員會積極發言,「內容重重覆覆」、「講來講去三幅被」,拖慢審議進度,避免有法案提交大會表決,以「拉布打拉布」。
2017年11月17日 下午6:16  香港電台-港聞科大:畢業禮國歌奏畢後嘈雜聲不清楚來源  身兼科技大學當然校監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出席科大學位頒授典禮。  在頒授工學院本科生學位期間,有數名畢業生只向校長陳繁昌以及工學院院長鞠躬,未有停步向林鄭月娥鞠躬;亦有畢業生背向林鄭月娥,並只向觀眾席鞠躬。但大部分畢業生都有分別向三人鞠躬。典禮期間,奏完國歌後,現場有人發出噓聲。科大發言人表示,畢業典禮過程順利,有人曾於國歌奏畢後,聽到一陣低微而嘈雜的背景人聲,但不清楚來源,因而無法確定嘈雜聲的性質。對於有畢業生未有向林鄭月娥鞠躬事件,發言人表示仍在確認中,暫未有回應。
2017年11月17日上午6:11【星島日報報道】西九高鐵站視察 禮賓府晚宴款待訪港三日的《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早出席《基本法》研討會後,下午到高鐵西九龍總站視察,實地了解香港大型基建。李飛昨日在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等人陪同下,到高鐵西九龍總站工地視察環境,他穿上橙色反光背心及戴上安全帽,乘坐港鐵專車進入,期間向傳媒揮手,參觀約一小時後乘專車離去。
李飛昨日所到之處均有大批警員戒備,李飛昨早到會展出席研討會時,社民連吳文遠、梁國雄、香港眾志黃之鋒等約二十人,遊行至會展新翼示威,要求廢除《國歌法》和《國旗法》。
新民主同盟下午則在西九總站工地外抗議及高叫口號,表示堅決反對政府實施「一地兩檢」方案,認為方案違反《基本法》,但其後被警方趕離工地。

特首林鄭月娥在禮賓府設晚宴款待李飛,多名司局長出席,包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特首辦主任陳國基等,晚宴近九時結束。李飛明日繼續第三日的訪港行程,據悉他會參觀港珠澳大橋,之後出席中聯辦的午宴,並到訪外交部駐特區特派員公署,晚上結束行程離開香港。18/11/2017

民監署檔案1711222(三盜四匪同道叫囂 霸父賊子橫不講理  豬犬不如職任拋棄 賣港為榮淫威不菲)可恥狗奴本性難改  天生賤格令人驚駭
2017/11/17-18:35立場訊  建制群起倡「斬件式」落實23條 范徐:社會氣氛已改善可分開立法 劉兆佳:先易後難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表明,港府責無旁貸落實23條之後,多名建制派即附和,其中多人建議可用「斬件式立法」。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天稱,當社會氣氛好轉的時候,可分開多次為23條立法。 
范徐麗泰獲教育大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儀式後會見傳媒,范徐麗泰認為,有迫切性為基本法23條立法,當社會氣氛好轉的時候,可分開多次為23條立法,現屆政府上台4個月,社會氣氛已改善,希望未來社會可在和諧及理性氣氛下討論23條立法的問題,「我相信畀多些時間佢哋(現屆政府)會做得更好,到時自然有適當時候立一些法律,在23條範圍之內。」
她又建議可「斬件式立法」,「我覺得有可能性是分開來做,有些時機成熟(的法例)咪做,有啲覺得有需要咪做,有啲可以慢慢研究多些、妥當一些先做。」
23條「斬件式立法」的主張,最早由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2006年提出。梁愛詩去年11月重提建議,她稱一次推出多條複雜的國家安全條例,市民未能吸收和掌握立法內容,如政府要再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可以逐步以修改現有法例方式進行。
自李飛昨日「23條責無旁貸」論一出,「軟件式立法」的建議再被提起,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在電台提到,23條立法可以透過分階段,與政改「梅花間竹地」逐步進行立法,例如先處理23條下有關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推展政改後再進行有關國家機密及與外國政治勢力聯繫的立法工作。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今日也提及,應該汲取過去立法失敗的經驗,認為可以考慮「斬件式」及先易後難的方法,修訂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現行法例。
訪港的李飛昨日主動提到香港回歸20年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產生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表明港府責無旁貸落實23條。

2017/11/17-11:43從「政改三人組」到「一地兩檢三人組」  兩年前的政改方案,特區政府出動了包括林鄭月娥、袁國强和譚志源兩司一局的「政改三人組」替假普選護航,過程中充斥語言偽術及指鹿爲馬,更裝模作樣做了兩輪公衆諮詢。可是,任憑林鄭和譚多年來官場建立的名聲和三寸不爛之舌,即使高調出擊,最後也無功而返。  今次一地兩檢,同樣都是三人組,但質素更差,戲更爛。除了律政司司長袁國强不變外,換來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個是工程師出身,一個是警察出身,二人都沒有政務官歷練,竟然要擔起大旗,處理一個如此複雜和敏感的政治議題,難怪左支右拙。袁國强更不用説,此人早已聲名狼藉,全無公信力可言,相比起幾年前,他只有更令人討厭。  以下摘錄部分三人組的「金句」,讓大家看看他們是如何推銷西九一地兩檢方案。  陳帆:  「國家照顧港人福祉, 猶如母親對兒女的照顧無微不至」「内地口岸區管理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地兩檢安排必須保障國家的安全」  袁國强  「香港土地屬中國所有,不存在割地」  「基本法無define香港範圍」  「業主租間屋畀我,發現自己唔夠地方用,問我可唔可租返間房,呢個權力係可以有」  李家超:  「內地法律法規很多,難以界定哪些與通關手續無關,因此只容許內地人員執行通關法律,做法並不可行」  「收窄大陸司法管轄權,會令西九出現法律漏洞」  從以上可見,這班特區問責官員眼裏只有北京主子,毫無「一國兩制」觀念,視基本法如無物。難怪民間團體試圖從經濟和法律角度提出各種替代方案,都不獲政府理睬,只因經濟效益和法律原則從來不是特區政府的主要考量。  可笑的是,三人對著傳媒鏡頭誇誇其談,卻拒絕出席民間團體舉辦的論壇,直指西九一地兩檢已定案,再討論都無意義,連公衆諮詢都不願做,就斷言社會大部分人都支持一地兩檢,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比當年林鄭的政改諮詢更不堪。  把政改三人組和一地兩檢三人組作對比,可以得出以下觀察:  1. 劣質化 – 特區政府問責班子一屆不如一屆,既缺乏能力和經驗,也欠民望和承擔。  2. 奴才化 – 既然不是用人唯才,就只會是用人唯親,甚至用人唯奴,政治忠誠度是唯一最重要標準。  3. 幹部化 – 越無料的人,一朝得志就越自以爲是,忘記了政府官員是人民公僕,不懂得謙卑和虛心聆聽社會意見,目中無人。  當我們以爲梁振英班子的表現已經夠差劣,林鄭班子再創新低。回歸短短二十年,香港過往賴以成功的優秀管治文化已變得面目全非。香港淪喪,其來有自。18/11/217
 

民監署檔案1711221(國賊當道橫行霸道無惡不作破壞香港法治  無法無天違法亂紀畜牲不如違憲毀基本法)禍國殃民國賊違憲  罪應受誅港人譴責
民監署揭露賣港匪張膽勾國賊,盜國賊公開組黑幫違國憲毀基本法,就罪惡不斷、不絕,強行破壞香港文明法治令政制崩潰。所以,香港人不能再受屈服,乞求國賊恩賜給你幾多就幾多。寧可自己港人治港,不可投靠國賊折磨凌辱。有香港自己的天地,不需要大亞灣利益和一帶一路。願響應國際潮流,不作一國的奴隸及殖民。國旗法國歌法一地兩檢留給八千萬共產黨自己享受,別浪費在香港臭味相投、理裡藏毒、自嬌自欺、自辱自凌。香港人有能力管好自己的天地,沒需要再強國作靠山,願白手興與國際。
2017/11/17-19:36立場訊【議事規則攻防】民主派質疑李慧琼濫用主席權力 謝偉俊陳志全「過招」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午召開會議,討論由議事規則委員會就議員提出的《議事規則》修訂提交的報告,民主派議員不斷提問和提出多條規程問題拖延會議。內會主席李慧琼更一度就議員發言劃線,把議員發言削減至30秒,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做法濫用主席權力,違反內會慣例。
在會議進行大約一個小時後,李慧琼以議員提出的並非規程問題為由,嘗試推進議程,多名民主派議員不滿,並離開座位圍著主席枱抗議。
郭家麒提終止會議 被李慧琼否決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指李慧琼濫用主席權力,提出按《議事規則》第40(4)條終止會議,但有關動議被李慧琼按照《議事規則》第43條「本部的規則適用於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但委員會主席另有命令者除外」否決。
李慧琼多次對民主派議員提出的規程問題表示「你對我主持會議嘅意見我已經聽到」、「我已經做了裁決,歡迎議員於會後與我討論」。
謝偉俊混亂中讀修改議事規則報告 陳志全與謝及保安碰撞
內會於下午4時半進入討論《議事規則》修訂程序,先由議事規則委員主席謝偉俊報告,多名民主派離席意圖阻攔。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要求李慧琼澄清辯論安排,一度想撥走謝偉俊咪高峰,謝偉俊將他推開,兩人有肢體碰撞。
大批保安隨即包圍民主派,謝在一片混亂中宣讀報告。有保安阻止陳志全時,與陳一同墮地,疑似受傷,須由其他保安扶起離場及召救護車。
李慧琼及後指會議情況混亂,暫停會議10分鐘後。工聯會黃國健在復會要求內會主席諮詢立法會秘書處,應否就陳志全的舉止報警處理。
2017/11/17-18:56立場訊饒戈平:就算港獨要公投 也應全國14億人參與 不能剝奪全體中國人政治權利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批評香港個別人士引用《國際法》主張港獨自決。饒戈平之後提出,假設容許通過公投來決定,香港是否獲得獨立地位,「那麼也應該是全國的十數億公民共同參與,才能夠參與的國家大事,而不可能是單由香港一個地區的民眾,就可以自行決定的。」
他最後反問,「難道主張港獨香港自決的人士,有權剝奪全體中國人的政治權利嗎?」
饒戈平另批評,港獨主張已經超出言論自由保障,「它正在走上街頭,走上社會,甚至走進了立法會,這樣明顯的社會煽動和蠱惑性質,已經碰觸到法律底線,顯然已超出一般言論自由的範疇,不能認為還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可以逍遙法外,香港這方面要完善必要的法律」。
他還說,稍有常識的人亦不會贊同香港自決。
饒戈平論壇後指出,23條作為基本法的一項規定,香港有憲制性的義務,應該完成,並沒有討論餘地,但何時完成立法,不能簡單訂立一個時間表,香港何時就23條立法在於是否能達成共識,「估計立法會的立法過程也不會那麼輕鬆」,所以很難說何謂最恰當的立法時候。
他認為,香港沒有履行有關憲制性義務已經20年,「作為法治社會的香港,不能長期容許法治有一個短缺,所以這一條應該說是很緊迫的。」
他認為香港市民要有法治觀念,不能選擇性使用基本法,喜歡的條文,例如是45條(涉及普選的條文),明天就要實行,但不喜歡的條文如23條,就永遠打入冷宮。

2017年11月17日 下午3:37香港電台-大中華消息指,  明天簽訂一地兩檢協議 陳淑莊促政府先交代  特區政府最快明天與內地就高鐵一地兩檢簽訂合作協議,即展開「三步走」的「第一步」,預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快明早在政府總部,與內地官員簽訂合作協議後,下午見記者。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認為,合作協議影響深遠,事關重大,政府至今未公布任何協議內容的細節,呼籲政府應先交代。  陳淑莊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均不能確定實行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質疑港府不應在未確定法律基礎時簽署協議。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則指,政府兩日前才獲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議案,屬虛假民意授權,不應匆匆簽署協議。18/11/2017

民監署檔案1711220(賢君聖義導致慈航定向 理由萬般責任獨人擔  古今亦可方向莫能錯誤 國責民當諸國泰民安)古賢今鑑列例可目目  今昔春秋悽酸顯自然
法治無文明不行,倡強國民生顯示。論才能一言九鼎,諾行信譽其中不瑕;可確鑿權貴真假,不存在是非方號稱。君行有道一朝聖,世代傳芳優中來;若暴治一旦恐懼,庶民懷恨千古留。就香港回歸廿年,顯港人憂心忡忡;國譽毀世界皆知,港民爭自治兩制。何來一國無常識,寡情薄義囂不道;港人治港立憲政,極權兩字失民心。五十年不變欺人,基本法一敗塗地;國賊顯暴力囂朽,賣港匪當衙糾結。自稱建制派唬人,實際黑勢力同途;港官國寇聯一伙,禍國殃港民堪歌。
2017/11/17-16:58立場訊:新華社萬字長文 習近平獲七大新銜頭  《新華社》在今早凌晨一時許,發表一篇接近一萬五千字的長文,題為〈習近平:新時代的領路人〉。內文大力讚賞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及其發表的中共十九大報告,並列出習近平最新七大銜頭,包括「開創性的領導人」、「偉大鬥爭中形成的黨的核心」和「為人民謀幸福的勤務員」。 
文章以習近平發表中共十九大報告開首,指報告是「多年來中共黨代會最重大的政治報告」。又指報告被翻譯成10種外語,更引述俄羅斯專家在翻譯十九大報告時,「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從早上8點看到半夜,忘記了吃午飯和晚飯。」
文章多次引述國內外傳媒對習近平的正面評價,以及習近平自己的講話。一萬字的「豐功偉績」中,包括查處軍隊幹部達100多名,遠多於為中共犧牲的將軍數量。
文章也不乏習近平的「過人之處」,包括過去五年來,  習近平的足跡「遍及五大洲,里程相當於繞地球14圈。」
新華社記者亦在文章中記述習近平「溫暖細心、流露出率真性情」之處。文中提到俄羅斯總統普京曾談起,「APEC會議期間,習近平為他送上生日蛋糕,兩人就著三明治喝伏特加」。
該文章為習近平列出七個銜頭,依次為:開創性的領導人、偉大鬥爭中形成的黨的核心、為人民謀幸福的勤務員、有擔當的國家改革發展戰略家、重塑軍隊和國防的統帥、國際舞台上的大國領袖、新時代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
文章又引述習近平指,「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
2017/11/17-16:09立場訊1984 — 是虛妄還是預言?【文:無為】「DQ案」、「一地兩檢」、再加個「直播」,令人心情沉鬱。於是出走台北 - 此行沒什麼目的,但人在寶島,逛夜市和書店是常識吧。  在書店溜達之際,一本書的封面吸引了我:那是一隻在監倉鐵欄外看着你的眼睛。鐵欄中大刺刺的寫着:  「老大哥正在看着你」  哇哈,這果然是George Orwell 著名的反烏托邦小說「1984」!這本書的封面比任何1984的封面更貼題,我二話不說便把它買下來。  1984的英語版我早就看過。但能在當下再次偶遇這本書,我覺得是一個啟示,因此決定撰文介紹此書。 
這部小說是作者1948年的出品。顧名思義,故事的背景是設定在未來的1984年。小說裏的男主角 Winston Smith 活在一個極權主義的國家裏,他的工作和生活,都是「被安排」的。Smith 的工作倒也有趣:他每天要做的,便是「改寫歷史」。原因很簡單:在他的國家, 「老大哥」是政府的領袖。政府必須確定老大哥在人民心目中是神一樣的、是永不犯錯的。若老大哥之前作出錯誤的預告,又或是報章有提及已「被消失」的人,這些都必須更正。
在這樣的一個極權國家,人民必須循規蹈矩,言論自由?別妄想。無論Smith是在上班、在街上、甚至乎在他殘舊的家,他的一舉一動也被國家的「思想警察」無間斷地監聽和監控着。在那國度,試圖反抗或說實話的人都被打壓和消滅;人們甚至可以因為夢囈而「被消失」。此外,政府一方面不斷削減詞彙,另一方面不斷灌輸「自由即奴役」和「無知即力量」等歪理給民眾。須知語言是思想的載體;消滅詞彙可以大大地規限個人思想。而那些使洗腦般的歪理,就是教導民眾不用思考,只要跟隨和信任老大哥便可以了。說穿了, 就是政府要完全箝制個人思想,以便於統治。
這個政府還有不少厲害的手段。它擅長製造恐懼和利用恐懼,亦很懂得挑撥離間。它鼓勵夫婦之間、父子之間和鄰里之間互相舉報。在這極權制度下,民眾的思想和感情被完全剝奪。而這個極權懼怕的,是人類的良知、自由的思想和希望。因此,老大哥會用盡一切方法去消滅這些危害政權的東西。雖然這只是一部小說,但乍看之下,像故事中的極權國家,是不是似曾相識?
政權說的話, 你能相信嗎?1984,到底是虛妄的幻想還是警世的預言?這還要看人們對當權者是否有永恆的警惕。  這真是一本不能錯過的書。
2017/11/17-15:21立場訊袁國強:不應妖魔化 23 條 香港有憲制責任立法  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指,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責無旁貸後,多名建制派人士附和稱應盡快為23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認為社會不應該將其妖魔化。
袁國強出席基本法國際研討會後見記者,他稱在《基本法》第23條之下,香港特區確實很清楚有憲制責任,「這不單止是為了香港,也是為了國家,也是為了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是有這個必要去做。我想大家也明白,其實每一個地方也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
他強調,「23條本身不應被視為一些很負面,或甚至被妖魔化的事情,這是第一點大家要清楚。」
袁國強稱,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維持普通法的制度。所以沿用香港本身的制度、沿用香港本身的立法程序,以訂立一套適合香港特區情況、亦可以配合國家整體安全的情況,是合適的做法。
至於何時立法,袁國強說有關工作具爭議性,要兼顧本港的政治環境展開立法工作時,要有合適環境和充分時間,「何時是合適的環境呢?我相信我們要作一個整體比較宏觀的考慮,包括政府是否有其他事情更迫切要做?例如一些民生方面的工作,我們更加迫切要做?或者民生的工作或其他的工作,包括第23條的工作在某個時段可以平衡一同做?」他稱,政府往後要很小心考慮,一定會聽取公眾的意見。
2017年11月17日 上午9:04香港電台-港聞  劉兆佳指23條立法有迫切性 李飛講話是營造社會氣氛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任何時候都有需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有沒有能力立法是另一回事,中央亦明白如果強行立法,可能會令特區政府遍體鱗傷。
劉兆佳出席一個電台時表示,現時有迫切性進行23條立法,因為最近出現港獨言論,雖然有關人士沒有提及具體行動綱領,但不少言論實際上都是鼓吹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
劉兆佳說,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的講話,就是要突顯迫切性,亦是營造社會氣氛的其中一環。
劉兆佳指出,單就23條立法已經遠遠不足以維護國家安全,還需要其他新的法例配合。
他認為,李飛講話重點並非提及香港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而是進一步闡述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治港政策內容。17/11/2017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1219(沒有一國兩制香港可以以公投自主立國  能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也能香港拒絕回歸)公道自在良心別自欺  叛逆他人先體諒他叛  民監署釋:國非統治者號稱是非定律,天地民間民之為主;得天下應天下民俗、民需、民意,否則被天下民反而亡。據香港回歸、世界無不知曉的隆重盛事,理所當然凡人「不違、不逆、不叛」稱守諾國譽方號大國氣概。否則,亡國待遇。何解?理三可在:  理一,「國民所有」統者責任管理保障「民安樂居業興」方稱治國有方。  理二,「民子官父」官民親一家「本國君治國之本」謂聖賢風度。理三,「極至必反」滅朝亡國都因極權造成「理無能絕」本常事之源。此三理都在現實的香港人心中所識,「國家本家國」興亡民責可當;可惜:愚君不識良民所需的自然「合憲」!
2017/11/16-8:12立場訊:李飛多謝中學生收看演講 人力派紅布遮眼 教育局譴責校外政治宣傳干擾教學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晚抵港,今早將在會展出席基本法研討會,全港50間學校將會向學生直播演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晚在李飛入住的一家灣仔酒店外迎接,李飛向在場傳媒表示,他今早的發言,是按照特區政府給出的題目跟大家進行交流,「特別要感謝香港中學的學生能同時收看研討會,也藉這個機會向同學,跟他們的家長表示感謝,謝謝大家。」
人民力量成員今早在觀塘、筲箕灣和沙田的學校區向學生派發紅布,抗議教育局迫使學生收看研討會及李飛的演講,批評直播是洗腦。教育局稱讓學生認識《基本法》是理所當然的事,亦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對於有組織就該項教學活動作出各種無理指控,教育局絕不認同;就有組織計劃明日在校園外向學生作政治宣傳,企圖干擾學校的教學安排,教育局對此予以譴責。教育局稱呼籲學校密切留意情況,如發現有學生遭受滋擾,校方可根據情況考慮向有關方面包括執法部門尋求意見及協助。
2017年11月16日 上午6:11泛民聲言三步走「奉陪到底」泛民議員會後表示極度遺憾。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三名非建制派議員中,只有醫學界陳沛然向「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投贊成票,其餘全部投反對票。泛民議員會後表示極度遺憾,不滿政府在漠視民意和缺乏公衆諮詢下通過方案。公民黨陳淑莊促請政府盡快交代《基本法》憲法理據,不要扭曲《基本法》第二十條的原意。香港本土毛孟靜聲言在「三步走」時「奉陪到底」,其他議員亦繼續抗爭。
公民黨陳淑莊表示,一地兩檢中的法律基礎僅為《基本法》第二十條「特區享有中央授權的其他權力」,但如何運用條文,政府根本未有定案,甚至「李飛自己都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她認為律政司司長不應該再自圓其說,應該盡快草擬符合憲制要求的方案。她認為高鐵是中央政府的試金石,讓港人看見中央如何在港行使「全面管治權」,希望政府重申審視一地兩檢政策,不要貿貿然割地引入「一國一制」。
民主黨黃碧雲提到,政府不但無視反對意見,更違反《基本法》的憲政問題,她對一地兩檢「地面一層香港警察、地底一層中國公安」的方案表示質疑,認為方案徹底破壞《基本法》。黨友涂謹申希望政府進一步解釋高鐵西九龍站地底為何涉及需要「保障國家安全」,他說現今制度已經不民主,作為少數派他會抗爭到底。
香港本土毛孟靜形容方案是「充滿大陸字眼的官方獨白」,對政府趁非建制派失去六名議員時通過方案感到不滿,坦言會「奉陪到底」,和政府繼續抗爭。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則批評,政府利用建制派佔多數的立法會製造假民意授權。
2017/11/16-3:00兩句話講完「一國兩制」  1. 聽講聽日有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同香港一眾學子解釋《基本法》。我覺得唔洗咁花時間。所謂「一國兩制」,根本兩句講得完:站在中國的立場,是一個授權予兩制;站在香港的立場,是兩制容許了一國。所有中港問題,講到尾,就得呢兩句。
2. 對於中國政府來說,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政權,所以他們管香港是一樣應份的事情,不用論證。所謂一國兩制,就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香港所有的權力都來自中央,中央給多少就多少。
3. 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事情當然不一樣。九七問題真的是一個問題來的,香港順利過渡不是必然的事情,本來是可以很不順利的。畢竟,香港人都是因為害怕共產黨而逃離中國大陸的人及其後代,要他們重回共產黨的管治之下本來就很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整個邏輯就要反過來:若果沒有對兩制的追求,香港人從一開始就不能接受政治上的一國。八十年代的香港人有沒有錯判形勢,或對形勢的實際影響力有多大,我們可再作討論。但最起碼我們知道,如果沒有兩制,一國難以談起。之後的《基本法》起草還有特區的成立,都是因為《聯合聲明》的存在所以才存在,事情應該有困有果。(順帶一提,《基本法》的條文有說明《基本法》本身受《聯合聲明》所約束,那些聲稱《聯合聲明》不再重要的說法是冇睇過《基本法》)
4. 就是這兩個觀點之間的差異,做成今天的中港矛盾。香港這邊的觀點,其實不難明白,現代政治學都不會相信任何自有永有的權力,管治的授權總要某種社會構成的過程。中國政府漠視這一點,之後就是無法解決的對抗了。而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既然沒有兩制,當然就可以同時否定一國,所以才會有港獨的說法。
5. 八十年代的時候,中國政府還覺得要對外開放,要與國際接軌。今天的中國政府,卻反過來認為自己的制度才是全世界最好,中國近年的發展成果證明他們才是天命所歸。香港的困局,是這個轉變的其中一個體現。換言之,這個基本格局不改變,中港關係也難有大變。

6. 對於香港的一眾學子,聽李飛講話,無疑是有點浪費時間,那些觀點不用花這麼多時間解釋。不如花這時間討論一下中港兩地對於人民和政權之間的關係有何理解上差異,更有利於理解《基本法》的實際意義。16/11/2017

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

民監署檔案1711218(國賊違憲當誅應必然 反動亂港稱建制派  匪說盜詞竊憲叛朝廷 賣港匪罪勾結黑幫)民監署訟王志明竊憲  罪挑釁港民組織黑幫(匪幫群聚,賣港無窮,禍國殃民。)
非法行為禍國殃港,此作為涉跨境犯案。香港有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也有基本法堂皇規則制定其中;非王志明的狂妄自辱言論背叛朝廷憲政策略。此稱黑幫勢力非法政權,基本法據歷史法定無瑕。所以民監署有責任也有權利、為捍衛港府政權有合法的保障,和港民的權利公有職責,及義務為基本法徹底實行而奮鬥。顯著港人有能力,也有責任,更加應該以「國責民擔」、「匹夫有責」的「家國不分」精神努力、效忠祖國,捍衛香港,擁護國憲基本法,向文明法治而邁進。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11/14-11:20宴請建制派 提廿三條未立法 王志民籲議員體現國家、建制、大局意識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晚(13日)宴請36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根據中聯辦網頁,王志民於晚宴上宣講中共十九大精神,解讀十九大報告對香港提出的「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並勉勵議員須「增強國家意識、建制意識和大局意識」。王志民又提到,香港至今仍未能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強調「在國家安全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雖然中聯辦網頁指王志民邀請了36位建制派議員出席晚宴,但多家媒體報導,被視為「中間派」的醫學界陳沛然亦有出席,更獲協調部部長沈沖在旁陪伴。
中聯辦網頁引述王志民於晚宴上表示,十九大報告中有五次提到港澳,次數和篇幅字數是歷屆黨代會報告之最,「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和習總書記對港澳的重視和關懷。」
王志民對建制派議員提出三點希望,第一,「在實際行動中體現國家意識」,帶頭了解掌握十九大精神,把握香港發展機遇;第二,「在履職盡責中體現建制意識」,以香港發展和市民幸福為己任,「支持幫助督促特區政府依法有效施政」;第三,「在團結協作中體現大局意識」,推動香港發展。
王志民:中央擁有全面管治權 才能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
中聯辦又引述王志民解讀十九大報告中所指「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王志民表示,正因為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所以才能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希望香港社會正確認識香港的法律地位和權力來源,共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提到第23條立法 王志民:國家安全上只有『一國』沒有『兩制』
王志民又提到,香港至今仍未能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不少影響以至威脅到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風險隱患尚沒有得到有效清除和防範」,強調「在國家安全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一國之內的任何地區都不應成為國家安全的短板、漏洞。」
2017/11/13-20:27【國際連結】美國國會通過跨黨派動議:批評中共打壓香港高度自治  五位跨黨派的美國國會議員在11月1日於眾議院通過動議,指出根據《聯合聲明》,中英雙方均須遵守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政策,這是十年來 #美國眾議院首次通過支持香港民主動議。 
它由民主黨的 Eliot Engel(紐約州)、Brad Sherman(加州)以及共和黨的 Steve Chabot(俄亥俄州)、Ted Yoho(佛羅里達州)和 Chris Smith(新澤西州)共同動議,重申1992年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為華盛頓對港政策方針,並承認香港在經濟和文化等方面均對於美國以及世界的持續重要性。 
議案又指出,儘管香港仍屬一個開放社會,中國政府近年一連串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其對香港作出高度自治的承諾,例子包括在2014年阻礙民主發展從而導致雨傘運動爆發、在2015年綁架銅鑼灣書店的有關人士,以及在2016年就《基本法》104條作出詮釋以禠奪民選議員資格等。
就著近日的政治形勢,決議特意提到羅冠聰、周永康和我面對上訴庭的判囚,以及未來五年因此而不能參與的不合理限制。
議案結論提出,公民權利、自由市場以及司法獨立為對於香港人生活方式最重要的元素,並須由中英雙方共同作出保障。

繼美國國會議員在參議院提出《香港人權民主法案》,我樂見國會議員於眾議院通過支持香港民主的House Resolution,但願面對中共打壓一國兩制的政治狀態,國際社會能夠增加對香港問題的關注。14/11/2017

2017年11月12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711217(再不努力香江無望  非法法法可行極端  無魂僵屍有魂野鬼  自賣香港憐憫無惜)民監署倡港民盡義務  職責衛香港護基本法
官是賊同匪似國寇,港官國盜聯邦亦亦、步步逼港倡尊極極至無法無天。觸犯憲政,破壞香港法法,毀滅基本法,破壞國譽侮辱中英聯合聲明;此非正道行為,就以官毀政、素來俗稱賣國反動集團的可行政權,依古國法例輕則除三族重者除九族。據歷史可鑑,多少許多類今日的香港黑道政權、樹立特區偽政,所施暴行政策治港。革除異己,惡法橫就,倡違反憲法,導暴政實施,逞偽政堂皇。故此港人努力不足,就目前困境不得解除。
2017/11/13-9:31教協支持施政報告的代價
施政報告致謝動議,林鄭成功搞掂,除了因為DQ六個泛民之外,仲成功爭取到三個泛民功能組別議員支持,包括教育界葉建源。表面睇致謝動議只是擺擺政治姿態,冇實際作用,但從中可以見到新一屆政府的管治方式,同時也會見到議會內泛民黨派陷入困境。689年代名副其實「衝出嚟X」,慌死北京唔知佢忠黨愛國,乜都出嚟噏一餐,扮做嘢,結果犯眾憎,令特區政府政治上陷於弱勢。北京中途換馬唔係否定689路線,因為强硬路線來自習近平,張曉明及689只是忠實的執行者。由於689政治能力低,強硬政策由他及梁粉落實,只會激起民憤,政治代價大,北京乃改弦更張。
中央之所以揀林鄭而棄薯片,因為林鄭不會挑戰強硬路線,會甘於扮演中央所設定的「市長」角色,並緊密地與「市委書記」中聯辦主任配合。至於薯片,北京擔心他出蠱惑,會講一套做一套。目前北京設定之劇本,是林鄭主理民生施政,政治工作由共產黨決定並執行,過往政治決策最後當然由中央拍板,但執行是由特區政府,中聯辦指揮建制派從旁協助。林鄭上場後特區政府連執行角色都減退。特首上電台表示開局艱難,正正因為強硬的政治路線仍然繼續,並且「加大力度」全力推進,林鄭言下之意,是這艱難極左局面,並非她可以改變,所以只能夠用民生政策去爭取泛民支持。我絕不懷疑林鄭在增加教育、房屋、公共醫療開支方面的誠意,因為在過去五年689執政年代,已經走呢條政治強硬、施政民粹之路。
葉建源會因為教育撥款增加而支持林鄭,但trade off是甚麼?大家要想清楚。初中歷史課綱諮詢、李飛直播入學校、愛國交流團、大學自主……這支持票反映了作為泛民中堅的教協政治上何其幼稚,北京定下的工作方式,是以民生收買民意,將政治工作外判,林鄭同這些「核突嘢」切割、不沾鍋,保持高民望。
只要林鄭在政治上保持低調,乜嘢國歌法、修改議事規則、初中歷史課程,均會迅速上馬,當初反國教係威係勢,政府表面退卻,其實最終已經全面收服失地並且長驅直進。泛民面對DQ、議會權力被閹割、完全失去了抗爭意志,而林鄭則用政策甜頭、界別利益來收編,十九大強調習近平對共產黨的絕對領導,共產黨對全中國的絕對領導,這精神也會在香港貫徹,當日被指為洗腦的「中國模式」會以「偉大的民族復興」改頭換面登場,成為初中歷史課綱,歷史成了政治宣傳,李飛入學校,明眼人一睇就知是黨交下的工作指示。
當林鄭一手軟,吹和解風,扮可憐,另一邊廂中共一手硬,互相配合分工,走位切割時,這政局已非689年代那種低水平操作,這五年的管治,將會為香港帶來根本改變!
2017/11/13-10:13以國家名義殺人  尊貴的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說「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前一天,我碰巧聽了一個納粹德國二戰時屠殺猶太人的講座。希特勒正是以保衛國家之名,以保衛日耳曼民族血統純粹之名,殺害六百萬猶太人。  講者是研究holocaust歷史的猶太學者,他甚至認為holocaust一字中文譯作「猶太大屠殺」並不妥當,因為「大屠殺」意味是「一次單一事件」,他認為holocaust殘酷程度比「屠殺」更甚,因為滅絕猶太人的計劃,乃組織周詳、精密部署、長年持續,更企圖隱密行事,毒氣室殺人之「工業化」與「自動化」程度,駭人聽聞,「大屠殺」三字,也不能比擬。  二戰爆發前夕,希特勒早已大規模抓捕猶太人,充公其財產。當時針對猶太人,還可以說是戰略所需,為了挑起民粹、激發國族感情,自然要製造敵人,希特勒才能塑造自己為民除害的強人形象。  問題是,二戰中後期,納粹德國四面楚歌,希特勒仍然念念不忘,繼續投入大量資源,運送猶太人到集中營,研究最有效的集體殺人方式,而且一直秘密行事。即是說,既花費戰爭緊絀資源,又不是政治宣傳,那為何要大費周張殺人?  這位猶太學者說,這是千古謎題,他的判斷,是出於希特勒個人的偏執,無理由可言。  歷史上慘絕人寰的悲劇,正是以國家之名行事。國家這巨靈,若不加約束無人監督,將會是一頭失控的巨獸。「以國家之名殺人不犯法」?為何就是說得出這種話的人,能坐上政協副主席「國家領導人」之位?泛起一陣寒意。
2017/11/12-16:17立場訊【國歌法】指過去有刑法具追溯力例子 梁愛詩:若現大規模侮辱事件 政府可加入追溯力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出席公眾場合時,雖然刑法是沒有追溯力,但以前亦有這樣的例子,故此若在《國歌法》立法前,出現大規模侮辱國歌事件,政府在提交草案時,是可以列明會追究立法前的行為,但她認為,目前情況仍然受控。
梁愛詩今日回應上周四再有球迷噓國歌,表示不希望有人利用立法前的空檔期,做出侮辱國歌行為。「通常我們的刑法是沒有追溯力,但以前亦都有這樣的例子,不希望市民在草案提交期間做一些違法行動,當然要睇影響有多大,如果影響不大的話,便可以立法後才制裁」,「但大家是否需要專登做一啲行為,令人覺得根本無辦法控制呢?如果在這期間有人仍然咁做,而傷害不大,我也覺得政府不會採取行動,令《國歌法》有追溯力,但法律上是可以這樣做」。
2017/11/12-11:29【國歌法】張建宗:執著諮詢字眼無必要 立法會已是表達意見平台  《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後,港府將展開本地立法工作,對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就立法作公開諮詢,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外界過份聚焦在諮詢,不是每個議案都有公眾諮詢,認為執著諮詢字眼無必要,立法會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並一定會開公聽會,個別市民或團體可表達意見,透過立法會已是好適當的平台。他又以全民退保的經驗,自己亦曾到立法會開了9個小時的公聽會,故是好有代表性的一個途徑。
對於建制派及民主派議員均提出修訂議事規則,張建宗表示,應留待立法會主席決定。政府會密切留意,又指議事規則有空間修改,如88(1)條可動議所有記者及公眾離席,認為是舊規則,未能與時俱進,故檢視無可厚非。
至於菲律賓突停批外傭工作證,張建宗指,當地只是暫停發工作證3周,並非針對香港,若有本地家庭有照顧小朋友或長者的特殊需要,會轉介非政府機構援助,如長者暫託服務、兒童日間託兒,又或起動社區褓姆,入境處在處理將到期外傭工作證時亦可彈性延長工作期限。他指,香港與菲律賓關係良好,香港的37萬外傭逾半來自菲律賓,故希望盡快恢復服務。
張建宗又提到,由特首領導的「兒童事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已於上月初召開首次會議。籌備委員會將於明日展開一連串的公眾參與活動,向關注兒童權益人士、非政府組織機構、教育界人士、家長及公眾人士收集社會的意見,討論委員會之功能角色、組成架構、研究檢討方法及公眾參與模式等,待收集意見後會進行仔細研究。
2017年11月12日上午6:25 倘球迷噓國歌 人大常委稱可憑錄影執法【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近年港隊多次主場作賽時都有球迷集體噓《義勇軍進行曲》(國歌),當《國歌法》完成本地立法後,康文署及警方如何執法備受關注。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於電台表示,為免影響球賽進行,將來警方毋須即時入場拉人,可待球賽結束,翻查有關錄影片段後再執法。
范太稱,本港檢控刑事罪行須證明意圖,如純粹因身體不適,或因專注於其他事情而忘了在播放國歌時站立,並非故意或惡意,警方亦不會執法。
質疑民主派製造恐慌
她續指,香港的執法及司法部門有足夠能力和經驗,不相信《國歌法》會造成冤案,現有的《國旗法》及《國徽法》,檢控數字亦相當少,質疑民主派提出的種種例子旨在製造恐慌,凡中央想做的事就反對,認為這樣對香港毫無好處。

對於民主派要求港府就《國歌法》本地立法進行公眾諮詢,范太認為並無需要,因現時無人反對立法,亦看不到市民很恐慌,認為即使再做諮詢,民主派都會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時「拉布」。13/11/2017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711216(歪法邪理休以國歌法 能為者敬能為本常道  狡猾多詐本自欺屬實  法法自是不能有何用)民監署釋義國歌法  淪倫有道何堪音亂
倡國歌本悲歌非尊嚴也尊敬,道在天象本象自然何必歪理在法法?心也有自有在心何來表示相同,立國歌法本是自欺欺人而自欺。別作國家無尚、若是民家又又如何?國家與民家有何分別?我與國和國與我有何可分?生不逢時和識無可譏、談不上尊嚴,也配不上尊敬,理在「民尊國敬」互相自有準則,何必法逼理由 、立法而自欺自辱?基本法有何用?國尊嚴在於「識民愛民」、而民為國誓死效忠「之於自然」,理由一條「水由天來地」自有「地水升上天」。因此,何必廢法令民討厭不休、不止、不絕?國無能人「理政 理法」,但港有能人阻止「非法 非為」。據然國家有能為成「自強 自大」,何來不「自敬 自尊」呢?坦說:香港不適宜實行國內法律,因為國內法律「五臟不配六腑」;有條無理之「法中有法」而可有可無,不宜符配香港面對世界「嚴於自我 尊嚴我自」的好風格楷模。就回歸廿年可見步步法律堪泥淤滯,令香港處在「自欺而欺人。面對世界的原則也一敗塗地,廢官輩出無窮、就港府政權全面落空,就基本法死於沉鳴菲非,喪權辱港千秋輝煌!香港出路何去何往唯獨在於等待。何故未能成就,等賣港匪自毀穴剿方可得就。如此看今朝「皇飛凰台非明鏡」,惜朝綱倫常不得「淚泣滴盈襟」。我坦言一筆糊塗非糊塗,抹不了廿年回歸的失敗,也描不上可憐的香江,更不能救回死亡的基本法和港府政權 更加不可救回香港的文明法。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年11月11日 上午9:50香港電台-港聞范太:部分人對國家有反抗情緒 凡中央想做的事就反對 
《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引起社會關注,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部分人對國家有反抗情緒,凡是中央想做的事就表態反對。她認為這個情緒可以理解,但認為對方應該考慮對香港有何好處。
被問到落實《國歌法》後,如果奏唱時不站立是否會被捕,范徐麗泰表示,如果奏國歌時,有人感到不舒服,「企唔到起身」,完全並非有意或惡意,相信不會入罪。但如果所有人都肅立,有人拉起橫額,大聲叫喊,就很難不令人覺得是無意。
曾任立法會主席的范徐麗泰在一個電台節目說,對於立法會昨日通過施政報告致謝動議,她認為是反映立法會正常化,議員沒有特別拖長會議,希望市民日後多些看到正常的立法會。
2017/11/10-15:45法律怪胎《國歌法》  大陸的《國歌法》要在香港立法然後實施,注定是製造政治災難的法律怪胎。
用法律去保障國歌得到尊重,首先是個範疇錯誤。《國歌法》講明,“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慷慨地說,一事一物皆有尊嚴,國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也不例外,儘管國歌填詞人田漢在文革期間被鬥跨鬥臭,死得毫無尊嚴,也姑勿論這個國家打壓異見者有多麼凶狠。
不過你要每個人對國家表示尊重卻是另一回事。尊重是發自內心,是基於對被尊重者的認知和感情,也可以是出於錯覺,但不是任何強迫手段可以造成。無疑,刑罰可迫人順從,做出“表示尊重”的行為,但這是出於恐懼、害怕,不是認同、尊重。如果尊重可以嚴刑峻法獲取,手持利器者向人求愛豈非也合情合理,無往而不利?
其次就是時空錯置的問題。《國歌法》第四條規定應當奏國歌的組織,包括“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在大陸,一黨專政下,一切政黨和人民團體的真正領導是中共,他們各級的代表大會當然由各級黨組主持大局,有關大會播國歌也理所當然。在香港,政黨和非政府組織不但數目繁多,更多的是獨立運作,他們的大會是否奏播國歌,全屬人家的事情。難道北京真想香港由民主黨到互助委員會,再由青年協會到社區會堂粵曲小組的周年大會都奏起國歌,非要染紅香港不可?
同樣,國歌若按該法納入中小學教育,相信難以覆蓋全部學校,因為香港國際學校的“愛國教育”(在他們來說是公民教育),從觀念、目標到方法,都與大陸那套有天淵之別。但這些國際學校可以豁免嗎?
目前香港的國際學校總共52間,有接近四萬名學生,當中沒有外國護照的香港學生佔兩成,因此若不在國際學校教國歌,八千本地學生將免受愛國教育,真不知如何解釋,但強制推行的話,大部份屬於外國公民的學生便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又未免多此一舉。
其實《國歌法》的立法目的,部份根本與香港無關。該法的五大目的之一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但不管這些價值究何所指,香港在《基本法》早已講明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因此灌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本抵觸國策,違背黨的領導。《國歌法》若要本地立法,有必要刪去這一句,但刪掉此句,豈非正式宣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在香港可以報銷?
無疑,最影響大家日常生活的,始終是奏播國歌時行為舉止應該如何。《國歌法》第七條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但沒有罰則,而第十五條則寫明後果,若“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當局將予以處罰,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在於,在香港不遵守第七條,是否如法律學者陳弘毅所說,不會受到懲罰,還是本地立法時才加上罰則,或把不尊重國歌的行為視為侮辱國歌,再依第十五條處置。同時,第十五條所謂“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包括些什麼具體表現,而電視台播放國歌,在公眾地方(如茶餐廳)電視機前的觀眾是否在場人士,因而受該法規管,特區政府必須認真諮詢港人意見,否則只會自找麻煩。
不過,以特首林鄭月娥至今的表現看,寧失民心也不失君意,北京今次趁機限制港人的表達權利,林鄭除了裏應外合之外,還會做些什麼呢?11/11/2017

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711215(不是他不尊本屬己莫為 天下無獨一和自私  富貴世上有獨由人號稱 人間是非多本自然)君不知己能別自欺  王法嚴政絕不擾民
民監署倡:「治民為民非凌民,侵民辱眾敗政亡國行為。」促法法無常可制止:「特區政權有範圍所晰,基本法百六條有規定。」人權自在天然賦實:「政由民本所以以民為最,國有法所限故不敗攻。」自然常識必須風行,否則類似目前:「香港特區政府政權自在,國法宜國內執法不適宜香港實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由中英聯合聲明的國際所承認產生,非由國家換代領導而隨喜好所能左右。」基本法嚴不可變,所有改變須由港人公認才可,否則違法違憲。以上所述可澄清誰是誰非,也可證明香港與中國之別。簡釋:「香港回歸有利香港繁榮與發展而為,非回歸中國而管死香港。原因,香港是中國的模仿,需要全國都變成香港的回歸含義」。
2017年11月9日 下午8:09游梁死線期限過無回水 立會將申請法庭裁決  【on.cc東網專訊】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10月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兩人追討薪酬津貼共186萬港元,入稟狀送達兩人後,兩人須在14天內歸還欠款或決定在法庭抗辯。據了解,本周初是兩人向立法會還款的「死線」,惟限期已過,兩人至今仍未向立法會「回水」。立法會將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裁決。
另外,除了游、梁二人,社民連梁國雄(長毛)、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同樣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4人同樣需向立法會「回水」行管會早前已就追討長毛等4人獲發的議員酬金及營運資金事宜,尋求資深大律師法律意見,但由於仍未得到回覆,故行管會仍需等收到法律意見後再作商討。
2017年11月9日 下午8:50議員籲勿藉空窗期噓國歌 或令中央想法有變  【on.cc東網專訊】旺角大球場晚上(9日)上演香港對巴林友誼賽,再有球迷在播放國歌時發出噓聲。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對於再有球迷噓國歌表示感到遺憾,又指各方已努力呼籲不要再作噓國歌行為,但仍有人不聽勸阻,令足總有機會再被罰款、停賽、甚至要閉門作賽,批評噓國歌人士「自私」及「損人不利己」。
梁美芬指出,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已通過把《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將進行本地立法,雖然港府表示《國歌法》不會有追溯期,但《國歌法》並非由香港主導去做,香港只是履行已宣布的全國性法律,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是基於中央與香港的互信,如有人在香港仍未立法期間,利用此空間去作出嚴重違法行為,可能會引致中央的想法有變,她呼籲大家勿再作傷害香港的行為。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亦表示,絕不認同噓國歌行為,但認為如要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就應該要處理如何執法、如何避免警民衝突的問題。他又指,《國歌法》條文部分並不適用於香港,如中小學教育國歌、要求電台、電視台播放國歌等,倘立法就要釐清哪些條文只適用於內地,哪上適用於香港,強調《國歌法》不應有刑事追溯期,望政府可進行公眾諮詢,幫助市民了解什麼行為是違法。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批評,噓國歌人士是專門搞事,質疑他們並非真的愛好足球的球迷,又認為與香港國民教育做得不足有關。對於香港屢次發生球迷噓國兩事件,馬逢國表示,其實國際球賽亦有不播放參賽地區的國歌,而只播放具代表性的著名民謠及歌曲的例子,如蘇格蘭等,但他認為,如足總因怕球迷噓國歌而不播放國歌,或會受到更多批評。
2017/11/9-21:52立場報道  港隊友賽巴林 舉中國國旗紅衣軍現身 球迷:港人噓國歌因抑壓已久  香港足球代表隊今晚在主場旺角大球場友賽巴林,惜負零比二。賽前有球迷噓國歌。有現場球迷向《立場新聞》記者表示,噓國歌行為是港人抑壓已久、對中國表示不滿的正常反應。另有一行廿多人,身穿同款紅色Polo衫的球迷在場中高舉多支中國國旗,部份人士戴上口罩,又指「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是他們舉國旗的原因。
港隊今晚八時在旺角大球場主場對戰巴林。賽事開始前,球場播放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發出噓聲,有球迷高叫「We Are Hong Kong」的口號與展示「Fight for Hong Kong」標語。《立場新聞》記者現場所見,有多個看台均傳出噓聲,有球迷用區旗蓋頭,背向球場舉中指。
東看台紅衣軍 多人戴口罩 有人意外倒轉國旗被責駡
在球迷數目較少的東看台,有廿多名穿上同款紅色polo恤的男子,同時高舉香港區旗及中國國旗,有人不慎把國旗倒轉。他們大部分為年青男子,部分戴上口罩。當中徐先生被記者問到為何高舉國旗,操純正廣東話的他用開玩笑口吻稱,因為「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爹親娘親不及毛主席親」,又說「唔駛理嗰班噓國歌的人,佢哋唔識貨」。賽場上出現葉鴻輝飛身撲救的場面,他們也有歡呼打氣。
被問到為何一行廿人穿上同款恤衫,徐先生先承認他們屬於同一團體,但被問到團體名稱時改稱是「朋友約埋」。在同行一中年男子指揮下,紅衣男子們一同拉開國旗區旗讓記者拍照,但一人因意外倒轉國旗而被中年男子指正﹑責罵。
港球迷:港人抑壓已久 噓國歌為表不滿中國
港隊球迷傑仔對《立場新聞》記者表示,噓國歌行為是港人抑壓已久﹑對中國表示不滿的正常反應,他又稱希望外界知道噓國歌的不止一小撮人,而是很多球迷的行徑。被問到怕否連累港足受國際足協懲罰,傑仔指這是他噓國歌的唯一考慮因素,又稱只聽聞噓對手會受罰,不明白噓己隊國歌都要受罰。

被問及國歌法即將在香港實施,傑仔表示「到時先算」,未決定立法後會否噓國歌。但他認為,即使政府以法例規限港人行為,但人的心態不會輕易改變,又指「香港不是北韓」,政府的高壓只會火上加油,令更多人對中國反感。10/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