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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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7101信不信由你狗比暴治政權統治者守信  騙了廿年再騙你卅年香港政府仍賣港)
民監署譏諷魔政論法  自是自非毀滅基本法
狗奴才當然麻木,狼暴政何囂不敢。腐敗政權本似爛屋一間,本涉賴皮狗一隻不虛食屎食糧,何憂本性清高低俗。香港特區政府豈能又如何,也是如此般般坎坷,港民慘無所望苦不堪言,悲欲惦痛難忍。如此敗類政權實在可惡!確實無能兼無恥!香港面臨國際非同小可,要精華可憫、理情兼備,大方得體、言行守信。豈能在一個何無絲毫的國度國土就無法無天的無惡不作、囂昂不忌破壞香港法治,坦然公開催滅基本法毀香港前途盡焉!
狼心狗肺都不如《基本法》第2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  2017/7/2616:33李少光曾諾基本法 20 條不會剝奪港人權利 袁國強今稱「法律不應成發展限制 應與時並進」政府昨日公佈高鐵站「一地兩檢」方案,律政司司長引用《基本法》20條,即港府可享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作為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內地口岸區」執法方案的法律理據,民主派議員痛批是「求皇上賜死」。工黨副主席郭永健指出,2007 年立法會討論深圳灣口岸設立期間,時任議員劉慧卿曾要求當局承諾「額外權力」不會剝奪港人權利,而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及後亦作出有關承諾。  2007 4月,立法會討論《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期間,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根據《基本法》第 20 條,授權香港特區在蛇口深圳灣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一事,有關授權決定,屬於全國性法律。其時吳靄儀、涂謹申及劉慧卿均質疑,有關做法是開立先例,令全國性法律無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就可在香港實施。  劉慧卿其時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公開表明《基本法》 20 條所授予的額外權力,不會剝奪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而李少光在該草案恢復二讀時亦作出有關表述。 「我希望在此強調,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可從中央獲得額外權力。特區政府行使的這些額外權力,必須符合《基本法》,並且不會,我再次强調,不會剝奪香港特區受《基本法》保護的權利。」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2007 4 25 日)針對引述《基本法》20 條的問題,公民黨陳淑莊昨日批評,要人大做決定再於香港立法,安排有如「割地」,又指要香港人主動簽署協議,決定割讓香港,情況有如港人「要求皇上賜死」。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員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則指,「其他權力」原應指「更大自主權」,目前的一地兩檢方案有違原意,形容「而家畀個權你自己閹自己。」  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在港台節目回應質疑時則指,《基本法》起草時沒有考慮有「一地兩檢」問題,又指自己絕對尊重《基本法》這份憲制性文件,但法律不應成為香港「平穩發展」的限制,強調「法律應該與時並進」。他指若方案違反《基本法》,他不會推出,因此「絕對唔存在違反良心嘅問題」。
基本法20條是一地兩檢法律基礎? 李柱銘嘲中央授權香港「自己閹自己」 張達明:開危險先例2017/7/26—12:39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引用基本法20條,中央可授予香港政府「其他權力」,認為是實行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出,原本「其他權力」應指「更大自主權」,「而家畀個權你自己閹自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現時駐港解放軍也要守香港法律,一地兩檢做法開了危險先例,破壞香港法律體制,「第日中聯辦話唔好咁多示威搞事,唔該租畀我哋,在中聯辦用內地法律。」  律政司袁國強指出,「一地兩檢」可按基本法第20條,由中央授權特區落實一地兩檢,最後做本地立法程序。基本法第20條規定,香港特區可享有全國人大、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  李柱銘指出,基本法同樣規定香港政府有高度自治權、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李柱銘說,袁國強確實可以引用20條「其他權力」處理一地兩檢,「佢啱架」,「但大家諗的(其他權力),是更大自主權 而家畀個權你自己閹自己。」  李柱銘又認為,即使中央向香港授予權力,「(港府)可以不用。」對於官員把一地兩檢說成「益晒香港」,他感到莫名奇妙,「成條鐵路中央話晒事。」李指出,既然港府指是由自己提出「一地兩檢」,應該自行收回。  李柱銘認為,律政司雖無意主動要求釋法,「打官司打到尾(人大)就可能釋法。」他提出,兩年後,如有人佔中,「會否將中環租予內地一星期,行內地法,唔使理基本法18*。拉晒啲人坐火車去大陸審。」  張達明:對香港法律體制破壞大   張達明指出,港府提出的一地兩檢自相矛盾,「(港府)鑽一個空子出來,透過(基本法)20條的授權,在香港範圍內,授權你放棄這個地區的法律,開了一個幾危險先例。」 張達明認為,這會是危險先例,「第日中聯辦話唔好咁多示威搞事,唔該租畀我哋,在中聯辦用內地法律,軍營過去為令香港安心,這樣高規格的用地,當年都是實行香港法律,都不敢話用內地法律。」  他感嘆,「今日基本法保障好似越來越細。」張達明認為,一地兩檢本來只涉及清關工作,「將內地口岸區變成內地法律,大家都要問,這是否解決方法?…是否反映中央對港有不同(方針)?其實軍營咁高規則,有咩事都是Call香港警方,由香港法院處理。」  張達明又反問,何以在部分民事在內地口岸區由港府轄權,「將香港法律體制破壞得大,鑽個洞之後再如何擴大,大家都唔知。」張達明指出,政府引用基本法20條,中央同時有釋權法,「佢一定合法」,正如中國憲法授予人民不同的權利,但沒有獨立法院,最終仍是不受制約。  張達明又提到,基本法223款,清楚指明中央政府各機構,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但今次西九透過20條授權,將223款整個窿出來。」張達明表示,現實中的悲哀,是不可透過法律來質疑這個決定,「(中央)話法律係點樣,呢個咪就係法律囉,你要去跟」。  *基本法第18條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26/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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