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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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0日 星期日

民監署檔案1707106(祇知賣港行為囂不道 如此特首罷官也何妨  香江天地港人自把持 不畏盜國賊蠻橫無良)民監署倡衛港法治  特首辭職芳名留世
無能治政賣港為榮,政壇腐敗流氓把政,地痞橫行無法無天。以基本法侵犯基本法、賤人風格昂揚自殘,此等人渣辭官留銘也罷!讓香港人自救香港!
引用文章立場訊2017/7/30-11:42斥反對者妖魔化一地兩檢 林鄭:若市民擔心可不回內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明白公眾對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的關注,但希望透過不斷解說釋除疑慮,她又批評有泛民及反對人士把方案「政治化」、「妖魔化」,將一地兩檢說法推到極端,感到有點荒謬。林鄭又指,在西九總站要經過重重關卡,才會到內地口岸區,若市民擔心「被人拉」,可以選擇其他返內地的方法,如飛機或汽車,甚或不回內地,決定權在市民手上。  她說,明白市民對「一地兩檢」的關注,因兩地的法律落差太大,這是事實,故從法律及運行效益的角度回應關注,但聽到有資深法律界人士說,行近高鐵西九站會被內地執法人員拉的說法,她完全覺得匪夷所思,認為普通人都不會這樣說,又指西九站要經過重重關卡,才能到內地口岸區。  她又認為,一地兩檢方案絕對不是「大石壓死蟹」,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是明白事理,不認為方案會「難產」。
2017/7/30-12:28梁美芬:基本法無說過不可做一地兩檢 人大有剩餘解釋權 任建峰:只有第三世界軍政府才這樣做  城市論壇今日討論一地兩檢,經民聯梁美芬表示,一地兩檢無違反基本法,因全本基本法沒有說不可以做一地兩檢,又指基本法制訂條文時或有不清楚的地方,但法律是有生命力,而全國人大常委是有剩餘解釋權。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則認為,將一地兩檢推到人大層次,就是令香港無得管,認為只有「第三世界小型軍政府才這樣做」。  梁美芬表示,全港絕大部份市民都想希望有一地兩檢,認為不應將重大民生議題政治化、將政治問題法律化,要看事件的本質,就是一地兩檢無違法一國兩制、希望兩地高速發展的本質,亦無違反基本法,認為大家不要嘩眾取寵地討論。  她又認為,今次無需修改基本法,是因為沒有一條法律條文,是不准一地兩檢。  任建峰則認為,將事件推到人大層面,就是令香港法院表示,全國事務,香港無得管,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早前說,有了人大決定,所有法律問題一一解決。他認為,只有第三世界小型軍政府才這樣做。他認為,今次要斟酌的是,以人大常委方式解決任何違憲問題,日後政府都可以使用這方式去達成任何違憲的事,這個才最值得擔心。  期間梁美芬多次批評任建峰,「你唔識得基本法,你係唔識得講」、「我諗你唔明乜係全國性法律,你唔可以咁狹窄去諗。」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認為,政府應就方案進行全面的公眾諮詢,讓巿民就方案的疑慮表達意見。
2017/7/30-16:33逾百名非建制民選區議員聯署 抗議一地兩檢方案 譴責18區議會主席騎劫民意  18區區議會主席於政府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同日便發表聲明支持方案,有民選區議員就在5天內收集到130多位民主派/非建制派的民選議員及增選委員的聯署,強調反對一地兩檢方案,並強烈譴責18區區議會主席騎劫民意,繞過各區區議會的恆常討論程序,在未獲議會的動議通過及授權下,聯署支持政府的一地兩檢方案,無視各區民選議員及巿民的意見。  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發起今次聯署,並獲130多名民主派區議員響應,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協、新民主同盟、街工等區議員。他們今發表聲明,指18區區議會主席多次繞過各區區議會發表聯合聲明,剝奪民選議員於議會內辯論表態的機會,過去的例子有2015年5月各區議會正副主席聯署支持假普選方案,2016年11月各區議會正副主席及建制派議員聯署支持人大釋法。  他們認為,律政司司長引用基本法第二十條指香港可享有全國人大及中央「授予的其他權力」以租借的方式落實一地兩檢方案,認為是一種自圓其說、強行合理化的安排,涉嫌違反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  聲明亦指,律政司司長指在西九高鐵站的「內地管轄區」 將適用內地法律,但本港法院會保留部份民事司法管轄權,做法離奇荒謬,欠缺法理基礎,違反基本法,是嚴重破壞香港法律體制的行為。  聲明促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各界能從務實態度檢視特區政府「提請中央授權局部性放棄自治權」此做法,反對損害香港法制自主性及違反一國兩制原意的一地兩檢方案。
2017/7/30-18:28【一地兩檢】指袁國強租房論「好錯」 胡漢清:點可以將自己地方的司法管轄權租俾人?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為一地兩檢方案解畫時比喻,「一地兩檢」猶如租客將其中一個房間租予房東,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今出席有線電視節目時認為,袁國強的講法在法理基礎是「好錯」,「點可以將自己地方的司法管轄權租俾人?」法庭亦未必同意。  胡漢清表示,租出司法管轄權,「肯定在法理上係好錯」,根據基本法19條,「你的地方就係你的司法管轄權,你今日租出去,法庭一定問你點解,佢未必同意。」  不過他在節目中又表示,《基本法》第七條訂明,香港的土地及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故此本來就有司法管轄權,根本不用向港府租借。  袁國強早前出席電台節目為一地兩檢護航時指出,香港土地由國家擁有,「一地兩檢」的情況如租客將其中一個房租予房東,「一個簡單例子,唔講基本法法律條文,業主租間屋畀我,發現自己唔夠(地方)用,問我『可唔可租返房畀我』,呢個權力可以有,情況好類似。」 

貼文者Kaiman Ma · 香港  胡漢清,你是個香港法律界的資深大狀.但是你有關<《基本法》第七條訂明,香港的土地及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故此本來就有司法管轄權,根本不用向港府租借。>的言論明顯是在混淆視聽及混水摸魚!. 理由係,國家已向全世界用文字承諾給予香港有50年的自治權.  如此在法理上,香港50年自治權的期間內凡香港的土地及自然資源只能是屬於香港市民的而國家完全無權佔用(舉例;國家就英治期的香港,九龍和新界的土地權屬和所有自然資源等的看待和處理,中國國家均無權插手和干預.).31/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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