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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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7日 星期六

938民監署檔案1909188(反動政權橫霸香江 罪行屢現屢兇屢殘酷暴  政匪黑警國匪赤盜 群湧獸行劣態如狼似虎)流氓統治地痞當權  官胡作非為民作反
民監署籲香港人,面對非法政權祇有抗爭不能退讓,理由:「如對野獸一般見解」才能趕走、方可安全!
2019/9/8-1:56立場訊:示威再遍地開花 大埔警拘多人 青年被打爆頭 沙田太子警胡椒噴記者  晚上多區都有市民和示威者聚集,其中在大埔墟站,有小量示威者破壞入閘機,防暴警場到場制服多人,其中一名青年被警方制服過程中被打中頭部,他倒地後頭部附近位置地上有大片血漬;另外警方將多名在站內的人迫到一間店舖鐵閘外,在場的人無反抗下多次被警員揮棍打中。  而在旺角警署一帶,晚上有大批市民和示威者聚集,示威者一度堵塞對開一段彌敦道,警方多次舉旗警告後,之後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其中一條警員操入位於太子的警察遊樂會,再次舉紅旗,向在場小量人士射胡椒彈;在警方推進期間,有在行人路拍攝的記者,在防暴警察要求退後的同時,被速龍小隊噴胡椒噴霧,在場記者不滿向警方理論,亦有記者指會投訴。  沙田本來在新城市廣場以投影機舉辦放映會,到晚上有示威者破壞港鐵售票機等設施,小量警員進站,多次射胡椒噴霧,在場記者亦中椒,之後警方試圖拘捕一名男子,附近的示威者就向警員掟雜物,最終警員將員男子押入控制室,並關上大門,及後防暴警察增援,示威者隨即散去;將軍澳站亦有人破壞入閘機,警方到場清空車站,之後在附近制服多人。
2019/9/8-1:12立場訊:警彌敦道阻拍攝 記者面部噴胡椒 記協:譴責濫用武力、惡意阻採訪  今晚警方於彌敦道進行驅散行動期間,在全無示威者之下,向在始創中心行人路上拍攝的記者施放胡椒噴劑,多名記者受傷。記協及攝記協晚上發聲明,譴責警方濫用武力及惡意針對記者阻礙採訪,又籲警方正視前線警員情緒失控及濫權問題。  今晚再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及彌敦道聚集,警方晚上 10 時左右,突然從太子站外沿彌敦道狂奔,並拘捕多人。在場記者拍攝時遭防暴警員驅趕,記者配合警方指示、退至拘捕現場的十米以外的行人路時,突然有兩名「速龍」警員向在場記者施放胡椒噴劑,多名記者被直接射中,當中兩人更被直接射向臉部,需要急護員治理。  記協及攝記協聲明指,現場附近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場記者亦都有出示記者證及戴上印有「PRESS」字樣的頭盔,容易識別。聲明又引述在場記者稱,其中一名使用胡椒噴霧的警員,在使用武力期間說「影影影咁鍾意影」。記協及攝記協批評警方對記者懷有惡意,行為近乎攻擊記者,並要求警方提供該兩名警員的警員編號,以便記者作出正式投訴。  事發後,現場記者對警方不滿,並與警方傳媒聯絡隊成員理論。有警員稱現場「兵荒馬亂」、又稱自己在場是「協助記者採訪」,批評對方「咁嘅態度」。  今晚警方行動亦多次波及在場記者。晚上有警員在太子警察遊樂會出示紅旗,又向記者舉槍及胡椒噴霧。在場警員又警告記者,若不走上行人路,便會構成阻差辦公罪。  其後在沙田站衝突中,亦有記者被警察的胡椒噴霧射中受傷,需要治理。
2019/9/8-0:03立場訊:沙田站內爆衝突 示威者擲月餅罐、揮雨傘救同伴 警噴胡椒拘多人  今晚沙田站爆警民衝突。晚上有示威者破壞沙田站設施,有五、六名軍裝警員於站內制服至少兩人,其後示威者撐起傘陣迫近,並用雨傘揮打警員。警員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其後又退至港鐵站一個房間。防暴警察其後進場,最後拘捕多人,包括穿著「議員監察」反光衣的禾輋社區主任李志宏。  今天晚上九時後,有小量示威者在沙田站試圖破壞設施,並在防暴警察趕到前離開。防暴警察一度於站內及 A 出口旁通道與市民對峙,其後散去。晚上十時後,軍裝警於沙田站內制服至少兩名市民,期間有示威者嘗試救人,有人向警員掟月餅罐、垃圾桶蓋等雜物,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在場記者中椒,但示威者撐起傘陣,繼續進逼。  之後有示威者包圍幾名警員,並用雨傘揮打,警員帶同一名被捕者退入港鐵站一個房間。示威者在站內噴滅火筒,未幾大批防暴警到場增援,並拘捕多人,包括穿著「議員監察」反光衣的禾輋社區主任李志宏。  港鐵今晚亦宣布,由於車內有突發狀況,沙田站關閉,東鐵線不會停沙田站。

2019/9/7-20:53立場訊:趕走記者的後遺症  昨天晚上到太子站外採訪,封了的站外有人貼上「奠」字,下面擺滿白花,有人燃點香蠟,向天撒金銀衣紙,也有人三躹躬,有人放下的紙牌上寫着「太子站恐難義士沉冤待雪」;群眾喊一個新口號:「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坐巴士到達現場的路上,我聽到一位大嬸在車廂裡大聲說道,「太子站的受害者已經被處理成為公海浮屍。」到達太子站後,一位中年女士帶怨氣質問在場記者:「八三一當天,你們記者為甚麼(因為警方驅趕)離開太子站?三條人命呀!三條人命呀!」在場記者無奈地沒有回應。  當天我沒有在太子站,因緣際會下,能夠趕到油麻地站,也拍下了幾位傷者情況,也能登上一片狼藉的車廂拍攝。但當日進行採訪也不容易,警察用身軀或長盾阻擋拍攝,登上車廂也在警察完成搜証後才有機會進行,第一批記者進入之後油麻地站的出入口閘門也被鎖起,遲到的記者也不獲准入內。  不過,油麻地站的採訪情況還是可以的,記者尚且可以逗留從較遠距離拍攝,訪問照顧過傷者的救護員,讓傷者的消息可以向外發佈。相比之下,太子站的情況非常特殊,警察在事發後,以涉事的太子站為「罪案現場」而把整個站封掉,從月台到大堂到出入口,一律禁止傳媒逗留,趕走所有在場記者,如同黑箱作業。  今天我出席中文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兼任講師,也是具備法律專業背景的資深新聞人劉進圖的「新聞法及倫理課」,討論在運動中各種涉及採訪的法律問題。劉進圖解釋,警察封鎖一個罪案現場,主要有兩大原因,第一,保存現場證據不被干擾;第二,保護受害人或疑犯的私穩。但封鎖範圍有多遠,是需要考慮「合理性」,不能「舞雷公咁遠」。  然而,過往甚少法庭案例,是涉及警方封鎖線的恰當程度。大部份情況是,由記者專業團體跟警方傳媒聯絡部門商討。劉進圖補充,封鎖線是否太遠,往往只能事後反映,封站的當下,記者能夠在現場做到的交涉效果有限。  但有一點大家較少留意到的是,封站效果表面上好像對警察有利,警察似乎能不在記者「監察下」工作,但問題是,如此Black Box黑箱操作,把記者拒諸站外,沒有獨立第三者在場拍攝紀錄,最後會產生一個負面的反效果,就是出現謠言的時候,官方根本難以澄清。  例如今次太子站是否有死人,即使警方、消防、醫護、政府多次大力澄清,坊間還是充滿疑團。令「死人傳聞」沒法平息,不單止因為大眾對官方失去信任,也因為警方當日做出趕記者出太子站的決定,如今對「警方殺人」的流言也沒有傳媒能夠提出當時在場第一身觀察的資料作為澄清的佐證。  所以,趕記者乃是讓謠言滋長的不二法門。08/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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