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民監署

2020年10月7日 星期三

1127民監署檔案2010173(反動政權非法行為 偽政當道侵犯實事求是 耍黑警成無惡不作 律政司違法亂紀無準則)民監署追究暴動罪來源 律政司警方紛推卸責任 賣港匪求榮禍患極端令港府行政步處艱難,此行為不得不究更需要公開犯法真相;目前黑勢力當道而且非法成立國安公署直接侵犯港府正常行政工作變成癱瘓現象,對憲法及基本法扭曲應用甚至引用成是非顛倒曲直真相,與政制、策畧及法治徹底變質成有名無實。就憲法及基本法毀於一旦,罪行責任沒人承擔,反動勢力不斷擴張成胡作非為;講政治一竅不通也無識無知成一派胡言,論政制祇懂摸著石過河,倡司法皂白不分,談法治猶如癲狗咬人,議道德絲毫不值,究良知禽獸不如,公道正義更無法談上。黑特首的品行世上無物比喻,她能力操行最適合的稱謂,是京官方便的夜尿壺! 2020年10月7日 上午5:45東方日報12港人偷渡案 傳飛服隊曾出動【本報訊】十二名港人今年八月廿三日乘船涉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有報道指政府飛行服務隊一架定翼機當晚曾經出動,並在十二人出發的西貢上空盤旋;政府昨未有正面回應事件,但指坊間一直有許多錯誤指控,希望市民認清。政府續指,不幸地有小部分人不放過任何機會抹黑香港政府、攻擊警方,以及製造不同事端等。政府指不會評論行動細節,只會重申,正如警方所說,港府在這宗案中是沒有角色,接下來的扣押、調查及之後很可能會有的檢控,只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警方:與行動無關 將繼續調查 警方則再三重申,十二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有關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警方並指,會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繼續調查案件。該十二人現正扣押在深圳,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上周通報批准逮捕該十二人,包括兩名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 2020/10/6-15;10立場訊:首宗國安法案件 將轉介高院審理 「光時」電單車手續還押《港區國安法》下的首名被告唐英傑,被指於今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遭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還押至今已3個月。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透露案件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11月16日再提訊,以處理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散庭後,被記者問到本案於高等法院會否設有陪審團,律政司代表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表示「未處理到呢度」。 控方今日有兩項申請,包括修訂控罪詳情,修改犯罪地點,將「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改為「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一帶」。另一項針對恐怖活動罪,則列出涉案三名警員。 被告唐英傑(23),被控兩項控罪,分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控罪指,他於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 另外,他被指在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政府或香港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令警員8260、2674及12197重傷。 案件早前提堂時,總裁判官蘇惠德以《港區國安法》第42條,及被告有不依期歸押風險為由,拒絕被告保釋。被告及後先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和保釋,但均遭拒絕,一直還押至今已經3個月。案件編號:WKCC2217/2020 2020/10/6-11;02立場訊:【港人送中】飛行服務隊當天疑曾監視12港人快艇 林鄭:警方無角色 不評論行動細節 12港人在中國被捕案件,《蘋果日報》昨晚(5日)引用飛行數據網頁表示,一架飛行服務隊定翼機在12港人被截獲前約5小時已從機場出發,往後數小時都在香港水域邊界附近兜圈,懷疑早已得悉快艇的行動。特首林鄭月娥今早(6日)出席行會前表示,不會評論政府部門的行動部署和細節,但她強調警方在事件上「無角色」,又重申事件的性質就是12港人在港已涉嫌犯案,但他們選擇逃避,並且在逃走過程中進入了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而且遭截獲,他們理應在當地承擔法律責任,呼籲公眾認清事實,不要接受社會上一小撮人就今次事件抹黑政府、攻擊警察。 林鄭月娥表示,不會評論政府部門的行動部署和細節,但是她重申事件的性質,就是案中的12港人在香港都有嚴重案件在身,包括涉嫌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製造武器及爆炸品等,「他們應該留在香港承擔法律責任,但最後選擇了逃跑」,並且在逃走過程中非法進入了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而且遭截獲,他們理應在當地承擔法律責任。 林鄭又說,留意到社會上一小撮人不放棄任何機會去抹黑政府,攻擊警察。她重申,不會評論政府部門的行動部署和細節,又強調香港警方在事件當中「並無任何角色」,她期望社會大眾能夠看清事件真相,讓社會可以繼續向前,形容如果繼續纏繞在這些抹黑當中,對社會並不健康。 2020年10月4日下午8:17美國對警十一拘逾80人表憤概 港府批作不負責任評論【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在10月1日多區遊行集會中拘捕超過80人,美國國務院對此表示憤概,指出香港穩定繁榮有賴於集會及言論等基本自由,事件表明港府和中共合謀剝奪港人自治與自由。港府則對有關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警方的拘捕行動完全合法和必須,以維持社會的秩序和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美國高級官員持續持「雙重標準」對特區的執法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評論,着實令人遺憾。發言人指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遊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可為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權利等需要,以法律加以限制。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如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他/她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沒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後果。作為執法部門,當出現任何違法行為,警隊會嚴格按照適用的法律採取行動。警隊一直並會繼續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所有案件。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發言人指,自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有效地保持香港繁榮穩定。香港在法治方面的國際排名亦一直名列前茅。發言人又補充說,中央政府已多次表明,「一國兩制」的方針會在特區準確及全面落實。特區政府提醒美國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外國政府應停止危言聳聽,並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07/10/20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