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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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

1054民監署檔案2003020(香港淪陷主政至喪權 都因行政失職所造成  今昔不能往過需自救 倡職責履義務除偽政)不為香港生必令香港死  不履昨天責更成今日亡
出賣政權高官所為,違法亂紀執政者履,知法犯法濫權者當,香港淪陷成今日的地步「行政沒政權、民生無責權」自然成就反動派政權的欲所慾為,一眾黑道勢力形成自稱為建制派、其實是堂堂正正的反動派偽政府,也稱赤匪也號國匪也名賣港賊。民監署證:所言敢當職責承擔也果斷追究責任行動;理由一,這群狼心狗肺結黑謀私的黑勢力已成與民作對,與法舞弊,與政弄權成禍港行政的真兇真患。就事實,這等不倫不類的流氓地痞無不猖囂成禍害香港行政至極端地步;黑特首黑高官黑法官無所不在,執政毀制度,行政不履責,施政成出賣無不可效,謀私結黑糾匪賊充當港府偽政。
2020/3/11-10:54立場訊:當戴耀廷也說「法治已死」,意謂著什麼?  戴耀廷在臉書直指香港「法治已死」,這對書生來說非常震撼,甚至認為是件歷史大事,香港人必須記住。  沒錯,這半年多以來,大家經歷大大小小的打壓、警暴、無理拘捕,很多人心中早已宣判「法治已死」,所以大家才會不斷拿「Over my dead body」這句楊岳橋說過的話來嘲諷他(楊今天在港台節目「視點31」重申他無能力宣佈法治已死)。  但戴耀廷不同。他身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亦曾出任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 8 年,主要研究範圍之一正是 Public law ,曾出版多本書籍及論文論述法治、憲政、憲法等問題,可說是這方面的法律權威,要從他口中說出「法治已死」,等同於牛津法律系教授公開話「英國法治已死」一樣,足以記載於史冊之中。  戴耀廷自雨傘運動以來,一直受到廣泛的輿論批評和政府打壓。他不但因公民抗命而坐監,亦可能會被革除港大教席,在面對如此艱難的個人困境下,他仍未說出一句「法治已死」,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在法律界和學術界地位,知道這句話的份量,不可因個人榮辱和主觀認定而貿然說出這震撼彈。  大家只要一睹法律界對於「香港法治」這問題上的隱晦表達,便能理解戴的勇氣。即使相對敢言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最多亦只是說過「如果警方有系統地違法,甚至被上級包庇,情況會令人擔憂,因為無其他情況,比不負責任的政府向公眾施暴更蠶食法治」— 雖已觸及問題核心,但仍未宣判法治死亡。  很多人不知道,20 多年前戴耀廷是推動基本法和人權的公民教育的先驅,甚至特區政府因其這方面的貢獻而頒授過「榮譽勳章」給他。這勳章對現今中央政府和特區絕對是個尷尬非常的東西,所以曾有評論要求政府褫奪他的勳銜。  戴耀廷由「推動基本法公民教育」,到「違法達義」、「公民抗命」,到今天的「法治已死」,究竟他是怎樣判斷香港的法治處境?除了他提出的著名「四個層次論」可窺見其答案,其實戴亦在 2007 年寫過一篇學術論文 [1] ,刊登在劍橋的 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在此論文裡,戴以香港為經驗,提到如何更嚴謹的測量某地的法治程度。他提出了七大指標,包括: (1). 法律的基本要求、(2) 國家受法律管治、(3). 反對專斷權力的規則、 (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5). 公正執法、(6). 司法公正、 (7). 程序正義。  這些指標都是國際公認的法治標準,究竟現今政府及法律系統怎樣嚴重違犯了相干的準則,戴才會敢於公開宣稱法治已死?書生希望在之後的日子裡,嘗試用學術角度論證這點,目的是令國際及文宣戰線發揮作用,使得我們更加有理據堂堂正正指出法治具體死在哪裡。大家敬請留意。
2020/3/11-0:30立場訊:去年區選葵芳多出 60 「幽靈選票」 選管會:事件嚴重或涉違法,交執法機關跟進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10日)公開上月 24 日,由選管會呈交予行政長官林月娥有關去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的報告書,提到有選區的票站主任或工作人員犯錯,部分個案已轉交執法機關跟進。報告書又指,去年的選舉,向選管會、選舉主任、投票站主任、警方及廉政公署等五個機構投訴的個案達 48,739 宗,創歷年新高。由警方處理的投訴個達 996 宗,不過經調查後被裁定投訴成立的只有 1 宗;廉政公署處理的 550 宗 個案,更暫時沒有投訴成立。兩個執法部門仍然繼續調查 979 宗投訴。  報告書公布 32 宗具體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一宗是葵青葵芳選區,其應點算選票數目(8,029 票)與實際點算出來的數目(8,089 票),相差 60 票,經初步調查,仍無法確定選票數目出現差異的原因,不能排除涉及非法行為,已把個案轉介至執法機關調查。  選舉事務處已發信通知該選區的候選人有關事件,並提醒可根據《 區議會條例 》第 49 條提出選舉呈請質疑選舉。報告指,有關點票站當時並沒有候選人要求重新點票。葵芳選區由街工梁耀忠以 4,766 票勝出連任。  選管會就上述事件,批評投票站主任不熟悉工作守則,沒有遵從既定程序處理「損壞」選票,犯了多個錯誤,包括不正確地安排在發票柜櫃枱補發新的選票予選民,以及在收 回的「損壞」選票上錯誤批註了「 重複 」字樣,導致統計投票人數和選票結算表上的數字出錯,

另一宗是在觀塘區議會安利選區點票時,發現一張來自港島東區區議會翡翠選區已蓋印選票。選管會報告指在安利選區出現的東區區議會選票,是物流署人員進行品質檢查時,錯誤換上另一選區的選票所致。  選管會調查顯示,工作人員檢查安利選票期間,發現有兩張選票因印刷質素問題需要更換,其後錯誤地替換了兩張屬翡翠選區的選票,並將之與其他安利選票一併釘裝。  報告引述物流署指,當時在同一張工作枱上,先檢查翡翠選票,然後再檢查安利選票,因此在檢查及更換安利選票時,「可能工作枱上還放著翡翠選票,工作人員可能因時間緊迫而出錯」。物流署其後將選票交予選舉事務處,該處內部檢查亦無察覺安利選票有問題。  選管會形容「事件嚴重」,建議物流署檢討印刷及檢查選票的工序。  約 4.9 萬宗投訴 警處理近千宗暫僅一宗成立  截至今年一月八日, 投訴處理期結束當日,選管會及選舉主任從直接投訴和轉介,分別接獲 36,221 宗及 10,972 宗個案。已處理的個案中,沒有個案被選管會裁定投訴成立,而選舉主任則裁定 4,454 宗投訴成立或部分成立,並向違規者發出合共 1,575 封警告信。選管會及選舉主任餘下尚待調查的個案仍有6266宗。  至於警方處理的近千宗個案,只有一宗刑事毀壞案件被認為投訴成立,並已提出檢控。選管會在報告書指,投訴之多是歷年最高,而且增幅驚人,當中有不少涉及刑事毀壞、暴力行為,以及恐嚇的投訴, 達 1,458 宗。另外,大部分投訴涉及 票站安排(21,335宗)、選舉廣告( 8,983 宗)、與投票有關欺騙行為( 2,629 宗),以及投票安排( 2,313 宗)。11/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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