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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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970民監署檔案1910220(法官無識構成無道 有法脫離理據背逆何用  偽政權警充當打手 政權民權一敗塗地禍港)德政來不易民官相當  賢能求更難明政法正
無道令悲倩不堪設想禍患隱憂,鄭月娥授黑警掀罪行揭幕!
引段文:東方訊11日上午5:45:反修例風波蔓延至校園,學生被捕比例亦有上升趨勢。政府昨召開跨部門記者會,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由六月起至昨晨五時,警方共拘捕二千三百七十九人,當中三成二,即七百五十人為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一百零四人更是十六歲以下,形容數字令人震驚及痛心。有學界指學生心智尚未成熟,質疑有人別有用心,興風作浪,將「黑手」伸入校園,鼓吹青少年上前線,擔心未來會有更多學生參與暴力行為,賠上前途。  修例風暴已持續四個多月,九月開學後示威抗爭未見平靜,《禁蒙面法》上周六凌晨實施後,大批示威者周日在港島及九龍多處地方大肆破壞,警方單在周日已拘捕約一百人,涉及非法集會及蒙面等罪行,當中學生佔整體被捕人數六成,包括中一至大學學生,其中網上有短片流出,一名十二歲女生在銅鑼灣鵝頸橋一帶被捕時情緒激動,身體發抖,令人痛心。
2019/10/10-22:09立場:旺角衝突成時代先驅,梁天琦成運動精神領袖  9/10 高等法院   五百人排隊旁聽,到場守候,多名中學生請假戴口罩到場「戴口罩唔係驚被點相,而係要表態反抗」  梁天琦、盧建民、黃家駒就旺角衝突案上訴。梁上訴刑期,盧黃上訴判罪兼刑期。  民眾聞訊紛赴高院聲援,逾百人塞滿庭內庭外,其餘數百人則佈滿法院四周,最多人守候車輛出入口,等囚車進出時向被告打氣。  眾多學生穿著校服戴著口罩,不少人是特地請假前來。  兩名中四學生說:「天琦為咗香港人坐咗好耐監,請半日假唔係好大嘅事,等佢知道有班人支持佢。」  至於阿軒、浩仔、七號仔都是同校同學。  「我希望梁天琦可以快啲出嚟成為我地領袖。」  「我由反送中運動開始關心政治,上網搵番香港發生咩事,原來除咗雨傘革命仲有魚蛋革命。梁天琦好吸引,佢唔單止係領袖,仲會同群眾打成一片,一齊反抗。」  七號仔正讀中六,當日校內活動會左右 DSE 分數,但他依然請假過來。  「香港嘅文化正被大陸扼殺。梁天琦佢地為咗保護小販同捍衛本土文化,不惜承受暴動罪嘅代價。身為香港一份子,我地要學習佢地嘅精神。」  唐伍郭曾四位同學,雖就讀不同年級卻結伴而行。  「係梁天琦教識我地要勇武抗爭。我地犧牲一日半日嘅上堂時間過嚟聲援,係要俾大家知道唔止成年人,仲有一班中學生都非常支持佢。」  「好開心見到咁多手足。三位被告都係勇武嘅代表,希望打氣場面能夠打到強心針畀勇武手足,我地唔會離佢地而去。」  所有受訪學生都戴上口罩,然而多數人的動機卻在意料之外。戴口罩並非為免露面,而是刻意表態。  「蒙面法唔係經立法會立法。政府動用緊急法推行蒙面法,但又話唔係緊急狀態,我覺得佢好矛盾。」  「唔可以政府話乜我地就乜,我地有自己立場。當政府係暴政,香港人唔可以服從,當冇事發生過。」  「戴口罩只係象徵,象徵依四個月嚟一直守衛嘅精神。我地戴口罩係戴俾人睇,原來有好多人反對條例,戴口罩啦。」  「蒙面法其實係不智地無理取鬧。我地本住道德同良知,違抗依條法律係犯法,但冇犯罪。我地著住校服都唔會驚,戴口罩亦唔係驚被人點相,因為我地係表態去反抗。」  辯方律師披露梁天琦聽到眾人的歌聲和口號,然而入獄後的他相當斂抑,沒有置喙一語評論。

2019/10/9-20:32立場訊:新港城5保安被捕 楊岳橋批警製造寒蟬效應 何俊仁:不應郁下就拉人  防暴警周一強行推開大門進入馬鞍山新港城中心並制服一名男子,過程中多名保安員曾阻止警方進入商場。警方以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名,拘捕 5 名保安員。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質疑,警方是否「日日在鬧事?」,有否看清楚相關案例才作出拘捕。立法會前議員、律師何俊仁則指出,前線警員應在現場與保安清楚解釋事件及溝通,而非「郁下就拉人」,否則是與全港為敵。  楊岳橋指.關於警方進入私人處所的拘捕,有兩個相關案例,其中一個為1984年的案例,他指「如果警方當時未出世,唔該返去讀下書先」,相關案例指,如警方須進入私人處所進行拘捕,必須要清楚指出被補人為何人,而不能隨意進入私人處所,再以調查的名義進入,此舉完全違反案例及違反香港的法律精神。  另外一個則為2005年牽涉阻差辦公的終審法院案例,該案例指部分情況可不被視為阻差辦公,包括人士保持緘默的權利或希望向警方作出一些澄清,包括解釋相關事件、想問清楚警方要求他要做些甚麼,或希望說服警方指警方可能出錯,終審法院清楚表明這些情況均不屬阻差辦公。  楊又認為,保安有可能非常清楚法例,才阻止警方進入私人地方,他反而質疑警方是否了解案例列明的執法限制。他提到,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及譚文豪均以阻差辦公罪名被拘捕,最終律政司最後清楚指出屬錯誤決定,並正式撤回拘捕,他質疑「依家警方做咩,幾個禮拜前嘅錯誤警方無學習?唔識案例自己返去睇案例,睇清楚案例先好作出拘捕。」  他指出,這宗案件或今次拘捕客觀效果是警方想製造寒蟬效應,給壓力予港九不同商場嘗試盡忠職守的保安,「希望透過這些拘捕令他們害怕及恐懼,警方這樣做當然是錯誤。」  前立法會議員、律師何俊仁接受《立場》表示,如果新港城中心並非私人地方,而是半開放空間,情況則較為尷尬。雖然根據《警隊條例》,如果涉案地方被目擊有罪案發生,警方有權毋須法庭手令便可進入執法,但他認為前線警員事發時應該即場與相關保安解釋條例,要求對方向公司的法律代表索取法律意見,而非「郁下就拉人」及「靠惡」,否則是與全港為敵。  何又指,相信該些保安亦並非有意阻礙警方工作,而只是履行工作責任,至於這可否視為案件審訊時的合理辯解,何俊仁則認為未必,因要視乎事件發生時的詳細情況。  地政總署資料顯示,新港城中心商場二樓的天幕廣場,實際上為一個佔地20,000平方呎罕見「公眾室內廣場」(Public Atrium),而非較常見的公眾休憩空間(Public Open Space),故該中心是否屬於私人處所或有待斟酌。10/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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