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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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903035(狡官理腐情舌敝脣焦 法理不外實事求是中  偽政極權何理能依法 違法亂紀猖無道無能)特區偽政猖獗弄權  官賊賊官根本相同
「輕舟齊御覓新舵,破浪翻騰渡劫波,驚風密雨須毋懼,和衷共濟創巍峨。」官賊賊官本相同,違法亂紀也何妨;官官相護偽政規,國賊掌舵賣港瘋。狡官爛舌唇欠妥,千言萬語無據可;政賊赤匪賣國愛,利益冠頂誰奈何?

2019/3/11-9:41立場訊:退休前談檢控決定 廉署執行處處長:與律政司有商有量,外判與否是程序而非公義問題  前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涉及收受澳洲企業 UGL 5000 萬報酬而未有申報,廉政公署經過多年調查後,律政司最終在沒有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下,在去年 12 月中宣佈因證據不足而不會起訴梁振英。將於明天開始退休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朱敏健在退休訪問時表示,考慮控告的核心是證據,其他都是程序而已,「如果我們信納廉署和律政司都是純粹以證據決定的話,那外判不外判,找幾多人做甚麼東西,都是程序上問題,而並非公義問題。」  他又指如案件證據不充份,「巧婦難為無米炊」認同公眾提出質疑是可以理解,「公眾的疑問,會否是疑問程序?而非案件核心問題?」朱敏健亦指在廉署近35年歲證月,從無遇過一些案件他認為要檢控,而律政司反對最終沒有檢控。  朱敏健 1975 年中大畢業後,先當了3年地理老師,1978 年加入廉署成為調查主任,期間曾參與協助偵破佳寧案。他在 2010 年 7 月離開廉署,2011年 1 月加入監警會出任秘書長,5 年 8 個月後,在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離職後,重返廉署出任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是廉署史上唯一一名離開轉往其他公營機構後,再重投廉署的首長級人員。  他在退休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可以談廉署一直謹守的大原則。  直言廉署和律政司一向「有商有量」  朱敏健指法例上所有廉署案件如要起訴,都要經律政司決定,廉署從來都不會自行檢控。他指廉署和律政司的工作關係是「有商有量」,雙方有詳細商討,「我們有爭拗。拗,不一定代表我們不同意結論。拗是在甚麼情況爭論呢?正正就話大家對證供......你先要有證據先,無證據就無得拗。如果單案有證據,證據的比重應該如何衡量、證人證供可不可信,或者應否再做一些行動來獲取更多證據等等,這些和案情有關的行動細節,大家是有不同演繹,係可以拗。」但最終如何決定勝負,朱敏健指要看哪一方提出的證據是更加符合現有法律,「如果某一單案件呢,廉署是不同意律政司的討論,如果去到咁極端呢,我都可以話畀大家聽,咁單case就唔會完......兩個部門繼續傾。」  至於是否須取得獨立外聘大律師的法律意見,朱敏健指自己過往曾參與過的案件,部份有取獨立外聘大律師法律意見,但他指出外聘與否是由律政司根據個別案件的整體性質因素而考慮,「並非一般規矩」。朱敏健又以「巧婦難為無米炊」形容檢控時情況,「如果你有個案件本身是證據不足,你不會想像到你畀律師 A,律師 A 就話會唔告;我忽然找律師 B,律師 B 會話告;其實我呢個真係未見過。」他亦指律政司指出取得外聘法律意見時,考慮的因素其實都是證據以外的因素,「即是話外判(聘)與不外判,唔係講個證據(是否充份),你首先都要有證據先得!如果無證據,外判也好、內判也好,你畀我睇好,其實都係程序啫,最後的結果我唔相信會有唔同。」  亦有意見指,廉署亦可就不提檢控,向公眾解釋,朱敏健就認為,解釋其實也是基於涉事者身份,「點解牛頭角順嫂果單貪污案又唔向大家公佈?唔告果單case可能當事人都有疑問:單單case唔告你又唔講畀人聽點解唔告,為何牛頭角順嫂就無人問,有一些人就忽然間告或不告都問,是否大家其實就是考慮那個人的背景?但我正正就是話,我廉署唔諗喎!對我們來說是無分別的。」他重申,考慮控告的核心是證據,其他都是程序而已。  重申調查中案件永遠不會評論  他指廉署近年透明度增加,例如經審訊案件的新聞稿,「我們不大選擇來出(稿)!」而對於每一個敏感議題,高層內部都有討論可不可以回應,「現在我們都有檢討,每一次這些議題出現,究竟我們講唔講?究竟我們講幾多?我們每一次討論,我們唔係一本通書(睇到老),本通書掉了。」朱敏健明言,希望在許可情況下,盡量和傳媒溝通。但對於調查中的案件,廉署不評論的傳統永遠不變,「UGL咁多年你(廉署)都唔回應,對嗎?我們原本話(廉署成立)45年來,廉署密密實實的基本原則亦都不變,具體來講的話,在進行中的案件,我們永遠都不評論,這是我們永遠不變。原理係好簡單,係唔可以評論,唔好理單案件是什麼,係唔可以評論。因為如果你一評論A案件後,以後有B案件、C案件呢?你都要繼續評論。」朱敏健指這樣對受調查的對象,以及案件調查的可行性都會有深遠影響。  指胡仙案不起訴是源於公眾利益而非身份  在回答前綫調查人員近年會否感到壓力,朱敏健就如此說,「結果不盡如人意,這個我們無辦法,但我們真是以證據為本,我交到呢樣嘢出來,已經是做盡咗,廉署角度如果有得做,我們會繼續做。無一宗案件我們可以私自結案,係唔可能。」  廉署每宗調查案件都要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朱敏健指委員會是具公信力,「......委員會的組成,你望一望,有無可能這個組合人士會不聞不問,或甚至乎話同廉署、律政司打龍通,將一些案件無端端冚咗佢?」他指大家只要客觀看看委員會成員的背景,自會明白。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亦會擁有全面訊息,包括案件報告、律政司意見等,委員會可以表達意見,包括同意或不同意,「所以每一單案件,我們到最後如果話決定不採取行動或檢控,除了廉署、律政司,還有一個客觀的審查貪污舉報委員會,他們是獨立的、他們亦看到(案件)內情。如果他們有意見不同、他們會提出。」  不過,律政司確有決定不檢控涉嫌貪污舞弊者的記錄;回歸後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任內決定不檢控涉嫌「篤數」的星島集團時任主席胡仙,她當年在立法會時承認,認為如果起訴胡仙,令星島集團結業,會影響很多人失業。朱敏健終於肯提及個別個案,「據我理解,當時不告的原因是公眾利益,呢個係一個認可告與不告的考慮(因素),呢個唔係考慮個人身份。」  重返廉署因白韞六邀請  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後辭職,自言原本只是「剝花生」的朱敏健,收到廉政專員白韞六邀請,重返廉署。他指事李寶蘭離職,引發其他主管級調查人員離開,令人對廉署有質疑,他理解外界睇法,亦承認當時前綫同事亦有疑問,「但只要疑問有解答,大家開心見誠,話畀佢聽理由,他們就會諒解。」重返廉署工作多3年,他強調廉署無變,「我們無走樣,只會越來越好。」朱敏健自創一首七言絕詩贈與廉署,「輕舟齊御覓新舵,破浪翻騰渡劫波,驚風密雨須毋懼,和衷共濟創巍峨。」  廉署早前公佈,執行處助理處長何景揚將於明日起署任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對於繼任人,朱敏健笑言已將16字真言相贈,「大膽創新,小心落實,通盤考慮,吃苦如蜜。」退休後他坦言仍有志於公職,待休息後會考慮有興趣的邀請,但自言對加入商界沒有興趣。12/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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