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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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901002(追究特區偽政當道行為 特首高官就責承擔  基本法監督權歸還港人 前科罪行一律懲處)守護港府政權民責  緝捕狡官全民擔當
民監署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敬告信:(內容如下)
1 特區政府是香港人的政府,必須守護政權與民相結合而作出監督基本法;
2 基本法是履行憲政的責任和效能,是強制京港兩政府必須嚴格執行條文;
3 香港回歸潛不信用,而成立中英聯合聲明,所訂出基本法160條防止背叛;
4 四特首失職,出賣基本法的監督權予京港兩府濫用該法成偽政行為違憲;
5 京港兩府非法政權破壞香港政制和法治,以釋法DQ確認書惡法屢襲香港;
6 反動法制(國家安全,國旗,國歌,融合國家,一地兩檢,愛國論)邪調禍港;
7 國賊違憲(侵犯港府行政成黑道治港事實,跨境犯法直接操控選舉)制度;
8 兩府非法政權違法亂紀,戲弄剝奪港人義務責任、守護基本法和港府政權者嚴打和抹殺以烏有虛名暴動擾亂治罪入獄,而稱為(港獨)虛名陷害香港。
港府反動政權惡極夠狠,令港無禍不臨(公民廣場屬港人發表意見埸地)豈能綠化之理?
香港民監署02/01/2019/12:12寄給 立法會秘書處、 律政司、 申訴專員公署、 特首辦公室、 政務司、 政制事務局、 終審法院、 公務員事務署、 警務處、廉政公署、保安局
致九位主宰首席高官啟(關於直接「充實證據」以方便見證,而引用轉寄方式檢控香港偽政當道行為。)
民監署就追究「基本法主權的監督責任」以職責、可行承擔與公民義務履行,對港府行政實施監督與京聯絡追討可行措施。不得特首以「收悉、備悉、沒有補充、沒有回應、沒有評論」作為公開拒絕應有責任;以自欺欺人而自毀港府「政權、民權」成一無所有付諸國賊任宰任割任侵犯,破壞「一國兩制制度令祖國統一毀於一旦」。證據如下:
證一:(民間苦何人知 高官行政濫權濫法令港廢弛  兩鄭禍糾纏癡 勾黑道戀國賊無惡不作維持)不守政責助國妖禍港  狡猾赤匪保烏紗賣港
民監署證行政穩健在於政制法治文明,否則民反難免;就特區行政工作以賣港為榮此政權本涉反動行為,就基本法主權於監督責任予民所擁,但被被監督者(港/京偽政)濫用侵犯,港人就基本法所響應職責承擔追究何來港獨?
證二:(無識理政盜國行為 理釋 (道吾好賊道惡師)  誤國害民稱(國賊) 無能無德不賢不聖賤人)德治天下國泰民安  妖魔理政民不聊生
民監署倡港府別自毀行政作孽,必須堅守(十不能兼不得)、(九必須兼自強) 一,不能出賣香港不得失職求榮;二,不能違法亂紀不得任由釋法;三,不能自毀政制不得自潛犯規;四,不能任賊犯港不得讓匪干政;五,不能赤匪身份不得惡法襲侵;六,不能勾結黑幫不得損港公帑;七,不能非法立偽不得旗歌安愛;九,不能國賊當道不得偽憲禍港;十,不能融入騙局不得跟隨自危。 1必須討回基本法主權歸還港人自強管理應有責任和制度; 2必須堅持基本法準則範圍條例自強守則常規不受侵蝕; 3必須有統治能力者當特首自強香港國際憂勢地位; 4必須拒絕非法權威橫行香江自強發揮獨立自主制度; 5必須以基本法本地法事實施政自強執行維護香江;  6必須港府官民團結一致自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果敢承擔應有責任; 7必須面向世界文明和衷治國風範自強識別獨裁暴政; 8必須以港為家以國為責自強中華民族歷史文明偉大; 9必須強調普選賢能者履行政長官自強香港與祖國有別國際地位憂勢充份利益自我國與民可親。
證三:(香港回歸敗而不復蘇 由港府無能特首造成  魔政由被監督者當道 就無惡不作橫禍香江)十惡行為禍港廿二年  行政成偽政赤匪造就
統治港府行政不得以偽政行為可行,不得(民心和政策)稱反動及非法政權。民監署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職責可為行動,要求鄭月娥政權必須盡忠職守為(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法)作出效忠和擁護承擔責任,就基本能力履行應有工作守法自律。反對盜國行為以反動勢力,在香港違法亂紀破壞港府政制和法治。應追回基本法監督和守護主權歸還香港人!
釋義演譯:一(魔政)=自毀政制和法律者;二(赤匪)=自求利益出賣香港而禍國殃民自稱愛國者;但此理不宜再行詳解,因自有認號入座者已承白自曉。
一惡「偽政當道」可悲,自毀憲法及政制,違反為民安居樂業的治國準則。
二惡「黑道當權」以濫政、濫法、濫權而橫行行政至癱瘓成無法無天行為。
三惡「以權謀私賣權」官官相護,互求利益破壞公平公正公道文明常規。
四惡「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耍弄行政顯違法亂紀造就司法舞弊實事求是。
五惡「小人作風欺君子行為」非法政權打壓合法行動成惡劣八三一抗爭。
六惡「非法政策確認書」毀滅行政政權、民權合法地位參選及被選權利。
七惡「非法革除民選議員」司法黑暗公然囂張橫行公堂成不公不正不道。
八惡「非法政權公開釋法」人大涉反動行為破壞香港文明法治侵犯港政。
九惡「追究基本法主權歸還港人」港府行政不肯承擔民監署仍然追討中。
十惡「言而無信而自欺欺人」國際條約當過時文件,回歸承諾不得承擔。
此乃事實現象非民監署自述,都是港府應份職責和承擔。謹望九高官「履行職責承擔責任」別辜負公職的責任和自己的良心!懇誠拜託!此致02/01/2019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03/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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