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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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8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901009(行政失職堪悲凌禍基層 慘劇不斷官官相護  弱勢社群誰可憐誰同情 香港政府職責何在)邪理歪法重重誰知道  官商勾結現象何人曉
民監署職責:本組織是弱勢社群的一族,是受害者共同聯合組成為團體。以互相擁護在不法政權與現行行政,以濫權違法行為,在獲罪者賄賂私自違法了事執法;予不公手段施行包庇罪行,在行政執法和司法程序上與法庭公堂上的法紀嚴重違法執法犯法共同集體失職,公開侵犯法律的文明法治政策,作出揭發和指控追究其惡劣罪行的組織。因此,在任何惡劣環境下都不易屈服於不法行政失職行為,堅守組織理念及承諾盡忠職守服務弱勢社群。
承擔追究:(事實行為「必須各部門各守其職坦誠面對」為責任符之實事求是)付諸該案調查準則需要提供行政可據物證:
,香港房署總部,龍逸邨興建時的電力供應商,合約工程圖則及條文,請有關資料提供給民監署作處理訴訟作證據用途,符合法律必須程序的需要。
,香港工程署,在一月廿一日,作出調查詳情的「偷工減料工程資料」,請有關報告提供給民監署作處理訴訟作證據用途,符合法律必須的準則。
,龍逸邨龍瑞卿議員:必須果敢承擔應有責任,「負責任」未必需要有,有關常識存在才能履行職責,可依靠行政機構各部門支援和協助共同負責。
,受害者合理的要求,房署必須盡量提供可行需要而符合公屋酌情政策。
事實詳情(理由以郵件及相關文件為證)香港民監署 <okhk999@gmail.com>寄給:第一收件者:香港房屋署 <hkha@housingauthority.gov.hk>、1823投訴 <tellme@1823.gov.hk>致房屋署/1823投訴主任啟  就該單位發現偷工減料情況,位於龍逸邨康龍樓1107室廚房。望貴部門跟進事宜,免再禍凌該戶受屈氣。此致    12/01/2019(付圖片兩夾) 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第二收件者:Shui Hing Lung <lungshuihing@gmail.com>致龍議員啟 有關案件應邀政府工程署進行調查,此乃不法行為必須追究。此責任所屬該邨議員、責無旁貸也難辭其咎而需要應有的承擔,故此需與政府工程署徵求協助澄清有關事宜存在的「是與非」真相內情。  內容:涉及詐騙及隱瞞罪行,影響禍患無窮。  真相:據民監署所悉,缺少有關主線存在、而從另外2A位置轉接到20A位置取代,以代替「20A效能」故成電源效果失實。  禍害:可能損壞有關產品,也會發生火災可能。  因此此責不得不究,若果全邨都如此存在更加可怕。望貴議員承擔責任盡力而為。多謝!此致  14/01/2019  (若有不實之處民監署會承擔取證)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第三收件者:<kmhui@emsd.gov.hk>以上兩函為保留實事求是的可信性而引用(以轉寄方式付諸香港機電工程署跟進)  致香港機電工程署許先生收。電話:28083441  引用轉寄文件28/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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