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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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 星期四

民監署檔案1802056(光復香港何來忌詞 出賣香港本涉何等意思  香港法律深感何來 王婆頸巾真的邪極何在)民監署倡邪正自古有  公堂豈忌(光復)二字
(公明正大)自古公堂上掛之篇幅,但今香港法治之區何來對此為禁而堪?就算香港有福可履光復現象、也證港府官民三生之幸,起碼不受極權的左右為難賜給你幾多就幾多;也不會再令國家掛肚牽腸;也不會令基本法死去廿年八個月沒人問津,若能當時的基本法能堂堂正正實行貫徹、香港就沒有機會佔領、旺角抗暴及偽政出現及賣港匪逞兇。基本法可為香港政權作盾牌及矛槍之用抵抗極權壓境禍國殃民;就不再有人設算無間釋法至一國、也不懼國安來港執法,更不怕三匪公開賣港現象虎視眈眈。況且此話已經遲說足足廿年多了!本來是四任特首才有資格和責任說出(光復香港)四字,所有的官民祇能嚮應而已;根本沒需要也沒機會讓王婆婆此舉行動,應該稱王婆婆如此行為、屬侮辱所有港府列屆官員及港人的面子,並非就藐視法庭的行動作指控,如此稱藐視法庭豈不是自欺欺人?王婆婆披條頸巾就有資格藐視法庭嗎?就憑光復香港四字罪在哪裡?法在自然的實事求是中,並非心理作怪而自相矛盾、成自是自非的風度謬無理據矢口妄作行得通嗎?就象王婆婆的舉動、應該是全香港所有的官民共同行為,應有的公德共同職責守護港府政權之應份義務。雖然香港出現賣港匪當道橫行,起碼還有王婆婆的舉措令港人覺悟、催逼民監署失職罪過付諸自行檢討及自悔自責,應向香港社會說句公道話作自究懺悔。
2018/3/7-12:11立場訊【暴動罪案】戴寫有「光復香港」頸巾旁聽 王婆婆被裁藐視法庭罪成  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等五名被告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罪一案今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一名每天到場旁聽並經常出席社運場合的女士王婆婆今早因涉再次在法庭延伸部分範圍戴上一條寫有標語「光復香港」的頸巾,被法庭裁定一項藐視法庭罪成,排期 3 月 29 日上庭接受判刑。法庭批准她保釋,但條件是 3 月 29 日前她不能再旁聽本案。  今早正式審理案件前,法庭再次收到由法庭保安撰寫的字條,控辯雙方及法庭均同意需要就事件作出即時處理。主審案件的法官彭寶琴傳召王婆婆出庭。彭官向王婆婆表示,法庭透過屏幕得知她昨日在法庭 5 樓大堂的法庭延伸部分旁聽審訊,今早亦留意到她頸上戴有標語性質的頸巾,認為有關行為已經構成藐視法庭。  相關文章  抖夠了 再堅持 — 訪金鐘王婆婆  2015/3/31-14:26  王婆婆表示不明白法官的意思,感到非常混淆,她又稱自己不知道頸巾是否寫有標語,希望法庭能夠提供鏡子讓她查看。彭官拒絕為她提供鏡子,並表示頸巾是她自己戴上的,她理應知道頸巾上寫有什麼。王婆婆在法庭要求下解下頸巾。  法庭問王婆婆是否需要聘請律師以處理求情及陪同她出庭,王婆婆表示她要考慮一下:「我無錢,我係低端婆婆。」 法庭排期 3 月 29 日下午二時半處理她藐視法庭的求情及判刑程序,法庭批准她保釋,但條件是 3 月 29 日前她不能再次旁聽本案。王婆婆曾多次表示,自己沒有錢,不想保釋,不過彭官表示她的保釋條件不包括繳交保釋金。  王婆婆表示仍不明白法官所解釋的程序,又多次表示:「件事唔係咁」,惟彭官表示,她可以在 3 月 29 日再作求情,並著保安將她請離法庭。  由於王婆婆不願離開法庭,並表示:「我唔走,我唔保釋,你哋抬我走啦」,控方要求先休庭,大約 6 至 7 名保安將王婆婆請離法庭,其後案中被告、辯方律師團隊成員亦幫忙勸喻王婆婆先離開。  王婆婆經常在各大社運場合出現,自梁天琦案開審以來,她每日前來聽審,並經常到囚車出入前大叫口號聲援梁天琦。1 月 25 日,她因於審訊途中在庭內叫囂,法庭於散庭後下令,禁止她於本案審訊期間再進入法庭旁聽,但可留在大堂看直播。  王婆婆質疑法庭以言入罪  王婆婆庭後向傳媒表示,她當時在庭上並沒有機會解釋,也不知道自己干犯了哪一條法例。王婆婆表示,不擔心自己要坐監,但承認剛才在庭上說不想保釋的說法是一時衝動的氣話,因為她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做,包括在星期天311補選當日幫手。王婆婆又質疑,法庭的做法是以言入罪。  王婆婆指,保安的說法「日日鮮」,昨日法庭保安只是告訴她不能在背囊上掛標語,她今日已經嘗試掩蓋背囊上的標語,但保安今日則說她戴的頸巾有問題:「咁你琴日又唔講,」「個個講都唔同,我都唔知聽邊個講。」  王婆婆表示,不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展示標語,因為她認為用手拿著標語才算「展示」。她又指,自己經常都會穿戴寫有標語的衣服和飾物,質疑她是否要連身上的T-恤都要脫掉。  王婆婆又表示,律師團隊已經勸告她暫時不要回來法庭,免得為這宗案件的被告增添更多壓力。王婆婆又表示,自己沒有錢請律師,會嘗試申請法律援助。08/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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