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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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 星期三

民監署檔案1703026
斥法官無良「當法官不守法護法衛法」可恥)
民監署痛斥:無能、無德、無道的非法法官,天職責任不敢承擔!
古曰:天子犯罪庶民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犯法,處行政失職,破壞基本法,違反憲政至擱置貫徹實行。此罪行非同小可,禍港禍國殃民無止無終。更可怕的是、徹底出賣香港及勾結流氓黑勢力,挑釁犯法執法行為毀滅基本法、公開囂張橫行霸道公然不忌。就目前的香港特區政府完全處崩潰、至行政政策癱瘓處腐敗而破滅,成官賊同道致無法無天。如此的罪過直接由三任特首、行為不當成行政失職的真正關係,相連共串其中不離不棄、至今社會撕裂成不可修補裂痕。
就任不負責任主理管治政制無方,破壞殘踏基本法方法多多有序。在所有的行為列列在目可視,如循序漸進、三五步曲、非法釋法、白皮書、給你幾多就幾多、主權在於國家的不倫不類亂譯行為、八三一、一一七霸橫釋囂等等,這些都是蒙蔽罪於破壞及毀滅基本法的惡瘤病毒源始基因。在今日特首兼京官不知法規準繩何在?國家癲狂欠缺如此一位破壞性極端的造作禍難者進京為官、香港人不為阻止。但香港不希望、這位無能萬般賤貨色身份兩重;既得棒祿,又再破壞可機於刮目相看,等待乘機再度瘋狂禍港患難的陰險危人、簡直索性讓給中央需要,香港人不須保留也不要此人。此人侵入政壇十九年,破壞十九年瘓癮至今港人受夠了!也恨極了!民監署就有關暴治偽政行為,直接禍政害民罪行收集幾百宗刑案,故此不得不挺身而出、向法律承擔責任制止梁振英繼任特首,和追究三特首就任的責任制度、問責追溯到究根責任源因何在?
此案第三度申請豁免入訟費。第一度,梁國安法官就拒絕理由為沒有法律基礎、及沒有勝訴機會。民監署釋:法律基礎理據在於實事求是,勝不勝訴不在於法官口中、是在於法律責任據事實處公平公正為準繩。
第二度,許家灝法官就拒絕理由為沒有清析理據、及沒有機會勝訴。民監署釋:理據在於實事求是的法律基礎上,勝不勝訴不在於法官口中預測、是在於法律責任是否據事實究處公平合理於公正斷定為準繩。

第三度,一看破法官有沒有承擔法律賦權職責居實事求是。二就法官膽敢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官天職資態處事公平公正。三依法官見解可否法律有豁免原則規定,對需要者符情合理原則、扶弱助需的社會公德精神,遵紀守法棄恃強凌弱思想夭夭不再,在有道德良心的一面、就法規章程制度公明正大推行,而欣然倡導文明法治的香港名符其實。 16/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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