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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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 星期一

民監署檔案1903046「民責國威所至 政腐偽政構成(禍福分)  法規政賢德以 違法亂紀亡政(始終由) 」監察行政民責義務  防止罪案包庇當誅
民反揭竿起義,政反侵吞民權,國亡朝廷奸臣當道,國泰民安自在百家爭鳴百業興隆。國安戈寧聖賢治國有方形成。理所當然仍天地人融合固本。
各收件主宰官啟
民監署證:行政暢順必須政廉可風方得,否則、政亂難休。
責任承擔:政制文明必需有序方可德政,相反、行政癱瘓。
政行為:執政自是自非任由己戀造成,不改、禍政無窮。
法律準則:監己而尊非制人成順我者倡,此者、流氓行為。
內容存在:以上四點乃下文所述剛好標準主題之採納作用,形成誠譴自責而誨不倦。內容主題所述內含的所有、實事求是而告就良心不愧而驕傲,倡所有過罪相同者應自戒菸萌而感動。民監署希望賢能德政治港,別以賣港求榮而近君自傲、得就奴才本性所能至不能、而禍國殃民惡性循環成「非就非穩、實不居地」自毀憲政成空亡不第的禍政朽官。
話轉正題:雖然勞佩玲律師名居高級、但能力行為下賤翩翩,理由反常無度成自欺欺人,見識確無方寸、橫直亂象、突顯其囂顯其不道的可惡陋習行為。在行政上非福而禍,在制度上非助而毀,在責任上非效而喪,在法律上無果而亂。而笑臉一張迷蒙所有成妖至精,希望法援署別當木馬作神驅錯用誤使。
事實證據:莊因東雞毛當令箭自譏自戲,就十一條偽中以無中生有「禁(民間監察政府責任制實行署)三年內不得狀告任何行政機構及所有官員」豈不是天大的笑話!民監署可行的履行組織職責承檐何來可以受禁之理?一,行政的許可。二,政策的容許。三,法律的提倡,四,社會的需要。五,制度的苛求。根本與條例的十一條A何無關係,何來理由準則?豈不是公開禁民監署職責的運作,倡行政公開的腐敗嗎?就此證實勞佩玲勾結莊因東違反法援政策屬實罪成,理由就是一位署長級的知識、理智水平如此敗俗,連凡夫俗子的風範都不如。這個訴訟案件三年了仍然在訴訟中,根本法官也不敢公斷、推卸以不合理的責任成不能所能。可惜莊、勞搭配形成公開的勾結黑政現象,名正言順隨從勞佩玲同癲共瘋成一意孤行,破壞法援制度的可行聲譽一敗塗地。
非法合法:傻人、懶人的分別,勞律師以行政失職而犯法執法,李律師以知法違法行政失職推卸責任。其禍相同都是危害港府政權和民權,其果有別「李律師聰明在於明白該案乃在訴訟中,不敢觸犯第11條的條例,勞律師愚蠢就在腐化第11條準則以身試法」,李律師懶政成逃避責任而違規工作的應份職責,勞律師濫權偽造法律含義形成不誠實使用條文的刑事罪行,而且在公堂上向葛倩兒法官面前說謊第11條文件意思真實含義。李、勞兩君所作行為,都是訟告行政失職形成黑勢力當政行為出賣香港政府的失職事實證據
追究罪行:法援署勞佩玲律師「偽造法律、包庇法律、虛報法律、濫用法律、抗拒法律、逃避法律、腐化法律、欺騙法律」的公閘(行政失職,造成司法失調至引發禍政罪行」,民監署追究責任(有關法援條例腐化、造成司法失調,引發禍政罪行」,民監署追究責任乃職責的需要(有關法援條例第九十一章A十一條)與以上的行為完全失據,耍求莊因東、勞佩玲倆提供合理的理由何在,何來要如此做法,及重新收回兩案追究房署包庇偷工減料鐵證罪行跟進於法處理,和責任及應有的承擔受害者可行賠償合理進行跟進。此致  (付有關罪行文夾參考)  02/04/2019民監署代表(黃桂呈)代行

2019/4/1-19:59立場訊【沙中綫醜聞】再多 5 鋼筋檢驗肥佬 累計不達標率 22%  政府早前接納港鐵公司提交改良的「陣列式超音波檢測方法」建議,重新檢測沙中線紅磡站鋼筋。路政署今日公布最新檢驗結果,顯示再多5支鋼筋扭入長度未達標,至今累計不達標率約為22.2%。  最新公布的16支鋼筋,結果顯示有5支位於在南北走廊香港體育館區月台層板近西面連續牆頂部鋼筋,扭入螺絲帽的長度少於37毫米,最短一支只扭入14.1毫米,遠低於37毫米的標準。  路政署累計公布了81支鋼筋檢驗結果,當中18支不達標,不合格比例約為22.2%。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自去年12月10日開始鑿牆,以超聲波檢驗鋼筋螺絲絞牙扭入螺絲帽情況,惟日前發現「陣列式超音波檢測方法」與實際量度存有誤差,最終要用改良版「陣列式超音波檢測方法」,並於3月15日全面恢復檢測工作。2019年4月1日 上午11:10香港01【沙中線】專家證人斥報告誤導 指有專家怕弄髒衣物拒落場睇證據  負責調查沙中線紅磡站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早前提交中期報告,裁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雖無按合約規定施工,但仍達安全水平。  中科專家證人、港大土木工程系副教授楊德忠今日(1日)出席商台節目時指出,報告有偏頗及誤導的地方,批評只著重委員會專家及港鐵的意見,而他提出有保留的地方,均不獲中期報告接納及考慮。他又指,在五位專家證人中,有部份資料有錯,甚至有專家「驚整污糟件衫」,而未有到現場觀看證據,質疑未有盡專家證人的責任。  專家對意見有改動 惟不被接納及考慮  楊德忠認為,報告有偏頗及誤導的地方,只著重委員會專家及港鐵的意見。他解釋,根據慣例,專家證人必須觀察所有的文件、證供及證據,綜合其觀察後,便可提出專家意見。不過,當專家後來有新發現,甚至意見有改動,便可立即通知法庭。  他指出,今次事件的文件眾多,但當他重新翻閱所有文件及作業守則,便發現有問題,於是他於報告中指明,對他曾經同意的事項提出保留或改變。然而,這些意見全部不被接納及考慮,令他費解。  現時判斷結構問題仍然言之尚早  對於中期報告指出,五位專家認同月台結構達安全水平。他澄清,會上只討論過是否要為月台做抗震設計,坦言不明白為何會得出相關結論。他估計,政府有傾向提早通車,才令報告出現重重疑點。  被問及月台是否的確無結構問題,作為五位專家之一,他明言現時言之尚早,若現時得出結論,會相對武斷,他指出,現時政府仍為月台進行測試及驗算,資料仍然不足。  專家「驚整污糟件衫」未到現場看證據  楊又指,在五位專家證人中,不少資料都有錯,例如港鐵專家Mike Glover並無博士學位,只得榮譽學位,但卻填寫擁有博士學歷,「從一啲小處就可以見到一個人誠信去到度,我覺得睇專家要睇埋呢啲地方。」  他又指,委員會專家Don McQuillan以「驚整污糟件衫」為由,未有落場看證據便提交意見,質疑未有盡專家責任,「我都好surprising有個專家,竟然為咗件衫,驚整污糟,而唔落現場睇咁重要嘅證據。」02/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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