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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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9日 星期六

民監署檔案1806115(白皮書八三一罪行禍港政喪權 罪特首賣港  佔中含義港人守護基本法百般 宣誓確認書)民監署倡公義釋罪  國賊賣港匪罪應誅
不講政治因素法官成非法判案罪行必須承擔平反,否則形成馬道立言而無信;矢口狂言而且行政失職。本署相信也謹請就事實倡終審法院,重新對以政治判處罪成的冤案、一律平反和行政補過。據事實法官非法判案罪行錄以序排行如下:「1 沒有白皮書就不會有非法政改方案引發立法會多比數否決行為。2 梁振英反動政權,知錯不解以耍賴作風拒事實責任產生眾怒逼成佔中示威行動。3 行政失職不敢面向事實,反而暴力橫行以八十七催淚彈濫權鎮壓。4 施暴政行為,引起七十九日全面民憤百倍全民憎怒。5 行政勾結黑幫非法擾亂文明示威者,逆施暴行破壞武力橫行造就民憤更甚。6 法庭執達行為不符民職而執法於犯法結果,是非不應情由打擊民憤內藏怨恨更加明顯。7 形民憤內積成游擊行為,現九嗚團黑警打街民進入黑政權凌民現象。8 反暴政衛民權萌芽現象誕生,就形成民權(衛政)抗衡(偽政)暴治毀民俗,挑釁港人的(反動勢力)極度再現暴行事實。9 選舉制度由中聯辦掌控實權,令港民更憎恨反動政權的恐怖行為映現積累。10 立法會宣誓風波都是因由如此緣故體現不滿跡象其中的表現而已。」這些都是事實的港府(偽政)反動派極權罪行證據情況;但就法庭上法官就事實犯法判案的罪行以序排行如下:「一旺角執達非法清場屬政治考量行為行使,涉違反司法制度(中立主義)公堂準則「理由政權在於民權」。二所有民權抗爭的(守護港府政權民權)義務責任,抹黑成暴動等無根據的罪名,此乃「法官無識無道無知」是非顛倒順從就範政治需要而犯法的禍患根源。三非法釋法根本是滅絕基本法的國賊罪行,不如雞犬通曉時辰智能的弱智法官,以犯法行為公開(喪良心毀道德)知法犯法順由國賊黑白自如顛倒的政治橫行成就。四革除議員及拒絕參選案,以何理由判罪成及不公?在立法會就責任負起職責理所當然,有何罪可量罪成?民選議員就可任意革除甚至罪成,好多立法會議員公開虛報事實乃刑事罪行何來法官不予受理,以何無準則歪理邪說推拒理案否有政治考量?民監署就職責範圍工作應份責任,向終院徵求對政治考量的刑案一律推翻。

2018/6/9-15:27立場訊  馬道立: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不考慮政治因素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6月9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時強調,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不考慮政治因素。  近日數宗有關旺角騷亂暴動罪的審訊,主審法官在裁決時都提及不會考慮事件的政治背景和主張。  馬道立今天指,香港的社會環境和公眾對法律角色的看法,還有在法治問題上意識的提高,已有巨大變化。「尤其是自一九九七年以來,大眾對於法律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的將來,無可置疑已有更深認識。大眾對於基本權利的概念的掌握日漸增加,人們經常甚至每天都提及《基本法》和《人權法》,出現不同權利和意見的衝突在所難免」。  馬道立表示曾多次談及一個現象,就是不同人士各自提出看來合理但南轅北轍的觀點,(在法律上來說就是引用不同權利甚至同一權利的不同方面),而「合理」是關鍵詞。他指出,「法庭的職責是要就這些不同的觀點作出裁斷,而裁斷必須恪守法律、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法庭須依法裁斷其席前的法律爭議這個責任,說來淺白易明,對於在座各位這大抵也是明顯不過。可是,尤其是近年,社會上有些人似乎忽略了這點。當法庭審理的案件源於一些具爭議的政治、經濟或社會事件時,這情況屢見不鮮」。  他提到,這類情況的特點是,大部分人對某事件有牢固的立場,而他們往往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對該事件的裁斷結果劃上等號。「他們對法律體制的觀感甚至信心,變成主要甚至完全地視乎判決的結果而定。在這情況下,人們很容易會忽略了一個基本要點,那就是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已」。  馬道立指,這些人也完全忘記《基本法》在法官任命方面,只訂明兩項才能:司法和專業才能。「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論是否與政治有關,或其他因素,都不在考慮之列」。  他重申,必須正確讓普羅大眾認識法律如何運作。須知法律體制能否有效地運作取決於其能否確實取得社會大眾的信心。要是欠缺大眾的信心,再好、再備受讚譽的體制也不會成功。09/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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